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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xx年6月8日上午9點鐘左右,2#木工班木工在2號樓地下室吊模板抽拉鋼絲繩,塔吊啟動鋼絲繩拉傷工人左手無名指,送往高坪區中醫院治療,經醫院檢查無骨折,無神經、肌腱斷裂情況,醫院進行創傷縫合手術?,F本人已恢復正常,在手術期間的誤工費不在另計取,全含在以下費用中。
現經王興壽本人要求及項目部同意協商解決,處理意見如下:
一、在醫院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項目部承擔合計費用為1342.6元,
二、由項目部支付王興壽在工傷期間的停工留薪工資、護理費、營養費、醫療補助、就業補助、傷殘補助、交通、食宿費等費用合計:4658元公司事故處理意見書)并且此費用為一次性費用。
三、經王興壽本人同意,本次事故為最終處理結果,自20xx年7月8日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項目部不在承擔相關費用。
四、本次事故處理完后,王xx與江xx海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不再具有勞動合同關系。
對以上處理結果,王xx予以認同簽字:
2號樓木工班組確認簽字:
項目部處理意見:
公司工程副總簽字:
建筑安全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熱點問題,安全事故的處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處理報告范文,僅供參考。
關于x年xx月xx日安全事故,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1、事故經過:
x年xx月xx日上午點到點,生產部檢查員在對入庫鋼管進行檢查,對打包的鋼管進行拆裝,當用鋼絲鉗剪斷捆綁物時,被散落的鋼管砸傷腳部至左腳踝外傷。
2、事故原因:
(1)安全意識薄弱;。
(2)缺乏工作經驗;。
導致工作過程中站立位臵不對、工作方法不當,導致鋼管滾落,砸傷左腳踝。
3、事故性質:輕傷事故。根據生產部提供的《安全、事故報告書》調查核實,以及“安全獎”的定義范圍,扣除事故員工當月的安全獎。
這次事故雖然是輕傷,但充分暴露出我們的安全工作還存在不足。安全生產任重道遠,公司員工通過這次事故應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公司為您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符合安全的現行法規,期望員工也遵守安全規則,在您工作或下班時,當發現有不安全隱患,您有責任報告有關人員排除。為公司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防止事故的發生。
x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1.事故經過;。
20xx年x月x日下午3點左右河北城建公司施工人員在d棟東南側二層安裝風管支架時,將磚塊從孔洞邊碰下一塊,正好掉落到在地下一層施工的中建八局安裝公司一工人頭上,將該人員的安全帽砸飛,造成該人員頭部發暈,后你隊郭海軍帶傷者馬上去醫院檢查,ct結果未見異常,該名工人現正在休養階段。
2.事故類別;起物體打。
3.傷害分析;。
1.受傷部位;腦部。
2.受傷性質;沖擊傷。
3.起因物;磚塊。
4.傷害方式;落物砸傷。
5.不安全狀態;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6.不安全行為狀態;違章操作。
7.傷害程度;輕傷。
8.處理意見;1.項目部決定對你公司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安全員100元,單位1000元。共計1300元,總包給與的所有罰款由你單位自行承擔。
2.對事故施工崗位人員到項目部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3.你單位要加強安全管理,增加施工人員的安全意思,防止此類事故繼續發生。立即對現場所有的施工點段隱患進行全面整改。
4.以后你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行承擔。項目部給與重罰。
5.及時看望傷者,要有積極的態度,將后續工作處理好。
6.其它個勞務隊伍要引以為戒,加強安全管理。杜絕責任安全事故的發生。
中國建筑第一工程局安裝公司。
奧林匹克國家會議中心配套工程項目經理部。
20xx年x月x日。
1.工程名稱:于家務鄉鄉中心a01地塊。
2.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月x日9:00。
3.事故類別:物體打擊。
4.事故級別:輕微傷害。
5.事故詳細經過:
裝容器平穩著陸后,木工摘鉤將保險卡環掛在容器下方目的是能夠將容器內的扣件倒放出來,信號工在未觀查清楚掛鉤木工是否在安全距離,就指揮塔吊司機起吊從而造成將倒出來的扣件放倒在木工身體上,后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沒有造成過大傷害。
7.事故原因分析。
信號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
8.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識差,本項目部根據本次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安全防護巡查工作,
4)當日在次集中對塔吊司機及信號工人員進行專業的安全教育及培訓,
5)經公司決定對本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決定對項目經理吳寶成處罰500元,對生產經理李志起處罰500元,對現場安全員侯友茹處罰500元,對勞務施工單位處罰5000元,對勞務隊長處罰1000元,違章指揮的信號工給予清場處理并給予處罰500元。對施工班組違章作業,給予處罰500元。
7)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進行自檢,誰的責任誰承擔,加強安全意識及安全管理,把安全問題提高到議事日程上來確保本工程項目無安全事故。
11.參加調查人員:
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于家務項目部。
20xx年x月x日。
三、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月x日16:30分。
四、事故發生地點:貴州省六盤水市xx縣xx鄉水電站。
五、事故性質、類別:輕傷事故、物體打擊。
六、事故直接原因、間接原因:
直接原因:當事人安全意識淡薄,思想麻痹大意,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項目部安全制度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員、廠隊領導不重視對員工安全教育,檢查、監督力度不足,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七、事故嚴重程度:一名人員輕傷。
八、傷亡人員情況:
九、本次事故經濟損失:3萬元(預估計經濟損失)。
十、事故詳細經過:
20xx年x月x日16:30綜合廠在進行大模板修復作業時,施工人員王勝利、張國慶在打模板銷子,由張國慶手扶沖子,王勝利手持大錘打擊時失偏,擊到柳國慶手部,造成柳國慶左手受傷。
十一、事故責任分析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事故責任分析。
1、施工人員王勝利、張國慶安全意識淡薄,思想麻痹大意,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作業,是主要責任人。
2、綜合廠現場管理人員張雷對現場安全監控不到位,是次要責任人。
3、項目部安全員劉龍檢查巡視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不能及時糾正違章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4、綜合廠廠長楊林不重視對員工的安全教育,監督、檢查、落實不到位,負有領導責任。
(二)事件處理意見:
1、綜合廠施工人員張國慶、王勝利二位員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各給予200元罰款。
2、綜合廠現場管理人員張雷監護不到位,給予100元罰款。
3、項目部安全員劉龍檢查巡視不到位,給予100元罰款。
4、綜合廠廠長楊林對安全管理工作重視不夠,給予150元罰款。
5、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在20xx年4月21日項目部月安全例會上進行通報批評及教育。
十二、糾正和預防措施:
1、從項目到班組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工作,配備足夠的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確?!耙粛忞p責”的有效落實。
2、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的制度建設。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教育培訓、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杜絕“三違”現象的重復出現。
3、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深刻反思,查找事故的根源,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處理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加強教育讓當事人深刻吸取教訓,通過學習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安全操作規程,提升員工安全保護意識,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
4、加強員工的培訓教育,努力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工作,使員工樹立“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安全意識,糾正只使用不教育培訓的做法。
5、通過此次事故的發生給全體員工敲了一次警鐘,更加深刻的認識到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三、參加事故調查人員(單位、姓名、職務):
鄧路(常務經理)、黃寶(副經理)、張峽(安全總監)、李青(物資部主任)、鄧祥(工程部副主任)、劉永(綜合部主任)、張雷(綜合廠現場負責)、楊林(綜合廠廠長)、劉龍(現場安全員)。
十四、報告附件材料:無。
關于xxxx年xx月xx日安全事故,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1、事故經過:
xxxx年xx月xx日上午xx點到xx點,生產部檢查員xxx在對入庫鋼管進行檢查,對打包的鋼管進行拆裝,當用鋼絲鉗剪斷捆綁物時,被散落的鋼管砸傷腳部至左腳踝外傷。
2、事故原因:
(1)安全意識薄弱;。
(2)缺乏工作經驗;。
導致工作過程中站立位臵不對、工作方法不當,導致鋼管滾落,砸傷左腳踝。
3、事故性質:輕傷事故。根據生產部提供的《安全、事故報告書》調查核實,以及“安全獎”的定義范圍,扣除事故員工xxx當月的安全獎。
這次事故雖然是輕傷,但充分暴露出我們的安全工作還存在不足。安全生產任重道遠,公司員工通過這次事故應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公司為您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符合安全的現行法規,期望員工也遵守安全規則,在您工作或下班時,當發現有不安全隱患,您有責任報告有關人員排除。為公司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防止事故的發生。
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我公司于×年×月×日早晨6:00左右發生一起工傷事故,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姓名:×××。
性別:×。
年齡:××歲。
身份證號碼:××。
籍貫及現住址:××。
崗位:××。
20xx年×月×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職工×××在青島市開發區給客戶安裝機器時,被掉下的物件砸傷右腳,隨即被送往青島骨科醫院治療,14日下午被轉至×××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經初步診斷,×××右腳多根趾骨骨折,具體病情詳見住院病歷、診斷證明單等。
在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體現出以下幾個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識較低,對生產、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這次事故。
公司管理層在召開事故原因調查分析會后,又立即組織召開了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會,教育外出安裝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遵守安裝要求,杜絕三違現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通過此次會議,進一步加強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
××。
20xx年10月16日。
3.事故類別:物體打擊。
4.事故級別:輕微傷害。
5.事故詳細經過:裝容器平穩著陸后,木工摘鉤將保險卡環掛在容器下方目的是能夠將容器內的扣件倒放出來,信號工在未觀查清楚掛鉤木工是否在安全距離,就指揮塔吊司機起吊從而造成將倒出來的扣件放倒在木工身體上,后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沒有造成過大傷害。
7.事故原因分析信號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
8.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意識差,本項目部根據本次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安全防護巡查工作。
4)當日在次集中對塔吊司機及信號工人員進行專業的安全教育及培訓。
5)經公司決定對本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決定對項目經理吳寶成處罰500元,對生產經理xxx起處罰500元,對現場安全員侯友茹處罰500元,對勞務施工單位處罰5000元,對勞務隊長處罰1000元,違章指揮的信號工給予清場處理并給予處罰500元。對施工班組違章作業,給予處罰500元。
6)對施工隊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并且根據本案例再結合其他案例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絕對不能再發生類似不安全事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7)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進行自檢,誰的責任誰承擔,加強安全意識及安全管理,把安全問題提高到議事日程上來確保本工程項目無安全事故。
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于家務項目部。
20xx年x月x日。
三、事故過程: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毀。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1目的:當突然發生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及時做出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2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于在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準備和響應。
3職責: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
4監測、預警及報告。
4.1公司應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強對原輔材料的檢測分析,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管理,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4.2公司應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4.3當突發事件已經危害或潛在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公司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4在后續的事故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
4.5必要時,對消費者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5全面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5.1當有信息顯示本廠突然發生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廠長。廠長應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會議首先應組織調查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嚴重性。
5.2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按照本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認真填寫《食品安全事故處理記錄》,并歸檔保存。
2012年12月15日夜班,跟班礦長葉大剛、楊學斌、采面安全員張永亮,機修工張品德、羅仕亮接班后就在采面外上山修皮帶打帶扣,在一點半鐘時皮帶還沒修好的情況下,機修工正在操作,皮帶工張召明就打點通知皮帶司機李從元開皮帶,把機修工張本德的右腿絞傷,現已入院治療。
二、事故追查。
1、主管運輸礦長楊學斌對工作不負責任,機修工在1202采面外上山修皮帶,沒有到現場監管,告知安全注意事項,現場監管不到位,(當時楊學斌在液壓泵站,主、副井無人施工),造成了這起不應該發生的安全事故。
2、機修工張品德、羅仕亮安全意識差,在維修皮帶時沒有掛安全警示牌,未把開關閉1。
鎖,就開始作業,屬違章操作,導致張本德右腿絞傷。
3、皮帶工張召明,對本職工作不負責任,對他人安全置之不理,明知有機修工在維修且機修工、安全員已通知其本人,在皮帶維修還未完成,就打點通知皮帶機頭司機李從元開機啟動皮帶,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1、主管運輸礦長楊學斌對工作不負責任,機修工在1202采面外上山修皮帶,沒有到現場監管,告知安全注意事項,現場監管不到位,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在本班多次發生燒毀電機、磨斷皮帶等事故,對跟班礦長楊學斌的工作態度和表現,經礦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跟班礦長楊學斌罰款200元處理。
2、機修工張品德、羅仕亮安全意識差,在維修皮帶時沒有掛安全警示牌,未把開關閉鎖,就開始作業,屬違章操作,導致張本德右腿絞傷。對機修工張品德、羅仕亮的違章操作,經礦委會研究決定(平時工作比較積極)對機修工張品德、羅仕亮給予每人罰款100元的處理。
3、皮帶工張召明,對本職工作不負責任,對他人安全置之不理,明知有機修工在維修且機修工、安全員已通知其本人,在皮帶維修還未完成,就打點通知皮帶機頭司機李從元開機啟動皮帶,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念其追查事故時態度良好,誠懇認錯,并寫了安全責任保證書,如在違章、違規礦委會將給予開除礦職,本人無二話可說。對其皮帶工張召明工作態度和表現,經礦委會研究決定:對皮帶工張召明罰款500元的處理。
四、事故教訓。
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害),通過這次事故,大家要吸取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安全工作要靠大家齊抓共管,才能保證我礦的安全生產。
水城縣化樂錦源煤礦。
2012年12月16日。
通報是現有公文文種之一,主要用于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表彰、批評、情況說明三類情況。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安全事故處理通報,僅供參考!
20xx年xx月xx日至xx日集團本部發生2起輕傷事故,現將這二起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棒材一廠1、事故經過:20xx年4月22日13點50分左右,棒材一廠一線丙班精軋調整工##在協助8#機安裝導位的過程中右手小拇指被導位壓至骨折。當時,該班在實施檢修換槽裝導位,精軋調整工##被帶班長安排在8#機協助安裝。在安裝導位的過程中,行車未能準確將導位起吊至安裝位置正上方,需借助外力將導位推到位。在此情況下,##右手推導位,左手打手勢,指揮行車工##1將吊鉤微微下降。而行車工在收到指揮信號之后誤理解為需微微向北移動,結果兩人因溝通與操作失誤致使導位翻身上翹,導致##右手小拇指被壓至骨折。2、事故原因:(1)精軋調整工##安全意識薄弱,在協助安裝導位的過程中發送不規范信號手勢,在推導位的過程中沒能將手放置在安全的區域,且在導位翻身時未能及時將手移開;(2)行車工##1在接收到不規范信號手勢之后,不經確認即開動行車;(3)將鋼絲繩從導位孔中心穿過以實施導位起吊安裝存在安全隱患。3、事故性質:輕傷事故。4、根據分廠處理意見,通過調查核實,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條規-2-定,對此起事故作出如下處理:(1)精軋調整工##負主要責任,考核500元,鑒于其平時在工作中安全意識一直比較薄弱,除考核500元之外并作調離工作崗位處理;(2)行車工##1負次要責任,考核200元;(3)軋機組長,負領導責任,考核200元;(4)帶班長,負領導責任,考核100元;(5)責成棒材一廠立即組織所有指揮人員開展有關《起重指揮信號圖》等行車指揮知識的培訓,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強監管。
二、煉鋼廠1、事故經過:20xx年4月24日18點40分左右,煉鋼廠甲車間修磨組,修磨工##在與行車工##1配合裝車的過程中左手食指與中指被圓管坯夾至骨折。當時,##在車上,車輛頭朝正南停放,車內共需裝5吊圓管坯,車廂內已裝有三吊九根圓管坯(230*9000,平放)。在裝第四吊圓管坯時,行車工把坯起放在了車廂中間而不便于繼續裝第五吊,##遂示意行車工重新起吊圓管坯向西放。當行車工重新起吊圓管坯向西移的時候,坯開始晃動,坯一頭也移至了車廂外,無法放到位。見此情況,##便用手去扳坯,而就在這時,坯的另一頭碰到了車廂插樁,致使3根圓管坯重疊起來夾到了趙偉俊的左手,導致##左手食指與中指骨折。2、事故原因:(1)第四吊圓管坯已放到車箱中間位置后在向西移動的過程中行車起吊太高,導致三根圓管坯(當時是平的)碰到插樁后重疊起來;(2)修磨工##在與行車工配合裝車時安全意識薄弱,沒有遵守操作規程,-3-不該用手去扳坯,在坯重疊起來時也未能及時將手移開;(3)行車工##1在吊坯時安全意識薄弱,沒有遵守操作規程,在明知在##用左手扳坯可能對其造成傷害的情形下,沒有拒吊;(4)雙方配合作業時,沒有明確的指揮信號。3、事故性質:輕傷事故。4、根據分廠處理意見,通過調查核實,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條規定,現對此起事故相關責任人作如下處理:(1)修磨工##與行車工##1,在配合作業時安全意識薄弱,兩人在此次事故中負同等責任,各考核300元;(2)修磨組負責人,負領導責任,考核100元;(3)行車主管,負領導責任,考核100元。以上兩起安全事故,雖然是輕傷,但充分暴露出我們的安全生產工作還存在眾多不足。安全生產任重而道遠,沒有一個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集團各項工作也將無法正常開展。時值夏季來臨,是事故高發季節,我們各分廠與部門應清醒的認識到安全形勢的嚴峻性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安全教育、監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訓,全面提升員工安全意識,確保集團安全生產形勢平穩,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1、事故經過:
x年xx月xx日上午點到點,生產部檢查員在對入庫鋼管進行檢查,對打包的鋼管進行拆裝,當用鋼絲鉗剪斷捆綁物時,被散落的鋼管砸傷腳部至左腳踝外傷。
2、事故原因:
(2)缺乏工作經驗;。
導致工作過程中站立位臵不對、工作方法不當,導致鋼管滾落,砸傷左腳踝。
3、事故性質:輕傷事故。根據生產部提供的《安全、事故報告書》調查核實,以及“安全獎”的定義范圍,扣除事故員工當月的安全獎。
這次事故雖然是輕傷,但充分暴露出我們的安全工作還存在不足。安全生產任重道遠,公司員工通過這次事故應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公司為您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符合安全的現行法規,期望員工也遵守安全規則,在您工作或下班時,當發現有不安全隱患,您有責任報告有關人員排除。為公司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防止事故的發生。
x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1.工程名稱:于家務鄉鄉中心a01地塊。
2.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月x日9:00。
3.事故類別:物體打擊。
4.事故級別:輕微傷害。
5.事故詳細經過:
裝容器平穩著陸后,木工摘鉤將保險卡環掛在容器下方目的是能夠將容器內的扣件倒放出來,信號工在未觀查清楚掛鉤木工是否在安全距離,就指揮塔吊司機起吊從而造成將倒出來的扣件放倒在木工身體上,后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沒有造成過大傷害。
信號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
8.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識差,本項目部根據本次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安全防護巡查工作,
4)當日在次集中對塔吊司機及信號工人員進行專業的安全教育及培訓,
5)經公司決定對本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決定對項目經理吳寶成處罰500元,對生產經理李志起處罰500元,對現場安全員侯友茹處罰500元,對勞務施工單位處罰5000元,對勞務隊長處罰1000元,違章指揮的信號工給予清場處理并給予處罰500元。對施工班組違章作業,給予處罰500元。
7)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進行自檢,誰的責任誰承擔,加強安全意識及安全管理,把安全問題提高到議事日程上來確保本工程項目無安全事故。
11.參加調查人員:
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于家務項目部。
20xx年x月x日。
本制度規定了事故分類和分級、報告、調查、處理、匯報、上報及統計等事項。
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
(二)引用標準和政策規定
1.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建設部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3.國家和建設部、有關省市安全監督管理局相關規定。
4.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三)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班組長、項目安全人員或相應工地(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員或項目負責人應在8h內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外埠項目部應在事故發生的當天,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上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在2h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安全部門和主管經理。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生后24h內,以上述同樣方式、報告內容,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外埠項目部發生上報公司級事故后,在向公司報告的同時,應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4.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四)事故現場處置
1.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六)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1、發生在學校的各類安全事故,現場人有責任及時匯報,并視事故大小學校按規定逐級上報。隱瞞不報,對責任人加重處罰。
2、安全事故一旦發生,應保護好現場,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損失擴大,如有傷者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3、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進行調查分析,做好調查記錄,查清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強防范。
4、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事故本人和全校師生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
5、對事故中受到傷害的人員要主動關心他們,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合理地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化解各種矛盾。
6、對違反規章制度,盲目指揮、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必須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4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4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5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制定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學生在課間活動中,追逐打鬧、跌倒碰傷、撞傷、互相間撕打扭傷等所引起的傷害,首先把學生送到學校衛生室進行簡單處理;如傷害較重,及時把學生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同時通知監護人到醫院配合治療,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穩定工作,并及時調查事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辦法。老師事后主動為學生補課,辦理傷害事故的賠保事宜。
2、在體育課上擅自行動或運動不當等造成的傷害,除現場急救外,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害者送到附近醫院治療,并通知其監護人。待事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再提出處理辦法。
3、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發生傷害,學校在獲悉情況后,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急救,通知監護人,并及時報警。
4、若有學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飲用水后發生不適,應由學校教師立即護送到附近醫院診斷治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若大面積發生學生不適情況,學校應立即組織搶救,并向衛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保護現場及48小時留樣食品;及時上報,2小時內分別向所在地衛生監督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所調查取證;如為疑似人為投毒,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5、學校房屋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就地組織搶救,并撥“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6、場地、設施等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就地組織急救,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7、組織學生外出參觀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引起傷害時,就地組織急救,并撥打“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8、校內任何發現火情的人應及時撥打“119、110”,在消防人員未到達之前,學校應及時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盡量避免人身傷害;如為疑似人為縱火,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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