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報告是一個對過去進行反思和未來進行規劃的有效工具。在看這些自查報告范文時,我們可以思考如何將其中的經驗和教訓應用到自己的寫作中。
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中,為把農村公路管養體制改革引向深入,有效推動農村公路養護事業沿著健康方向科學有序發展,帶著農村公路養護如何實現新的突破這一課題,我們調研組于2009年4月20日至22日,分別深入實地對文山、硯山、廣南等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特別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重點是縣、鄉對農村公路管養的政策、措施、鄉(鎮)交通管理機構的建設發展,農村公路的管養方式等,通過3天的調查了解,現形成本調研報告。
一、我州鄉道村道養護現狀。
截至2008年底,全州農村公路管養里程共21801.822公里(其中10967.106公里未納入省統計里程),其中省道68公里、縣道3677.67公里、鄉道5400.191公里、村道12138.34公里、專用道517.621公里。
(二)現階段養護方式。
我州共設置農村公路管養部門一處八段,即文山州地方公路管理處,文山縣、硯山縣、丘北縣、西疇縣、麻栗坡縣、馬關縣、廣南縣、富寧縣地方公路管理段。長期以來,我州的農村公路養護一直沿襲以縣農村公路管理段為養護責任主體,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小修保養和日常養護的管養體制。
2.養護補助標準。
2007年以前,省下撥養護補助資金一直按云南省交通廳云交計[1996]135號文件執行(2007年兩個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縣除外)。即省道1400元/年公里;重點縣道1200元/年公里;一般縣道1000元/年公里;鄉道只有905.2公里有養路費,為300元/年公里;村道沒有養路費。2008年養護體制改革實施后,省補養護標準為:縣道7000元/年公里、鄉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
3.養護資金來源渠道和投入使用情況。
一直以來,我州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來源渠道為: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地方財政和收繳的拖拉機養路費。由于我州財政困難,地方財政補助極為有限。加之農村公路建設大都屬于以工代賑項目,屬補助性質所建,修建標準低,配套設施不完善,未進行過大中修,抗災能力弱,導致歷年水毀較多,養護成本不斷加大,所以長期以來都存在養護經費投入明顯不足的問題。
投入使用情況為:2005年以前,州地方公路管理處給各縣的養護補助費是按各縣的縣道里程和部分鄉道里程下達,未下達到具體路線。2005年開始,省公路局把農村公路納入了考核范圍。2006年初云南省公路局與州交通局簽訂縣鄉公路養護管理責任書,州交通局與各縣交通局簽訂縣鄉公路管理責任書,確定養護管理指標,明確責任。按省州縣簽訂責任書的要求,我州縣鄉公路養護按各縣各條線路的交通量、經濟地位,分為重點養護、一般養護、突擊性養護三個層次進行考核管理。養護補助經費根據劃分的三個層次,按線路、里程及工作內容、工程數量下達指標,按季度核撥到各縣,實行養護管理工程費用制,并進行考核。
養護體制改革明確各級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主體,這在責任劃分的定位上是一個重大轉變,但目前我州機制還未理順,主體責任還未落實。
(二)管養分離不落實。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后,對養護機構及職能進行了調整,縣地方公路管理段只承擔管理職能,而不具體實施養護。以前的管理養護模式已經不再適應新的職能要求,所以必須順應改革發展需要,探尋新的管養方式,真正落實“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責任主體。
(三)未引入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養護方式單一,養護資金使用效率不高。
依靠地方公路管理段來實施養護這一單一方式,不僅增加養護成本,還存在人力物力不足的問題,管理上難以面面俱到,造成管理“盲區”。同時“一刀切”的養護資金撥付方式不能有效調動養護積極性,并容易造成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現養護資金雖然投入但養護效果不明顯等問題。
(四)養護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困難,導致養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不能實施有效養護。
雖然養護體制改革明確的“縣道7000元/年公里、鄉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的養護資金省補標準較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如果不能從其他渠道籌措小修保養資金,省補資金就難以全額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大中修工程,從而影響到我州農村公路改造進程和路況質量,不能達到改革的預期效果。同時由于我州有11250.718公里的村道沒有納入省統計里程,沒有省補養路費(“7,3.5,1”工程以省統計里程為準),造成養護資金缺口較大。
(五)縣、鄉兩級政府及村委會對農村公路養護自我意識缺乏。
縣鄉兩級政府未認真理解“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真正含義,總認為公路的管養是交通部門的事,當地政府只是配合而已。加之由于長期以來沒有調動群眾養護參與性,導致群眾愛路護路意識較差,這對鄉道、村道的養護極為不利。
面對我州農村公路管養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何落實地方政府管養主體責任,把養護引入激勵機制,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建立行之有效的目標考核機制和管養激勵機制,以及穩定的養護資金來源渠道,以充分調動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社會參與諸多積極因素,以科學發展的態度投入農村公路管養中,有效破解“有路必管、管必規范,有路必養、養必到位”這一難題,我認為當務之急應著重解決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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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中,為把農村公路管養體制改革引向深入,有效推動農村公路養護事業沿著健康方向科學有序發展,帶著農村公路養護如何實現新的突破這一課題,我們調研組于4月20日至22日,分別深入實地對文山、硯山、廣南等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特別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重點是縣、鄉對農村公路管養的政策、措施、鄉(鎮)交通管理機構的建設發展,農村公路的管養方式等,通過3天的調查了解,現形成本調研報告。
一、我州鄉道村道養護現狀。
截至底,全州農村公路管養里程共21801.822公里(其中10967.106公里未納入省統計里程),其中省道68公里、縣道3677.67公里、鄉道5400.191公里、村道12138.34公里、專用道517.621公里。
(二)現階段養護方式。
我州共設置農村公路管養部門一處八段,即文山州地方公路管理處,文山縣、硯山縣、丘北縣、西疇縣、麻栗坡縣、馬關縣、廣南縣、富寧縣地方公路管理段。長期以來,我州的農村公路養護一直沿襲以縣農村公路管理段為養護責任主體,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小修保養和日常養護的管養體制。
2.養護補助標準。
以前,省下撥養護補助資金一直按云南省交通廳云交計[]135號文件執行(20兩個養護體制改革試點縣除外)。即省道1400元/年公里;重點縣道1200元/年公里;一般縣道1000元/年公里;鄉道只有905.2公里有養路費,為300元/年公里;村道沒有養路費。20養護體制改革實施后,省補養護標準為:縣道7000元/年公里、鄉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
3.養護資金來源渠道和投入使用情況。
一直以來,我州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來源渠道為: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地方財政和收繳的拖拉機養路費。由于我州財政困難,地方財政補助極為有限。加之農村公路建設大都屬于以工代賑項目,屬補助性質所建,修建標準低,配套設施不完善,未進行過大中修,抗災能力弱,導致歷年水毀較多,養護成本不斷加大,所以長期以來都存在養護經費投入明顯不足的問題。
投入使用情況為:以前,州地方公路管理處給各縣的養護補助費是按各縣的縣道里程和部分鄉道里程下達,未下達到具體路線。20開始,省公路局把農村公路納入了考核范圍。初云南省公路局與州交通局簽訂縣鄉公路養護管理責任書,州交通局與各縣交通局簽訂縣鄉公路管理責任書,確定養護管理指標,明確責任。按省州縣簽訂責任書的要求,我州縣鄉公路養護按各縣各條線路的交通量、經濟地位,分為重點養護、一般養護、突擊性養護三個層次進行考核管理。養護補助經費根據劃分的三個層次,按線路、里程及工作內容、工程數量下達指標,按季度核撥到各縣,實行養護管理工程費用制,并進行考核。
養護體制改革明確各級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主體,這在責任劃分的定位上是一個重大轉變,但目前我州機制還未理順,主體責任還未落實。
(二)管養分離不落實。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后,對養護機構及職能進行了調整,縣地方公路管理段只承擔管理職能,而不具體實施養護。以前的管理養護模式已經不再適應新的職能要求,所以必須順應改革發展需要,探尋新的管養方式,真正落實“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責任主體。
(三)未引入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養護方式單一,養護資金使用效率不高。
依靠地方公路管理段來實施養護這一單一方式,不僅增加養護成本,還存在人力物力不足的問題,管理上難以面面俱到,造成管理“盲區”。同時“一刀切”的養護資金撥付方式不能有效調動養護積極性,并容易造成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現養護資金雖然投入但養護效果不明顯等問題。
(四)養護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困難,導致養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不能實施有效養護。
雖然養護體制改革明確的“縣道7000元/年公里、鄉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的養護資金省補標準較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如果不能從其他渠道籌措小修保養資金,省補資金就難以全額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大中修工程,從而影響到我州農村公路改造進程和路況質量,不能達到改革的預期效果。同時由于我州有11250.718公里的村道沒有納入省統計里程,沒有省補養路費(“7,3.5,1”工程以省統計里程為準),造成養護資金缺口較大。
(五)縣、鄉兩級政府及村委會對農村公路養護自我意識缺乏。
縣鄉兩級政府未認真理解“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真正含義,總認為公路的管養是交通部門的事,當地政府只是配合而已。加之由于長期以來沒有調動群眾養護參與性,導致群眾愛路護路意識較差,這對鄉道、村道的養護極為不利。
面對我州農村公路管養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何落實地方政府管養主體責任,把養護引入激勵機制,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建立行之有效的目標考核機制和管養激勵機制,以及穩定的養護資金來源渠道,以充分調動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社會參與諸多積極因素,以科學發展的態度投入農村公路管養中,有效破解“有路必管、管必規范,有路必養、養必到位”這一難題,我認為當務之急應著重解決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為深入了解全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情況,就進一步做好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的建言獻策。
一、獻策。
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中,各鄉鎮和公路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加大養護管理力度,為“村村通”工程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主要表現在:
一是加強領導,建立健全路政管理機構??h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已將目標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分管責任縣領導和責任人具體抓落實。今年年初,縣政府與各鄉(鎮)場簽訂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責任狀》,年底將對各鄉鎮場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進行考核。目前,全縣19個鄉(鎮)場已成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站,縣政府招錄17名公益性崗人員補充到各鄉(鎮)公路管理養護站,各個鄉(鎮)安排了一名副職領導兼職負責本鄉(鎮)范圍內的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工作。去年8月縣交通局掛牌成立了“于田縣農村公路路政稽查隊”,并從社會上公開招錄了6名路政執法人員。
比活動,采取月抽查、季考核、年終總評的辦法,對各鄉(鎮)農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沿線設施、綠化等方面的養護情況進行考核,并與各鄉(鎮)公路養護管理人員的工資掛鉤,獎優罰劣,促進了道路的養護管理工作。對于每次的檢查評比,縣交通局都以通報形式下發各鄉(鎮)養護站,要求對于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認真整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我縣制定了《于田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明確責任、義務,使全縣的路政養護管理任務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到位,達到“建一條,成一條,養一條,保一條”的目的,形成“建有所養、養有所依”的良性循環,使農村公路更好地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政處罰,收取路面賠償費16500元。
四是加大了農村公路養護人員培訓力度。,縣交通局舉辦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培訓班,培訓鄉(鎮)養護人員90余人次,提高了農村路管員養護管理水平??h交通局給各鄉(鎮)制作了農村公路養護站工作人員公開欄,明確了農村公路養護站、站長、路管員、協管員、養路工各自的職責,提高了他們養好道路的積極性。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農牧民愛路、護路意識不夠。農村公路建成后,沿線群眾愛路護路的意識差,在農村公路上亂堆亂放,特別是亂堆亂放建筑材料較為嚴重,即造成了路面損壞,致使公路的使用壽命大為降低,又給農村公路的安全行使帶來了隱患。
(二)養護資金缺乏保障。截止目前,我縣共有農村公路里程3070公里,其中:瀝青路面842公里,砂礫路面296公里,每年我縣至少需要養護管理資金85萬元。地區交通局今年下達我縣小修費23萬元,其小修費遠遠不能解決我縣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問題。
(三)由于我縣農村公路路政隊成立時間不長,沒有任何養護機械設備,依靠我縣財政根本無法解決使公路養護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嚴重影響了公路的使用壽命。
(四)由于我縣農村公路路政稽查隊剛剛成立,而執法人。
員在執法過程中業務水平較低,需加強執法知識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執法能力。
(五)超載車輛過多,路損嚴重。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各類侵犯農村公路路產路權的案例不段發生,重型超載超限車輛增多,給設計和修建標準較低,荷重能力小的農村公路、橋涵造成毀壞嚴重,部分路段甚至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一)加強宣傳,培養全民愛路護路的意識。通過新聞媒體報道、制作板報、宣傳車巡回宣傳、散發宣傳單等方式大力宣傳農村公路養護的重要意義,培養全民愛路護路意識,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使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公路養護。
(二)建立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渠道。加強資金使用管理,遵循多方籌措、分級管理、專戶存儲、??顚S玫脑瓌t。充分利用“一事一議”政策,積極引導公路沿線村民投工投勞養護農村公路,同時積極鼓勵社會和公路沿線受益企事業單位、個人,以組織義務勞動、支援設備材料、自愿捐資等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事業。
理工作中加大宣傳工作力度,使公路沿線群眾增強法制觀念和愛護公路的自覺性;堅持巡路制度,重點對在公路上占路為市、堆放雜物、挖掘路肩、破壞公路和路樹、在路旁搭建違章建筑等行為依法治理懲處。
(四)實現管養規范化。對所有農村公路實行檔案化管理,包括對每一條農村公路的起止點、道路結構、兩側綠化、管線埋設、邊坡結構、隸屬關系和管理人員的詳細情況說明及養護檢查考核記錄存檔。
xx市人民政府:
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年度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x府辦發〔20××〕4號)文件要求,我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認真對照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鄉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提高養護質量,確保公路整潔、安全、暢通,特成立了副鄉長張興偉同志為組長、各村村主任為成員的xx鄉鄉村公路養護管理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日常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養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上路巡查,排查隱患,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并在危險路段設立了安全警示標志。鄉交管站同志經常性對村民進行護路愛路教育。落實了專業養護人員,并與之簽訂公路養護包段合同,負責日常公路養護工作,保證了全鄉橋、涵洞、水溝暢通無淤塞。
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要求,規范控制建(構)筑物與公路的間距,認真執行房屋修建制度,無亂修、亂建、亂占的現象。
(一)場鎮過境公路無占道經營、無撐桿搭棚的商戶。
(二)嚴格規范場鎮內的車輛,指定地方集中停放,對不按規定亂停的車主嚴肅處理。
(三)在場鎮內每隔一段距離設置了垃圾箱,規范村民生活垃圾;廣告標牌設置規范,管理有序。
多渠道籌措道路養護資金,落實了專業養護人員,并與之簽訂公路養護包段合同。定期向群眾公示養護資金收入、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鄉交管站定期組織全鄉貨運車輛駕駛人員及車主進行超限治理宣傳教育;鄉安辦工作人員不定期的對境內煤礦、非煤礦山、沙石廠從事運輸的車輛進行突擊檢查,嚴格控制車輛超載現象。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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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縣農村公路建設按照全州交通工作會議精神,狠抓落實,一方面積極探索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另一方面,加強公路養護,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建立機構,落實責任。為了確保農村公路建設的順利實施,縣政府交通重點項目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另縣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同時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征地、拆遷等前期工作??h政府的主要領導還親自帶領小組成員到實地考察,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具體責任。真正做到了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四落實”。
二是嚴格施工建設程序。嚴格按照《招投標管理辦法》,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和《安全合同》。認真執行農村公路建設、質量、進度、變更、計量、支付等管理辦法;確保管理到位。實行“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項目法人管理”的四級質量保證體系;確保技術標準到位。在縣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共同監督下,嚴格落實工程建設質量監督體系,確保施工質量;嚴格履行建設程序,在工程變更中,邀請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負責人到現場實地勘察,核實工程變更數量,完善變更手續,確保資金合理使用;確保質量檢測手段到位。
三是加強質量把關,強化監督管理。首先是加大對項目監理、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管,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明確質量管理責任,保障質量管理的投入;其次加強對建設過程的監管,主要是檢查項目的建設方案是否按照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建設技術標準符不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質量安全管理措施是否都落實到位,施工現場管理是否規范,建設質量是否合格;三是重點加強對路基壓實度、路面強度和平整度、邊坡穩定性、橋梁砼強度和梁板預制等施工環節的質量監管。及時發現項目建設中存在的技術質量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不規范的施工行為,確保質量合格、施工安全。
四是抓好廉政建設,嚴格財經紀律。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同時,我們還把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和遵守黨風廉政紀律作為最根本的要求,對交通建設項目的資金,做到了專戶儲存、專賬管理、??顚S?;嚴格執行工程進度計量撥款制度、質量保證金制度和審計尾款制度。在通村項目建設中,專門成立了由村兩委成員、群眾代表組成的資金使用監督小組,所支付的每一筆資金必須經監督小組簽字確認,從制度上保證了交通扶貧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安全。
一是建立健養護機構。在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農村公路管理站,落實公路養護責任人和具體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管理養護責任制,按照公路分類分段落實養護人員??h各鄉(鎮)公路分段落實養護人員共168名(其中:縣道217公里,落實養護人員57人;鄉道23公里,落實養護人員17名,村道483公里,落實養護人員125名),由公路局專業技術人員對養護人員進行日常養護培訓,各鄉農村公路管理站督促養護人員每天按照養護標準開展日常養護和行政區縣、鄉、村公路設施的保護工作。
二是分類制定標準。農村公路按縣、鄉、村道進行分類,由縣交通運輸局分類制定養護日常標準,明確縣道按7000元/年.公里,鄉道按5000元/年.公里,村道按1200元/年.公里落實養護資金補助標準。
三是建立檢查考核機制。制定對鄉鎮公路養護檢查考核機制,由縣交通運輸局農村公路管理辦公室負責每月對公路養護進行查檢,將公路養護效果、養護人員上路出勤率、落實安全措施等內容做為支付路段養護經費的重要依據,按照檢查考核成績,按比例支付養護經費,對考核不合格的養護人員堅采取予以辭退更換。
四是落實安全措施。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一方面加強對養護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督促養護人員上路養護穿戴反光標志工作服和安全帽;另一方面,由鄉鎮人民政府政府籌集資金,為農村公路養護人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
五是落實養護經費。根據農村公路通車里程,上級對縣農村公路縣鄉村道養護經費按7000元/公里、3500元/公里、1000元/公里進行補助,縣全年上級補助資金為187萬元??h在財力十分缺乏的情況下,安排財政每年拿出54.3萬元(不含道路災毀恢復資金)用于補助養護資金不足問題。
農村公路作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設施,連接著鄉村和城鎮,直接服務于廣大農民的生產生活。近年來我縣為進一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農村公路建設以及運營質量有了很大提高,特別是村村通工程的建設,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步伐。但由于受資金、體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隨之而來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問題也日益突出,農村公路的管養問題已成為影響我縣農村公路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為了更好地推動和指導全縣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我鎮政協工委近期組織在鎮的政協委員及鎮相關職能部門的有關人員,對全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走訪了部分鄉鎮、村,召開了座談會。通過調查,對全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F將調研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養護責任名義上在所屬村,但因經費問題,鄉鎮基本上沒有養護能力,經濟好的村偶爾用集體資金養護一下村道,大多數村根本不養護,這樣村道的損壞現象就非常嚴重。
1、思想認識不夠,存在“重建輕養”現象。長期以來,受不良政績觀的影響,建設和養護存在認識上的偏差,總認為建設才能見成效、出成果,在短期內就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政績。而養護是對已建成的公路的維護保養,不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大部分人只關心路是誰建的,而不關心是誰養的,忽視了“三分建,七分養”這句話中養護工作的重要性。沒有將“建設是基礎,管理養護是可持續發展”的工作方針擺正位置。致使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缺乏積極性,鄉、村公路大部分處于嚴重失養狀態。
2、機制不健全,責任不明,各職能部門未能充分發揮起核心作用。隨著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各項體制還沒有理順,機制還不健全,各項配套管理辦法未能及時出臺,養護管理還處于模索適應階段,各種配套的管理辦法還沒到位,職能部門對通村公路建設、路面技術性能、養護工序等經驗不足,養護及時性做得不夠,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致使管理工作運行程序不清,責任不明,村道基本上處于失養狀態。
足,自籌資金困難,導致工程質量難以保證,使用壽命短,基礎比較薄弱,技術標準低,路基窄、縱坡大、排水系統不健全、路況總體不高、抗災能力差,公路等級普遍較低,且絕大部分通村公路的橋梁又是由民間橋梁改造利用,病危橋梁較多,道路安全設施、標志標線也不夠齊全,增加了管理養護壓力。加上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重視力度不夠,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及時性、快速性、有效性不能完全滿足現行公路運輸的要求。特別是鄉、村兩級公路,服務水平偏低,安全水平、通行能力、耐久性、抗災能力仍較弱,路況較差。
4、養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農村公路養護存在的問題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資金的不足,由于種種原因,我縣的總體級濟還不是很發達,鄉鎮村財政狀況也不是很好,在這種情況下,養護管理的資金存在嚴重不足,補助標準普遍偏低,特別是鄉、村公路的`路面養護資金,根本不能保障正常養護的需要,這已成為制約養護工作正常開展的主要瓶頸,給農村公路養護造成嚴重的影響,無法保障農村公路的正常通行。
5、養護生產技術力量嚴重不足,養護管理水平低。近幾年隨著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加大,油路里程迅速增加,公路養護對養護技術、專業化程度、養護設備等要求越來越高,傳統的養護技術、養護機具已不能適應當前的養護工作。目前,油路養護技術人員相對偏少,油路養護經驗欠缺、機械設備匱乏,公路養護整體科技含量不高,養護施工許多方面還采用以前的工藝,基本上以人工操作為主,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養護效率和質量,制約了我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正常開展。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促進農村公路協調可持續發展。農村公路是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農村經濟的公益性基礎設施。要牢固樹立長期管養的思想,把農村公路管養工作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村配合”的原則,切實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領導,正確處理好建設和養護的關系。在強力推進農村公路建設的同時,牢固樹立“建設是發展、管理養護也是發展”的思想,堅持建養并重、管養并舉的方針,切實抓好農村公路管養工作。
(二)多措并舉,創新方法,著力提高農村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質量。
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積極探索切實可行的辦法,對農村公路實行長期有效的管理。
1、要加大農村公路養護人員的組建力度。要落實好農村公路養護管理人員,以滿足養護需要。落實好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崗位,真正做到“建有所養”。
2、實行管理養護責任公示制。要對農村公路實行掛牌養護,要在管養公路的起點設立規范的公示牌,將管理養護的路線名稱、里程、目標任務、養護資金、養護單位、養護人、單位負責人以及監督電話等內容,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3、改進養護模式??h鄉公路主要由縣公路管理所負責組織實施,責任到人,實行養護目標管理;鄉鎮公路由鄉(鎮)人民負責,進行季節性養護和突擊性養護;村公路要充分發揮群眾在農村公路管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組織沿線受益群眾對公路進行集中性養護,也可鼓勵通過承包方式,承包給沿線村民進行養護。
4、強化目標考核。建議縣政府對鄉鎮的考核要納入農村公路養護這一內容,鄉鎮政府對村也要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從而形成一個農村公路養護長效管理機制,實行定期目標考核,確保農村公路質量。
(三)籌措資金,加強管理,確保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順利開展。按照“誰受益、誰管理、誰養護”的原則,遵循“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統籌安排,建立起鄉、村、組三級管理機構,確定專門管理和養護人員,下撥專項經費,簽訂管、養責任書,明確責任人,并實行目標管理,建議多渠道籌資,爭取上級部門補助一部分,縣財政列出專項資金承擔一部分,鄉鎮自籌一部分等等。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我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調研報告范文,歡迎大家分享。
近幾年來,我縣圍繞大交通、大通道建設,堅持全方位發動,大手筆投入,狠抓農村公路建設,全縣86%的行政村實現了通水泥路,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公路)數量和質量有了較大幅度地提高,農村運輸條件和投資環境大為改善,有效地推動了縣域經濟的發展,有力地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但由于我縣農村公路量大面廣,加之已建的農村公路技術等級低、安保設施不健全以及養護管理“缺位”等問題日益突出。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我局就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問題進行了專題調查和研究,形成了本調研報告。
(一)農村公路現狀
截止到xx年底,我縣農村公路總里程為1654公里,其中縣道255公里、鄉道275公里、村道1076公里、專用道48公里;擁有二級公路25公里、三級公路6公里、四級公路1347公里、等外公路276公里;擁有水泥砼路面1213公里(其中縣道156公里、鄉道88公里、村道964公里、專用道5公里)、瀝青混凝土路面26公里(其中縣道15公里、專用道11公里),簡易鋪裝路面22公里(其中縣道13公里、鄉道9公里),未鋪裝路面393公里(其中縣道16公里、鄉道78公里、村道267里、專用道32公里)。鋪裝路面公路里程合計1261公里,占農村公路總里程的77%。由于前期公路建設技術等級低,橋涵、水溝、擋土墻、路肩、標志標牌等附屬設施配套不全,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弱,加上通行車輛超限超載現象越來越嚴重,對原本承載能力較差的農村公路破壞程度不斷增大,有些路段甚至大面積損毀,造成公路發揮經濟效益差,使用壽命降低。
(二)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現狀
目前,我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中,縣道和部分到辦事處的鄉道為專業養護,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和少量的專業養護隊伍,已納入交通公路部門管養或代管范圍,管養的辦法基本上是采用國省道的養護運行機制,走養護市場化的路子,實行分段承包一般養護或專業養護公司進行養護。對于村級公路的管養,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一直未納入交通公路部門管理范圍。
(一)路況總體水平較低,四級以下公路較多
近幾年來,國家投入了大量資金用于鄉村公路改造建設,但由于鄉村公路長期養護管理“缺位”,致使公路基礎薄弱,路況總體較差,公路等級普遍較低,絕大部分為四級以下公路,且大部分鄉村道路的橋梁又是由民間橋梁改造利用,病危橋較多,普遍存在路通橋不通的現象,道路安全設施、標志標牌根本無法配置到位。
(二)管理主體不明確,責任未落實
《公路法》對縣道、鄉道公路的養護管理主體作了規定,即縣道縣管、鄉道鄉管,但目前我縣部分到辦事處的鄉道養護是由縣交通局代管,由于經費無著落,鄉鎮基本上不管。至于村道養護管理的責任主體,目前法律法規還沒有明確規定,鄉村公路養護管理“缺位”現象仍普遍存在。有些鄉鎮和群眾還認為鄉、村道路建好以后,養管工作就是交通部門一家的事,沒有把鄉村公路的管養工作納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范疇,個別地方還出現損壞或破壞鄉、村道路的'現象。
(三)養護資金投入不足,經費無來源、無保障
村級公路既沒有明確養護責任主體,又無固定的養護經費來源,而且多數村在修建村級公路時已負債累累,根本無法籌出資金來養護。加之農村稅費改革后,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補助資金未明確,因而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目前是一個明顯的缺口。
(四)管理機制不健全,養護質量難以保證
由于村級公路養護管理的責任主體不明確,鄉村公路的養護管理長效機制無法建立,特別是鄉鎮既沒有固定的管養機構和專業養護人員,又無養護設備。加之近年來全縣建設項目增多,人工工資和物價上漲增幅較大,而現有的縣道養護承包單價較低。因此,農村青壯年愿意從事養護承包的人數很少,隨著農村公路養護水平的提高,專業的養護技術和機械操作人員嚴重短缺,鄉鎮無論是技術還是設備都無法承擔農村公路管養任務,養護質量難以保證。
鑒于我縣農村公路及其養護管理的現狀,為解決鄉村公路養護管理“缺位”、資金匱乏等問題,改善農村公路路況,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探索建立一條符合我縣實際的、新型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民辦公助”的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體制,實現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的正?;?、制度化和規范化,確保農村公路路況良好、路產完整、路權得到有效保護。
(一)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農村公路的管養納入管理工作的范疇??h人民政府成立鄉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任組長,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等部門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縣交通局,由縣交通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鄉鎮人民政府是鄉村公路養護與管理的責任主體。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級組織,應當認真履行上級政府制定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以及養護資金籌措等方面的具體職責,明確相應的組織機構,并落實鄉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專職人員。
縣交通主管部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應將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納入行業管理范疇,加強指導、考核、監督。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作為公路行業管理的實施部門,應落實人員,設立農村公路管養科。鄉鎮人民政府設立農村公路管養所,分管公路的副職領導兼任所長,另配1-2名工作人員開展日常工作。
(二)建立穩定、長效的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資金渠道
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級組織都應按照“鄉村自籌、省縣補助”的原則,積極組織籌措鄉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資金,建立由國家投入、財政補助、鄉村自籌和其他資金共同組成的多渠道的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資金籌措機制,建立健全養護資金的保障體系??h財政局負責籌集縣本級鄉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待其他渠道資金統一到位后,縣交通局提出使用方案,經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后,由縣財政按計劃要求及時撥付到縣交通局,再由縣交通局撥付到具體項目??h審計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實行管養分離,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
利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公路養護資源,逐步建立科學、高效的公路養護運行機制。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可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養護”的管養運行機制,逐步形成“政府監督、行業管理、主體負責、承包人包干”的四級農村公路管養保證體系。推行招標養護、委托養護、合同養護、承包制養護等模式,建立健全養護市場。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有資質的養護施工單位;日常小修保養由行政村落實農民養護工具體負責養護。養護形式可多樣化。根據交通量和路面類型情況,選擇日常性養護、季節性養護、臨時性養護等模式,對交通量較大的可采取日常性養護,交通量較少的一般采用臨時性對外發包進行養護,還可根據農業生產特點,實行彈性養護制,忙時干農活,閑時養村道,不拘形式養好路。農民養護工按照養路的好壞或達標率,從村委員會或鄉鎮政府領取勞動報酬。交通公路部門負責做好監管和技術指導,并負責培訓農民養護工,真正做到:責任在鄉鎮,實施在村組,受益在群眾。
(四)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長效機制
建立和完善鄉(鎮)、村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機制??h政府應出臺農村公路養護標準和管理辦法,為養護工作監督考核提供依據??h級政府要將農村公路養護納入對鄉鎮考核的內容,鄉鎮政府要明確一名副職領導專職負責此項工作。鄉(鎮)政府還要建立對村的養護管理考核機制。建立養護經費撥付激勵機制,將撥付的資金與農村公路養護路況直接掛鉤,交通公路部門與鄉鎮簽訂養護質量和路政管理責任狀,實行定期目標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公示,根據考核結果撥付養護資金和獎勵經費,確保農村公路的養護質量。
近年來,隨著我省農村公路的大規模建設以及路面改造工程的實施,農村公路的數量和質量都有較大幅度地提高,農村運輸條件和投資環境大為改善,有效地推動了農村城鎮化進程,有力地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但由于我省農村公路量大面廣、地區差異較大,加之養護管理運行機制不夠健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缺位”、養護資金不到位等問題日益突出。今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我們擬定了《浙江省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辦法》和《浙江省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對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責任主體、職責分工等進行了規范,為理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各種關系、健全養護管理機制奠定了基礎。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提高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質量和水平,探索適合我省實際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模式,省廳將《關于我省農村公路管養模式的探討研究》列為今年重點調研課題。為此,我們在前兩年農村養護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等有關問題研究的基礎上,再次就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模式問題進行了專題調查和研究。通過對浦江、海鹽、安吉等各具特色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實踐探索和分析,同時借鑒省外養護管理經驗,對群眾性養護、分段養護、道班養護、專業養護等養護模式進行了分析、研究和探討,形成本調研報告。
據統計,截止20xx年底止,全省農村公路總里程為85643公里。按目前行政等級標準分,其中:縣道23097公里、鄉道15873公里、村道46673公里;按技術等級分,其中:一級公路1019公里、二級公路3648公里、三級公路6935公里、四級公路43895公里、等外公路30146公里;按路面類型分,其中:水泥砼路面36329公里、瀝青混凝土路面8965公里,簡易鋪裝路面17089公里,未鋪裝路面23258公里。鋪裝路面公路里程合計62384公里,占農村公路總里程的72.84,到20xx年底鄉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完成后,鋪裝路面公路里程將增加5000多公里,達到67000多公里。
20xx年前我省各市、縣均設有專業和縣鄉兩個公路管理機構,分別負責國省道和縣鄉公路的養護管理工作,20xx年養護體制改革后,實現了兩合并,即:所有市和絕大部縣專業與縣鄉公路養護管理機構合并,國省道、縣鄉道公路養護管理職能統一由市、縣公路管理機構負責,部分市、縣公路管理機構內相應增設了縣鄉公路養護管理內設機構。
目前,我省農村公路養護管理中,縣道和鄉道大部分已納入交通公路部門管養范圍,基本上實行“條塊結合,以縣為主”。村道公路的管養,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一直未納入交通公路部門管理范圍。在養護資金安排上,目前仍沿襲過去專業養護經費和縣鄉養護經費分別安排下達的方式??h鄉養護經費由省汽車養路費切塊補助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籌解決。
目前,縣道公路的養護生產基本上采用國省道的養護運行機制,走養護市場化的路子,主要由專業養護隊伍進行養護,公路管理機構負責行業管理。鄉道公路的日常養護工作主要由鄉鎮政府負責,公路管理機構負責行業指導和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
我省鄉村道的養護生產運行機制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以下幾種模式:
模式一:由鄉鎮成立固定的專門養護隊,負責鄉村道的日常養護和大中修。養護隊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并有少量的機具設備;養護資金由交通部門補助一部分,不足部分由鄉鎮財政解決。這種模式一般在經濟較發達的鄉鎮采用較多。
模式二:鄉鎮政府按行政區域將鄉村道公路的路面保潔、巡查、行道樹維護等日常管養工作分段包給沿線村委會,再由村委會將鄉村公路養護工作承包給村里的農戶。大中修工程通過招投標,由專業隊伍施工;養護資金由交通部門補助一部分,不足部分由鄉鎮財政和村委會解決。
模式三:由村委會組織,一年對行政區域內的鄉村公路集中進行二、三次季節性、不定期的突擊養護。這種模式在經濟欠發達地區采用較多。養護資金由交通部門補助一部分,不足部分主要通過投工投勞解決。這種模式養護成本相對較低,但缺乏長效的管理手段,而且養護質量較差。
農村公路路況總體水平較低,區域間差異較大。
由于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域差異較大,加之長期養護管理“缺位”,致使農村公路基礎薄弱,路況總體較差,公路等級普遍較低,絕大部分為準四級或等外公路。且絕大部分鄉村道路的橋梁又是由民間橋梁改造利用,病危橋梁較多,道路安全設施、標志標線也不夠齊全。
《公路法》對縣道、鄉道公路的養護管理主體作了規定,但對村道養護管理的責任主體沒有明確規定。由于村道公路至今未有明確定義、管理主體不明確,養護管理嚴重”缺位”。雖然縣道和部分鄉道養護由縣交通局或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負責,鄉道養護責任歸屬鄉鎮,村道養護責任名義上也落實到鄉鎮,但因經費無著落,鄉鎮基本上不管。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缺位”現象仍普遍存在。在地方政府方面,由于鄉村道公路養護管理的責任主體不明確,部分鄉鎮認為鄉、村道路建好以后,養管工作就是交通部門的事,沒有把鄉村公路的管養工作納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范疇,個別地方還出現損壞或破壞鄉、村道路的現象。而且,地方政府重建輕養現象也較為突出。
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養護資金缺少來源,資金籌措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正常養護無法維持。
20xx年公路養護體制改革后,縣道和鄉道養護經費主要由汽車養護費切塊補助和地方手拖費、摩托車費補助解決。但由于長期以來政府及有關部門重視公路建設的投入,忽視養護管理的投入,使得縣鄉道公路養護經費不能足額到位,縣鄉道公路養護管理不能到位。
村道公路由于一直未納入交通公路部門的管養范圍,沒有正常固定的養護經費來源,而多數村在修建村道公路時已負債累累,根本無法籌出資金來養護,導致村道失養情況普遍嚴重。加之農村費稅改革后,財政支付轉移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太少,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如,溫嶺市現有機動車保有量近26萬輛,并將以35的速度快速增長。目前超限運輸問題嚴重,公路養護成本大為增加,但養護資金投入甚少;仙居縣每年通過支付轉移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是100萬元,其中40萬元用于發放縣道養路工工資,剩下的60萬元由財政核發到各鄉鎮,用于2392公里鄉村公路的養護,每公里年養護資金250.8元。
養護管理機制不健全,養護質量難以保證,缺乏農村公路養管長效機制。由于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責任主體不明確,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機制無法建立,特別是縣、鄉、村三級養管體系未真正建立,缺乏農村公路養管長效機制。絕大多數鄉鎮沒有固定的管養機構和專業的養護人員,無論是技術還是設備都無法承擔農村公路管養任務,養護質量難以保證。
鑒于我省農村公路及其養護管理的現狀,為解決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缺位”,改善并提高農村公路路況,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我們根據國辦發4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擬定了《浙江省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辦法》及《浙江省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提出了我省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體制建設的目標是: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新型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縣為主”的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體制和“管養分離”的運行機制,實現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的正?;?、制度化和規范化,確保農村公路路況良好、路產完整、路權得到有效保護。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農村公路的管理納入管理工作的范疇??h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的責任主體。鄉級人民政府和村級組織,應當切實認真履行上級政府制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保護以及養護資金籌措等方面的具體職責,明確相應的職能部門或專職機構,并落實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生產專職人員。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作為政府執行部門,應將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納入行業管理范疇,加強指導、考核、監督。其所屬的各級公路管理機構作為公路行業管理的實施部門,應落實人員、增設相應的內設機構。省級公路管理機構增設農村公路養護科,市級增設農村公路養護科,縣級相應增設農村公路養護科。農村公路養護技術管理人員每個縣級公路管理機構增加15-25名,省市級公路管理機構增加15-25名,切實履行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監督、指導、管理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和村級組織都應按照“縣鄉自籌、省市補助”的原則,積極組織籌措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資金,建立由財政投入、養路費和其他資金共同組成的多渠道的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資金籌措機制,建立健全養護資金的保障體系。由于農村公路量大面廣,養護經費全部由國家承擔目前尚不可能,應不斷拓寬多種資金籌措渠道:即除手拖費全額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外,省、市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爭取補助一部分,縣財政列出專項資金承擔一部分,鄉鎮也自籌一部分,積極鼓勵社會、個人捐資等。
實行管養分離,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利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公路養護資源,逐步建立科學、高效的公路養護運行機制。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可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養護”的管養運行機制,逐步形成“政府監督、行業管理、主體負責、承包人實干”的四級農村公路管養保證體系。推行招標養護、委托養護、合同養護、承包等模式,建立健全養護市場。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有資質的養護施工單位;日常小修保養由行政村落實農民養護工具體負責養護。養護形式可多樣化:平原地區鄉鎮可在養護里程較多的區域成立農村公路養護站,集中負責該片區的農村公路養護;山區養護里程短的或路線比較偏的農村公路養護,可承包給個人或家庭養護,根據農業生產特點,實行彈性養護制,忙時干農活,閑時養村道,不拘形式養好路。農民養護工按照養路的好壞或達標率,從村委員會或鄉鎮政府領取勞動報酬。公路部門負責做好監管和技術指導,并負責培訓農民養護工,真正做到:責任在鄉鎮,實施在村組,受益在群眾。
建立和完善縣、鄉、村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機制。省里應抓緊出臺農村公路養護標準和管理辦法,為養護工作監督考核提供依據??h級政府要將農村公路養護納入對鄉鎮考核的內容,鄉鎮政府要明確一名副職領導專職負責此項工作。鄉政府要建立對村的養護管理考核機制。建立養護經費撥付激勵機制,將撥付的資金與農村公路養護路況直接掛鉤,行業部門與鄉鎮簽訂合同,實行定期目標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公示,根據考核結果撥付養護資金和獎勵經費,確保農村公路的養護質量。金華市浦江縣就是通過考核激勵機制,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由于我省農村公路總量和增量很大,地區差異也比較大,其養護管理的模式不應搞全省“一刀切”,要區別發達縣市和欠發達縣市、平原地區和山區、低等級公路和高等級公路的差異,走專業管理和鄉村基礎管理相結合、專業養護和鄉村養護相結合的新路子,充分發揮公路站、交調站、村級組織等基層單位的作用,因地制宜,積極探索適宜當地情況的管理方式。
根據國務院國辦發〔20xx〕49號文精神,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形成國家、省、市、縣四級交通行業管理,縣、鄉政府、村或交通部門分級實施的管養體制。農村公路管養的多方參與已成為突出的特點。農村公路的管養既有直接實施者,又有多個間接參與者,既有行業管理者,又有具體組織實施者。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按照生產的機械化和專業化程度不同,基本可以分為四種,即:群眾突擊季節性養護、道班養護、專業公司養護。
1、群眾突擊季節性養護。這曾經是農村公路養護中采用最多、最為廣泛的一種方式。費稅改革前,許多地方都規定農村居民必須承擔法定公路建勤義務工和車輛建勤工,利用農閑季節集中養護農村公路。該方式組織者一般是鄉級政府或者村委會,群眾出勞動力,市交通部門或鄉級政府補助部分砂石材料費。主要適用于道路等級低、交通量小、專業機械化難以開展的鄉道和村道,尤其是路線長、人口密度低、地形條件相對惡劣的山區公路。該方式最大優點是充分發揮了農村勞動力資源豐富的長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相對缺乏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但隨著費稅改革的實行,“兩工”逐漸取消,從政策上講,村民已經沒有進行農村道路養護的義務,其適用范圍縮小到通過“一事一議”的村道養護。
2、分段承包。分段承包到戶的農村公路養護方式,一般是根據路段等級、交通量大小、養護材料遠近等測定每公里所需養護經費,然后以招投標的方法承包給農戶并簽訂承包責任書。組織者一般為市縣級公路養護部門或者鄉級政府。該方式是專業化、市場化養護公司的雛形或者低級形式,主要用于交通量小、等級較低的一般農村道路。養護內容也僅限于路基、路肩、邊坡和低等級路面的日常性養護。優點在于易于組織,在一定程度上引進競爭降低了養護成本,且小規模零星作業方式,比較符合農村公路分布廣的特點。
3、道班養護。這是目前農村道路使用最為廣泛的一種方式。主要分為三類:一類是由縣級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以道班的形式在重要農村道路沿線布設;另一類是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在鄉級政府成立派出機構,如交管所或者交管站,從事養護生產;第三類由鄉政府領導的機構對鄉道進行養護。該方式優點是具備一定的養護機械和相對固定的人員,道路養護質量較高,基本能夠完成除大中修外的農村公路和橋涵的養護工程。缺點在于養護生產與養護管理沒有分開,上述這些機構在一定程度上發揮管理職能,養護生產的效率較低,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養人不養路”的現象。且鄉級政府領導的`養護機構多屬臨時性機構,常常面臨資金困難,養護隊伍也不夠穩定。
4、專業公司養護。養護公司是擁有獨立注冊資金、相應設備及技術人員和施工資格,在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資金調配和人事權利,在法律上與公路管理部門處于獨立平等地位,真正面向市場的經濟實體。按照性質可分兩類:一類是適應市場要求,由社會性資金投資建立起來的股份制公司;另一類是由原來的公路管理機構剝離管理職能后,經過改制建立起來的股份制公司。專業公司養護真正實現了養護的管理與生產分離,最大限度地提高了養護資金的使用效果,同時養護公司從具體的事務管理脫離出來,轉向合同管理,公路養護質量高、效率高。其缺點在于,由于農村公路分布相對分散,對于農村公路養護市場不夠大的地區,尚難以全面推廣。且農村公路養護采取專業公司養護的方式,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農村公路養護市場主體較少,投標不具備競爭性;二是資金問題;三是目前對承包商的有效監督機制尚未建立。
根據上述四種養護管理方式的分析,我們認為抓好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要將群眾突擊季節性養護、道班養護、專業公司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建立起“機構精干、體系完整、職能明確、權責一致、管理順暢、運轉協調、行為規范、有效監督、辦事高效”的養護管養體制。
1、實現養護管理和養護生產的分離或部分分離。把公路養護生產從管理機構中分離出來,組建農村公路養護公司,實行企業化管理。明確公路管理部門與養護公司為業主與施工單位的關系,對公司養護機構的人事、用工等問題由企業自主進行。對于難以實現管養分離的,可以通過人員分類管理實現部分分離。
2、在農村公路養護市場不夠成熟或難以發揮市場作用的時候,根據各地的特點和不同情況,積極探索建立和健全專業養護與群眾養護相結合,常年養護與季節性養護、流動性養護相結合制度,建立完善各種形式的養護承包責任制,包括分段到戶、道班承包等,全面推進定額養護和計量支付。公路管理機構對養護生產的管理要逐步實現合同管理。
3、根據本地區農村公路的技術等級、路面結構型式等特點,制定相應的養護技術標準,推廣應用公路養護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降低養護成本,發揮養護資金效益。在一定的管理體制條件下,充分實現養護方式的多樣性,保證其足夠的靈活性,以最大程度利用養護資金。
4、積極培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首先要積極培育縣級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并逐步融入整個公路養護市場中。改變原有養護在較為封閉的行業內部進行的方式,以提高養護生產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率,將養護生產逐步推向社會,適應市場化要求。
5、積極籌措包括養路費、財政轉移支付和手拖費等各方面資金,逐步實行公示、招標和引入競爭機制,提高農村公路養護供給效率。在養護資金有限的條件下,實行公開招標和引入競爭機制,實現業主、養護施工、養護監理三方面相互監督、相互協調、共同發展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新體制。
1、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組織形式,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會同鄉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確定。一般應通過招標等市場化運作方式,選擇有相應養護資質的單位實施。農村公路大中修養護工程和縣道日常養護可由縣級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對自然條件特殊,難以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選擇養護單位的鄉道、村道公路,應充分發揮鄉級政府和村級組織的作用,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委托、個人分段承包等多種形式的養護方式,同時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工作,也可以通過競爭方式承包給公路沿線的村民,促進農民就業和增收。
同時,鼓勵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捆綁招標,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定具備資質條件的公路養護公司,充分發揮專業管理、施工、監理隊伍在農村公路養護工作中的作用。鼓勵通過競爭方式,將油路挖補和水泥路修補等小型養護工程捆綁承包給專業化養護隊伍,實行合同管理、計量支付。
2、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實行“以縣為主”的體制后,要加強對新體制的研究、指導工作,努力探索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日常養護管理、橋梁隧道管理和養護市場化管理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因地制宜、大膽試驗”的原則,指導總結好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模式。特別是要加快對鄉、村道公路養護管理模式的研究,充分鼓勵、發揮鄉、村兩級組織在養護管理中的積極性。對各地探索的“分管分養、統管分養、鄉管鄉養、鄉管村養、鄉管民養、鄉管市場養”的模式加以總結提升,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管養模式。
我區農村公路養護總里程達到xxx公里,其中:縣道xx公里、鄉道xx公里、村道xxx公里。農村公路作為最基本的基礎設施建設,是我區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與城市聯系交往的基本途徑和紐帶,對我區經濟的發展有重要的意義。如何管理和養護好已建成的農村公路,提高公路使用質量標準和年限,使其連續、穩定地為農民服務,是當前交通主管部門面臨的一個問題?,F今,農村公路的建設速度雖快,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還存在一定問題。為提高農村公路的好路率和完好率,解決農村公路失養的嚴重狀況,開創我區農村公路管養工作新局面,現就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管理工作進行探討。
1、我區農村公路改建改造任務繁重。xxxx年以來,我區農村公路建設發展迅猛,至xxxx年,全區xx個行政村通村道路全部硬化,通自然村公路硬化率達xx%。但是,由于建設資金短缺,建設標準低,路面寬度為x-x米,缺乏必要的標志標線和安全設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加之養管不夠到位,損毀比較嚴重,修建公路時,為了節省成本,一般是隨彎就彎,隨坡就坡,農村公路多是坡高路陡,抗災能力差、病害多,需要修建較多數量的防護工程和排水設施,但因資金不足而造成許多通村公路建設一開始就存在缺陷,整體路況較差,后期養護費用大,給這些地段的農村公路養管工作帶來了嚴重的不便。
2、我區農村公路的養護和管理工作難度大,一些公路抗災能力低。由于農村公路線長、路遠、量大,管理起來十分困難。且處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而通村公路建設和規劃,因受資金“瓶口”的限制,只好降低設計標準,有些通村公路建成之日路基就存在一些質量問題,這就嚴重影響了我區農村公路路網的整體效益和綜合服務功能。通村公路路基等級較低而導致的問題十分突出,易遭受洪水沖刷,經常發生塌方、路基缺口等現象,由于養護資金短缺,難以及時修復,給我縣農村公路養管工作造成重創。
3、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問題亟待加強。群眾愛路、護路、管路意識淡薄,侵占公路現象時有發生。目前,很大一部分人根本無公路養護的意識,認為路壞了,有國家修。甚至有人認為現在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本就不需要養護,要是養護也是白白的浪費財力、物力、人力。而沿線的百姓,更是圖自家方便,把水泥混凝土路面作為臨時打谷曬場的大好場所,在路肩上種菜,經常把各種堆積物都堆在路邊。有的更是占道堆放,致使路面裂縫、麻面、坑槽、邊坡坍塌等公路病害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公路,降低了公路使用壽命。
4、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標準已不適宜當前形勢,農村公路養護和管理的規章有待加強完善和規范。養護責任沒有真正的落實,養護管理的長效機制有待健全。由于缺少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導致大量的鄉村公路缺管少養,路政管理不到位,養護體制缺乏活力。我區縣鄉道、村道日常管理養護資金標準已難以承擔目前農村公路養護的實際情況。近幾年,養護設備、材料、人工價格上漲,且鎮(街道)、村財政狀況不好,籌措資金困難,現定養護資金標準已不適宜。
5、養路員工資偏低,造成養護隊伍不穩定、素質偏低。據統計,65歲以上的養護人員占到總數的xx%。由于工資待遇比較低,現行標準為每人xxx元/月公里,很難招納到年輕、素質高的人員。聘用的養護人員大多年齡偏大、素質較低,整體工作能力不強,致使農村公路存在養護標準不高,養護效果差、技術含量低現象,亟待提高養護隊伍的綜合素質。
6、養護技術低、質量不高,農村公路養護隊伍中專業養護人員配備少。目前,農村公路養護仍舊以掃帚、鐵鍬為主要工具,工藝粗放、設備簡陋;且目前農村公路養護人員中極少有專業的養護技術人員,從事養護的技術人員比例不足5%,掌握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工藝的能力差,大大降低了養護水平。
必須探索建立一條符合我區實際的新型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全民參與”的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體制,實現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正?;?、制度化、和規范化,形成“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公路養護管理體系。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籌集與管理應遵循“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資、統籌安排、??顚S?、強化監管”的原則。區交通主管部門應依據職責,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加強對養護質量的檢查監督和資金的監管;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使用應當接受審計、財政和交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抓好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核心在政策,關鍵是資金。為了加強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的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需要充實的資金力量和穩定的資金來源,應提高農村公路養護工人工資現行標準,提高農村公路養護財政補貼資金,同時加大政府財政預算對農村公路中小修保養資金的投入,且農村公路養護財政資金應當逐年增加。
爭取地方政府的投入:積極加大地方財政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投入,地方財政要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納入預算,加大投入力度。因為鄉級政府和村委會財力有限,要讓他們拿出資金來養護農村公路實在是困難,為緩解資金壓力又減少農民負擔,采取以工抵資方式,每村的村路除了設立專門的養護工人,保證村路的保潔、保暢工作,還要在對村路實施具體養護時能出工出力,以減少養護工程的開支。
發動群眾積極參與管理養護資金投入:通村公路是以村為主,發展鄉村經濟的必要條件,所以,必須要向廣大人民群眾灌輸“要想富,先修路”、“路通財通”的思想,調動受益村民群眾的積極性,村民委員會也可通過“一事一議”方式籌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發動農民采取出資、以勞代資、捐贈材料(如沙、石)等方式,一方面彌補資金的缺口,另一方面,農民參與了公路的直接管理養護,對公路的質量也有保證。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因地制宜、全面養護、注重實效、保障暢通”的原則。建立責權明確、管養分離的養護體制。要求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的主體在行政村,交通主管部門根據農村公路的通行情況,分別劃定一定里程或區域,分配給靠近的行政村,交通主管部門為其免費培訓農民養路工,農民養路工農忙時干農活,農閑時養護農村公路。農民養路工按照養路的好壞或達標率,從行政村委員會或交通主管部門領取一定的報酬。實行專業化養護和個人承包兩種機制,推進農村公路養護的市場化。農村公路日常保養可根據交通量、路面類型、地形特點等實際情況,采取群眾集中進行季節性養護、專業養護等方式,而對于公路養護大中修、防護、水毀修復等技術性較強的工程項目,鼓勵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按路段或區域通過競爭或招標方式擇優選定具備資質條件的專業化養護公司,實行。
合同。
管理,計量支付。對于等級較低、自然條件特殊等難以通過市場化運作進行養護作業的農村公路,也可采取聘用、委托個人(農戶)分段承包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養護,推進農村公路養護的市場化。
現農村公路瀝青路、水泥路的增多,使養護作業不可能像過去對待砂石路那樣,配備實用的養護機械如瀝青路面修補機、路面破碎機具、道路清掃機、混凝土路面清縫機和道路邊溝挖掘等設備能更好處理公路變形、車轍、裂紋、剝落、磨損、脫落和坑洼等病害。建立一支養護管理專業隊伍,負責對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路政、路產維護工作的組織、監督和指導,并要全方位、多層次對管護領導小組成員和具體管護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使其迅速地掌握一些農村公路養護內容、措施、質量等基本知識,以盡快適應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需要,從而提升養護人員管養水平。
我們應把發展理念從側重于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逐步轉向注重提高服務質量,注重提高公路基礎設施的安全性、整體性和協調性,全面改善農村公路交通安全條件。要強化農村公路防護設施和安保工程,處理好公路建設與周圍環境和諧的關系,解決好危橋、急彎、視覺不良、排水不充分、安全設施缺乏、平面交叉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公路安全性能,保障行車安全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
總之,農村公路是“三分建設、七分養管”,我們要正確理順農村公路建設與養護管理的關系,堅決克服“重建輕養”的思想,做好邊建邊養工作。正確樹立“公路建設是發展,公路養護也是發展,而且是更為重要的發展”的觀點,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做到長效管理、做到建養并重、有路必養,使農村公路保持長期良好的技術狀態,更好的鞏固農村公路的建設成果,推進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走上良好的軌道,促進農村公路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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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充分發揮農村公路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進程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國辦發〔20xx〕49號)以及xx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渝辦發〔20xx〕3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公路。
第四條農村公路實行“分級負責、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
(一)編制全市農村公路行政等級規劃和養護規劃;
(三)監督檢查養護計劃執行情況和養護質量;
第六條縣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負責籌集和管理本地區農村公路養護資金。
第七條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職責具體負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農村公路行政等級規劃和養護規劃;
(四)監督考核公路管理機構和鄉鎮的管理養護工作;
(五)檢查養護質量;
(六)組織協調鄉鎮人民政府做好鄉道和村道公路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
第八條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職責:
(一)負責縣道公路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
(二)擬訂縣道公路養護建議計劃并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
(三)組織縣道公路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
(四)對縣道公路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五)會同交通執法管理部門負責縣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審核鄉、村道公路養護計劃報縣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七)檢查監督鄉、村道公路養護計劃執行情況;
(八)對鄉、村道公路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九)會同交通執法管理部門指導鄉鎮做好鄉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九條鄉鎮應落實專門機構負責轄區內鄉村公路的管理和養護工作。鄉鎮具體職責如下:
(一)編制農村公路本級財政預算;
(三)與村簽定目標責任書,對村道養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四)組織實施鄉道養護計劃;
(六)負責鄉道、監督村道公路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
(七)負責鄉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
第十條村應多方式籌集村道養護資金和實施養護管理,組織實施公路養護計劃,組織村道公路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配合鄉鎮做好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工作,及時向鄉鎮報告侵占、損壞公路路產路權行為。
村可以成立群眾性的農村公路養護協會或自治組織,實施村道養護管理。
各區縣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鄉村道養護管理職責進行適當調整,有調整的區縣須將調整后的方案報市公路局核備。
第十一條按照國辦法〔20xx〕49號要求,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主要來源于各級財政資金(公路養路費:汽車養路費、拖拉機養路費和摩托車養路費)、“一事一議”集資和社會捐資等。
第十二條各級相關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和管理,??顚S?,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養護資金。
(二)縣級財政資金由縣財政部門撥付縣級交通主管部門;
(三)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范圍的,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實行單位自查與接受財政、審計等政府機關和上級主管單位監督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村道公路養護資金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向當地群眾公布養護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收取車輛通行費的農村公路的養護資金由收費單位負責籌措。
第十五條縣道養護嚴格按照《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的相關技術標準執行。鄉道、村道公路養護參照《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的相關技術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縣、鄉公路路政管理按照《xx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村道路政管理參照《xx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中鄉道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縣級公路管理機構應對所轄縣道按照交通部《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每月進行全面的養護質量檢查,做好養護質量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并保存好原始檢查記錄備查。
一次養護綜合質量評比。鄉、村還應分別對鄉、村道路每月進行一次自查,并切實確保公路完好、暢通。
第十九條市交通委員會和市公路局將對各區縣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進行抽查,對于農村公路養護不力、管理不善和社會反映大的區縣,停撥該相關區縣的公路養護補助經費,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
第二十條鄉道、村道日常養護及小修應做到有人管護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無大的`坑凼,路面整潔、路肩整齊無垮塌,無堆積物,并使之達到晴雨通暢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按照交通部《公路統計報表制度》及時向市公路局報送農村公路養護質量匯總表(見附件)、水毀工程月報表等及市交委、市公路局需要報送的其他報表。
第二十二條鄉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向當地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報送農村公路養護質量匯總表(鄉、村道部分)、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記錄表(參見《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公路養護質量季報表、水毀工程月報表等及市交委、市公路局需要報送的的其他報表,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審定后報市公路局。
第二十三條應加強農村公路橋梁、涵洞和不良地質路段的檢查、保養、維修與加固工作,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態,保證農村公路安全暢通。
第二十四條農村公路標志應齊全、醒目、整齊,無損壞丟失現象。
第二十五條農村公路宜林路段要因地制宜進行綠化。要按照要求對路樹進行修剪、防治病蟲害、定期刷白,保障路樹正常生長。
第二十六條因嚴重自然災害致使農村公路交通中斷或嚴重損壞時縣、鄉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保障車輛安全通行。
第二十七條農村公路要積極推進養護市場化,采取多種方式,把農村公路管養責任落實到位。
(一)小修保養可以通過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由個人(農戶)分段進行;
(二)農村公路可實行經濟承包的方式,開展創好、創優活動,加強科學管理,進行技術革新,改進落后的養護方式,不斷提高養護質量。
(三)路產路權可以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獎勵舉報人、聘請路政信息員等方式加強維護。
第二十八條各區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制度,將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檢查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對考核差的要給予適當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xx市公路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各區縣應根據本辦法制訂具體的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辦法和監督、檢查、考核辦法。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農村公路是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三個層次。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鞏固農村公路建設成果,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重慶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村道,其他旅游路、產業路及專用道路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農村公路養護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預防性養護,保持公路及其沿線設施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
第五條區人民政府負責研究決策全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補助、監督等方面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區交通委員會主要職責:
(二)統籌安排上級養護補助資金和區財政專項資金,編制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并報市公路局審核。
(一)指導各鎮(街)做好鄉村道的養護管理工作。
(二)審核鄉村道養護計劃報區交委備案。
(三)檢查鄉村道養護計劃執行情況和養護質量,并組織考核。
(四)負責全區縣道的具體養護工作。
(五)負責縣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并對全區鄉村道路政管理進行指導。
(六)負責全區橋隧檢測、技術狀況評定工作以及指導鎮(街)開展鄉村道橋隧養護工作。
第八條各鎮(街)主要職責:
(一)成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機構、落實人員負責轄區內鄉村道養護管理工作。
(二)編制鄉村道本級財政預算及養護計劃并報區公路管理處審核。
(三)按照鄉村道養護計劃,開展鄉村道養護和安全工作。
(四)加強鄉村道養護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核。
第九條農村公路養護應嚴格按照《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等相關技術標準執行。
(一)路基應做到路基堅實、邊坡穩定、路肩無病害、排水暢通,擋土墻、涵洞等附屬設施良好。
(二)路面應進行預防性、經常性和周期性養護,做到路面無雜物、無積水和積雪積冰等現象,始終保持路面平整、整潔、無病害。
(三)橋梁應做到外觀整潔,橋面鋪裝堅實平整、橫坡適度,橋頭順適,橋梁排水、伸縮縫、支座、護欄、標志、標線等設施齊全良好,結構無損壞,基礎無沖刷、掏空現象,大、特大橋梁監控設施完善并保證長期有效,開展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四)隧道應做到外觀整潔、隧道內路面平整、襯砌完整無明顯開裂和剝落,標志標線保持完整、清晰醒目,交通信息無誤,排水系統良好,照明、通風、監控、消防等設施運轉正常,開展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五)交通安全設施應進行定期檢查、保養維護,保持完整、齊全、良好的使用狀況。標志標牌、護欄、警示樁(墩)、里程碑等設施的損壞或缺失應及時修復或補齊。
(六)公路綠化應定期進行補植、修剪、整形、刷白,并加強病蟲害防治,保持其完整美觀、無缺損、無病害。
(一)各管養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應積極開展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制定愛路護路的鄉規民約、村規民約。
(二)各管養單位應加強公路監控區管理,在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內除公路保護、養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農村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按照《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執行,并按相關規定辦理路政許可手續。
(三)各管養單位應組織開展路政巡查,并制作巡查記錄,建立巡查信息檔案;發現公路損毀、有影響交通安全的障礙物或者設施未正常使用的,應當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通知相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修復或者排除險情。
第十一條大中小修管理。
(一)根據《公路養護技術規范》規定,農村公路達到大中小修工程條件的,應當進行大中小修。
(二)農村公路大中小修實行項目申報審批制度。各管養單位向區交委申報,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后,按程序組織實施。
(三)大中修工程管理。按照《渝北區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農村公路發生水毀,各管養單位必須及時處理,確保道路安全暢通,發生重大水毀災情時應及時報送區政府、區交委。
第十三條安全與應急。
(一)各管養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農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路安全工作責任制。汛期、極端天氣、特殊節假日時期,各管養單位應對所管養的公路、橋涵、隧道以及施工場地進行安全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各管養單位應編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適時進行修定和完善。因嚴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致使農村公路交通中斷或嚴重損壞時,管養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保障車輛安全通行。
(三)各管養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以上的.養護安全應急預案演練,由區公路管理處統一收集匯總,報區交委備案。
第十四條信息報送。
(一)各鎮(街)應在每月20日向區公路管理處報送渝北區公路水毀情況統計表、渝北區鎮街農村公路養護月報表。
(二)各鎮(街)應加強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因道路建設維修等原因引起交通斷道須報區公路管理處備案。
(三)汛期、極端天氣時,區公路管理處應加強對各鎮(街)管養的鄉村道通暢情況進行督查,及時收集匯總公路水毀或冰雪情況,并報區交委備案。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
第十六條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據不定期檢查、季度檢查和年終檢查結果進行。
(二)區交委負責縣道不定期檢查、季度檢查、年終檢查,以及鄉村道的年終檢查;區公路管理處負責鄉村道的不定期檢查和季度檢查。
(三)考核的具體標準按照《渝北區農村公路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直接納入區交通年終考核,并報送區政府。
第十八條各管養單位應當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也可通過“一事一議”和社會捐資等方式解決養護資金不足。
(二)對檢查養護質量合格、安保設施齊全、綠化栽植到位的水泥(瀝青)路面,路面寬度6.5米的每年每公里補助12000元,路面寬度4.5米的每年每公里補助9000元;對檢查養護質量合格的泥結石路面,路面寬度6.5米的每年每公里補助8000元,路面寬度4.5米的每年每公里補助6000元。補助里程需經市公路局審核通過并納入年報數據庫。
(三)依據實際,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橋隧檢測和公路綜合保險資金。
第二十條資金撥付。
區交委根據區年終考核結果會同區財政提出養護資金計劃,報請區政府審定后將養護資金撥付各管養單位。
(一)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交通等部門監督檢查,??顚S?,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養護資金。
(二)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向群眾公布養護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渝北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北府辦發〔20xx〕71號)同時廢止。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鞏固農村公路建設成果,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重慶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村道,其他旅游路、產業路及專用道路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農村公路養護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預防性養護,保持公路及其沿線設施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
第五條區人民政府負責研究決策全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補助、監督等方面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區交通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編制全區農村公路行政等級規劃和養護規劃。
(二)統籌安排上級養護補助資金和區財政專項資金,編制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并報市公路局審核。
(一)指導各鎮(街)做好鄉村道的養護管理工作。
(二)審核鄉村道養護計劃報區交委備案。
(三)檢查鄉村道養護計劃執行情況和養護質量,并組織考核。
(四)負責全區縣道的具體養護工作。
(五)負責縣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并對全區鄉村道路政管理進行指導。
(六)負責全區橋隧檢測、技術狀況評定工作以及指導鎮(街)開展鄉村道橋隧養護工作。
第八條各鎮(街)主要職責:
(一)成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機構、落實人員負責轄區內鄉村道養護管理工作。
(二)編制鄉村道本級財政預算及養護計劃并報區公路管理處審核。
(三)按照鄉村道養護計劃,開展鄉村道養護和安全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鄉村道的路政管理。
第九條農村公路養護應嚴格按照《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等相關技術標準執行。
(一)路基應做到路基堅實、邊坡穩定、路肩無病害、排水暢通,擋土墻、涵洞等附屬設施良好。
(二)路面應進行預防性、經常性和周期性養護,做到路面無雜物、無積水和積雪積冰等現象,始終保持路面平整、整潔、無病害。
(三)橋梁應做到外觀整潔,橋面鋪裝堅實平整、橫坡適度,橋頭順適,橋梁排水、伸縮縫、支座、護欄、標志、標線等設施齊全良好,結構無損壞,基礎無沖刷、掏空現象,大、特大橋梁監控設施完善并保證長期有效,開展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四)隧道應做到外觀整潔、隧道內路面平整、襯砌完整無明顯開裂和剝落,標志標線保持完整、清晰醒目,交通信息無誤,排水系統良好,照明、通風、監控、消防等設施運轉正常,開展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五)交通安全設施應進行定期檢查、保養維護,保持完整、齊全、良好的使用狀況。標志標牌、護欄、警示樁(墩)、里程碑等設施的損壞或缺失應及時修復或補齊。
(六)公路綠化應定期進行補植、修剪、整形、刷白,并加強病蟲害防治,保持其完整美觀、無缺損、無病害。
(一)各管養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應積極開展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制定愛路護路的鄉規民約、村規民約。
(二)各管養單位應加強公路監控區管理,在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內除公路保護、養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農村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按照《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執行,并按相關規定辦理路政許可手續。
(三)各管養單位應組織開展路政巡查,并制作巡查記錄,建立巡查信息檔案;發現公路損毀、有影響交通安全的`障礙物或者設施未正常使用的,應當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通知相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修復或者排除險情。
第十一條大中小修管理。
(一)根據《公路養護技術規范》規定,農村公路達到大中小修工程條件的,應當進行大中小修。
(二)農村公路大中小修實行項目申報審批制度。各管養單位向區交委申報,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后,按程序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農村公路發生水毀,各管養單位必須及時處理,確保道路安全暢通,發生重大水毀災情時應及時報送區政府、區交委。
第十三條安全與應急。
(一)各管養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農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路安全工作責任制。汛期、極端天氣、特殊節假日時期,各管養單位應對所管養的公路、橋涵、隧道以及施工場地進行安全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各管養單位應編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適時進行修定和完善。因嚴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致使農村公路交通中斷或嚴重損壞時,管養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保障車輛安全通行。
(三)各管養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以上的養護安全應急預案演練,由區公路管理處統一收集匯總,報區交委備案。
第十四條信息報送。
(一)各鎮(街)應在每月20日向區公路管理處報送渝北區公路水毀情況統計表、渝北區鎮街農村公路養護月報表。
(二)各鎮(街)應加強公路交通阻斷信息報送,因道路建設維修等原因引起交通斷道須報區公路管理處備案。
(三)汛期、極端天氣時,區公路管理處應加強對各鎮(街)管養的鄉村道通暢情況進行督查,及時收集匯總公路水毀或冰雪情況,并報區交委備案。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
第十六條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據不定期檢查、季度檢查和年終檢查結果進行。
(二)區交委負責縣道不定期檢查、季度檢查、年終檢查,以及鄉村道的年終檢查;區公路管理處負責鄉村道的不定期檢查和季度檢查。
(三)考核的具體標準按照《渝北區農村公路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直接納入區交通年終考核,并報送區政府。
第十八條各管養單位應當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也可通過“一事一議”和社會捐資等方式解決養護資金不足。
(二)對檢查養護質量合格、安保設施齊全、綠化栽植到位的水泥(瀝青)路面,路面寬度6.5米的每年每公里補助12000元,路面寬度4.5米的每年每公里補助9000元;對檢查養護質量合格的泥結石路面,路面寬度6.5米的每年每公里補助8000元,路面寬度4.5米的每年每公里補助6000元。補助里程需經市公路局審核通過并納入年報數據庫。
(三)依據實際,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橋隧檢測和公路綜合保險資金。
第二十條資金撥付。
區交委根據區年終考核結果會同區財政提出養護資金計劃,報請區政府審定后將養護資金撥付各管養單位。
(一)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交通等部門監督檢查,??顚S?,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養護資金。
(二)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向群眾公布養護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渝北區的通知》(渝北府辦發〔20xx〕71號)同時廢止。
第一條農村公路是全市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連接城鄉發展農村經濟的公益性基礎設施。為加強農村公路的管理和養護,提高路況質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與暢通,更好地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黑龍江省公路條例》及《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村公路的管理和養護。做到管養分離、市場有序、多方籌資、保障投入,??顚S?、因地制宜、科學養護、有路必養,保障暢通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市農村公路的管理和養護。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縣級公路、鄉道、村道。
第二章體制職能。
第四條管理體制。農村公路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村配合”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
第五條管理職能。農村公路原則上以縣(市)、區人民政府為主負責養護與管理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組織籌措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各級政府在農村公路管理上具體履行以下職責:。
(一)市政府負責本地區農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其管理職能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履行。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有關農村公路發展的政策法規;負責轄區內的養護管理考評工作及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從業單位資質的初審指導;監督轄區內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招標;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下達生產計劃和養護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生產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二)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地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其管理職能由下設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履行。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有關農村公路發展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編制農村公路養護建設性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公路管理機構的管理養護工作,檢查農村公路養護質量;負責地方養路費的征收管理,籌集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組織協調鄉(鎮)政府做好農村公路管養工作。
第六條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具體承擔縣鄉公路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并對村級公路的養護工作進行指導,擬定公路養護建議計劃并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負責公路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
鄉鎮人民政府有關村級公路管理、養護、保護以及養護資金籌措等方面的具體職責,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經濟條件比較好的鄉(鎮)要積極投放力量,組織好村民用好“一事一議”的籌資籌勞制度,共同做好村級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確保村級公路常年暢通。
第七條交通主管部門對農村公路養護實行行業管理,縣鄉公路的管理與養護,由市公路管理處根據各路段技術等級、道路狀況和交通量等實際情況,年初下達生產計劃,并定期對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評比。村級公路由鄉(鎮)人民政府及村委會負責組織隊伍或人員進行管理養護,交通主管部門對其進行業務指導。
第八條縣鄉公路養護要堅持專業養護,常年養護、全面養護和科學養護相結合,每條公路都要設專人進行養護。
第九條用工實行臨時用工制度,面向公路沿線村(屯)及社會招聘養路工、簽定臨時用工合同,實行效益工資、工效掛鉤、聯路聯質計酬。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形式的養護承包責任制。
第十條養護生產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上路作業要著標志服,作業區域設立明顯警告、警示標志。嚴禁機械(具)帶病作業,消滅不安全隱患、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第十一條養護生產管理各級公路管理機構的中心任務,是堅持“以養好路面為中心、加強全面養護”的方針,通過全面、科學、常年養護和規范化管理、構成暢、潔、綠、美、安的公路交通環境,達到“路面平整、橫坡適度、標志齊全、料堆整齊、排水暢通、構造物完好”的公路養護標準,確保公路經常保持良好技術狀態。第十二條農村公路綠化要因路制宜。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花種花、宜草種草。做到防護與觀賞相結合,“栽、管、護”相結合。農村公路綠化要結合國土綠化統一規劃、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交通主管部門具體指導。
第十三條各級公路管理機構要根據本地公路狀況,分析掌握路段、橋涵的抗災能力,做好必要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搶修預案,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組織下,協調社會力量積極搶修,及時恢復、保證公路的正常通行。
第十四條因嚴重自然災害致使農村公路中斷或嚴重損壞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及時修復,必要時可動員和組織沿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農村居民進行搶修。短時間內難以修復的,應修建臨時便橋、便道或指明繞行路線。
第十五條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對農村公路養護提供便利條件,按照“公路法”及有關規定,在公路沿線就近范圍內,劃定公路養護專用料場。
第十六條路政管理要堅持“管養一體綜合治理、預防為主,依法治路”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黑龍江省公路條例”有關規定,防止路產、路權受非法侵害。
第十七條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縣道、鄉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具體承擔縣道、鄉道的路政管理。同時要加強路政管理法規的宣傳,制定保護農村公路的鄉規民約,提高沿線居民愛路護路意識。沒有公路管理機構的縣(市)、區,其路政管理由市公路管理機構行使職能?;蛴墒泄饭芾頇C構委托當地交通主管部門行使路政管理職能。
第十八條農村公路行使車輛的軸載質量,必須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禁止超限運輸車輛擅自行駛農村公路。由超限運輸車輛行駛造成農村公路損壞,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依法給予相應經濟處罰,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費用必須用于農村公路維修和養護。
第十九條農村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按“公路法”規定界線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和設置交通以外的其它標志,不得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挖溝引水或挖坑取土。需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應征得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級公路管理機構主管部門,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五章養護資金。
第二十條縣(市)、區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和監管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本級財政應根據交通主管部門的養護經費支出計劃在當年預算中應列入一定比例資金用于農村公路養護。
第二十一條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主要來源,省交通部門的補貼,本地地方養路費征收后的使用,政府預算內資金,國家轉移支付資金和村民“一事一議”的籌款渠道。地方養路費的征收主要用于農村公路的養護。地方養路費的使用,按照“先養護、再建設”的原則,必須達到規定標準的公路養護支出。
第二十二條地方養路費的使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上全部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由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根據路況編制養護經費支出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并下達計劃。村級公路的養護資金除上級補貼外,不足部分由村民委員會組織村民采取“一事一議”方式解決,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用以獎代投方式給予補貼。
第二十三條公路沿線受益的工礦企業單位,應出資、出勞協助公路部門對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給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為了保證鄉級公路轉移支付資金充分發揮使用效能,應由縣(市)、區財政劃撥交通主管部門管理使用??h(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轉移支付資金??钯~戶,并接受縣(市)、區財政和審計部門監督。
第二十五條沒有轉移支付的縣(市)、區要根據轄區內農村公路的里程,由縣(市)、區財政列足養護經費。也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為農村公路養護籌措資金,安排支出計劃,并保證養護經費足額到位。
第二十六條養護經費的投入比例,鑒于我市及縣(市)、區實際經濟狀況,公路養護成本應為:縣鄉級公路三級高等級路面公路6,四級高等級路面公路5,;三級砂石路面4,四級砂石路面3,村級公路應根據路況、養護經費每公里不應少于2,。第二十七條養護經費的使用縣(市)、區財政每年將養護資金足額撥付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當地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養護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對農村公路養護每月進行定期檢查,經檢查,完成了生產計劃,達到了養護標準,將養護經費按定額計量下撥到鄉鎮??h(市)、區財政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審計,如發現問題,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保證養護經費合理有效的使用。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全市范圍內列養的農村公路均在檢查范圍,都必須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要建立農村公路檢查、考核、驗收和監督制度,農村公路檢查驗收,按省廳制定的檢查驗收標準進行。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設卡、收費、罰款、攔截車輛的,由交通主管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仍不停止的按《公路法》和《黑龍江省公路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擠占、挪用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交通主管部門及公路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市交通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納入農村公路規劃,并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修建的縣道、鄉道、村道及其所屬設施,包括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計年報里程的農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橋梁、隧道和渡口。
縣道是指除國道、省道以外的縣際間公路以及連接縣級政府所在地與鄉級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產、集散地的公路。
鄉道是指除縣道及縣道以上等級公路以外的鄉際間公路以及連接鄉級政府所在地與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鄉道及鄉道以上等級公路以外的連接建制村與建制村、建制村與自然村、建制村與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內街巷和農田間的機耕道。
縣道、鄉道和村道由縣級以上政府按照農村公路規劃的審批權限在規劃中予以確定,其命名和編號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應當遵循以縣為主、分級負責、群眾參與、保障暢通的原則,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保持路基、邊坡穩定,路面、構造物完好,保證農村公路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條縣級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履行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落實縣、鄉(鎮)、建制村農村公路養護工作機構和人員,完善養護管理資金財政預算保障機制。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工作機制,執行和落實各項養護管理任務,指導鄉道、村道的養護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完善對下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目標考核機制。
第五條鼓勵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提高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水平。
第二章養護資金。
第六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多元籌資、統籌安排、??顚S?、強化監管、績效考核”的原則。
(一)各級地方政府安排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財政預算資金;省級安排的成品油消費稅改革新增收入補助資金;地市、縣安排的成品油消費稅改革新增收入資金(替代摩托車、拖拉機養路費的基數和增量部分)。
(二)中央補助的專項資金。
(三)村民委員會通過“一事一議”等方式籌集的`用于村道養護的資金。
(四)企業、個人等社會捐助,或者通過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第八條各級地方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根據農村公路養護和管理的實際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財政預算,保證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需要,并隨農村公路里程和地方財力增長逐步增加。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通過提高補助標準等方式籌集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
第九條省級政府安排的成品油消費稅改革新增收入補助資金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專項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工程,不得用于日常保養和人員開支,且補助標準每年每公里不得低于國務院規定的縣道7000元、鄉道3500元、村道1000元。
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計年報里程的農村公路均應當作為補助基數。
第十條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協調建立成品油消費稅改革新增收入替代摩托車、拖拉機養路費轉移支付資金增長機制,增幅不低于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的增量資金增長比例。
第十一條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協調建立省級補助資金“以獎代補”或者其他形式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地市、縣政府加大養護管理資金投入的積極性。
第十二條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統籌使用好上級補助資金和其他各類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不斷完善資金監管和激勵制度。
第十三條企業和個人捐助的資金,應當在尊重捐助企業和個人意愿的前提下,由接受捐贈單位統籌安排用于農村公路養護。
村民委員會通過“一事一議”籌集養護資金,由村民委員會統籌安排專項用于村道養護。
第十四條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應當實行獨立核算,??顚S?,禁止截留、擠占或者挪用,使用情況接受審計、財政等部門的審計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考核和評定制度,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加強檢查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十六條農村公路養護按其工程性質、技術復雜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小修保養、中修、大修、改建。
養護計劃應當結合通行安全和社會需求等因素,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安排。
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應按有關規范和標準進行設計,履行相關管理程序,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第十七條農村公路養護應當逐步向規范化、專業化、機械化、市場化方向發展。
第十八條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優化現有農村公路養護道班和工區布局,擴大作業覆蓋面,提升專業技能,充分發揮其在公共服務、應急搶險和日常養護與管理中的作用。
鼓勵將日常保養交由公路沿線村民負責,采取個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實施,并按照優勝劣汰的原則,逐步建立相對穩定的群眾性養護隊伍。
第十九條農村公路養護應逐步推行市場化,實行合同管理,計量支付,并充分發揮信用評價的作用,擇優選定養護作業單位。
鼓勵從事公路養護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組建養護企業,參與養護市場競爭。
第二十條各級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要完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信息系統和公路技術狀況統計更新制度,加快決策科學化和管理信息化進程。
第二十一條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定期組織開展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縣道和重要鄉道評定頻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規劃期內不少于兩次。
路面技術狀況評定宜采用自動化快速檢測設備。有條件的地區在五年規劃期內,縣道評定頻率應當不低于兩次,鄉道、村道應當不低于一次。
第二十二條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以《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為基礎,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的農村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省、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對評定結果進行抽查。
第二十三條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將公路技術狀況評定結果作為養護質量考核的重要指標,并建立相應的獎懲機制。
第二十四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單位和人員應當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開展養護作業,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和工程質量。
農村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完善養護質量和安全制度,加強作業人員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五條負責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合同規定定期進行路況巡查,發現突發損壞、交通中斷或者路產路權案件等影響公路運行的情況時,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和上報。
農村公路發生嚴重損壞或中斷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及時修復和搶通。難以及時恢復交通的,應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并告知繞行路線。
第二十六條大型建設項目在施工期間需要使用農村公路的,應當按照指定線路行駛,符合荷載標準。對公路造成損壞的應當進行修復或者依法賠償。
第二十七條縣、鄉級政府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對農村公路養護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給予支持和協助。
第二十八條縣級政府應當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組織劃定農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區。
第二十九條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應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大力整治農村公路路域環境,加強綠化美化,逐步實現田路分家、路宅分家,努力做到路面整潔無雜物,排水暢通無淤積,打造暢安舒美的農村公路通行環境。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籌集或者使用農村公路養護資金過程中,強制向單位和個人集資或者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的,由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由其向地方政府建議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不按規定對農村公路進行養護的,由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由其向地方政府建議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停止補助資金撥付,依法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公路管理機構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1月1日起施行。交通運輸部于204月發布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暫行辦法》(交公路發〔2008〕43號)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加強我鄉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提高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xx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試行)》,結合本鄉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xx鄉范圍內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包括鄉道(含以鄉鎮為養護責任主體的群養縣道)、村道公路及其公路附屬設施。其中,村道是指經xx市交通局認定,連接鄉鎮與建制村或建制村與建制村的公路。
農村公路養護分為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和農村公路日常管理養護。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包括農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和水毀修復工程,每批次(處)維修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為大修;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為中修;在2萬元以下的為小修,小修資金在財政年初預算安排的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管理資金中列支,具體金額以財政評審金額為準。
農村公路日常養護指農村公路的小修、保潔、綠化管護、附屬設施維護和排水溝、涵洞清淤等。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指農村公路養護計劃編制、養護統計、養護計劃執行檢查、養護資金監管和技術培訓。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指對農村公路建控區、超載超限、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等路產路權進行管理和保護。
第三條。
各村應當采取有力措施,不斷提高公路養護管理水平,確保公路路產完好,路權不受侵犯。
第四條。
養護管理工作應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和設備,不斷提高養護管理的科技含量,走科技興交之路。
第五條。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全面管護、保證暢通”的原則,做到“建養并重、有路必養”。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在xx市交通局的統一領導下,由xx鄉人民政府具體負責。鄉政府是本鄉(含群養縣道、下同),鄉、村道公路養護管理的責任主體。鄉政府成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站。
鄉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站設在經發辦,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的養護與管理,具體負責轄區內鄉道、村道養護的組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法規、政策,執行公路養護規范及技術標準,保持公路及附屬設施完好、暢通。
(2)制定、編制本鄉公路養護管理計劃,定期檢查鄉村公路養護質量及養護計劃的執行情況,定期向xx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領導小組及所在鄉人民政府通報鄉村公路養護情況。
(3)組織公路養護管理人員進行技術業務培訓和轄區內的鄉村公路養護。
第七條。
村委會成立村道養護管理組,村主任為組長,負責組織村組道路的養護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鄉管理站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多方式籌集村道公路養護資金和實施養護管理,組織實施公路養護計劃。
第三章。
第八條。
農村公路養護生產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路況質量要逐步達到與之相應的標準。鄉村道路養護的總體要求是保持路基穩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潔、排水暢通、構造物和沿線設施完好,行車通暢。
第九條。
鄉政府所管養的鄉道(含群養縣道)由鄉管理站實行常年養護;村道由村委會采取群眾性組織或個人(農戶)分段承包等方式進行養護,保證全鄉鄉村道路每年至少全面整修2次。
鄉管理站對列入養護計劃的油路要加強經常性養護,及時處治各類病害,并保證每年集中修補2次以上,使路面經常處于良好技術狀態,延長油路使用壽命。
第十二條。
鄉管理站對列入養護計劃的砂礫路要加強經常性養護,實行集中性養護與季節性養護相結合,要求每年集中性養護不少于2次,及時處治各種病害,防止病害進一步擴大,不斷改善路面技術狀況。
第十三條。
1.鄉道(含群養縣道)大中修及2萬元以上的水毀工程由鄉政府上報市政府,經市財政局和交通局現場核實,市財政局評審,鄉政府作為業主進行實施,工程費由市財政出資。
2.村道的大中修及水毀工程作“一事一議”上報,工程費用由村委會籌資50%,市財政補助50%,由鄉政府或村委會作為業主進行實施。
第十四條。
鄉管理站對全鄉的鄉村道路的養護應制訂切實可行的養護計劃,及時處治出現的各種病害并積極組織搶修水毀路段。
第十五條。
在進行養護作業時,必須設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設施與安全警示標志。鄉道因養護確需中斷交通的,依法報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提前向社會公告;村道養護確需中斷交通的,經鄉管理站同意后由村民委員會告知村民。
第十六條。
農村道路的綠化由鄉管理站和市交通局負責規劃和實施。鄉政府種植的鄉道樹木歸鄉政府,其收益主要用于鄉道養護;屬村委會集體種植的公路樹木歸集體所有,其收益主要用于村道養護。
公路用地上的樹木不得擅自砍伐,確需更新砍伐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完成更新補種任務。
第十七條。
農村公路養護或水毀修復需在荒山、荒地取土、取砂、采石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或者非法收取費用。
第十八條。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農村公路嚴重損毀,責任單位確無力修復的,鄉管理站組織干部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交通。
第十九條。
農村公路養護作業應注意對沿線生態環境的保護,減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壞,養護廢棄物應當及時收集清理。
第二十條。
農村公路小修保養和養護工程的管理實行檢查、考核、評定、驗收制度。鄉管理站和村管理組要建立養護管理臺賬,填寫養護或巡查記錄,嚴格實行成本核算。
第二十一條。
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要力爭達到以下要求:
(一)無侵占公路、公路邊溝、公路用地、公路路堤及邊坡行為;
(二)無擅自開設交叉道口、人行路口及砍伐行道樹行為;
(五)無擺攤設點、馬路市場等違法行為。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制止和檢舉侵占、破壞公路路產和侵占公路路權以及不依法進行路政管理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農村公路綠化,由鄉管理站會同市交通局規劃并組織實施,規劃應結合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在公路兩側劃留植樹綠化用地。
第二十四條。
鄉管理站應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職責,保護路產路權不受侵占和破壞。
第二十五條。
鄉管理站負責協助市交通局對鄉道實施路政管理,具體職責如下: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有關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
(四)協助農村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工作;
(五)協助調查處理轄區內的路政案件;
村道由所在村村委會組織村民進行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村規民約,維護村道的安全和通暢,制止損害村道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挖掘農村公路。因修建橋梁、渡槽或架設、埋設管線、增設交通標志以及其他工程建設需要占用、利用、挖掘鄉道或者使鄉道改線的;在鄉道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的;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規定,事先經市交通局的批準,對公路造成損害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因建設需要占用、利用、挖掘村道或使村道改線,或開設道口、砍伐路樹的,應事先征得村委會的同意,由建設單位或個人按不低于該路段原有的技術標準進行修復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對因組織領導不力,管養措施不落實,造成農村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嚴重的責任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對損壞農村公路的行為人,鄉管理站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資金籌措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
農村公路養護按照“誰受益、誰養護、誰管理”的原則,積極拓寬鄉村公路養護資金渠道。
(一)市財政撥付的專項養護資金,要嚴格按照??顚S玫脑瓌t,規范使用,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鄉、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管要加強本鄉自查與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村道公路養護資金要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向村民公布養護資金使用情況。
(二)村委會通過“一事一議”籌集的村、社道路養護資金,由村委會按照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專項用于村道的小修保養和養護工程,定期公示資金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如通過項目整合了其他財政性補助資金的,在項目管理及資金使用上應滿足其被整合資金的使用規定。
(三)汛期或因自然災害致使鄉道交通中斷或嚴重損壞時,鄉政府及時組織物力、財力、人力迅速搶通保通,鄉道損毀特別嚴重的應及時向市交通局報告,市交通局及時約請財政及相關部門人員并經現場確定整治方案經市財政評審后,下達災毀恢復工程資金計劃,資金由市財政局審核按程序報批后下達;村道原則上由村委會組織村民投工投勞搶通及恢復。
第三十條。
第三十一條。
鄉管理站每月對各村養護組的巡查記錄及村道養護情況(路況質量、構造物狀況等)進行檢查。每半年對全鄉鄉、村公路養護及路政管理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鄉管理站應及時向鄉政府通報檢查結果,提出整改意見,發現問題督促村養護組立即整修,保持全鄉農村公路的良好狀態。每季度對鄉道、村道養護人員進行考評,對考評優異的人員適當進行獎勵,對考評較差的人員通報批評或者調換,充分調動養護人員的積極性。
第三十二條。
鄉政府將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納入對各村的目標考核。對各村在公路養護管理資金安排、管理、使用、到位情況以及公路養護管理落實情況、公路路況改善情況等方面予以考核并據此分配公路養護管理資金。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三條。
經鄉管理站檢查認定,村道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對所在村管理組予以獎勵:
(一)全面完成養護管理任務,養護質量穩步提高的;
(二)路況等級標準提高的;(三)養護工程全部達到優良的;(四)對公路養護管理做出重大貢獻的;(五)路政案件及時查處,路產路權未被侵犯的;(六)村道養護管理達到目標責任要求的。
第三十四條。
經鄉管理站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所在村管理組處罰:
(三)全年列養路線有失養現象或路況質量低下,造成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甚至中斷交通的,責令村委會籌資整修,恢復路況,并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四)路政案件未能及時上報,路產路權侵犯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
附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xx鄉政府負責解釋。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保護農村公路路產路權,保障農村公路完好暢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村環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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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保護農村公路路產路權,保障農村公路完好暢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村環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按照國家、省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修建,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驗收合格的縣道、鄉道和村道。
縣道,是指連接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與所轄行政區域內主要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旅游景點、主要商品生產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屬于國道和省道的縣際間、連接國道和省道的重要公路。
鄉道,是指不屬于縣道以上的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通往所轄行政區域內鄉(鎮)的公路,鄉(鎮)際間、鄉(鎮)與外部連接的公路以及具有重要聯網功能的鄉(鎮)通往行政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不屬于鄉道以上的鄉(鎮)通往行政村、行政村之間以及行政村與外部連接的公路。
縣道、鄉道、村道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命名和編號。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穩定的養護資金籌措、撥付機制,保障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和正常使用。
第五條農村公路的養護與管理實行以縣級為主、鄉(鎮)村配合的體制??h級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二)負責籌措和落實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并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四)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應急預案及時處置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保障農村公路暢通。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縣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做好農村公路的養護與管理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養護與管理工作,具體由其所屬的公路管理機構負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勞動保障、人事、公安、國土資源、農業、林業、建設、水利、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七條縣道養護管理由縣級公路管理機構直接負責;鄉道、村道養護管理職責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第八條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省人民政府根據農村公路養護需要,設立省農村公路養護專項資金。省農村公路養護專項資金由一定比例的汽車養路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和其他省級財政安排的資金構成,其中從汽車養路費中安排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汽車養路費總額的15%。
省農村公路養護專項資金為農村公路養護的補助資金,用于農村公路的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并應當側重用于農村公路比重較大的經濟欠發達的海島、山區縣(市、區)。
省農村公路養護專項資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具體辦法,由省交通、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訂,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條縣級人民政府籌集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由拖拉機與摩托車養路費、縣級財政專項資金和其他資金組成,實行預決算管理。拖拉機與摩托車養路費應當全部納入農村公路養護資金。
縣級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應當用于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養護工程,并優先保證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
第十一條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籌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補充用于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與管理,但不得攤派和強行收取。
第十二條村道養護如需村出資、投勞的,應當采用“一事一議”的方法依法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委員會決定。
第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使用管理制度,監督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使用。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農村公路養護資金。
審計、財政和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確保農村公路養護資金??顚S?。
第十四條農村公路應當保持路基穩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潔、排水暢通、構造物和沿線各類設施完好。對橋梁、隧道、急彎、陡坡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逐步設置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農村公路交通中斷或者嚴重損壞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搶修,盡快恢復通行。
第十五條農村公路養護分為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和農村公路日常養護。
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應當按照國家、省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鼓勵有相應資質的公路養護企業積極參與農村公路養護作業的投標。
山區、海島等確因自然條件的原因,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無法采用招投標方式選擇養護作業單位的,可以采用委托養護企業、個人分段承包等方式進行。
縣級公路管理機構和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鄉道、村道養護管理機構應當與養護作業單位或者個人簽訂養護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關責任。鄉道、村道養護管理機構與養護作業單位、個人簽訂的養護合同,應當報縣級公路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七條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應當建立“標準明確、企業自檢、社會監理、政府監督”的質量監督體系,確保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質量。
第十八條縣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路管理機構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特點,建立養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養護作業單位和養護人員嚴格執行養護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時,應當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二)公路養護作業人員應當穿著安全標志服;。
(三)養護作業車輛、機械設備應當設置明顯的作業標志;。
(四)在夜間或者惡劣天氣下作業的,現場應當設置醒目警示信號;。
(五)養護作業完畢后,應當及時清除遺留物;。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養護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期間,應當保障車輛通行的基本條件和安全,不得因養護作業而隨意封道,中斷交通。確因養護作業需要封道,中斷交通12小時以上的,除緊急情況外,應當提前5日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一條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對農村公路養護所需的取砂、取石、取土、取水等事項給予支持和協助。
第二十二條農村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沿線生態環境和植被的保護,減少水土流失,及時收集、清理養護廢棄物。
第二十三條縣道和鄉道的綠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有關規定執行;村道綠化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有關規定,因地制宜,自主實施。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砍伐綠化樹木;確需更新砍伐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農村公路養護資料檔案庫;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和農村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有關資料檔案的統計上報工作。
第二十五條發生在農村公路上違反路政管理規定的行為,由縣級公路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路管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有權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因監督管理不力,造成農村公路較大損壞或者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
(三)養護作業單位的選擇未依法進行招投標的;。
(五)強令村出資、投勞,增加農民負擔的;。
(六)其他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對農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公路附屬設施造成損壞或者造成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是指農村公路的大修和中修工程。
農村公路日常養護,是指農村公路的小修、保潔、綠化管護、附屬設施維護等。
第二十九條農村公路中的收費公路的養護與管理工作按照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行政村所轄區域內的農村公路,可以逐步納入村道進行養護與管理,具體辦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條建在農村的不屬于農村公路的單位專用道(含公共工程專用道)的養護與管理,由其管理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二條農村公路的確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1、在高路堤、橋頭引道、陡坡、急彎、臨水庫、沿江、傍山險路、懸崖凌空等危險路段,應在路側設置限速、警示、警告標志和護柱、石砌護墩、石垛等安全設施,有條件的地方可設鋼質護欄;橋頭引道、漫水橋、過水路面等路段應設置警示標志;漫水橋、過水路面上應設置標桿。
2、在視距不良的急彎路段,應根據需要設置線形誘導標志、警告、減速等標志;在平面交叉路口,應設置道口標志等必需標志。
3、連續長陡下坡路段應在適當位置設置減速裝置。
4、受限路段應在起終點處設置減速、限載、限高等警告標志。
在急彎、陡坡、大型構造物、學校等特殊路段應設置警告、禁令標志及必要的指示標志。
有條件的農村公路可設置里程碑、漆劃標線。
提倡農村公路結合防護工程進行綠化,改善視覺環境,增強行車安全,滿足行車視距要求。
備注:目前我國鄉村公路在建設過程中交通指示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等還存在不完善制度,需要加大資金后續投入。
(1)路基保養。1.整理路肩、邊坡,修剪路肩草,清除雜物,保持路容整潔及路基的幾何尺寸。2.疏通邊溝,保持排水系統通暢.3.清除擋土墻、邊坡、護欄滋生的雜草,清理伸縮縫、泄水孔及松動石塊。4.路緣帶的修理。
(2)路基小修。1.清除零星塌方,填補路基缺口,輕微翻漿沉陷的處理。2.修理擋土墻、護坡等局部損壞3.局部用砂石或穩定材料加固路肩。
(三)路面保養.1.清除路面泥土、雜物,保持路面整潔。2.排除路面積水、積雪、積冰、積砂。3.砂土路刮平,修理車槽。4.碎礫石路面灑水刮平波浪,修補磨耗層。5.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縮縫的正常養護6路緣石的'修理。
(四)路面小修。1局部處理砂石路的翻漿變形,添加穩定料.2碎礫石路面修補坑槽、修理磨耗層。3.橋頭、涵頂跳車的處理。
(五)橋涵結構保養。1.清除泥污、積雪、雜物,保持橋面清潔,疏通涵管。2.養護伸縮縫,疏通泄水孔。3.橋涵的日常保養。
(六)橋涵結構小修。1.修補墩、臺及河床鋪砌和防圬工的微小損壞。2.修理涵洞和進出口的鋪砌.3.通道局部維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溝。
二、方法步驟:(一)劃定責任片。在行政區域,以村為單位,劃分成4個責任管理片。(二)確定工作目標。農村道路的養護要求達到路面平整,路拱適度,行車順暢,路肩整潔,邊坡穩定,水溝暢通,橋涵等構造物維護完好,標志齊全,綠化達標,確保農村公路經常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三)簽訂農村公路養護責任書。鄉政府與各行政村簽訂農村公路養護責任書,具體約定養護內容、養護的標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考核結算辦法、相關責任等事項。
實農村公路養護責任制。鄉政府、各行政村負責做好服務工作的宣傳發動、任務落實、隊伍組織。支持和幫助養護人員開展工作,各村確立專人協助責任片的工作人員進行服務。(二)保障農村公路公路養護管理所需經費。按照“政府責任不減,財政投入保障”的原則,養護單位只要完成所在責任片的工作任務,年終按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定。
為了切實落實農村養護工作的各項任務,提高農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務水平,特制定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制度。
一、農村公路養護的基本要求。
1、經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完好狀態,及時修復損壞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斷改善生產手段,提高農村公路養護質量延長公路的使用壽命。
3、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逐步提高農村公路及其構造物、附屬設施的抗災害能力,減少災害損失。
4、農村公路的養護生產應貫徹“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則,努力降低生產成本。
二、養護人員工作職責。
要求保潔公司養護人員須按農村公路養護規范技術要求操作確保所養路段路面平整、橫坡度適順、路肩整潔、邊坡暢通、構造物、沿線設施完好。對保潔公司要求如下:
1、養護人員必須保持全天上路。
2、應及時清理、清掃路面上的散落物。
3、應隨時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應及時清理排水系統堵塞物,雨季前對全線的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清理,確保排水暢通。
5、每天對公路進行巡查,對公路構造物,如擋墻、橋涵、公路標志、里程碑等應觀測檢查。雨季期間,巡視次數相應增加。
6、邊坡塌方處理:應及時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數量較大須及時。
設置警告標志,1小時內應向所在交所匯報,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通。
7、構造物損壞處理:應及時修復少量損壞構造物;出現較大構造。
物損壞,并影響行車安全的,應及時設立警告標志,同時1小時內所在交管所匯報。
8、每位管理人員應完整做好統計工作,對管養路段出現的路面病。
害,如露骨、斷裂等應隨時制止,并及時向鄉養護站匯報。
9、對在公路范圍內的違章事例,如違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積物品、超重超限車輛行駛應隨時制止,并及時向交管所匯報。
10、完成交管所臨時交辦的養護任務。
三、安全生產制度。
各保潔公司管理好所屬養護人員,養護人員在作業時確保施工安全,具體如下:
1、上路作業必須穿戴防護用品,穿戴安全標志服、標志帽,不得穿硬底、高跟鞋或赤腳作業。
3、養路材料要靠一邊整齊堆放。做到橋頭不堆、彎道內側不堆、狹路不堆、行車密度大的不堆,盡可能堆在路基外。
4、傍山和在陡坡作業時,要戴安全帽,坡過陡要系安全繩索。清除塌方要從頂部向下清理;上方作業,下方不得同時作業或站人,注意來往的行人及車輛安全。
5、臺風、暴雨、冰凍、雷雨季節應經常巡視公路,遇有道路損毀、中斷及毀壞跡象,要立即設置警告標志,并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部門。
6、文明養護,在養路作業中不設障、不阻車,注意避讓來往車輛,確保車輛的安全通告和自身安全。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時,工地兩端要設立“施工路段,車輛慢行”標志。
7、在山嶺陡坡地段,如果用手拉送料時,要有二人同時操作。上坡前拉后推,下坡前頂后拉慢行。
8、冬季清除水溝、柴草時,嚴禁野外用火。
9、在清掃路面時,要面對車輛正向行駛方向相對作業。
四、合同制度。
1、公路保潔公司簽訂合同期為一年。
2、勞動報酬:經檢查合格者按合同給予撥款。
3、對保潔公司管理較差者,交管所建議并匯同公路處協商有權予以辭退,并不再續簽訂合同。
五、資金使用制度。
1、養護資金主要用于養護人員工資支出、機具購置、管理支出等。
2、設立養護資金應專項賬戶,??顚S?。
3、上養護資金余額滾動下養護資金內使用。
六、檢查制度。
1、公路處與交管所每月組織管理人員對所轄農村公路進行檢查并評分,并且交管所負責所轄農村公路日常養護檢查及考核。
2、公路處與交管所組織有關人員分半對全鄉農村公路大檢查各一次。
3、隨時接受縣交通局等單位的檢查和指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保證公路暢通和橋梁運行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山東省農村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國道(含國家高速公路網,下同)、省道的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其他公路橋梁的養護管理參照執行。
第三條橋梁養護管理應貫徹“預防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針,努力提高橋梁結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含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指定的高速公路行業管理機構,下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高度重視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橋梁養護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采取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術措施,對所管轄的公路橋梁及時組織實施檢查、檢測和養護維修,確保公路暢通和橋梁安全。
第五條橋梁養護管理的技術工作實行橋梁養護工程師制度。
橋梁養護工程師和有關技術人員應按照《公路橋涵養護規范》的要求和規定,及時、全面掌握橋梁技術狀況,保障橋梁安全運行。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的行業管理與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據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對國道和省道的管理職責,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的具體組織工作。
收費公路的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由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安排專項經費用于橋梁養護管理工作,保證橋梁安全運營。
國道、省道的橋梁養護管理經費在公路養路費中列支,其中收費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經費在車輛通行費中列支??h道及其他公路上的橋梁養護管理經費籌集渠道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明確規定。
第二章管理責任劃分。
第八條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根據“事權一致、責任清晰”的原則,明確本轄區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的管養單位和監管單位,并合理確定各自的工作職責。
第九條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的管養單位是指具體承擔公路橋梁養護管理任務的有關公路管理機構、專門的橋梁養護管理單位或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第十條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監管單位是指依照有關規定,主管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的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及受其委托承擔監管職責的公路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公路橋梁管養單位疏于養護管理,不按相關規定準確掌握橋梁技術狀況,或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而導致的橋梁安全事故,由管養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監管單位承擔監管責任。
負責公路橋梁養護經費的投資決策單位未根據橋梁技術狀況和管養要求安排相應投資而造成的橋梁安全事故,由投資決策單位和具體管養單位共同承擔主要責任,監管單位承擔監管責任。
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橋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二條公路橋梁管養單位和監管單位必須明確負責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領導和具體技術人員,保證橋梁養護管理的各項職責得以貫徹落實。
第十三條各級公路管理機構、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和橋梁養護管理單位,應設置專職的橋梁養護工程師,并保持其人員的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公路橋梁管養單位的橋梁養護工程師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主持橋梁的經常檢查與評定,負責組織橋梁的定期檢查與評定。并根據檢查結果編制并上報養護維修建議計劃,提出須進行特殊檢查的橋梁的申請報告,組織編制橋梁養護、維修、改建方案和對策措施。
(二)主持橋梁的小修保養和抗災搶險工作,考核橋梁養護質量,并及時上報轄區的橋梁受自然災害和其他因素損壞的情況。組織實施超重車輛通過的有關技術工作。
(三)監督、組織橋梁養護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組織并參與橋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間檢查和交(竣)工驗收。
(四)負責所管轄橋梁技術檔案的補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橋梁技術狀況進行綜合評價與分析;負責橋梁管理系統的數據更新、系統維護、系統運行以及橋梁養護報告編寫等工作。
(五)負責對下級單位橋梁養護工程師的技術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第十五條公路橋梁養護管理監管單位的橋梁養護工程師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內橋梁養護管理的技術工作,監督檢查管養單位橋梁養護工程師職責履行情況。
(二)組織制定轄區內橋梁養護管理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
(三)按規定負責復核四、五類技術狀況橋梁的評定工作。
(四)參與制定重要橋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術方案和對策措施,并組織審驗其科學合理性。
(五)組織轄區內橋梁養護工程師及有關技術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
第十六條公路橋梁管養單位的橋梁養護工程師應具有三年以上從事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橋梁養護管理監管單位的橋梁養護工程師應具有五年以上從事橋梁養護管理的工作經歷,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橋梁養護工程師的具體資格條件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制訂。
第十七條橋梁養護工程師實行定期培訓考核制度。
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定期對持證橋梁養護工程師進行技術培訓,并核發上崗證。橋梁養護管理技術人員經培訓并參加考核合格后,才可持證上崗。
第四章橋梁檢查與評定。
第十八條橋梁檢查分為經常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經常檢查主要對橋面設施、上部結構、下部結構和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日常巡視檢查。
定期檢查是指按照規定周期,對橋梁主體結構及其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定期跟蹤的全面檢查,評定橋梁技術狀況等級。
特殊檢查指在特定情況下對橋梁技術狀況進行鑒定,以查清橋梁的病害成因、破損程度、承載能力或抗災能力等。
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應符合《公路橋涵養護技術規范》的規定。
第十九條經常檢查主要以目測方式配合簡單工具進行,檢查周期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應增加檢查頻率。對經常檢查中發現重要部(構)件明顯達到三、四、五類技術狀況的橋梁,應立即安排定期檢查。
經常檢查過程中應填寫“橋梁經常檢查記錄表”,現場登記所檢查的項目和缺損類型,估計缺損范圍和養護工程量,提出相應的小修保養措施,為編制小修保養計劃提供依據。
檢查結束后要及時更新橋梁養護管理系統數據。
第二十條橋梁定期檢查主要以目測結合儀器檢查方式進行。其檢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三年一次,特殊結構橋梁應每年一次。
第二十一條特殊檢查應委托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單位實施。
特殊檢查應采用儀器設備,通過檢測或試驗的方法,并結合理論分析,對橋梁的缺損狀況、病害成因、承載能力或抗災能力作出科學明確的判定。并根據檢測結果提出針對性的維修處治措施建議。
橋梁的特殊檢查評定應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依據檢查結果,橋梁技術狀況等級評定分為一至五類。
一類橋:技術狀況處于完好或良好狀態,僅需對橋梁進行保養維護。
二類橋:技術狀況處于良好或較好狀態,僅需對橋梁進行小修或保養。
三類橋:技術狀況處于較差狀態,個別重要構件有輕微缺損或部分次要構件有較嚴重缺損,但橋梁尚能維持正常使用功能。
四類橋:技術狀況處于差的狀態,部分重要構件有較嚴重缺損或部分次要構件有嚴重缺損,橋梁正常使用功能明顯降低,橋梁承載能力降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橋梁安全。
五類橋:技術狀況處于危險狀態,部分重要構件出現嚴重缺損,橋梁承載能力明顯降低并直接危及橋梁安全。
第二十三條公路橋梁技術狀況由橋梁管養單位負責組織評定。對非收費公路、政府還貸收費公路上評定為四類和五類的橋梁按以下規定進行復核。復核期間,管養單位應采取應急保障措施,保證橋梁運營安全。
技術狀況為四類的中、小橋梁以及結構較簡單、病害清楚的大橋,由上級公路管理機構的橋梁養護工程師負責組織復核。
技術狀況為四類的特大橋、結構或病害較復雜的大橋,以及技術狀況為五類的橋梁,由上級公路管理機構橋梁工程師提出初步復核意見后報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由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的橋梁養護工程師負責組織提出最終復核意見。
第二十四條特大橋、特殊結構橋梁和單孔跨徑60米及以上大橋的檢測評定工作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在橋梁上下部結構的必要部位埋設永久性位移觀測點,并定期進行觀測,一、二類橋每三年至少一次,三類橋每年至少一次,四、五類橋每季度至少一次,特殊情況時應加大觀測密度。
(二)應安排專項經費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的特殊檢查。
一、二類橋每五年至少一次,三類橋每三年至少一次,四、五類橋應立即安排進行特殊檢測。
(三)對特別重要的特大橋,應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養護管理系統和健康監測系統。
第二十五條橋梁養護工程分為小修保養、中修、大修、改建。
對技術狀況為一、二類的橋梁應加強小修保養,防止出現明顯病害。對技術狀況為三類的橋梁應及時進行中修,防止病害加快擴展,影響橋梁安全運營。
對技術狀況為四類和五類的橋梁,應及時采取管理措施,保證安全。并依據橋梁特殊檢查結果和技術論證分析,安排大修或改建。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制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警示標志的設置位置、型式、數量,以及應采取的管理措施等。
對荷載等級、寬度、抗災能力、安全防護標準等技術指標低于所在公路技術標準的橋梁,應有計劃地進行技術改造。
第二十六條橋梁小修保養、中修工程由管養單位組織實施,大修、改建工程由地市級及以上公路管理機構或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大修、改建工程應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施工單位,并視工程具體情況推行招標投標制度。
情況特殊不進行招標投標的項目,應對被委托人的資質、業績和信譽等有關情況進行審查。
第二十八條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本轄區橋梁養護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橋梁養護工程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并對從業單位及人員實行信用管理,加強橋梁檢測、加固設計、施工、監理等的市場管理工作,逐步構建統一公開、競爭有序的橋梁養護工程市場。
第二十九條橋梁大修、中修、改建工程完工后,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驗收。工程實施后的橋梁技術狀況必須恢復至一、二類。
第三十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橋梁養護工程的施工管理。
對需要封閉交通或長時間占用行車道施工的橋梁養護工程,除緊急情況外應在項目開工前15天,發布相關信息。高速公路、國道上的斷交施工信息應及時按規定報交通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橋梁養護工程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合理布設施工作業區,設置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保證施工車輛、人員和過往車輛的安全,必要時還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第六章技術檔案管理。
第三十二條橋梁管養單位和監管單位應建立健全公路橋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大力推廣應用公路橋梁管理系統,及時更新橋梁技術數據,保證公路橋梁技術檔案真實完整,實現電子化管理。
特別重要的特大型橋梁應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和養護管理系統。
第三十三條公路橋梁技術檔案應包括橋梁基礎資料、管理資料、檢查資料、養護維修資料、特殊情況資料等。
第三十四條橋梁基礎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橋梁設計施工圖及竣工圖,結構計算分析報告。
(二)施工過程中的試驗檢測及科研資料。
(三)工程事故處理資料。
(四)施工全過程的結構位移或變形測試資料。
(五)觀測或監測點(部件)資料。
(六)交(竣)工驗收資料。
對新建橋梁,接養單位應參與交(竣)工驗收。橋梁建設單位應向接養單位移交橋梁基礎資料,并協同做好接養工作。
第三十五條橋梁管理資料包括橋梁管養單位、監管單位,及其分管領導、橋梁養護工程師等的基本資料。
管理資料中對橋梁養護工程師除應歸檔個人基本資料外,還應歸檔其業務考核情況和主要工作情況。
第三十六條橋梁檢查資料包括橋梁經常檢查、定期檢查結果、養護對策建議、特殊檢查建議報告、養護建議計劃等技術資料,以及檢查的時間、實施人員等基本資料。
特殊檢查還應包括檢測(試驗)方案、檢測(試驗)報告、照片及多媒體材料,檢測(試驗)方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業績證明(復印件)以及主要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等。
第三十七條橋梁養護維修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小修保養工程的實施技術資料和養護質量評定結果,以及工程實施的時間、組織實施人員等。
(二)橋梁的中修、大修、改建工程的設計圖紙、竣工圖紙、施工資料、監理資料、監控(監測)資料、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交(竣)工驗收等技術資料,以及設計、施工、監理和監控(監測)等各方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業績證明(復印件)及其主要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等。
第三十八條橋梁特殊情況資料主要包括地質災害、氣象災害、超限運輸等特殊事件的具體情況、損害程度、處治方案等。
第三十九條基本資料缺失的橋梁,應根據歷年檢查、養護資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術檔案。必要時,可專門安排有針對性的檢測、試驗或特殊檢查,補充、完善橋梁技術資料。
第四十條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根據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及時向有關交通主管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提供橋梁技術檔案。
第七章應急處置管理。
第四十一條橋梁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應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第四十二條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制定以預防和處置橋梁坍塌事故為重點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信息上報、分級響應、交通保障與恢復、事故調查等工作的職責和程序。
具體的橋梁養護管理單位應單獨制定針對重要和特大型橋梁的應急預案。對技術狀況為四、五類的橋梁,以及超過使用年限的危舊橋梁,除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外,還應分別制定應急交通組織方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交通組織工作井然有序。
第四十三條接獲公路橋梁突發信息后,橋梁管養單位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工作。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按相關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續報有關情況。
第四十四條發生以下突發事件,橋梁管養單位和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接獲有關信息后立即上報交通部:
(一)橋梁損毀中斷交通的。
(二)大型、特大型橋梁出現嚴重病害危及橋梁安全的。
(三)車輛或船舶與橋梁設施相撞,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四十五條地方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單位、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橋梁突發事件的人員、物資、資金保障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第八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公路橋梁的養護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橋梁管養單位、監管單位應自覺接受有關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
第四十七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對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深入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技術檢測手段,不得流于形式。監督檢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的執行情況。
(二)人員、經費的落實情況。
(三)橋梁檢查、評定工作的開展情況。
(四)養護計劃執行和養護工程管理情況。
(五)橋梁技術檔案和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情況。
(六)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七)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監督檢查項目。
第四十八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應當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改正。監督檢查結束后,應向有關單位反饋書面意見。
對橋梁養護管理工作薄弱、技術狀況評定不規范、安全隱患突出的單位,應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應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1991年頒布的《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制度》同時廢止。
1、凡在公路上進行養護維修作業的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志的桔紅色工作裝(服),管理人員必須穿有反光標志的桔紅色背心。
2、公路路面養護維修作業必須按作業控制區交通控制標準設置相關的渠化裝置和標志,并指派專人負責維持交通。
3、在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作業時,應用專用車輛接送養護維修作業人員。養護人員不得在控制區外活動或將任何物體置于控制區外。
4、在山體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養護維修作業時,應設專人觀察險情。
5、在高路堤路肩、陡邊坡等路段養護維修作業時,應采取防滑墜落措施,并注意防備危巖、浮石滾落。
6、坑槽修補應當天完成,若不能完成須布置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
二、冬季除雪安全作業。
1、除雪作業應加強交通管制。
2、除雪作業人員與機械應做好防滑措施。
三、雨季安全作業。
1、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維修機械應有防滑措施。
2、暴雨臺風前后,應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
3、在雨季養護維修作業時,作業現場應及時排水,人行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沙,維修機械工具等應采取防滑措施,并加強對維修機械工具等的檢查。
4、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防雨棚。作業中遇有暴雨應停止施工。
四、霧天養護維修安全作業。
霧天需要進行搶修時,宜會同有關部門,封閉交通進行作業,所有安全設施均需設置黃色施工警告燈號。
五、山區養護維修安全作業。
1、在視距條件較差或坡度較大的路段進行養護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作業控制區應增加有關設施。
2、控制區的施工標志應與急轉彎路標志、反向彎路標志或連續彎路標志等并列設置。
3、在同一彎道不得同時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
六、清掃、綠化養護及道路檢測安全作業。
1、嚴禁在能見度差的條件下進行人工清掃。
2、凡需占用車道進行綠化作業時,必須按作業控制區布置要求設置有關標志。
3、遇大風、大雨、下雪、霧天等特殊氣候時必須停止綠化養護維修作業。
七、養護維修機具安全操作。
1、養護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作業,不得操作帶故障的機械作業。
2、操作人員必須執行有關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工作中的觀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
3、養護機械在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
4、養護機械應按時進行保養,嚴禁養護機械帶故障運作或超負荷運轉。
5、禁止在養護機械運作中進行保養、修理作業。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應停電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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