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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農業大國,更是一向重視農村的發展,重視農民問題。黨的第xx屆三中全會再一次強調了關注農村,完善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一直處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這包括農村商業銀行的改革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建立,都使農村金融朝著健康、完善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國家對農村發展建設的力度加強為小額信貸在農村的發展提供了的廣闊的市場。在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從1994年開始試驗,xx年全面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近年來,“三農”問題的一直被國家重點關注,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來解決“三農”問題。而農村的大力發展,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對農民的扶貧以及農民創收渠道的擴充都需要大量的資金,而小額信貸不僅可以解決農村金融問題,同樣可以支持農村的發展,為解決“三農”問題開辟出一條新的道路。
農村商業銀行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為農戶自主創業,發展當地特色產業提供資金保障,解決了部分農民“貸款難”問題,在支持農村經濟和農戶個體業主經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小額農貸由于具有靈活、方便、快捷的特點,自推出后,受到了農戶、村組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稱贊,也得到了各方的滿意,取得了多贏的效果,滿足了較大部分農民合理的貸款需求。小額農貸款的推出,使農村商業銀行信貸門檻降低,為很多信譽良好但無擔保抵押措施的農戶打開了融資的大門,有效地緩解了農民貸款難的情況,成為農民調整結構、發展生產、開拓市場、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結構調整,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為廣大農戶脫貧致富創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資本積累。但是,目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仍然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比如,管理機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風險評估方法,貸款種類單一,額度小,期限短以及資金供需矛盾大等。這些都阻礙著農村小額信貸的進一步發展。進而阻礙著農村金融的發展。
(一)資金流轉問題:
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一部分農戶和個體業主未能按約還貸,給農村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流轉造成很大的困難。
1、客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首先,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基于農戶信用發放的貸款,貸款本身從借款人方面就潛在著“信用風險”,一個人誠信度的高低與其道德修養是密切相關的,而道德標準是一個無形的東西不能對其準確的實行量化,所以信貸員要準確的把握成千上萬農戶的誠信度就是一項異常艱巨的工作;其次,農戶貸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種植、養殖業和家庭手工作坊產業的投入以及消費性貸款,而種養業又是弱質產業,存在著較大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農戶個體業主及小型企業生產的產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機制不健全、相互間競爭無序,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這種風險將直接轉化為信貸風險。
2、主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1)、 貸前調查流于形式
農村商業銀行信貸人力有限,有的網點甚至主任兼信貸員,要對轄區內成百上千農戶做詳盡了解,工作難度可想而知。因此,對農戶經濟檔案的建立(年審)、信用等級的評定,這些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相對集中的專項工作,一些信貸員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轄內農戶的內勤人員。由于村、組干部及內勤人員的參與,個人主觀主義、形式主義、人情因素、有的甚至憑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這就造成了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不統一,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貸款額度核定帶來了不準確性。此外,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統性、連續性,存在“一評定終身”、“一定永益”的現象,動態管理、時時監測缺位,信用評定手段、方式也不盡科學。
(2)、貸款審查存在漏洞
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行“憑證發放、隨用隨貸、額度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其發放大多由臨柜人員辦理,在辦理貸款時嚴格堅持“兩證”、“三見面”的原則,而臨柜人員對其貸款用途的真實性是無法加以嚴格的考查的,這就造成有些農戶亂報貸款用途,而貸款后轉借他人,形成頂名貸款;另一些借款人貸款根本沒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產、生活等,而是用于個人的不正常消費支出(比如賭博等),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最終形成貸款風險。
(3)、貸后檢查監督機制不健全
貸后檢查是貸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環節,為降低貸款風險,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農村商業銀行應加強貸后檢查工作。但“重發放,輕管理”的經營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貸員腦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記。一方面,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象廣、額度小、分布散、行業雜、所以工作量相對較大,而農村商業銀行信貸工作人員有限,這就削弱了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監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貸員有“重企業,輕農戶”的思想意識,認為貸后管理只適應于大額貸款,對小額農貸不適用。有的信貸員甚至認為農戶貸款金額小,形成貸款風險每戶不過幾萬余元。再加上有些農戶貸款后外出經營(有的甚至舉家外出),多年不歸,下落不明,這是造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貸人員素質低,人為形成信貸風險
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從建檔、評級、授信、發證、到最后放款都是人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員相對不足,所以有些信貸人員利用人手不足、審查不嚴、操作上不規范等漏洞,搞人情貸款,自批自用貸款,假冒貸款,有的甚至給客戶出主意化整為零,一戶多證或一戶多貸,形成實質上的“壘大戶”,最終誘發貸款風險。
(二)貸款困難問題:
(1)、社會信用環境不佳,誠信度不高。一些農戶受欠貸大戶的影響,還貸時相互看齊的跟風心理也是信譽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債務難以落實,影響信用社放貸的積極性。
(3)、擔保抵押跟不上貸款需求,造成貸款困難。
(4)、貸款抵押物評估手續繁瑣,評估登記費用過高。
(一)、對農戶信用等級實行動態管理和合理限額。
(二)、糾正認識偏差,防止短期行為。
(三)、加強貸款管理,落實好“三查”制度。
(四)、動員廣大群眾,營造良好信用環境。
(五)、簡化手續,減少評估登記費用,減輕農民群眾的經濟負擔。
(六)、加強信貸員隊伍建設。這是確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可持續發展的保證。
(七)、建立健全信貸機制。
農村小額貸款的發展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對解決“三農”問題開辟了新道路,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全面小康社會的建設,對社會和諧發展有著促進作用。
中國是農業大國,更是一向重視農村的發展,重視農民問題。農村金融一直處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這包括農村商業銀行的改革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建立,都使農村金融朝著健康、完善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國家對農村發展建設的力度加強為小額信貸在農村的發展提供了的廣闊的市場。在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從1994年開始試驗,xx年全面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近年來,“三農”問題的一直被國家重點關注,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來解決“三農”問題。而農村的大力發展,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對農民的扶貧以及農民創收渠道的擴充都需要大量的資金,而小額信貸不僅可以解決農村金融問題,同樣可以支持農村的發展,為解決“三農”問題開辟出一條新的道路。
農村商業銀行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為農戶自主創業,發展當地特色產業提供資金保障,解決了部分農民“貸款難”問題,在支持農村經濟和農戶個體業主經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小額農貸由于具有靈活、方便、快捷的特點,自推出后,受到了農戶、村組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稱贊,也得到了各方的滿意,取得了多贏的效果,滿足了較大部分農民合理的貸款需求。小額農貸款的推出,使農村商業銀行信貸門檻降低,為很多信譽良好但無擔保抵押措施的農戶打開了融資的大門,有效地緩解了農民貸款難的情況,成為農民調整結構、發展生產、開拓市場、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結構調整,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為廣大農戶脫貧致富創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資本積累。但是,目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仍然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比如,管理機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風險評估方法,貸款種類單一,額度小,期限短以及資金供需矛盾大等。這些都阻礙著農村小額信貸的進一步發展。進而阻礙著農村金融的發展。
(一)資金流轉問題:
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一部分農戶和個體業主未能按約還貸,給農村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流轉造成很大的困難。
1、客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首先,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基于農戶信用發放的貸款,貸款本身從借款人方面就潛在著“信用風險”,一個人誠信度的高低與其道德修養是密切相關的',而道德標準是一個無形的東西不能對其準確的實行量化,所以信貸員要準確的把握成千上萬農戶的誠信度就是一項特別艱巨的工作;其次,農戶貸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種植、養殖業和家庭手工作坊產業的投入以及消費性貸款,而種養業又是弱質產業,存在著較大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農戶個體業主及小型企業生產的產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機制不健全、相互間競爭無序,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這種風險將直接轉化為信貸風險。
2、主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1)、貸前調查流于形式
農村商業銀行信貸人力有限,有的網點甚至主任兼信貸員,要對轄區內成百上千農戶做詳盡了解,工作難度可想而知。因此,對農戶經濟檔案的建立(年審)、信用等級的評定,這些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相對集中的專項工作,一些信貸員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轄內農戶的內勤人員。由于村、組干部及內勤人員的參與,個人主觀主義、形式主義、人情因素、有的甚至憑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這就造成了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不統一,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貸款額度核定帶來了不準確性。此外,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統性、連續性,存在“一評定終身”、“一定永益”的現象,動態管理、時時監測缺位,信用評定手段、方式也不盡科學。
(2)、貸款審查存在漏洞
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行“憑證發放、隨用隨貸、額度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其發放大多由臨柜人員辦理,在辦理貸款時嚴格堅持“兩證”、“三見面”的原則,而臨柜人員對其貸款用途的真實性是無法加以嚴格的考查的,這就造成有些農戶亂報貸款用途,而貸款后轉借他人,形成頂名貸款;另一些借款人貸款根本沒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產、生活等,而是用于個人的不正常消費支出(比如賭博等),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最終形成貸款風險。
(3)、貸后檢查監督機制不健全
貸后檢查是貸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環節,為降低貸款風險,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農村商業銀行應加強貸后檢查工作。但“重發放,輕管理”的經營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貸員腦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記。一方面,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象廣、額度小、分布散、行業雜、所以工作量相對較大,而農村商業銀行信貸工作人員有限,這就削弱了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監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貸員有“重企業,輕農戶”的思想意識,認為貸后管理只適應于大額貸款,對小額農貸不適用。有的信貸員甚至認為農戶貸款金額小,形成貸款風險每戶不過幾萬余元。再加上有些農戶貸款后外出經營(有的甚至舉家外出),多年不歸,下落不明,這是造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貸人員素質低,人為形成信貸風險
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從建檔、評級、授信、發證、到最后放款都是人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員相對不足,所以有些信貸人員利用人手不足、審查不嚴、操作上不規范等漏洞,搞人情貸款,自批自用貸款,假冒貸款,有的甚至給客戶出主意化整為零,一戶多證或一戶多貸,形成實質上的“壘大戶”,最終誘發貸款風險。
(二)貸款困難問題:
(1)、社會信用環境不佳,誠信度不高。一些農戶受欠貸大戶的影響,還貸時相互看齊的跟風心理也是信譽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債務難以落實,影響信用社放貸的積極性。
(3)、擔保抵押跟不上貸款需求,造成貸款困難。
(4)、貸款抵押物評估手續繁瑣,評估登記費用過高。
(一)、對農戶信用等級實行動態管理和合理限額。
(二)、糾正認識偏差,防止短期行為。
(三)、加強貸款管理,落實好“三查”制度。
(四)、動員廣大群眾,營造良好信用環境。
(五)、簡化手續,減少評估登記費用,減輕農民群眾的經濟負擔。
(六)、加強信貸員隊伍建設。這是確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可持續發展的保證。
(七)、建立健全信貸機制。
農村小額貸款的發展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對解決“三農”問題開辟了新道路,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全面小康社會的建設,對社會和諧發展有著促進作用。
9.2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滿(含宣告提前到期)不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范圍內的主合同項下的全部被擔保債務的,乙方有權將該未清償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戶,并按照相關合同約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擔保責任。
第十條合同變更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后的借款合同項下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承擔擔保責任;但如果該變更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仍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責任。
10.2盡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擔保風險
11.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或權利并實現質權,提前清償債務。
(4)質押財產或出質權利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被依法監管;(5)質押財產或出質權利價值嚴重下降的;(6)甲方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況;(7)債務人未能清償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11.2出現上述各項情況時,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十二條若甲方非債務人,且債務人亦提供了物的擔保,甲方的擔保責任和擔保范圍并不因此而減輕或縮小。乙方有權選擇適合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其他擔保物權),甲方同意仍就全部債務承擔質押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3.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3.2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4.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14.2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若有)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5.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5.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15.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5.4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第十六條聲明事項
16.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并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等情況已經充分了解。
16.2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小額貸款合同范文三
借款人:電話:通訊地址:
擔保人:電話:通訊地址:
貸款人:
電話: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資金周轉。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借款利率:2%。月利息。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利息。
2.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1.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借款人的義務
1.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1.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1.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1.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1.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1.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八條扣劃約定
1.1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1.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fanwen/1578/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簽字)
擔保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年月日簽署日:年月日
一、背景:
中國是農業大國,更是一向重視農村的發展,重視農民問題。黨的第xx屆三中全會再一次強調了關注農村,完善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一直處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這包括農村商業銀行的改革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建立,都使農村金融朝著健康、完善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國家對農村發展建設的力度加強為小額信貸在農村的發展提供了的廣闊的市場。在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從1994年開始試驗,xx年全面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近年來,“三農”問題的一直被國家重點關注,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來解決“三農”問題。而農村的大力發展,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對農民的扶貧以及農民創收渠道的擴充都需要大量的資金,而小額信貸不僅可以解決農村金融問題,同樣可以支持農村的發展,為解決“三農”問題開辟出一條新的道路。
二、農村小額貸款的現狀:
農村商業銀行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為農戶自主創業,發展當地特色產業提供資金保障,解決了部分農民“貸款難”問題,在支持農村經濟和農戶個體業主經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小額農貸由于具有靈活、方便、快捷的特點,自推出后,受到了農戶、村組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稱贊,也得到了各方的滿意,取得了多贏的效果,滿足了較大部分農民合理的貸款需求。小額農貸款的推出,使農村商業銀行信貸門檻降低,為很多信譽良好但無擔保抵押措施的農戶打開了融資的大門,有效地緩解了農民貸款難的情況,成為農民調整結構、發展生產、開拓市場、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結構調整,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為廣大農戶脫貧致富創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資本積累。但是,目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仍然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比如,管理機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風險評估方法,貸款種類單一,額度小,期限短以及資金供需矛盾大等。這些都阻礙著農村小額信貸的進一步發展。進而阻礙著農村金融的發展。
三、農村小額貸款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流轉問題:
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一部分農戶和個體業主未能按約還貸,給農村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流轉造成很大的困難。
1、客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首先,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基于農戶信用發放的貸款,貸款本身從借款人方面就潛在著“信用風險”,一個人誠信度的高低與其道德修養是密切相關的,而道德標準是一個無形的東西不能對其準確的實行量化,所以信貸員要準確的把握成千上萬農戶的誠信度就是一項異常艱巨的工作;其次,農戶貸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種植、養殖業和家庭手工作坊產業的投入以及消費性貸款,而種養業又是弱質產業,存在著較大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農戶個體業主及小型企業生產的產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機制不健全、相互間競爭無序,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這種風險將直接轉化為信貸風險。
2、主觀原因形成的風險:
(1)、貸前調查流于形式
農村商業銀行信貸人力有限,有的網點甚至主任兼信貸員,要對轄區內成百上千農戶做詳盡了解,工作難度可想而知。因此,對農戶經濟檔案的建立(年審)、信用等級的評定,這些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要求相對集中的專項工作,一些信貸員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轄內農戶的內勤人員。由于村、組干部及內勤人員的'參與,個人主觀主義、形式主義、人情因素、有的甚至憑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這就造成了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不統一,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貸款額度核定帶來了不準確性。此外,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統性、連續性,存在“一評定終身”、“一定永益”的現象,動態管理、時時監測缺位,信用評定手段、方式也不盡科學。
(2)、貸款審查存在漏洞
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行“憑證發放、隨用隨貸、額度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其發放大多由臨柜人員辦理,在辦理貸款時嚴格堅持“兩證”、“三見面”的原則,而臨柜人員對其貸款用途的真實性是無法加以嚴格的考查的,這就造成有些農戶亂報貸款用途,而貸款后轉借他人,形成頂名貸款;另一些借款人貸款根本沒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產、生活等,而是用于個人的不正常消費支出(比如賭博等),造成貸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最終形成貸款風險。
(3)、貸后檢查監督機制不健全
貸后檢查是貸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環節,為降低貸款風險,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農村商業銀行應加強貸后檢查工作。但“重發放,輕管理”的經營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貸員腦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記。一方面,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象廣、額度小、分布散、行業雜、所以工作量相對較大,而農村商業銀行信貸工作人員有限,這就削弱了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監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貸員有“重企業,輕農戶”的思想意識,認為貸后管理只適應于大額貸款,對小額農貸不適用。有的信貸員甚至認為農戶貸款金額小,形成貸款風險每戶不過幾萬余元。再加上有些農戶貸款后外出經營(有的甚至舉家外出),多年不歸,下落不明,這是造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貸人員素質低,人為形成信貸風險
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從建檔、評級、授信、發證、到最后放款都是人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員相對不足,所以有些信貸人員利用人手不足、審查不嚴、操作上不規范等漏洞,搞人情貸款,自批自用貸款,假冒貸款,有的甚至給客戶出主意化整為零,一戶多證或一戶多貸,形成實質上的“壘大戶”,最終誘發貸款風險。
(二)貸款困難問題:
(1)、社會信用環境不佳,誠信度不高。一些農戶受欠貸大戶的影響,還貸時相互看齊的跟風心理也是信譽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債務難以落實,影響信用社放貸的積極性。
(3)、擔保抵押跟不上貸款需求,造成貸款困難。
(4)、貸款抵押物評估手續繁瑣,評估登記費用過高。
四、對策與建議:
(一)、對農戶信用等級實行動態管理和合理限額。
(二)、糾正認識偏差,防止短期行為。
(三)、加強貸款管理,落實好“三查”制度。
(四)、動員廣大群眾,營造良好信用環境。
(五)、簡化手續,減少評估登記費用,減輕農民群眾的經濟負擔。
(六)、加強信貸員隊伍建設。這是確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可持續發展的保證。
(七)、建立健全信貸機制。
農村小額貸款的發展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對解決“三農”問題開辟了新道路,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全面小康社會的建設,對社會和諧發展有著促進作用。
(一)國外農村小額貸款的產生、發展和現狀
1.國外小額貸款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許多發展中國家為促進經濟迅速發展,通過國有農業開發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將大量的補貼性資金投放到農村地區。由于這些國家的農村金融環境中具有許多不利因素,而實施的傳統的農村金融政策又未準確認識本國農村經濟和金融,因此這些實踐并未獲得成功,反而造成了負面影響,制約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
此后,這些國家不斷摸索新的發展方法,小額信貸也于20世紀六七十年代產生,最初是一種“發展金融”的模式,到了20世紀八九十年代,演變成為小額貸款的模式,目的仍然是消除農村的貧困。小額貸款以貧困或中低收入群體為特定目標客戶并提供適合特定目標階層客戶的金融產品服務,為大量低收入(包括貧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務,作為一種發展工具,為解決農村發展和減少貧困問題提供了有效的方案。因此小額貸款在過去三十年多年里迅速發展,已經從世界的某些區域擴展到幾乎覆蓋整個發展中國家和一些發達國家,遍及亞、非、拉美等地。在小額貸款發展過程中,典型的小額信貸機構有孟加拉鄉村銀行、孟加拉社會進步協會、印度尼西亞人民銀行、玻利維亞陽光銀行等,都在扶貧開發方面取得了相當成就。
2.國外農村小額貸款的未來趨勢
隨著小額貸款的不斷發展,其未來走向逐漸顯現。首先,低收入客戶不僅需要傳統的小額貸款,對全面的金融服務也有很大需求,這意味著小額貸款將逐漸過渡到微型金融。其次,傳統的小額貸款被稱為“福利主義小額信貸”,因其首先關注社會發展,并通過員工激勵和嚴格財務制度等手段來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而將會被以商業可持續性為首要目標的“制度主義小額信貸”所取代。第三,關于小額信貸行業監管原則的一致意見將會形成,不斷建立和完善小額信貸的監管制度,但對于其的利率管制將會逐步放松。最后,小額貸款通過幫助貧困人口和中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將會發揮越來越多的社會和經濟作用。
(二)國內農村小額貸款產生背景和發展現狀
1.國內小額貸款的產生和發展
隨著小額信貸在國際范圍內的蓬勃發展,中國也出現了這方面的實踐,并從只借鑒個別技術轉變到試圖全面引入小額信貸制度。在聯合國20世紀80年代援華項目中,中國進行了初期的小額貸款扶貧試點實踐,吸納了其中的個別技術或組織環節。從90年代初開始,在部分貧困地區也先后開展的小規模的小額信貸試驗,主要著眼于嘗試解決我國信貸資金扶貧工作中的一些突出問題。這是小額貸款在中國發展的第一階段,在資金來源方面,主要依靠國際捐助。
1996-20xx年開始了政府主導型的第二階段,政府從資金、人力和組織方面積極推動,借助小額信貸推進農村扶貧和幫助下崗職工。但在扶貧政策力度不斷加大的同時,信貸資金操作的矛盾日益顯現,政府小額貸款扶貧項目始終存在體制和宏觀政策方面的困境。
從20xx年起,進入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全面介入和各類項目制度化建設第三階段。作為正規金融機構的農村信用社,在中國的農村有著最為完善的網絡,是農村最重要的轉賬服務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的推動下,全面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活動,農信社作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逐步介入和快速擴展小額信貸試驗,并以可能成為主力軍的身份出現在小額信貸舞臺。
2.國內農村小額貸款的未來趨勢
(三)國內外對農村小額貸款的經驗總結
由于我國當前的農村金融政策仍處于國外發展小額貸款的傳統階段,國際經驗對我國更好運行小額貸款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而我國根據自身特點推行的小額貸款試點積累了相當有益的經驗。
第一,要正確定位小額貸款,將其作為一種金融服務的創新模式,從指導思想、政策、運營管理上實現從補貼性小額信貸到持續性小額信貸的轉變。單純的政策性補貼性農村金融項目可能是失效或是低效的。根據國際經驗,應以市場化原則為導向,將其經營策略和經營目標由項目型向機構型轉變,由補貼性向可持續型轉變,從政府行為向市場行為轉變,發展商業性小型貸款機構。在國內政府應通過出臺稅收等優惠政策措施,鼓勵各類信貸資金和商業銀行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促進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的發育,提高小額貸款的效率,協調政府扶貧行為和小額貸款的商業行為的關系。
第二,通過制度創新實現小額貸款的可持續發展。最重要的是采取更加靈活的小額貸款利率政策,允許其按照市場機制在法律監管下自由決定利率,這是小額信貸項目能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并且建立小額信貸擔?;?,為其從金融市場獲得資金創造條件。在小額貸款機構方面需要進行大力改革,適度推動小額貸款機構向吸存機構的改進,繼續加大小額貸款公司等市場化金融性營利機構的試點,同時發揮區域性金融機構的作用。還應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創建信用社區和信用客戶。
第三,應加強和規范對小額貸款的監管,確立小額信貸機構監管歸屬權。首先要規范和扶持小額信貸試點項目,探索制定相應的規則和條例,尋求適宜的監管方法。其次,必須明確小額貸款機構的準入和退出機制,探索制定相應的規則和條例,采取規范化的監管方法,確保其合法性和規范性。此外,應建立相對健全的審慎監管框架,同時對小額信貸機構進行非審慎限制。
第四,對小額貸款機構的建立和運行提供技術支持,不斷地進行管理人員和基層工作人員的培訓,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小額貸款的經營管理水平。同時對項目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持,幫助其進行基礎設施建設。
有了國外的成功經驗,在政府和不少國際組織的支持和幫助下,為了解決我國的三農問題,近年來,小額信貸越來越受到中央的重視,我國相繼舉辦了幾百個小額貸款機構,投入資金達幾億元之多。在今年舉行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提出了要“積極培育多種形式的小額信貸組織”。小額信貸尤其是農村小額信貸引起人們的關注。但是運行多年的結果,絕大部分并不成功。我們將以北京市大興區魏善莊鎮北田各村為例,分析農村小額貸款中在具體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從農戶的角度
在我們走訪北田各村過程中,通過采訪村支書和村民,我們了解到農村小額貸款的實施情況遠差于我們原先的設想,由于在申貸過程中存在著手續繁復、宣傳力度不足、信用等級差等各式各樣的問題,使得大興區這個小村莊,幾乎沒有申請小額貸款的狀況。
1.手續繁復條件苛刻
在我們采訪北田各村村支書時,了解到北田各村幾乎沒有人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其最主要的問題就在于申貸手續十分繁瑣,致使小額信用貸款難以普及。申貸必須要求貸款人以抵押、質押等方式進行擔保,而且擔保條件過于苛刻,使得許多人由于達不到申貸條件而無法申請。按照政策規定,商業銀行應按照5:
3、4月份申請過貸款,可直至秋收過了,貸款也沒發下來,從那之后他就再沒申請過。因此,由于條件苛刻,手續繁復,使得許多村民即使想貸也很難貸到,久而久之,全村幾乎就沒有人再申貸了。
2.對農村小額貸款需求少
除了上述申請手續繁復問題造成貸款少之外,另一個原因就是對農村小額貸款的需求少。由于北京的整體生活水平比較高,且大興區又屬于比較富裕的城區,使得農民的收入也維持在了較高水平。從鄭書記那我們了解到,北田各村村民人均純收入一年能達到5000-6000元左右,整個大興區農民人均純收入能達到8000元左右。且大部分村民都以種地為主,85年分田到戶,承保期為30年,再加上每畝的農業補貼,僅以種地能維持正常生活,所以搞三產的人很少,這就對貸款需求少。鄭書記說,以前曾有個村民想開個養牛場,動員全村村民用個人的身份證申請貸款來籌資建廠,每戶申請三萬,到年終給每戶村民派發1000元紅利??捎捎诖迕駥ζ涞牟恍湃?,擔心收不回三萬塊錢,所以這件事最終也沒辦成。在我們走訪北田各村村民時也發現,上午很少有男人在家,都下田種地去了;村中也沒有什么企業,只有一兩個小賣部。盡管如此,我們在采訪小賣部的女主人時,她告訴我們她很想用貸款來擴大小賣部規模,但由于貸款的手續太繁復,所以一直沒實行。
3.農村小額貸款宣傳不足
在北田各村,我們發現村民對小額貸款的了解知之甚少。在我們發放的問卷中,發現只有少數村民對哪些地方可以辦理貸款有所了解,而對開辦個體工商戶的個體經營者可以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自主、合伙創辦的小企業可以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小額貸款期限以及申貸條件及優惠政策這些比較專業的問題幾乎完全不了解。當我們向村民了解情況時,許多村民第一句話就是問我們能貸多少。而我們在講清楚調查目的后,他們說的最多的也是不了解。而且村內也沒有相關的橫幅或標語。鄭書記告訴我們,最近幾年上面對這方面宣傳力度不夠,使得村民對這方面了解很少,這也是造成貸款少的一個原因。
4.農民對農村小額貸款利息的認識誤區
除了上述三個原因外,造成村民貸款少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村民陳舊的觀念。在村民傳統觀念中,認為貸款利息高,利滾利,貸款會帶來巨大的債務。鄭書記說,在過去幾年,有貸款也是只貸3000-5000元,并且很快就還了,貸款期限為半年的一個月就還了。所以盡管農村小額貸款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執行的,采用低息、貼息政策,但由于宣傳少、村民的不了解,且又由于以前農村高利貸猖獗,利滾利的觀念已植入人心,使得村民對貸款利息有很大的誤區,造成村民不愿貸款、害怕貸款的心理。這也是阻礙農村小額貸款實施的一個原因。
5.農民信用等級差
農民信用等級差是造成銀行發放貸款條件苛刻的最主要原因。在過去的13年中,曾經一度發生管理人員紀律松弛,放款講人情,逾期款增加的情況。在采訪鄭書記過程中,我們了解到,過去只要在銀行認識人,無需實質的抵押,擔保人簽個字就可以拿到貸款。而這也造成了還貸情況差的狀況。鄭書記給我們舉了個例子,75年時村里生產隊貸了15.2萬元,還款日期為05年。而到03年,本金加上利息已達到35萬之多。由于一直沒有還款付息,農村信用社將村委會告上了法庭。而村委會就是沒錢還,法院也沒辦法,最終由律師事務所進行調解,只還了本金15.2萬元。鄭書記說這種情況也發生在村民小額貸款中,當村民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可謂一點辦法都沒有。即使銀行想用村民家中東西來償還,可也沒有值錢的。又不可能強占了房子,讓村民露宿街頭。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也不得不加強管理,提出上述等苛刻的貸款條件,從而保證其資金的收回和盈利。
上述5個原因是我們走訪北田各村,主要從農民的角度來分析農村小額貸款實施難的原因。從分析中我們得出要想發展我國的小額貸款,就應從簡化申貸程序,降低貸款門檻,大力發展小額信用貸款以及增加農村小額貸款的宣傳力度等方面做出調整,從而改變農民的傳統觀念,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達到建設我國新農村的目的。
(二)從銀行的角度
小額信貸發放主要是通過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又以前者為主。而郵政儲蓄也在近期改變了其只存不貸的模式,經營小額質押信貸業務。本次調查,主要調查的`是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
總體上看,在該區小額信貸業務開展并不廣泛,調查中,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大興區支行(原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業務開展有限,而郵政儲蓄小額質押信貸在該地區并未開展。通過對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大興區支行和郵政儲蓄的調查,在小額信貸發放方面的基本情況和主要存在的問題包括:
1.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宣傳不足
雖然中央04到06一號文件中都明確提出小額信貸,但是銀行由于對推廣小額信貸意義及重要作用認識不夠,存有“惜貸”、“慎貸”思想,所以對小額信貸宣傳并未到位。在對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大興區支行魏善莊分行某信貸員采訪中,他表示銀行對此并未特別宣傳。魏善莊北田各莊村支書也表示銀行在村民中沒有宣傳。
小額信貸業務在我國開展時間較短,沒有銀行的宣傳,農戶對此必然了解較少。通過問卷調查,調查農戶幾乎沒有聽說過農村小額信貸,在小額信貸的條件優惠情況更是一無所知。由于宣傳力度不夠,一些農戶對小額農貸了解不清,認為農信社推廣小額農貸是在走過場,對農信社真心實意為農民辦好事將信將疑,對小額農貸持觀望態度。所以說小額信貸政策沒有宣傳到位是小額信貸業務未廣泛開展的原因之一。
2.信用評級方式
由于貸款業務較少,當地銀行采用的信用評級方式與普遍的信用評級方式有一定區別。小額信貸的基本方法為,首先以農戶為單位,建立貸款檔案,將農戶家庭經濟情況、主要從事的經營活動等內容記錄在內。然后農戶信用評定小組對農戶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農戶信用評定小組通常以銀行人員和農戶代表為主,同時有村黨支書和村委會成員。在調查中,銀行也建有貸款檔案,這樣一份文件主要包括的內容有:家庭成員、本人及家庭成員從事的職業和收入來源、農戶生產資金需求等。
在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大興區支行,我們了解到,信用評級需要經過多道程序。首先是村委會對農戶信用進行調查,提出參考意見。此后,若有農戶貸款,銀行再在貸款檔案的基礎上對擬貸款的農戶進行調查,進行評級。而在具體操作中,有未深入到村逐戶調查了解的情況,使得評定結果有偏差,導致信用等級評定不真實,使得信用好、急需資金的農戶沒有獲得支持。
3.小額信貸風險較大
銀行貸款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而小額貸款主要不僅包括以上三種風險,而且較難管理。
首先,小額信貸面臨的市場風險主要是利率風險。小額信貸能否成功關鍵在于利率的高低,合理的小額信貸利率既能滿足農戶需求,同時保證銀行盈利。
自20xx年起,中央銀行將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范圍調整到基準利率的2.3倍,放寬了農信社貸款利率權限。但這樣也增加了信用社利率風險。因為如果沒有相應的風險定價機制,不能根據市場靈活自主駕馭浮動利率,對其貸款普遍實行了主觀上浮的利率,反而流失了很多客戶。而小額信貸額度小成本高,較低的利率又可能造成銀行虧損。所以一般銀行在發放小額貸款時需要綜合考察貸款的風險水平、管理成本、貸款目標收益率、資本回報率及當地的市場利率、民間借貸利率等綜合因素,確定每筆貸款的利率浮動幅度,并根據不同的風險程度,實行差別利率和浮動管理。
其次,產生信用風險主要是最終還貸問題。
目遇到自然災害,則農戶自然無法保證還款,易形成壞賬。且小額信貸在一定額度內無擔保,對銀行收益造成損害。由于農戶還款意識不強,也會造成最終不還貸的情況。
再次,同其他貸款一樣操作風險也是小額信貸所面臨的。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涉及面廣,手續簡便,在發放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發生借名、冒名貸款,給信用社資產帶來操作風險。這就是因為信貸市場上普遍面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使貸款者無法了解借款人的真實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素質偏低,貸款對象主要是農戶,對其情況不甚了解。加之農戶居住分散,而小額信貸數量多,信貸人員人均工作量大,導致信用社對借款者的收入狀況和信用信息掌握不夠充分。
由于農業生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同一地區生產經營上存在著相似性,使得貸款集中于某一項目或某一農戶,又增加了小額信貸的經營風險。
對于這些外部經營環境所帶來的風險,銀行無法直接控制管理,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都需要銀行擁有較高的管理水平,能夠對潛在損失、內部風險等進行風險評估,并且需要充足的資本金彌補已識別出的和未識別出的潛在損失。從很大程度上講,銀行的管理水平決定了其能否充分的衡量和應對風險,以及機構承受風險的能力。由于小額貸款風險相對較大,銀行開展這方面的業務也較少。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農村小額貸款政策雖然已經出臺多年,但在廣大農村的實施情況仍然不容樂觀。僅從我們在大興區魏善莊鎮的調查情況來看,可以總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
宣傳的重要性在于,只有讓廣大農民了解小額貸款,農村小額貸款才能真正實行起來,否剛,措施搞得再好,宣傳不到位,農村小額貸款仍然難以發揮其真正的功效。宣傳主要通過政府和銀行兩個方面來實現。
1.政府方面
第一,確保政令暢通。要確保中央的政策快速、準確、及時的傳達到地方。中國的農村小額貸款實施已有很多年,且不說廣大農民對此是否了解,各地方政府的了解程度都令人堪憂。從我們的調查情況來看,村支書對此還是比較了解的,這其中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調查前聯系過而有所準備。而鎮政府對此事卻無人知曉,也沒人知道農村小額貸款這方面的事務具體是由哪個部門負責的。我們不知道這是由于政策沒有傳達到還是被擱置了。
第二,明確主管部門。農村小額貸款直接反映了農民生活的改變和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狀況,政府雖不直接參與貸款過程,但對貸款情況的了解是十分有必要的,應該明確具體的部門來負責了解、總結、分析貸款事務。
第三,積極宣傳政策。首先,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民中普遍存在對貸款的戒備心理,盲目的認為貸款利息高,貸款難還,所以寧借不貸。政府應該積極宣傳貸款政策,讓農民對政策多一些了解,打消農民的顧慮。其次,政府應該配合倡導第三產業的發展,增加農民對貸款的需求。
2.銀行方面
第一,面向農戶宣傳小額貸款。銀行可以通過發放傳單、媒體等方式向農民進行宣傳,說明農村小額貸款與一般貸款的不同之處,讓農民了解小額貸款的優惠政策、申辦程序,感到小額貸款實實在在是為農民著想。
第二,增加貸款網點。貸款網點的多少一方面反映了貸款需求的多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貸款業務的開展情況。我們認為,不應該因為需求少就不設網點,應該增加網點,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村小額貸款的需求必然不斷增加,網點的開設不能滯后。
(二)簡化辦理程序
在我們的調查中,農民反應的主要問題是貸款難,貸款程序之繁瑣讓很多人對貸款望而卻步。
首先,貸款所要提交的材料過多。就北京市而言,個體工商戶申請小額貸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多達十種,而小企業需要提交的材料多達二十種。
其次,擔保成為農民貸款的主要障礙。在我們的調查中,很多農民反映,他們也有貸款的愿望,但是由于找不到第三方擔保,所以未能辦理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第三方擔保是出于自身經營的需要,是為了確保申請者的信用,提高資金的收回率。但是由于農民的經濟水平有限,提供第三方擔保尚有一定難度,銀行可以考慮降低擔保標準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減小擔保這一環節帶來的障礙。
再次,信用評定應落到實處。貸款機構對申請小額貸款的農戶要進行農民信用評定,這本是確保貸款有效發放的措施。但是在我們的調查中卻發現,雖然銀行通過發放并回收農民信用等級評定表對農民進行了信用評定,但表格的有效率很低,很難從中真實準確的評定申請者的信用。信用評定不應該只是走走形式,應該充分發揮信用評定的作用,確保貸款的有效發放。
(三)及時下放貸款
貸款下放的及時性是農村小額貸款真正發揮作用的客觀要求。很多農民申請貸款的目的是進一步發展農業,而農業是季節性很強的行業。如果貸款發放不及時,有可能影響農業生產,待貸款發下來時,其所應發揮的作用也會大大減小。
小額擔保貸款受理機構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條件的資料之日起,應在12個工作日內給予申請人正式答復。貸款應該及時下放,真正為農民的切身利益考慮,發揮貸款的實際作用。
(四)政策導向
首先,銀行作為盈利機構,在運行的時候必然會考慮自身利益。而農村小額貸款的低利率、微利貼息等優惠政策使銀行傾向于少貸甚至不貸。政府應該通過一定的政策,引導銀行擴大小額貸款業務。
其次,針對農村發展第三產業的需要,制定相應政策引導并刺激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第三產業的發展又會帶來更多的貸款需求,貸款又能促進第三產業發展,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再次,積極宣傳小額貸款政策,轉變農民寧借不貸的傳統觀念。同時提高農民素質,提高農民的信用水平,讓小額貸款成為對農民和貸款機構都有利的政策。
小額貸款的宗旨和基本目標是為廣大農民服務,減少貧困,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在中國這樣一個農民占人口大多數的國家,吸取國外經驗,實行小額貸款,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正確措施。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小額借款的發放還存在一定困難。從我們在北京市大興區魏善莊鎮北田各村的實踐調查來看,主要的問題是農戶需求少、信用不高、對貸款缺乏必要的信任,銀行利潤小風險大、宣傳實施不到位。
農村小額貸款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及政策引導,只有在實行過程中不斷發現問題,改進政策,才能把小額貸款政策真正貫徹落實,廣大農民才能真正享受到小額貸款政策的好處,農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得到提高,農村經濟才會更好的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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