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協議中,雙方應當互相尊重對方的權益,并嚴格按照約定履行各自的責任。如果您需要簽訂合同協議,可以參考以下范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調整。
(系房地產經紀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委托人和受托人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一)該房屋為【樓房】【平房】,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筑總層數為:?____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
(三)房屋權屬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證號為: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未設定抵押【?】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他項權利證證號為。
委托人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不能如期辦理入住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委托人承擔相應責任。
本協議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此期間受托人為委托人的【?】獨家【?】非獨家委托服務提供者。
獨家委托服務:委托人僅委托受托人為其本次委托銷售房屋的唯一受托人。
非獨家委托服務:委托人除可委托受托人為其本次委托銷售房屋的受托人外,還可委托其它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代為銷售。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項服務(可多選):
(一)提供與上述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咨詢。
(二)尋找房屋買受人。
(三)在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內協助管理上述房屋。
(四)協助并撮合委托人與買受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五)代辦稅費繳納事務。
(六)代辦上述房屋抵押注銷手續。
(七)代辦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及附屬設施過戶手續。
(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屬設施及家具設備等。
(九)其他(請注明)。
(一)委托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總價不低于【人民幣】【????】元(大寫金額:元)。
(二)實際成交價高于前款約定最低出售價的,高出部分屬委托人所有,但受托人有權按實際成價收取傭金。
(一)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費用。
(二)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購房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按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及本協議約定向受托人支付相關費用。標準如下:
1.?傭金:房價款的%;
2.?。
(三)。
(一)委托人責任。
3.?委托人應積極配合受托人開展的正常經紀活動;
4.?委托人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傭金,并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和變更本協議;
5.委托期限內或委托期滿六個月內不得與受托人介紹過的客戶自行成交;
7.
(二)受托人責任。
1.受托人應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房源是否符合出售條件;
3.受托人應積極主動為委托人提供經紀服務,不得擅自單方終止本協議;
7.除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費用;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將委托事項轉委托其它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
9.受托人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托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
10.
(一)委托人違約責任。
4.
(二)受托人違約責任。
標準,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
4.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一)協議變更。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協議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______份,受托人______份,?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受托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備案證明編號】:
【房地產經紀人員】: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簽訂時間:?????年?月??日。
乙方因經商,需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面一間(面積30平方),甲、乙雙方就店面租賃事宜協商達成如下條約,共同遵守執行。
1、租金約定及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4500元,第一個季度租金與簽定協議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租金在下一季度的前一個月付清,第二年租金參照隔壁店鋪適當上調。
2、水電費及一切相關費用乙方自行交付。
3、乙方租用期間必須做好環境衛生,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并做好安全用電、防盜、防火等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無事故隱患。
4、乙方在租用期間,要愛護店內設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改動,退租時,要保持原樣交給甲方驗收,如有損壞,要照價賠償。
5、本店面如需轉讓,要征得甲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乙方未經許可,私自轉讓店面,甲方可隨時將店面收回,所收租金,押金不予退還。
6、為保證租賃連續性,乙方不租用,要提前一個月告之甲方。
7、合同未滿,甲方不得退租,合同到期,乙方有續租優先權。
8、甲方收押金5000元,合同期滿,甲方清算水電費后,退還乙方。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蘭州市區路號單元層室,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鑰匙同時,乙方應支付購房款元(大寫);剩余房款元(大寫)在甲方將房屋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產證同時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第五條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應當在時間內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集資、購房款、天然氣管道安裝費、壁掛爐安裝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當交納的費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1、該門面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門面租金:每月。
元,租金半年一付,每半年租金需至少提前一周支付,如未在一周前提前支付,將視為自動放棄租憑,甲方有權利收回門面。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門面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協商后續租。
4、押金20xx元整,合同簽訂時支付。未租滿一年押金不退。
1、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門面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在此租賃期間內由乙方負責。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門面。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門面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門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門面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1)在此期間如若遇到房屋拆遷或不可抗逆因素,造成不能完成租約,則按實際天數收費,其余費用退還乙方。
(2)乙方因經營需要辦理相關合法證件,甲方應在能力范圍內盡力配合乙方辦理。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
共有人:
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簽于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裝飾、設備標準。
附件三: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房地產座落:。房屋類型:結構: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轉讓】方式獲得。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見附件五。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為元,: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登記處準予該房地產轉移登記之日為準。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每預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每逾期____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項解決。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和【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出售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賣人,將坐落在華藏寺鎮華干東路(2)號原民族印刷廠一樓東頭磚混結構商鋪一間,建筑面積為50平米,以買賣方式出售給買受人,該商鋪成交價商定為人民幣8萬元整(大寫:拾捌萬元整。)。
二、買受人將商鋪出賣款付清后,由出賣人將商鋪所有產權交付買受人,并協助辦理該商鋪過戶手續。
三、買受人取得商鋪所有產權而發生的登記費、過戶費、工本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遵守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給守約方損失費,按照該商鋪房價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文檔為doc格式。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租賃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3.1本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復,視為合同期滿后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后將本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后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筑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6.1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于在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合同權力。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并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后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切保險。
8.1合同期滿之日,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于______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10.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注明情況并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系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后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地址。
聯系電話。
購房合同和發票復印件。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銷售商銷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一層(帶地下室)。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方式付款:
1、支付定金。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大寫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之前將房價款余款元整(大寫。
元整)當面交付出賣人。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元整(大寫元整)。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元整(大寫元整)。
第十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應當出示本合同,并簽署房屋交接單,買受人支付總房款的%,等出賣人協助買受人進行相關公證,過戶,更名后,買受人支付余款元整(大寫元整)。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賣售人應當保證該商鋪基礎設施完備,以及裝修保持完好,如損壞未能按期交付的,由賣售人進行修復后交付買方使用,并且支付給買方元整(大寫元整)補償延期損失。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年月日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3.維修基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賠償買受人損失元整(大寫元整)。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元整(大寫元整)。
3.出賣人應當在收到全部房款%后日內與買受人辦理公證手續,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如需辦理過戶,所產生的稅費由方承擔,過戶費由方承擔。
4.出賣人應當在收到全部房款%后在日內與買受人辦理自來水,電,暖氣,物業,天然氣等更名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方承擔。
第十七條。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簽于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購房發票,購房合同。
附件二:裝飾、設備標準。
附件三: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店鋪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店鋪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店鋪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店鋪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店鋪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元),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店鋪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
第四條店鋪交付前的其他事項。
店鋪具備交付條件以前由出賣方繼續使用,并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進出貨等經營活動,經營活動不受買受方干涉。作為出售本店鋪的附加條款,本店鋪內的所有商品由買受方買下,購買價格以出兌之日的相同或相近商品進貨價格為準,商品出兌價款與店鋪銷售的全部價款在第四條的期限內一并交付給賣方。
第五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收到該店鋪全部價款和商品出兌價款之日起日內,將該店鋪付給買受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買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及商品出兌價款,出賣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出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買受方所預交的定金不予以退還,抵作甲方損失。雙方任何一方中途毀約,則向對方支付與定金數量等額的賠償金。
第七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店鋪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店鋪所有權轉移產生的一切費用買受方承擔。
第八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店鋪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各執一份,經出賣方、買受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
地址:
共有人:
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帳戶名稱:,帳號: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xx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交接。
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____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____日或公告后____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簽章)(簽章)。
附件。
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
二:裝飾、設備標準。
附件。
4.1甲方保證對該房地產有出售之權利且該房地產依法可以出售;若除甲方外,尚在非該房地產權屬證明上記載的任何第三人對該房地產有出售之權利,則視作甲方已取得該任何第三人同意并由甲方代表其簽訂本合同。如因此給乙方或求購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2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一條所述情況屬實,如有不符,給乙方或求購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3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直至委托事項完成時自動終止。
4.4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求購方達成交易意向并約定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成立的合同的時間后,求購方違約的,甲方同意將乙方代收求購方的定金的50%支付給乙方,作為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的補償。
4.5為了盡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時,可由另外一方代替完成或者另外一方與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
五、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該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甲、乙雙方身份證件所載地址或享有所有權的房地產地址或在本合同簽章處書寫的聯絡地址,即為本合同下任何書面通知的送達地址,若因受送達方拒絕或因聯絡地址錯誤無法送達的,均按照付郵日(以郵局郵戳為準)視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給予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
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后即為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出售商品(詳見商品清單)提供信息中介服務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商品種類及價格。
詳見商品清單。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出售的商品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并_代收貨款_等相關事宜。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如實提供商品的基本資料和報價,作為乙方代甲方公布出售商品信息的依據。
2.如該商品買賣成交,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中介費。
四、乙方義務。
1.雙方簽訂本合同5天內,乙方應將商品有關信息在其網站或服務平臺上予以公布;。
2.應根據商品價格及買方預訂情況等事宜,將買方有效送貨地點及時告知甲方,乙方應安排專人收取貨款,并在甲方支付中介費后3天內將貨款支付給甲方。
五、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當按照每次交易金額的百分之_五__,在乙方確認交易訂單之日起5天內向乙方支付中介費。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辦的其他事項,甲方應當在這些事項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辦費用。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1.甲方提供的商品有關信息與該商品真實情況不符;。
2.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開乙方再與買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其商品私下交易;。
4.與他人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
5.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和代辦費的;。
6.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二)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導致甲方利益受損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盡力協助甲方向有關責任方索償。
七、爭議解決方式。
若有合同爭議或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第_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由__上海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費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資質證書號: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______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銷售商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__________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一層(帶地下室)。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方式付款:
1、支付定金。
買受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_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from商鋪出售合同來自本站end#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逾期超過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應當出示本合同,并簽署房屋交接單,買受人支付總房款的%,等出賣人協助買受人進行相關公證,過戶,更名后,買受人支付余款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賣售人應當保證該商鋪基礎設施完備,以及裝修保持完好,如損壞未能按期交付的,由賣售人進行修復后交付買方使用,并且支付給買方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補償延期損失。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3.維修基金的約定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賠償買受人損失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3.出賣人應當在收到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內與買受人辦理公證手續,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如需辦理過戶,所產生的稅費由方承擔,過戶費由方承擔。
4.出賣人應當在收到全部房款%后在______日內與買受人辦理自來水,電,暖氣,物業,天然氣等更名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方承擔。
第十七條。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十堰市人民路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每月)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經雙方協商,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九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地址:
共有人:
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
(簽章) (簽章)。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裝飾、設備標準。
附件三: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合同編號: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并確保所填聯系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系):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___。
共有人:_____。
姓名:_____。
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國籍: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______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__________地下一層______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_)。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按揭付款。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______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3、。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______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______日或公告后______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
地址:
共有人:
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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