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報告通常包含信息收集、分析和結論等部分,它要求我們系統性地整理和梳理相關數據和資料。通過查閱情況報告的范例,我們可以了解不同領域和行業的報告寫作要求和特點。
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加大,城鎮經濟不斷發展,大量的農民從農村轉移到城市,成為城市建設的生力軍。農民工群體為中國城鎮化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不可否認現階段我國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缺乏,特別是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問題較為突出。建筑行業(含交通道路建設)的從業人員絕大部分是農民工,解決好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是關系農民工切身利益、關系社會穩定、關系社會城鎮化發展、關系社會經濟長遠發展的問題。為了進一步了解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近日,筆者針對我市市本級20**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投訴、受理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報告:
據統計,20**年市本級人社部門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42件,清欠農民工工資1557萬元,涉及農民工1680人。處置欠薪群體性的事件18件,涉及農民工1239人。
從市本級投訴人的從業行業看,建筑業投訴涉及1520人,占投訴涉及總人數的90.48%。建筑業以體力勞動為主,行業進入的門檻低,適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壯年農民工,這個行業也是拖欠農民工工資最嚴重、最普遍的行業。
20**年,**市本級接到投訴的涉及人員基本上都沒有具體的勞動合同,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發生勞務爭議時很難提供必要的依據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在市本級受理的被拖欠工資的案件中,群體性的欠薪案件發生比例較高,20**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體性的事件的有18件,占所處理案件總數的42.86%。建筑行業農民工,以鄉土地緣為紐帶形成各個作業班組,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鄉土人情往往會使得他們趨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討薪。極個別人員采取堵路、潑汽油、到政府部門游行等極端方式討薪,從而釀成群體性的事件。群體性案件容易導致社會矛盾和暴力沖突,是造成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農民工維權意識不強。農民工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不少人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由于農民工求職心切,在受雇用時不知道要與老板簽訂書面的合同,常常僅是以口頭形式和老板約定相關合同。一旦發生糾紛,農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在法理上很難取得有利對待。
(二)建設單位(業主)、施工單位的資金鏈出現問題。20**年受銀行信貸政策調整及國家限制購房政策的影響,部分建設單位和企業融資困難,流動性資金不足,直接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項目層層轉包、違法發包情況嚴重,個人承包者無能力支付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建筑工程應當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并要求企業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目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將工程勞務發包給包工頭,一個工程項目經過3-5次的轉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頭資金不充裕,承擔風險的能力差,一旦出現包工頭之間因結算存在爭議或資金不及時到位,或者施工企業將工程款交給包工頭,讓包工頭發放農民工工資,但包工頭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會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
(四)承包建設者為了擴張經營規模,承攬與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適應的工程。工程項目的撥款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和手續,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節點撥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層層分包、轉包的方式要求包工頭墊款施工。在承建單位資金不充足的情況下,只能拖欠包工頭的工程款,包工頭又將風險轉嫁到農民工身上,形成惡性欠薪的循環。
(一)廣泛宣傳,營造和諧勞動關系的氛圍。各級政府和機關部門應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作為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指標之一。通過在街道、社區、網絡、電視媒體等方式宣傳,內容緊貼企業主和勞動者關心的內容,引導企業嚴格遵循《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提高企業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切實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二) 建立勞動者維權援助制度,提高勞動者增強維權意識。建立完善勞動者維權免費法律援助制度。各級政府應當增加就業培訓的投入,舉辦各種針對務工的各種就業培訓及法律普及培訓,增強勞動者的法律素質,提高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同時還應當盡可能的收集相關就業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業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的應對措施,特別是當工資遭受拖欠時,一定及時找相關工會或勞動部門解決,如不能及時取得應得的工資,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高度重視,整治非法掛靠、違法分包行為。一是成立工程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實施。 二是調查摸底,造冊登記。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的基本概況、在建企業情況、違法違規事實等一個不漏登記在冊。特別是弄虛作假,騙取工程的;不具備與工程建設相符的施工能力,經多次督促整改仍無改觀的;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等要詳細登記,表述清楚。三是明確職責,查處到位。只要認定為轉包和違法分包的,一律視為無效。若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四是嚴格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企業不再審批新建項目。五是嚴格工程招投標和工程擔保管理,對沒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務以及發生新拖欠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各部門一律停止其新項目的招標投標。
(四)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機制。要建立健全嚴格的信用管理機制,完善各行業特別是建筑市場不良信譽記錄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逐步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公示制度。對各個企業實行工資支付重點監控制度,對容易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重點企業和單位,專項登記造冊,專人跟蹤監控;被監控的用人單位要每月定期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書面報告勞動用工、工資支付、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等情況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由勞動保障部門按照合法、科學的評定標準進行評定,對勞動保障誠信示范企業和企業勞動保障失信行為通過一定的信息平臺予以公示,對多次拖欠工資或拖欠數額巨大的用人單位要在政府網絡和新聞媒體公布,向社會曝光。
(五)明確職責,建立健全拖欠工資齊抓共管機制。加強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態勢。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勞動執法的主體,但是勞動執法并不是完全獨立的,需要其它執法部門和職能部門的配合,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涉及面廣,復雜多變,僅靠勞動監察部門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強與各部門的協調,堅持多溝通、多聯系、多配合,使各部門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發揮多職能部門的作用,推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如:建設行政部門要按照標準嚴格把好建筑施工企業進入建筑市場關,杜絕不夠資質、沒有經濟實力的建筑企業承建工程,嚴肅查處建筑工程非法轉包、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對建筑施工企業發生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法行為導致集體停工、罷工或集體上訪等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新項目的投標,并給予相應的企業資質處罰;取消或降低資質等級;經貿、招商等部門要對新辦企業嚴格審查,規范企業的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無故克扣、拖欠工資的企業,不予辦理工商執照年審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施工單位和分包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到銀行辦理“一卡通”農民工工資專戶,并根據實名制用工信息為農民工辦理“一卡通”工資卡。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承包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工資性工程款必須按月支付。建設單位按照工程進度或工程量每月將工資性工程款存入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開設的“一卡通”工資專戶;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按時足額將農民工工資通過工資專戶直接撥付到農民工本人工資卡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一卡通”工資專戶,并監督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通過工資專戶將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撥付到農民工本人工資。
(七)依照法律規定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份子堅決打擊。人社部門及相關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自治區人社廳、公安廳、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的《關于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規定》,規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處理“惡意欠薪”案件,增強法律的震懾力,保障農民工權益。在打擊不支付報酬犯罪分子的同時,堅決遏制農民工惡意討薪。各部門在解決拖欠問題時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于極少數企業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虛作假、偽造拖欠證據索取不當利益,或為達到其他目的,以討薪名義,敲詐勒索,制造群體的事件,給社會帶來負面、甚至惡性影響的“不法討薪”行為,要予以曝光并嚴懲;觸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為全面施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把功夫下在平時,規范企業日常工資支付行為,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天津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近期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督查,查隱患、補短板、防風險、保支付。
督查內容共包括組織領導、行業管理、制度落實、查處案件、維護穩定等五個方面,并細化工作調度,將適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查處問題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立運行情況、排查拖欠風險隱患情況納入統計,全面細致了解工作成效,加強分析研判,推動工作落實。
督查采取書面督查和實地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天津市各區對照督查內容形成書面自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天津市人社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辦公廳督查部門組成工作組,通過隨機抽選項目、逐項查看資料、現場組織座談等方式,對靜海區、寶坻區進行實地督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指導屬地區舉一反三、及時整改。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將結合歲末勞動用工形勢,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專案督辦,壓緊壓實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嚴格在建項目日常管理,有效根治欠薪問題,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根據伊寧縣人大常委會2016年工作要點,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10月12日由我帶領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和教科文衛委、農牧委以及幾名人大代表組成檢查組,分別對伊佳民族服飾有限公司、新特藥業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設項目、伊寧縣服裝家紡產業園,采取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就縣人民的`政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情況進行了檢查?,F將我縣人民的政府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我縣共有工程建設施工項目74個,其中新開工建設項目41個。1-9月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317.94萬元。1-9月受理投訴案件60起,結案59起,其中建筑領域工資拖欠案50起。涉及勞動者人數1032人,追回拖欠勞動者工資978萬元。有效規范和促進了全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調研中發現,我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
(一)部分企業用工管理和行為不規范。調研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或企業未與工人簽訂合同,相當一部分是口頭約定或者一般的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務工人員拿不出維護自己權益的有效證據,致使權益受到損害。
(二)員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在勞動關系主體中,勞資雙方是平等的參與者,但實際上勞動者明顯處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數職工不學法、不懂法,致使絕大部分勞動者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不懂、也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從另一方面助長了一些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
(三)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主觀或客觀等原因,生產、經營不正常,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企業停產、半停產,發生虧損,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職工支付工資的義務,確實沒有能力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這是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主要原因。
(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調研中發現,部分企業沒有按照《勞動法》繳納三金、五金,虧待員工工資現象任然存在。
(一)通過依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健全勞動關系調整制度,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要堵塞漏洞,就應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包括勞動報酬、工資支付、違犯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的有關條款。這樣才能為員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提供書面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便于及時解決。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意識。要廣泛宣傳,重點解決拖農民工工資問題,這關系到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要深入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守法和維權的自覺性。要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媒體應多向其宣傳維權知識、方法、程序,加強勞動法的宣傳等,使其人人皆知。農民工對企業拖欠行為要及時投訴、舉報;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以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好的典型及時曝光和宣傳,增強新聞輿論監督力度。
(三)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工資是勞動者維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來源,關系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勞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加大執法力度,發現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不僅要求企業依法補發,還要給予職工經濟補償,并進行經濟處罰。只有讓經營者感到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不僅不會有利可圖,而且會得不償失時,用人單位才有可能自覺地遵守《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規定,主動地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
我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廣泛存在,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探尋法律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問題,已經引起普遍的關注。這就需要我們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的長效機制,通過法律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拖欠農民工工資。本文作如下探討:
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我國實行城鄉隔離的二元戶籍制度、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行業違規操作、法律、法規不完善;執法部門監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農民工自身法律意識不強等原因。而現行法律法規不完善,立法對拖欠工資行為缺乏強力制裁措施、執法部門監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導致拖欠民工工資問題非常重要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僅在于損害了農民工本人的合法權益,影響到農民工家庭的生活。隨之而來的危害是,此類糾紛易引起農民工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發生;有的甚至導致了惡性案件的發生,嚴重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對社會治安構成潛在的危機。依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關系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和諧社會的建立。在以往農民工工資清欠行動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頑癥”,問題的徹底解決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運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本途徑。
二、通過立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我國盡管通過行政手段為農民工清回數以億計的被拖欠工資,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對滯后的現象應該引起反思?!坝蟹梢馈蓖癸@了立法在建構法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方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事實上立法也的確一直成為中國法治建設的重心所在。我國立法對農民工工資的保護力度不夠,主要依據的仍是勞動主管部門的部門規章,雖然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后下發了一些個文件、規范,現有待提高立法層次。目前,應將各地好的創新制度和規范性文件吸納為國家立法,通過立法加大對惡意拖欠工資者的懲治力度,運用立法手段建立長效機制,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從法律法規體系上來遏制源頭的拖欠問題,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法律保障。為此,應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一)制訂《勞動合同法》立法。由于農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一般不簽勞動合同,是導致頻頻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的原因。我國現有法律、法規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未作明確有效的規定。因此,勞動監察部門在實際執法工作中由于沒有勞動合同依據,查處難度較大。為規范用工行為,嚴格勞動合同管理,全國人大常委會應制定《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工單位與農民工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具體規定勞動合同的簽訂應具備勞動報酬及支付標準、支付形式、支付時間、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相關條款。
(二)修訂《建筑法》的法律條文。解決建筑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頑癥需要涉及修訂《建筑法》。重點增加和修改以下條款:(1)制定“建設單位開工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納工資保障金”條款。規定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按工程中標價一定比例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使用。建設單位無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從工資保障金中劃支,用于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于拒絕繳納保障金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不批準其開工建設;已開工的項目,有權責令其暫停施工。制定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施行工資支付保障金條款,是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的有效法律保障。(2)規定“開發商與承包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條款。制訂以發包人工程擔保制度重點的擔保條款,要求開發商與承包商共同提供履約擔保函,雙方在拖欠民工工資范圍內共同承擔連帶責任。(3)制定“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和審批聯動”條款。凡存在拖欠行為的單位在申請辦理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欠款單位必須先結清欠款后,審批部門才給予辦理相關手續。對已完成開發建設項目有拖欠工程款的,不批準其新開發建設項目。并在資質年檢中予以降級,情節嚴重的注銷資質證書。(4)加大和細化法律責任處罰力度?,F行的法律法規對拖欠工程款的行為缺乏處罰條款,難以有效制約拖欠行為。為加大對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經濟處罰力度,加重用人單位因拖欠工資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應在《建筑法》中法律責任部分增加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最高可處30萬元的罰款的規定。
(三)制定《工資支付條例》。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根據這一規定,為“周薪制”的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礎。制定《工資支付條例》可以規定對農民民工工資改“月薪制”采取“周薪制”。并且,還應規定用人單位出現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形時,給予嚴重懲罰性法律責任。制定《工資支付條例》是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效法律措施。
(四)《刑法》將惡意拖欠工資確定為犯罪行為。對拖欠民工工資部分人認為是一個經濟現象,是屬于民事法律調整的范疇。但由于惡意欠薪現象屢屢發生,為打擊惡意欠薪,可以采用刑法手段,對企業惡意欠薪的問題作犯罪處理。在《刑法》中增加一條“惡意欠債罪”,規定企業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形的,對重大、惡性欠薪企業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嚴懲包括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內的相關拖欠行為。如果認為目前制定新的罪名沒有必要,可以考慮將《刑法》中原有的侵占罪進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侵占罪時也可以考慮并處罰金。通過《刑法》將惡意拖欠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行為,這對打擊遏制惡意欠薪現象起到很好的作用。
(五)加大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力度。我國《立法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币虼?,符合規定的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規。制定建立企業欠薪報告或欠薪預警制度的具體辦法,將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作為評價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的主要依據之一,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失信懲戒機制,對少數嚴重或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施工企業,采取了清出當地建筑市場的措施。制定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工商登記、企業年檢等方面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進行有效的制約,對長期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可以暫緩企業年檢直至吊銷其營業執照。在施工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時,將是否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年檢條件之一。
三、執法保障有關法律得到有效的貫徹實施。
法上完善以后,關鍵還在于如何貫徹落實。執法上同樣也應當建立一種長效機制把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實得以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法制是保證,監督是關鍵。執法的公正性不僅需要執法者的公正無私,還應該構建完善的、多層次的監督網絡。執法部門應依法開展勞動用工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專項大檢查,在執法中還應建立和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保障等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在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違紀問題,確保有關工資支付法規政策得到全面貫徹執行。建委依法采取將取消惡意欠薪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建筑企業經營資質、逐出建筑市場等保障措施。各行政執法部門對欠薪者的處罰應不只是經濟上的,還應包括企業信用、行業準入等一系列的降級限制措施,。因此,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強執法,是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四、農民權益保護的法律援助機制。
為切實保護農民工應有的權益,盡快建立和落實農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各部門應充分運用法律手段,通過積極開辟農民工“綠色通道”,為農民工提供解決拖欠工資的法律援助,幫助解決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維權糾紛。人民法院在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受理時,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訴訟費應作出減、緩、免的決定;受理案件后盡量縮短審理時間,多適用簡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對符合條件可以采取先予執行等措施;在判決時,應當將農民工訴訟的誤工費,請律師費,旅差費,證人出庭費用等直接損失列入賠償范圍。判決生效后對一些故意拖欠不履行判決給付義務的,執行中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二倍標準支付遲延履行金。司法行政部門應加大普法律宣傳,不斷提高農民工自身維權法律意識。廣大律師應積極伸出援手為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農民工實施無償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不應僅僅對本市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也應外來的農民工提供維權服務。公證機關應積極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可以會同建設行政部門推行農民工勞動合同公證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由欠款單位和農民工簽訂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在欠款到期后,可由農民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從工程款中劃撥。
總而言之,依法徹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就需要把進行相應的立法、強化執法和建立對農民權益保護的法律援助機制有機地結合起來,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拖欠農民工工資,才能真正堵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漏洞,農民工最基本的權益將得到更好地維護,對促進社會和諧和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黑龍江鐵兵律師事務所?周建軍。
按照2020年寶農民工聯〔2020〕2號文件《關于報送2020年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自評總結的通知》精神要求,xx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結合我鄉實際,立即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清查工作?,F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按照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我鄉成立了以鄉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包村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發動各村勞動保障協理員和村級干部切實抓緊該項工作的開展。
結合我鄉實際情況,我鄉對涉及的企業、在建和已建施工單位進行一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責任到人責任到頭,發動全鄉包村干部、勞動保障協理員和村組干部主動參與到清查工作中來,采取企業主動匯報與群眾檢舉的方式對轄區內的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認真地清查。
進一步開展維護農民工權益政策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企業和經營者的培訓教育,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同時指導和幫助農民工知法、學法,通過正確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經過嚴密的部署,對我鄉范圍內的涉及的在建項目、已建項目逐一清查。清查結果顯示我鄉轄區內的企業均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履行職責情況:一是按規定繳納或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二是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納入本單位目標考核的;三是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落實工資直接支付責任、由總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實行工資款和工程款“兩款分離”辦法和實行“一戶兩牌三表”實名制管理等規定的;四是無拖欠時間久、拖欠數額大、解決難度大的重大拖欠案件;五是按要求參加縣聯席會議、認真開展摸底排查并報送排查報表的。解決拖欠情況:一是對聯席辦交辦的案件未按規定時限處理或辦結并回復的;二是縣聯席辦交辦函發出后,履行牽頭處理責任;三是未被縣政府或上級部門約談或問責的;四是制定應急預案、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無農民工越級到省進京或到市上縣上討薪。
為進一步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屬地監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96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晉政辦發〔20xx〕19號)和《運城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運治欠組發〔20xx〕1號)、永治欠組發〔20xx〕8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我鎮立即開展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按照永濟市治欠領導小組的安排,我鎮立即成立開張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檢查領導機構,由書記楊戰波同志擔任組長,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鎮勞動保障所,主任由尚國棟兼任;同時制定我鎮此項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村委主任為各村網格長,負責全面排查轄區內所有涉及用工的單位,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制定我鎮欠薪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督查和問責制度,此外還要求鎮勞動保障所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在各村上報的基礎上,加大勞動用工的監管。
我鎮組織人員深入用工單位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并結合各項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暫行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鎮要求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傷保險、預存工資保證金、設立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按月支付工資和設立維權公示牌等六項制度。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法治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用人單位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較少,農民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也很少。
2、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部分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
3、我鎮不存在在建項目,政府工程項目為機關“五小”建設(目前已經正常使用),在自查過程中,我鎮涉及到北街工程民生嘉苑項目(已建成),最后甲方以住宅樓房屋市場價抵給乙方自行分配,每套均價為20萬元,共21套,總計為420萬元,已超出原決算工程款。協議約定:如乙方(王天春)再次發生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所以開發商甲方不存在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屬于乙方與發包方個人經濟糾紛,目前乙方王天春已失聯,開張鎮政府經多次與其聯系后無果,所有涉及乙方王天春的經濟債務問題,我鎮建議農民工走司法程序維護正常權益,不可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解決問題。
尊敬的xxx:
嚴格按照清理拖欠工程款領導小組關于清欠工作責任分工的要求,積極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中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把為進城就業的農民提供法律援助作為重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幫助農民工依法討回拖欠工資,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農民工營造優良的法律保障環境。據統計,年全受理農民工案件600多件,追回欠款和賠償金990多萬元,受援農民工人數達2萬人;咨詢代書近5萬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了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職能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為進一步做好年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中的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廳已經為農民工工資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為年全司法行政工作重點之一,決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工法律素質,擴大法律援助制度在廣大農民工中的影響力。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廣大農民工進行法律知識和法律援助制度宣傳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宣傳落實,擴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會影響力,使廣大農民在進城務工前就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認識。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工作,使廣大農民工學會運用法律援助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出現一些過激的不良行為,從而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緊緊圍繞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這一重點工作,探索建立長效的工作機制,為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創造條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進一步完善和健全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服務網絡。盛、縣(區)三級法律援助機構要加強同內外法律援助機構的協作聯系,交流經驗、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動法律援助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設,在鄉鎮或重點廠礦企業內部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務網絡。
二要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簡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實施對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時要采取和落實以下有關措施:
1、實行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農民工有問必答;
6、對群體性的農民工工資拖欠援助事項要集中辦理。
三要建立起法律援助機構同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機制。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年9月司法部聯合勞動部等九部委制定的《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加強同勞動、建設、法院等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明確相關部門在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義務和責任,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協調溝通機制及反饋機制,做好法律援助同司法救助的銜接,共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的辦理效率。
四要健全完善辦案質量監控機制,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做好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關鍵是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質量,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加強對法律援助專職工作者、社會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三類法律援助實施主體的監督管理,建立重大農民工工資拖欠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上報制度、投訴處理等在內的辦案質量監控機制,促使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規范化和法制化。
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組織保障。
(一)提高認識,精心部署。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要進一步提高對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認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
(二)探索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維權新途徑,整合法律援助資源。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探索法律援助資源配置的新路子,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統一受理本轄區范圍內的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根據各轄區專職隊伍情況、律師資源情況及案情,統一指派或自辦。要廣泛利用社團組織、法學院校的資源優勢和潛力,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開發社會人力資源,解決律師數量少、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多的地區法律援助資源不足的難題。
(三)切實做好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經費保障工作。針對目前部分、縣(區)法律援助經費空白或預算數量很少的情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爭取各地財政支持,推動法律援助經費及早列入財政預算;法律援助經費不足問題暫時不能解決的地方,要保證經費優先運用到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事項上,確保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各地要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上報司法廳,必要時通報當地有關部門;同時要建立重大案件上報制度,對影響較大、涉及人數較多的農民工討要工資案件及時上報至司法廳。
法律援助作為維護社會貧弱群體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社會公益事業,在清欠工作中擔負著重要責任。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清形勢,服務大局,充分發揮法律援助職能作用,積極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提供法律援助,為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做出應有的貢獻!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00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縣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高度重視在落實國務院、省市有關政策的同時縣政府于203月份專門印發了《**縣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多次組織由人社部門牽頭各鄉鎮、住建、水務、工信、交運、國土、衛計、教體、文廣等單位組成督察組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了通報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回頭看督查勞動監察中隊依法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舉報糾正和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違法案件及時依法移交公安部門積極配合各部門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和集體上訪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政府性建設項目欠薪應急周轉資金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雖然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做了大量工作和不懈努力,但由于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范,工程項目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仍普遍存在,截止年年底,**仍然有住建部門和各鄉鎮精準脫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部分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約一千萬元。
一、拖欠情況。
(一)渭錦佳苑拖欠農民工工資350人,拖欠金額400萬元。形成拖欠的主要原因是開發商相互之間的利益糾葛導致工程款大量拖欠,需要住建會同我們通過約談等方式督促解決。
(二)渭河印象老年活動中心拖欠30人50萬元,需住建部門會同勞動監察大隊共同督促解決。
(三)源泰建材城拖欠39人27.6萬元,正在督促解決。
(四)蓮峰元明異地搬遷合并招商引資制藥廠項目拖欠200多人480萬元,已籌措到位資金200萬元,剩余資金正通過搬遷農戶貸款解決。
(五)五竹鎮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拖欠130人210萬元,主要原因是22套房屋未落實到戶,解決工資資金需鎮政府銜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共同解決。
(六)新寨鎮易地扶貧搬遷項目30余人,50萬元。拖欠主要原因是30多套房屋未落實到戶,需鎮政府會同施工總承包企業共同籌措資金解決。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范。工程項目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仍大量存在,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帶隊伍承包工程,導致開發企業(建設單位)與農民工之間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難以落實。
(二)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范。施工企業普遍采取平時只給農民工發基本生活費,工程竣工后或春節前結清工資等做法,將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捆綁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極易導致欠薪。同時,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流動性大,使農民工在追討工資時往往缺乏證據。
(三)全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成為重要影響因素。當前房地產業和磚廠等勞動密集型房地產下游加工制造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突出,工業園區制藥企業也因經營困難程度不同存在拖欠。
(四)保障工資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人社部邱小平副部長在年初答記者問時認為: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執行剛性不足,發揮作用不到位。企業拖欠工資的違法成本過低,最高罰款不超過2萬元,與用人單位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拖欠工資數額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五)勞動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執法能力嚴重不足。
三、采取的措施:
(一)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及勞動用工備案。
一是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簡易勞動合同文本,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
二是實行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由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三是縣人社局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和勞動用工備案等情況的巡視檢查,發現不簽訂勞動合同或未辦理勞動用工備案的`企業,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二)實行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銀行代發制度。
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它工程款分賬管理。
三是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向縣人社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顚S?。
四是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
(三)完善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繳存,繳存基數為合同價款的3%.
(四)落實了政府應急周轉金制度。嚴格執行《**縣政府性建設項目欠薪應急周轉資金制度》,縣財政將縣政府確定的50萬元應急周轉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配合做好政府性建設項目應急周轉資金的管理工作。
(五)加強了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
一是減少政府拖欠。政府投資項目要確保資金來源,應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
二是嚴格執行開工許可證制度。
三是加強對違法發包、轉包、分包的監管。
四是加強縣級驗收監管。工程建設項目未經縣人社局向行業主管部門出具未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的,行業主管部門不得組織縣級驗收。五是設立維權告示。
(六)嚴格落實聯席會議制度。2017年分別于3、6、11月份召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聯席會議,會議通報單位執行聯席會議決議和職責履行情況,解決制約工作開展的困難和問題,協調處理重大、疑難勞動保障案件。
(七)對于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實行多部門緊密配合,嚴厲打擊。如:2017年11月2日,羅某強、李某云等7人到**縣勞動保障監察中隊投訴,反映2017年6月至9月份在310國道施工中務工,該工程分包企業為山西陽泉市某建筑公司,法人李某軍,拖欠11人勞動報酬索要未果。**縣勞動保障監察中隊于當天對此事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羅某強、李某云等人反映情況屬實,且該公司法人李某軍逃匿。**縣勞動保障監察中隊依法于2017年11月7日向該公司發出《勞動保障監察責令限期支付通知書》,責令李某軍于2017年11月10日11時前全額支付羅某強、李某云2人勞動報酬2.38萬元,在規定的時限內李某軍未履行。2017年11月14日**縣勞動保障監察中隊將該公司法人李某軍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于2017年11月17日正式立案,并通過網上追逃方式將李某軍從河南信陽抓獲并刑事拘留,**縣人民檢察院于2017年12月6日正式批準逮捕,目前此案正在偵辦中。在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同時,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最高人民法院22日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這一司法解釋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
《解釋》共九條,重點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具體含義;二是明確了“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認定標準;三是明確了“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認定標準,特別對行為人逃匿情形下“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的.內涵作了規定,以便于司法實務操作;四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數額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認定標準作了解釋;五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從寬處罰情形,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刑法的威懾和教育功能,充分維護勞動者權益;六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報酬罪的主體范圍、單位犯罪等問題。
據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解釋》,旨在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打擊力度,解決辦理該類刑事案件所面臨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以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
根據縣財政局略財發〔20xx〕25號《關于開展全縣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發放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F將工作情況匯報:
我局高度重視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管理情況檢查工作,結合實際,研究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落實了工作責任,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開了局務會和全體干部會,進行安排部署,組織干部認真學習了文件,深刻領會精神,廣泛開展宣傳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統全體干部充分認識到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主動參與檢查,有效地促進了工作順利進行。
按照《通知》要求,我們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堅持做到“五查三對照”(查身份、查調入調出關系、查工資底冊、查審批手續、查在崗情況等,對照本人檔案與基本信息、工資審批手續與工資底冊、在崗情況與群眾反映),按照檢查的8種重點內容,對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干部基本情況進行了認真摸排檢查,我局系統沒有發現檢查的8種重點人員。
一是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把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管理情況檢查工作放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進一步加強干部思想作風教育,引導干部增強崗位意識、奉獻意識和為人民服務意識,爭先創優;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進一步挖掘干部潛力,激發干部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我縣司法行政工作上新臺階。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委員會、市公安局、市總工會《轉發的通知》要求,我縣自11月15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將專項檢查情祝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市局《轉發的通知》要求,我局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為切實抓好專項檢查工作,由我局牽頭,縣城鄉建設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參加,組成了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設在我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小組由勞動保障監察股股長季明生同志帶隊,負責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我局在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協同各部7共同制定了《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向社會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二、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建良好氛圍。
按照《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縣各相關部門積極行動,采用展板、宣傳單、電視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xx省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護條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通過宣傳,在全縣范圍內營造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濃厚輿論氛圍,使廣大農民工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點,分工負責,認真檢查,取得明顯成效。
按照專項檢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從各成員單位中抽調精兵強將,組成聯合執法小組,明確責任、分工負責,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以及自查階段中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逐個進行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通過分工協作、認真檢查,專項檢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至發文前,聯合執法小組共檢查用人單位xx戶,涉及農民工xx人,其中存在違法用工單位xx戶,接受咨詢法律法規政策xx人次,勞動者舉報投訴案件x件,勞動保障監察立案17件,依法責令補簽勞動合同xx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萬元。通過嚴格檢查,對用人單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確其應承擔的責任,規范了其用工行為,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四、專項檢查活動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過這次專項檢查活動,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取得明顯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一)監管錯位。
我縣從事建設項目的建筑企業大部分是xx市的企業,有的甚至是xx等外省的企業,這些企業大都在外地注冊,在xx只設立項目部,不具備法人資格,特別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的項目,連業主也是外地的,在我縣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現勞務糾紛,按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很難制裁它。同時這些企業在我縣境內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有些即。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使有項目部,也很難找到相關負責人,再加上一些投訴人不能為我們提供被訴人的企業名稱、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給監察人員送達文書及調查取證工作增加了難度。
(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雙方都有責任。
一是被投訴人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簽協議,不出據任何條據,使監察部門無證可查。單憑申訴人一方的證據,又不能追究被投訴人的責任,因此申訴人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訴人本身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收集保存相關證據的意識,給勞動監察部門依法維權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三)經費緊缺,制約監察工作的正常開展。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充分發揮其職能,必須有充足的經費作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經費緊缺、沒有專用的執法車輛,這些都直接制約著監察工作的開展,不利于打開我縣勞動監察工作的局面。
鑒于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當地經濟穩定發展,現將下步打算匯報如下: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監察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解決拖欠民工工資案件作為首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投訴舉報案件一查到底,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或處罰,保證農民工能在春節來臨之際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
進一步加大對礦山開采、建筑施工類企業的摸底排查,了解這些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各用工單位及時、準確地上報企業名稱、施工地點、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系,便于調查處理。
在目前人員少,沒有專用車輛的情況下,我們將克服困難,搞好協調配合,保障人員車輛到位。同時,繼續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堅持做好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制度,使舉報、投訴渠道暢通,堅決作到有投訴、有記錄、快立案、快調查、快結案,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及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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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開展20xx每年度根治欠薪暨“無欠薪”縣創建夏季專項行動的通知》(治辦欠發[20xx]6號)文件要求,我局從保障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深入企業、項目建設現場督導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縣中小企業誠信健康穩穩固發展?,F將20xx年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機制。
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xxxx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我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召開專題會議,全面部署農民工工資支付檢查工作。成立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細化責任分工,同時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定期不定期對工作開展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為防止此項工作不出偏差,落到實處,實行投訴舉報制度,設立并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扎實開。
(二)大力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深入企業、項目建設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活動,向工人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建設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強化督導檢查,妥善處置拖欠工資問題。
通過深入企業一線走訪農民工、查看用工單位農民工勞務簽訂合同、工資發放確認資料、對全縣中小企業逐戶進行拉網式逐一檢查督查,準確掌握全縣中小企業發放農民工工資及欠薪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做到及時妥善處置,有效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強化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
一是監督在建工程項目嚴格執行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
二是督促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監督管理責任。
三是組織落實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責任及企業承擔因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償責任。
四是定期不定期對企業及用工單位每月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資的項目施工單位,責令拿出解決問題方案,及時處理,不斷強化部門監管和督查督辦職能。
五是督促用工單位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并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一)20xx年以來我縣中小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但受市場低迷、企業生產不景氣等因素影響,企業及用工單位資金緊缺,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個別領域有所抬頭。
(二)由于建設項目增多,工程建設單位帶資墊資、轉包分包,企業與工程建設單位存在勞資糾紛,致使農民工工資有時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影響。
(三)個別用工單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知識水平較低,一旦工資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拖欠工資,不能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解決問題,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加xxxx律法規宣傳力度。
繼續在用工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當中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勞動維權知識,做到了檢查、整改、教育相結合,使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履行職責、不斷增強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意識。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是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實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辦法,建立農民工工資協作制度。二是檢查企業及施工單位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三是督促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四是督促建設單位制定落實工程款支付xxxx制度的具體辦法。
(三)定期督查檢查。
為了使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我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要深入企業、工地、項目建設現場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在建工程項目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群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工程項目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臺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臺賬。
3、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在現場制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現將我縣開展《2017年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檢查》的工作總結隨文呈上,妥否,請審示。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2017年春節期間農民工拿到工資,順利返鄉過年。針對近年來農民工維權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趨勢,欠薪問題呈體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體性特點,清欠工作十分艱巨,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以至欠薪逃匿等行為,不僅直接損害了勞動者的生存權益,而且惡化了經濟環境,影響社會穩定,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極大隱患?,F將我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情況工作作以下簡要總結。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明確職責??h委、縣政府十分重視用人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根據省、州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安排并成立清欠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有計劃,有步驟的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為確保2017年春節前將拖欠工資清理完畢,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專項監督檢查中各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求真務實查清、查實了本行業、本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額、人數、制定了清欠計劃和清欠措施。為防止專項檢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實行投訴、舉報制度,縣清欠領導小組設立并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
(二)督促落實工資保障金制度,加強源頭管理。我縣在工程建設領域逐步推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在發放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要求承建企業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為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發生提供保障。2016年,全縣有6個施工項目共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74萬元,繳納保證金的用工單位無一出現工資拖欠問題。
(三)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強化用工管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勞動用工依法管理機制,要求建設單位在用工過程中,必須依照合同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名冊、考情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發放工資。2016年,全縣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7.3%、小企業及其他用工單位簽訂率為85.9%,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數達到5057人。
(四)加大勞動執法檢查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深入企業和施工單位,對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資的發放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用工單位限期整改,為維護正常的勞動市場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結合執法檢查,在用工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當中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勞動維權知識,做到了檢查、整改、教育相結合,使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得到不斷增強。
(五)依法處理拖欠工資案件,保障合法權益。經過近期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縣各用人單位欠薪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我們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7年截止1月4日海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共接待來信、來電、來訪195人次。共受理投訴、舉報案件28起,經調查立案22起。已結案17起,追發涉案金額133.2萬元,涉及農民工295人。正在調查取證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額40.1萬元(涉案金額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較為復雜正在立案調查取證予以處置),涉及農民工56人。2016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額22.34萬元,涉及農民工39人。建議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的1起,涉案金額38.6萬元,涉及農民工12人。
一是拖欠數額呈逐年增強趨勢。由于開發建設步伐加快,項目建設數量和資金規模迅速增長,導致清欠工資案件數量和拖欠金額呈逐年增強趨勢。二是群體性討薪所占比例增高?;A設施建設領域5人以上集體討薪、越級上訪案件呈上升趨勢。三是處理欠薪案件的難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規范,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結算爭議和欠薪逃匿等現象仍然比較突出,且存在案件處理難度大。四是用工單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由于工程建設單位帶資墊資、轉包分包、隨意用工等現象多發,不能有效承擔起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責任,加之大部分農民工知識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勞動關系及報酬方面的。相關證據,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難以提供有效證據依法維權,往往只是憑自己的蠻道理維護自己的權益。五是工資支付制度不規范。用工單位在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通常是先支付給包工頭,然后再由包工頭發放到農民工手中,不能及時掌握工資發放情況,如遇包工頭攜款逃匿的情況,極易發生拖欠案件。六是勞動監察力量薄弱。人員不足和辦案裝備不足問題依然比較突出。
一是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農民工工資協作制度,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作為項目開工和驗收時的必要條件,項目主管單位在核實保證金已繳付到位后,才能辦理開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同時,要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內容列入項目建設合同條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嚴格執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對改、擴建在內的施工項目,施工單位要及時在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備案,并將施工隊備案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項目開工和竣工驗收的一項重要內容和程序。三是實行督查部門對項目單位的定期督辦制度。將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為地區重點解決的問題之一,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督查部門督辦的重點內容,實行掛牌督辦。同時,將該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與干部績效考核相掛鉤。四是實行項目的動態管理制度。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項目管理,保證項目規范建設,杜絕工程中的層層轉包等現象發生。如發現糾紛矛頭應及時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主動、及時、全力地予以解決。
據了解,20xx年9月至2024年春節前,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人社、發改、住建、交通、水務、國資等部門持續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行業部門組成4個行動組,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八項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采取實時監控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交流培訓、項目工地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酒店餐飲業等行業企業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加大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聯合懲戒力度,將發現的欠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在一線、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會與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確保欠薪案件線索在2024年春節前動態清零,要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項制度”全覆蓋,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在專項行動期間,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拓寬舉報投訴渠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原則,積極受理和查處各類欠薪投訴案件,讓農民工不再擔“薪”憂“酬”。截至目前,專項行動已檢查各類企業138戶,涉及農民工9000余人,已查處農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為464名農民工追發工資908.8萬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時、查處到位,件件有結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委員會、市公安局、市總工會《轉發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的通知》(社明電〔〕2號)要求,我縣自11月15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將專項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按照市局《轉發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按排。為切實抓好專項檢查工作,由我局牽頭,縣城鄉建設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參加,組成了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設在我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小組由勞動保障監察股股長季明生同志帶隊,負責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我局在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協同各部門共同制定了《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向社會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按照《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縣各相關部門積極行動,采用展板、宣傳單、電視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河南省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護條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通過宣傳,在全縣范圍內營造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濃厚輿論氛圍,使廣大農民工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按照專項檢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從各成員單位中抽調精兵強將,組成聯合執法小組,明確責任、分工負責,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以及自查階段中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逐個進行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通過分工協作、認真檢查,專項檢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至發文前,聯合執法小組共檢查用人單位57戶,涉及農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違法用工單位11戶,接受咨詢法律法規政策178人次,勞動者舉報投訴案件6件,勞動保障監察立案17件,依法責令補簽勞動合同671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47.1萬元。通過嚴格檢查,對用人單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確其應承擔的責任,規范了其用工行為,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通過這次專項檢查活動,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取得明顯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一)監管錯位。
我縣從事建設項目的建筑企業大部分是南陽市的企業,有的甚至是湖北等外省的企業,這些企業大都在外地注冊,在桐柏只設立項目部,不具備法人資格,特別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的項目,連業主也是外地的,在我縣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現勞務糾紛,按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很難制裁它。同時這些企業在我縣境內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有些即使有項目部,也很難找到相關負責人,再加上一些投訴人不能為我們提供被訴人的企業名稱、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給監察人員送達文書及調查取證工作增加了難度。
(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雙方都有責任。一是被投訴人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簽協議,不出據任何條據,使監察部門無證可查。單憑申訴人一方的證據,又不能追究被投訴人的責任,因此申訴人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訴人本身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收集保存相關證據的意識,給勞動監察部門依法維權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三)經費緊缺,制約監察工作的正常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充分發揮其職能,必須有充足的經費作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經費緊缺、沒有專用的執法車輛,這些都直接制約著監察工作的開展,不利于打開我縣勞動監察工作的局面。
鑒于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當地經濟穩定發展,現將下步打算匯報如下:
1、提高認識,加大執法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監察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解決拖欠民工工資案件作為首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投訴舉報案件一查到底,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或處罰,保證農民工能在春節來臨之際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
2、澄清底子、預防與查處并重。進一步加大對礦山開采、建筑施工類企業的摸底排查,了解這些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各用工單位及時、準確地上報企業名稱、施工地點、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系,便于調查處理。
3、人員車輛到位,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在目前人員少,沒有專用車輛的情況下,我們將克服困難,搞好協調配合,保障人員車輛到位。同時,繼續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堅持做好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制度,使舉報、投訴渠道暢通,堅決作到有投訴、有記錄、快立案、快調查、快結案,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及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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