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一份自查報告可以幫助我們審視自己的工作過程和學習方法,從而找到提升自己的有效途徑。以下是一份成功的自查報告范文,它能夠給我們提供很好的寫作思路和方法。
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今年以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按照《中共xxx市委員會關于全面推進法治城市的實施意見》、《xxx市依法治市工作平時考核辦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工作實際,進一步健全普法依法組織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創新工作措施,使依法治市工作有序開展,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工作完成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中心領導班子十分重視依法治市,始終把此項工作作為開展好公積金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市住房公積金“七五普法”規劃》和《市住房公積金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組織開展相關檢查1次;在中心20xx年度年目標考核辦法中,將依法治市工作作為各科室和管理部季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同科部績效工資掛勾;全年撰寫并報送相關信息10余篇,加強了對外宣傳。
(二)健全組織機構。成立中心“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專人負責“七五”普法日常工作;因中心人事變動,及時對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明確了領導小組的職責,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
(三)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機制。中心黨組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納入中心整體工作布局,為保證規劃的全面落實,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重點,并建立定期分析會議制度,保證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計劃、分階段、分步驟有序開展,上半年共召開黨組會議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市工作1次。建立并完善了普法對象底冊,確定一名普法依法治工作聯絡員加入xxx市普法依法治理qq群,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同時在20xx年預算編制中,也將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經費列入其中,今年中心新配置了電腦、投影儀等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的硬件設備,為職工征訂了《憲法》、《合同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重點普法法律法規學習讀本,確保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順利開展。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積極組織開展憲法和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活動。重點學習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學習貫徹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大力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宣傳,在工作人員中開展了“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和“我讀憲法”活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斷增強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學習。中心以20xx年重點普法目錄為重點,注重學習與業務工作相關的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規,引導全體人員樹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為建設法治xxx、實現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力量。
(三)大力開展干部培訓學習,擴大干部教育培訓的覆蓋面。一是落實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中心領導班子把干部學法、懂法、練好內功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年初制定了《年度中心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按照《20xx年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點》,有計劃、有重點地定期組織學習法律知識,提高領導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決策能力。二是依托“寧夏干部網絡教育在線”網上學習的平臺,狠抓法律知識的學習。要求參加在線學習人員自選學分30%要學習法律和法治課程。
(四)加強學習,多渠道開展學法活動。中心以20xx年度普法目錄為重點,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邀請市檢察院畢懷安處長、崇源律師事務所石宏成律師就預防職務犯罪及公積金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專題講座;組織黨員干部參加了全市禁毒宣傳進機關活動;組織中心全體人員認真參加“兩學一做”、《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的考試,并全部通過。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了中心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積極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一是根據全年確定的走訪企業名單,主動上門宣傳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增強企業負責人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促進企業依法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二是結合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等擴面新政宣傳,發放各類宣傳資料5000余冊,咨詢服務20xx人次,提高了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積極性,使“住房公積金,圓您住房夢”的理念深入人心。三是結合創城的有關要求,拍攝了公積金公益廣告,在和平廣場和全市31個社區播放,既宣傳了公積金新政策,也使繳存人員不出家門即可了解公積金使用的各項政策。
(二)利用重要節點和活動開展法律咨詢服務活動。充分利用法律宣傳月、宣傳周以及重大紀念日、條例日等契機,集中開展法律宣傳教育活動?!?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市公積金中心將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系列活動,把“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推向高潮。
(三)利用網絡新媒體加大政策宣傳。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12329熱線、短信、網站、微信、手機app的作用,先后推出“公積金新政策宣傳”、“優質服務項目介紹”、“個人貸款逾期提示”和“單位欠繳公積金提示”等溫馨服務項目。1-10月共為全市繳存職工提供熱線服務近4萬人次,發送政策短信近220萬條。
(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修訂完善了《服務規范》、《服務大廳管理規定》、《工作人員考勤辦法》、《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目標考核辦法》等制度,對于提高服務質量、辦事效能和法制宣傳教育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市公積金中心效能督查小組堅持每周一次開展效能建設明查暗訪工作,發現兩起違反效能制度的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并對當事人進行了問責處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推動了中心對“庸、懶、散”的不良工作作風的治理。
(三)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中心從20xx年起,從工作需要出發,長期聘請1名律師擔任中心的法律顧問,為中心的各項工作保駕護航。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業務,中心起草的重要制度、規定,均需請律師現場參加,全程予以監督,堅持重大事項決策前法律咨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決策、依法執政、依法行政。
(四)落實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制度。市公積金中心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內容,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依法依規做好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1-10月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條。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宣傳公積金政策法規及民生關注的熱點信息,在各媒體發表新聞稿件60余篇。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按照“效率、效能、效果”的要求,暢通政民“綠色通道”,為群眾更快地解決更多問題。今年以來,接受市民通過xxx網“人民議政”欄目方式咨詢、投訴、建議200人次;處理電話投訴、咨詢、建議有效件15人次。
一是加強學習,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20xx年將繼續將強中心全體干部職工法律知識的學習,提高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執法隊伍。
二是加強聯動,與銀行和法院等部門建立不定期聯絡機制,確保公積金貸款等各項業務在法治化的軌道內良好運轉。
三是加快建設法治文化陣地。依托中心現有的文化墻,認真規劃,精心布局,力爭打造一個具有濃厚法治氛圍的文化墻,使依法行政、依法執政的法治理念在全中心干部職工中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xx縣住房公積金的運營和管理工作在市中心的統一領導下,依照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兩個辦法”執行及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授權委托書的授權范圍,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努力擴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歸集覆蓋面,進一步加大個人構建房貸款扶持力度,做好計劃,歸集、支付、貸款,核算各項管理工作,建立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堅持規范運作,完善服務。
在行政建設建設方面,為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條例》,確保xx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我縣管理部在市中心的領導下,積極完成市中心下達的各項任務及指標,并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層層分解責任到位,各個與市對應科室到人督促各項任務落實。
1、加強職工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學習,為做好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服務,不斷提高職工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國務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貫徹依法行政的各項措施的工作目標,按照依法治國的方略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努力實現提高管理部全體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2、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設的機構,制定效能建設工作意見,明確工作目標,分解職責任務,嚴格考核落實。
3、認真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內容及法規,加強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嚴格按計劃開展工作,采取措施,保證完成工作任務。
4、按市委、市政府及市中心的要求,依照xx市人民政府有關清收項目貸款的文件及規定,我縣管理部積極工作,在縣政府的支持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切實采取經濟、行政和法的手段,加大清收力度,在今年三月項目貸款全部收回,完成市政府下達的任務。
5、按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授權委托書,完成我縣管理部各項工作:
(1)重視住房公積金歸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基礎,住房公積金的.開展,為職工住房建設提供了經濟保障,自公積金制度實施以來,我縣公積金管理得到了全縣各單位的支持,公積金管理深入人心,得到全縣廣大干部職工的好評。
(2)大力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切實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改善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條件,即是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更本宗旨,也是這個制度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3)防范貸款管理風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內險,為加強貸款管理,積極開展貸款業務工作,制定貸款管理措施,規范貸款操作行為,建立貸款催收有效機制的工作,控制逾期貸款風險,減少不良資產,及時發現貸款中存在的風險問題。
20xx年6月5日,我踏上了泰州這塊陌生的土地,開始了到現在為期近兩年的工作之旅,這期間,我調換了兩個科室,調整了三次崗位,工作內容是豐富多彩的?,F將我的工作情況跟大家交流溝通一下。
了每月數據記錄的準確性。在做這向工作的時候,使得我對各個單位的繳存情況有了全面的及時的了解,這對我工作有很大的幫助。繳存工作的另一重要成果就是建檔。在繳存科的員工集體努力下,為每一個繳存公積金的單位都建立自己的檔案,這樣就方便登記、變動、查找等各項工作。在建檔的過程中,我不光加深了對于系統的熟悉,更體會到了一些道理,不光在繳存的時候要建檔,我們更應該為自己“建檔”,把自己每一天的工作情況都記錄下來,每隔一段時間就整理總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這樣才能讓自己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工作進步在于創新。除了做好傳統的工作外,我喜歡探索系統中未被使用的新功能。報盤功能就是一個很好的功能,用它可以做個人開戶/變更工資基數、部分人員繳存、多單位人員開戶/變更工資基數、錄入個人身份證號等,這樣做大大節省了時間并保證了信息的準確率。我把這一功能與老員工一起分享,提高了我們辦事的效率,對于按時超額完成任務有很大的幫助。
20xx年1月我進入了個貸中心工作,開始了更進一步的學習。如果說在繳存工作需要很認真很細心,那在貸款這就需要跟加倍的認真和細心,涉及資金的安全,工作中任務分工明確,環環相扣,有一環出錯,都會影響后期的各項工作。在貸款的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打雜學習階段。
都說“隔行如隔山”,我說“隔部門亦如隔山”,初到個貸中心,首先要做的就是學習個貸的相關知識,從條例到文件再到各種表格,都要學習并且精通,只有做到這樣,才能為前來咨詢貸款者答疑解惑??剖移渌旅Σ贿^來的時候我就去幫把手,哪里需要我,我就出現在哪里,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學習。
第二階段縣區的工作。
這是我今年的主要工作??h區的貸款實行新的發放辦法后,由縣區進行初審,然后拿到市里審查,最后返回縣區主任審批。而我的工作就是進行市里的審查工作,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復審,并根據其提供的有效工資表及家庭實際情況來核定其實際貸款金額及年限。由于不能與借款人面對面進行溝通,不能很好的了解借款人的需求及實際情況,剛開始的工作有些棘手,后來我通過向同事咨詢,自己摸索解決辦法,辦理前都會向縣區的同事了解情況,有特殊情況的就打電話給借款人本人,詳細給他們解說他們的困惑,直到最后確定貸款額度和年限。到目前為止,我經手的'縣區貸款共683戶,共計8258.9萬元。在處理縣區貸款之外,還要對市里的貸款進行受理,并對資料進行錄入。市里跟縣區工作沖突時,需要自己調解時間,有時為了及時完成工作,晚上加班也是常有的。
第三階段市里貸款的初審。
最近,我又接手了市里貸款的初審。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第一道把關,確保其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與借款人面對面的溝通交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天不知道會遇到什么樣的人,需要有極大的耐心和極好的脾氣,這項工作對我來說是個考驗。
做好本職工作之余,我還積極參加了各項活動。
(四)因為所學專業的關系,剛到單位,我就參與了幾。
(七)目前,協助王經理做房地產和住房公積金知識競賽,主要是核對答案,確保準確無誤。
這近兩年的工作鍛煉了我的溝通協調能力,培養了我的團隊合作意識,但是,成績中仍有不足:政策法規學習仍有欠缺,學習不夠全面細致;遇事有時不夠冷靜,好沖動,無心會傷了別人,待人處事的方式有待改進;新系統的功能還沒全部熟悉,仍需繼續創新。
新的旅程即將開始,希望在各位領導和同事們的幫助下,將成績繼續,把不足改進,有更快更好更進一步的發展。
最后,跟大家分享一句話:做工作要做到不誤事,不出事!這句話看起來簡單,做到實屬不易,希望與大家共勉!
市安居辦:
接到《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關于對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的通知〉》后,縣政府高度重視,隨即組織召開縣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會議,學習文件,領會精神,并安排縣房管中心牽頭,組織發改、財政、住建、民政等相關成員單位對我縣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質量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分配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根據《焦作市市區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武陟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武政【20xx】3號),確定我縣住房保障范圍為本縣城區范圍內的城鎮居民,準入條件為家庭收入狀況符合縣政府當年確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住房狀況原則上不超過本縣城鎮人均住房面積的60%。同時,為確保廉租住房真正分配到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手中,將保障性住房分配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專門制定了《武陟縣廉租住房分配實施方案》(武政辦【20xx】80號),確立了“統一領導、限定條件、公開公正、優先保障”的分配原則,明確了廉租住房申報、分配的操作流程和辦法,對保障對象準入標準、審批程序、調查結論、分配結果等予以公示,切實增強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社會公信力。
(二)準入退出實施情況
制定了《武陟縣城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武政文【20xx】50號)和《武陟縣城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武政辦【20xx】53號),明確了我縣住房保障申請受理、準入審核、公示制度、輪候辦法以及退出機制的實施標準,并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三)動態監管情況
制定了住房保障辦公室工作職責、統計報表制度、辦事公開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分別對信息系統建設、檔案管理、定期復核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實行動態監管。根據《武陟縣廉租住房分配實施方案》(武政辦【20xx】80號),明確了廉租住房房源、保障對象、輪候規則和分配程序,于20xx年12月15日對符合實物配租的400戶保障對象進行了公示。依照分配程序于20xx年1月12日舉行了武陟縣城東廉租住房小區首批分房儀式,除1戶放棄抽簽資格外,其余399戶分別入住并將分配結果在城東廉租住房小區進行了公示。
(四)后期管理情況
縣房產管理中心負責實物配租廉租住房的后期管理工作,以招標的形式,確定了廉租住房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廉租住房小區物業管理協議》并督促實施;協助物業管理公司與廉租住戶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和《廉租住房物業合同》并督促實施。
(一)參建各方主體質量保證體系建立情況
1、實行項目全程質量安全監管制度,項目監理通過招標方式聘任,中標的`項目總監現場辦公,專業監理工程師按工程建設需要如數持證上崗,現場監督把關;建立了以總監為主要責任人的現場質量安全監管小組,堅持日檢查、周考核、月評比;實行嚴格的質量安全隱患整改制度,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不予整改者不得進行后續施工,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切實做到質量安全隱患患整改不過夜,確保項目工程優質高效推進。
2、施工單位從項目班子到施工班組設置專職檢查人員。管理崗位人員必須經上級培訓合格,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每道工序開工前必須進行質量、安全交底。
3、建設單位安排專人進駐工地督促合同落實,監督施工管理,協調工程事務,及時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堅持每周例會制度,對上周質量、安全整改狀況進行總結,安排布置下周整改重點及責任人,做到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二)參建各方主體及有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情況
參建各方和有關工作人員均能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各分部工程施工標準均符合行業強制性規范相關條文。
(三)建筑材料、構配件、設施進場驗收和復檢制度執行情況
新安家園一期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單位曾購入一批復檢不合格鋼材和兩車不合格砂,已被被及時清退出場;加大砼免燒磚現場檢驗批次,實行車車監控,杜絕了不合格磚進場。
(四)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質量情況及分戶驗收情況
已完工的城東廉租房小區目前水通電通,室外工程配套齊全,具備完善的使用功能;各分戶驗收實行施工方自檢、監理復檢,在行業主管部門監督下,組織所有參建方進行了逐戶終驗,各分戶均能達到使用要求。
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領域糾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住房保障糾風工作;建立了廉政風險防控制度,細化了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措施,公布了投訴舉報電話,專人負責核查投訴舉報,建立了糾風舉報受理檔案,至今未受理一起投訴舉報案例。
嚴格保障對象復核制度,嚴查弄虛作假騙購騙租、變相福利分房、利用職權侵占保障性住房等違規行為,經查實:20xx年共有19人因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廉租住房補貼資金計38220元,目前已責令相關責任人退回補貼資金,補貼資金已上繳縣財政。
(一)20xx年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情況
(二)資金安排情況
武陟縣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總投資19275萬元,其中20xx年完成投資13159萬元。
新增廉租住房工程總投資2640萬元(地方政府債券2640萬元),其中20xx年計劃完成投資1800萬元;政府投資需求為2640萬元。
新增公共租賃住房工程總投資3445萬元(地方政府債券3445萬元),其中20xx年計劃完成投資3445萬元;政府投資需求為3445萬元。
城市棚戶區改造工程總投資13190萬元,其中20xx年計劃完成投資7914萬元;政府投資需求為13190萬元。
(三)用地安排情況
20xx年,武陟縣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安排如下:
新增廉租住房項目用地擬選在新安家園項目南側,占地面積20.4畝。
新增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用地擬選在工業路與武商路交叉口西北角,為存量用地。
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擬選在和平路北段東側(第四人民醫院對面),占地面積約100畝。
(四)項目前期準備情況
【20xx】005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武規地字第【20xx】003號)、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0xx00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武規建20xx023)和環評(武環評登【20xx】33號),初步設計已批復。
新增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武國用
【20xx】511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武規選字第【20xx】009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武規地字第【20xx】009號)、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0xx04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武規建20xx062)和環評(武環評登【20xx】114、115、116號)。
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已辦理土地預審意見(武國土預字【20xx】27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武規字第20xx015號)和環評報告。
該項工作實施方案已制定,資金籌集已到位,其系統軟件已與西安必特斯維軟件有限公司簽訂了技術服務合同,所需硬件設施設備已進入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待設備到位后,我縣將盡快與市級平臺聯網,實現個人住房信息資源共享,確保滿足全縣住房保障工作需求。
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私營企業、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公積金繳存、提取、信貸、還款和監管工作,縣區管理部為中心的派出人員。中心黨組聚焦減輕縣區管理部、繳存單位和繳存人負擔,精準施策,扎實推進各項減負措施落實到位。
(一)黨組高度重視,以上率下扎實推進。中心黨組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堅決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的決策部署,堅定為民、務實、廉潔、高效工作理念,結合行業工作特點,聚焦為縣區管理部、繳存單位和繳存人減負,制定《關于集中開展紀律作風“十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針對性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扎實安排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先后6次召開黨組會議,聚焦“十項整治”目標任務和整改臺賬,結合工作服務對象反應的問題和期盼,逐項研究工作措施,靠實工作責任,推進整改落實。
(二)提高文會質量,為縣區管理部減負。一是加強統籌管理,堅持少開會、開短會、開務實管用的會,嚴控會議頻次、時間、參會人員,2022年召開全系統現場會1次,其余會議全部以視頻方式召開,對能整合的會全部整合套開。二是按照文件簽發程序,對發文必要性、內容合規性等嚴格把關,著力提高文件的操作性,2022年中心發文*份,同比降低12%。比如,我們2022年制定印發了《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還貸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簡單明了的告知縣區管理部、繳存單位和繳存人政策規定、辦理程序和操作方法。三是對原有的工作微信群進行整合、解散,全系統僅保留全體干部職工、重要事項督辦、黨務、業務、財務等5個微信群,僅納入相關人員入群,靠實群管理員的責任,提高微信群的使用效率。
(三)改進繳存模式,減輕繳存辦理負擔。一是改進繳存模式,全市現有的3000家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業務從開戶到銷戶、從人員信息變更到公積金繳存等所有業務均可在電腦端辦理,實現了全程網辦。同時,以縣區為單位建立了由繳存單位財務負責人為成員的微信工作群,直達政策規定、及時解疑答惑、交流業務經驗。二是持續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向非公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等新市民覆蓋,讓更多群眾享受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紅利。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全部提高到12%,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最高標準。允許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和職工在2022年6月至12月緩繳住房公積金。2022年1至12月,新增繳存人數***人、任務完成率***%,歸集公積金***億元、同比增長***%。
(四)落實支持政策,為繳存人紓困減負。一是放寬提取政策,支持加裝電梯、租房、商業住房貸款還貸、異地購房、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在公積金賬戶余額不為零的前提下,不限提取次數和金額。二是簡化提取要件,采集電子信息,免費復印材料,線上線下均可辦理。比如租房提取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僅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憑證;商品住房,僅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工作地的無房證明。2022年1至12月,提取住房公積金***萬人次***億元、同比增長***%,人均提取***萬元。三是提高貸款額度,對我市高層次人才和引進人才貸款額度提高到***萬元、對非城市規劃區域內工作的在編干部職工貸款額度提高到***萬元,其余繳存職工**區提高到**萬元、各縣**萬元。四是優化還貸政策,取消提前結清公積金貸款、月對沖簽約和解約次數、對沖需保留貸款余額等限制,允許受疫情影響的困難職工緩期還貸,逾期行為不收取罰息、不記入個人不良征信。
(五)實施“三項行動”,優化服務提高效率。實施“惠民公積金、服務暖人心”服務提升三年行動,統一政策標準、優化再造流程、精簡辦事要件。實施“貸款辦理減時限行動”,著力解決業務全程網辦、信息共享、電子化檔案建設等堵點難點。開展“書記走流程”活動,發揮服務評價器、意見箱、12329熱線等監督平臺作用,廣泛接受各方監督。同時,加快“智慧公積金”建設,建成了全省一體化協作平臺,實現了全國公積金信貸提取“跨省通辦”、全省住房公積金系統數據共享,開發手機公積金app,公積金繳存、查詢、提取、還貸等業務全部實現了“不見面”辦理。
(六)完善規章制度,規范行業運行管理。一是健全內部管控制度。今年以來,修訂完善了職能職責、議事規則、管理制度、黨建工作等5類40項內部管控制度,主要包括:黨組、科室和縣區管理部的職責,黨組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事規則,學習、考勤、考核、文件、保密、車輛、工作紀律和輪崗交流等管理辦法,強化制度約束,規范單位管理。比如:實行全員打卡簽到制,將考勤與工資、評先創優掛鉤。定期通報工作,對作風紀律不良、工作推進不力的在全系統通報批評或提醒約談。二是梳理規范行業政策。梳理國家、省上的行業法規政策,借鑒其他市州先進經驗,制定完善我市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還貸等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匯編成冊,從政策層面規范行業管理。三是開展崗位大練兵。依據行業法規政策,聘請專家或安排業務骨干,通過集中輔導和技能培訓,對公積金歸集、信貸、稽查、財務、信息、黨務、文秘等7項工作,開展了為期半年的“崗位學習、業務比武”大練兵,規范統一了全市公積金的政策標準、業務流程、辦事要件等。依據《工作人員業績考核實施辦法》,經過筆試和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崗,有效提升了職工政策水平、業務能力和操作技能。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根據省廳《關于開展全省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及資金安全情況檢查的通知》,我中心經過精心準備,認真組織,嚴格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1、無利用虛假材料騙提。中心通過查閱提取檔案,調查提取人申請信息,核實提取資料的真實性,經過詳細排查,未發現利用虛假材料騙提情況。
2、無超額度提取。中心嚴格遵守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呂梁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呂政辦發[20xx]41號、《關于實行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提取的通知》呂房金[20xx]13號和《關于進一步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通知》呂房金[20xx]14號等文件執行,未有超額度提取行為。
3、其他情況。全市20xx年辦理提取123706筆,金額407459.83萬元。在辦理如此大的提取規模和提取資金過程中,中心未接收到有關提取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信息。
1、無虛假材料騙貸行為。中心通過查閱檔案資料,核查貸款人信息、個人信用記錄、繳存情況,并聯系房地產開發企業核實材料真偽,未發現有利用虛假材料,騙取貸款行為。
2、無超額度、超期限發放貸款行為。中心嚴格按照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呂梁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呂政辦發[20xx]39號、《呂梁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關于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住房消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呂房金[20xx]7號、《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委托模式變更后業務操作規程的補充通知》呂房金[20xx]9號和《關于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補充通知》呂房金貸[20xx]23號等文件執行,未出現超額度、超期限發放貸款行為。
3、其他情況。全市20xx年發放貸款1140筆,金額31149萬元。20xx年12月起,我市全面開展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并補充商轉公貸款模式,由原來的“先還后貸”變更為“先貸后還”,獲得了廣大繳存職工的歡迎。至今,我中心未接收到群眾關于貸款問題的舉報投訴信息。
1、無違規轉存行為。中心嚴格按照《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有關事項的`通知》呂房金[20xx]15號文件執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存款專戶,嚴格按需調撥使用,無違規轉存行為。
2、無違規挪用行為。中心嚴格按照《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財會字[1999]33號和省建設廳、財政廳《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建金函字[20xx]486號文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無違規挪用行為。
3、其他情況。20xx年1月份,我中心審計部門針對20xx年全市住房資金安全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未發現有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我市將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0日定為清理檔案及開展業務的公積金自查階段,組織市中心、各縣市區管理部工作人員分別進行了自查及回頭看,通過自查,中心及各縣市區管理部各項業務嚴格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制度執行,未發現利用虛假材料辦理有關業務的行為,在審計中也未發現有違法違規違反制度使用住房公積金金行為,也未接收到群眾有關投訴舉報現象。
在面對今年歸集、貸款任務形勢相當嚴峻的情況下,我部強化管理、規范運作,多舉并措擴大住房公積金的宣傳范圍,繼續加大貸款發放力度,認真做好收貸工作,緊緊圍繞全年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不斷提升工作標準、提高服務質量,努力讓公積金服務窗口成為一道靚麗的風景。
xx年,我縣住房公積金總體運行繼續保持快速健康態勢。截止xx年10月31日,全縣當年歸集住房公積金x萬元,完成年度計劃的x%,比上年增長x%;全縣當年向183戶干部職工發放個人住房貸款x萬元,完成年度計劃的x%。預計全年歸集住房公積金x萬元,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總額達x億元,累計歸集余額達x億元;預計全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x萬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x億元,個貸余額達x萬元;當年干部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x萬元,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x萬元。
(一)歸集擴面工作穩中求進
我們始終把歸集擴面作為年度工作重點來抓,不斷創新工作理念,不斷尋求新突破,加大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多種宣傳渠道,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公積金制度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住房公積金的認知率和支持率。我部深入雙江鎮社區,走訪個體工商戶,采取上門服務的形式,為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共x余份。同時邀請了縣經信局領導對惠龍兔業、牛百歲等重點企業做了宣傳工作,對企業負責人的疑問一一做了詳細解答。我部在xx縣體育廣場電子屏專設字幕廣告,在懷化日報等媒體上的宣傳,專題報道住房公積金“為民,便民”的工作理念,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進一步加強了《關于進一步推進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宣傳力度,召開住房公積金擴面座談會。同年3月,在我部多次與教育局和財政局的銜接下,已經為xx縣x名轉正后的特崗老師設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為這批特崗老師補繳了xx年—xx年近x萬元的住房公積金。在對特崗老師的住房公積金問題上取得進展后,我部已與縣委組織部積極銜接,準備把大學生村官納入公積金繳交范圍。在扎實推進宣傳工作的同時,我部不斷加強縣級財政代扣代繳力度,把住房公積金制度向更多的職工干部延伸,積極完善繳存單位信息,規范了單位職工的信息資料,實現了繳存人數、覆蓋率、歸集額指標每年遞增的目標。
(二)個貸發放再創新高
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提供低息貸款,幫助中低收入職工解決住房困難、改善居住條件,是住房公積金政策惠民最明顯、最直接之處。為此,我部始終堅持把改善民生作為貸款發放的主要目的,積極塑造住房公積金惠民安居的社會形象。一是加大個貸力度。執行積極穩妥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推行了調整首付款比例、提高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降低擔保費收取比例、“又提又貸”和對沖還貸等新政策;積極探索差別化信貸政策;增強對中低收入家庭購買中低價位、中小套型自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加強貸款管理。完善貸款管理制度,建立了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制度,實行個人信用一票否決,對個貸分類實行動態責任管理,貸款管理做到了“三真實,兩到位,一及時”,有效地防止假按揭,降低個貸逾期率,提高了個貸質量。三是創新服務方式。針對前來貸款的繳存人員,我部改善服務質量,簡化辦事程序,縮短了貸款業務辦理時間,竭力為貸款人提供便捷的服務,使廣大繳存人員快樂購房、快樂貸款。
(三)收貸工作常抓不懈
在加大貸款發放力度的同時,貸款總量和余額不斷增大,信貸員的工作量不斷增加,貸款管理工作的風險也越來越大。我部嚴格把關,防范風險,始終注重個貸的基礎性工作和個貸質量,不斷強化信貸員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不斷加強到時催貸工作力度,做到放貸收貸兩不誤。同時我部建立了期房清收明細臺帳,對期房轉現及時進行清理,基本清除了風險。截至目前我部個貸逾期率一直控制為零。
(四)加強學習型單位建設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建設學習型單位的通知》要求,我部每月組織干部職工進行一次政治、業務學習,不斷加強員工的政治素養、提升工作技能、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加強了資金歸集、資金使用、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計算機信息等基礎性管理。建立健全了群眾投訴舉報機制,在服務大廳設立了投訴舉報箱,公布了有關投訴舉報電話。同時,主動接受各級各職能部門、繳存單位繳存人的監督,全面構筑“自控、互控、監控”相協調的資金風險防線,確保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運行。
(五)隊伍建設日益加強
住房公積金管理是“窗口單位”,直接面向人民群眾,隊伍的建設關系到住房公積金的形象。我部采取將日常工作與機關作風建設、效能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的措施,打造一支愛崗敬業、樂于奉獻、不怕吃苦、勤奮工作,懂業務、守紀律、講團結、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努力塑造良好的公眾形象。一是加強了業務培訓。積極參加省、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舉辦的各類培訓。通過專題培訓、集中學習等方式,強化了干部職工的風險意識,提高了干部職工的業務技能和依法履職本領,更好的為當地繳存職工提供服務。二是加強了團隊建設。我部通過參加xx縣“機關杯”籃球賽、發展新黨員等活動,豐富了單位員工的業余生活,增進了同事之間的了解,對于團隊建設有著積極的作用。同時積極參加社會捐贈、扶貧幫困等公益活動。三是加強了作風建設。我部嚴格執行《懷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標準》,認真落實了首問責任制度、掛牌上崗、辦結、政務公開、一次性告知等文明服務制度,加大了文明服務問責力度,堅持做到“三聲、四心”,即“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接待熱心、解釋耐心、辦事細心、接受意見虛心”,努力使辦事職工有賓至如歸之感,增強管理部的親和力。
(六)服務水平逐步提升
我部始終以“為職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作為工作目標,將各項業務指標細化、量化在日常工作中,以令人滿意的工作業績和服務質量,詮釋了以人為本和以公積金繳存者滿意為終極目標的指導思想,贏得了社會一致好評。一是優化服務政策。通過發放《懷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指南》,達到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標準、縮短辦理時限的目的。二是落實服務制度。我部堅持實行“一站式”服務,將繳存、提取、貸款、貸款擔保等全部集中在服務大廳,方便繳存職工辦理各項業務。三是拓展服務領域。通過采取上門服務的方式,主動走上街頭、到房地產商開發的樓盤宣傳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提供咨詢服務。今年以來,我部支持了“金水岸”、“錦秀新城”、“御水灣”、“富貴花園”、“嘉鑫苑”等縣內重點房地產項目建設,既幫助了干部職工輕松入住住宅小區,又繁榮了房地產市場,推動了地方經濟發展。
(一)總體目標
(二)工作措施
1、以優化服務為主線,進一步放大住房公積金惠民效應。要結合我縣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實際和職工的需求,加強貸款新政的宣傳,引導職工正確的住房消費,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做大做強個貸規模,爭取明年貸款額度達到4000萬元以上,從而不斷放大惠民效應,拉動房市的復蘇與繁榮,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要進一步優化服務,講求辦事效率,方便職工,加強跟蹤管理,嚴格控制逾期率,提高增值收益率。要積極創造條件,改善辦公環境,及早實現“一站式”、“一 條龍”服務。
2、以作風建設為抓手,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隊伍建設。要以創建省級文明單位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能力作風建設,嚴格內部管理,推動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3、要繼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和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全體干部職工思想政治素質,注重職業道德修養,熟練掌握業務技能,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
4、要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微杜漸,增強干部職工的憂患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筑牢思想道德防線,以保證和促進住房公積金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住房公積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保障制度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維護和發展職工基本住房權益的重要手段,是職工的長期住房儲金。為及時了解和掌握我市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情況,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根據區總工會《關于開展住房公積金調研的通知》精神,近段時間,百色市總工會通過對廣西馳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有江礦務局、百色市澄碧河水庫管理局等多個企業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情況進行調查,根據有效問卷,現簡要匯報如下:
我市大多數事業單位和企業都能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設有專門賬戶,專人管理,沒有出現拖欠或滯留的現象??偠灾?,在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接受監督方面的制度日趨完善,為職工改善居住環境提供有利條件。
1、工會對維護職工住房公積金權益認識不足,宣傳公積金政策力度不夠。
根據此次發放的《廣西企事業工會住房公積金維權情況。
調查問卷》顯示,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表示“了解”的干部職工占少數,“聽說過但不了解”的占大多數,“完全不了解”的占一小部分。那么,企業對繳存公積金的態度又是如何呢,問卷中“企業對繳存公積金的看法”作了很好的闡述:認為“愿意繳納”的占92%,“不愿意交”的占2%,“無所謂”的占6%。從問卷數據來看,說明工會對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政策學習不夠,對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宣傳不到位。對來訪職工解釋不透,加上宣傳力度和深度不夠,造成大部分職工不清楚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是自己應該享受的合法權益,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優惠政策和好處更是知之甚少或完全不知,對如何辦理公積金的繳存、使用更是一個“盲”。
2、工會對企業拖欠繳存公積金的行為未能主動維權。工會是職工的代表?!蹲》抗e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有權督促單位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但是企業未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候,工會未能站出來,維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權益,未能督促企業依法辦事。
3、行政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不到位。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對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逾期不繳、少繳住房公積金的責令限期辦理,處以罰款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由于企業的種種因素導致的暫時困難,出現暫時緩繳或未繳公積金的情況,沒有相關單位督促或責令企業按時足額繳納,這是行政依法辦事不到位的表現。
1、健全機構,加大對住房公積金條例的宣傳。
調查顯示,38%的人員認為目前單位工會為職工維權面的主要困難是組織建設不足;31%的人員認為沒有明確獨立地位;3l%的人認為會員維權意識不強。因此,有必要加大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學習和宣傳,建立工會公積金管理和使用監督小組以及相關制度。依法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全面實施,加大監督行政依法辦事的力度。
2、積極解決公積金拖繳欠繳問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現實是政府調控手段少、執法力度不夠是制約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的重要因素,對此政府可考慮成立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專業隊伍,強化執法威信,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促進依法行政,為有效解決企業拖欠公積金繳存問題奠定基礎。工會作為職工之家,應依法督促企業積極籌措資金解決目前公積金拖欠問題。解決拖欠問題后,要按月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并每月公開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接收職工群眾的監督。
3、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公積金安全,提高增值效益。
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管理配套制度,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運營;其次是企業應當采取得力措施,積極籌措資金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每半年或一年要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對繳存情況,解決住房公積金存繳人員利息漏計問題;再次是加快推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為住房公積金存繳人員改善住房條件提供有效幫助。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3名委員,,召開3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
3、審議并通過《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關情況的通知》。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全額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8個科,11個管理部。從業人員88人,其中,在編88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年,實繳單位3264家,新開戶單位291家,凈增單位291家;實繳職工27.21萬人,新開戶職工2.02萬人,凈增職工0.64萬人;當年繳存額21.83億元,同比增長14.59%。
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114.73億元,繳存余額78.3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3.50%、19.70%。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7家,與上年相比沒有變化。
(二)提?。?016年,當年提取額8.92億元,同比增長25.63%;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40.87%,比上年同期增加3.60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36.34億元,同比增長32.53%。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30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88萬筆24.12億元,同比增長51.72%、74.40%。
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3.57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45萬筆58.69億元,貸款余額51.3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56.05%、69.77%、66.74%。個人住房貸款率為65.50%,比上年同期增加18.48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7家,比上年增加3家。
(四)資金存儲: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積金存款額25.54億元。其中,1年以內定期(含)1.40億元,1年以上定期17.95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6.19億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65.50%,比上年同期增加18.48個百分點。
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業務收入23511.05萬元,同比增長7.4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625.16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12885.56萬元,其他收入0.34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業務支出10355.02萬元,同比增長28.03%。其中,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9709.06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16.79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629.17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3156.03萬元,同比降低4.67%。增值收益率1.85%,比上年同期減少0.51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4111.26萬元,提取管理費用3649.72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900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3649.72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900萬元。
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0268.87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52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2581萬元,同比降低26.55%。其中,人員經費739萬元,公用經費868萬元,專項經費974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2.17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004‰。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2%提取。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沒有核銷,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10268.87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2%,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02%。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9.79%、2.40%和14.59%。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2.21%,國有企業占10.66%,城鎮集體企業占1.07%,外商投資企業占0.80%,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7.35%,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75%,其他占6.16%。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1.14%,國有企業占14.71%,城鎮集體企業占1.69%,外商投資企業占1.14%,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6.0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27%,其他占4.99%。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45.09%,中等收入群體占53.44%,高收入群體占1.47%。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1.91萬筆8.92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4.7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0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36.47%,租賃住房占0.22%);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5.28%(離休和退休提取占21.1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01%,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23%,其他占2.90%)。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18.67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4.50%,比上年同期減少6.91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3980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6.49%,90-144(含)平方米占76.5%,144平方米以上占17.01%;新房占99.97%,二手房占0.03%。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23.5%,雙職工申請貸款占76.50%。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38.60%,中等收入群體占60.03%,高收入群體占1.37%。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1560筆41554.9萬元。
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49350.6萬元,異地貸款余額48013.42萬元。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51.35%,比上年同期增加41.48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
2016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增人事教育科和檔案管理科兩個職能科室。
(二)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6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金融機構不變,貸款金融機構由4家增加到7家。
1、經省政府批準,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繳存比例提高到12%。根據財力狀況2016年度僅市直、開發區財政供養單位在職職工個人和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由現行的各8%提高到各12%。
2、當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住房公積金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調整的通知》(菏政辦發〔〕67號)文件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應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市本級月平均工資的3倍。從2016年7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最高月繳存基數調整為15108元,最高繳存比率為12%,單位和個人最高月繳存額分別為1813元;全市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調整為1390元,最低繳存比率為8%,單位和個人最低月繳存額分別為112元。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分別為5%-12%。
按照人行、住建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通知要求,我市決定將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從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按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計息,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即1.50%執行。
4、為貫徹落實中央、省《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文件精神,經市政府批準,執行如下:一是嚴格執行繳存控高保低政策。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凡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二是允許企業自行確定繳存比例。自2016年9月1日起到4月30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在5%至12%之間確定合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后實施。單位繳存比例不得高于職工個人繳存比例;三是困難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企業效益好轉后,再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四)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等。
1、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文明辦公等服務制度,全面推進業務管理操作精細化、服務水平規范化。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提高工作效率。
2、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10號)要求,經市政府批準,積極打造服務網點,新構建市直及5個縣區辦公網點,現在裝修基本完成,計劃20啟用。
3、中心網站及時對相關政策進行更新、發布,并報當地政府網站進行公布,方便廣大職工及時掌握相關政策。積極進行12329服務熱線建設前期準備工作,為熱線開通做好準備。
(五)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包括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情況,基礎數據標準貫徹落實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情況等。
1、軟件建設方面。2016年中心加大了信息化建設的力度,委托北京安泰偉奧公司對現有的系統升級更新成3.0新版本,目前該版本系統已測試完畢,準備投入使用。同時,要求北京安泰偉奧公司嚴格按照住建部要求的基礎數據標準對數據庫進行改造升級,目前已完成住建部要求的基礎數據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
2、硬件建設方面。中心高標準建設了新機房,采購了聯想等公司生產的服務器,另外采購了一系列相應的網絡安全及監控設備。目前機房已通過驗收,部分服務器已投入使用,運行狀況良好。
3、網絡建設方面。與受委托銀行網絡線路進行連接,接口對接、開發、測試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預計年投入使用。全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網絡專線基本鋪設搭建完成。與地稅系統實現了聯網,為貸款工作提供了保障。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2016年度,中心認真貫徹上級政策規定,積極主動服務于社會,全面完成省、市下達的各項任務目標。在全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考評中被評為a級單位,同時被授予菏澤市級精神文明單位。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1名成員。2016年3月17日召開的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表決通過了《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年度報告》、《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商洛市住房公積金歸集、運用計劃執行情況及20歸集、運用計劃的(草案)》。2016年6月30日召開的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報告》、《關于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報告》。2016年8月5日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委員書面審議通過了《關于購買自住住房提高貸款額度的報告》、《關于開辦裝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的報告》。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于市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正縣級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3個科,8個管理部。從業人員134人,其中,在編134人,非在編0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6年全市實繳單位2994家,實繳職工94937人,繳存84070.00萬元,同比增長22.68%。當年新增開戶單位64家,新開戶職工4514人,凈增單位452家,凈增職工3419人。截止2016年底,繳存總額478523.42萬元,繳存余額282404.48萬元,分別同期增長21.31%、13.25%。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7家,與上年同期相同。
(二)提?。?016年,提取51037.5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8.44個百分點,占當年繳存額的60.71%。截止2016年底,提取總額196118.95萬元,同比增長35.18%。
(三)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55萬元。其中,購房貸款40萬元,裝修貸款15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4022筆105351萬元,分別同比增長9.41%、39.33%。
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36832.56萬元。
截止2016年底全市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3856筆399403.90萬元,貸款余額82.02萬元,分別同期增長13.48%、35.83%、51.57%。個貸率為71.31%,比上年同期增長18.03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委托貸款業務的銀行7家,與上年同期相同。
(四)購買國債:無。
(五)資金存儲:截止2016年底,全市結余資金100094.77萬元。其中,活期8071.70萬元,一年以內定期(含)14500萬元,一年以上定期57570萬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19953.07萬元。
(六)其他:截止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71.31%,比上年同期增長16.94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共計9778.65萬元,同比下降1%。存款利息收入4580.05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5169.43萬元,其他收入29.17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共計4173.10萬元,同比增長6.34%。繳存職工賬戶余額利息支出3768.0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399.02萬元,歸集手續費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職工提取公積金轉賬手續費、賬戶維護費、購買支票等支出)6.08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5605.55萬元,同比下降5.85%。增值收益率2.03%,比上年同期下降0.41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013.69萬元,提取中心管理費用2091.86萬元(其中:管理費用1350.97萬元,按照省建設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陜建發〔〕207號)提取基礎設施建設資金740.89萬元,用于服務大廳及網絡系統建設),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500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1350.97萬元,上繳財政20提取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萬元。
截止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5136.75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5200萬元,上繳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700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1377.87萬元,同比下降29.94%。其中,人員經費1144.90萬元,公用經費232.97萬元(其中信息系統建設25萬元,脫貧攻堅為貧困戶辦實事28萬元,網絡專線費用18.20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止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85.22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42‰。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5136.75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2.55%,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1.66%。
(二)歷史遺留風險資產:截止2016年底,歷史遺留風險資產余額15.71萬元(丹鳳管理部歷史遺留風險資產15.71萬元分別產生于1995年5萬元因借款人病故無法收回該筆借款;10.71萬元借款人因經濟犯法處于服刑期無力償還該筆借款),與上年同期持平。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17.78%、3.74%和22.68%。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2566個,占85.72%;國有企業326個,占10.89%;城鎮集體企業30個,占1%;外商投資企業9個,占0.30%;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21個,占0.69%;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12個,占0.40%;其他30個,占1%。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81380人,占85.72%;國有企業10339人,占10.89%;城鎮集體企業949人,占1%;外商投資企業285人,占0.3%;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655人,占0.69%;民辦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380人,占0.4%;其他949人,占1%。
繳存職工中,中等收入群體占100%。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3427筆51037.56萬元。其中,住房消費提取35920.23萬元,占70.38%(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7141.77萬元,占53.18%;償還購房貸款本息7982.28萬元,占15.64%;租賃住房576.72萬元,占1.13%;其他219.46萬元,占0.43%);非住房消費提取15117.33萬元,占29.62%(退休提取11667.28萬元,占22.8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2332.42萬元,占4.57%,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199.05萬元,占0.39%,其他918.58萬元,占1.8%)。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52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66.99%,比上年增加7.24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100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以下357筆,占8.87%;90-144㎡(含)3134筆,占77.93%;144㎡以上531筆,占13.20%。新房3459筆,占86%;二手房563筆,占14%。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107筆,占2.66%;雙職工申請貸款3188筆,占79.26%;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727筆,占18.08%。
貸款職工中,中等收入群體占100%。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8筆,總額25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246.66萬元。
截止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8筆,25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246.66萬元。
(四)住房貢獻率:當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64.71%,比上年同期下降14.31%。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2016年6月30日召開的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報告》、《關于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報告》。
(二)2016年8月5日商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書面審議通過了《關于購買自住住房提高貸款額度的報告》,貸款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提高到55萬元。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本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有27名成員,20,召開第十一次成員會議,審議通過了《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決算》和《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全市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預算》,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的建議》、《關于要求增加銀行授信融資規模促進住房消費的請示》以及《關于開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資產證券化的請示》的審議。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市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內設綜合處(審計稽核處)、歸集管理處、使用管理處、計劃財務處四個職能處室,下設青田、縉云、遂昌、松陽、云和、慶元、景寧、龍泉八個分中心。從業人員142人,其中,在編79人,非在編63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年實繳單位5452家,新開戶單位430家,凈增單位414家;實繳職工15.95萬人,新開戶職工2.32萬人,凈增職工0.81萬人;當年繳存金額31.87億元,同比增長17.7%。
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208.50億元,繳存余額91.0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8.0%、12.2%。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6家,與上年相同,包括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信用合作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
(二)提?。?016年,當年提取額21.95億元,同比增長8.7%,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68.9%,比上年同期減少5.7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117.48億元,同比增長23.0%。
(三)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7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6630筆、金額34.89億元,同比增長28.6%、35.6%。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6.02萬筆,總額169.43億元,貸款余額105.2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4%、25.9%、30.3%。個人住房貸款率為115.7%,比上年同期增加16.1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7家,與上年相同,包括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
2016年全市貸款發放回收情況表。
單位。
發放筆數(筆)。
發放金額(萬元)。
回收金額(萬元)。
貸款余額(萬元)。
市本級。
3113。
165,880。
47,460。
477,892。
青田分中心。
504。
32,486。
8,935。
95,775。
縉云分中心。
586。
31,849。
9,316。
102,477。
遂昌分中心。
494。
23,495。
8,034。
73,552。
松陽分中心。
310。
17,175。
6,104。
60,654。
云和分中心。
382。
17,709。
5,861。
50,791。
慶元分中心。
406。
21,444。
5,327。
58,926。
景寧分中心。
344。
15,987。
4,694。
48,611。
龍泉分中心。
491。
22,833。
8,254。
83,946。
合計。
6,630。
348,858。
103,985。
1052,625。
(四)融資:2016年,當年銀行授信融資額27億元,當年歸還14.75億元。截至2016年底,銀行授信融資總額32億元,融資余額17.25億元。
(五)資金存儲: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積金存款額為6.03億元。其中,活期0.43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0.37億元,1年以上定期1.58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3.65億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115.7%,比上年同期增加16.1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業務收入34988萬元,同比降低2.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418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30931萬元,其他收入639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業務支出共計18415萬元,同比增長61.6%。其中,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12477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3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645萬元,其他支出5290萬元(其中:銀行授信貸款利息支出4382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16573萬元,同比降低31.9%。增值收益率1.93%,比上年同期減少1.1個百分點。
20業務收支情況表單位:萬元。
機構名稱。
業務收入。
業務支出。
增值收益及分配。
業務收入。
其中:委托貸款利息收入。
業務支出。
職工賬戶余額利息支出。
當年增值收益。
市本級。
14,382。
13,959。
9,673。
4,086。
4,709。
青田分中心。
3,835。
2,840。
1,829。
1,724。
2,006。
縉云分中心。
3,833。
3,015。
1,515。
1,451。
2,318。
遂昌分中心。
2,527。
2,116。
1,122。
1,058。
1,405。
松陽分中心。
2,156。
1,792。
1,090。
1,087。
1,066。
云和分中心。
1,677。
1,520。
710。
677。
967。
慶元分中心。
1,944。
1,661。
551。
486。
1,393。
景寧分中心。
1,926。
1,439。
788。
785。
1,138。
龍泉分中心。
2,708。
2,589。
1137。
1123。
1,571。
合計。
34,988。
30,931。
18,415。
12,477。
16,57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9944萬元;提取管理費用357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059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3847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484萬元。
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70474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7497萬元。
2016年全市增值收益及分配情況表單位:萬元。
機構名稱。
增值收益額。
當年提取財政管理費用。
上繳財政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
年末風險準備金余額。
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
4,709。
1,138。
2,084。
24,079。
6,739。
青田分中心。
2,006。
354。
443。
8,197。
1,475。
縉云分中心。
2,317。
463。
795。
8,384。
1,858。
遂昌分中心。
1,405。
190。
566。
5,811。
2,489。
松陽分中心。
1,066。
226。
561。
5,057。
1,701。
云和分中心。
967。
340。
195。
3,927。
331。
慶元分中心。
1,392。
257。
200。
4,110。
1,000。
景寧分中心。
1,138。
252。
448。
4,245。
1,065。
龍泉分中心。
1,573。
350。
192。
6,664。
839。
合計。
16,573。
3,570。
5,484。
70,474。
17,497。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2613萬元,同比增長11.5%。其中,人員經費1485萬元,公用經費340萬元,專項經費788萬元。
2016年全市管理費用支出情況表單位:萬元。
機構名稱。
人員經費。
公用經費。
專項經費。
管理費用支出合計。
303。
111。
349。
763。
青田分中心。
117。
10。
57。
184。
縉云分中心。
96。
12。
91。
199。
遂昌分中心。
165。
37。
25。
227。
松陽分中心。
115。
3
84。
202。
云和分中心。
208。
31。
35。
274。
慶元分中心。
97。
48。
61。
206。
景寧分中心。
148。
6
74。
228。
龍泉分中心。
236。
82。
12。
330。
合計。
1,485。
340。
788。
2,613。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111.37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0106%。其中,市中心為0.0074%,青田分中心為0.0023%,縉云分中心為0,遂昌分中心為0,松陽分中心為0,云和分中心為0.0005%,慶元分中心為0.0903%,景寧分中心為0,龍泉分中心為0.0241%。
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準備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當年未使用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準備金,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70474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比率為6.7%,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與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02%。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住房公積金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8.2%、5.3%、17.7%。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8.7%,國有企業占16.3%,城鎮集體企業占3.2%、外商投資企業占0.9%、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7.5%,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3%,其他占2.1%。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8.5%,國有企業占16.4%,城鎮集體企業2.9%、外商投資企業占0.9%、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8.5%,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2%,其他占1.6%。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27.5%,中等收入群體占71.9%,高收入群體0.6%(注: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倍(含)-3倍之間,高收入指收入等于或高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8.42萬筆、金額21.95億元。
提取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50.8%(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22.1%,租賃住房占0.4%,其他占0.1%);非住房消費提取占49.2%(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5.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13.9%,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1.1%,其他占8.4%)。
(三)貸款業務:
1.個人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79.29萬平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市場占有率29.7%,比上年同期增加0.2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當年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44734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69.1%,雙職工申請貸款占30.9%。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26.2%,中等收入群體占69.7%,高收入群體4.1%。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114筆5096萬元。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536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4913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6年,本市無公轉商貼息貸款,余額為零,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345筆,金額14598萬元,累計為職工貼息支出131萬元。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44.5%,比上年同期減少11.4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1.繳存政策調整。2016年9月出臺《麗水市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暫行辦法》,將麗水市行政區域內年滿18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在我市連續正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6個月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2.貸款、提取政策調整。2016年4月出臺了《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的通知》,職工可貸額與月平均繳存余額掛鉤,即可貸額度不超過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近12月(含申請貸款當月)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的15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月均余額。職工賬戶月均余額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3倍。
職工異地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按本市購房、償還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提取政策執行。
3.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職工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口徑計算,實行“控高保低”。繳存額下限按2015年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確定為300元,繳存額上限按2015年當地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確定5224元。
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12%,如單位困難,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緩繳或降低繳存比例,降低后的比例根據單位實際在各5%(含)至12%的范圍內執行。
1.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決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年度結息日為每年的6月30日。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5年(含)之內的基準年利率為2.75%,5年以上的基準年利率為3.25%;第二套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當年發放的貸款,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時調整;存量貸款,遇法定利率調整時,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標準。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
1.增加服務網點。在麗水經濟開發區設立公積金業務受理點,開放在全市范圍異地辦理按月提取業務,方便職工就近辦理公積金業務。
2.簡化辦事程序。簡化職工辦理市內公積金轉移手續,簡少異地轉移業務材料,取消職工辦理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異地轉移業務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確認單》、轉移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
3.縮短放款時間。增設工農中建四大行公積金貸款受理審批窗口,延長服務時間,貸款審批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減為5個工作日,全市貸款預約輪候期由四個月縮短為一個月內。建立貸款發放協調機制,加強與當地房地產開發公司、不動產登記部門和貸款合作銀行的協調溝通,貸款受理到貸款發放時間平均減少5天。
4.創新融資渠道。根據存量資金狀況和貸款資金缺口情況,實行全市資金合理調劑;通過向商業銀行申請授信貸款,對外融入資金,確保職工的貸款需求及房地產去庫存的目標任務的完成,市本級新建商品住宅庫存去化周期從年初的13.3個月下降到年末的3.7個月。
5.提升服務水平?!?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并入“12345”政務服務咨詢熱線;開通了“12329”短信服務平臺,并與省“12329”短信服務平臺對接,月短信發送量12萬條;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開通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賬戶信息查詢。12329服務熱線、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問政直通車、門戶網站等綜合服務平臺,共提供客服4.27萬人次,網絡投訴咨詢回復率100%。
6.資金陽光管控。2016年住房公積金銀行賬戶納入政府性資金信息管理系統;開展住房公積金資金競爭性存放和授信貸款利率競價管理。2016年資金競爭性貸款招標2次,涉及貸款資金13億元,資金競爭性存放招標2次,涉及存款資金0.97億元。
1.強化軟硬件建設。2016年5月,新業務系統成功上線,運行狀態良好,數據涵蓋麗水全市,實現新老系統各項業務的順利過渡,為下一步公積金業務管理精細化、服務手段多樣化、輔助決策科學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數據標準化落實。貫徹落實住建部“雙貫標”要求,對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查,并對部分信息進行了補錄與修改;規范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管理,個人多賬戶合戶辦理,無身份證信息賬戶補錄及清理工作。
3.結算系統接入情況。建立全市公積金資金結算平臺,系統內轉移及資金結算與銀行直接交易,結算數據平臺對接全國各地。
2016年度,通過對全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排查,共發現既遂騙提案件6件,追繳住房公積金52.4萬元;通過法院訴訟及其他法律途徑,收回逾期貸款4筆,回收資金168.84萬元。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3名委員,2016年,召開2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審議并通過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度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報告》、《天水市住房公積金20年度報告》及市財政局《關于20住房公積金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預算草案的報告》、調整了《天水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天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民營經濟(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人員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審議通過了《天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處理制度》、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秦州管理部服務大廳擴建改造和裝修事宜、麥積管理部服務大廳購置事宜。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7個科,7個管理部。從業人員80人,其中,在編57人,非在編23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6年,實繳單位2397家,新開戶單位97家,凈增單位97家;實繳職工13.90萬人,新開戶職工0.68萬人,凈增職工0.5萬人;當年繳存額15.64億元,同比增長34.94%。
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71.27億元,繳存余額41.1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8.11%、17.98%。
(二)提?。?016年,當年提取額9.37億元,同比增長18.41%;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59.91%,比上年同期增加8.35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30.12億元,同比增長45.16%。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5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48萬筆16.74億元,同比增長47.76%、79.42%。
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2.53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80萬筆40.2億元,貸款余額31.7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6.80%、71.20%、81.15%。個人住房貸款率為77.07%,比上年同期增加26.88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0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6年,發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0億元,應收貸款本金0.59億元,實收貸款本金0.59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項目貸款1.08億元,項目貸款余額0億元。
(四)購買國債:2016年,購買(記賬式、憑證式)國債0億元;兌付國債0.31億元,國債余額0.05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0.31億元。
(五)融資:2016年,當年融資額0億元,當年歸還0億元。
截至2016年底,融資總額0億元,融資余額0億元。
(六)資金存儲: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積金存款額10.64億元。其中,活期2.29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3.82億元,1年以上定期3.25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1.28億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77.19%,比上年同期增加25.97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業務收入13709.13萬元,同比增長13.50%。存款利息收入4788.23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7905.13萬元,國債利息收入936.64萬元,其他收入79.13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業務支出6175.50萬元,同比下降7.32%。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5475.54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304.7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395.26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7533.62萬元,同比增長39.10%。增值收益率2%,比上年同期增加0.38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40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343.68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789.95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343.68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789.95萬元。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3227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4177.04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2303.24萬元,同比降低22.66%。其中,人員經費648.21萬元,公用經費105.03萬元,專項經費1550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19.38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061‰。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3227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1.03%,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59%。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
2016年底,逾期項目貸款0萬元,項目貸款逾期率為0‰。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截至2016年底,歷史遺留風險資產余額0萬元,比去年同期減少0萬元,歷史遺留風險資產回收率為0%。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4.22%、3.60%和17.98%。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0.79%,國有企業占20.45%,城鎮集體企業占3.60%,外商投資企業占0.49%,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7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95%,其他占1.01%。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0.79%,國有企業占20.45%,城鎮集體企業占3.60%,外商投資企業占0.49%,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7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95%,其他占1.01%。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30.01%,中等收入群體占52.90%,高收入群體占17.09%。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3.10萬筆9.37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0.7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6.0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19.32%,租賃住房占5.37%,其他占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9.28%(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1.8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5.37%,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71%,其他占1.39%)。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48.50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38.94%,比上年同期增加4.52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761.35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35.90%,90-144(含)平方米占62.90%,144平方米以上占1.20%;新房占77.50%,二手房占22.50%。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21.8%,雙職工申請貸款占78.2%,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占0%。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24%,中等收入群體占56.40%,高收入群體占19.60%。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213筆8496萬元。
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2756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2074.5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6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筆0萬元,支持職工購建房0萬平方米。當年貼息額0萬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0筆0萬元,累計為繳存職工貼息0萬元。
4.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計有住房公積金試點項目3個,貸款額度1.08億元,建筑面積共8.14萬平方米,可解決990戶中低收入職工家庭的住房問題。其中,經濟適用房項目3個、額度1.08億元,棚戶區改造安置用房項目0個、額度0億元,公共租賃住房項目0個、額度0億元。3個試點項目貸款資金已發放并還清貸款本息。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55.43%,比上年同期增加19.97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1.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6年委托貸款業務銀行新增浙商銀行;。
2.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建金政函【2016】73號“關于嚴格執行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通知”;天公積金【2016】38號“調整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的通知”要求,審核通過了1家困難繳存單位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和5家單位在政策范圍內申請提高繳存比例的要求;2016年年末,清水、秦安、甘谷、武山財政供給單位繳存比例均實現了提高到單位和個人各12%的要求。至此,全市及縣區財政供給單位的繳存比例都達到了單位和個人各12%,順利完成了省上下達的目標管理責任。
5.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綜合服務平臺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
當年甘谷、清水、秦安、張川服務大廳全面建成。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全面完成了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雙貫標”。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4名委員,20,召開第三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關于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年決算及年預算的報告》、《關于擬公布〈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的議案》。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于市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7個處室、6個分中心。從業人員90人,其中,在編55人,非在編35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6年,實繳單位6,353家,新開戶單位860家,凈增單位516家;實繳職工33.38萬人,新開戶職工3.9萬人,凈增職工2.1萬人;當年繳存額43.88億元,同比增長21.69%。
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255.38億元,繳存余額118.5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0.75%、12.91%。
(二)提?。?016年,當年提取額30.32億元,同比增長26.33%;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69.10%,比上年同期增加2.54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136.83億元,同比增長28.47%。
(三)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6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30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34萬筆47.39億元,同比增長23.05%、32.41%。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連云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98萬筆35.60億元,贛榆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1萬筆3.85億元,東海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2萬筆3.77億元,灌云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6萬筆1.83億元,灌南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7萬筆2.34億元。
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22.17億元。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連云分中心)16.65億元,贛榆分中心1.82億元,東海分中心1.57億元,灌云分中心1.07億元,灌南分中心1.06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9.74萬筆237.79億元,貸款余額126.7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81%、24.89%、24.83%。個人住房貸款率為106.95%,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6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融資:2016年,當年融資額7.36億元,當年歸還0.27億元。
截至2016年底,融資總額8.14億元,融資余額7.86億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106.95%,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業務收入38,970.17萬元,同比降低8.84%。存款利息收入1,893.06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36,039.05萬元,公轉商貸款利息收入1,038.06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業務支出15,332.69萬元,同比增長6.09%。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10,775.42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1,467.62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1,261.37萬元,公轉商貸款利息支出1,813.92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23,637.48萬元,同比降低16.47%。增值收益率2.10%,比上年同期減少0.76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29,837.48萬元。其中: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2,310.4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3,027.08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500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279.71萬元。上交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000萬元。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61,961.84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2,155.95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2,135.54萬元,同比增長4.05%。其中,人員經費986.67萬元,公用經費41.96萬元,專項經費1,106.91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34.32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03‰。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連云分中心)0.03‰,贛榆分中心0‰,東海分中心0.05‰,灌云分中心0‰,灌南分中心0‰。
2016年按貸款余額的1.76%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2,310.40萬元。截至2016年底,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61,961.84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4.89%,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06%。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7.73%、3.66%和21.66%。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2.28%,國有企業占8.09%,城鎮集體企業占1.87%,外商投資企業占2.9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1.19%,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05%,其他占1.54%。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2.39%,國有企業占17.88%,城鎮集體企業占1.74%,外商投資企業占6.53%,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40.4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30%,其他占0.70%。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50.60%,中等收入群體占47.59%,高收入群體占1.81%。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56.02萬筆30.32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0.86%(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86%,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64.67%,租賃住房占0.33%,其他占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9.14%(離休和退休提取占9.6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6.81%,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2%,其他占2.5%)。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59.14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9.98%,比上年同期減少3.64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26,406.61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97%,90-144(含)平方米占75.11%,144平方米以上占9.92%;新房占62.78%,二手房占37.22%。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16.56%,雙職工申請貸款占83.44%。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29.36%,中等收入群體占68.72%,高收入群體占1.92%。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163筆5,609萬元。
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5,793萬元,異地貸款余額5,315.64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6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444筆68,607.34萬元,支持職工購建房21.73萬平方米。當年貼息額775.86萬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665筆76,363.64萬元,累計為繳存職工貼息775.86萬元。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63.88%,比上年同期增加11.33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6年,根據市編辦《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連編辦〔2016〕85號)精神,中心調整部分內設(分支)機構及名稱:市中心內設辦公室、政策計劃處、會計核算處、客戶服務中心、科技信息處、稽核內審處、監察室7個職能處室,下設贛榆、東海、灌云、灌南、海州、連云6個分中心。
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共計8家,無變更。分別是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江蘇銀行、東方農村商業銀行;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共計6家,無變更。分別是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江蘇銀行。
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出臺《關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連住公委〔2016〕2號),將企業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由原8%降低為5%,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降低企業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
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2016年,本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5,000元,依此設定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上限各為1,800元,合計為3,600元;本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300元,依此設定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下限各為115元,合計為230元。2016年,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各為12%;各類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由2015年的8%-12%調整為2016年的5%-12%。
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存款利率執行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銀發〔2016〕43號),自2016年2月21日起,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按照當年歸集執行活期、上年結轉執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統一調整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2016年貸款利率按照2015年8月26日人民銀行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2.75%,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3.25%。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均按照國家利率政策規定的基準利率執行。
當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情況:2016年未做調整。目前本市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其中,借款人雙方正常繳存的最高額度60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最高額度30萬元。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2016年,中心成立客戶服務中心,深入開展公積金貫標服務項目,通過“細化標準讓服務窗口亮起來、優化流程讓服務效率快起來、強化管理讓服務水平高起來、提升效能讓辦事群眾笑起來”的“三化一提升”,打造具有連云港特色的標準化服務體系。重視加強服務窗口軟環境建設,邀請市產權處、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部門入駐海州分中心服務大廳,為繳存職工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積極與市住房局、市國土局協調,實現信息共享,有效防范提取和貸款風險,確保交易行為與抵押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建立集“12329服務熱線、手機短信、網站、微信、微博、自助查詢機、手機app”七位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信息查詢、政策咨詢和業務辦理服務。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2016年,中心積極探索建立互聯網+公積金服務新模式,全市公積金網上業務大廳正式上線運行,確保能上線申請業務全部線上審批,讓職工做到足不出戶就能辦理公積金業務;在灌云分中心試點開展互聯網+公積金貸款直通車,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2016年,中心向225家非公企業寄送了《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整改通知書》,對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98家企業進行了失信認定,并將其失信記錄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黑名單;加大逾期貸款催收工作力度,2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戶被立案追繳追償,涉案金額43萬元,正在審理及執行階段。
2016年,中心大力打擊騙提、騙貸、套取住房公積金的失信行為,全市查處公積金失信案件共72件,其中:騙提公積金案件67件,騙貸公積金案件3件,套取公積金案件2件,涉案金額共計112.87萬元,涉案人員共計72人。按照規定,對發現的騙提、騙貸、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除責令退回所提款項外,暫停其5年提取和貸款資格,通報有關單位,同時作為失信信息錄入信用信息系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6年,共計72人因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被計入住房公積金失信名單。
(六)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
1、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43名委員,2016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和《滄州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審議通過《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全面推進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意見》、《滄州市住房公積金誠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審議批準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通過對外融資解決資金流動性不足的請示》、《關于增設服務網點的請示》。
2、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華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1名委員,2016年,召開2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審議通過《華北油田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管理規定》、《華北油田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等。
1、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中心)為隸屬滄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7個科室,9個管理部,7個分中心。從業人員254人,其中,在編127人,非在編127人。
2、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華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華油中心)為隸屬于華北油田公司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華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5個科。從業人員19人,其中,在編19人,非在編0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6年,滄州地區實繳單位6882家,新開戶單位662家,凈增單位328家;實繳職工49.7萬人,新開戶職工3.99萬人,凈增職工1.09萬人;當年繳存額53.77億元,同比增長10.94%。截至2016年底,滄州地區繳存總額370.78億元,繳存余額155.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6.96%、11.72%。
其中1,市中心2016年實繳單位6796家,新開戶單位662家,凈增單位328家;實繳職工42.48萬人,新開戶職工3.95萬人,凈增職工1.07萬人;當年繳存額38.15億元,同比增長17.11%。截至2016年底,市中心繳存總額230.49億元,繳存余額114.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9.83%、13.36%。
其中2,華油中心2016年實繳單位86家,新開戶單位0家,凈增單位0家;實繳職工7.22萬人,新開戶職工0.0392萬人,凈增職工0.021萬人;當年繳存額15.62億元,同比降低1.76%。截至2016年底,華油中心繳存總額140.29億元,繳存余額41.10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53%、7.37%。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12家,比上年增加(減少)0家。
(二)提?。?016年,滄州地區當年提取額37.41億元,同比減少14.43%;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69.57%,比上年同期降低20.62個百分點。截至2016年底,滄州地區提取總額214.88億元,同比增長21.09%。
其中1,市中心2016年當年提取額24.61億元,同比增長17.04%;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64.53%,比上年同期減少0.03個百分點。截至2016年底,市中心提取總額115.69億元,同比增長27.03%。
其中2,華油中心2016年當年提取額12.80億元,同比降低43.59%;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81.95%,比上年同期減少60.75個百分點。截至2016年底,華油中心提取總額99.19億元,同比增長14.82%。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
市中心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6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市中心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居民,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其中夫妻雙方繳存的最高額度40萬元,單方繳存的最高額度30萬元。
華油中心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8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60萬元。
2016年,滄州地區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37萬筆46.06億元,同比增長20.58%、52.71%。其中1,市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18萬筆40.14億元;2,華油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9萬筆5.92億元。2016年,滄州地區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2.9億元。其中,1、市中心10.54億元;2、華田公積金中心2.36億元。截至2016年底,滄州地區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8.45萬筆183.51億元,貸款余額127.2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9.45%、33.51%、35.25%。個人住房貸款率為81.61%,比上年同期增加14.2個百分點。
其中1,市中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7.22萬筆、155.75億元,貸款余額108.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9.63%、34.72%、37.38%。個人住房貸款率為94.77%,比上年同期增加16.57個百分點。市中心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6家,比上年增加1家。
其中2,華油中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23萬筆27.76億元,貸款余額18.4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8.43%、27.11%、23.91%。個人住房貸款率為44.85%,比上年同期增加5.99個百分點。華油中心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0家,比上年增加(減少)0家。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無)。
(四)購買國債:(無)。
(五)融資:2016年,市中心當年融資額9.31億元,當年歸還3.62億元。截至2016年底,融資總額9.31億元,融資余額5.69億元。
(六)資金存儲:截至2016年底,滄州地區住房公積金存款額36.3億元。其中,活期0.24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2.97億元,1年以上定期24.03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9.06億元。
其中1,市中心住房公積金存款額13.98億元。其中,活期0.2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2.97億元,1年以上定期5.03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5.78億元。
其中2,華油中心住房公積金存款額22.32億元。其中,活期0.04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0億元,1年以上定期19.00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3.28億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滄州地區資金運用率81.61%,比上年同期增加14.2個百分點。
其中1,市中心資金運用率94.77%,比上年同期增加16.57個百分點。
其中2,華油中心資金運用率44.85%,比上年同期增加5.99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滄州地區業務收入49936.39萬元,同比降低14.21%。其中,1、市中心32483.96萬元,2、華油中心17452.43萬元;存款利息收入12515.3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36435.35萬元,國債利息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985.74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滄州地區業務支出29108.25萬元,同比增長117.12%。其中,1、市中心21230.41萬元,2、華油中心7877.84萬元;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25274.02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5.85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1805.49萬元,其他支出2022.89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滄州地區增值收益20828.14萬元,同比降低53.38%。其中,1、市中心11253.55萬元,2、華油中心9574.59萬元;增值收益率1.4%,比上年同期減少1.77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滄州地區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8713.9萬元,提取管理費用5400.48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6713.76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公司)管理費用6433.79萬元。上繳財政(公司)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8077.22萬元。其中,1、市中心上繳財政25042.54萬元;2、華油中心上繳公司3034.68萬元。
截至2016年底,滄州地區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54356.22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89376.21萬元。其中,市中心提取75781萬元,華油中心提取13595.21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滄州地區管理費用支出4665.32萬元,同比增長39.31%。其中,人員經費2323.61萬元,公用經費1133.06萬元,專項經費1208.65萬元。
其中1,市中心管理費用支出3690.55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1974.96萬元、951.8萬元、763.79萬元。
其中2,華油中心管理費用支出974.77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348.65萬元、181.26萬元、444.86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滄州地區逾期個人住房貸款336.58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26‰。其中,市中心0.31‰,華油中心0‰。
市中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華油中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54356.22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4.27%,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62%。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無)。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無)。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滄州地區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5%、2.25%和10.94%。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0.68%,國有企業占11.83%,城鎮集體企業占3.31%,外商投資企業占0.57%,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6.9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9.94%,其他占6.76%。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6.92%,國有企業占23.07%,城鎮集體企業占1.94%,外商投資企業占0.72%,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6.9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4.34%,其他占6.1%。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63.66%,中等收入群體占33.86%,高收入群體占2.48%。
(二)提取業務:2016年,滄州地區提取住房公積金17.39萬筆37.41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1.8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1.26%,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21.09%,租賃住房占0.86%,其他占6.79%);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8.16%(離休和退休提取占75.1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7.75%,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8%,其他占16.32%)。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60.93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2.34%,比上年同期增加1.31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6822.62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09%,90-144(含)平方米占82.59%,144平方米以上占5.32%;新房占89.72%,二手房占10.28%。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53.81%,雙職工申請貸款占44.6%,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占1.59%。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62.12%,中等收入群體占36.51%,高收入群體占1.37%。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1399筆47562.7萬元。
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06277.23萬元,異地貸款余額69013.66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無)。
4.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無)。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滄州地區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42.6%,比上年同期增加39.01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6年市中心機構和職能沒有發生調整和變化。新增郵政儲蓄銀行一家貸款業務金融機構。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自2016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0本市最低月工資標準1420元,不超過本市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3倍(13695元)。
2、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號)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單位和個人,一律調整至12%。
3、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住建部、財政部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銀發〔2016〕43號)規定,自2016年6月30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原來的當年繳存資金執行活期利率、往年累計繳存資金執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4、自2016年1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存量貸款利率5年以內(含)調整為2.75%,5年以上調整為3.25%。
5、自2016年7月25日起,市中心全面實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輪候放款:購買新建住房申請貸款的,自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輪候5個月內放款;購買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請貸款的和申請貸款置換(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自貸款審批通過并且抵押手續落實之日起輪候3個月內放款。
6、自2016年9月20日起,市中心對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進行調整:(1)停止繳存人交清全部新建商品房房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2)停止父母為子女購買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3)暫停不在滄州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滄州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4)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還貸能力時月還款額與收入比上限由60%降至50%。(5)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房屋套數。
7、根據《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滄政辦字﹝2016﹞133號)要求,自2016年12月26日起,市中心提高居民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至50%;暫時停止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市中心“12329熱線”開通5年,2016年人工接聽電話17614個,累計接聽54446個。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網站()累計訪問量達到2600多萬次,2016年互動交流窗口受理咨詢2241條。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2016年7月25日,市中心全省統一的華信住房公積金業務信息管理系統一期正式上線,新系統歸集、提取、貸款、財務和資金實時結算功能平穩運行。以新系統為支撐,繳存實現了單位直接轉賬的模式;提取實現了由中心統一直接支付到個人的模式;貸款實現了中心自主核算、在線三級審核的模式;資金管理實現了全市統一賬戶、統一結算、統一核算的模式。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4名委員,2016年,召開第三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關于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20決算及2016年預算的報告》、《關于擬公布〈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的議案》。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于市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7個處室、6個分中心。從業人員90人,其中,在編55人,非在編35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6年,實繳單位6,353家,新開戶單位860家,凈增單位516家;實繳職工33.38萬人,新開戶職工3.9萬人,凈增職工2.1萬人;當年繳存額43.88億元,同比增長21.69%。
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255.38億元,繳存余額118.5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0.75%、12.91%。
(二)提?。?016年,當年提取額30.32億元,同比增長26.33%;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69.10%,比上年同期增加2.54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136.83億元,同比增長28.47%。
(三)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6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30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34萬筆47.39億元,同比增長23.05%、32.41%。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連云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98萬筆35.60億元,贛榆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1萬筆3.85億元,東海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2萬筆3.77億元,灌云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6萬筆1.83億元,灌南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7萬筆2.34億元。
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22.17億元。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連云分中心)16.65億元,贛榆分中心1.82億元,東海分中心1.57億元,灌云分中心1.07億元,灌南分中心1.06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9.74萬筆237.79億元,貸款余額126.7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81%、24.89%、24.83%。個人住房貸款率為106.95%,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6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融資:2016年,當年融資額7.36億元,當年歸還0.27億元。
截至2016年底,融資總額8.14億元,融資余額7.86億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106.95%,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業務收入38,970.17萬元,同比降低8.84%。存款利息收入1,893.06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36,039.05萬元,公轉商貸款利息收入1,038.06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業務支出15,332.69萬元,同比增長6.09%。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10,775.42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1,467.62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1,261.37萬元,公轉商貸款利息支出1,813.92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23,637.48萬元,同比降低16.47%。增值收益率2.10%,比上年同期減少0.76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29,837.48萬元。其中: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2,310.40萬元,提取管理費用3,027.08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500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279.71萬元。上交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000萬元。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61,961.84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2,155.95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2,135.54萬元,同比增長4.05%。其中,人員經費986.67萬元,公用經費41.96萬元,專項經費1,106.91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34.32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03‰。其中,市中心(包括海州分中心、連云分中心)0.03‰,贛榆分中心0‰,東海分中心0.05‰,灌云分中心0‰,灌南分中心0‰。
2016年按貸款余額的1.76%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2,310.40萬元。截至2016年底,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61,961.84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4.89%,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06%。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7.73%、3.66%和21.66%。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2.28%,國有企業占8.09%,城鎮集體企業占1.87%,外商投資企業占2.9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1.19%,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05%,其他占1.54%。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2.39%,國有企業占17.88%,城鎮集體企業占1.74%,外商投資企業占6.53%,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40.4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30%,其他占0.70%。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50.60%,中等收入群體占47.59%,高收入群體占1.81%。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56.02萬筆30.32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0.86%(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86%,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64.67%,租賃住房占0.33%,其他占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9.14%(離休和退休提取占9.6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6.81%,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2%,其他占2.5%)。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59.14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9.98%,比上年同期減少3.64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26,406.61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97%,90-144(含)平方米占75.11%,144平方米以上占9.92%;新房占62.78%,二手房占37.22%。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16.56%,雙職工申請貸款占83.44%。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29.36%,中等收入群體占68.72%,高收入群體占1.92%。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163筆5,609萬元。
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5,793萬元,異地貸款余額5,315.64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6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444筆68,607.34萬元,支持職工購建房21.73萬平方米。當年貼息額775.86萬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665筆76,363.64萬元,累計為繳存職工貼息775.86萬元。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63.88%,比上年同期增加11.33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6年,根據市編辦《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連編辦〔2016〕85號)精神,中心調整部分內設(分支)機構及名稱:市中心內設辦公室、政策計劃處、會計核算處、客戶服務中心、科技信息處、稽核內審處、監察室7個職能處室,下設贛榆、東海、灌云、灌南、海州、連云6個分中心。
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共計8家,無變更。分別是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江蘇銀行、東方農村商業銀行;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共計6家,無變更。分別是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江蘇銀行。
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出臺《關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連住公委〔2016〕2號),將企業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由原8%降低為5%,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降低企業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
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2016年,本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5,000元,依此設定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上限各為1,800元,合計為3,600元;本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300元,依此設定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下限各為115元,合計為230元。2016年,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各為12%;各類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由2015年的8%-12%調整為2016年的5%-12%。
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存款利率執行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印發《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銀發〔2016〕43號),自2016年2月21日起,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按照當年歸集執行活期、上年結轉執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統一調整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2016年貸款利率按照2015年8月26日人民銀行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2.75%,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3.25%。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均按照國家利率政策規定的基準利率執行。
當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情況:2016年未做調整。目前本市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其中,借款人雙方正常繳存的最高額度60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最高額度30萬元。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2016年,中心成立客戶服務中心,深入開展公積金貫標服務項目,通過“細化標準讓服務窗口亮起來、優化流程讓服務效率快起來、強化管理讓服務水平高起來、提升效能讓辦事群眾笑起來”的“三化一提升”,打造具有連云港特色的標準化服務體系。重視加強服務窗口軟環境建設,邀請市產權處、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部門入駐海州分中心服務大廳,為繳存職工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積極與市住房局、市國土局協調,實現信息共享,有效防范提取和貸款風險,確保交易行為與抵押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建立集“12329服務熱線、手機短信、網站、微信、微博、自助查詢機、手機app”七位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信息查詢、政策咨詢和業務辦理服務。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2016年,中心積極探索建立互聯網+公積金服務新模式,全市公積金網上業務大廳正式上線運行,確保能上線申請業務全部線上審批,讓職工做到足不出戶就能辦理公積金業務;在灌云分中心試點開展互聯網+公積金貸款直通車,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2016年,中心向225家非公企業寄送了《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整改通知書》,對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98家企業進行了失信認定,并將其失信記錄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黑名單;加大逾期貸款催收工作力度,2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戶被立案追繳追償,涉案金額43萬元,正在審理及執行階段。
2016年,中心大力打擊騙提、騙貸、套取住房公積金的失信行為,全市查處公積金失信案件共72件,其中:騙提公積金案件67件,騙貸公積金案件3件,套取公積金案件2件,涉案金額共計112.87萬元,涉案人員共計72人。按照規定,對發現的騙提、騙貸、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除責令退回所提款項外,暫停其5年提取和貸款資格,通報有關單位,同時作為失信信息錄入信用信息系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6年,共計72人因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被計入住房公積金失信名單。
(六)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
2016年,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無違規行為。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號)的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欽州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工作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2名委員,20召開2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年度報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關于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問題、關于向商業銀行融資籌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問題、關于升級改造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問題、關于20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計提城市公共租賃住房補助資金問題。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欽州市人民政府直屬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5個科,5個管理部。從業人員59人,其中,在編33人,非在編26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年,實繳單位2573家,新開戶單位179家,凈增單位179家;實繳職工11.30萬人,新開戶職工1.51萬人,凈增職工0.55萬人;當年繳存額13.59億元,同比增長25.46%。
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71.53億元,繳存余額33.7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3.46%、19.49%。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8家,比上年增加(減少)0家。
(二)提?。?016年,當年提取額8.09億元,同比增長19.33%;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59.52%,比上年同期減少3.05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37.79億元,同比增長27.24%。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35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35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28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37萬筆9.41億元,同比增長38.03%、51.63%。
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95億元。
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10萬筆39.11億元,貸款余額30.8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1.26%、31.68%、31.90%。個人住房貸款率為91.40%,比上年同期增加8.6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8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無
(四)購買國債:
無
(五)融資:2016年,當年融資額0億元,當年歸還0億元。
截至2016年底,融資總額0億元,融資余額0億元。
(六)資金存儲: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積金存款額4.99億元。其中,活期1.77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1.85億元,1年以上定期1.37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0億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資金運用率91.40%,比上年同期增加8.6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業務收入11202.83萬元,同比增長1.6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192.66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9005.25萬元,國債利息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4.92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業務支出5901.31萬元,同比增長81.62%。其中,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5162.62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9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644.25萬元,其他支出4.45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5301.52萬元,同比降低31.77%。增值收益率1.65%,比上年同期減少1.32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3083.52萬元,提取管理費用82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398萬元。
2016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384.87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647.95萬元。
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3096.39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0161.95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806.84萬元,同比降低44.05%。其中,人員經費329.14萬元,公用經費46.62萬元,專項經費431.08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30.90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1‰。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83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13096.39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4.25%,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002%。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無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截至2016年底,歷史遺留風險資產余額0萬元,比去年同期減少0萬元,歷史遺留風險資產回收率為0%。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7.48%、5.11%和25.46%。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67.80%,國有企業占4.70%,城鎮集體企業占23.70%,外商投資企業占0.12%,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5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90%,其他占0.27%。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67.63%,國有企業占9.85%,城鎮集體企業占21.06%,外商投資企業占0.5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0.3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49%,其他占0.05%。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54.52%,中等收入群體占44.07%,高收入群體占1.41%。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3.47萬筆8.09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6.93%(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70%,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38.73%,租賃住房占2.92%,其他占0.58%);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3.07%(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0.3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6.14%,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40%,其他占4.14%)。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42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6.31%,比上年同期增加7.79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8818.14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59%,90-144(含)平方米占78.39%,144平方米以上占6.03%;新房占86.48%,二手房占4.31%。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82.50%,雙職工申請貸款占17.50%,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占0%。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15%,中等收入群體占85%,高收入群體占0%。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85筆2140.80萬元。
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3084.5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3003.71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
無
4.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無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15.01%,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1.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
無
2.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根據欽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12月10日同意欽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會議決議,經人民銀行欽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2月4日核準,在欽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開立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款賬戶。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包括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情況等。
2016年7月19日,根據《關于印發〈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范〉的通知》(桂建金管〔〕26號)第3.1.3條“繳存基數不應超過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最高不得高于經批準的本城市的.最高繳存比例”規定出臺《關于調整欽州市2016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欽市金管字〔2016〕22號),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1625元;繳存基數下限按上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400元執行;繳存比例為5~12%。
5年期(含)以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貸款年利率為2.75%,5年期以上至30年(含)的貸款年利率為3.25%。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情況:
根據欽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持職工住房消費的通知》(欽市金管委字〔〕2號),借款人及其配偶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28萬元。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等。
1.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落實住建部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政策,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上下限,經報市住房公積金管委審議通過分別為2個單位辦理降低繳存比例和1個單位辦理緩繳手續;執行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使用力度政策,繼續全面放開異地貸款業務,支持農民工等新市民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間壓縮至7個工作日;自8月份起,五大受委托銀行全部進駐公積金中心業務大廳辦理個貸業務,實行“一站式”服務;主動協調解決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對貸款抵押辦理時限影響的問題,自10份起,執行對已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的抵押貸款先行放款,無需等到正式抵押辦結。
2.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梳理并公布公積金中心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精簡行政權力60%。
3.加強建繳催繳。積極與財政等部門溝通協調,將欽南、欽北兩區在財政預算列支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提高至12%;爭取浦北縣政協將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列入年度重點提案;于4月開展“圓夢百姓安居,服務欽州建設”為主題的住房公積金宣傳月活動。
4.探索融資模式。針對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較高、資金緊張的現狀,經住房公積金管委審議同意我公積金中心采取授信形式向商業銀行融資,首期授信規模為3.2億元。
5.自2016年7月起,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進駐欽州市民服務中心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窗口,開發“二次錄入”數據交換平臺完成與自治區政務管理平臺的對接。
6.完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管理系統,全面推進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發行工作,累計發卡44,604張。
7.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在自治區信息統一公開平臺發布信息66條,在門戶網站發布信息91條,網站互動信息220條。
8.利用“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的服務功能,為繳存職工提供數據查詢、業務咨詢、投訴舉報等服務,全年熱線呼叫總量達25,141次,其中人工接聽電話11,799通。
9.完成短信平臺管理客戶端的接入,達到全區統一部署的短信平臺建設要求。
10.建設綜合業務檔案室,包括全自動智能控制系統、移動檔案柜、消防控制系統三部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檔案資料外包進行數字化整理。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包括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情況,基礎數據標準貫徹落實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情況等。
欽州市“住房公積金互聯網+”信息系統建設方案2016年10月20日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11月23日經市發改委批復同意實施,建設資金來源由財政撥款,列入財政預算,12月按政府采購程序進行公開招標。1月6日完成招標工作,中標單位為河北神玥軟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建設周期為6個月。信息系統平臺采用政務云服務方式進行搭建,服務器、負載均衡、存儲、操作系統等依托電子政務外網和華為云計算中心建設。
建設中的欽州市“住房公積金互聯網+”信息系統采取“全流程管理”的模式,集核心業務處理、資金管理、稽核審計、決策分析、綜合服務平臺(網上業務大廳、門戶網站、12329熱線、12329短信平臺、自助終端、手機客戶端、官方微信和微博)、電子檔案、資金結算平臺、oa辦公自動化于一體,實現住建部《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標準》、《住房公積金銀行結算數據應用系統銀行接口標準》和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的工作要求。
(五)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無
(六)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
無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無
全市連續第三年開展住房公積金擴面百日攻堅活動并同步開展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大檢查堅持強化宣傳、加大執法、信息聯網、納入考核等多措并舉不斷加大住房公積金收繳擴面力度住房公積金覆蓋面不斷擴大收繳額持續增長?!赌甓葓蟾妗放?0全市住房公積金實繳單位35518家實繳職工141.68萬人當年新開戶單位5276家,新開戶職工16.9萬人當年繳存額178.73億元。截至年底全市住房公積金收繳總額突破1200億元達到1212.18億元繳存余額476.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7.29%和9.94%。同時不斷加大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力度全年對違反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單位進行行政處罰的案件達220個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181個為職工追繳住房公積金近百萬元。
《年度報告》披露,2016年,全市當年提取額135.64億元,同比增長30.32%;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75.89%,比上年同期增加12.71個百分點。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735.88億元,同比增長22.6%。2016年提取額中,購買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以及租賃住房等住房消費類提取占比較高,占總提取額的.比例達到84%,其中,職工購房提取公積金因受我市房屋成交量大幅增長影響,同比增幅較大,2016年全年職工購建住房提取公積金52.39億元,同比增長65.9%,拉動當年提取總額增長20%。另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放寬了租賃住房提取條件,簡化了提取要件,當年因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1500余萬元,同比增長達190.74%。
按照住建部年度報告關于低、中、高收入的指標口徑(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倍至3倍之間,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算,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支持對象主要為中低收入群體職工,在貸款職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群體分別占24.77%、71.09%和4.14%。其中,中低收入群體占比達到95.86%。同時,就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面積來看,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支持職工購買中小戶型住房,《年度報告》披露,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44.15%,90-144(含)平方米占51.64%,144平方米以上占4.21%。其中,144平米以下占比達95.79%。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政策性低利率優勢,按照現行利率計算,一筆60萬元、30年期限的住房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比申請商業住房按揭貸款,在貸款期內可節約利息近21萬元?!赌甓葓蟾妗放?,2016年全市向2.42萬個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83.54億元,貸款期內職工可累計節約購房利息支出15億元。
四、住房公積金風險管控安全有效,風險防范能力不斷提升。
按照住建部年度報告關于逾期個人住房貸款的指標口徑(截至年度末,借款合同約定到期3個月含以上、6個月以內應還未還貸款本金額,與合同約定到期6個月含以上未歸還貸款的本金余額之和)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市逾期個人住房貸款989.44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23‰。該統計口徑遵循了謹慎性原則,不僅包含一般意義上的逾期貸款賬面金額,還包含逾期6個月(含)以上貸款剩余的全部未逾期本金余額。從實際情況看,至2016年底全市逾期個人住房貸款賬面金額為368.9萬元,逾期率為0.08‰,并且根據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規定,從歷年增值收益中還累計計提了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8.71億元,目前,逾期個人住房貸款賬面余額占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的余額為0.42%??梢哉f,全市公積金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充足,個人貸款資金安全完整,風險管控全面有效。
五、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息大幅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支出有所降低。
按照國家規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我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原來分段執行活期存款基準利率0.35%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1.1%,統一調整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5%,2016年當年全市職工可增加住房公積金存款利息收入約2億元。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若遇國家利率調整,對已經發放的貸款,于次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利率,據此,自2016年1月1日起,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均執行新的利率,5年期以下和5年期以上分別為2.75%和3.25%,均比減少了1個百分點,由此為借款人節約貸款利息支出約4億元。因上述利率調整原因,全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水平有所降低,《年度報告》披露,2016年,實現增值收益68256.37萬元,同比降低48.34%,增值收益率1.48%,比上年同期減少1.78個百分點。
六、住房公積金惠民惠企政策頻出,便民舉措科技含量不斷提升。
自2016年5月1日,全市推出了四項惠民新政,簡化了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手續;將二次公積金貸款由結清5年方可再次申請,調整為結清2年即可申請;將購買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將異地貸款范圍由省內擴大至全國。自2016年7月1日,調整規范了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由20%調整為12%,每年可為全市3300多家企業減負約6億元。另外,還創新開通了集政策宣傳、信息查詢、業務辦理、預約排隊等20多項功能于一體的“青島公積金”微信公眾號,創新研發了商業住房貸款網廳自助提取公積金,將網絡信用消費貸款業務合作范圍由中信銀行擴展到光大、浦發銀行,公積金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服務外延進一步擴大。
(一)繳存:全年實繳單位2537家,新開戶單位190家,凈增單位273家;實繳職工18.04萬人,新開戶職工1.92萬人,凈增職工0.99萬人;當年繳存額26.55億元,同比增長10.30%。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189.41億元,繳存余額80.9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6.30%、10.00%。
(二)提?。喝晏崛?9.19億元,同比降低18.51%;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72.28%,比上年同期減少25.56個百分點。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108.43億元,同比增長21.50%。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不區分單雙職工,對信用狀況良好的職工其貸款額度可在最高額度的基礎上適度上浮,上浮比例控制在20%以內,最高可達60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73萬筆22.06億元,同比增長69.77%、95.91%?;厥諅€人住房貸款7.24億元。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6.68萬筆97.83億元,貸款余額44.1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27%、29.11%、50.53%。個人住房貸款率為54.52%,比上年同期增加14.68個百分點。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6年,為未發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應收貸款本金0.25億元,實收貸款本金0.25億元。截至2016年底,累計發放項目貸款1.34億元,余額為0億元。
二、主要財務數據。
2016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共計32,516.12萬元;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24,577.16萬元。其中,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22,764.60萬元;實現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7,938.96萬元,同比增長30.02%。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按《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進行分配。
三、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73.88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17‰。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當年未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26,723.3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6.05%,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28%。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2016年底,無逾期項目貸款。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4%提取。當年未使用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1,270.20萬元。
四、社會經濟效益。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81.16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1.98%,比上年同期增加1.12個百分點,當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47.63%。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54,419.38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93%,90-144(含)平方米占79.67%,144平方米以上占5.40%;新房占88.98%,二手房占11.02%。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57.15%,雙職工申請貸款占42.85%,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占0%。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31.24%,中等收入群體占68.76%,高收入群體占0%。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603筆20,654.70萬元。截至2016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01,314.6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36,308.70萬元。
3.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2016年底,西寧市累計有住房公積金試點項目3個,貸款額度1.34億元,建筑面積共8.27萬平方米,可解決1113戶中低收入職工家庭的住房問題。其中,經濟適用房項目2個、額度1.22億元,棚戶區改造安置用房項目1個、額度0.12億元。3個試點項目貸款資金已發放并還清貸款本息。
4.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34.84%,比上年同期增加10.92個百分點。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38名委員,3月29日召開了二屆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年度增值收益情況及分配方案的報告》、《商丘市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等議案。
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15名委員,20,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關于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及分配的請示;關于修訂永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試行)的請示;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請示;關于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的請示;關于住房公積金2015年度信息披露的報告;關于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永煤分中心租用辦公場所的請示;關于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永煤分中心2015年度增值收益及分配的請示;關于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等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請示。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內設6個科,10個管理部,1個分中心。從業人員73人,其中,在編51人,非在編22人。
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永城市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設7個科,從業人員17人,其中,在編11人,非在編6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6年,實繳單位2746家,新開戶單位246家,凈增單位257家;實繳職工25.32萬人,新開戶職工2.43萬人,凈增職工1.93萬人;當年繳存額17.59億元,同比增長32.57%。
截至2016年年底,繳存總額83.85億元,繳存余額54.9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6.55%、24.4%。
(二)提?。?016年,當年提取額6.81億元,同比降低24.83%;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38.72%,比上年同期減少29.55個百分點。
截至2016年年底,提取總額28.89億元,同比增長30.84%。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5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30萬元。
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30萬元。
2016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91萬筆24.4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1.32%、83.15%。其中,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85萬筆22.85億元,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6萬筆1.6億元。
2016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3.29億元。其中,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3億元,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29億元。
截至2016年年底,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11萬筆57.87億元,貸款余額45.6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1.36%、73.16%、86.47%。個人住房貸款率為83.02%,比上年同期增加27.63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4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全年未對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購買國債:全年未購買國債。
(五)融資:2016年,當年融資額3.7億元,當年歸還3.7億元。
截至2016年年底,融資總額3.7億元,融資余額0億元。
(六)資金存儲:截至2016年年底,住房公積金存款額11.24億元。其中,活期0.34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5.36億元,1年以上定期3.5億元,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等)2.04億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年底,資金運用率83.02%,比上年同期增加27.63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6年,業務收入19337.42萬元,同比增長98.03%。其中,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7923.39萬元,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414.04萬元;存款利息收入8017.34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11320.08萬元,國債利息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6年,業務支出8432.1萬元,同比增長84.41%。其中,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7623.82萬元,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808.28萬元;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7252.12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328.54萬元,其他支出851.44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0905.33萬元,同比增長110.02%。其中,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0299.57萬元,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605.76萬元;增值收益率2.3%,比上年同期增加1.06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116.33萬元,提取管理費用1809.9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6979.1萬元。
2016年,上繳財政管理費用1688.4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374.6萬元。其中,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上繳2074.6萬元,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上繳300萬元。
截至2016年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8231.34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8772.2萬元。其中,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18262.2萬元,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510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6年,管理費用支出2778.44萬元,同比增長42.65%。其中,人員經費510.52萬元,公用經費258.48萬元,專項經費.44萬元。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2427.84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510.52萬元、226.18萬元、1691.14萬元(購置各縣區辦公網點業務服務用房);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350.6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0萬元、32.3萬元、318.3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6年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169.61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37‰。其中,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32‰,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98‰。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8231.34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1.8%,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2.06%。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截至2016年年底,未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截至2016年年底,沒有歷史遺留風險資金。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6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10.33%、11.22%和32.55%。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6.98%,國有企業占8.99%,城鎮集體企業占0.87%,外商投資企業占0.5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1.47%,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62%,其他占0.47%。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3.25%,國有企業占17.54%,城鎮集體企業占1.67%,外商投資企業占0.36%,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6.3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62%,其他占0.2%。
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76.15%,中等收入群體占23.8%,高收入群體占0.05%。
(二)提取業務:2016年,提取住房公積金3.2萬筆6.81億元。
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7.17%(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7.5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18.24%,租賃住房占11.38%,其他占0.02%);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2.83%(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7.7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2.76%,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48%,其他占0.87%)。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6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28.11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0.37%,比上年同期減少5.21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73021.62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8.82%,90—144(含)平方米占73.32%,144平方米以上占17.86%;新房占99.29%,二手房占0.71%。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職工申請貸款占69.56%,雙職工申請貸款占30.44%,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0%。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60.83%,中等收入群體占38.51%,高收入群體占0.66%。
2.異地貸款:2016年,發放異地貸款1011筆28155.4萬元。
截至2016年年底,發放異地貸款總額35100.8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0156.63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未開展公轉商貼息貸款。
4.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未對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住房貢獻率:2016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59.13%,比上年同期增加58.49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中心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主要任務。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內設機構及派出機構。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規格相當于正處級,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撥款。內設機構6個:辦公室、計劃財務科、歸集科、信貸科、審計稽核科、信息技術科。下設9個服務網點:梁園區管理部、睢陽區管理部、夏邑縣管理部、虞城縣管理部、柘城縣管理部、寧陵縣管理部、睢縣管理部、民權縣管理部、神火分中心。
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服務網點和分支機構營業地點、時間及電話。
中心網站:
網上服務:職工可通過網上查詢賬戶余額及繳存、提取、貸款等相關政策和規定。
永城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根據永城市人民的政府辦公室永政辦文〔2016〕51號文件精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成員調整為:
主任委員:張紅梅(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委員:肖冰芝(市法院副院長)、屈玉華(市衛生計生委主任)、侯文璽(市教體局局長)、劉洪波(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李東林(市人民銀行行長)、曹洪鈞(市財政局副局長)、馮麗娟(市總工會常務副主席)、張永輝(市供電公司總會計師)、任雷(永煤集團副總經理)、李仲遠(神火集團人力資源部部長)。
根據中心業務發展和實際工作需要,經中心黨組研究決定出臺了《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實行住房公積金財務統一核算的通知》(商公積金〔2016〕53號),從2016年7月1日起,對中心財務管理模式進行調整,由管理部單獨賬務核算的管理模式更改為中心財務科統一核算的管理模式。
1.提取政策調整情況。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商丘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行)》的通知(商公積金委〔2016〕2號)文件規定:正常繳存的職工(采用保證人擔保方式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尚未還清貸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還款有累計6期以上逾期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年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且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裝修、維修和修繕普通自住住房的(職工在本市范圍內取得的自有產權住房3年以內需要進行裝修的或者職工在本市范圍內取得的自有產權以上需要進行維修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裝修維費用,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住房公積金裝修費用一次,一套自住住房需間隔20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維修和修繕費一次);償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租賃自住住房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本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非本行政區域戶籍,并與本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本行政區域戶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未重新就業滿一年的;戶口遷出河南省行政區域的(職工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遷移戶口或者工作變動并轉移工資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出境定居的;離休、退休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2.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公積金委〔2016〕5號)文件規定:繳存人購買、自建自住住房,申請使用個人住房貸款的,須在簽訂購房合同或施工合同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后,一年內不得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使用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人家庭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繳存人在商丘以外地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在商丘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在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中任一方兩年內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提供個人住房貸款。
3.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自2016年1月1日起,市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0%提高至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2%,各縣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提高至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0%。
4.個人住房貸款額度調整情況。
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于2016年7月16日出臺《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公積金委〔2016〕5號)合理確定了最高貸款額度。申請人單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夫妻雙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的,單筆最高額度為50萬元。
5.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建金管〔〕5號)文件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依據《2015年河南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分地市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公告的商丘市2015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603.42元和商丘市最低工資1450元。從2016年7月1日起,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月繳存基數上限不得超過商丘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即10810元;職工月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于商丘市最低工資標準,即1450元。
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包括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情況等。
1.貸款。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可貸額度依據職工月繳存額、房價、首付款比例及個人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最高貸款額為40萬元。
(二)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購(建)普通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時間由兩年改為一年。
(三)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及配偶有商業住房貸款或其他貸款的,貸款的月還款額需合并計算,最高不得超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
2.提取。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試行)》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永城實際,我們重新修訂了《永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修訂)》,進一步規范了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明確了租賃住房提取、房屋維護修繕等提取額度,簡化了提取手續,優化了辦事流程。
3.出臺了《關于永城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等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了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和制度受益范圍,提高了群眾的住房消費能力,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增強了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四)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受托銀行實行“一站式”辦公,受托銀行入駐公積金服務大廳,職工辦理銀行卡或進行征信查詢不必再跑來跑去;服務大廳實行綜合崗位制度,業務合理分流,縮短繳存職工等待時間;規范服務人員管理,服務大廳人員統一著工作裝、佩戴工作牌、講文明用語、行規范禮儀;加強服務人員隊伍建設,定期開展文明禮儀培訓及講座活動,組織信息化系統培訓,赴模范公積金中心參觀學習;加大服務監管力度,服務大廳窗口服務實現全程監控,通過中心網站、電臺、報刊和服務窗口等渠道公布投訴電話和咨詢電話。
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等。
強化管理規范,嚴格執行服務承諾、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規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規章辦事;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明確辦事時限,簡化業務手續,提高辦事效率;拓寬便民渠道,發揮12329客服熱線、中心門戶網站、微博等科技平臺作用,不斷提高便民服務水平,發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查詢卡,購置了住房公積金查詢機,結合住房公積金網站,形成了線上、線下雙軌查詢模式,查詢服務更加便民高效;推廣利民舉措,持續推進“四四五三工作法”和“五零”服務活動,大力推行“熱心、耐心、盡心、真心、誠心”五心服務,組織開展星級服務窗口創建活動,定期評選“服務明星”,著力打造公積金服務品牌;主動接受監督,加大黨務政務公開力度,通過門戶網站、微博、報紙等媒介及時發布住房公積金政策變更、工作動態等各類信息,有效保障了繳存單位和職工的知情權;積極參加黨風政風行風熱線,廣泛征求市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評議和監督,贏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五)當年信息化軟硬件建設情況。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的內容進行了完善,官方的網站、12329服務熱線、官方微信進行了升級和更新,12329短信平臺及時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發送業務短信,單位網上辦事大廳為繳存單位辦理繳存業務,個人網上辦事大廳受理繳存職工貸款、提取預約業務,自助查詢服務終端提供查詢、打印繳存明細、繳存證明等,正在建設住房公積金手機app為繳存職工提供更便捷的服務;與受托銀行合作發放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方便職工在銀行自助atm終端上查詢公積金;購置ups不間斷電源保障中心信息化硬件設備的安全;正在采購異地容災數據備份系統保障公積金業務數據的安全。
永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包括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情況,基礎數據標準貫徹落實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情況等。
數據容災備份系統已完成安裝試用,各項數據能夠實現實時備份,有效保障了業務數據的安全性;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正在穩步推進,其中門戶網站已完成升級改造,自助查詢機、查詢卡和12329客服熱線已投入使用;“雙貫標”工作業已列入計劃,正在有序啟動。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截至2016年12月31日,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商丘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作出了伍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商丘市第三人民醫院作出了肆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已處罰到位。無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案件。
(七)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
無。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無。
一、認真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實現了政府信息發布,依申請公開受理、政府信息咨詢、等工作的一體化管理。中心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要求組織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專人開展具體工作。??全體干部職工認真貫徹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內容,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范圍、程序和內容,健全完善監督保障機制;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近年來,先后編制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澄清制度》等制度,并將編制制度內容及時在網站公布,用完善的制度體系有力地規范了干部員工的行為,促進了內部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突出重點,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截至年年底,累計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類表信息數—行政許可審批相關信息數3979條,主要包括:省內外住房公積金動態信息、本市住房公積金動態信息、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服務指南等相關內容。
二)公開方式。
1、通過服務窗口公開;
2、設置政務公開監督信箱、監督電話進行公開;
3、印發辦事指南公開;
4、通過會議公開;面向服務對象公開;
6、通過網站公開;
7、通過媒體公開;
8、其他方式公開。
三、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請公開信息要求。
四、咨詢投訴情況?對外公布了監督投訴信箱和電話,隨時受理群眾咨詢、投訴等有關情況,及時進行查處,并向舉報人反饋查處結果。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及收費情況年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情況。
六、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年中心沒有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七、存在問題和主要措施是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配備不足,信息工作人員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更新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的廣度有待進一步加大。改進措施:一是加強信息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學習,確保信息發布和網站專欄的建設和更新;二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和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更新政府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完整性和全面性;三是進一步創新公開方法,豐富公開形式,拓寬公開渠道,確保操作簡單明了利于查找;四是結合政務公開各項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評議制度,主動聽取社會各界對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不斷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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