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生產和供應鏈涉及眾多環節,關系到食品安全和品質的保障。下面是一些有關食品營養和健康的科學研究成果,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
第一條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嚴格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工作的管理,確保我園師生的飲食安全,根據《幼兒園重大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兒園實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報告制度,食品監管各相關部門應按規定報告所發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
第三條食品安全小組主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報告工作,各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監管報告工作。
第四條成立食品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配備專人負責日常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報告工作(電話:84119956)。
第五條各相關部門根據法定職責,負責組織健全本部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報告組織機構。
第六條食品安全信息資料組負責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情況收集、報告和管理工作,并監督、組織實施。
第七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報告實行隨時、逐級報告制度,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報告。
第八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報告的范圍,是指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儲藏、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或以食品為載體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以及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和其它有證據表明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第九條各食品的制作、加工和飲用過程中,一經發現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需進行詳細記錄。
第十一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從發生至終結上報信息,分為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
(一)初次報告。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后2小時內報告,報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盡可能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二)進展報告。進展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變化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應當報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發展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在進展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三)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當報告的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結論、對事故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應在處理事故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上報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任何部門和個人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更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啟動后,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統計資料,未經市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揮部批準,任何員工不得向其他組織、學術團體和個人提供。違反本條規定的,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發生后,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時間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負責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報告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有關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一)對報告工作不負責任,信息反饋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有意包庇事故責任人的。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中心幼兒園食品安全組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為認真落實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機構
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第一責任人)
分管食堂負責人:xxx
組員:食品采購、廚師、廚房輔助工、驗收員。
1、責任制的分工:
(一)園長職責:園長對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是第一責任人。
1、建立健全各種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2、落實“一日三巡”制度,及時了解各條線貫徹幼兒園食品衛生工作的情況,做到“共性問題集體反饋,個性問題個別指導”。
3、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發揮“橋梁”、“龍頭”作用。對上級部門檢查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4、按分層管理原則,每月對下屬人員進行工作考核,考核結果與結構工資掛鉤。
5、經常性對食品衛生管-理-員、食堂管-理-員以及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規、職業道德的指導,提高認識,把衛生法貫徹落實到每個環節中。
(二)分管食堂負責人職責:?
1、食品采購回來后,要在食品采購單上簽名確認。
2、每天對采購員采購回來的食品進行嚴格的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品種、規格、數量、供貨商(單位)、食品與貨物證明等。
3、建立食品采購驗收臺賬的制度,每天(次)對貨物驗收后要在相關表冊上簽名確認。
4、指導倉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易受潮、易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能與地面直接接觸,每類食品要有明確標識,不得混亂堆放。
5、檢查倉庫保持通風,注意防鼠及防火。
(三)食堂采購員職責:
1、認真執行食品采購制度,根據預定菜譜,按需定點定購蔬菜和食品。
2、做好臺帳工作,對每天采購的食品做好品名、數量、價格、進貨日期、質量情況的登記工作。
(四)驗收員職責:
1、認真執行食品驗收制度,每天對送來的貨品進行驗收、過秤,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數量關。
2、驗收食品質量時,主要看(根據不同種類):蔬菜、水產類: 新鮮度,是否變色,有無異味;豆制品、肉類:必須分別附上“豆制品送貨單”和檢驗檢疫證明;米、餅干、干果等包裝類: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五)廚師職責:食堂從業人員對食品衛生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1、進入食堂前先用流水洗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2、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4、處理生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
5、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6、烹飪前將蔬菜采取“一泡、二燙、三煮熟”的方法,保證蔬菜的食用安全。
7、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使用腐爛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原料加工食品。
8、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每餐食品必須“留樣”存放48小時,并登記備查。
10、如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報告上級,封存當時食品、原料及配料等,積極配合接受衛生部門取證調查。
11、做好食堂清潔衛生打掃,認真執行衛生“五四”制度:
(1)物品變質霉爛不加工。
(2)食品生與熟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食物與什物分開,生熟飯菜分開。
(3)餐具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4)室內衛生無灰塵、無垃圾、無污水、無老鼠。
12、非食堂人員禁止進入食堂操作間和倉庫,防止有病人員帶入細菌病毒,防火、防竊,確保安全,杜絕中毒事件發生。
1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14、炊事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六)食堂輔助工職責:
1、認真做好幼兒餐(飲)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潔工作,分類擺放。
2、搞好包干區清潔衛生工作,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初加工間的環境衛生。
3、按要求在不同專用池內洗凈食品原料,并進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洗后切,并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切細、切短、切薄、切小。
5、幼兒飲用水供應充足,并根據季節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工作。
2、責任制的追究:
(1)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關責任人,由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對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發生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相關責任人,由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3)對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食堂與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
(一)食堂與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園長負責制,并配備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任容輝,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考核科室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一律取消該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二)幼兒園的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均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就業。主管后勤工作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查證、驗證制度。
(三)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要對食品采購嚴格把關,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四)每餐的各種食品應各取不少于200克的樣品留置于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五)食堂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對食堂工作、飲食衛生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幼兒園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報告安全小組負責人,安全小組根據情況逐級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五)采取的醫療救治措施;
(六)患方的要求;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導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現人身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逐級報告至衛生部;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發生上述情形的,還應當同時逐級報告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報告的內容包括:
(二)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就診或入院時間、簡要診療經過、目前狀況;
第五條醫療事故爭議未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二)協議執行計劃或執行情況;
(三)醫療機構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處理情況;
(四)醫療機構整改措施;
(五)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建議;
(六)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醫療事故爭議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確定為醫療事故,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協商(調解)解決后7日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二)雙方當事人簽定的協議書或行政調解書,載明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
(三)雙方當事人簽定的或行政調解達成的協議執行計劃或執行情況;
(四)醫療機構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處理情況;
(五)醫療機構整改措施;
(六)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建議;
(七)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判決書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
(二)人民法院調解書或判決書執行計劃或者執行情況;
(三)醫療機構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處理情況;
(四)醫療機構整改措施;
(五)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建議;
(六)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上一年度本轄區內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情況匯總,于3月31日前上報至衛生部(見附表);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事故,也按附表要求匯總后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上報的內容包括:
(一)按醫療事故等級統計的醫療事故數量;
1、員工樹立強烈的食品質量安全意識,提高學校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在學校發生。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員工的防護意識和食品衛生水平,加強食堂衛生管理,發現情況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學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與學校有關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事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本預案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指:由供貨商提供的產品,或由工作人員加工處理不當引發的突發性疾病,包括化學中毒和病原生物感染。
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與本校有關的食品安全突發事故防治工作。常態管理下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治工作,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進入應急狀態后,全面啟動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組長親自指揮。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食堂各項食品安全突發事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2、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我校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3、建立完整的供貨商資料,出現問題及時追究。
4、嚴格把好質量,加強食堂環境建設,改善衛生條件,消除污染源,保證操作間、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確保加工出去的飯菜都是安全的、健康的,讓師生用的安心、食的'放心。
6、及時向市職能主管部門和衛生防疫中心匯報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的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樣品留存工作。
(一)高度重視、加強學校食堂質量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定期開展質量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嚴把原材料、加工各個質量關。
(二)加強食堂衛生管理。
1、經常對操作間、宿舍、廁所和周圍環境進行衛生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污染源。
2、食堂員工定期體檢并持有有效健康證、培訓后方可上崗操作,注意個人衛生和操作衛生;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必須調離。
3、做好各加工和設備的清洗消毒工作,嚴格把好各個質量關鍵點,確保整個質量過程的安全可靠受控。
4、定時間、定范圍、定人員、定標準、定潔具洗滌劑,搞好衛生工作,各崗位有責任制和考核制。
1、學校食堂和師生建立雙向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師生也要建立反饋聯系,以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期間,供貨商和師生有義務、有責任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向學校報告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飯菜名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在疫情發生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食堂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大面積安全事故時,師生應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內向政府職能主管部門報告。
3、任何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故。
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舉報制度。任何個人包括師生都有責任、有義務向學校報告突發事故隱患,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食堂不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辦法的規定,將事故的等級分為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大安全事故。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立即停止出售飯菜,保留隔離并做好特別標識,并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向政府職能部門報告,向所有購買該日加工的飯菜的師生下達通知。善后事宜待續。
2、立即派人趕往疫情發生地點,做好事件樣品和有關物品的保留工作,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好疫情樣品和有關物品,待確認后交于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部門認真細致地調查疫情原因,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市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嚴格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出現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有關責任人以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條為及時掌握并有效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本鄉境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范圍,是指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流通、消費(使用)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質量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發病時間、發病人數、臨床癥狀及體征;
(3)治療單位、地址,搶救治療的基本情況;
(4)事故現場采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需相關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及報告時間。
第六條報告應采用電話、傳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八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實行審核上報制,上報信息須經鄉主要負責人或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確保信息規范、準確。發生下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緊急突發事件,實施緊急報告制度。各相關單位在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同時,應在2小時內,報告鄉政府、村委及永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4)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第九條?對食品安全事故瞞報、遲報、漏報、不報的有關責任人,將視情節嚴重,予以嚴肅處理。對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時并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
為加強鎮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協調工作機制,特制定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鎮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總結上階段工作成績,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示精神;統籌協調本鎮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參與食品監管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每季召開一次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會議,匯總上季度聯合巡查情況,并組織開展下季聯合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相應人員參加的有關會議。
二、組織建設制度
加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食品安全辦的組織制度建設。食品安全辦建設應做到“十個有”:有機構牌子,有工作人員,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辦公經費,有工作任務,有管理制度,有考核辦法,有培訓計劃,有激勵機制。食品安全辦工作應做到“六個一”:每人有一本工作手冊,每人有一張聯系卡,每人有一本監管記錄,每月有一次突擊檢查,每季有一次聯合巡查,每半年有一次跟班培訓。
二、案件舉報受理和查處制度
加強食品安全案件舉報受理工作,及時受理投訴舉報的案件,對超出職責權限范圍的案件,及時上報縣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對涉及其他部門或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接報后要及時報告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組織協調處理并按照規定程序上報。
三、信息收集、發布及報告制度
為規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確保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與發布及時、準確、有效,促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工作交流與配合,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與發布工作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內容包括:
4、省、市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及其企業名單;學校食堂、餐飲業名單。
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其它屬食品安全信息范圍的。
(二)食品安全信息報告程序
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轄區內食品安全信息,分別向縣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逐級報告。
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每月向縣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并實行零報告制度;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時內向縣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食品安全信息實行審核報送制,由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后報送縣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宣傳制度
鎮政府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利用各種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鎮在醒目位置書寫食品安全永久性宣傳標語五條以上,利用各種時機動員社會參與食品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一)醫療機構名稱;。
(二)當事醫務人員的姓名、性別、科室、專業、職務和/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就診或入院時間、簡要診療經過、目前狀況;。
(五)采取的醫療救治措施;。
(六)患方的要求;。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導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現人身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逐級報告至衛生部;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發生上述情形的,還應當同時逐級報告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醫療機構名稱;。
(二)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就診或入院時間、簡要診療經過、目前狀況;。
第五條醫療事故爭議未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二)協議執行計劃或執行情況;。
(三)醫療機構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處理情況;。
(四)醫療機構整改措施;。
(五)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建議;。
(六)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醫療事故爭議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確定為醫療事故,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協商(調解)解決后7日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二)雙方當事人簽定的協議書或行政調解書,載明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
(三)雙方當事人簽定的或行政調解達成的協議執行計劃或執行情況;。
(四)醫療機構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處理情況;。
(五)醫療機構整改措施;。
(六)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建議;。
(七)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判決書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
(二)人民法院調解書或判決書執行計劃或者執行情況;。
(三)醫療機構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處理情況;。
(四)醫療機構整改措施;。
(五)對當事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建議;。
(六)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上一年度本轄區內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情況匯總,于3月31日前上報至衛生部(見附表);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事故,也按附表要求匯總后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上報的內容包括:
(一)按醫療事故等級統計的醫療事故數量;。
(四)按醫療事故等級和首次鑒定、再次鑒定、中華醫學會組織鑒定統計的醫療事故數量;。
(五)按醫療事故等級和醫療機構類別統計的醫療事故數量;。
(六)按醫療事故等級統計的醫療事故賠償總金額,個案最高賠償金額、最低賠償金額;。
(七)按醫療事故等級和行政處理方式統計的對醫療機構的行政處理情況;。
(八)按醫療事故等級和行政處理方式統計的對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情況;。
(九)衛生部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衛生行政部門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本規定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處理,并予以通報。
第十條醫療機構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本規定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處理,并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確定本轄區醫療事故的報告內容、程序和時間。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9月1日起施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緊急重大事故的報告工作,確保主管領導及時準確地掌握并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故,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使人人明確責任,保證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
重大事件類;重大案件類;重大事故類;自然災害類;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類;重大敏感性事件類。
1、實行崗位責任制,各崗位工作有具體負責人,掛牌明示,各司其事,各負其責。
2、各崗位責任人有相應的考核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必須盡職盡責,必須履行義務。
3、要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晝夜24小時有專人值班。節假日期間,要有領導值班或在崗帶班。主要領導、值班領導和帶班人員務必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1、報告主體為責任人。若首先發現的非責任人,原則上應通知責任人,如情況緊急,必須充當臨時責任人。
2、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
3、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后要以最快速度報。
告主管領導,必須在事發1小時內向分管領導和值班室報告??上扔秒娫捒陬^報告,然后再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后根據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報。
1、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報單位主要負責人。
2、主要負責人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后,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
3、主管負責人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并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
4、處理結果備案歸擋并在員工大會上公告。
1、對重大事故采取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政府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對重大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的,給予嚴厲批評,并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寶馬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文件的精神,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鎮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信息報告和通報體系,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
各村(居)、各鎮屬單位、各相關企業應當及時向鎮政府(鎮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鎮政府(鎮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及時對有關部門以及各地報告的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及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意見,研究防控措施,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事態嚴重的應及時上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并向有關部門及應急救援機構通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并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傷害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要隨時作出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要作出總結報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行為。鎮政府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相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及餐飲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負行政職責的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當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并將事故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上報鎮政府(鎮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并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應急救援工作。
如果醫療行為經過醫學會鑒定,結論構成醫療事故,則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的賠償標準,具體數額如下: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前期治療費用不能獲得賠償)。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三)死亡賠償金。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二、鑒定機構。
醫療過錯如果醫療行為由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過錯鑒定,結論存在醫療過錯的,則適用《民法通則》及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之規定計算賠償數額,具體如下:其賠償計算標準如下: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4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4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5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事故報告應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我院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的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應當支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間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做的效率。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一小時之內向事故發生地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有關部門報告。
3、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4、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人員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5、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地的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應當報告的情況。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6、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7、事故發生地有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8、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作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為切實加強我公司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腸道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我公司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員工及客戶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公司特制定本計劃。
一、檢查范圍。
餐廳設備設施、衛生、食品及飲用水。
二、檢查內容。
1、餐廳衛生安全:圍繞集體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主要檢查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原料采購、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飲用水衛生:切實解決飲水問題,提供開水或符合衛生要求的飲用水。對自備水源、供水設施及管道的防護和管理,落實清洗消毒措施。自備水源應經所在區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三、檢查安排。
餐廳安全領導檢查小組不定時對餐廳進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餐廳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公司衛生專項檢查活動,加強組織領導,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餐廳自律與強化監管有機結合,把餐廳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將宣傳教育貫穿始終、完善制度貫穿始終、落實責任貫穿始終、檢查指導貫穿始終,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檢查效果。各塊負責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據相關要求,努力開展餐廳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設。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公司餐廳,充分發揮示范餐廳的引領和輻射作用,不斷提高我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設施,使我公司從采購、加工、個人衛生提高到一個新臺階。
(三)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公司領導要加強對餐廳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督促公司切實落實餐飲服務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不留盲點、不留死角。
(四)加強餐廳檢查督導,嚴查違法行為。公司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將公司餐廳作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點,采取措施,排查隱患,積極指導公司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嚴厲查處餐廳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認真開展全面排查。
定期進行食品安全自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形成自檢報告并報送市場監管部門。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實施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食品經營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管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7、定期進行食品安全自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形成自查報告并報送市場監管部門。
一、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并做好建立培訓檔案工作。
二、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年度健康檢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等,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檢查記錄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和提出處理意見。
五、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六、接受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是提供相關資料和情況。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選擇供應商,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簽訂購貨合同,索取食品的相關材料,對食品進行查驗,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出保質期的食品。
2、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內容。
3、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2、一旦發生事故,校內相應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學校校長室、安全工作責任人。
和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匯報。
3、負責報告的人員在各類事故預案中清楚寫明,落實到人。
4、特別緊急狀態下,允許各部門負責人邊匯報、邊處理或事先緊急處理后再匯。
報。對不及時向上級報告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責任人不及時報告的責任,并。
依相關的政策法規和學校制度進行處理。
1、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2、適用于本單位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
3、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準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負責向食品安全管理單位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4、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向本單位管理層提交自查小組名單,并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5、本單位起草的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應當含有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名單,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方案,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7、自查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并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8、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c)其他應該追加的情況。
9、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都可以向本單位相關管理層提出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的建議,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批準實施。
10、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應當有本單位內負責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批準,經批準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11、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前,應當召開一次簡短的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范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采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要對照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12、自查結束后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13、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并評價糾正措施。并對自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14、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并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確定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15、提交自查報告。
1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存。
17、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需要檢查時,應當及時予以提供。
單位名稱:錦江區楊德懷鄉味坊。
法人代表(簽字):
20xx年11月12日。
為切實加強我酒店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腸道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我酒店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員工及客戶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我酒店特制定本計劃。
酒店廚房備設施、衛生、食品及飲用水。
1.酒店廚房衛生安全:圍繞酒店集體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主要檢查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原料采購、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酒店飲用水衛生:酒店切實解決飲水問題,提供開水或符合衛生要求的飲用水。對自備水源、供水設施及管道的防護和管理,落實清洗消毒措施。自備水源應經所在區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酒店廚房安全領導檢查小組不定時對酒店廚房進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1.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酒店廚房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酒店衛生專項檢查活動,加強組織領導,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廚房自律與強化監管有機結合,把酒店廚房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將宣傳教育貫穿始終、完善制度貫穿始終、落實責任貫穿始終、檢查指導貫穿始終,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2.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檢查效果。酒店各塊負責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據區政府相關要求,努力開展廚房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設。在全區創建食品安全示范酒店廚房,充分發揮示范廚房的'引領和輻射作用,不斷提高我酒店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設施,使我酒店廚房從采購、加工、個人衛生提高到一個新臺階。
3.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酒店領導要加強對廚房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督促酒店切實落實餐飲服務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不留盲點、不留死角。
4.加強廚房檢查督導,嚴查違法行為。酒店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將酒店廚房作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點,采取措施,排查隱患,積極指導酒店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嚴厲查處廚房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認真開展全面排查。
5.做好檢查總結,及時上報信息。酒店要確保每月至少對單位廚房檢查一次以上。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學校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
第二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第三條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對所銷售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四條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七條如發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內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危害擴散。應急處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
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導致事故的'人員,一旦出現不適癥狀的,立即送至醫院救治;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進行停止使用,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繼續使用。
第八條及時向相關的行政主觀部門報告發生的事故情況并采取相關的措施。
第九條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為了迅速、準確、全面的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國務院第34號令)、《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國辦發[xx]27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對全局公路系統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報告程序制度規定如下:
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單位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應按下列情況分別上報。
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監督科每月統一上報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三、事故報告之后,要跟蹤事故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到處理完畢。最后,還要回頭檢查。
四、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制定出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報告渠道暢通。事故報告力求及時、準確。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遲延不報的,由局安委會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1、各區域責任人每日對本區域的食品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2、倉庫管理員每日對三證索取查驗、原料貯存及保質期、倉庫防鼠防蟲防潮防火等進行檢查。
3、粗加工、切配人員每日對加工原料的質量進行檢查,不合格及禁用的原料不得使用。
4、烹制、冷拼、面食制作人員每日對加工前原料、半成品的質量進行檢查,不合格及禁用的原料、半成品不得使用,慎用食品必須保證符合加工要求,熱處理食品保證燒熟煮透,食品添加劑符合規定且限量使用。
5、洗消、前廳人員確保餐具每餐按規定消毒,保潔措施到位。
6、餐廳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對各區域現場進行食品安全檢查,大區食品安全管理員定期對餐廳進行食品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記錄,要求責任人整改并對責任人考核到位,同時跟蹤整改效果。
7、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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