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勞動崗位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
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并支付加班費。
(二)根據行業特點,經批準實行_________工作制。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具體約定:_________。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甲方和乙方對繳納社會保險的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
其它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免費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八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_________。
(四)解除本協議有關補償的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實習崗位甲方按乙方實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第三條、實習報酬或實習補助甲方應與乙方學校協商確定乙方實習期間的報酬或實習補貼。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_______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_______小時的工作時間。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五條、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實習中發生人身傷害,由甲方負責。
(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在實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衛生的實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三)甲方不得安排_______周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_______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實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溫、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_______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實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第七條、勞動紀律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八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到期即終止,不得續訂。
第九條、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或實習學生所在學校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程序辦理。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2.甲、乙雙方議定。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戶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區)
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村(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款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下: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一、 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相關內容約定如下: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醫療社會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按規定應由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為扣繳。
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一、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 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鑒證。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工資報酬
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小時。
第五條 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2、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3、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約定其它事項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氣象科普是普及氣象知識、推廣氣象科學技術、宣傳氣象為社會和民眾服務能力的一項社會公共性事業。下文是天津市氣象條例,歡迎閱讀!
第一條為了發展本市氣象事業,規范氣象工作,準確、及時地發布氣象預報,防御氣象災害,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資源,發揮氣象工作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服務的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和毗鄰海域內從事氣象探測、預報、服務和氣象災害防御、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氣象科學技術研究以及氣象信息傳播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市和區、縣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主管所轄區域的氣象工作。
未設氣象主管機構的區的氣象工作由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
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其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四條市氣象主管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八)管理本市的涉外氣象活動;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和國家氣象主管機構、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縣氣象主管機構的主要職責由市氣象主管機構會同當地人民政府,依據前款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第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確定地方氣象事業項目,并將地方氣象事業納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
(二)為保障城市建設、人民生活開展的城市環境氣象服務項目;
(三)為發展農業生產開展的農業氣象情報和農村氣象服務項目;
(四)為防御、減輕氣象災害開展的氣象防災減災項目;
(五)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第六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氣象科學技術研究、氣象宣傳和氣象科學知識普及,培養氣象人才,推廣先進的氣象科學技術,保護氣象科技成果,加強國際氣象合作與交流,發展氣象信息服務,提高氣象工作水平。
第七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對列入本市氣象站網的氣象臺站劃定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并納入城市規劃。
規劃、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其職責按照國家規定對氣象探測環境進行保護。
第八條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遷移列入本市氣象站網的氣象臺站。
氣象臺站確需遷移的,應當依法經氣象主管機構批準,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確因實施城市規劃或者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需要遷移;
(二)選定的氣象臺站新站址符合國家氣象建設布局和氣象探測環境要求;
(四)遷建氣象臺站及其設施的費用已經落實;
(五)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天氣實況公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
市和區、縣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應當按照其職責,按時發布公眾氣象預報、及時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并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者訂正,適時發布天氣實況公報。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天氣實況公報。
非法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條市和區、縣氣象主管機構及其所屬氣象臺站應當提高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天氣實況公報的準確性、及時性和服務水平。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違反上述規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第十二條各類媒體向社會傳播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應當使用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適時氣象信息,并標明氣象臺站名稱和發布時間。
違反規定,不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適時氣象信息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規定,不標明氣象臺站名稱和發布時間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第十三條氣象臺站在確保公益性氣象無償服務的前提下,可以依法開展氣象有償服務。
各類傳播媒體通過傳播氣象信息獲得的收益,應當提取一部分支持氣象事業的發展。
第十四條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編制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五條從事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單位,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作業設備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具備上述條件擅自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應當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作業規范和操作規程,并在批準的空域和時限內進行。
第十七條城市規劃、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等國家規定的項目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并將氣候可行性論證結果作為相關項目審查的依據。
具有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資格的單位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時,應當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提供或者經其審查的氣象資料。
第十八條需要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提供或者經其審查的氣象資料的,應當向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書面材料。
有權受理的氣象主管機構收到提供氣象資料的申請后,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供。
有權受理的氣象主管機構收到審查氣象資料的申請后,應當自收到全部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審查報告。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
(二)物資倉儲場所;
(三)易燃易爆場所;
(四)通信、廣播、電視設施;
(五)工業自控、監控設施;
(六)計算機網絡系統;
(七)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需要防御雷電災害的建(構)筑物、場所、設施和系統。
應當安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給予警告,責令限期安裝;逾期仍不安裝的,氣象主管機構可以代為安裝,所需費用由責任者承擔;不安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安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應當委托具有法定防雷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
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設計未經審核同意不得投入施工;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防雷工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安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使用要求,并根據有關規定實行定期檢測制度。
雷電災害防護裝置安裝及投入使用后,裝置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委托具備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報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違反規定拒不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使用未經檢測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必須具備實施檢測的相應資質,并接受裝置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委托進行檢測,對其檢測結果負責。
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的資質由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認定。
未取得檢測資質或者超過資質等級進行檢測的,其檢測結果無效,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超過資質等級進行檢測的單位,還可以取消其檢測資質。
第二十三條氣象主管機構及其負有行政管理職責的工作人員不得參與雷電災害防護裝置設計、施工、檢測單位的經營活動。
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氣象設施和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損毀氣象設施或者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應當立即修復;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氣象主管機構及其所屬氣象臺站的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的,以及丟失或者毀壞原始氣象探測資料、偽造氣象資料等事故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條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氣象事業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業務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應對復雜天氣氣候的能力明顯提高,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為了推進我國從氣象大國走向氣象強國,20xx年9月,中國氣象局正式印發《全國氣象現代化發展綱要(20xx-2030年)》,明確了20xx年基本實現氣象現代化的奮斗目標,展望了2030年全面實現氣象現代化發展目標,成為我國未來氣象事業發展的藍圖。
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及全球氣候變化,災害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影響也越來越大。國家對氣象保障的要求更為緊迫、期望也越來越高,因而,通過有效的努力減輕防災減災的壓力極為迫切。
因此,此次《綱要》中“大力提升氣象防災減災和公共氣象服務水平”所占分量很重。許小峰說,要實現這個目標就需要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機制。發揮各級政府防災減災的主導作用,將氣象防災減災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政府績效考核和公共財政預算。建立規范的氣象災害風險管理業務。在加強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能力的同時,提升氣象災害風險預警水平。建成部門聯合、上下銜接、管理規范的國家預警信息發布體系。
使用合同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天津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寫說明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前,須認真協商各項條款。合同一經簽字或蓋章即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任何條款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字或蓋章確認。
2、合同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空格部分若為空白句,應用“/”劃掉。涂改之處,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3、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須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4、本合同不得翻印。
使用合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乙方出租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簡稱人防工程),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人防工程狀況
人防工程座落:
工程名稱:
建筑面積:使用面積:
工程質量狀況:
租賃用途: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月。如乙方需延續租賃合同期限,必須在合同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辦理續期協議,否則合同期滿即告終止。
三、租賃費和租賃費交納期限、方式
人防工程使用費每平方米(每個柜臺、店鋪)每月租賃費元,年租賃費元,合同租賃費總額為元。漲幅為年遞增%。乙方按預付給甲方,到期不能給付的,乙方應付甲方每日%的滯納金。
付款方式,由乙方開戶銀行憑甲方簽發的同城委托收款憑證將租賃費劃撥甲方,或以轉帳支票方式支付。
四、人防工程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
1、合同期內,甲方負責工程主體結構和防護設施(防護密閉門、排氣閥門等)的維護管理。
2、合同期內,人防工程內部的通風、給水、排水、配電、消防等設備辦理點驗手續后,交乙方使用并負責維護管理,維護管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期內,乙方如需對工程內部裝修,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必須經人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合同期滿,對工程裝修處理:。
六、合同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如冷暖氣、煤氣等)。租賃合同期滿,對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處理:。
七、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讓使用權和擅自改變其用途,如中途轉讓使用權和變更其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內,租賃區內的消防、安全保衛、衛生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物業管理等一切運行費用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內,乙方保證合法使用,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十、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租賃費拖欠天或者拖欠水電費達到天以上的;
2、擅自將工程使用權轉讓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工程進行裝修改造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用途的;
5、利用工程進行非法活動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逾期天末交付工程提供乙方使用的;
2、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不能正常使用的;
3、在合同約定的維護范圍內未盡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合同簽定后日內將人防工程及其設備交付乙方使用,如逾期,以拖延交付使用租賃費的倍支付給乙方。
2、合同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人防工程主體自然沉降斷裂漏水造成乙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者財產損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未按時(或按本合同約定)維修工程,償付違約金元。因維修造成乙方停用。停用期間免收維修區域的租賃費(不負責其它經濟損失)。
(二)乙方責任
1、未按時繳納工程租賃費,應如數補繳,并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加收滯納金。
2、由于使用不當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主體設備設施損壞,以及發生安全事故,負責修復并賠償損失。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工程進行裝修改造的,負責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4、在合同終止后日內遷出,如不按期遷出,除補繳工程租賃費外,償付違約金元。
(三)因國家戰備需要終止合同,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十二、擔保方式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雙方保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人民防空平時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法規,自覺接受人防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六、乙方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應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門辦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乙方收到使用證后本合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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