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是一種職業素養,它體現了我們對工作的重視和對自己的要求。請示是學習和成長的重要手段,以下是一些請示的經典案例,供大家參考。
在收到區直工委、中共長治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通知》(長組函字〔2019〕35號)后,引起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于2019年8月7日開展黨日活動,組織機關全體黨員干部集中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學習。
經過黨組研究決定要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行認真學習,并要求每名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將思想統一到《條例》要求上來,將行動落實到《條例》規定上來,切實將《條例》精神學深學透,強化全體機關黨員的紀律觀念和組織意識,確?!稐l例》精神貫徹落實出實效。
二、書記領學、深入研讀。
在黨日活動上,支部書記王明新帶領大家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全文進行了學習研讀,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層干部要帶頭學、深入學,切實負起政治責任,率先垂范、親力親為,帶頭落實請示報告制度,保證我局各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
三、健全制度、認真落實。
結合《條例》精神,修訂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強作風建設要求,與現行法規制度相抵觸、不一致的,與中央、省市縣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堅決予以廢止;對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要修訂完善;對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實、便于檢查的制度體系,從而促進單位作風進一步轉變。做到三個堅持,落實《條例》規定,對于一些重大事項,事前無法報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須及時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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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黨的意識,強化組織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明辨是非、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關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更新和理解,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勤奮工作、甘于奉獻、努力創新,起好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一定要牢牢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溝通,了解領導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條例》要求黨的領導干部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稐l例》的制定出臺進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要手段。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要管黨,關鍵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嚴格執行《條例》,就是從嚴管黨治吏的一項重要抓手,是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一把利器?!稐l例》的出臺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又一重大舉措,對于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高度重視,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在有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的新精神,為《條例》的制定出臺指明了方向。
《條例》的制定出臺為選拔任用忠誠廉潔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據。廣大領導干部普遍認識到,是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對黨忠不忠誠、老不老實的具體體現,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自覺接受監督意識明顯增強。個人重大事項查核結果運用從嚴從實,作用發揮越來越好,有力強化了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有效防止了“帶病提拔”。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與時俱進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現實需要。隨著管黨治黨形勢的發展變化,原來的規定也要與時俱進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完善制度來解決。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干部管理監督需要更加科學化、精準化,《條例》的制定出臺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彰顯了中國特色的制度自信,必將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促使領導干部對黨忠誠、遵規守紀、誠實守信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開會議,會議指出,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請示報告工作意義重大,各級單位要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堅持多請示、多報告,要在三個方面下功夫。
在與上級溝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難免會犯錯誤,犯錯誤本身并不要緊,要緊的是做到主動盡早與領導溝通,以期得到領導的批評、指正和幫助,盡快改正錯誤?!耙敽霉芾碚?首先當好被管理者”,我們作為下屬就要時刻保持主動與領導溝通的意識,具體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多請示,多匯報,勇于表現,善于表現。摒棄“不叫不到”的被動做法,打破“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保守態度,在恰當的時間、恰當的地點通過恰當的話題和方式與上級領導進行融洽的溝通,使上級領導了解我們的工作進展,掌握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工作、生活上給與更多的支持。
在高質量履行自己的職責上下功夫。把對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尤其需要減少由于不領會上級意圖而犯的工作失誤,減少走彎路,遇事多請示、多匯報。但并不等于事無巨細都請示,遇事沒有主見,大小事不作主。作為基層的年輕干部以高度的責任心在自己職權范圍內大膽負責、創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導的,也是為領導所歡迎的。該請示匯報的必須請示匯報,但決不要依賴和等待,在向領導請示匯報時要能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提出自己的主見,這種主見就是一種參謀,是為領導提供決策的依據。同時經常換位思考,時常想到如果我是領導我該如何處理此事而尋求對上級領導處理方法的理解!
在請示報告報技巧上下功夫。上級領導由于負責的工作比較全面,時間是非常寶貴的,我們在與上級領導當面請示匯報前,把領導可能需要的與此次工作匯報密切相關的材料準備妥當,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點和關鍵的東西找出來,先說什么,后說什么,一、二、三、四,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并預設出領導可能提出的問題和置疑,準備好解決措施。在匯報時,先簡單介紹一下思路與想法,視領導的意見就重點問題再做詳盡匯報,不要不分輕重地全部詳細地分析匯報。同時在對上級領導請示匯報時學會用事實和數據說話,做到有理有據,邏輯性強,信息充分。
我們年輕干部在工作中能夠取得的成績,單位能夠獲得的發展,當然是全體職工努力奮斗的結果。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如果沒有單位領導為我們提供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條件,我們是無法在這個單位做出成績的。所以我們要時常懷有一顆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無論大事、小事都認真對待,認真做好,這樣才是報答單位報答領導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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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報告是向上級當局反映臨時情況或事故的報告。情況報告一般由四部分組成:標題、主要發送機構、正文和簽名。實事求是,實事求是,分析有根據,細節得當,是寫好形勢報告的關鍵。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在收到區直工委、中共長治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通知》(長組函字〔2019〕35號)后,引起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于2019年8月7日開展黨日活動,組織機關全體黨員干部集中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經過黨組研究決定要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行認真學習,并要求每名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將思想統一到《條例》要求上來,將行動落實到《條例》規定上來,切實將《條例》精神學深學透,強化全體機關黨員的紀律觀念和組織意識,確?!稐l例》精神貫徹落實出實效。
在黨日活動上,支部書記王明新帶領大家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全文進行了學習研讀,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層干部要帶頭學、深入學,切實負起政治責任,率先垂范、親力親為,帶頭落實請示報告制度,保證我局各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
對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要修訂完善;
對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實、便于檢查的制度體系,從而促進單位作風進一步轉變。做到三個堅持,落實《條例》規定,對于一些重大事項,事前無法報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須及時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請示報告制度作為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采取一系列舉措不斷加以健全和落實。黨中央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推動全黨上下更加堅決地貫徹執行這項重大制度,進一步提高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我們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學習和準確把握《條例》的內涵、原則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
要把執行《條例》作為“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更加堅定自覺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作為一名統戰工作者,要堅持從自身做起,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機關黨組織報告貫徹執行黨組織決策部署進展情況,自覺向部領導和黨組織請示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大工作,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強化自身的政治觀念、組織觀念,從點點滴滴小事上落實請示報告制度。要把執行《條例》作為淬煉工作作風的磨刀石,更大力度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及時如實地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虛報浮夸、華而不實、欺上瞞下、報喜不報憂等現象。
要強化紀律觀念,真正讓“講紀律、守規矩”成為常態。要始終堅持“天下之事必做于細”的態度,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時刻銘記底線、不越紅線、正心明道、防微杜漸,真正將講紀律、守規矩貫穿到工作始終。
要把執行《條例》作為檢驗黨員能力水平的試金石,更好地把履職盡責、擔當有為的導向樹起來。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嚴格規范程序,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和《條例》是我們全體黨員干部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講紀律、守規矩,都要不斷提升自已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始終保持干事創業、開拓進取的精氣神,主動作為、高效作為、創新作為、奮發有為,爭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
會議指出,請示報告制度是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對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會議強調,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不斷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要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大工作的請示報告。要堅持政治導向,把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要堅持權責明晰,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要堅持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決不能虛報瞞報漏報,更好發揮請示報告制度在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其中,《條例》指出,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多請示報告是對領導認真負責的表現。領導負責的工作多、肩負的責任大,不一定對各項工作的每個細節都一清二楚,這就需要經辦人員主動多請示、多匯報,摒棄“不叫不到”的被動做法,打破“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保守態度。通過請示匯報,了解清楚領導的意圖,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多請示報告是用心對待本職工作的體現。工作人員如果不加強請示匯報,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有可能不能一直保持清醒的頭腦、穩定的心態和客觀的態度,容易走極端、事倍功半。因此,不要怕麻煩,一定要加強請示匯報,端正作風,少走彎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多請示報告是解決實際工作難題的方法。在現在這樣一個瞬息萬變的時代,很多新問題、新情況層出不窮,有時具體經辦人可能看問題不夠全面、沒有及時根據變化的情況改進工作方法,導致問題的發生。領導基本都有較高的理論素質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對政策的把握性也更強,善于從全局的角度考慮問題,因此經辦人員多向領導請示匯報,也可以拓寬思路、及時糾正“偏離正軌”的工作路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請示報告制度作為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采取一系列舉措不斷加以健全和落實。黨中央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推動全黨上下更加堅決地貫徹執行這項重大制度,進一步提高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我們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學習和準確把握《條例》的內涵、原則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
要把執行《條例》作為“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更加堅定自覺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作為一名統戰工作者,要堅持從自身做起,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機關黨組織報告貫徹執行黨組織決策部署進展情況,自覺向部領導和黨組織請示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大工作,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強化自身的政治觀念、組織觀念,從點點滴滴小事上落實請示報告制度。要把執行《條例》作為淬煉工作作風的磨刀石,更大力度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及時如實地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虛報浮夸、華而不實、欺上瞞下、報喜不報憂等現象。
要強化紀律觀念,真正讓“講紀律、守規矩”成為常態。要始終堅持“天下之事必做于細”的態度,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時刻銘記底線、不越紅線、正心明道、防微杜漸,真正將講紀律、守規矩貫穿到工作始終。
要把執行《條例》作為檢驗黨員能力水平的試金石,更好地把履職盡責、擔當有為的導向樹起來。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嚴格規范程序,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和《條例》是我們全體黨員干部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講紀律、守規矩,都要不斷提升自已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始終保持干事創業、開拓進取的精氣神,主動作為、高效作為、創新作為、奮發有為,爭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稐l例》的出臺,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我們每個黨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將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作為黨的優良傳統,請示報告制度很早就寫入黨章,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此次,《條例》的印發更是加強和完善黨內監督,落實民主集中制,實現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舉措和體現。落實好請示報告條例,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義、官僚主義、小圈子等問題,使決策和管理更科學,更民主,使黨的領導更堅強有力。
對基層黨組織來說,請示報告制度是一項政治責任,是大局意識的彰顯和下級服從上級領導的體現。作為基層黨組織的一員,首先要認真學習《條例》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自覺對標對表,擰緊思想螺栓,上緊紀律發條。其次,在日常工作中,無論身處任何崗位,任何職務,都要積極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讓自己少走彎路,少犯錯誤。多請示,多溝通,才能拓寬思路,學會站在領導的立場上辯證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各類問題,思維就不會混亂,信念就不會搖擺,方向就不會迷失。
將《條例》落到實處,主動適應和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的環境下學習、工作和生活,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腳踏實地,做好每件事,完成好每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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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開會議,會議指出,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請示報告工作意義重大,各級單位要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堅持多請示、多報告,要在三個方面下功夫。
在與上級溝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難免會犯錯誤,犯錯誤本身并不要緊,要緊的是做到主動盡早與領導溝通,以期得到領導的批評、指正和幫助,盡快改正錯誤?!耙敽霉芾碚?,首先當好被管理者”,我們作為下屬就要時刻保持主動與領導溝通的意識,具體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多請示,多匯報,勇于表現,善于表現。摒棄“不叫不到”的被動做法,打破“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保守態度,在恰當的時間、恰當的地點通過恰當的話題和方式與上級領導進行融洽的溝通,使上級領導了解我們的工作進展,掌握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工作、生活上給與更多的支持。
在高質量履行自己的職責上下功夫。把對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尤其需要減少由于不領會上級意圖而犯的工作失誤,減少走彎路,遇事多請示、多匯報。但并不等于事無巨細都請示,遇事沒有主見,大小事不作主。作為基層的年輕干部以高度的責任心在自己職權范圍內大膽負責、創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導的,也是為領導所歡迎的。該請示匯報的必須請示匯報,但決不要依賴和等待,在向領導請示匯報時要能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提出自己的主見,這種主見就是一種參謀,是為領導提供決策的依據。同時經常換位思考,時常想到如果我是領導我該如何處理此事而尋求對上級領導處理方法的理解!
在請示報告報技巧上下功夫。上級領導由于負責的工作比較全面,時間是非常寶貴的,我們在與上級領導當面請示匯報前,把領導可能需要的與此次工作匯報密切相關的材料準備妥當,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點和關鍵的東西找出來,先說什么,后說什么,一、二、三、四,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并預設出領導可能提出的問題和置疑,準備好解決措施。在匯報時,先簡單介紹一下思路與想法,視領導的意見就重點問題再做詳盡匯報,不要不分輕重地全部詳細地分析匯報。同時在對上級領導請示匯報時學會用事實和數據說話,做到有理有據,邏輯性強,信息充分。
我們年輕干部在工作中能夠取得的成績,單位能夠獲得的發展,當然是全體職工努力奮斗的結果。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如果沒有單位領導為我們提供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條件,我們是無法在這個單位做出成績的。所以我們要時常懷有一顆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無論大事、小事都認真對待,認真做好,這樣才是報答單位報答領導的最好方式。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的重大時刻,“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歷史交匯的關鍵節點,全黨上下正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我中心機關支部組織學習黨史,每月至少精讀一本指定學習材料。
我通讀了習近平總書記《論中國共產黨歷史》全書,并對每一個重要論述的重要講話精神作了筆記,通過全書的學習,感覺到心靈上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洗禮,全書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夢想”開篇,習近平總書記說“中華民族的昨天,可以說是‘雄關漫道真如鐵’;中華民族的今天,正可謂‘人間正道是滄?!?;中華民族的明天,可以說是‘長風破浪會有時’”。
習近平總書記講話,使我們正確認識改革開放前和改革開放后的兩個歷史時期的正確評價。高度評價毛澤東、鄧小平的豐功偉績。講述了古田會議、五四運動、延安精神、井岡山精神、長征精神等中國共產黨的寶貴精神財富。通過《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在紀念中國人民志愿軍抗美援朝出國作戰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讓我們永遠銘記英雄前輩為了祖國和民族的尊嚴而奮不顧身的愛國主義精神。通過學習《深刻總結經濟特區建設的寶貴經驗》、《在慶祝改革開放四十周年大會上講話》、《在浦東開發開放三十周年慶祝大會上的講話》,使我們更加堅定地走改革開放的強國之路。通過對《中華民族偉大歷史進程的大跨越》的學習,充分認識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
通過學習《論中國共產黨歷史》,使我深刻認識到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是一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不斷奮發前進的歷史,習近平總書記說“中國革命歷史是最好的營養劑”。今后工作中我始終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學黨史以堅定理想信念。
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學原著,深入思考,聯系實際,在政治理論學習中學出對黨忠誠,堅定共產主義思想和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
二、學黨史以推動方法創新。
立足實際,守正創新,不斷提高應對風險、迎接挑戰的能力水平,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拿出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開拓精神和拼搏斗志,更好地開創未來。
三、學黨史就是要不忘初心,實現中國夢。
只有不忘歷史,學習歷史,才能不斷從歷史的經驗教訓中汲取營養,才能不忘昨天,把握今天,創造明天,才能凝聚實現“中國夢”的強大動力。
歷史就是最好的教科書,作為一名中國共產黨黨員,迎來了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的神圣時刻,我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與時俱進,時刻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學黨史中汲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智慧和力量,以優異成績獻禮百年華誕。
砥礪前行。通過學習第一支部黨員同志心中均有所思均有所想。。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開辟了中國歷史新紀元,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從新中國成立到1956年底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中國不僅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任務,開展了大規模建設,而且建立起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為當代中國的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
在當時,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經濟落后、發展非常不平衡的發展中國家,在“一窮二白”的條件下,恢復國民經濟并轉入大規模經濟建設;在短時間內完成了對個體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是多么的難能可貴。重溫“1949-1956新中國成立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確立”這段歷史,我們再一次確認,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沒有中國人民的艱苦奮斗,就沒有如今繁榮昌盛的中國。
回顧新中國建立初期的艱難發展歷程,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我們要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獨立自主和平外交,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繼承和弘揚中華人民艱苦奮斗的傳統美德和工作作風,自強不息,為中國共產主義事業不懈奮斗!
情況報告是向上級反映臨時情況或事故的報告。情況報告一般由四部分組成:標題、主要發送機構、正文和簽名。實事求是、事實準確、分析有根據、細節恰當是寫好形勢報告的關鍵。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請示報告制度作為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采取一系列舉措不斷加以健全和落實。黨中央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推動全黨上下更加堅決地貫徹執行這項重大制度,進一步提高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我們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學習和準確把握《條例》的內涵、原則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
要把執行《條例》作為“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更加堅定自覺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作為一名統戰工作者,要堅持從自身做起,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機關黨組織報告貫徹執行黨組織決策部署進展情況,自覺向部領導和黨組織請示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大工作,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強化自身的政治觀念、組織觀念,從點點滴滴小事上落實請示報告制度。要把執行《條例》作為淬煉工作作風的磨刀石,更大力度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及時如實地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虛報浮夸、華而不實、欺上瞞下、報喜不報憂等現象。
要強化紀律觀念,真正讓“講紀律、守規矩”成為常態。要始終堅持“天下之事必做于細”的態度,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時刻銘記底線、不越紅線、正心明道、防微杜漸,真正將講紀律、守規矩貫穿到工作始終。
要把執行《條例》作為檢驗黨員能力水平的試金石,更好地把履職盡責、擔當有為的導向樹起來。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嚴格規范程序,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和《條例》是我們全體黨員干部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講紀律、守規矩,都要不斷提升自已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始終保持干事創業、開拓進取的精氣神,主動作為、高效作為、創新作為、奮發有為,爭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
會議指出,請示報告制度是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對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會議強調,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不斷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要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大工作的請示報告。要堅持政治導向,把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要堅持權責明晰,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要堅持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決不能虛報瞞報漏報,更好發揮請示報告制度在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明確要求,中央紀委監察部作為黨的執紀監督和行政監察領導機關,要先學一步,學深一層,明確職責定位,提高理論素養,增強工作本領,更好履行執紀監督職責。
一是及時傳達學習,突出一個“快”字。中央紀委及時召開常委會議傳達學習,及時安排機關全體黨員干部學習。王岐山、趙洪祝等委部領導同志結合工作實際,帶頭談認識、講體會,對貫徹落實提出要求。
二是認真消化領會,突出一個“深”字。在學習中突出強調精讀深研、學深悟透,深入領會講話精神實質,著力深化對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理解和把握。比如,中央紀委常委會把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重要講話中提出的任務分成若干專題,每個專題由一名副書記牽頭進行課題研究,結合實際提出貫徹意見。
三是堅決貫徹落實,突出一個“實”字。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緊密聯系工作實際,在學用結合上下功夫。比如,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改進作風的重要講話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先后提出了嚴禁公款送月餅等禁令,有效遏止了公款消費之風。
作為“頭等大事”的系列改革更加“真刀真槍”。一年來,全省出臺了30多份重要改革文件,中央20-年改革工作要點涉及地方的179項改革任務已布置開展176項,重點改革任務全面推進;中央有關部門在該省安排的52項改革試點全部啟動,其中4項已順利完成;行政審批、司法體制、國有企業、投資便利化和財稅金融等領域一批重要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上上下下,呈現出濃郁的改革氛圍。
讓人念茲在茲的還有,粵東西北經濟社會發展也全面提速。尤其是通過交通網絡外通內連、產業園區擴能增效和中心城區擴容提質這“三大抓手”,其總體已經呈現加快發展的良好態勢。
欣逢“四個全面”的開局之年,胡春華強調,一定要準確把握“四個全面”的時代意義和戰略布局,落實好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主動適應和積極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狠抓改革攻堅,突出創新驅動,推動工作落實,在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的進程中邁出新的步伐,為全國發展大局作出廣東應有的貢獻。
一年前,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他對上海提出要求,緊緊圍繞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繼續當好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科學發展先行者。他希望剛起步的自貿區建成制度創新高地,可復制可推廣,“種苗圃而不是做盆景”。
今年3月,才滿一歲半的上海自貿區已迎風猛長:覆蓋范圍由28.78平方公里擴大到120.72平方公里,包括金橋開發區、張江高科技片區和陸家嘴金融片區,擴容3倍多。截至2014年底,已吸引2.2萬余家企業,從業人員超過28萬,新增企業數是前20多年累計數的1.66倍。
這一年來,圍繞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貿易便利化、金融服務業開放、完善政府監管制度等,上海自貿區在體制機制上積極探索,迅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并撬動中國新一輪開放。上海自貿區試點經驗,已在全國迅速形成三份“清單”的嶄新理念:法無禁止皆可為的“負面清單”、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權力清單”、法有規定必須為的“責任清單”。
“一年半之前,我們也沒想到探索出現在的階段性成果,這是在改革中不斷完成、不斷完善的。今年,我們要探索在浦東新區實行整體配套的政府管理體制改革。作為一級地方政府的改革探索,意義重大?!苯衲?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宣布,“我們必須領先一步?!?/p>
由自貿區試驗產生的事中事后監管改革,服務業和金融業的擴大開放措施,今年將在整個浦東新區試行。上海市其他區縣也躍躍欲試。一年前總書記“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的指示,已成為鼓舞上海發展的重要動力。
20-年全國人代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曾從“小巷總理”朱國萍講述的社區居民愿望,表達對創新社會治理的期待——“核心是人、重心在城鄉社區、關鍵在體制機制創新”。這一年,上海市委將“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設為一號課題,展開以街道鎮和居村為重點的廣泛調研,已形成一套“1+6”文件,實施街鎮體制調整改革,將政府各類人財物支配管理權下沉。此舉被稱為基層社會治理領域“近20年來最大的一次變革”。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國企改革、環境治理、文化軟實力建設……一年間,去年全國人代會上受到總書記關注的領域,上海都有長足進步。尤其在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實施國家戰略方面,上海先行先試,敢于擔當、敢于突破。從2014年下半年起,新的市委一號課題又已啟動,聚焦“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而這,也是總書記要求上海率先實施的又一國家戰略。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稐l例》的出臺,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我們每個黨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將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作為黨的優良傳統,請示報告制度很早就寫入黨章,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此次,《條例》的印發更是加強和完善黨內監督,落實民主集中制,實現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舉措和體現。落實好請示報告條例,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義、官僚主義、小圈子等問題,使決策和管理更科學,更民主,使黨的領導更堅強有力。
對基層黨組織來說,請示報告制度是一項政治責任,是大局意識的彰顯和下級服從上級領導的體現。作為基層黨組織的一員,首先要認真學習《條例》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自覺對標對表,擰緊思想螺栓,上緊紀律發條。其次,在日常工作中,無論身處任何崗位,任何職務,都要積極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讓自己少走彎路,少犯錯誤。多請示,多溝通,才能拓寬思路,學會站在領導的立場上辯證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各類問題,思維就不會混亂,信念就不會搖擺,方向就不會迷失。
將《條例》落到實處,主動適應和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的環境下學習、工作和生活,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腳踏實地,做好每件事,完成好每項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請示報告制度作為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采取一系列舉措不斷加以健全和落實。黨中央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推動全黨上下更加堅決地貫徹執行這項重大制度,進一步提高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我們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學習和準確把握《條例》的內涵、原則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
要把執行《條例》作為“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更加堅定自覺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作為一名統戰工作者,要堅持從自身做起,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機關黨組織報告貫徹執行黨組織決策部署進展情況,自覺向部領導和黨組織請示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大工作,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強化自身的政治觀念、組織觀念,從點點滴滴小事上落實請示報告制度。要把執行《條例》作為淬煉工作作風的磨刀石,更大力度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及時如實地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虛報浮夸、華而不實、欺上瞞下、報喜不報憂等現象。
要強化紀律觀念,真正讓“講紀律、守規矩”成為常態。要始終堅持“天下之事必做于細”的態度,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時刻銘記底線、不越紅線、正心明道、防微杜漸,真正將講紀律、守規矩貫穿到工作始終。
要把執行《條例》作為檢驗黨員能力水平的試金石,更好地把履職盡責、擔當有為的導向樹起來。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嚴格規范程序,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和《條例》是我們全體黨員干部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講紀律、守規矩,都要不斷提升自已的業務能力和水平,始終保持干事創業、開拓進取的精氣神,主動作為、高效作為、創新作為、奮發有為,爭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
按照xxx要求,現將xx黨委履行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如下:
xx黨委研究制定《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將《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列為個人自學重點研學內容,并在xx月xx日的理論中心組學習會議上集體專題學習《條例》,進一步學懂弄清請示報告的原則、程序和具體內容。黨委班子充分認識到堅決貫徹執行《條例》是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是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的重要內容,對保證全體黨員干部思想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要求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條例》,結合實際,從最基本的請休假做起,不折不扣落實各項規定。
xx黨委依據《條例》中關于請示報告的原則、內容和要求,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匯編》,對xxx等規章制度中已經長期執行的請示報告內容予以固化,進一步明確了各黨支部、各分公司、各部門和黨員干部需要執行請示報告的內容,進一步規范了請示報告工作。
xx黨委把請示報告工作抓在經常、融入日常,能夠帶頭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重大事項能及時向省廳請示,對重要工作進展能及時向省廳報告。今年以來,按季度向省廳報告年度目標任務進展情況,向省廳請示開工建設xx項目,按規定報備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按時報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及時報告學習教育開展情況、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情況等內容。黨委班子成員按照要求在年初向省廳作述職述廉述效報告,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黨政主要領導能夠帶頭執行請休假制度和外出報備制度,黨委班子其他成員也能夠按管理權限向省廳報告請休假。公司下設的黨支部、各部門和黨員干部也能夠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在支委改選、黨員組織關系接收轉入、黨費使用、干部選拔等工作中,均能夠按規定向公司請示報告,特別是通過信息化管理平臺,對干部、職工的出差、請休假等實行線上審批,進一步規范了工作流程、嚴明了工作紀律。
為了關心愛護領導干部,加強組織與領導干部個人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有關情況,強化黨內監督機制,保持和發揚黨政領導干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進一步增強黨政領導干部帶頭廉潔自律的自覺性,經研究,決定建立縣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各鄉鎮和縣屬各單位在職的正、副局(鄉鎮)級領導干部。
2、家屬子女就業、調動工作的情況;子女升學、參軍、復退安置、轉干、評定職稱、提職的情況。
5、接受國(境)內外親友贈送數額較大(折合人民幣5000元以上)錢物的情況;
6、個人婚姻發生變化的情況;
7、家庭婚喪、嫁娶等比較大的事項;
8、本人及家屬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10、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凡應向組織報告的事項,由本人及時向縣紀委作出書面報告,并抄報縣委組織部。報告內容應包括事項發生的時間、經過、結果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等。報告一般應在事后一個月內作出,報告人因出國或外出學習、工作、休假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報告的,應向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說明原因,并及時補報。
各鄉鎮、各部門單位的領導干部要自覺遵守本制度,并以此作為檢驗自己黨性強弱,對組織是否忠誠的尺度。實事求是地向黨組織報告情況。對該報不報或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造成嚴重后果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各鄉鎮和機關各部門要以黨內監督為“龍頭”,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法律監督的作用,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如發現違反政策規定或不如實向組織報告的,要追究其紀律責任。
對報告人報告的內容,一般予以保密,組織認為應予公開或報告人要求予以公開的,可采取適當方式在同級領導班子內部或本單位機關內部予以公開。
按照中央關于把紀律檢查和干部考察結合起來的要求,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每年都不定期抽查,并將情況匯總上報縣委。各單位黨組織要把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一項內容進行自我對照檢查。組織部門要把執行報告制度情況作為考核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抓好縣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組織實施和貫徹落實。
本制度由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在收到區直工委、中共長治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通知》(長組函字〔2019〕35號)后,引起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于2019年8月7日開展黨日活動,組織機關全體黨員干部集中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經過黨組研究決定要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行認真學習,并要求每名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將思想統一到《條例》要求上來,將行動落實到《條例》規定上來,切實將《條例》精神學深學透,強化全體機關黨員的紀律觀念和組織意識,確?!稐l例》精神貫徹落實出實效。
在黨日活動上,支部書記王明新帶領大家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全文進行了學習研讀,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層干部要帶頭學、深入學,切實負起政治責任,率先垂范、親力親為,帶頭落實請示報告制度,保證我局各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
對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要修訂完善;
對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實、便于檢查的制度體系,從而促進單位作風進一步轉變。做到三個堅持,落實《條例》規定,對于一些重大事項,事前無法報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須及時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其中,《條例》指出,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多請示報告是對領導認真負責的表現。領導負責的工作多、肩負的責任大,不一定對各項工作的每個細節都一清二楚,這就需要經辦人員主動多請示、多匯報,摒棄“不叫不到”的被動做法,打破“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保守態度。通過請示匯報,了解清楚領導的意圖,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多請示報告是用心對待本職工作的體現。工作人員如果不加強請示匯報,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有可能不能一直保持清醒的頭腦、穩定的心態和客觀的態度,容易走極端、事倍功半。因此,不要怕麻煩,一定要加強請示匯報,端正作風,少走彎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多請示報告是解決實際工作難題的方法。在現在這樣一個瞬息萬變的時代,很多新問題、新情況層出不窮,有時具體經辦人可能看問題不夠全面、沒有及時根據變化的情況改進工作方法,導致問題的發生。領導基本都有較高的理論素質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對政策的把握性也更強,善于從全局的角度考慮問題,因此經辦人員多向領導請示匯報,也可以拓寬思路、及時糾正“偏離正軌”的工作路線。
在收到區直工委、中共長治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通知》(長組函字〔2019〕35號)后,引起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于2019年8月7日開展黨日活動,組織機關全體黨員干部集中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經過黨組研究決定要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行認真學習,并要求每名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將思想統一到《條例》要求上來,將行動落實到《條例》規定上來,切實將《條例》精神學深學透,強化全體機關黨員的紀律觀念和組織意識,確?!稐l例》精神貫徹落實出實效。
在黨日活動上,支部書記王明新帶領大家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全文進行了學習研讀,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層干部要帶頭學、深入學,切實負起政治責任,率先垂范、親力親為,帶頭落實請示報告制度,保證我局各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
結合《條例》精神,修訂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強作風建設要求,與現行法規制度相抵觸、不一致的,與中央、省市縣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堅決予以廢止;對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要修訂完善;對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實、便于檢查的制度體系,從而促進單位作風進一步轉變。做到三個堅持,落實《條例》規定,對于一些重大事項,事前無法報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須及時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對于堅決維護***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制定出臺《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組織學習《條例》,使廣大黨員干部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負起政治責任,保證本地區本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中央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要帶頭執行《條例》,切實加強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并按照《條例》要求加強對本系統本領域請示報告工作的指導。要加強對《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定不折不扣落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決維護***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相關活動。
本條例所稱重大事項,是指超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自身職權范圍,或者雖在自身職權范圍內但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包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事務、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領導干部行使權力、擔負責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本條例所稱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準;所稱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一)堅持政治導向。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四個服從”,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堅持權責明晰。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三)堅持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既報喜又報憂、既報功又報過、既報結果又報過程。
(四)堅持規范有序。落實依規治黨要求,嚴格按照黨章黨規規定的主體、范圍、程序和方式開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
第五條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請示報告工作負總責。
中央辦公廳負責接受辦理向黨中央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向黨中央的請示報告工作。地方黨委辦公廳(室)負責接受辦理向本級黨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本地區的請示報告工作。
第六條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一般應當以組織名義進行,向負有領導或者監督指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黨組織負責同志名義代表黨組織請示報告。
請示報告應當逐級進行,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直接向更高層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七條接受雙重領導的單位黨組織,應當根據事項性質和內容向負有主要領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同時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特殊情況下,可以不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
第八條接受歸口領導、管理的單位黨組織,必須服從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的領導,向其請示報告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歸口領導、管理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九條接受歸口指導、協調或者監督的單位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一般應當抄送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
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應當統籌所負責區域、領域、行業、系統內各單位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工作,歸口統一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總體情況、牽頭事項完成情況等。
第十條涉及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的重大事項,應當由有關黨組織向共同上級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聯合請示報告應當明確牽頭黨組織。
黨政機關聯合請示報告的,一般應當將上級黨政機關同時列為請示報告對象。
第十一條根據黨內法規制度規定,黨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和黨的工作機關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接受下級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并作出處理。
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有關負責同志可以就分管領域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也可以受黨組織或者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三章 黨組織請示報告事項。
第十二條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針政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原則和問題,國家安全、港澳臺僑、外交、國防、軍隊等黨中央集中統一管理的事項,以及其他只能由黨中央領導和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第十三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三)明確規定需要請示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文件等;。
(六)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但事關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項;。
(七)重大決策時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情況;。
(八)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工作中需要上級黨組織統籌推進的重大事項;。
(十)其他應當請示的重大事項。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的日常工作;上級黨組織就有關問題已經作出明確批復的;事后報告即可的事項等。
第十四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四)全面。
工作總結。
和計劃;。
(五)重大專項工作開展情況;。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應對處置情況;。
(七)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重大輿情;。
(九)其他應當報告的重大事項。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具體事務性工作;沒有實質性內容的表態和情況反映等。
第十五條黨組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黨組織報備下列事項:
(一)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三)有關干部任免;。
(四)黨委委員、候補委員職務的辭去、免去或者自動終止;。
(五)其他應當報備的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有關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應當對本領域、行業、系統內請示報告的具體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加強工作指導。
上級黨組織應當從實際出發,對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中主題相近、內容關聯的同類事項歸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請示報告精簡務實。
第十七條黨組織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的請示報告事項范圍和內容,結合上級要求和自身實際,制定請示報告事項清單。
第四章 黨組織請示報告程序。
第十八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一般應當經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者傳批審定,由主要負責同志簽發或者作出。必要時應當事先報上級黨組織分管負責同志同意。
兩個以上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的,應當協商一致后呈報。未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第十九條向上級黨組織請示重大事項,必須事前請示,給上級黨組織以充足研判和決策時間。情況緊急來不及請示必須臨機處置的,應當按照規定履職盡責,并及時進行后續請示報告。
定期報告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專題報告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進行,學習貫徹上級黨組織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專題報告應當注重反映落實見效情況,不得一味求快。對上級黨組織交辦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時限要求報告。突發性重大事件應當及時報告,并根據事件發展處置情況做好續報工作。
第二十條提出請示應當闡明請求事項及相關理由。報送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對下級黨組織請示的重大事項,受理黨組織如需以其名義再向上級黨組織請示的,應當認真研究并負責任地提出處理建議,不得只將原文轉請示上級黨組織。
第二十一條上級黨組織收到請示后,一般由綜合部門提出擬辦意見報黨組織負責同志按照規定批辦。
黨政機關聯合提出的請示,由上級黨組織牽頭辦理。
第二十二條上級黨組織對受理的緊急請示事項應當盡快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應當主動向下級黨組織說明情況。
第二十三條請示的答復一般應當堅持向誰請示由誰答復,特殊情況下受理請示的黨組織可以授權黨組織有關部門代為答復。
第二十四條報告應當具有實質性內容和參考價值,有助于上級黨組織了解情況、科學決策,力戒空洞無物、評功擺好、搞形式主義。報告應當簡明扼要、文風質樸,呈報黨中央的綜合報告一般在5000字以內,專項報告一般在3000字以內,情況復雜、確有必要詳細報告的有關內容可以通過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條上級黨組織收到報告后,應當由綜合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報送黨組織負責同志閱示。綜合部門可以將主題相同、內容相近的報告統一集中報送,或者摘要形成綜合材料后報送。
黨組織負責同志對報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綜合部門應當及時按照要求辦理。
第二十六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報告的綜合分析利用。對于有推廣價值的典型經驗做法,可以通過適當形式進行宣傳;對于共性問題,應當予以重視并研究解決;對于有價值的意見建議,應當認真研究吸收、推動改進工作。
第二十七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存在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情形的,有關人員應當回避。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應當根據重大事項類型和緩急程度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
第二十九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適宜簡便進行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對于情況緊急或者重大事項處理尚處于初步醞釀階段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先行請示報告,后續再以書面方式補充請示報告。
第三十條口頭請示報告視情采用通話、當面、會議等方式。內容較為簡單或者情況十分緊急的,可以采用通話方式;內容較為復雜或者情況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當面方式;內容較為正式或者涉及主體較多的,可以采用會議方式。
口頭請示報告應當做好記錄和資料留存,確保有據可查。
第三十一條非緊急情況、重大事項處理處于相對成熟階段或者不適宜簡便進行的請示報告,應當采用書面方式。
第三十二條書面報告視情采用正式報告、信息、簡報等方式。信息側重于報告重大突發事件,需要注意的問題、現象和情況等,應當做到及時高效、權威準確。簡報側重于報告某方面工作簡要情況。
黨組織應當統籌用好書面報告方式,堅持“一事不二報”,一般不得就同一內容使用多種方式重復報告。上級黨組織明確要求正式報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條黨組織可以利用電話、文件、傳真、電報、網絡等載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涉密事項應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基層黨組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可以更加靈活便捷、突出實效。
第六章黨員、領導干部請示報告。
第三十四條黨員一般應當向所在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領導干部一般應當向所屬黨組織請示報告重要工作。
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從事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代表黨組織發表主張或者作出決定;。
(三)按照規定需要請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動;。
(四)轉移黨的組織關系;。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六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一)貫徹執行黨組織決議以及完成黨組織交辦工作任務情況;。
(二)對黨的工作和領導干部的意見建議;。
(三)發現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線索情況;。
(四)流動外出情況;。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超出自身職權范圍,應當由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作出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屬于自身職權范圍但事關重大的問題和情況;。
(三)代表黨組織對外發表重要意見;。
(四)因故無法履職或者離開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正確行使權力,參與集體領導情況;。
(四)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情況;。
(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遵守廉潔紀律情況;。
(七)可能影響正常履職的重大疾病等情況;。
(八)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九條黨員、領導干部按照規定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黨組織應當及時辦理黨員、領導干部的請示事項,必要時可以對報告事項作出研究處理。
第七章監督與追責。
第四十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向上一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四十一條黨組織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督查機制,并將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和巡視巡察范圍。
第四十二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對下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考核評價??己嗽u價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通報。
第四十三條建立健全糾錯機制,對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中出現的主體不適當、內容不準確、程序不規范、方式不合理等問題,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提醒糾正,并將有關情況體現到考評通報中。
第四十四條實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有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以及工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三)違反組織原則,該請示不請示,該報告不報告的;。
(四)缺乏責任擔當,推諉塞責、上交矛盾、消極作為的;。
(五)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請示報告內容不實、信息不準,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違反工作要求,不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請示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應當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第四十六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兩條例”施行以來,全市上下優化營商環境意識明顯增強,營商環境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持續提升,改革的覆蓋面持續擴大,市場主體對改革的獲得感持續增強。
(一)機制體制更加健全完善。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把手”工程,采取了“1組+1辦+1中心+26個專班”工作模式,籌建了市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開通了12345營商環境服務專線,建立了全市統一的營商環境“企業訴求”響應平臺、“中小微企業”服務平臺和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制度,設立了“辦不成事”(營商環境)反映窗口,開展了“萬人助萬企”“一聯三幫”“千員幫千企”、關愛企業家“八大員”、“兩條例”宣傳月、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年系列新聞發布會等活動。
門檻。簡化企業登記注冊手續,實現“就近辦、多點辦、少跑快辦”,營業執照全程電子化率達xx%以上。支持金融服務實體企業,落實優化金融營商環境“四提一降”惠企安商專項行動,開展服務實體經濟春暖行動、金融支持市場主體特別幫扶行動等專項銀企對接活動,落實企業上市掛牌“百舸競帆”行動,制定《關于加快推進xx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實施意見》。做實做細就業創業服務,推動“智慧就業”優化升級;實現“洹泉涌流”人才綜合服務“一窗接件、專員辦理、集中反饋、統一建檔”,組建人才服務專員隊伍,打造人才高效服務“樣板間”,目前“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計劃已引進各類人才xxxx人。
(三)政務服務更加高效便捷。對標全國先進地區,對2261項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時限進行壓縮,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等31項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時限大幅度壓減,《藥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限由三個月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公布全市統一辦事指南,“其他、有關”等模糊性、兜底性條款得到全面清理;建成覆蓋市、區、街鄉、村社四級的網上政務服務體系,推行“互聯網+政務+金融+多場景便民應用”的智慧政務服務模式;推動政務服務“一門、一窗、一次”改革,一張身份證辦理民生事項由去年的185項增至222項,涉及企業開辦、人才引進等32項跨部門聯辦業務實現“一件事一次辦”;整理歸集xx家涉企部門xxx個最新政策文件,線上線下同步宣傳,著力當好惠企政策“解說員”和服務企業“勤務員”。
(四)執法監管更加規范公開。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健全抽查工作機制;制定《xx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xx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等文件,并將信用建設工作納入市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建立信用修復制度,創新開發信用監管平臺,實現對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監管;建立市、縣兩級發改、法院長效聯動機制,開展政府失信機構專項治理活動。
(五)法治保障更加公正有力。制定出臺《xx市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的意見》《關于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xx市司法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施方案》《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更好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審判執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意見方案。開展“司法服務惠千企”專項活動,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嚴打涉企犯罪,去年全市共偵破各類涉企刑事犯罪案件xx起、打掉黑惡團伙x個,挽回經濟損失xxxx億,清理涉企“掛案”xx起;建立重點企業分包聯絡制度,選派xxx名民警擔任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聯絡員”,為企業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務。
(六)工作監督更加聚焦精準。市人大常委會連續就營商環境工作開展專題調研、執法檢查、聽取專項工作匯報,并結合其他工作加強對營商環境工作的監督。開展“訪千企·解難題·辦實事”走訪調研活動,對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文件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共走訪企業xxxx家,幫助解決問題xxx個,采納意見建議xxx條。建立優化營商環境智慧監督平臺,在涉企職能部門、涉企服務窗口等公共場所張貼智慧監督平臺二維碼,受理市場主體舉報問題并及時解決。圍繞優化營商環境相關配套措施和重點責任分工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一、貫徹落實基本情況。
(一)加強宣傳氛圍。
1.機構學習深入推進。各地各部門利用每周學習日開展xx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活動。堅持將學習宣傳《條例》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內容,對條例內容進行解讀學習,采取集中學習、自學研討等多種形式,形成領導干部領導學、原本集中學、學用結合深入學習的濃厚氛圍。
2.廣泛開展社會宣傳。一是組織動員各地各部門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工作組、qq組等載體和平臺,及時宣傳條例內容,深入解釋條例的背景、目的、根據、文明行為的定義、鼓勵和促進措施、保障和實施措施、法律責任等。二是擴大學習宣傳壟斷面,向各地各部門發行《條例》共16000本,引導眾多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提高《條例》的知識率和參加率,真正理解內涵,切實規范言行,內化、外化。
(二)開展系列活動。
1.志愿者形成常態。為了加強全縣志愿服務活動的規范管理,建立了縣志愿服務中心,已經進入了8個社會公益組織、2個志愿服務工作室。目前,全縣各地各單位共建志愿服務團隊150余人,志愿者19860人,成立藍天下婦女兒童維權協會、一米愛社、綠葉志愿協會、蒲公英愛協會等優秀社會志愿服務團隊。各志愿服務團隊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活動,蒲公英助學項目惠及全縣23個鄉鎮管理區,留守兒童達800多人的藍天下婦女兒童維權協會的萬家無暴力項目,創新設計了婦女聯合公安機關組織模式,直接服務了家庭暴力受害者1200多人,6名自殺者放棄了輕生,70多名想自殺或殺害暴力者殺害暴力者受害者。
2.立德樹人全面推廣??h教育局強調文明校園建設,將文明行為培養納入教育計劃,納入課堂教育,納入教師評價,幫助青少年扣除人生的第一按鈕。各種新聞媒體開設專欄、專題,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了好人有好報價的價值導向,今年6月,我縣帶領大眾致富的黃歇口町畢利霞被選為省荊楚模范,被選為中國好人7月候選人的多年來,堅持5元錢理發的棗木鄉王章林被選為市xx模范的我縣4名90后在街頭接力,救治心臟病男性的救助者被選為xx雷鋒。
3.轉移風俗的效果顯著??h文明委員會制定《監利縣推進移動風俗,確立文明鄉風實施方案》,嚴格執行主體責任,設立工作專業班,制定工作措施,以提案書、廣播村響、移動宣傳車、門神、書等多種形式開展全權復蓋立體宣傳,同時利用電視臺、電臺、報紙、政府門戶等媒體推進移動風俗、文明鄉風公益廣告宣傳全縣各村(社區)已成立紅白理事會,省財政支付我縣村紅白理事會獎勵經費15萬元,我縣按每村464.5元標準平均支付各村。每個假日前,縣委宣傳部發行《文明節倡議書》,通過電視、網站、報紙等媒體開展文明節宣傳活動,通過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文明新風逐漸深入人心。
(三)文明創建有序推廣。
一是開展省、市文明機構評價。組織專業班對已申報省、市文明機構進行中評價,取消評價分數低的機構的評價資格,以優勝劣勢分別向省、市文明委申報21個省級文明機構和33個市級文明機構。二是開展縣級文明單位、村(社區)創建申報工作。發行了縣文明事務所《關于2018-2019年度縣級文明部門、村(社區)申報工作的通知》文件,迄今為止向縣文明事務所申報的部門有45個,村(社區)有58個。三是開展新的全省縣域文明指數評價準備。為鞏固省級文明城市建設成果,縣委宣傳部堅持以常態化模式推進文明城市建設,制定發行《2018年監利縣文明指數評價問題清單》通報,督促各有關責任部門自我調查、逐一整改,認真對照《xx省縣文明指數評價體系》和《監利縣建立全國文明縣2019年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加強宣傳力度,加強監督指導。
二、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在推進《條例》執行的工作中,我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有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綜合聯動需要進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門以工作責任為中心盡力開展工作,但工作聯動和工作合作力需要進一步提高,第二是執法管理標準還不嚴格,禁煙、亂畫、闖紅燈、亂放、違法使用燈等不文明行為的處罰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責任和措施,確保條例在我縣扎根。
三、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1)明確目標,制定計劃。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既需要攻防期的強烈推進,也需要長期的行為培養,我們根據《條例》的規定,逐一細分行為培養的具體實施步驟,明確長期和年度的工作目標,形成著眼于長期、重視現在的可操作、可實施的工作路線圖。
(2)注重引導,加強宣傳。我們進一步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堅持將其納入各地各部門每周學習日的重要內容。同時,聯合縣公安局、縣融媒體中心建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依托各種宣傳平臺,建立條例宣傳解讀、文明行為和先進典型宣傳介紹,全面推進條例宣傳進入鄉村、進入校園,形成社會文明、新風的良好氛圍。
(3)健全機制,長期推廣。建立縣委宣傳部和有關職能部門聯合會議制度,協調文明行為促進各項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為先進人物的激勵機制,加強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家庭的表彰和獎勵,鼓勵各地各部門表彰本部門的文明行為人員,建立志愿者服務評價工作機制,實行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等先進典型優惠待遇,引導眾多干部群眾崇尚、學習、保護、愛護模范。
(4)加強建設,補充短板。加大基層公共文化體系建設力度,全力推進鄉風文明建設,繼續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衛生三鄉等一系列活動,全面推進市民文明素質提高工程,不斷提高文明提高的承載力、凝聚力和領導力,確保條例在我縣落地。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全體干部職工的文明素質,按照市民政局的統一安排,市福彩中心積極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抓好貫徹落實,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扎實開展學習教育。
市福彩中心高度重視《條例》的學習教育工作,10月23日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進行安排部署。會上,組織全體職工學習了市文明辦《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通知》精神,要求全體干部職工要通過原原本本學習《條例》全文,深刻理解《條例》制定出臺的背景、意義、亮點和作用,全面掌握《條例》內容,知曉文明行為基本規范。黨員領導干部要成為學習、貫徹、落實《條例》的表率,充分發揮頭雁效應,積極教育引導全體干部職工模范遵守《條例》明確的行為規范要求,講文明、樹新風、塑形象,爭做文明市民。
二、積極做好宣傳解讀。
廣泛開展《條例》進家庭活動,每名職工都要通過身體力行,向親人、朋友積極宣傳宣講解讀《條例》具體內容,以個人帶動家庭,再通過家人帶動周圍的親戚朋友,積極推動形成遵守《條例》、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風尚,促進《條例》在全市落地生根,讓全民認知認同、自覺踐行,大力營造濃厚的宣傳貫徹《條例》的社會氛圍。
三、著力強化實踐養成。
按照市文明辦的要求,積極推進“煙頭不落地·文明跟我行”主題實踐活動、“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專項行動,文明交通“車讓人”活動,要求全體職工要以《條例》作為自己的行為標尺,《條例》明令禁止的堅決不做,《條例》倡導的積極踐行,讓文明成為提升每名職工自我修養的重要內容。同時,要積極勸導身邊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翻越隔離欄、穿越綠化帶、闖紅燈、不禮讓行人等不文明行為,鞏固文明城市建設成果,維護文明形象,為加快建設國際化大都市、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決維護***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相關活動。
本條例所稱重大事項,是指超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自身職權范圍,或者雖在自身職權范圍內但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包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事務、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領導干部行使權力、擔負責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本條例所稱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準;所稱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一)堅持政治導向。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四個服從”,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堅持權責明晰。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三)堅持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既報喜又報憂、既報功又報過、既報結果又報過程。
(四)堅持規范有序。落實依規治黨要求,嚴格按照黨章黨規規定的主體、范圍、程序和方式開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
第五條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請示報告工作負總責。
中央辦公廳負責接受辦理向黨中央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向黨中央的請示報告工作。地方黨委辦公廳(室)負責接受辦理向本級黨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本地區的請示報告工作。
第六條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一般應當以組織名義進行,向負有領導或者監督指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黨組織負責同志名義代表黨組織請示報告。
請示報告應當逐級進行,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直接向更高層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七條接受雙重領導的單位黨組織,應當根據事項性質和內容向負有主要領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同時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特殊情況下,可以不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
第八條接受歸口領導、管理的單位黨組織,必須服從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的領導,向其請示報告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歸口領導、管理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九條接受歸口指導、協調或者監督的單位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一般應當抄送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
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應當統籌所負責區域、領域、行業、系統內各單位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工作,歸口統一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總體情況、牽頭事項完成情況等。
第十條涉及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的重大事項,應當由有關黨組織向共同上級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聯合請示報告應當明確牽頭黨組織。
黨政機關聯合請示報告的,一般應當將上級黨政機關同時列為請示報告對象。
第十一條根據黨內法規制度規定,黨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和黨的工作機關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接受下級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并作出處理。
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有關負責同志可以就分管領域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也可以受黨組織或者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三章黨組織請示報告事項。
第十二條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針政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原則和問題,國家安全、港澳臺僑、外交、國防、軍隊等黨中央集中統一管理的事項,以及其他只能由黨中央領導和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第十三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三)明確規定需要請示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文件等;。
(六)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但事關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項;。
(七)重大決策時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情況;。
(八)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工作中需要上級黨組織統籌推進的重大事項;。
(十)其他應當請示的重大事項。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的日常工作;上級黨組織就有關問題已經作出明確批復的;事后報告即可的事項等。
第十四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四)全面。
工作總結。
和計劃;。
(五)重大專項工作開展情況;。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應對處置情況;。
(七)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重大輿情;。
(九)其他應當報告的重大事項。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具體事務性工作;沒有實質性內容的表態和情況反映等。
第十五條黨組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黨組織報備下列事項:
(一)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三)有關干部任免;。
(四)黨委委員、候補委員職務的辭去、免去或者自動終止;。
(五)其他應當報備的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有關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應當對本領域、行業、系統內請示報告的具體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加強工作指導。
上級黨組織應當從實際出發,對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中主題相近、內容關聯的同類事項歸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請示報告精簡務實。
第十七條黨組織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的請示報告事項范圍和內容,結合上級要求和自身實際,制定請示報告事項清單。
第四章黨組織請示報告程序。
第十八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一般應當經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者傳批審定,由主要負責同志簽發或者作出。必要時應當事先報上級黨組織分管負責同志同意。
兩個以上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的,應當協商一致后呈報。未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第十九條向上級黨組織請示重大事項,必須事前請示,給上級黨組織以充足研判和決策時間。情況緊急來不及請示必須臨機處置的,應當按照規定履職盡責,并及時進行后續請示報告。
定期報告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專題報告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進行,學習貫徹上級黨組織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專題報告應當注重反映落實見效情況,不得一味求快。對上級黨組織交辦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時限要求報告。突發性重大事件應當及時報告,并根據事件發展處置情況做好續報工作。
第二十條提出請示應當闡明請求事項及相關理由。報送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對下級黨組織請示的重大事項,受理黨組織如需以其名義再向上級黨組織請示的,應當認真研究并負責任地提出處理建議,不得只將原文轉請示上級黨組織。
第二十一條上級黨組織收到請示后,一般由綜合部門提出擬辦意見報黨組織負責同志按照規定批辦。
黨政機關聯合提出的請示,由上級黨組織牽頭辦理。
第二十二條上級黨組織對受理的緊急請示事項應當盡快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應當主動向下級黨組織說明情況。
第二十三條請示的答復一般應當堅持向誰請示由誰答復,特殊情況下受理請示的黨組織可以授權黨組織有關部門代為答復。
第二十四條報告應當具有實質性內容和參考價值,有助于上級黨組織了解情況、科學決策,力戒空洞無物、評功擺好、搞形式主義。報告應當簡明扼要、文風質樸,呈報黨中央的綜合報告一般在5000字以內,專項報告一般在3000字以內,情況復雜、確有必要詳細報告的有關內容可以通過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條上級黨組織收到報告后,應當由綜合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報送黨組織負責同志閱示。綜合部門可以將主題相同、內容相近的報告統一集中報送,或者摘要形成綜合材料后報送。
黨組織負責同志對報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綜合部門應當及時按照要求辦理。
第二十六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報告的綜合分析利用。對于有推廣價值的典型經驗做法,可以通過適當形式進行宣傳;對于共性問題,應當予以重視并研究解決;對于有價值的意見建議,應當認真研究吸收、推動改進工作。
第二十七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存在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情形的,有關人員應當回避。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應當根據重大事項類型和緩急程度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
第二十九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適宜簡便進行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對于情況緊急或者重大事項處理尚處于初步醞釀階段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先行請示報告,后續再以書面方式補充請示報告。
第三十條口頭請示報告視情采用通話、當面、會議等方式。內容較為簡單或者情況十分緊急的,可以采用通話方式;內容較為復雜或者情況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當面方式;內容較為正式或者涉及主體較多的,可以采用會議方式。
口頭請示報告應當做好記錄和資料留存,確保有據可查。
第三十一條非緊急情況、重大事項處理處于相對成熟階段或者不適宜簡便進行的請示報告,應當采用書面方式。
第三十二條書面報告視情采用正式報告、信息、簡報等方式。信息側重于報告重大突發事件,需要注意的問題、現象和情況等,應當做到及時高效、權威準確。簡報側重于報告某方面工作簡要情況。
黨組織應當統籌用好書面報告方式,堅持“一事不二報”,一般不得就同一內容使用多種方式重復報告。上級黨組織明確要求正式報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條黨組織可以利用電話、文件、傳真、電報、網絡等載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涉密事項應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基層黨組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可以更加靈活便捷、突出實效。
第六章黨員、領導干部請示報告。
第三十四條黨員一般應當向所在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領導干部一般應當向所屬黨組織請示報告重要工作。
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從事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代表黨組織發表主張或者作出決定;。
(三)按照規定需要請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動;。
(四)轉移黨的組織關系;。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六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一)貫徹執行黨組織決議以及完成黨組織交辦工作任務情況;。
(二)對黨的工作和領導干部的意見建議;。
(三)發現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線索情況;。
(四)流動外出情況;。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超出自身職權范圍,應當由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作出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屬于自身職權范圍但事關重大的問題和情況;。
(三)代表黨組織對外發表重要意見;。
(四)因故無法履職或者離開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正確行使權力,參與集體領導情況;。
(四)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情況;。
(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遵守廉潔紀律情況;。
(七)可能影響正常履職的重大疾病等情況;。
(八)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九條黨員、領導干部按照規定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黨組織應當及時辦理黨員、領導干部的請示事項,必要時可以對報告事項作出研究處理。
第七章監督與追責。
第四十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向上一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四十一條黨組織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督查機制,并將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和巡視巡察范圍。
第四十二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對下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考核評價??己嗽u價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通報。
第四十三條建立健全糾錯機制,對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中出現的主體不適當、內容不準確、程序不規范、方式不合理等問題,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提醒糾正,并將有關情況體現到考評通報中。
第四十四條實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有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以及工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三)違反組織原則,該請示不請示,該報告不報告的;。
(四)缺乏責任擔當,推諉塞責、上交矛盾、消極作為的;。
(五)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請示報告內容不實、信息不準,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違反工作要求,不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請示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應當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第四十六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條例》要求黨的領導干部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稐l例》的制定出臺進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要手段。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要管黨,關鍵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嚴格執行《條例》,就是從嚴管黨治吏的一項重要抓手,是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一把利器?!稐l例》的出臺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又一重大舉措,對于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舉措。***總書記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高度重視,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在有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的新精神,為《條例》的制定出臺指明了方向。
《條例》的制定出臺為選拔任用忠誠廉潔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據。廣大領導干部普遍認識到,是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對黨忠不忠誠、老不老實的具體體現,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自覺接受監督意識明顯增強。個人重大事項查核結果運用從嚴從實,作用發揮越來越好,有力強化了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有效防止了“帶病提拔”。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與時俱進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現實需要。隨著管黨治黨形勢的發展變化,原來的規定也要與時俱進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完善制度來解決。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干部管理監督需要更加科學化、精準化,《條例》的制定出臺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彰顯了中國特色的制度自信,必將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促使領導干部對黨忠誠、遵規守紀、誠實守信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黨的意識,強化組織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明辨是非、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關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更新和理解,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勤奮工作、甘于奉獻、努力創新,起好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一定要牢牢團結在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溝通,了解領導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對于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制定出臺《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組織學習《條例》,使廣大黨員干部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負起政治責任,保證本地區本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中央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要帶頭執行《條例》,切實加強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并按照《條例》要求加強對本系統本領域請示報告工作的指導。要加強對《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定不折不扣落實。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相關活動。
本條例所稱重大事項,是指超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自身職權范圍,或者雖在自身職權范圍內但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包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事務、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領導干部行使權力、擔負責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本條例所稱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準;所稱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一)堅持政治導向。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四個服從”,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堅持權責明晰。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三)堅持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既報喜又報憂、既報功又報過、既報結果又報過程。
(四)堅持規范有序。落實依規治黨要求,嚴格按照黨章黨規規定的主體、范圍、程序和方式開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
第五條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請示報告工作負總責。
中央辦公廳負責接受辦理向黨中央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向黨中央的請示報告工作。地方黨委辦公廳(室)負責接受辦理向本級黨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本地區的請示報告工作。
第六條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一般應當以組織名義進行,向負有領導或者監督指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黨組織負責同志名義代表黨組織請示報告。
請示報告應當逐級進行,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直接向更高層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七條接受雙重領導的單位黨組織,應當根據事項性質和內容向負有主要領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同時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特殊情況下,可以不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
第八條接受歸口領導、管理的單位黨組織,必須服從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的領導,向其請示報告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歸口領導、管理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九條接受歸口指導、協調或者監督的單位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一般應當抄送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
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應當統籌所負責區域、領域、行業、系統內各單位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工作,歸口統一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總體情況、牽頭事項完成情況等。
第十條涉及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的重大事項,應當由有關黨組織向共同上級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聯合請示報告應當明確牽頭黨組織。
黨政機關聯合請示報告的,一般應當將上級黨政機關同時列為請示報告對象。
第十一條根據黨內法規制度規定,黨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和黨的工作機關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接受下級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并作出處理。
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有關負責同志可以就分管領域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也可以受黨組織或者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十二條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針政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原則和問題,國家安全、港澳臺僑、外交、國防、軍隊等黨中央集中統一管理的事項,以及其他只能由黨中央領導和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第十三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三)明確規定需要請示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文件等;。
(六)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但事關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項;。
(七)重大決策時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情況;。
(八)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工作中需要上級黨組織統籌推進的重大事項;。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的日常工作;上級黨組織就有關問題已經作出明確批復的;事后報告即可的事項等。
第十四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四)全面。
工作總結。
和計劃;。
(五)重大專項工作開展情況;。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應對處置情況;。
(七)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重大輿情;。
(八)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圍推廣價值的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具體事務性工作;沒有實質性內容的表態和情況反映等。
第十五條黨組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黨組織報備下列事項:
(一)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三)有關干部任免;。
(四)黨委委員、候補委員職務的辭去、免去或者自動終止;。
(五)其他應當報備的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有關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應當對本領域、行業、系統內請示報告的具體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加強工作指導。
上級黨組織應當從實際出發,對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中主題相近、內容關聯的同類事項歸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請示報告精簡務實。
第十七條黨組織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的請示報告事項范圍和內容,結合上級要求和自身實際,制定請示報告事項清單。
第十八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一般應當經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者傳批審定,由主要負責同志簽發或者作出。必要時應當事先報上級黨組織分管負責同志同意。
兩個以上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的,應當協商一致后呈報。未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第十九條向上級黨組織請示重大事項,必須事前請示,給上級黨組織以充足研判和決策時間。情況緊急來不及請示必須臨機處置的,應當按照規定履職盡責,并及時進行后續請示報告。
定期報告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專題報告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進行,學習貫徹上級黨組織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專題報告應當注重反映落實見效情況,不得一味求快。對上級黨組織交辦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時限要求報告。突發性重大事件應當及時報告,并根據事件發展處置情況做好續報工作。
第二十條提出請示應當闡明請求事項及相關理由。報送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對下級黨組織請示的重大事項,受理黨組織如需以其名義再向上級黨組織請示的,應當認真研究并負責任地提出處理建議,不得只將原文轉請示上級黨組織。
第二十一條上級黨組織收到請示后,一般由綜合部門提出擬辦意見報黨組織負責同志按照規定批辦。
黨政機關聯合提出的請示,由上級黨組織牽頭辦理。
第二十二條上級黨組織對受理的緊急請示事項應當盡快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應當主動向下級黨組織說明情況。
第二十三條請示的答復一般應當堅持向誰請示由誰答復,特殊情況下受理請示的黨組織可以授權黨組織有關部門代為答復。
第二十四條報告應當具有實質性內容和參考價值,有助于上級黨組織了解情況、科學決策,力戒空洞無物、評功擺好、搞形式主義。報告應當簡明扼要、文風質樸,呈報黨中央的綜合報告一般在5000字以內,專項報告一般在3000字以內,情況復雜、確有必要詳細報告的有關內容可以通過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條上級黨組織收到報告后,應當由綜合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報送黨組織負責同志閱示。綜合部門可以將主題相同、內容相近的報告統一集中報送,或者摘要形成綜合材料后報送。
黨組織負責同志對報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綜合部門應當及時按照要求辦理。
第二十六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報告的綜合分析利用。對于有推廣價值的典型經驗做法,可以通過適當形式進行宣傳;對于共性問題,應當予以重視并研究解決;對于有價值的意見建議,應當認真研究吸收、推動改進工作。
第二十七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存在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情形的,有關人員應當回避。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應當根據重大事項類型和緩急程度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
第二十九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適宜簡便進行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對于情況緊急或者重大事項處理尚處于初步醞釀階段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先行請示報告,后續再以書面方式補充請示報告。
第三十條口頭請示報告視情采用通話、當面、會議等方式。內容較為簡單或者情況十分緊急的,可以采用通話方式;內容較為復雜或者情況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當面方式;內容較為正式或者涉及主體較多的,可以采用會議方式。
口頭請示報告應當做好記錄和資料留存,確保有據可查。
第三十一條非緊急情況、重大事項處理處于相對成熟階段或者不適宜簡便進行的請示報告,應當采用書面方式。
第三十二條書面報告視情采用正式報告、信息、簡報等方式。信息側重于報告重大突發事件,需要注意的問題、現象和情況等,應當做到及時高效、權威準確。簡報側重于報告某方面工作簡要情況。
黨組織應當統籌用好書面報告方式,堅持“一事不二報”,一般不得就同一內容使用多種方式重復報告。上級黨組織明確要求正式報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條黨組織可以利用電話、文件、傳真、電報、網絡等載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涉密事項應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基層黨組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可以更加靈活便捷、突出實效。
第三十四條黨員一般應當向所在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領導干部一般應當向所屬黨組織請示報告重要工作。
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從事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代表黨組織發表主張或者作出決定;。
(三)按照規定需要請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動;。
(四)轉移黨的組織關系;。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六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一)貫徹執行黨組織決議以及完成黨組織交辦工作任務情況;。
(二)對黨的工作和領導干部的意見建議;。
(三)發現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線索情況;。
(四)流動外出情況;。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超出自身職權范圍,應當由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作出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屬于自身職權范圍但事關重大的問題和情況;。
(三)代表黨組織對外發表重要意見;。
(四)因故無法履職或者離開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正確行使權力,參與集體領導情況;。
(四)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情況;。
(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遵守廉潔紀律情況;。
(七)可能影響正常履職的重大疾病等情況;。
(八)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九條黨員、領導干部按照規定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黨組織應當及時辦理黨員、領導干部的請示事項,必要時可以對報告事項作出研究處理。
第四十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向上一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四十一條黨組織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督查機制,并將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和巡視巡察范圍。
第四十二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對下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考核評價??己嗽u價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通報。
第四十三條建立健全糾錯機制,對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中出現的主體不適當、內容不準確、程序不規范、方式不合理等問題,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提醒糾正,并將有關情況體現到考評通報中。
第四十四條實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有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以及工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履行領導責任不到位,對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不重視不部署,工作開展不力的;。
(三)違反組織原則,該請示不請示,該報告不報告的;。
(四)缺乏責任擔當,推諉塞責、上交矛盾、消極作為的;。
(五)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請示報告內容不實、信息不準,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違反工作要求,不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請示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四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應當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第四十六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xx年1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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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開會議,會議指出,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請示報告是工作職責的需要。干部職工如不加強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就不能很好地保持清醒頭腦和穩定心態,就容易走上兩個極端:一是工作冒進,急于求成,工作方法情緒化,剛愎自用;二是不能以穩定的心態對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挫折,易產生“?!?、“怨”、“混”的心態,即明哲保身,得過且過,消極應付,滿腹牢騷。因此,年輕干部一定加強與領導的溝通,提高修養,樹立正氣,端正作風,以成熟穩定的心態履行上級領導賦予的職責。對上,要和領導保持一致,堅決維護處領導權威。
請示報告是解決實際工作難題的需要。特別是在當前的形勢下,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作為一名年輕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閱歷不深,比較單純,存在處理矛盾和問題經驗不足,理論與實踐結合不夠緊密,心里不夠成熟、不夠穩重等問題,如何盡快縮短適應期,盡快成熟起來,在工作中能夠獨當一面,讓領導真正的省心、放心,這就需要我們加強與上級領導的溝通,由于上級領導處的位置比我們高,有著較高的理論素質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對政策的把握能力更強,更善于從全局的角度來指導工作。只有多與領導的溝通,才能拓寬思路,學會站在領導的立場上辨證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頭腦就不會糊涂,思維就不會混亂,信念就不會搖擺,方向就不會迷失,就能夠透過現象看本質,少走彎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請示報告是對上級領導負責的需要?!皩ι县撠煛?要求在工作中自覺維護上級的威信,堅決貫徹、落實、執行上級的決議,真實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群眾的意見、要求,緊密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作為上級領導,肩負著單位整體發展進行謀劃的重任,這就需要我們本著對單位負責的態度主動地將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包括自己的思想動態,與上級領導及時地溝通。通過溝通,了解領導對搞好這項工作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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