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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以下簡稱紀檢機關)查辦案件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及其他黨內法規,結合紀檢機關查辦案件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涉案款物,是指可以證明違紀違法行為的款物和違紀違法所得的款物,包括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房產、金銀珠寶、文物古玩、字畫、家具、電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第三條紀檢機關查辦案件中涉案款物的暫予扣留、封存以及移交、保管、處理,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涉案款物的管理必須依紀依法、準確及時、保管妥善、處置得當、手續完備。
第五條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涉案款物的管理和監督,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監督。
第六條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擅自使用、處理涉案款物。
第二章涉案款物的暫予扣留、封存。
第七條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暫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應當填寫暫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呈批表,經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負責人審核并報紀檢機關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緊急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經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負責人審核批準,可以先予執行,但應當在執行后十個工作日內補辦報批手續。
第八條執行暫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措施的案件承辦人不得少于二人。執行時應當與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見證人共同對暫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當面逐件清點,當場填寫暫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記表,分別由案件承辦人、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無法或者拒絕在登記表上簽名或者蓋章的,承辦人應當注明原因。
第九條暫予扣留的金銀珠寶、文物古玩、字畫及其他貴重物品,除當場攝影、攝像或者制作談話筆錄外,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應當及時委托紀檢機關指定的具有專業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并出具鑒定書,鑒定結果及時告知原物持有人或保管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進行鑒定的,可以先封存保管,條件允許時再進行鑒定。所需鑒定費用從辦案經費中列支。
原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對鑒定機構的資質或者鑒定結果有異議,并提出重新鑒定的,經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負責人同意后,可以重新進行鑒定。
第十條調查過程中認定不是違紀違法所得的款物或者不能證明違紀違法行為的款物的,經紀檢機關分管領導批準,應當及時解除暫予扣留、封存措施。由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填寫解除暫予扣留、封存款物清單,將解除暫予扣留、封存的款物發還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發還時應當按清單與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當面清點,并辦理簽收手續。
第三章涉案款物的移交。
第十一條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對涉案款物采取暫予扣留、封存措施后,應當及時與紀檢機關財務(保管)部門辦理移交手續。
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移交的,經紀檢機關分管領導批準,可以由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暫時保管,但應當在特殊原因消除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二條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與紀檢機關財務(保管)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明確專人負責統一保管涉案款物。
第十三條在異地采取暫予扣留、封存措施,移交涉案款物確有困難的,經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負責人同意,可以委托當地紀檢機關或者紀檢部門保管。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應當出具委托書,并與受委托單位辦理交接手續。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清單應當報雙方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時,案件承辦人與保管工作人員均不得少于二人,案件承辦人應當填寫暫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單,經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負責人簽字后與保管工作人員辦理移交。保管工作人員應當對移交款物逐項核對,查驗無誤后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第四章涉案款物的保管。
第十五條涉案款物應當由紀檢機關的財務部門集中統一保管。
未設財務部門的紀檢機關,涉案款應當交由本級財政部門統一保管。涉案物品應當由紀檢機關指定的部門集中統一保管。
第十六條派駐(出)機構涉案款交由派出它的紀檢機關財務部門統一保管;涉案物品由派駐(出)機構集中統一保管。
地方紀檢機關派駐(出)機構集中統一保管涉案物品有困難的,可以由派出它的紀檢機關財務部門統一保管。
第十七條財務(保管)部門應當設立專用賬戶、專門場所,嚴格辦理涉案款物交接手續,指定專人對涉案款物進行妥善保管,防止涉案款物的毀損和滅失。
第十八條財務(保管)部門對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移交的涉案款,應當在復核無誤后,開具專用收據交涉案款物移送承辦人。
財務(保管)部門應當將涉案款設立明細賬,及時存入銀行專用賬戶,嚴格收付手續。
第十九條財務(保管)部門對涉案物品應當建賬設卡,注明案件名稱、物品名稱、移交時間及經辦人等,做到一案一賬,一物一卡。
小件物品可以根據物品種類分袋、分件、分箱設卡。對大件物品,應當集中保管或者委托有關專業部門封存保管。貴重小件物品應當裝入透明袋封存。對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需要定期保養和維護的物品要做好日常養護工作,防止損壞。
大宗物品、特殊物品應當指定有關專業部門進行封存保管。對危險品、違禁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送交有關部門,或者根據辦案需要嚴格封存,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和擴散。
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可以與原物持有人協商或者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負責人同意后,及時委托有關機構變賣或者拍賣,所得價款按本規定第十八條辦理,并將清單、照片、變賣或者拍賣結果存入案卷歸檔,委托程序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
保管費用以及保管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從辦案經費中列支。
第二十條具有數碼特征或者其他特征并能證明案情的錢幣、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應當作為物證進行封存保管,并注明特征、編號、種類、面值、張數、金額等。
第二十一條案件檢查部門或者調查組在移送案件或者因案件需要調取暫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時,應當經紀檢機關分管領導書面批準。加封的涉案款物啟封時,案件承辦人與保管工作人員應當同時在場,當面查驗。歸還時,應當重新封存,雙方在封條上簽字。
第五章涉案款物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案件檢查部門向案件審理部門移送案件時,應當在調查報告中寫明涉案款物數量、價值、保管情況等,提出對涉案款物的處理意見,并附涉案款物清單。
案件審理部門在審理案件時,應當對調查報告所列涉案款物與所附涉案款物清單是否相符、手續是否完備等情況進行審查,并在審理報告中寫明對涉案款物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三條涉案款物的處理意見報經本級紀委會(未設的紀委會議)討論決定后,案件審理部門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案件檢查部門和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案件檢查部門應當商機關財務(保管)部門于收到通知后六十日內執行完畢。
第二十四條初核后認為不需要立案的,對初核對象主動上交,或者應當建議有關黨組織或者單位責成初核對象退出的涉案款物,由案件檢查部門提出書面處理意見,經紀檢機關分管領導批準后辦理。
第二十五條紀檢機關收繳涉案款物,應當在紀委會(未設的紀委會議)作出收繳決定后,由案件檢查部門填寫收繳款物清單,財務(保管)部門開具由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據或者憑證,由兩名承辦人員負責及時送達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送達時,應當由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在清單上簽名或者蓋章。
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案件承辦人應當注明原因。
第二十六條責令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退賠的暫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應當在紀委會(未設的紀委會議)作出責令退賠決定后,由案件檢查部門填寫責令退賠款物清單,及時送達,并由退賠單位負責人或者退賠人簽名或者蓋章。
退賠單位負責人或者退賠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案件承辦人應當注明原因。
第二十七條應當上繳的違紀違法所得款項,由紀檢機關財務(保管)部門按照處理決定所確認的數額,及時辦理上繳國庫手續。
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由機關財務(保管)部門通過有關部門兌現后按照前款規定辦理。
委托有關機構以拍賣或者其他公開方式變價處理的違紀違法物品,由機關財務(保管)部門負責分案登記造冊,并填寫涉案款物移送、處理登記表。處理所得款項應當上繳國庫。
第二十八條收繳、責令退賠中依法不應當退回(賠)或者由于客觀原因無法退回(賠)的款物,應當上繳國庫。
第二十九條上繳國庫或者返還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暫予扣留、封存款物,有孳息的應當一并上繳或者退還。
第三十條委托其他紀檢機關或者紀檢部門保管涉案款物的,案件檢查部門應當及時將涉案款物的處理意見書面通知受委托保管單位,按照處理意見通知要求,對暫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進行相應處理。處理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報雙方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移送司法機關或者其它機關處理的案件,應當同時移送暫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以及涉案款物清單、已處理憑證等,并辦理交接手續。
第六章涉案款物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涉案款物管理的監督檢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第三十三條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對管理過程中的文書使用和手續辦理情況、涉案款物的保管和處理等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向本級紀檢機關領導撰寫專題情況報告。
第三十四條涉案款物鑒定、拍賣機構的確定,紀檢機關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紀檢機關沒有規定的,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其資質、資格和專業技術水平等進行綜合考察后指定。
第三十五條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對案件檔案進行檢查,確保所有涉案款物的處理文書存入檔案。
第三十六條涉案款物管理過程中使用的文書、表格統一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監制。
第三十七條對移送司法機關并由司法機關認定與犯罪無關的涉案款物,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應當督促司法機關予以退回。
第七章紀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反規定的問題,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應當責令糾正。對不糾正的,紀檢機關要予以通報批評。違反紀律的,應當追究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在涉案款物管理中違反有關規定,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調換、外借、壓價收購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應當追究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
第四十條保管不當造成涉案款物毀損或者滅失的,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外,視情節輕重,應當追究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不按時移交涉案款物或者不及時執行涉案款物處理決定,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應當追究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縣級以上紀檢機關及其派駐(出)機構。
軍委紀委可參照本規定制定有關規定,報中央紀委備案。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要求填寫的有關文書和單據,應當送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備案,并存入案卷歸檔。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中央紀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有關涉案款物管理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執行本規定。
查辦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規定相關。
尊敬各位領導:
大家上午好,按照會議安排,我向大家匯報我局紀工委今年以來的案件查辦工作情況:
截止10月底,我局自辦違紀案件xxxxxxx。通過查辦案件,充分發揮了我局紀委紀檢監察工作職能,使全系統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得到不斷的鞏固和加強,行業不正之風得到有效遏制,促進了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強化紀檢監察工作領導,保持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我局紀委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精神,堅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及時調整紀委書記分工,將工作職能轉化到紀檢監察主業上來,牢固樹立“查辦案件是本職、不辦案件是失職、不會辦案是不稱職”的理念,切實加強系統辦案工作。
眾所周知,系統是個比較大的單位,人多事多問題也多,領導重視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關鍵??h紀委和局黨委的重視,是我局查辦案件工作順利開展的主要原因。例如年初縣紀委就根據系統的具體情況,確定局紀工委查辦案件的具體目標任務,明確了全年的工作方向和責任;加大對派駐紀委書記的培訓力度。同時,局黨委也一直把紀檢監察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在安排部署每項工作的同時都將紀檢監察工作貫穿進去,局各項重大決策都必須有紀委參加;在年初就及時召開全縣系統紀檢工作專題會議,嚴明紀律,狠剎歪風邪氣,使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
(二)、堅持原則把握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
風廉政建設等五種違法亂紀行為進行認真初核,對達到立案條件的初核件絕不包庇,立刻立案查處。例如xxxxxxx。
(三)、完善信訪監督網絡,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一是成立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領導小組,局下屬各單位均要求有專門人員參與。在局網站開通局長信箱,建立起上下暢通,反應敏捷的信訪舉報系統,對全系統的違法違紀行為做到早知道、早掌握、早處理,發現有案件苗頭,及時屆入。
二是建立信訪接訪制度,信訪接待實行局領導輪流值班制度。接待人做好登記、轉辦工作,及時協調處理有關信訪工作。
三是及時辦理,根據信訪件涉及內容,確定具體主辦人員和承辦人員,組成調查組,明確辦結時限和具體責任,確保每一起信訪舉報都得到及時、真實、有效的調查。截止目前,無論是縣紀委轉辦的信訪件還是局紀委自收信訪件均已100%辦結。
四是及時反饋,對群眾實名舉報的信訪案件,查實后,均及時約請舉報人當面詳細反饋調查結果、證據材料和處理情況。對群眾匿名舉報的信訪案件,由局調查組根據信訪舉報內容,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詳細公開調查處理結果。例如xxxxxxx。
(四)、堅持依紀依法辦案,提高辦案的科學水平。
局紀委嚴格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等黨政紀法規查辦案件,堅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對案情、程序和適用法規政策等方面把握不準的及時向縣紀委有關科室請教,力求辦實辦準。嚴把初核、立案、調查、取證、筆錄及錯誤事實見面材料等各道關口,多方聽取意見和建議,力求做到民主辦案、科學辦案。
(五)、健全辦案協助機制,形成辦案的整體合力。
時與各部門溝通相關案件的立案情況和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優勢,優化辦案資源,不斷提升辦案水平。
(六)完善案件預警機制,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
查辦案件的目的是對系統黨員干部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我局紀委堅持對具有代表性、傾向性、苗頭性的案件進行“一案雙查”。首先立足于懲處,重在查清案件事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其次是立足于防范,查清體制、機制上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
做好案例警示教育,局紀委所有案件處理后均在全系統進行通報,切實做到查處一起典型案件,教育一批干部,以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在全縣系統起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起到震懾作用。例如xxxxxx案件引以為戒。
二、存在問題與不足。
通過前期開展的工作,我局在及時受理、妥善解決系統內案件舉報問題的同時,我們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案件舉報投訴的宣傳力度還不夠,致使群眾對案件舉報的認識程度不高,舉報量較少;二是系統內部分黨員干部對廉潔自律認識不夠,自覺性不強,說明局紀委黨風廉政教育培訓不夠;三是在查處案件上,存在辦案質量不高,查處力度不大,立案層次較低;四是行業不正之風案件難以取證、查處難度大,牽涉廣泛,查辦本系統行風案件至今沒有突破。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首先我認為在新的反腐倡廉形勢下,要深刻認識到紀檢監察干部作為紀律的執行者和監督者,要不斷加強自我修養,嚴于律己,保持自身清正廉潔。要注重業務學習,及時更新知識結構,提高履職盡責的本領和能力,進而實現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改造。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進取心,知難而進、敢抓敢管、勇于擔當?!按蜩F還需自身硬”。必須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以時不我待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是目前我們紀檢干部首要做好的工作。
第二,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著對醫療事業負責、對干部職工負責的態度,全面掌握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對違規違紀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加強誡勉談話工作,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
第三,圍繞貫徹落實《加強醫療行風建設“九不準”》,重點查處違反“九不準”規定的案件,對違反“九不準”的行為,不管涉及到誰、涉及到什么樣的醫療機構,都要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遷就。
以上是我局紀委在查辦案件工作中的點滴體會,與上級紀委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很大差距,我們將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有力的舉措,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要求謀劃案件查辦工作,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
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為貫徹2011年哈爾濱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座談會會議精神,認真學習省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徐為臣同志、市紀委副書記張連峰同志、市紀委常委馬榮同志的重要講話,現將傳達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迅速貫徹會議精神。
暨2011年哈爾濱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座談會之后,我委高度重視,專門組織召開了委領導班子及各處室參加的會議,傳達了會議有關精神,認真學習了《全國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主要精神傳達提綱》;委領導班子共同研究討論了“一卷兩辦法”:《哈爾濱市紀委、監察局關于案件移送審理工作辦法》、《哈爾濱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質量評估檢查辦法》和違紀調查卷、違紀審理卷的模擬卷。委領導提出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要建立有效機制,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的工作格局。
護黨員和監察對象的合法權利;四是案件審理工作中要不斷治本抓源頭。同時,要充分認識查辦案件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努力提高辦案人員的案件處理能力。要清醒地認識到當前反腐敗斗爭的嚴峻形勢,在紀檢監察案件審理的各環節,密切留意執紀的敏感性、違紀手段的隱蔽性、案件調查的復雜性。通過培訓、調研等學習形式,不斷提高辦案人員的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培養堅持原則和實事求是的政治素養和靈活處理案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更加注重案件審理工作的規范化建設。
我委領導班子結合工作實際,提出要求:建立規范的案件調查審理歸檔制度。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切實做到案件質量標準化、案件審理程序化、審理工作制度化、文書歸檔規格化。認真履行審核把關我們經手的各種違紀案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把出發點和落腳點定位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質量上。按照市紀委“一卷兩辦法”的具體規范,在案件調查終結后,經委領導批準,及時將案件檢查過程中形成的案件材料整理成卷,歸檔留存,使案卷內容符合市紀委規范要求。
第一節拉薩市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取證制度第一條為保證拉薩市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工信部12號令)制訂拉薩市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取證制度。
第二條調查取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涉案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的基本情況;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情節、后果等;違法方式以及違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等情況;煙草專賣品鑒定結論;其他有關事實。
第三條證據的調取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并經查證屬實后,方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第四條進行調查或者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含兩人),并向被檢查人出示執法檢查證件。
第五條對違法行為發生現場進行檢查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知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到場協助調查。發現涉案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協調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取書證、現場檢查、詢問當事人、證人等相關調查取證工作。
第六條調查取證應當明確案件的涉案人身份。執法人員收集、調取涉案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的,可以將其有效證件原件復印、拍照,制作證據復制提取單,并由持證人以簽字、按手印或者蓋章的方式確認,注明證件名稱與原件相符。
第七條對涉嫌違法經營的,應當調取案件當事人的經營資質證明,與案件有關的業務往來合同、進貨票據、賬冊、文件等書證。有涉嫌違法運輸車輛、煙草專用機械的,還應當調取涉案車輛的行駛證明、專用機械牌號等相關證明文件。需要有關單位配合調取上述證據材料的,應當持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協助調查函辦理。
第八條調取本制度第7條規定的書證,應當收集原始憑證作為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將原件復印、復制、摘抄、拍照,并由原始證據持有人以簽字、按手印或者蓋章的方式確認,注明證件名稱與原件相符。
第九條對涉煙違法行為發生的現場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應當制作檢查(勘驗)筆錄,記載案發現場當事人基本情況和檢查經過、結果,并交當事人以簽字、按手印或者蓋章方式確認;當事人拒絕簽字或者現場無當事人的,應當由二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簽字確認;見證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檢查(勘驗)筆錄上注明情況并簽字。檢查(勘驗)筆錄,應當客觀記錄案發現場的檢查經過及結果。
第十條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依法對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煙草專賣品、車輛、通訊工具等物品進行先行登記保存。先行登記保存期間,任何人不得銷毀或者轉移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
第十一條清點先行登記保存物品或者其他物證必須有當事人在場;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由二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簽字確認;見證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注明情況并簽字。
第十二條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當根據情況在七日內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采取復制、拍照、錄像等證據保全措施;
2、及時送交有關機構鑒定并告知當事人所需時間;
3、依法應當移送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作出移送決定并書面告知當事人;
4、違法事實不成立或者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行政處罰的,決定解除先行登記保存措施并告知當事人。
第十三條執法人員詢問當事人、證人應當單獨進行,需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在場。詢問前應當向被詢問人告知依法享有陳述、申辯、請求回避等權利和提供偽證或者隱匿證據的法律責任。當事人、證人在場的,應當依法對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制作詢問筆錄。
第十四條詢問內容應當針對違法行為展開,對違法行為的主體、事件經過、違法物品等情節進行詢問。詢問筆錄記錄完畢后,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被詢問人閱讀有困難的,應當向其宣讀。經核對無誤后,由被詢問人在筆錄上逐頁以簽字、按手印或者蓋章方式確認。筆錄有差錯、遺漏的,應當允許被詢問人更正或者補充,涂改部分應當由被詢問人以按手印方式確認;被詢問人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筆錄上注明情況并簽字。
第十五條一般程序案件涉案卷煙必須抽樣送檢,執法人員應當,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填寫《抽樣取證物品清單》,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當事人不在場或者拒絕簽字的,應有二名執法人員簽字確認并說明理由。抽取的試樣應當在二日內全數郵寄送至四川省煙草質量監督檢驗(測)站。具體抽樣事由依據西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煙草制品鑒別檢驗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煙草專賣品的價格認定,依據西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違法案件煙草專賣品價格認定規定》(試行)執行,出具涉案物品核價表。
第十七條調查取證期間,執法人員可以對違法行為發生現場、當事人調查詢問過程以及其他取證過程進行錄音、錄像;還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調取能夠證明當事人違法的其他視聽資料。收集原始載體有困難的,可以收集復制件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等情況。視聽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附相關話語的文字記錄入卷。
第十八條當事人不在案發現場,通過調查亦無法找到當事人的,應當依本節規定提取相關證據,由見證人簽字確認。對于查獲的煙草專賣品應當采取張貼通告、發布公告等措施,三十日內當事人未前來接受處理的,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依法終結案件調查。通告、公告應當在案發地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公告欄張貼、發布,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設有向社會公眾開放的網站的,可以同時在網站上公告。
限為三十日,自批準立案之日起計算。案情重大、復雜需要延長調查取證期限的,承辦人員可以提出延長調查取證期限申請,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并書面告知當事人。取證期限原則上可以申請延長一次,一般不超過三十日。
第十九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立案并展開調查的案件,證據收集充分后,承辦人員應當提交調查終結報告,記載當事人基本情況、案發經過,并根據違法事實,提出處理意見,建議調查終結。
第二十條案件調查終結的,應當制作完成包括立案報告表、檢查勘驗筆錄、先行登記保存批準書、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抽樣取證物品清單、鑒別檢驗報告、涉案物品核價表、詢問筆錄、證據復制提取單等案卷材料。
第二十一條調查終結后,執法人員應當填寫案件處理審批表并將案件提交給法規部門審核。
第二節簡易案件行政處罰制度。
第二十二條煙草專賣執法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指導思想,遵循社會主義法治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正確把握執法主體與市場主體的關系,嚴格履行煙草專賣管理職責。
第二十三條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序,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四條執法人員依法作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主動向當事人出示省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法檢查證件,并告知當事人享有陳述權和申辯權。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合理合法的,執法人員應當采納。第二十五條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應由兩名(含)以上執法人員共同作出,并填寫預定格式、統一編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當事人簽收。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種類、罰款數額、罰款繳納方式及期限、救濟途徑及期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時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名稱等內容。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在二日內(邊遠地域)報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核并按規定立卷歸檔。發現錯誤的,應當及時糾正。
第三節一般案件行政處罰制度。
第二十六條煙草專賣行政處罰,除適用簡易程序以外,應當適用一般程序。
第二十七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現違法嫌疑或者收到舉報、其他機關移送、上級機關交辦的材料之日起七日內予以核查并決定是否立案;案情重大、復雜需要延長立案決定期限的,應當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并書面告知當事人。
第二八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下列決定:
(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依法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不成立的,決定不予行政處罰并撤銷立案;
(四)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二十九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內容,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和行使陳述權、申辯權的期限。
第三十條當事人自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采納,報本級局負責人重新審批;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第三十一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本制度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等基本情況;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稱和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加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第四節行政處罰送達制度。
第三十二條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七日內按照下列方式送達當事人:
(二)直接送達時,受送達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送達文書的,依法適用留置送達;
(四)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采取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其所在地公開發行的報紙上予以公告,也可以在受送達人原住所地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公告欄張貼公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同時在網站上公告。公告送達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第五節行政案件救濟、處理途徑(罰繳分離制度)第三十三條當事人對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其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四條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逾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查扣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七條對于依法查獲的煙草專賣品,自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張貼通告、發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內無法找到當事人的,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采取變賣等處理措施,變賣款上繳國庫。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罰沒款及沒收物品的變賣款應當全部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
第三十八條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從輕、減輕或從重處罰的,必須在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案件處罰決定書中明確表述確定處罰幅度的法定事實及依據。違法行為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辦案部門應及時提出移送意見,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罰代刑。
第六節案件移送制度。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一)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的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偽劣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四)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四十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應當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應當立即指定兩名或者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組成專案組專門負責,核實情況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書面報告,報本機關負責人審批。
第四十一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自接到報告之日起三日內作出批準移送或者不批準移送的決定。決定批準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將不予批準的理由記錄在案。
第四十二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查獲的涉案物品,應當如實填寫涉案物品清單。
第四十三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附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三)涉案物品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
(四)有關檢驗報告或者鑒定結論;
(五)其他有關涉嫌犯罪涉案全部材料。
第四十四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移送給公安機關的涉嫌犯罪案件,應請公安機關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的回執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如果不屬于該公安機關管轄的,在轉送有管轄權的機關時,請接收案件的公安機關書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第四十五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安機關決定立案的案件,應當自接到立案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將涉案物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材料移交給公安機關,并辦結交接手續。對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的案件,認為依法應當由公安機關決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提請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復議,也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立案監督。
第四十六條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請復議的文件之日起三日內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案件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復議決定仍有異議的,自收到復議決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建議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立案監督。
第四十七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的案件,應當依法作出處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十八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經作出的警告、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決定的,不停止執行。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經依法給予當事人罰款的,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依法折抵相應罰金。
第四十九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接受人民檢察院和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
第七節案件集體討論制度。
第五十條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制度是指執法人員調查中出現的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由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作出處理決定。
第五十一條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局(公司)黨組成員、專賣監督管理處負責人、案件承辦人員、專職法規員和其他需要參加案件討論的人員。案件集體討論研究由局(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局(公司)主要負責人因事不能參加討論的,由局(公司)主持工作的黨組成員主持,案件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并拿出承辦部門處理意見,案件討論記錄人員做好討論記錄。
第五十二條煙草專賣執法人員依法辦案時,對下列案件調查中出現的情形需集體討論研究的,應將全部案件材料交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由領導小組對調查情況及處理意見進行審查,根據案情作出決定。
(一)符合聽證條件的案件;
(二)在自由裁量幅度內當事人有從重或從輕處罰情節的案件;
(三)需要移送的案件;
(四)對多個(三個或三個以上)當事人進行處罰的案件;
(五)辦案部門與專職法規員意見不一致,無法協調的案件;
(六)違法行為主體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
(七)上級機關掛牌督辦的案件;
(八)其它需要集體討論決定的案件。
第五十三條重大案件未交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研究而擅自作出處理決定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節案件集體討論程序。
第五十四條集體討論程序。
(二)有關內容;
(二)專賣處(稽查支隊)各分局負責人發表意見;
(三)集體討論發表意見;
(四)會議主持人組織到會人員對行政處罰意見進行表決(案件承辦人員不參加表決);
(五)參加會議的人員表決后,簽署意見并簽名。
第五十五條領導小組研究處理案件時,與當事人有關的利害關系人,必須回避,不得參與討論。
第五十六條案件承辦人員根據集體討論形成的行政處罰決定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并按規定送達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一經作出,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撤銷。
第五十七條案件承辦人應如實記錄參加會議人員的意見和集體討論的結論性意見,并將《重大案件集體討論記錄》裝入行政處罰卷宗歸檔保存。
第五十八條稽查支隊及各分局應及時向上級備案,上報備案應報送材料如下:
(一)案件調查終結報告;
(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三)行政處罰決定;
(四)重大案件集體討論記錄;
(五)其他與案件有關的全部材料。
第五十九條專賣處有權對稽查支隊各稽查分局依本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進行監督檢查。
專賣處發現稽查支隊)各稽查分局的行政處理決定確有錯誤的,有權變更、撤銷該決定,或者責令各稽查分局、稽查支隊重新該作出處理決定。
第九節行政案件聽證制度。
第六十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組織聽證。
(一)一萬元以上的罰款;
(二)沒收二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或者五萬元以上的煙草專賣品;
(三)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
(四)取消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第六十一條聽證由擬作出行政處罰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具體實施工作由其綜合監督管理科負責。第六十二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認真審閱聽證筆錄,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證據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依照《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但不得因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而加重處罰。
第六十三條當事人對舉行聽證后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出行政處罰;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撤銷:
(一)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沒有告知的;
(二)當事人要求聽證且符合聽證條件,沒有組織聽證的;
(三)違反聽證程序的。
第六十五條組織聽證的費用列入本單位經費支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十六條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在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違法行為發生現場進行檢查或對當事人違法行為調查、處理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申請其回避:
(一)與本案有牽連的;
(二)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
第六十七條符合回避條件的執法人員主動提出回避申請、當事人申請執法人員和其他辦案人員回避的,由本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作出決定。申請回避的方式可以是口頭申請,也可以是書面申請,用口頭方式申請回避的應當予以記錄。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第六十八條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面履行。
第十節罰繳分離制度。
第六十九條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
第七十條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依照本制度相關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后,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第七十一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七十二條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邊遠地區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達之日起二日內交至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財務科;財務科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
第七十三條除依照本制度相關規定當場收繳罰款外,除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第七十四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變價處理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十五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所在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繳納,但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第七十六條依法取消企業或者個人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資格的,原發證機關應當及時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并依法辦理煙草專賣許可注銷手續;因客觀原因無法收回的,原發證機關應當注明情況,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并向社會公告。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節案件送達制度。
第七十八條本制度所稱送達,是指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將行政執法過程中制作的各類行政法律文書送交行政相對人的行為。
第七十九條煙草專賣行政執法文書送達的標準:
(一)應當提請受送達人認真核對收到行政法律文書的種類、數量;
(二)對受送達人就執法文書提出的問題要耐心解答;
(三)提請受送達人簽字或蓋章;
(四)送達必須采用法定形式進行,不得強迫受送達人簽收。
第八十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應當在宣告后交付受送達人。送達必須有送達回證,受送達人應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簽收日期,其簽收日期為送達的日期。
第八十一條受送達人拒絕接收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場見證,在送達回證上記載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蓋章后,把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有關執法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處,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二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其他法律文書不能直接送交行政相對人或直接送交有困難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在作出決定后七日內按下列方式送達:
(一)受送達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屬簽收,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四)受送達人身份地址不明確,或者受送達人提交的聯系信息錯誤等原因而不能采取其他送達方式,或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效時,應在本市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公告文書名稱、文書編號、受送達人(單位),并在送達回證上填寫公告途徑、公告發布時間,公告經辦人、公告日期后,將送達回證交案件經辦人存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滿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近幾年以來,我縣紀委根據中紀委“要集中力量辦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精神,把查辦案件工作重點放在“三機關一部門”上,放在性質嚴重、影響惡劣、頂風違紀的案件上。2000年以來,本委機關查辦案件72件,其中大要案55件,占自辦件總量76.4%,嚴肅查處在工作中利用職權,以權謀私進行貪污受賄以及生活腐化墮落的鄉科級黨員干部,真正起到“查處一案,警戒一片”的作用。在查辦大要案方面有如下幾點體會:
一、精心篩選案件線索,拓寬案源渠道。
從近幾年被查處的違紀違法大要案來看,腐敗分子作案手段趨于隱蔽化,作案人員呈團伙化,作案領域呈現多元化等特點。由于群眾不了解內幕,反映的案件線索不明或只例舉一二類現象和一些傳聞,無法反映真實的違紀違法事實,其導致的結果往往是二個極端:要么是以打擊報復為目的,反映問題捕風捉影,要么就是一個隱蔽很深、案情重大的復雜案件。為明辨是非,分清真偽,變被動為主動,嚴懲腐敗分子,我們采取了三項措施。
1、認真篩選案件線索,提高成案率。篩選線索不是關起門,把群眾反映問題憑想象分成有價值與無價值的兩部分,而是把分析選擇案件線索與初核結合起來。首先對群眾反映不詳的問題,結合被反映單位的經濟運行情況、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相關制度存在的缺陷等方面的情況,認真分析,梳理線索,根據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制定多個目標進行初核,發現違紀事實,立即集中力量深入調查。這種方法使篩選線索和初核工作省時省力,效果好,成案率高。今年5月查處藤田鎮供銷社黨支部書記黃某非法轉讓國有土地和設“帳外帳”一案的案情線索,就是從群眾反映的一個傳聞中梳理出來的,后此案收繳違紀款15萬元,對黃某予以“雙撤”處分。
2、精心組織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和糾風治亂工作,主動尋找案件線索。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和糾風治亂工作,紀委機關可以廣泛接觸不同行業、部門及各種經濟領域,是主動出擊尋找案件線索的有效手段。在專項執法監察和糾風治亂工作中,我們根據相關規定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在檢查時,深入實際調查,尤其對以前涉足不多的的經濟業務予以充分關注,隨檢查情況隨時修改預定方案,確定新的調查重點,發現案件線索,“于無聲處聽驚雷”查出大要案。我們在“以工代賑”專項資金執法監察檢查時,發現了縣計委收取基層施工單位項目前期費,在帳外亂開支和縣計委原主任肖某貪污受賄的案件線索;在減輕農民負擔專項糾風工作中,發現某鄉黨委政府私設站卡進行亂收費8萬余元的案件線索。
3、延伸調查,發現新的案情線索。在案件調查時,我們突破“就事論事”傳統調查模式,力求在二個方面取得進展,一方面發動群眾反映與被調查對象有關的其他問題,獲取更多的案情線索,便于將被查對象的其他重大的違紀違法問題一并查清查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查案機會發現其他案件線索。在查處縣計委原主任肖某貪污受賄案時,由于發動群眾陸續收到反映肖收受索取賄賂的問題6起之多,同時帶出多起案件線索。
二、建立聯合辦案機制,形成強大的辦案合力。
一般案件由2人組成的調查組就可以查清問題,但案情復雜,問題復雜的案件,舉一家之力頗顯力薄。因此,建立有效的聯合協調辦案機制,形成一股強大的辦案合力,是查處重大復雜案件的前提條件。
案合力下,整個案件勢如破竹,一舉將肖某受賄索賄3.2萬元以及生活腐化墮落長期包養情婦的違紀違法事實查清。
2、構建了紀檢監察系統內部協調辦案新運行機制。把紀檢監察系統的辦案力量作為一個整體系統組織協調,達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擴張效應。從近3年來的大要案查辦過程來看,我們曾從縣直單位、鄉鎮紀委抽調精干的辦案人員40多人次,適時補充了辦案力量,突破紀委機關獨家辦案的傳統模式,形成大要案由紀委系統組織協調參與模式。
三、講究辦案策略,靈活運用多種手段突破案件。
突破案件,要善于講究策略,抓住時機,因案施策。成功查辦一個案件,首先在于成功尋找一個最有利的案件突破口,然后將其一舉突破。我們常用的案件突破方法有三種。
1、適時運用“兩規”、“兩指”突破案件。在大多數重大復雜的案件中,“兩規”“兩指”是變被動為主動的有效手段。在實際辦案中,經調查掌握了有關足夠的證據并確定調查對象的行為確實構成違紀違法后,立刻履行實行“兩規”、“兩指”辦案的批準程序,以免貽誤戰機。在運用“兩規”、“兩指”時,我們注意三個方面。一是,選準突破口,從最薄弱的環節入手,從多個證人能證實的問題入手,從能夠掌握的書證和物證入手,爭取在很短的時間內撕開被調查對象心理防線的缺口,步步緊逼,促使其交待問題。二是,講究方法,運用策略,在突破大要案中,堅持因案施策,全面出擊,分化瓦解,有時出其不意,攻其不備,有時迂回側擊,敲山震虎。三是,運用政策強化政治攻勢,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動人,促使被調查對象如實供述或主動交待。
2、“順藤摸瓜”,利用少數有效證據,抓住機遇,突破案件。查辦案件要求巧,以“四兩”之力,拔“千斤”之案。要謹慎利用好白條、非正規收據這類不可多得的有效證據,順藤摸瓜調查領款經手人所掌握的有關違紀問題,抓住機遇,將案件突破。2002年我們在查處某執法單位截留罰沒收入3.7萬元一案時,我們當時掌握的唯一證據是該單位報帳員劉某在當地供銷社領取2千元現金的白條,當該執法單位主要負責人外出開會時,我們突然襲擊,將報帳員劉某現金帳本和收支憑證進行清查,查出該單位截留罰沒收入3.6萬余元違紀事實。
參與協辦縣糧食局巡查大隊有關案件情況進行調查。事實證明,這二個調查目標的確定很成功,后從當地糧管所和縣糧食巡查大隊二個單位查帳發現該所干警羅某共領取罰沒收入款1.85萬元未入帳且集體私分的違紀事實。
四、優化辦案質量,注重取證工作。
案件定性依據是有關違紀違法的證據,講究優質結案,就是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我們的取證原則是堅持實事求是,對案件中關鍵違紀問題,力爭收取到物證、書證等有效證據,使被查出的每一個錯誤事實,均具有有效證據來支持,把每一個大要案辦成鐵案。在實際調查取證工作,我們注重三個方面。一是調查取證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群眾明察暗訪,注意聽取群眾反映,廣泛收集證據。二是找準關鍵知情人,在案件調查展開后,調查人員盡可能隱蔽,迅速地與關鍵知情人員聯系,爭取他們的配合,最大限度地獲取當事人的違紀實證材料。三是力爭形成“證據鏈”,調查人員通過解剖疑點,收集相關問題的證據,獲取充分適當的旁證材料,找出帶關聯問題的線索,使之點點相連,環環相扣,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證據鏈,即使被調查人員抵賴,不認帳,也可以根據手中掌握的大量線索和實證材料定案,或以此促使其交待實情。
黨的十七大以來,我縣紀檢監察機關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查辦案件工作,嚴肅查辦了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推動了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據統計,1月—12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82件,其中科級干部10人,萬元以上經濟案件20件。結案85件,處分黨員、干部82人,給予黨紀處分72人。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060多萬元。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突出主業,堅持黨委對辦案工作的統一領導??h委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定地為縣紀委查辦案件提供堅強后盾,堅持將辦案工作置于縣委的統一領導之下??h委常委會能應縣紀委的提請及時召開會議,聽取重大案件的查處情況匯報??h紀委始終把查辦案件作為抓好反腐倡廉建設的重中之重,擺在紀檢監察各項工作的主業位置。委局班子主要精力用于抓辦案,兩名老資格常委專抓案件檢查、信訪工作,重大案件班子成員掛帥。委局機關70%的力量向案件檢查、信訪、綜合、執法等辦案室傾斜。
(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查辦案件的重點領域。一是嚴查違背縣委重大決策部署的案件,確保政令暢通。圍繞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重點工作、重點項目、中心任務等開展監督檢查,嚴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查處領導干部失職瀆職案件8件,維護了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確保政令暢通。配合縣委、縣政府抓好村(居)“兩委”換屆選舉,查處村(居)委會黨支部書記、主任違紀案件10件,保證了換屆選舉的'順利進行。二是嚴查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在全縣引起較大反響。突出查處發生在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的違紀違法案件。對領導干部特別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違紀案件,縣委的態度是堅決的,措施是有力的,只要違紀,就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如嚴肅查處了洋青鎮原黨委委員招xx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案;遂溪一中校長李xx、副校長萬x在普通高考中失職案等。三是嚴查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維護群眾切身利益。重點查處了一批涉及農村集體資財管理、強農惠農資金撥付、集體經濟承包經營中違紀違法案件。如部分三等傷殘軍人以舊傷復發為名在遂城醫院住院治療,騙取醫療保險費82.68萬元案;城月鎮邁坦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羅xx截留縣移民辦逐年撥給村委會的糧差補助款21.07萬元供村委會使用,并違規收取運蔗車輛管理費2.54萬元作賬外集體私分案;樂民鎮余村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余x弄虛作假,致使沒有進行危房改建戶騙取農村安居工程專項資金0.8萬元案等。
(三)健全制度,強化監督,促進依紀依法辦案。一是健全了辦案工作制度。制定“三統一”辦信、案件檢查“五聯辦”、案件統審、案件管理等文件,完善了信訪、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各項制度,提高了辦案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二是保障了被調查處理人合法權利。注意維護被調查處理人的申辯權、申訴權、人身權、知情權和財產權,尊重他們的人格,做到文明辦案。辦理申訴案件4件,全部維持原處分決定。認真履行保護職能,為160名黨員干部澄清了是非。三是加強了案件審理工作。實行“鎮案縣審”做法,堅持程序和實體并重,客觀公正、寬嚴相濟處理案件,提高查辦案件綜合效果。如在審理城月鎮家寮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徐xx案時,召開有城月鎮委鎮政府、縣民政局等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案件處理協調會,征求他們對案件的處理意見,使該案的處理合法合規、合情合理。四是強化了對辦案工作監督檢查。健全案管機構,充實案管力量,發揮案管部門對辦案過程的監督作用,加強對辦案全過程和暫扣款物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辦案人員的管理監督,嚴明工作紀律。對違反辦案紀律的行為,堅決查處。
(四)認真整改,著力治本,助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一是以辦案開展警示教育。選取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深刻剖析分子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原因,讓黨員干部受到深刻教育。有的還制作警示教育片,要求廣大黨員干部從中吸取教訓,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和法紀防線。如查處遂城中學、楊柑二中和北坡興文中學違規收費案時,發現我縣部分中小學校存在不按“一費制”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問題,向縣教育局發出《關于規范全縣中小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問題的建議》??h教育局以這些案件在全系統開展警示教育,剎住了違規收費歪風。二是以辦案完善制度建設。針對發案原因、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向發案單位提出整改的建議,促其整改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如查處縣經貿局生豬管理費專項資金管理、監督、使用混亂案后,向該局提出加強生豬管理費專項資金管理的三點建議,促使該單位財經制度的完善,有效防范類似問題的發生。三是以辦案強化監督管理。針對辦案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強化管理和監督機制。如查處我縣部分傷殘軍人以舊傷復發在遂城醫院住院治療為名,騙取社保資金案時,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強化對社保資金監管的建議??h政府研究制定相應的社保資金監管方面的制度,強化了監管,堵塞了漏洞,使縣社保資金開支大幅下降。
(五)支持基層,強化督導,推動查辦案件工作平衡開展。對基層紀委發現的重要違紀線索,及時派員協助調查;基層紀委辦案遇到困難阻力時,縣紀委領導親自出面協調,為其排憂解難;對重大復雜案件,采取縣鎮紀委聯合辦案,合力攻堅。如指導黃略鎮紀委查處禮部村黨支部書記謝xx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好處費0.8萬元、辦證費0.12萬元和非法占有他人承包金0.8萬元案;督促和協助草潭鎮紀委查處該鎮石楊小學校長李x挪用特困學生生活補助1.2萬元歸學校使用案;指導縣交通局查處遂城交管站陳xx通過社會人員私刻單位年審公章非法為業主年審,騙取會員費0.49萬元,以及拖欠公款1.01萬元案。由于督導有力,20、20實現鄉鎮辦案率100%。
(六)加強學習,提升素質,打造一支過硬的紀檢監察辦案干部隊伍。一是注重理論學習。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學習王瑛同志先進事跡活動,深化了對“四個對”要求的認識,堅定了理想信念,樹立了以人為本的理念。二是強化學習培訓。舉辦全縣紀檢監察業務培訓班,對鄉鎮紀委書記、縣直及駐遂單位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和委局機關干部進行培訓;選派28名干部參加中央、省、市紀委辦案業務培訓班,提高其業務水平。三是充實辦案力量。增加一名檢查二室副主任,充實案件檢查、執法、效能等室的辦案力量,增強案件檢查隊伍戰斗力。
二、當前辦案工作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思想統一難。一些單位和部門對查辦案件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有的擔心辦案影響經濟發展,在辦案中瞻前顧后,不敢大膽辦案;有的怕辦案得罪人,存在畏難情緒,對案件盡量少辦或不辦;有的片面理解治標與治本的關系,認為強調加大源頭治腐力度,就不必加大懲處力度,因此放松了查辦案件工作。
社會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年部署的工作之一,是對人民法院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主題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經濟發展中的不確定性、不可預料因素增多。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和新挑戰,法院作為社會矛盾化解的“終極機關”,該如何立足本職,做好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們深思。近期,榆次區法院圍繞“信訪案件和執行積案工作”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
執行積案的成因和對策:
一、執行積案的現狀。
(1)從立案時間看。時間在x年xx月前的案件件,占未結積案總數的x%,立案時間從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的案件件,占未結積案總數的%。立案時間從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的案件件,占未結積案總數的%。
(2)從案件類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件,占積案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件,占積案的x%,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件,占積案的x%,在未結執行積案中,被執行人為政府及所屬單位和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的案件件,占未結積案的%。
二、造成執行積案的原因。
(1)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合同行為也在不斷增加,而相對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較為簡單的民事糾紛,合同糾紛的經濟性更為突出,相對于其他民事糾紛,合同糾紛當事人服判息訴的可能性更小,執行過程中的困難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為合同糾紛的積案比例較高。
(2)經濟條件的制約。由于榆次區人口以農民居多,多為民間借款合同糾紛。雖然執行標的額較小,被執行人大多數生活困難,履行起來困難一些。被執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尋找困難,許多被執行人在法院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之前就舉家外出打工,臨走前將財產藏匿、轉移、變賣,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執行。被執行人收入不固定,財產狀況難以掌握,可供執行的財產少,由于農村經濟落后,許多被執行人生活困難,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農村房屋執行價值不大,即使通過評估、拍賣等手段變現,也幾乎無人競買。
(3)社會觀念的影響。一些村委會負責人認為,欠債是普遍現象。因此遇到這些村委會作為被執行人時,即使村委會有履行能力,他們也不愿自覺履行。還有一些村委會“班子”不穩定,負責人會以“不是本屆班子的債務本屆不應該償還”的荒唐論調搪塞,甚至胡攪蠻纏,阻撓、妨礙人民法院的執行。
(4)執行不能的影響。寬泛的說,執行不能是指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在積案中,僅件有財產案件,占積案總數的x%,其他均是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執行積案過程中,常常是早出晚歸,被執行人也愿意配合執行工作,但卻因為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執行能力而無法執行;還有些刑事附帶民事執行案件,被執行人(大多數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執行人貸款借款買車,以但發生交通事故,往往車毀人亡,家里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等等。這些都造成了執行不能,執行不能產生的積案在短時期內是很難從根本上予以解決的,這實際上是一個經濟問題,也可以說是一個社會問題。
三、解決執行積案的對策。
(1)進一步圍繞服務發展大局做好執行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切實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自覺把民事執行工作置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謀劃和部署,圍繞黨委中心工作履行好職能。切實關注涉企執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拍賣等強制措施,靈活運用分期履行、債轉股、資產強制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維持企業“造血”功能,幫助度過難關。注重對涉案民生的司法保護,通過加大執行力度、實施司法救助、協調部門解決等方式,強化對特困群體的權益維護。對群體性、矛盾易激化案件,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講求方法,注重實效,防止因執行不當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2)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著力解決執行不力不公問題。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執行局內設機構,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合理的工作體制。對跨地區、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難以執行的案件,要加大督促力度,靈活采取指定執行、提級執行、交叉執行等措施,予以執結。認真落實懸賞執行、執行和解、窮盡措施等工作制度,嚴格規范執行程序,對疑難案件采取易人執行、集體“會診”等方式予以突破。充分依托質效評估體系和執行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執行權的內部監管制約,防止濫用執行權或怠于執行現象發生。同時,增強執行透明度,保障當事人異議、復議等救濟權利,自覺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的監督。
(3)進一步健全執行威懾聯動機制,贏取全社會合力破解“執行難”的工作局面。爭取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持,及時向黨委、人大匯報重大行動和重大案件的執行情況,逐步將協助執行工作納入有關部門的工作目標考核范圍。對被執行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員、公務員等身份的,及時向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等部門通報,爭取支持。黨委、人大在干部任用時,能否將本人及單位有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作為硬性的條件一票否決,形成一種制度,嚴格落實,促使領導干部帶頭遵守法律。加強與土管、建設、公安、金融等部門協調,就規范和協助執行以及信息共享互通等問題進一步抓好落實。加強執行宣傳工作,提高公民風險防范意識,增強當事人自覺履行實效裁判的法治觀念。
(4)進一步加強執行能力建設,提高執行工作水平。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把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人民法官為民”主題實踐活動與破解執行難有機結合起來,確保執行工作的正確方向。認真落實“五個嚴禁”的規定,注重從源頭上遏制違法違紀行為,堅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設,從嚴管好隊伍。加強執行業務培訓,增強干警依法執行、化解矛盾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配足配強執行力量,加大執行裝備投入,進一步關心干警身心健康。
信訪案件的成因和對策:
為了更好地推動司法和諧,最大限度的化解社會矛盾,區法院對信訪案件的成因和對策進行調研分析,以提升處理信訪案件的能力,推動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信訪案件的現狀。
從信訪案件方面看。x年xx月前的所有積案中,信訪案件件,占%。重復信訪案件件。
二、造成信訪案件的原因:
(1)在立案環節對訴訟、執行風險不作釋明。訴訟是有風險的,實踐中,立案法官很容易忽視這一細節。如果立案法官在案件受理時,沒有明確告知當事人在訴訟及執行過程中可能遭遇的風險,就容易給當事人造成錯覺,使其產生不恰當、甚至不合法的利益期待。在案件審結、執行過程中,當事人的期待利益未能得到滿足時,就很容易衍生為信訪案件。
(2)法院工作上存在瑕疵。這是引發信訪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審判工作上的瑕疵主要體現在:個別案件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過于使用法言法語,難以取得當事人的理解;或者雖裁判正確,但程序疏漏或判決言辭不妥,造成當事人為討公平找法院、找領導,因案件未能復查或未能依法予以糾正,轉化為長期申訴上訪案件;執行工作上的瑕疵主要體現在:一是執行機制存在瑕疵,案件往往集中在一名承辦法官手中,透明度不高,致使有些當事人誤以為法院偏袒對方,產生抵觸情緒。二是執行公開存在瑕疵,有些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導致執行不能,承辦人沒有及時將法院進行的查詢工作告知申請人,導致申請人將應自己承擔的風險責任歸責于法院,以法院執行不力為由上訪,要求法院解決。
(3)當事人個人法律素質不高,對裁判文書的理解存在偏差。受法律水平所限,有的上訪當事人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規定,又不接受接待人員的答復和解釋,官司敗訴后不能正確對待,堅持認為法官沒有按照其所理解的法律“依法”判案,法官是在用權謀私、胡亂判案,便開始上訪。
(4)信訪人試圖通過上訪解決自己的實際生活困難的錯誤心態。有的上訪人明知政法部門的處理沒有問題,但因上訪無需付出成本,在利已思想或投機心理的驅使下,無理由地一味主張鑒定錯誤、審判錯誤,夸大損害后果,進而向對方當事人或法院提出許多不切實際的要求。更有甚者將賠付的希望寄托在國家和政府身上,認為只要不停上訪,國家和政府就會給想辦法解決,他們把上訪作為改善生活條件的手段,在得不到滿足后便走上纏訴之路。
三、解決信訪案件的對策。
(1)要重視信訪工作的超前預防。在立案時,落實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就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及執行申請可能遭遇的風險予以明確告知,使當事人對可能承擔的訴訟風險有充分了解,從而減小其裁判做出后、執行完成后的心理落差,進而減少由此產生的信訪案件。在案件審理或執行過程中,要摒棄就案辦案的思想,對于社會關注的重大、疑難、復雜、敏感和新型案件,要多做工作,提高當事人和社會群眾對法院辦案的認同感;對于普通類型的案件,要認真排查,對排查出的重點信訪案件采取建立目錄、制定預案、落實責任等措施,特別是針對部分“老、難、纏”信訪戶,要主動上門溝通,盡可能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避免其對裁判或執行的不滿轉化為信訪案件。
(2)要重視初訪的接待。對因法律素質低,不能正確理解裁判結果而產生的信訪案件,接待人員要重視與信訪人的初次溝通,要有耐心,多傾聽其陳述,認真細致作法律宣講,拉近與信訪人的感情,增強其對法官的信任感,爭取能勸其息訴罷訪。同時,對案件進行復查,確保復查報告有理有據,依法、以理服人;對為獲取不當利益,無理取鬧的上訪者,接待人員要講明法律規定,打消其企圖通過信訪要挾政府、給法院“施壓”的違法念頭,同時對其進行勸解。對拒不聽從的上訪者,要及時向黨委匯報,在黨委領導下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嚴肅處理。
(3)要重視來訪問題的回復和解決。對當事人的來信、來訪,不論有理、無理,都應當及時予以回復。能當場答復的,盡量當場答復有關當事人;如果不能當場答復,應盡快與區委、區政府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研究解決方案,尋求解決辦法,在盡量短的時間內,通過電話、書信等口頭、書面方式將研究出的方案、方法及時的告知信訪人。
(4)要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力爭從源頭上解決信訪問題。在審判階段,嘗試建立案件審理質量保障機制,把審判人員辦理案件的數量與當事人服判息訴率結合起來,納入審判人員綜合評價考核體系。從而督促審判人員及時向當事人解釋、說明法律的有關規定,并通過法官后語、裁判文書附相關法律條文、加強裁判文書說理性等方法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交流,幫助其辨法析理。在執行階段,加快執行信息網絡化進程,保證采取的執行措施、執行效果等能夠及時告知當事人,滿足其知情權。同時,嘗試建立執行案件流程與分類管理機制,將案件從自始至終由一名法官承辦的傳統模式轉變為由不同執行小組順次承辦和集團、類別型案件專人承辦的雙軌模式,確保執行階段各個環節更加透明、公開,增加當事人對法院和法官信任度。
(5)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訴求、解決困難,建立有效的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確保第一時間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第一現場。
xx市xx區法院執行局。
x年xx月xx日。
43今年以來,在縣紀委和鎮黨委的領導下,我鎮紀委緊緊圍繞三項工作格局,始終把查案作為開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按照“二十字”方針要求,認真查處各類違紀案件,黨紀處分3人,其中2人為黨內警告處分,1人留黨察看2年處分。通過查案,有效促進了全鎮黨風廉政建設,推動了黨委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我鎮三個文明建設登臺階、上水平提供了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F將今年來案件檢查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圍繞穩定,認真實施責任追究,嚴肅查處工作失職、瀆職案件。
今年來,我鎮紀委把維護穩定、促。
進發展,作為查案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做到緊盯不放、緊抓不松、緊查不拖。3月份,本鎮健康村六組村民李某,在“兩會”期間赴京上訪,給首都北京的社會政治穩定造成不良影響,使地方黨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動,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大負面影響。對此,我鎮紀委聞風而動,立即組成專案組進行認真調查。通過內查外調,最終查明該村分工負責李某信訪穩定工作責任人(村黨總支副書記姚某和村民調治保主任張某),因工作不細不實,疏于管理,監督不力,信息失靈,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糾紛得逞順利赴京上訪。為追究責任,嚴肅黨紀,以誡今后,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這兩位責任人黨內警告處分,并對2名鎮分工該村干部通報批評。
一步增強了信訪穩定責任意識,自覺抓實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各項措施,認真落實全鎮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與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圍繞執紀,積極加強部門協作,認真查處涉法案件。
查案是執紀為民的治標之舉,案件線索,是查案的前提條件。為了深入挖掘案源,細排案件線索,不斷加大查案力度,我鎮除注重加強組織財務審計、受理信訪、執法監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時還注重加強與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溝通協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優勢互補,齊抓共管。阜中村黨支部副書記吳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時40分許,騎摩托車將陳洋鎮利國村村民孟將(男,48歲,聾啞人)撞死,被縣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年初,我鎮紀委從公安部門獲悉此情況后,便主動跟縣法院取得聯系,并復制相關證據材料,對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經報請縣市紀委批準,最終給予吳某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
目前,我鎮紀委又從公安部門了解兩個線索:一是花元村黨員干部仇某因毆打與其經營同樣農資的群眾劉某,并致劉某輕傷,被公安部門給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處罰,仇某對此不服,先后向縣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均以失敗告終,現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訴訟。我鎮紀委已密切關注這一訴訟案件的判決結果,并將嚴格按規定對仇某進行批評教育和相應的處理;二是小沙村黨員束某因對本村青年婦女耍流氓行為,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5天。對此,我鎮紀委已到公安部門復制了相關證據材料,并正在按規定進行處理。
三、圍繞維權,主動深入基層調研,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
今年以來,我鎮執法監察工作在縣紀委和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縣會精神,緊緊圍繞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按照因地制宜、與時俱進、服務中心的原則,切實履行紀委監督職能,堅持常抓不懈、扎實工作,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F將今年來開展執法監察工作的情況,簡要總結匯報如下:
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認真抓好農技中心財務清理。
按照射紀發[2005]9號文件“關于開展鎮區‘六大’中心財務清理的通知”精神,我鎮立即進行了研究,并根據幾大中心財務管理實際情況,決定對矛盾較多、單位內部職工和社會上反響都比較大的農技中心財務進行突擊清理。我鎮紀委通過事前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和認真調研,制定出臺了“關于對農技中心財務進行突擊清理的實施方案”。就在搭好班子準備按”方案”著手清理時,因鎮人事調整(紀委副書記劉德森同志調出、清理工作組的三個會計人員中一個主動辭職外出打工、二個被鎮下派到村分別擔任村支部書記和村會計輔導員)使農技中心財務清理工作暫時停了下來。9月份在紀委董彪書記的多次努力下,鎮黨委同意將已下派到村做會計輔導員的原審計站副站長又調回鎮審計站上班,并重新抽調人員搭建班子,繼續對農技中心財務開展清理。目前已進入外調對帳階段。從清理情況看,由于該中心是由原農機站、林蠶站、農科站、獸醫站、水產站等五個單位先后合并組成的,合并時各單位帳面資金余額和固定資產多少不一,財務和財產管理上確實比較混亂。整個清理工作估計在本月底結束。
二、圍繞穩定,服務大局,扎實開展重點村財務清理。
村級財務是農民的財務。如果村級財務有問題,損害了群眾利益,群眾不答應,就會上訪,既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又影響該地區經濟發展,負面作用比較大。因此,抓重點村財務清理,就是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在加快發展農村經濟;就是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就是在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今年,我鎮把重點村財務清理,作為排查案源的重要渠道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牛鼻子”,緊抓不放。按照充分聽取審計部門和農經管理部門的意見,并結合信訪辦和鎮紀委平時掌握群眾信訪的情況,我鎮決定將健康村作為今年財務清理的重點村。工作開展情況與對農技中心財務清理情況相似。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清理之中。從清理工作情況看,該村高速公路建設拆遷、征地補償這一塊帳務比較混亂,核實的工作量較大,該村財務清理工作估計在12月中旬結束。
三、圍繞糾風,依法維權,切實加強對全鎮婦幼保健等工作的監督管理。
今年,我鎮把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作為依法維護群眾權益的重要舉措,擺上突出位置。年初在多渠道收集信息并進行認真分析和篩選的基礎上,本著“進得去,出得來;不晃虛槍、務求實效”的原則,決定對衛生院2001年以來婦幼保健保償工作及今年對中小學生注射a+c流腦疫苗情況開展執法監察。通過大量地內查外調工作,最終查實衛生院防??圃?001年至2004年期間,向新生兒收取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款萬多元(每名新生兒60元,分別在出生后3個月、4個月、5個月和18個月時注射,每針15元);而實際情況是醫院只對部分新生兒使用了該疫苗,對部分新生兒用常規百白破疫苗代替,從而截留27000多元。由于防??埔呙缱⑸淝闆r記載不清,考慮到向新生兒退款的難度大和社會負面影響大,不利于社會穩定,也不利于醫院今后開展工作,因此,我鎮紀委決定將醫院向新生兒收取但尚未用于新生兒的27000多元中無法再補用的24945元的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款全部收繳財政。同時進行立案查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通過開展這項執法監察,敦促衛生院對在疫苗接種期內的新生兒繼續使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并在今后自覺做到收什么費,就用什么疫苗和搞好相應服務;幫助衛生院建立和完善了相關制度。
四、圍繞惠民,落實政策,兼顧督查其它相關工作。
檢查,從而保證了全鎮防疫經費??顚S?、動物防疫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
在抓好對相關工作開展執法檢查的同時,我鎮8月份還組織開展了基層評議站所活動,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及時反饋落實情況,努力提高各行各業服務意識,不斷排查新的執法監察項目。
回顧今年來的執法監察工作,我鎮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領導與工作要求,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有礙于情面的怕惱人思想,有該監察而沒監察的常規項目,主要是社會公益事業和工程建設招投標方面;二是缺乏開拓創新的精神,滿足于常規工作,等等。
今后工作打算:
1、繼續抓好農技中心和健康村財務清理。
2、幫助有關單位和村進一步完善和建立管理制度。
3、廣泛調研,挖掘儲備2006年執法監察項目。
今年以來,我區案件查辦工作,緊緊圍繞“高位求進、數質并舉、注重質量、注重治本”要求,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注重從專項檢查、工作作風明察暗訪中發現案件線索。建立信訪、審計、巡察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相關工作,及時捕捉案源線索,建立案件線索臺賬。三是注重從專項活動中捕捉案件線索。結合“領導干部接待日”、“紀委書記下基層”等活動,通過變上訪為下訪、變等訪為約訪,主動深入基層傾聽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從群眾反映的熱難點問題中挖掘案件線索。
xx年,區紀委、監察局共立案查處各類案件xx件,同比增長xx%,其中委局機關立案xx件,部門立案xx件,鄉鎮紀委立案xx件,涉及鄉科級干部xx件,一般干部xx件,其他人員xx件。結案xx件,給予黨政紀處分xx人,其中:受黨紀處分xx人,政紀處分xx人,黨政紀雙重處分xx人,免予黨政紀處分xx人,移送司法機關xx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創新辦案機制,落實辦案責任。一是建立“大協。
調”工作機制。為充分發揮執法執紀部門互動工作機制作用,堅持把案件查辦工作與建立健全內部機制、外部協同機制相結合,著力構建“聯動式”辦案工作格局,建立工作責任、聯席會議、協同辦案、案件移送、案情通報和責任追究“六項機制”,進一步明確執法執紀部門職責,增強突破大案要案整體合力。二是建立常委片區督導工作機制。實行委局領導分片負責機制,將全區鄉鎮和部門劃分為xx個片區,常委對所負責的片區內案件查辦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組織協調片區內來信來訪舉報反映較突出問題的查辦,按違紀行為分類,涉及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1件,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行為5件,貪污賄賂行為13件,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行為3件,違反財經紀律行為11件,失職瀆職行為9件,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行為1件,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5件,其他違紀行為16件。
按辦理機關劃分,委機關辦理22件,鄉鎮紀委辦理32件,縣市區直屬機關紀檢監察機構辦理17件。
2\累計初核線索64件。經初核,轉立案1件,了結63件,其中失實37件,適當處理26件,組織處理33人。
3、立案部分。
2009年,紀檢監察機關立案3件,結案3件,主要違紀行為涉及貪污賄賂行為1件,其他違紀行為1件。違紀人員涉及,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員1人。
2009年,紀檢監察機關處分人員3人,其中:黨紀處分2人,政紀處分1人。
4、復查復議部分。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紀檢監察機關共復查復議復審復核申訴案件2件,其中黨紀申訴2件;涉及鄉科級干部1件,一般干部1件;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紀檢監察機關共辦結2件,其中維持2件。
一年來,通過辦案,從嚴懲處了一批違紀違法者,較好地發揮了案件檢查的懲處職能和威懾作用,維護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我們的具體做法是:
(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
按照省、市紀委要求,堅持查辦案件工作重點,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鄉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
一是查處了一批農村基層黨員領導干部違紀案件。2009年,全縣初核案件64件,其中涉及基層干部違紀案件35件,占初核案件總數的55%;立案3件,涉及基層干部違紀案件1件,占總立案案件的33%。針對基層干部違紀案件有上升趨勢,我們先后立案查處了柞水縣乾佑鎮石鎮村村委會委員張遠鋒貪污案;查處了柞水縣扶貧局干部賴光全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案;柞水縣河務管理站站長胡增鋒失職瀆職案。
共處分干部3人,其中,黨紀處分2人,政紀處分1人。這些違紀案件的查處,最大限度地維護了黨群關系和群眾利益,遏制了腐敗在基層漫延的勢頭,有力地促進了我縣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開展。
王春生貪污案等30多件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對違紀行為明顯、情節較重,群眾反映較強烈的案件,我們一律速查速辦,從嚴處理,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答復。對違紀行為較輕,不具備立案條件的信訪案件,我們充分運用“三項制度”教育挽救了一些干部,增強了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極大地推動了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是積極開展案件線索排查工作。圍繞年度目標,年初。
印制了案件線索排查登記表,每季度定期到公安、審計、司法等相關部門摸排案件線索,共摸排案件線索8件,成案1件,待立案2件。
紀委、縣直部門紀檢組在案件管理及統計數據上報工作不規范、不及時的問題,我們下發了《關于案件報表報送辦法的通知》,編寫了報表填制說明,較好的規范了各鄉鎮紀委、各部門紀檢組案件統計上報工作。。
(二)目標明確,措施得力。
辦案,確保查辦案件質量;五是狠抓辦案治本,增強辦案效果。各鄉鎮紀委、縣直紀檢組,認真落實縣紀委強化案件查辦工作措施,積極拓寬案源渠道,細致排查案件線索,內添措施,外加壓力,使案件查辦工作保持了良好地發展勢頭,查辦案件數量較去年基本持平。
(三)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充分發揮了“警示訓誡”三項制度在案件查辦中的教育挽救作用。
糾錯3人。
(四)注重在實踐中學習鍛煉,整體辦案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
建設一支業務精通的紀檢干部隊伍,是辦好案件的保證。為了建設一支好的隊伍,紀委、監察局利用周一學習日,由縣紀委主要領導親自組織,班子成員和各科室業務骨干輪流講課的方式組織干部學習探討紀檢監察工作業務,學習政治、經濟、法律知識。通過學習,全室職工掌握了案件查辦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技巧,熟悉了與案件檢查聯系緊密的政策法規,彌補了新進干部在紀檢監察知識方面的欠缺,為快速進入工作角色,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提高了案件管理和查辦案件工作水平。
(五)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完成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安排,全面考慮。
三、存在的問題。
今年以來,我們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在案件查辦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
;。
二是立案數量較去年有所減少,有些信訪案件查辦時間較長;
五是由于年度信訪舉報數量下降,并且反映件中舉報基層黨員干部,特別是村級干部違紀行為較多,而舉報領導干部違法違紀的反映件較少,為順利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增加了難度。
四、明年工作打算。
針對工作上存在的問題,來年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搞好紀檢監察案件查辦工作。
一是加強自身政治、業務。
學習。
提高查辦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發揮紀委的組織協調功能,進一步理順各執紀執法部門、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
三是積極檢查指導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案件的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在辦案中遇到的問題;
四是及時綜合分析黨員干部違紀的傾向性問題,及時為黨紀黨風。
教育。
領導。
決策提供依據;
五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完成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
工作。
任務。
**銀監分局:
我行根據的要求,積極組織,迅速落實,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迅速組織學習,特別是銀行一線柜面員工,通過加強業務培訓和風險意識教育,使每位員工都熟知電信詐騙的技倆和手法,同時強化職業道德教育,要求對每一匯款客戶、辦理的每一筆匯款業務均能履行善意提醒義務,以提高公民防騙拒騙能力。
二、免費為廣大持卡客戶開通短信提示服務,及時提醒客戶賬戶變動情況,在營業廳或自助服務區對外公布唯一的客服電話,及時為客戶解除困難和提供服務。
三、
充分利用led顯示屏、標語、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加大宣傳電信詐騙犯罪的手段和防范措施,提高群眾對電信詐騙的識知度,增強群從自防意識,減少或避免上當受騙幾率。
四、根據我行業務系統自身特點制度相關防范預案,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在案發時做到報警、司法查詢、凍結賬戶、協助偵破案件、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快速聯動,達到減少或避免對存款人利益的損害。
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
為進一步提升依紀依法安全文明廉潔辦案的能力和水。
平,推進案件檢查工作再上新臺階,小河紀委嚴格按照《_小河市紀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小河紀辦?20xx?15號)文件要求開展案件查辦工作,下發工作方案,要求各單位牢固樹立依法依紀安全文明辦案意識,始終以“人人能辦案、個個會辦案、案案成鐵案”為工作要求,著力提高辦案人員的工作能力和辦案水平。20xx年以來,共受理信訪舉報28起,查處22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5人,查辦案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情況。
室和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查辦和案件管理工作嚴格獎懲,其中案件主辦人優先推薦為案件工作先進個人,優秀的案件查辦工作單位給予外出考察學習獎勵,調動了各級紀委工作的積極性。在案件會議方面,我們明確了案件管理室主任列席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有關案件的線索排查、初核、立案等會議。今年,我們還建立健全了《小河紀檢監察機關案件主辦人制度(試行)》、《權利和義務告知書制度》、《小河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人員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試行)》和《小河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辦案監督員暫行辦法》四項制度。嚴格規范辦案人員的行為,有效地防止了辦案人員以案謀私行為的發生。
格是有意義的名詞,發音為ànjiàn解釋1。與訴訟和違規相關的事件。2.一般活動。3.民事訴訟。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近一段時光,根據單位的統一安排,我們組織了一系列的案件學習和討論,感觸頗深,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
對于這個問題,我覺得主要有兩個方面能夠思考,一是價值觀發生了扭曲,光想著撈錢了,想著享受了,所以就透過種.種不法的手段來解決問題;二是交友不慎,一步一步地上了賊船,無奈之下只能就范,一步步滑向深淵。
錢多少才算多?我覺得這個問題能夠思考一下。有人說一百萬、也有說一千萬,但是人的欲望是無窮的,有了一百萬的時候就會去追求一千萬了,有了一千萬還想著去做億萬富豪了,永遠不會知足。那里還有個前題,就是我們是信用社員工,如果我們是個商人,那么逐利就是我們的目標,只要不違法,我賺一百個億都沒有問題,但是我們不是,我們只是一個小小的銀行職員而已,我們賺的只是相對微薄的工資和獎金,這個是我們的工作性質決定的,那種揮金如土的生活不是我們工薪階層所能消費和欣賞的。反過來思考,我們作為一個信用社的員工,有自我的房子、有自我的車、有自我的一點積蓄能夠養老就好了,再多的錢就不是自我的了,留給孩子,很大可能是害了孩子,對孩子是沒有什么好處的。知足常樂,不屬于自我的東西,就必須不要碰!
關于交友,每個人都有自我的朋友,這個很正常,但是有一些朋友是不能交往的,因為他們跟你交往的目的就是看中了你在信用社里有資源,能夠貸款,是個財神爺。另外就是關于朋友之間借錢的問題,我有個觀點就是必須要在你自我能夠承受的額度之內,比如說你借給他一萬、兩萬或者十萬二十萬,你自我能夠承受這個損失,不影響你身邊的其他人。這是能夠的,但是如果你借給他幾十萬甚至幾百萬,那就不正常了,因為我們自我承受不了這個風險!很多人就會順理成章地把這一風險轉化給了單位,這樣就危險了,就容易出問題了。許多人出問題就是這樣的,剛開始的時候試探性的做了一點,自我也能控制住了,覺得沒有問題了,逐步就放松了警惕,然后一步一步地就越走越遠、越走越深,直到自我控制不住的時候才東窗事發。實在是可悲!
縱觀全部案例,出了個別特殊狀況外,基本上判刑最少的是一年,一般的都是5年左右。有時候自我再思考,如果有一天真的自我進去了,那我們以后的生活會如何呢?盡管此刻社會也在鼓勵各界去包容那些“濕過鞋”的人,但是實際狀況又會如何呢?一旦進去后,那么在社會上就很難立足了。那我們能干什么呢?回老家,輿-論壓力讓人受不了,只能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做個小本買賣,但是這樣的結果就是僅僅能夠維持自我的生存,想發展壯大,真的很難!很簡單的一點,當自我的事業發展需要資金的時候,融資就會很難,就因為那個污點,那個永遠伴隨一生的污點,那個永遠都洗不掉的污點。身邊的朋友就更別提了,誰還敢與您交往呀,大家都會躲著。想想看,這個是一個什么樣的結局?太恐怖了!
另外,我們也能夠算算帳,記得看過一個教育片叫《七筆帳》,主人公一把鼻涕一把淚地給大家算賬:一算“政治帳”,自毀前程;二算“經濟帳”,傾家蕩產;三算“名譽帳”,身敗名裂;四算“家庭帳”,夫離女散;五算“親情帳”,眾叛親離;六算“自由帳”,身陷牢籠;七算“健康帳”,身心憔悴!最后主人公總結說:“此刻我深深地體會到,什么最重要?生命最重要!自由最重要!什么是幸福?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和睦完整的家庭,平平安安就是的幸福!算算自我的七筆帳,我是帳帳劃不來?!蓖瑯樱核闼阄覀冏晕业膸ひ餐瑯硬恢?,挪用資金幾十萬,判刑五六年,丟掉了自我的飯碗,怎樣值得呢?!
關于農信工作。就是知足常樂,感謝農信。很多人都在問一句話:如果我沒有來到農信,我這天會在干什么,我這天會怎樣?農信人確實面臨的壓力很大,股份制銀行的競爭、存貸款規模的考核、不良貸款的清收等指標讓大家都透但是氣來,在營業部同樣如此,那么應對如此環境,我們就應怎樣看我們的工作呢?用一個詞來講,就是“珍惜”。其實這個社會上的很多工作都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么好,我們有時候覺得公務員挺好的,較為穩定,但是不明白公務員中的艱難的提升之路;我們有時候覺得最生意挺好的,有錢啊,活的很瀟灑,很自在,但是不明白做生意的艱辛和困難;我們有時候覺得自我做點什么很好啊,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沒有什么條條框框,想怎樣就怎樣,很自由,但是我們不明白其中的風險……這其中的種.種,都是我們想象不到的困難,在農信工作,雖然有壓力,但是也給了我們前進的動力;在農信雖然工作有很多困難,但是我們的農信給了我們種.種的培訓,給了我們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學習這些方法的機會,相比之下我們真的就應珍惜眼前這份工作。
總之,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應嚴格要求自我,努力學習,踏實工作,珍惜此刻,為成為團隊的優秀一員而努力!
一年來,我縣案件管理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局的正確領導及州紀委案件管理室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黔東南州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管理工作要點》來開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F總結如下:
為使我縣各鄉鎮案件管理人員能在2、0版案件管理操作系統升級換代后,盡快掌握3、0版案件管理系統統計指標體系的變更情況和新案件報表的填報方法,提高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我縣于3月9日上午在縣紀委會議室召開全縣案件管理工作培訓會,20個鄉鎮紀委案件管理人員參加了培訓會。培訓會上,縣紀委副書記楊勝明傳達了姜政達副書記在全州案件管理培訓班上的講話精神,石家彬同志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著重對違紀行為分類、違紀行為性質等統計指標的變更及新舊案件統計1-5表及初核、立案登記表等結構和內容上的異同進行講解和說明。參加培訓人員對照2、0版使用手冊,對變更情況進行認真核對和記錄。通過培訓,使我縣案管人員掌握了新案件報表的填報方法,達到了培訓的目的。
今年以來,我縣共統計上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105件,初步調查核實21件,初核了結8件,轉立案13件,結案13件(14人)。
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州紀委案件管理目標考核要求,認真執行案件報表報送制度及萬元以上經濟案件備案制度,共上報萬元以上經濟案件備案2件。每月按時準確報送信訪表、初核表及軟盤;每季度按時上報《查辦案件工作統計表(1-5表)》,《對比分析表》及《查辦案件情況通報》、《案件管理工作情況通報》、《查辦案件統計分析報告》;按時報送動態分析、綜合分析等,至目前報送(專題)動態分析1篇,綜合分析3篇。
為確保案件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我縣高度重視案件管理工作,明確辦公室一名干部專門負責案件管理工作和一臺案件管理專用計算機,實現了專人、專機、專用,制定了《計算機及網絡安全管理規定》,并與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及委局各科室簽訂了保密工作責任書。同時我縣還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了《關于嚴格報送案件統計表制度》,這些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為我縣案件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礎。
1、對案件的統計、綜合分析還不夠深入透徹,還不善于從案件數據的變動中的抓住問題的實質。
2、部分鄉鎮報送的案件報表質量還不夠高,給縣級案件管理工作增加一定的工作量。
3、由于各鄉鎮經濟困難,報送的各種報表仍是手工填寫,還未實現計算機管理。
1、進一步加強對案件資料進行整理歸類,統計分析,同時要加強學習,努力推進案件管理工作。
2、繼續加強對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紀委)案件管理人員統計基礎理論、書面表達、統計分析等方面的培訓工作力度,使全縣案件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整體上得到提高。
3、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案件管理制度體系建設。
省紀委:
現將我市案件管理工作方面的有關情況作簡要匯報。
委局領導一貫對案件管理工作高度重視,新一屆紀委領導班子到任后還專門召開常委會研究案管工作,并提出了“基礎建設上檔次,機構設置講實效,工作程序抓規范,工作內容求科學”的新要求。市紀委在人手緊張、辦案任務重的情況下,把案件管理工作放在案件檢查一室,并確定了一名年輕干部作為案管員,切實承擔起案件管理工作的職責目前,市本級和各縣區紀委都配備了專門辦公室、專用電腦和激光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共有專、兼職案管員6人。不斷優化的軟硬件環境,利于工作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進了案件查處工作。
抓組織協調,形成辦案合力。
一是組織協調好市紀委內設各辦案職能室的關系。為了充分發揮案管工作的組織協調作用,市紀委成立了以主管案件的副書記為組長、分管常委為副組長,有關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案管領導小組。這樣內部協調運作起來既方便及時,又得心應手,效果較好。二是組織協調好市紀委與縣區紀委在案件查處中的關系。我市下轄四縣一區,縣區紀委在查辦案件上是一支重要力量,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針對縣區紀委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的現狀,案管領導小組和案管人員從協調關系入手,加強了對縣區紀委辦案的指導和監督,促進縣區紀委辦案水平的提高。如在調查一重大案件時,在服從服務于省紀委檢查一室的指揮下,我們對市、各縣區紀委的辦案力量統一調整,實行個案負責制和“兩規”看護月輪班制。三是加強市紀委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首先,成立了大要案組織協調機構----大要案協調領導小組,小組由市紀委和市公安、檢察、法院、審計等部門主要領導任成員,案管人員承擔聯系、綜合、落實和反饋工作;其次,建立了大要案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制度,我們先后制定了《查辦大案要案協調小組工作制度》和《紀檢監察機關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審計局協調配合辦案暫行規定》,明確了相互移送案件和案件線索制度,并通過每季度一次的大要案協調領導小組會議通報、交流案件情況,協調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研究辦案中涉及到的有關政策、法律及黨政紀方面的問題等,發揮各自優勢合力攻堅,擴大戰果。這次1-5月全省禁賭專項斗爭,公安部門移送黨員干部5人。四是加強了查辦案件的隊伍建設。我們建立了辦案人才備案庫,加強了對辦案人員的統一調度管理。成立聯合辦案小組,小組由市紀委主管案件的常委和臨時抽調的基層辦案人員組成,案管人員靈活調度,負責協調或直接參與基層辦案以及案件的督辦、查辦工作。一方面解決了辦案力量不足,當地辦案人員容易受人情因素干擾問題;另一方面基層辦案人員通過參與聯查小組辦案,能夠在實踐中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辦案水平,有效地促進了基層辦案。
2、抓跟蹤督辦,加快辦案進度。一是建章立制。我們于05年制定了《關于紀檢監察案件管理工作暫行辦法》,明確了督辦案件的范圍、時限以及其他相關事項。二是強化對縣區案件的督辦。案管人員根據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的意見,對縣區查辦的需要上報結果和具有一定影響的案件,定期跟蹤督辦,并及時要求反饋案件查處的進展情況。首先,不定期地組織有關人員對基層紀委自辦案件的查處情況進行抽查,防止重查輕處的現象發生。其次,每雙月20日召開一次例會,由各縣區紀委匯報案件查辦案件的情況,幫助解決基層辦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證辦案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三是領導直接參與案件督辦。對一些疑難或久立未結的案件,紀委書記、副書記以及分管常委親自帶領案管人員和辦案人員到案發單位現場辦公,找出癥結,幫助解決辦案中遇到的困難。
3、抓監督檢查,落實辦案成效。市紀委制定了《考核獎懲辦法》、《縣區案件管理考核暫行辦法》以及《關于建立案件管理工作幾項制度的通知》,明確辦案目標。每季度對委局有關室和各縣區紀委查案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年終進行考評,對查案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有案不查、查而不處的,視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此外,我們還確定了備案登記制。即:檢查室對所調查的案件,一經查否,立即交案管人員備案登記,主要將案件當事人姓名、反映的問題、案件主辦人、主管案件領導、查否的原因等內容填寫在登記表上。如出現一起案件因主觀原因而導致調查結果出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難以認定等情況發生而導致舉報人重復上訪的,案管工作領導小組就可以年終考核時取消評先資格;案件的查辦結果不能讓上訪人滿意的,案管工作領導小組就責成調查組限期進行重新調查,案管員隨時進行跟蹤督辦,有效地避免了舉報人的重復上訪,維護了社會穩定。
近年來,在省紀委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還存在著認識不到位、人員不到位、培訓不到位和相關配套措施不到位等問題,這有待于進一步改進。我們認為,要改變案管工作中存在的這些問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案件管理工作的領導,切實采取措施,規范案管工作,保證各項職能的有效履行,推動基層查辦案件工作的`深入開展。一是針對各地不同的工作實際,制定不同的切實可行的機構設置標準。市級紀委可以設置案件管理室,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在不可能設置案件管理專門機構的情況下,應把案件管理工作統一放在案件檢查室,并固定一名政治素質較高、紀律性較嚴、工作責任心較強、懂微機知識、懂紀檢監察業務,并具有一定綜合分析能力、寫作能力、協調能力、管理能力各方面都比較優秀的年輕干部作為案管員,切實承擔起案件管理工作的職責。二是制定操作性較強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規范案件管理工作的職責和任務,明確案件管理人員可列席具體會議的職權,規定可閱讀有關文件的范圍,具體案管人員協調督辦案件的方式方法,確立案件管理工作在協調督辦中的中心地位,歸口負責管理協調督辦案件的職責,保證辦案工作依靠制度而不是靠領導權力來運行。三是形成固定的案管工作流程,理順內部與信訪、檢查、審理工作關系,建立文件、信息、業務交流通氣制度。四是加強對案管人員的定期培訓。五是加強對案管軟硬件配備的剛性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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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既是公司“__規劃”的第x年,也是集團公司確立的實現“一個目標”,利用“四個平臺”實施“五大戰略”,強化“兩大支撐”,全力打造“四強四優”企業,建設世界一流的礦業公司奮斗目標的關鍵一年。公司紀委要按照集團公司紀委會議的精神和_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在集團公司黨委和公司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圍繞公司改革、創新體制機制、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促進公司科學發展,努力做好服務和監督,為公司實現年度工作目標創造良好的環境與氛圍。20__年公司紀委總的工作要求是:圍繞公司20__年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目標,以加強黨員干部黨風廉政教育、強化領導干部廉潔從業建設、防范廉政風險管理為依托,為公司健康、規范、有序發展提供思想和政治保障;以加強信訪和維穩工作為重點,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責任,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及維穩突發事件,為公司和諧有序發展提供環境保障;以深化效能監察工作為抓手,圍繞陽光工程建設、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提高工作質量,強化效能建設和管理,進一步加大信訪案件的查辦力度,為公司實現跨越式發展保駕護航。
一、加強黨員干部黨風廉政教育,實現黨風廉政教育的常態化、功能化。
黨風廉政教育活動,對于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理論水平和自身修養,具有重要作用,各基層黨組織要充分提高對黨風廉政教育的認識,將教育活動納入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范圍,開動腦筋,因時、因地、因人廣泛開展教育活動,發揮黨風廉政教育、提示、監督的作用,努力使教育活動常態化和功能化,做到警鐘長鳴,教育的常態化。一是學習宣傳中紀委__屆六次全會文件精神、新頒布的《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以及中紀委編發的《反腐倡廉10個熱點問題》知識讀本;二是繼續深化學習《廉政準則》和《若干規定》的有關內容,大力弘揚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鋪張浪費,發揚勤儉辦企業的光榮傳統,杜絕不廉潔行為,做到廉潔從業,誠實敬業,公司各基層黨支部要充分利用講黨課,組織觀看廉政多媒體教材等多種形式拓寬教育方式,努力引導廣大黨員領導干部增強遵紀守法的觀念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黨風廉政教育工作要緊扣公司中心工作,開展教育活動,有重點、有步驟、有計劃的逐步對新提拔的年輕干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培訓,開展任前廉政談話,做好超前教育,發揮黨風廉政教育提示、警示的功能。
二、加強制度建設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業建設,實現廉政風險防范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強化領導干部廉潔從業建設,加強相關制度的貫徹落實,公司紀委20__年將組織制定《關于實行領導干部廉潔談話制度的實施辦法》、《廉潔從業考核辦法(試行)》、《信訪舉報工作辦法》、領導人員和員工行為規范等廉潔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反腐倡廉制度體系,組織制定《公司20__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實施意見》,和公司中層以上領導干部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安全生產責任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分解工作任務,明確牽頭和協作的部門、單位,通過“層層負責”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任務的“層層落實”。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檢查,重點督促第一責任人履行職責,強化主要領導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意識。
根據集團公司懲防制度體系的要求,一是圍繞去年制度體系延伸工作,各支部要抓緊完善相關制度,完善公司懲防制度體系。二是要繼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積極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做好監督檢查,切實提高各項制度的執行力。三是要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廉政風險防范管理檢查考核制度,公司紀委將于四季度對各部門、單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檢查以各單位自查為主,公司抽查為輔,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逐步規范化、程序化和常態化,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和推進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扎實有效推進,各級領導干部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到公司總體發展規劃、寓于各項改革和重要措施之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職責;要將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納入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范圍,明確責任,扎實推進。
三、加強信訪和公司維穩工作力度,嚴肅懲處違紀違法行為。
1、加強紀檢信訪隊伍建設,各支部應明確一名兼職紀檢委員協助本支部黨政領導做好信訪和維穩工作,根據人員變化及時調整補充相關人員,做到領導到位、職責到位、工作任務到位,防止出現信訪、維穩工作的真空地帶。
2、堅持信訪工作四原則,即對涉及上級機關轉辦、檢察機關要求協查,涉及領導干部以及反映經濟問題的信訪件,紀委主要領導都要親自聽匯報,作批示,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根據信訪反映內容及時啟動四必談程序:既新聘任的領導干部必談、干部群眾有意見的必談、信訪有反映的必談、干部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必談,充分體現早提醒、早打招呼,教育干部、愛護干部、幫助干部、約束干部的作用。
3、及時做好信訪處置工作,各支部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凡是涉及員工利益的工作要做好事前風險評估工作,防止出現新的矛盾點,在既要維護員工利益,體現善待員工,又要掌握原則界限之中掌握平衡點,確保好事能夠辦好,棘手和復雜的問題,盡量完滿解決,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對于可能出現的重大信訪征兆和問題隱患(包括集體上訪問題)要及時上報公司,做到下情上達,使信訪和維穩工作始終處于主動和可控的范圍。
4、充分發揮紀檢_門職能作用,嚴肅黨紀政紀,結合信訪舉報情況,繼續開展公司商業賄賂治理工作,嚴肅查處黨員領導人員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當利益、私自從事營利活動、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失職瀆職、違反財經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等違紀行為,嚴肅查處授權性業務工作人員違反工作行為規范的各類行為。改進信訪舉報核查工作,嚴格落實信訪核查時限,對上級轉辦的信件認真核查,對信訪核查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和問題,督辦有關部門、單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
四、深化效能監察工作,強化效能管理,為公司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根據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務,今年的效能監察工作主題定位于三個圍繞:一是圍繞公司陸續啟動建設的各項重點工程項目進行效能監察,公司各相關部門、單位要認真按照工程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細化管理措施,使各項重點工_正成為陽光工程、放心工程和滿意工程;二是圍繞物資設備采購工作開展效能監察,開展物資設備比價招標,對物資設備價格進行市場調研;三是圍繞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為重點開展效能監察,同時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資產經營質量和管理水平。
公司“__”規劃第二年的工作即將開始實施,我們要在上級紀檢組織和集團公司黨委、紀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集團公司黨政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工作主題,圍繞公司20__年工作目標和任務,努力探索紀檢工作融入經濟工作的規律、扎實工作,為公司穩健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不斷開創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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