買賣不僅是經濟行為,也是一種社交活動,可以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與交流。買賣是商業社會的基礎活動,有時候需要我們超越簡單的交易,關注更高層次的價值創造,以下是一些思考和探索。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
1、乙方保證本軟件或其授予的權利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如果甲方因此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所提供的軟件必須符合國家和鐵路總公司有關軟件產品方面的規定和軟件標準規范。
3、如乙方所交付和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需經國家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審批或許可的,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軟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續。
4、甲方具有乙方所提供的軟件的非獨占使用權,乙方對自身提供的軟件的質量、性能及技術服務負全責。
5、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項技術指標和雙方商定的時間進行軟件的安裝、部署、調測和培訓。
6、乙方所提供的軟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黃色、反動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保證本軟件或其授予的權利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如果甲方因此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所提供的軟件必須符合國家和鐵路總公司有關軟件產品方面的規定和軟件標準規范。
3、如乙方所交付和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需經國家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審批或許可的,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軟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續。
4、甲方具有乙方所提供的軟件的非獨占使用權,乙方對自身提供的軟件的質量、性能及技術服務負全責。
5、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項技術指標和雙方商定的時間進行軟件的安裝、部署、調測和培訓。
6、乙方所提供的軟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黃色、反動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
1、本合同所涉及的應用軟件(包括程序、技術資料、使用手冊、系統結構)的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付清應付乙方的全部款項后,正式享有軟件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轉讓或出售本軟件。
2、乙方應保證提供經國家認可的正版軟件,且功能無任何限制,且保證合法擁有該軟件的知識產權,因知識產權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除非本合同指明,乙方不提供其它的任何系統軟件。
甲方應以明確的軟件部署地址,確定兩個以上的聯系人,以保障軟件到達指定地點后有相關人員接貨,并填寫收貨單。乙方部署軟件后,甲方進行軟件檢驗,如發現軟件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時,在部署后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日內解決,否則甲方對乙方扣除合同額的做為違約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將軟件部署在甲方指定地點。軟件載體(安裝盤)由于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破損等異常情況,由乙方負責更換。
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天內完成軟件的整體實施和培訓工作。
2、乙方所提供的軟件驗收合格、正式投產運營后,乙方對所供軟件提供免費售后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現場技術支持、遠程技術支持、電話技術支持、郵件技術支持、軟件升級服務等。
3、乙方所提供的軟件驗收合格、正式投產運營后,運行中出現故障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小時內派技術人員遠程檢查處理,如遠程不能處理故障,乙方須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到現場檢查處理。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軟件的技術資料及標準安裝盤壹套。
5、乙方所提供的軟件驗收合格、正式投產運營后,甲方如有新的需求,乙方應協助甲方在軟件已有功能基礎上新增功能的開發工作,以滿足實際業務需要,具體方式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6、乙方對甲方提供人員培訓,應使甲方人員能獨立進行軟件的日常操作管理、故障處理和日常維護等工作。
7、質保期年。
1、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______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________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
2、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3、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1、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2、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1、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甲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軟件的事宜(以下簡稱本軟件)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
1、軟件名稱:
2、軟件用途:
3、軟件類型:
4、購買數量:
二、費用構成與付款方式
1、費用構成:甲方購買的軟件,每套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合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整,等乙方交付產品時,甲方付清余款。
2、付款及交貨方式:甲方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貨款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預付款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系統的壓縮包發送給甲方,同時將本合同、發票一同寄給甲方。
三、乙方職責
1、提供該軟件_________套。
2、乙方對本軟件提供_________年的免費升級服務。自購買之日起,_________年內若乙方開發出本軟件的升級版本后,甲方可以免費升級至相應版本。免費升級服務到期后,甲方可以優惠價格購買新版本,具體優惠價格以乙方官方網站中公布的為準。
3、乙方對提供本軟件當前所購買版本的小范圍修改定制服務。若改動量較大,則為收費服務,具體的功能需求及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定。甲方升級到新版本時,乙方不再提供免費的修改定制服務。
4、乙方對甲方提供必要的軟件安裝服務及技術支持服務。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論壇、qq聊天及其他方式向乙方尋求技術支持。
四、甲方職責
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甲方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將接觸到的乙方秘密披露給第三方。
五、限制條款
1、本軟件產品的所有版權都歸乙方所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知識產權法律及國際條約與慣例的保護。甲方通過本合同獲得本軟件的使用權。
2、甲方不得將一份本授權安裝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拷貝使用。
3、未經乙方的書面授權,甲方不能以任何目的(包括學習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和媒介復制、轉載和傳播_________提供給第三人或公眾使用。
4、甲方禁止以任何形式的重新分發,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發獲利。也不得對本軟件進行出租、租借、發放許可證、出售或抵押。
5、如果甲方未能遵守本協議的條款,甲方的授權將被終止及收回。乙方有權隨時終止授權,責令甲方停止損害,并保留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責任。
六、免責條款
1、該軟件及所附帶的文件是作為不提供任何明確的或隱含的賠償或擔保的形式出售的。
2、乙方應保證交付的產品在使用時不會損害機器硬件與其他軟件,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范圍內,乙方在可不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發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必須了解使用本軟件的風險。
七、其他條款
1、甲方一旦開始安裝使用本軟件,即被視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享有上述條款授予的權力的同時,受到相關的約束和限制。協議許可范圍以外的行為,將直接違反本協議并構成侵權,乙方有權隨時終止授權,責令停止損害,并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力。
2、如果甲方未遵守本條款的任一約定,違約的,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條款的執行,且甲方必須立即終止使用本軟件并銷毀本軟件產品的所有副本。這項要求對各種拷貝形式有效。
3、本條款內容與我國法律法規不相一致的部分,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5、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就買賣交易事宜經過平等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風險告知:填寫完整的個人或單位信息,有助于與對方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地址及聯系方式向對方發送督促函件或顧問人員公函,在訴訟時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給法院,減少訴訟程序風險及案件處理效率。
一、貨物清單及價格:
序號________貨物______名稱_______單價(人民幣)______數量_____總價____________。
實際結算總價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以符合貨物說明書的相關說明為準。
產品包裝:按原廠商標準。
三、收貨事項:
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姓名為:_____________。
買方指定的收貨人聯系方式為:______________。
在賣方交貨過程中,買方提出變更收貨人的,應書面通知賣方變更后的收貨人姓名、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固定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等),賣方在收到前述買方書面通知之前有權向原收貨人交貨。
四、交貨的時間、方式、運輸和保險:
1、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
2、交貨方式:對于貨物清單,買方要求賣方必須按照一次性交貨形式履行合同交貨義務。
3、運輸方式以及運費承擔:ems郵寄,運費由買方承擔.
4、貨物是否需要辦理保險由賣方自行決定并承擔相關費用,若買方要求為貨物投保,則應書面通知賣方或在訂單中聲明并在本合同價款之外另行支付貨物保險所需費用。
五、付款條款:
1、買方以電匯方式支付貨款。對于買、賣雙方交接發票、結算票據事宜,雙方一致認同:買方取得發票并不代表買方貨款已付清,貨款已付清是以買方貨款全部到賣方指定賬戶為標準。
2、付款方式:貨到付款。上繳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與異議:
1、買方如指定由收貨單位(人)接收貨物,則買方同意對收貨單位(人)的接收、拒收、書面拒收意見等行為負責。
2、接收流程:
(1)采用送貨上門和自提方式交貨的,在賣方交付貨物時,買方應立即對貨物品牌、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符合合同規定進行檢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應當簽收。對于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買方可以拒收,但應即時出具書面意見,說明拒收的理由,若無正當理由又拒絕簽收的,買方應當承擔貨物送至雙方約定收貨地址后的一切風險。對于以送貨上門方式交貨,買方依照約定拒收的貨物,買方應負責免費提供暫時性保管。
(2)采用代辦托運方式交貨的,自貨物運到之日起_____日內,買方應依照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貨物的品牌、規格、型號、數量有異議的,應自貨物運到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驗收不合格的,應即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并對貨物提供免費的暫時性的保管服務。賣方應在接到異議及檢測報告后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直至驗收合格。在貨物交付后_____日內,買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或雖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但未在約定期限內提供上述檢測報告的,視為貨物通過驗收。買方的異議被賣方接受且賣方同意給其調換或修理的,買方應負責按賣方同意的運輸方式和費用將該貨物運至賣方指定的接收人,由此產生的必要費用由賣方承擔。
3、其他:
(1)買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貨物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2)上述拒收或異議屬于賣方責任的,由賣方在3日內負責更換或補齊。
七、相關服務:(如貨物的安裝、技術服務支持、保修)。
按廠商標準,由廠商提供。
八、違約條款:
1、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按逾期交付的貨物金額的千分之四的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但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逾期交付的貨物金額的________%。
(2)賣方交付的貨物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外包裝經雙方確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若買方同意接受,則雙方可重新協商合同價款;如果買方不同意接受,賣方應根據貨物的具體情況負責補齊、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在賣方送貨和賣方代辦托運的交貨方式中,如因買方錯誤告知到貨地點和接貨人,致使賣方無法按時送達,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買方應賠償因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2、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逾期付款的,每日須按逾期支付的款項金額的千分之四的標準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但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逾期支付的款項金額的______%。買方逾期30天仍未支付貨款的,賣方可以收回已交付的全部貨物并要求買方承擔合同總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此批貨物是賣方專為買方而準備的,買方無故拒絕接受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的(包括買方中途退貨),視為買方單方違約,應向賣方支付其拒絕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并賠償賣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如若本合同簽訂后,買方未按約定向賣方支付定金,經賣方催促后_____日內仍未支付,賣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4)買方在交貨日期屆滿后_____個工作日之后未能安排接貨,賣方有權選擇停止發貨或解除合同,賣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免除買方的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存在上述1、2所述以外的違約情形的`或者存在上述1、2所述違約情形而1、2對其違約責任的約定不夠全面的,違約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其他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所有權保留:
雙方一致同意:在買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貨物的所有權歸賣方所有。
如買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付清應付給賣方之款項,賣方有權收回貨物,并不返還買方已付款項,同時不免除賣方向買方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十、保密協議。
1、乙方擁有億程國際貨代管理軟件的版權,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以轉讓、拷貝、租借給第三方等方式損害乙方的正當權益。
4、本協議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條文;。
6、本合同產品的銷售價格為特殊價格,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構成商業泄密行為,乙方將保留維護正當權益的權力。
十、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政策變化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現在貨物制造運輸、倉儲或交付過程中,出現上述不可抗力后,賣方立即通知買方。
2、賣方因不可抗力或較大面積傳播的突發性傳染性疾病造成逾期交貨的,可不向買方承擔任何責任。
3、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上述事件消除后15日內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向賣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十二、合同效力及變更:
1、本合同自雙方加斧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生效后,買賣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變更合同,雙方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認變更事項,補充協議在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雙方未就變更事項簽訂補充協議的,提出變更方仍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3、如果賣方在簽訂后發現買方的關聯公司對賣方或賣方的關聯公司有超期欠款,賣方可終止履行本合同。
4、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______管理軟件系統,達成以下協議:
1、 乙方購買甲方的______汽配、汽修管理系統軟件(單機版/網絡版),甲方提供軟件的安裝光盤一張、說明書一本、免費培訓操作員、協助乙方進行初始化工作。
2、售后服務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初始化工作由甲方協助乙方完成;
軟件免費維護____個月,由簽定合同日算起;其它不是甲方提供的電腦硬件、網絡維護等與甲方無關,不在免費維護范圍。
4、軟件付款方式:
1. 預收軟件款的80%為訂金。
2.余額到軟件安裝,調試完工時既付清。
5、軟件完成工作日:
備 注:
甲方按時保證質量完成所做工作,乙方按合同及時向甲方付款;
6、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說明:
雙方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__套裝軟件,配套服務產品以及配套外購品簽訂本合同。并對雙方的權利義務規定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付款方式:甲方于簽約時,以支票或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價款總額的___________%為定金。甲方須于乙方在交貨后三天內,以支票或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剩余價款,即總額的___________%。
2、甲方不得對標的物實施銷售、發行、轉讓、復制、出租、贈與、提供、抄襲、反匯編、破譯及修改等任何侵權行為。合約所列的系統軟件、工具軟件及應用軟件的一切著作權歸屬著作人或其指定的被授權人所有。
3、甲方應提供測試所需要的資料及硬件設備,并備妥磁盤、磁帶、連續報表等消耗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有品的交貨:乙方負責提供應用軟件光盤一張及操作手冊一套。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標的物完全符合訂購商品的規格,絕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的效用。標的物的規格、數量如不符或有瑕疵,乙方同意于維護期間內修復或更換為無瑕疵的同樣功能的產品。
2、外購品的交貨:貨到后,甲方應立即對貨物的產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包裝、外觀進行驗收。如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買方應當立即簽收,如發現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買方應在貨到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對乙方交付的外購產品驗收合格。
3、使用權的轉移:本訂購單標的物的使用權,自乙方交付時轉移于甲方;但前提條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本訂購單及相關附件所規定的全部款項,否則本訂購單標的物的使用權依然屬于乙方。
三、乙方的售后工作項目及說明。
1、管理系統安裝集成服務:檢查甲方的硬件及網絡環境,確定其環境可順利安裝并執行神州數碼___________管理軟件后,安裝甲方所購買的神州數碼計算機管理應用套裝軟件及其配套與捆綁軟件(如數據庫、遠程遙控軟件、、等),并確認安裝后的系統與甲方整體硬件及網絡環境順利兼容并可順利執行。
2、管理系統實施服務:系統參數設定、基本數據建立說明、編碼原則說明、基本數據收集字段建議、b分階原則說明、已完成的基本數據查核、依客戶需求教導交易單據的操作作業、期初開賬數據說明、期初余額錄入教導、開賬數據查核、期初開賬數據報表查核、已完成的交易數據查核、管理報表運用建議、月結流程說明、客戶問題釋疑。
3、管理系統駐點培訓服務:培訓所需電腦設備除講師外,其余由客戶提供。
4、管理系統上線服務:系統功能疑難說明、用戶操作問題解決、數據錯誤問題查核、協助基礎數據遺漏或錯誤的檢查、協助增加用戶端的安裝。
5、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服務時間,以雙方共同約定的時間為準,但該服務時間必須為乙方正常工作時間(星期例假日及其他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工時(含交通時數)8小時。交通時間納入服務時間計費,服務時間內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支付。
四、本合同的生效變更和取消。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由甲方的定金兌現日起生效。
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無不可抗力的理由要求變更或取消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訂貨時,則已付給乙方的定金不予退還。如該項標的物系乙方為甲方特別訂購或制作者,則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全額貨款后,方可解約。
3、乙方于合同生效后如無不可抗力的理由未能依甲方所訂購標的物的規格交貨時,則應退還甲方已付予乙方的定金。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其應自超過約定期限第____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違約金總額超過所涉金額的百分之十,乙方即有權解除本合同,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2、如甲方于合同生效后違反本訂購單第一條第2款,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甲方除承擔根本性違約責任外(包括被取消套裝軟件的使用許可,返還套裝軟件及全部相關資料,并配合乙方刪除、卸載已安裝的套裝軟件等),還應另行按本訂購單中套裝軟件價款總額的100倍向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還應補足差額。
3、如乙方逾期交貨,其應自超過約定期限第____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違約金總額超過所涉金額的百分之十,甲方即有權解除本合同且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已付款項。
六、爭議解決因本訂購單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經雙方協商不成的,應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__省仲裁委員會,按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七、套裝軟件的模塊規格,配套服務內容和外購品見《附件》。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以下簡稱本軟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費用構成與付款方式。
1.費用構成:甲方購買_________本_________套,每套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合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一次付清程序費用_________元整。
2.付款及交貨方式:甲方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貨款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兩個工作日內,將本系統的壓縮包發送給甲方,同時將本合同、發票一同寄給甲方。
第二條乙方服務內容。
1.提供_________本1套。
2.乙方對本軟件提供二年的免費升級服務。自購買之日起,兩年內若乙方開發出本軟件的升級版本后,甲方可以免費升級至相應版本。免費升級服務到期后,甲方可以優惠價格購買新版本,具體優惠價格以乙方官方網站職業培訓教育網布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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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限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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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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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其他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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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授權協議適用且僅適用于_________本,有關本軟件授權包含的服務范圍、付費方式等乙方擁有對本授權協議的最終解釋權。乙方的官方網站(_________)和官方論壇(_________)提供唯一的解釋和官方價目表。乙方擁有在不提前通知的情況下,修改授權協議和價目表的權力,修改后的協議或價目表對自改變之日起的新授權用戶生效。若對本協議內容有任何疑問,可與乙方聯系。
本協議有效期為終身,本協議高于其他相違的書面或口頭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所地:xx省xx市某某區某某路南。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王成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xx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某某,董事長。
住所地:xx省某某市某某縣某某街某某號。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某某縣人民法院(xxx)來民二初字第00099-1號民事裁定書;。
2、將本案移送至xx省xx市某某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和理由。
xxx年7月15日,上訴人xx某某有限責任公司就某某縣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訴人xx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訴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向某某縣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某某縣人民法院沒有管轄權,該案應移送上訴人xx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xxx年7月22日,某某縣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xxx)來民二初字第00099-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上訴人認為某某縣人民法院的裁定違背了事實和法律規定,屬于錯誤的裁定,應根照《民事訴訟法》第22條的規定,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將本案移送至上訴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xx省xx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具體理由如下:。
一、原審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
原審裁定認為:本案中的雙方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第十二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約定: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認定該院對該案具有管轄權。上訴人認為: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4條之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議不明確或者選擇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無效的協議無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的規定確定管轄?!?、在本案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方式問題上,當事人雙方約定了“申請仲裁”或“起訴”兩個不同的爭議解決方式。因此,在合同中,既選擇仲裁機構仲裁,又選擇人民法院管轄,違反了仲裁管轄權與法院管轄權相排斥的原則,可以認定雙方對于以何種方式來解決雙方爭議并未達成合意,意思表示不一致,應當屬于約定不明確,該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不明應屬無效,因此,上訴人認為原審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
二、某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
根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購貨合同》第十二條條款中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應為無效。故應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法定管轄界定本案管轄權,由于本案的上訴人(原審被告)xx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在xx省xx市某某區,因此上訴人認為某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
三、本案應移送至上訴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即xx省xx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本案中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應為無效,故應該以法定管轄界定本案管轄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確定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由于本案的上訴人xx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在xx省xx市某某區,因此上訴人認為該案應移送至xx省xx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即符合法律規定,也充分體現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顯得更為合適。
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必然導致裁判的錯誤,故上訴人依法向貴院提起上訴,望裁如所請。
此致
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某某有限責任公司。
xxx年八月一日。
相關知識。
1、《民訴法中》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民訴法解釋》中的規定。
第十八條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一條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2、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費用構成:甲方購買_________商業網絡版本_________套,每套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合計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一次付清程序費用_________元整。
2、付款及交貨方式:甲方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貨款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兩個工作日內,將本系統的壓縮包發送給甲方,同時將本合同、發票一同寄給甲方。
2010年10月份,福建省寧化縣的被告張權向江西省石城縣的原告孔明購買了一批碎石,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履行中,被告拖欠原告貨款,原告經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江西省石城縣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償付貨款。案件受理后,被告張權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原、被告簽訂的買賣合同雖然沒有約定履行地,但實際交貨地點是福建省寧化縣,根據《民訴法》第24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該案應由被告住所地福建省寧化縣人民法院管轄。
【分歧】。
本案應由哪個法院管轄?有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本案應裁定移送被告住所地的福建省寧化縣人民法院審理。原、被告之間沒有書面合同,沒有約定合同履行地,對交貨地點也各執一詞,根據《民訴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管轄司法解釋規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種意見認為,本案應駁回被告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由江西省石城縣人民法院審理。根據《民訴法》第24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管轄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但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3項“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的規定,接受貨幣一方是原告孔明,其住所地在江西省石城縣境內,故石城縣人民法院對本案也有管轄權。原告起訴屬于選擇管轄,應由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審理。因而應當駁回異議。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將案件移送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是一種司法實踐中的習慣做法,在司法實務和司法理論上均無可非議;但第二種意見,法院依據實體法作出的駁回異議裁定,則產生了較大的分歧。其爭議的焦點是《合同法》作為實體法能否作為確定案件管轄權的依據。筆者認為《合同法》第62條第3項可以作為法院確定管轄權的依據。理由分析如下:
一、從買賣合同案件管轄權法律規范的發展來看。最早,《民訴法》第24條“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其規定過于原則和粗淺,司法實踐中,法官在確定合同履行地時難以操作。其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關于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意見,對買賣合同案件管轄權作出了較細的規定,但仍然不能解決司法實踐中亂爭管轄權和法院之間互不管轄的現象,到了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法發[1996]28號司法解釋,對買賣合同(當時稱為購銷合同)履行地作出了較為詳盡的規定,為人民法院審理管轄權爭議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上述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從來沒有將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這個法理上的合同履行地作為確定管轄權的依據的履行地。但《合同法》頒布后,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通說認為,貨物買賣合同履行地主要是指履行義務的地點,應該包括“交貨地點”和“付款地點”兩個方面。合同法是以實體法規范對付款履行地作出了明確規定,因而,其條文中有關履行地點的規定應當作為確定管轄權的依據。
二、從實體法與程序法規范的內容來看?!逗贤ā冯m然主要是規定實體權利義務,法學分類中有實體法和程序法之分,但縱觀我國立法機關制定的民商事法律的相關內容,并非上述簡單的分類。事實上,我國的民商事法律,不能簡單地把某個部門法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沒有絕對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在程序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實體法規定起到對程序法“法律真空”、“法律漏洞”的補充。民商事訴訟是實體法和程序法共同作用的結果。所以有關貨物買賣合同訴訟案件管轄問題,如果離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無法談買賣合同案件的訴訟管轄。本案中,當事人對買賣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有關程序法也沒有作出規定,《合同法》以明文形式加以規定,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的履行地,為人民法院確定管轄權爭議提供了法定依據。
三、從法律適用的效力來看?!逗贤ā芬幎ǖ男Яσ哂谧罡呷嗣穹ㄔ宏P于合同履行地方面的有關解釋,要優先適用。因為本案是口頭買賣合同,因其本身特點,決定其不可能約定合同履行地(主要是難以證明履行地和交貨地點)。而最高人民法院[1996]28號的解釋規定,口頭合同不以履行地確定管轄權。所以,因口頭合同而引起的拖欠貨款糾紛,更應該適用《合同法》第62條第3項的規定,確定合同的管轄權。
二、上訴費及其他訴訟費用等由被上訴人曹霞承擔。
上訴理由:。
且具體事實、理由及法律依據如下:。
一、因原債權人佛山市藍箭電子有限公司未履行通知義務,故,該債權轉讓協議對我司沒有約束力,被上訴人曹霞非買賣合同糾紛的當事人或第三人,無訴訟主體資格,一審法院應駁回其起訴。
所謂“當事人適格”,也稱為正當當事人或者合格的當事人,是指對于特定的訴訟可以自己的名義成為當事人的資格。
判斷當事人適格與否的標準是看當事人是否是所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即本案訴訟標的)的主體,而原審原告曹霞與買賣合同糾紛沒有任何利害關系,我司與曹霞也沒有任何業務往來,她根本就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之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
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由此規定可知:合同成立后,債權人應及時地(合理期限)將債權轉讓的事實用合適的方式通知債務人,債務人須接到債權轉讓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內容,此時,轉讓合同開始生效。
上訴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區××街××國際3-2-1605。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總經理。
被上訴人:武漢××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路×號×棟×室。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總經理。
因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一案,上訴人不服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洪民商初字第××號民事裁定,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請求上級人民法院撤銷原裁定,將本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區人民法院審理。
上訴理由:
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于xxx年7月14日簽訂的《協議書》中,既未約定合同履行地,也未約定交貨地點。雙方在《協議書》中特別提示約定:“所有貨物必須于收貨當日當著運輸公司人員的面開箱確認貨物外觀完好,……。如果甲方于收貨數日后而非收貨當日告知乙方貨物外觀由于運輸原因破損,由于已無法追究運輸公司責任,乙方對此破損不承擔責任?!币陨霞s定應當正確地理解為雙方就貨物的交接驗收和責任劃分所進行的約定。然而,一審法院想當然地將其延伸理解為雙方對交貨地點的約定。而且這種錯誤的理解為一審法院錯誤地適用相關規定,錯誤地處理本案的管轄權異議埋下了伏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法發[xxx]28號)明確規定了以約定的履行地點或者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確定合同履行地。而一審法院適用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法發[xxx]28號號司法解釋問題的批復》(法釋[xxx]3號)明確規定廢止適用。該《批復》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法發[xxx]28號),是一項關于人民法院案件管轄問題的程序性規定。不論購銷合同是在該規定生效前簽訂的還是生效后簽訂的,凡在該規定生效后起訴到人民法院的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應適用該規定,而不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的.規定?!?/p>
所以,一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的規定,以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是錯誤的,是不能成立的。同時,一審法院援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當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的規定是沒有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的,亦是錯誤的。上訴人依法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本案不能依據履行地確定管轄,而應依上訴人的住所地確定本案的管轄,即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對本案行使管轄權是不適當的,應依法將本案移送到北京市××區人民法院審理。
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執法,依法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xxx年六月八日。
相關條例。
1、《民訴法》中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2、《民訴法解釋》中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書面協議,包括書面合同中的協議管轄條款或者訴訟前以書面形式達成的選擇管轄的協議。
第三十條根據管轄協議,起訴時能夠確定管轄法院的,從其約定;不能確定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
第三十一條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與消費者訂立管轄協議,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消費者主張管轄協議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二條管轄協議約定由一方當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協議簽訂后當事人住所地變更的,由簽訂管轄協議時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合同轉讓的,合同的管轄協議對合同受讓人有效,但轉讓時受讓人不知道有管轄協議,或者轉讓協議另有約定且原合同相對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養關系后發生財產爭議,約定管轄的,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確定管轄。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就甲方使用乙方某某系統的相關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合同內容。
1、乙方為甲方提供某某軟件系統和監控設備,費用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后,首付合同總額的50%,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項目完工后付合同總額的40%,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剩余10%余款運行3個月后付清,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為甲方提供某某軟件系統,如甲方有新增功能、模塊和系統升級需求,系統開發費用另行收費。在合同費用不改變、系統功能不缺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采用最新技術設備實現平臺應用功能。
三、合同雙方的關系。
1、本合同中甲乙雙方均作為獨立合同人,雙方有能力并獨立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對方的服務進行錯誤或虛假陳述。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功能標準,提供甲方需要的軟硬件。具體規定詳見《附件1》《附件2》。
2、乙方負責委托第三方施工單位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軟硬件施工和安裝,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相應建設項目的日常維護。乙方有義務從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和故障,進行免費維護。維護期內軟件發生故障,乙方應接到通知24小時內予以解決;若一周內未修復,免費維修期延長三個月。若維護期內系統故障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造成,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免費服務期滿后,雙方另行協商簽訂服務協議。
4、乙方負責甲方對業務的使用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乙方提供服務的培訓應達到使甲方相關人員獨立正常使用,但同類內容培訓累計培訓12次,還需乙方繼續培訓時,甲方需追加一定的培訓費用,費用核定每天為5300元。
5、乙方在安裝系統過程中,保證甲方原網絡、設備、系統可以正常使用,同時不得對原有監控的使用和清晰度產生任何影響。因此產生的責任甲方有權利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其承擔賠償損失。
6、項目建設竣工后,乙方應當提供給甲方某某軟件系統整套使用安裝光盤,內容與合同規定的標準提供。
7、乙方對甲方使用的業務給予服務質量保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8、系統軟件項目技術內容均為合法獲得,因系統開發和使用等產生的知識產權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12、乙方保證為甲方開發系統所購臵的設備、硬件、備件等均為質量合格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并合法獲取。因乙方購買的設備、硬件、備件生產權屬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3、乙方對甲方因許可軟件及相關設備遺失、被盜、被錯誤使用或者擅自修改、計算機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情況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詳細的地理信息采集點,并對信息采集提供相關的協調工作;
3、雙方軟件系統在對接的過程中,甲方負責提供需要對接的軟件接口。因甲方不能提供技術接口,而無法實現系統融接,因此產生的問題,乙方不成但相關責任。
4、甲方為乙方維護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支持;
5、甲方保證對乙方所提供軟件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應該提供符合軟件正常運行的設備和環境(正常供電、通訊線路暢通、標準機房、電腦配臵、人員素質),如果由于設備和環境原因造成軟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6、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采購費,否則乙方有權利對甲方使用的業務進行關、停機處理,并對甲方所欠費用及滯納金進行追繳,直至提起訴訟。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無償開發合同規定之外的軟件功能。
8、甲方如有軟件新功能開發需求,必須提交書面開發說明。
9、乙方同意授予、甲方同意接收對本合同的許可軟件的非專有的、不可轉讓的使用許可,甲方應在規定的用戶許可范圍內使用許可軟件。甲方自己使用,不得將許可軟件向其他方提供、銷售、出租、出借、轉讓或提供分許可、轉許可、通過信息網絡轉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甲方不得對許可軟件進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譯、分解、反向編譯、反匯編、反向工程或其他試圖從許可軟件導出程序源代碼的行為,或私自在許可軟件的基礎上書寫或開發衍生軟件、衍生產品或其他軟件。
甲方不得限制、破壞或者繞過許可軟件附帶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確保許可軟件正確使用的限制性措施。甲方不得將許可軟件用于除甲方內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數據處理服務、應用服務、商業共享或其他軟件共享安排。甲方不得除掉、掩蓋或更改許可軟件上有關許可軟件著作或商標的標志。
五、工程進度。
合同簽訂后5天內,通過系統調試使系統能成功運行。
六、工程的驗收。
1、乙方驗收軟件的標準以雙方擬定的協議附件功能說明書作為通過的依據。
2、驗收合格后,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增加軟件模塊或者功能,乙方可根據改動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增加開發與維護費用,基礎模塊(構建維護子系統)可以同步免費升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單方面違約終止合同,違約方除彌補守約方因守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賠償金。
2、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未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或未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引發糾紛,由責任方承擔所有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軟件的開發,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總金額的1%。逾期超過10天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系統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利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對系統進行修改直至驗收合格,限期整改仍未達標,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額15%的違約金。直到整改合格。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有效期為五年。
2、違約責任約定:
2.1、一旦出現下述違約事件之一,守約方在提前30天書面通知違約方的情況下,有權取消和終止合同:
2.1.2任何對本合同的實質違約;
2.1.3一方違約,經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有能力補救而未能在30日內進行補救的。
2.2一旦出現下述違約事件之一,甲方可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而立即終止本合同:
2.2.1乙方的任何行為對甲方知識產權造成損害;
2.2.2甲方的管理或控制或其業務發生任何實質性的變化;
2.2.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到期或終止不應影響任何一方已對另一方發生的權利,并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合同承擔的存續的任何義務。
3、保密:
3.1甲乙雙方對彼此之間相互提供的信息、資料以及本合同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3.2乙方要對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統、業務、生產有關資料和數據信息保密。
4、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損失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但雙方應努力減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或損失。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嚴重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第三方電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客觀事件。
5、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并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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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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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軟件維護工作匯報(集錦)。
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
三、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下合同的具體履行地是: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僅約定了交貨地點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2)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承攬合同履行地為承攬方所在地;。
3、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5、證券回購糾紛合同履行地。
(3)凡在交易場所內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交易場所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規定的管轄法院。
1、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
3、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為債權轉讓涉及到債務人的實體權利,在沒有履行法定的書面通知義務的情況下,該轉讓協議對債務人沒有任何效力。
資陽區人民法院在送達駁回我司管轄權異議的民事裁定書時,才送達了國內特快專遞郵件詳情單和投遞結果清單的復印件,這就是證明佛山市藍箭電子有限公司已經履行債權轉讓通知義務的所有證據。
仔細審查上兩份所謂的證據,從中根本無法看出上訴人已經簽收該郵件,首先,在收件人簽名欄中沒有我司員工的簽字;其次,投遞結果顯示是肖紅代收,而我司根本沒有肖紅這個人(我司已提供了勞動局打印的社保費交納清單,該清單顯示我司沒有此人。
其實,證明肖紅是我司員工是原審原告的責任);最后,上述兩個證據本身都無任何證明效力,也沒有加蓋具有證明效力的單位公章,不具備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
故,上述證據不能證明佛山市藍箭電子有限公司已經履行通知義務,其與原審原告的債權轉讓協議對我司沒有任何效力,資陽區人民法院應依法駁回原審原告無理無據的起訴。
二、資陽區人民法院以原合同雙方未約定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應為益陽市資陽區為由裁定駁回上訴人的管轄權異議,是完全錯誤的,因為雙方明確約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是深圳市福田保稅區。
11月29日,上訴人與佛山市藍箭電子有限公司(即與本案原告曹霞簽訂債權轉讓協議的債權人)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簽訂了采購協議,該協議第2。
7條(見第一頁)明確約定了交貨地點:甲方(即上訴人)訂單上指定地點。
上訴人與佛山市藍箭電子有限公司在合同履行中所發訂單上都明確約定了交貨地為:深圳市福田保稅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生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雙方在采購協議、采購訂單中明確約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交貨地是深圳市福田保稅區。
無論是合同履行地還是被告住所地都在深圳,而不是益陽!
最高人民法院9月12日發布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問題的規定中明確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當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該司法解釋還明確規定:在本解釋之前發布的規定與本解釋不一致的地方,一律以本解釋為準)。
該規定更明確了雙方約定的合同履行地是深圳市,原審法院無權管轄。
上述國家或地方的法院就擁有管轄權了嗎?這顯然違背了我國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宗旨,也不符合情理!
三、買賣合同雙方簽訂的采購協議中有明確的仲裁協議,約定了買賣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議均由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協議明確排除了法院的管轄權,而原審法院竟仍認為其有權管轄,實在令人無法理解,此等明顯的司法錯誤實在少見!
月29日,上訴人與佛山市藍箭電子有限公司(即與本案原告曹霞簽訂債權轉讓協議的債權人)簽訂的采購協議中包含有仲裁條款、品質合約、售后服務協議、采購訂單樣本等。
該采購協議第9·1條明確約定:“有關此協議的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該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這說明上訴人與佛山市藍箭電子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應由深圳仲裁委員會管轄。
因為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仲裁條款,明確排除了法院的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由此可見,買賣合同的雙方自愿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為仲裁,該約定真實、明確、合法,當屬有效!所以,該案不應由法院管轄,原審法院應當依法駁回原審原告的起訴。
四、原審法院在司法程序上存在諸多問題,有些屬于明顯的程序違法,顯示公平,具體如下:。
第一、原審法院連法定的15天答辯期都不給,這屬于明顯地程序違法!上訴人在1月24日收到原審法院郵寄送達的開庭傳票,而開庭日期確定開庭日期卻定在2月7日(我司相關負責人于201月24日才收到法律文書,從1月25日算起到2月7日開庭才14天),為何定的如此倉促?實在令人費解!
也不履行告知義務,實在不妥!也嚴重影響了上訴人正常業務的開展,也影響了上訴人的聲譽!
第三、買賣合同糾紛實際發生的貨款金額約31萬元人民幣,再加上原審原告提出的所謂的實現債權的費用6萬元,也不過約37。
00萬人民幣,為何原審法院卻裁定凍結上訴人46。
00萬元人民幣的財產?法律依據何在?道理何在?
第四、本案涉案金額較大(46。
00萬元),又是歷時兩年多的買賣合同糾紛,其中牽涉管轄權、貨款金額的核對、質量認證和鑒定、數量、交貨期限等多方面的問題,還牽涉債權轉讓等復雜的法律關系,一審法院卻選擇適用簡易程序,這顯然是不合適的!
請貴院考慮上訴人正當合理的請求,依法撤銷資陽區人民法院資民二初字第51-2號民事裁定書,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以彰顯法律之公正,以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特此向貴院提出上訴,請予慎重考慮!
此致
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xxx年x月xx日。
住址:深圳市福田保稅區金花路振和大廈西樓一層。
聯系方式:xxxxxxxxxxx。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曹某,女,20歲、漢族,益陽市人。
住址:益陽市金花坪1號。
上訴人因曹霞訴我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資民二初字第51-2號民事裁定,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一、撤銷資陽區人民法院(2007)資民二初字第51-2號民事裁定書,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
1、_________商業網絡版本及所附帶的文件是作為不提供任何明確的或隱含的賠償或擔保的形式出售的。
2、甲方同意自己承擔使用本軟件產品的風險,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范圍內,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發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即使甲方已事先被乙方告知該損害發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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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應以明確的軟件部署地址,確定兩個以上的聯系人,以保障軟件到達指定地點后有相關人員接貨,并填寫收貨單。乙方部署軟件后,甲方進行軟件檢驗,如發現軟件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時,在部署后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日內解決,否則甲方對乙方扣除合同額的做為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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