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條為規范我處領導班子民主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范決策風險,保障各項事業科學發展,根據國家關于重大事項決策制度有關文件精神和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重大經濟事項應建立健全集體研究、專家論證和技術咨詢相結合的議事決策機制。
第三條重大經濟事項的內部決策應堅持集體決策原則。單位領導班子會、專題會等集體決策機構依據各自職責、權限和議事規則,集體討論重大事項。
第二章重大經濟事項內容
第四條重大經濟事項內容包括:本單位重大項目安排事項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
第五條重大項目安排事項是指對本單位和全單位系統的資產規模、基礎設施、裝備條件、信息技術、技術狀況以及監管能力等產生重要影響的項目的設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年度部門預算安排和追加預算安排;
(二)自治區補助市縣項目預算方案安排;
(三)基礎設施、裝備條件建設規劃及項目設立;
(四)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五)單項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重大基建的立項和設計方案;
(六)單項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立項和技術方案;
(七)單項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工程設計方案變更、工程施工方案變更;
(八)單項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基建的政府采購需求方案;
(十)其他需要集體決策的重大項目安排事項。
第六條大額資金使用事項是指超過單位領導有權調動、使用限額的資金調動和使用。主要包括:
(二)超預算資金調動和使用;
(三)其他需要集體決策的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第三章決策會議形式
第七條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應根據具體內容、具體情況選擇集體研究決定的會議形式。主要有單位領導班子會、專題會等。
第八條決策會議的組織形式、參會人員和會議安排按單位相關會議管理制度執行。
第四章決策主要程序
第九條決策主要程序
(一)確定議題
1.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成員提出的決策建議可確定為決策議題。
2.單位財務部門根據重大經濟事項內容提出決策建議,經單位行政負責人審核確認后可確定為決策議題。
(二)調研考察、論證評估
4.對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單位財務部門應對其使用用途、合法性、合規性、程序性、預期效益、風險規避等情況進行全面綜合分析判斷,并形成相應的報告,提交會議決定。
(三)會議準備
根據重大經濟事項的具體內容和決策方式,單位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組織籌備決策會議,按照會議要求準備會議材料,確定會議時間、地點、參加(列席)會議人員,召開相關會議。
第五章決策要求
第十條重大經濟事項必須以會議形式集體討論決定。根據不同的決策內容采取相應的會議形式,對重大經濟事項作出集體決策。緊急情況下由個人或少數人臨時決定的,應在事后及時向單位領導班子會、辦公會、專題會報告;臨時決定人應對決策結論負責,單位黨組會、辦公會、專題會應在事后按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一條如有重大議題或者重要人事任免事項,會議出席人數應達到或超過應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二,方可舉行。與會人員要充分討論并分別發表意見,主要負責人最后發表結論性意見。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時,應逐項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集體決策議決事項,對于帶有實質性的有爭議事項,如無時限要求,應推遲議決,重新調研、論證,意見成熟后,再提交會議議決。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明確實施部門和負責人。
第十三條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的情況,包括決策事項、決策過程、決策參與人及意見、決策結論等,以會議通知、議程、記錄、紀要、決定、備忘錄等形式留下文字資料,存檔備查。
第六章決策實施
第十四條重大經濟事項經集體決策后,由單位領導按分工和職責組織實施,遇有分工和職責交叉的,由單位明確一名班子成員牽頭。領導班子成員應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個人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策前,應無條件執行。同時,可按組織程序向上級領導部門反映意見。
第十五條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后,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策。如確需變更的,應重新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在決策執行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決策失誤并調整完善決策方案。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作出臨時處置的,應在事后及時向領導班子報告。未完成事項如需重新作出決策的,經再次決策后,按新的決策執行。
第十六條負責執行決策的部門或單位應當制定決策實施方案,嚴格執行相關法規規定的項目實施程序,確保落實決策的工作質量和進度,不得推誘、拖延。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應根據分工和職責,及時向單位領導班子報告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單位領導班子要在每年年底向上級部門報告貫徹本辦法的情況。
第十八條單位監察部門負責定期對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的情況和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與反饋,結合年度考核進行監督檢查,作出評估,建立重大決策后評價機制,并將有關情況向單位黨組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的情況作為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年度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依據;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除依法保密的事項以外,要定期或不定期在適當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第八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凡屬下列情況都應追究責任:
(二)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后又不通報的;
(三)未向領導集體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
(四)執行決策后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五)其他因違反本實施辦法而造成失誤的。
第二十一條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范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
第二十二條對給本單位和系統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影響的責任人,應根據事實、性質、情節明確其應承擔的責任,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為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近期,我們采取座談、問卷調查和走訪企業的方式,與6家企業和部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座談,分析當前經濟環境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調查表明,我縣經濟發展環境經過階段性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企業普遍反映,近兩年來,經濟發展的硬軟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全社會重視環境建設的氛圍已經開始形成。但是,實行經濟發展環境的不斷優化,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加強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努力營造通暢、寬松、便利、法治的良好環境,依然是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課題。
座談中,企業負責人普遍認為,今年縣委專門成立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下“重錘”治理經濟發展環境,全力支持企業發展。人大、政協對經濟環境的關注程度日益增強,加強了對該項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改變了以往投訴無門、治理無人的局面。隨著政府職能逐步轉變,審批項目逐年減少,審批事項向服務中心集中,方便了企業辦事。嚴肅查處了一批損害經濟環境的案件,行政執法人員明目張膽地“吃拿卡要”等違紀行為明顯減少,雁過拔毛的現象得到遏制。實行獎勵納稅大戶等制度,形成了親商、安商、護商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清醒看到經濟發展環境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當前的經濟環境與經濟發展還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
第一,發展意識不強,企業經營的政策環境仍不寬松。
座談中大家反映,傳統的官本位、權本位、利本位意識在一些部門仍然存在,有些干部發展意識不強,習慣用計劃經濟的管制手段管理企業,居高臨下,錯誤地認為管理就是收費,執法就是處罰,對企業不惜竭澤而漁。有些部門在服務企業,幫助企業跑項目、創品牌、融資等方面的措施不力,扶植企業發展的政策難以落實。座談中大家反映,盡管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但在土地、稅收、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政策仍不夠靈活,在服務經濟建設方面的投入還不足,企業準入的門檻還比較高,一些好的產業進不來,有的來了也留不住,難以形成規模。如南河工程老板中途撤走,亞泰和勝動合作項目黃磷尾氣發電無法履約等等。少數部門由于思想觀念難以從根本上轉變,習慣用條條框框束縛企業,在服務企業發展上支持的少,干預的多;設路標的少,設路障的多。
第二,行政審批項目過多,程序繁瑣,行政服務中心的作用發揮不夠。
座談中反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對滯后。一些部門面對新一輪市場競爭,缺乏緊迫感,工作中輕服務、重收費,輕監管、重處罰,程序繁冗,服務效率不高。一是行政審批項目偏多,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發揮不夠,行政審批方式單一。二是行政審批手續繁多。有些具有審批職能的單位仍抱著部門權利不放,以種種借口搪塞,至今不進中心。有的雖然在中心設立了窗口,卻把行政服務中心當作“收發室”,實行審批職能體外循環。有的行政機關一項許可要經多個科室,涉及到幾個分管領導。有的在報批材料上做文章,不實行一次性告知,對申報材料吹毛求疵,逼著企業找關系、做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欠缺,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現象。
大家反映,在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服務企業工作中,縣領導比部門領導重視,部門領導比中層干部重視,對縣領導重視企業發展,幫助企業排憂解難的作法給予高度贊揚。但也認為,有些部門政令不暢,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力度不夠。有些部門握有實權的科長、主任等中層干部對待上級決策、政令和要求,以種種借口頂著不辦。有些工作人員接到報批項目后,采取“擠牙膏”式的服務,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快辦事,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
第四,部分單位自由裁量權過大。
有些部門主動上門服務少、宣傳政策少,但突擊檢查多、行政處罰多。在行政處罰中就高不就低,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抬高處罰額度,只要在檢查中發現一點問題就獅子大開口,等著企業去“做工作”。過大的自由裁量權也容易滋生執法中的腐敗行為。
要求,公司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紀委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對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執行情況,按照檢查提綱組織專人進行對照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接到通知后,公司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紀委高度重視,立即通過文件傳閱、黨政聯席會議等形式進行了傳達學習,并對公司“三重一大”自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一)強化組織機構。公司成立了監事會主席紀委書記任組長,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自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成員由紀檢監察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公司各部門、各分支機構開展“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活動,并就相關內容進行督促指導。
(二)強化協調督導。在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安排下,公司召開了執行情況自查工作協調會部署開展自查工作。辦公室成員多次赴有關職能部門、基層單位進行調研檢查和了解情況,通過深入細致地自查摸底,全面、準確地掌握了公司“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具體執行及落實情況。
(三)強化措施落實。為切實將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公司紀檢監察辦公室將根據自查摸底的情況,特別是針對查找出的問題和不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結合公司實際,繼續完善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構建長效機制。
? 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關文件要求,公司對現行管理制度進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對操作性不強、涵蓋面不全、內容上不細的制度進行了修訂、補充、細化、完善,截止目前,公司共修訂完善66項管理制度,整理集團公司制度7項,國家管理規定5項。其中:森林資源管理制度32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項;信訪穩定制度3項;計劃投資與資金使用管理制度4項;行政后勤管理制度9項;財務管理制度10項;營銷管理制度1項;黨風黨紀管理制度3項;合同管理制度1項。通過完善和整理,細化了“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明確了“三重一大”的決策范圍、決策程序、議事規則、責任追究等,切實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務,規范了工作程序,明確了工作方向,初步形成了一套內容較為科學、程序較為嚴密的制度體系。
1、重大事項: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黨的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等事項;決定公司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等;全局重大工程造林項目規劃與施實、林木采伐指標、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和調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年度預算的制定和調整;局內部機構設置、調整等事項;林地占用申報審批,亂砍亂伐森林資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處罰等;其他有較大影響的林業工作事項,由局黨政工聯系會研究決定。20xx年-20xx年公司共研制22項重大決策事項,其中:改制2項;工資增長4項;人事調整1項;勞動合同2項;民生6項;解決歷史遺留4項;其他3項。
2、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公司嚴格遵照中組部《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集團相關制度要求,建立規范了我公司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選拔中堅持工作原則、嚴格任用條件、規范任用程序、嚴肅工作紀律,選拔過程堅持集體決策和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了公司重要干部選任工作全面受控和有效執行。20xx年-20xx年以來組織完成重大人事任免事項37人次,推薦副局級后備干部14人,發展新黨員14人。提拔和調整的干部為公司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3、重要項目安排方面:公司所有已建工程項目管理工作都嚴格按照“五權”制度執行。招標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健全招標領導組織機構,明確招標管理權限,嚴格執行招標制度。物資采購上實行大宗物資采購委員會集體采購形式采購。通過這些方式,達到了規格統一、規模采購、規范運作、保證質量、降低成本的目標。20xx年-20xx年重大項目完成22項,其中:安排折舊專項資金5項,林價專項資金2項,國投資金安排12項,其他3項。
4、大額度資金使用方面:嚴格按照“五權”辦法制定的制度進行集中管理。對于重大項目資金使用及經營性資金調動方面,均經有關程序審批后,嚴格按照授權管理制度執行。通過合理、有效的利用資金,控制風險,保證“大額度資金使用”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
1、強化組織保障?!叭匾淮蟆泵裰鳑Q策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堅持由局黨委統一領導,各部門組織協調,為“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的貫徹執行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公司領導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根本性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上個人說了算的現象。
2、強化責任制落實。局黨委把是否認真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體系,促進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
3、強化民主決策。堅持在“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前依照法律、法規和林業局規章規定的程序,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群眾和專家意見,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傳閱論證報告或立項報告,經事先充分醞釀論證后再由局黨政工聯席會或局長辦公會集體決策。
(四)強化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
1、制定監督制度。明確了監督主體、監督職責和程序,責任追究和糾錯制度建立并嚴格執行。
2、組織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監督職能的作用,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貫穿于“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的各個環節之中,做到決策運行中有監督機構參與,對落實情況和決策質量進行全程監督。
3、加強干部考核。把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領導班子日常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述廉、評廉、考廉”的重要條件,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的主要依據。
4、接受群眾監督。把“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納入黨務政務公開內容,讓群眾對決策效果進行評審,把群眾的認可程度作為評價決策是否正確的主要依據。
5、嚴肅責任追究。對“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的內容、決策程序、執行程序、執行情況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對不能很好實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個人擅自決策或集體用權失范的,要嚴肅進行問責追究。
我委根據文件精神,從5月上旬起,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對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在財務工作過程中,本單位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根據本單位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所發生的各項業務事項均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在安排支出時,分輕重緩急,保證常規和重點支出需要,既體現實際工作需要,又考慮財力可能,根據辦公室各項工作任務,在財力可能的情況下,有保有壓,確保重點,統籌安排,合理支出。
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在建立并實施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過程中,制定了《財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的同時,相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這些規章制度,有效地實施了內部監督和控制,保證了會計工作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單位財產的安全,加強了對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監督和管理,杜絕了各種漏洞的發生,達到了以下三點要求:
1、明確了記賬人員與審批人員、經辦人員的職責權限,使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以明確責任,防止舞弊,各項業務事項得以有序進行。
2、明確了財務收支審批程序和審批人的權限和責任,規范了各項資金的使用,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3、明確經費支出的范圍和開支標準,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經費開支,杜絕了浪費現象的發生。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資產購置時,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進行采購,并根據有關規定,建立了賬簿、款項和實物核查制度,通過建立健全制度,會計人員對各項財物、款項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及時進行記錄、計算、反映、核對等。一方面做到賬簿上所反映的有關財物、款項的結存數同實存數一致;另一方面通過賬簿記錄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的核對,保證賬賬相符。無固定資產不入賬,公物私用及其他違規問題。
通過自查,我委在財務管理和財務工作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在實施內部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時,還未能完全達到《會計法》所規定的要求,預算管理制度、財務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進一步完善這方面的制度,實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將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 ? ?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保證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規則,著力提升黨委、政府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理論水平,防范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風險。在各項工作的推進中體現民主公開、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勤敏高效,認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斷增強集體決策的質量和水平,為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保證,促進了各方面工作的協調發展?,F就執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規定情況如下。
(一)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我縣認真貫徹和落實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部署,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規定領導班子要認真落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二)強化措施,嚴格執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我縣黨委政府,特別是領導干部把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將作為一項長期的重大事項來抓,堅持關口前移,科學謀劃,提升決策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加強制度建設,民主決策,堅決執行重特大事項報告責任追究等項目工作制度,在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招商引資,大額資金使用上嚴格依法辦事,并按相關程序報批,做到經濟決策事項有章可循,為提高決策執行力,進一步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
一是重大經濟事項集體決策等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落實;二是集體決策制度相關的監督制度還需進一步充實;三是檔案基礎資料的整理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嚴格執行重大經濟決策制度規定的議事規則,進一步促進重大經濟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二是進一步完善重大經濟決策制度,保證重大決策事項的制度化、規范化;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經濟決策制度執行監督機制,采取多種形式的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錯,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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