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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改革我市公務用車制度,規范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魯辦發〔2015〕45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煙辦發〔2016〕22號)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煙臺市委、市政府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和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統一部署,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積極推進廉潔型機關和節約型社會建設。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政策配套。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關系,分級、分類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過渡、有機銜接,確保改革方案的科學性和政策措施的可行性。
3.堅持統一部署、分步推進。各級各部門按照省、煙臺市和我市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制定改革實施方案,市和鎮街兩級黨政機關同步推進,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進。
4.堅持厲行節約、降低成本。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完成后,全市黨政機關公務交通成本節支率不得低于中央規定的比例。
(三)總體目標。
2016年6月底前完成市和鎮街兩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任務。按照上級部署有序推進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通過改革,實現公務出行便捷、車輛管理規范、交通費用節約、監管問責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二、參改范圍。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工商聯機關,群眾團體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在編在崗的處級及以下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和機關工勤編制人員,先行參加本輪改革。
鼓勵市和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改革。確因工作需要。
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應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萊州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和旅游度假區參照市直部門參與本次車改。我市地稅系統參加本級政府的公務用車改革。
非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改革,待中央有關政策出臺后另行部署。
三、主要任務。
(一)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改革后,市級黨政機關處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在萊州行政區劃范圍內普通公務出行,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要與差旅費保障范圍搞好銜接。
接。
(二)合理確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的要求,全市公務交通補貼劃分5個補貼層級,并執行統一的補貼標準,每人每月的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縣處級正職1040元、縣處級副職960元,鄉科級正職650元、鄉科級副職600元,科員辦事員和機關工勤編制人員500元。
允許參加車改單位從本單位公務交通補貼總額中劃出一定的比例進行單位統籌,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問題,統籌資金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屬于改革性補貼,統一納入全市各級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按月發放,用于保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員。
予以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等部門組成工作組,負責指導參改單位做好司勤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改革平穩推進。
(四)公開規范處置公務用車。
一、規范透明、避免浪費的原則,創新處置方式,公開招標評估、拍賣等中介機構和交易平臺,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處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駛、鑒定評估、移交車輛、公開拍賣、收入上繳、核銷賬務六個步驟進行,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國庫。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參改車輛的處置收入,按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一)加強定向化保障車輛管理。
規定執行。除核定的17個執法執勤部門[涉及我市的有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紀委監察、市場監管、農業(含畜牧、農機)、林業(含森林公安)、海監和地稅]外,對具有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的執法車輛,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跨部門的綜合執法車輛平臺進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會化監督的有效形式和具體辦法。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涂明顯的統一標識。改革前未配車的單位,改革后亦不得增配車輛。
1.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市級黨政機關按照從嚴控制總量、集中管理、統籌使用的原則,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在符合公務交通成本節支要求的前提下,市級和鎮街兩級黨政機關共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共119輛,其中市級保留85輛,鎮街保留34輛。市級和鎮街黨政機關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的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市機關事務管理處根據上級車改政策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確定。每個鎮街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2輛。
對特別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事項,各主管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在應急預案中制定特殊情況下公務用車保障辦法。
政局核定的一般執法執勤用車編制數的70%保留。在中央確定的執法部門之外,擁有法律法規賦予的執法執勤職能、具有專門的執法執勤機構和人員、需要經常性外出開展執法執勤工作的其他部門[涉及我市共有10個部門,具體包括國土、住建(含規劃)、城管、交通、文化、衛生、環保、安監、物價、勞動監察],其執法執勤車輛應嚴格配置在一線崗位并嚴格控制總量,按市財政局核定的執法執勤車輛編制數的60%保留。在從嚴控制總量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跨部門綜合性執法用車平臺并于兩年內到位。鼓勵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根據實際情況選配專用摩托車作為執法執勤交通工具。
3.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全市可保留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8輛,其中我市涉及的中央確定的17個執法部門可保留14輛,其余4輛為一般部門的特種專業用車,目前尚未配備,由機關事務管理處統一分配。
4.調研和接待用車。調研、接待等集體公務出行用車,原則上以社會化方式提供。確有特殊要求、無法通過社會化方式提供的,可適當保留部分車輛,以中巴車型為主。我市共可保留2輛調研和接待用的中巴車。
(二)嚴格財務管理。
量和職務核定補貼數額,待應取消車輛封存、上交后按月發放。各鎮街和市直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擅自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
(三)加強公務用車監督檢查。
把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及政務公開范圍。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檢查,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依法依紀嚴肅查處違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管理的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切實保障公務出行。
鼓勵公務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機關事務管理處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完善出租車市場化運營管理方式,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部分汽車租賃公司,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及時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改革后公務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做好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策性強、任務艱巨,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工作紀律,明確工作責任。根據《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萊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萊政辦發〔2015〕2號)精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是:市發展改革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牽頭擬訂全市公車改革實施方案。市機關事務管理處負責黨政機關取消車輛的處置以及保留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其他車輛的編制核定和配備使用管理工作,會同市財政研究擬定相關配套政策。市財政局負責執法執勤用車改革以及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測算、制定和發放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擬訂相關配套政策,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辦法規定,辦理已處置車輛的賬務核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司勤人員安置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市編辦負責參改單位和人員信息審核等工作。市審計局負責對公務用車改革全過程進行監督,并將改革后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市國資中心根據市車改工作部署,負責國有企業公車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
各鎮街和市直各部門(單位)要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或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單位)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各鎮街和市直各部門(單位)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須報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加快實施推進。
各級各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周密制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時限要求,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革任務,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改革順利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各級各部門可結合實際,創新工作方法,改進工作模式,確保高效便捷地開展各項工作。
(三)加強輿論引導。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涉及到深層次的利益關系調整,要切實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廣泛宣傳解讀相關政策規定、典型經驗和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使廣大公務人員和人民群眾了解、支持改革,努力為改革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確保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順利推進和社會各界廣泛認可。
同志們:
一、統一思想,切實增強推進公車改革的堅定性和自覺性。
實施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目的在于控制公務交通成本,保障公務活動開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通過推進公務用車規范化、社會化、市場化改革,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現代行政管理體制相統一、與嘉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是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勢所趨。
1.實施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要求的具體體現。中央對車改有明確要求,早在××年,中辦、國辦就聯合發布了《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此后,公車改革在全國以各種“模式”和“試點”進行探索和實踐?!痢聊?月,中紀委二次全會明確指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積極穩妥地進行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和公務員福利制度改革工作?!蓖?,黨的××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了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的要求,并將公車改革納入其中。今年3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于××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要深入推進機關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適時出臺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方案?!痢潦蟹秶鷥?,除了××和我縣以外,其他縣(市)區都已經完成了車改工作。上個月,××市也已經召開了動員會,全面部署公車改革工作,并對各縣(市)提出了抓緊啟動的明確要求。
2.實施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是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的現實需要。據統計,“××”期間,我縣公務用車費用支出年均增長14.8%。當前,新一輪更新公務用車的呼聲已經很高,按照平均每年更新30輛,每輛18萬元計算,年需支出購車經費540萬元;按照年初預算平均安排車輛“四項”定額經費2.7萬元/輛的標準,僅更新的車輛一年的費用就達81萬元,上述費用還不包括駕駛員費用。在當前較為嚴峻的經濟形勢下,政府帶頭增收節支,對全社會也是一個積極引導。
3.實施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是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積極探索。原有的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公車數量有限,許多干部特別是一般干部的公務用車難以保障。這次推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通過發放公務交通卡的形式,建立起與工作需求相適應的合理的公務用車消費方式,讓領導干部和一般機關干部都享有公務交通消費的權利,有利于調動大多數干部的積極性,不斷提升工作效率。
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打造廉潔型機關、建設節約型政府”的高度,充分認識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落實政策,牢牢把握公車改革的重點環節。
為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前段時間,縣車改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作了大量深入細致的調研工作,《實施意見》的制定既借鑒了××市本級以及周邊兄弟縣(市、區)的成功經驗,又充分考慮了我縣的實際,應當說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都是比較強的。剛才×縣長已經通報了《實施意見》,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把握六個關鍵環節:
1.合理確定改革的范圍。各鎮(街道)、開發區、縣級機關各部門、縣直屬單位和承擔行政管理、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本次車改的范圍??h人武部(預備役)、縣公安局、縣法院、縣檢察院和縣政府駐外機構;縣行政執法局、縣運管稽征所、縣港航管理處、縣公路段等以巡邏執法為主、有應急執法任務的單位暫不列入本次車改。垂直管理單位且經費由上級主管部門保障的,在征得上級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可納入本次車改范圍,并報縣車改領導小組備案。學校、醫院不進行車改。
2.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員工作。此次車改對象為本次涉改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其中,副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可自主選擇是否參加車改。各單位要根據《實施意見》確定的車改范圍,按照在編、在職條件,明確本單位參加改革的人員。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駕人員分流安置辦法,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對涉及改革的駕駛員,特別是非在編的勞動合同制駕駛員,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障車改工作正常開展。
3.科學確定公務交通費標準。交通費補貼標準是廣大干部職工關注的焦點,也是這次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本次改革中提出的公務交通費標準,是縣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既要保證公務交通需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要節省財政支出”的要求,參考市本級以及周邊縣(市、區)的標準,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研究制訂的。公務交通費包括崗位公務交通費和單位公共交通費兩部分組成,車改人員的崗位公務交通費以公務交通卡形式按月發放,使用范圍為車改人員在公務活動中發生的交通費用。同時,崗位公務交通費的性質是工作交通補貼,是以現職務、現崗位和實際工作量為主要依據的,不作為個人福利補貼及工資性收入,不能把享受標準與職務、職級簡單地劃等號。
4.切實加強對保留車輛的管理。因工作需要確需保留公務用車、執法用車和特種用車的,有關單位要上報縣車改領導小組審核批準。車改后,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將組建縣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保留少量的公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有償服務,優先保障縣級重大活動、重要會議、重要接待、重大突發事件等公務用車需要,同時為老干部活動、機要保密活動、無自備車人員公務活動等提供用車服務。此外,還有一些部門和單位暫時沒有列入本次車改,部分涉改單位保留了少量公務用車、行政執法車和特種用車,對這些未參加改革的車輛,要一律安裝gps系統,加強監管,規范使用??h紀檢監察部門要建立健全相關管理辦法,確保監督制度的實施。
5.公開處置現有公務車輛。對改革范圍內的車輛,各單位不得擅自處置,要在規定時間內統一辦理移交手續。車輛公開處置組在認真審核所有移交車輛后,除留一部分劃歸縣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外,其余車輛全部移交縣國資局??h國資局要按照公開擇優的原則,委托中介機構統一評估后向社會公開拍賣,實行“陽光”操作,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6.建立因公交通事故補助機制。為解決公務用車改革人員因公駕駛自備車進行公務活動的后顧之憂,對工作人員因公駕駛自備車辦事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在參加規定車輛保險和遵守交通規則前提下,相關費用扣除保險公司理賠后,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分別承擔。
三、加強領導,全力確保公車改革圓滿完成。
本次車改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單位具體組織實施,縣車改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按照縣委、縣政府的部署,本次車改自××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抓緊時間,集中力量,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1.建立組織,加強領導??h委、縣政府專門建立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交通經費管理組、司駕人員安置組等“一辦六組”,負責對全縣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審核和指導。各成員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及時發現和解決好改革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同時,要對改革方案實施過程中可能會碰到的問題進行風險評估,提前制訂預案,確保改革平穩實施。各涉改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并明確一名領導具體分管,抽調精干人員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建立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動員會后,各涉改單位負責人要親自牽頭、親自把關,細化本單位方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上報材料,確保按時保質完成調查摸底、方案上報、車輛上繳、司駕人員分流安置等工作。
2.嚴肅紀律,強化管理。廣大機關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嚴守紀律,接受監督,全力支持改革工作。改革涉及的相關人員不得為節省費用而影響公務活動、影響工作??h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和檢查,督促抓好各項紀律規定的落實。對在改革過程中違反規定,故意隱瞞甚至弄虛作假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一經查實,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此外,改革涉及的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教育,督促自行駕駛車輛的機關干部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增強交通安全意識,確保行車安全。
3.正確引導,營造氛圍。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改革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向廣大干部講清楚為什么要改革,怎樣改革,把公車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講透,引導大家消除個人和小團體的狹隘利益觀,在廣大干部中形成共識,從而正確對待改革,全力支持改革,積極推動改革,爭做改革的擁護者和推動者。同時,要堅持正確的新聞輿論引導,爭取群眾的支持。
同志們:
今天的會議很重要,標志著我區公車改革全面推開。剛才,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同志代表區委、區政府,就鎮級機關公車改革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明確了任務,落實了責任,考慮得很周密,我完全同意;××鎮黨委書記××同志代表三個試點鎮作了一個很好的交流發言,他們的做法和體會具體實在,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指導示范性。希望各鎮、開發區認真學習和借鑒試點鎮的經驗,結合本地實際,抓緊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的有關部署,集中精力,有序推進,確保全區鎮級機關車改工作取得圓滿成功。借此機會,我再簡要強調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切實增強搞好鎮級機關車改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取消鎮級機關公務用車,建立新的公務交通保障機制,實行公務交通消費貨幣化管理,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規定,實施源頭治腐,從根本上解決公車使用管理中各類弊端的重要舉措,對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建立新的公務交通保障機制,是減少財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的迫切需要。
目前,全區各鎮及開發區共有公務車193輛。據不完全統計,××年直接用于車輛的費用、車輛折舊費和市內交通費共1678萬元,其中直接用于車輛的維修費、油料費、保險費、過路(橋)費、養路費及駕駛員工資、獎金、福利等開支為1324萬元,每輛公車年均消費8.7萬元(含駕駛員工資)。據對各鎮前三年交通費用測算,全區鎮級交通費用以年均165萬元的速度增長。這些昂貴的費用支出,已成為財政的沉重負擔。根據×發××]68號文件確定的交通費補貼標準,實行公車改革后,全區鎮級每年需補貼交通費1075萬元左右,資金節約率將達到40%左右,這其中還不包括每年新添車輛的費用。目前公車較少的鎮可能會有這樣一種想法,由于車輛不多,財政開支也不大,認為車改后反而會增加支出,因此思想還不夠統一,積極性不高。事實上,搞車改不是要財政多出錢,而是要把已經多花的錢壓減下來。大家不妨算筆賬。一是雖然車輛較少,但費用并不低。有些鎮干部外出工作,不是借用下屬單位的車子,就是租車、包車或打的,費用也十分可觀,據我們了解,有個別鎮每年打的費用就超過10萬元。二是從長遠來看,有些鎮現在車輛不多,并不等于今后不換車、不添車,現在的市場行情,購一輛新車的經費一般都需20萬元左右。因此大家要從算帳中明確車改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2、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建立新的公務交通保障機制,是機關后勤保障社會化、市場化的必然要求。
長期以來,對公務用車的管理一直是困擾機關后勤保障的難事,牽制了不少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不僅擠占了大量的行政經費,而且使用效率低、養護成本高,有時還因車子的質量差異、使用不均等問題,鬧出無原則的糾紛和矛盾,給機關后勤保障造成極大的困難。在計劃經濟年代,要改變這種狀況,確實有一定的難度。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實行公車改革不僅十分必要,時機也已成熟。一是公共交通有了很大的改善,車輛租賃市場和出租車市場已基本形成。二是生活水平有了明顯提高,轎車開始進入家庭,許多鎮干部已將購買私車納入了家庭計劃。因此,只要我們精心組織,穩步推進,車改工作就一定能夠取得圓滿成功。
3、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建立新的公務交通保障機制,是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從源頭上解決不正之風的重要舉措。
公務用車不僅給財政帶來很大負擔,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且事關黨風政風建設,是廣大干部群眾普遍關注的一個社會問題。一是公車私用比較普遍。少數領導干部把公車視為私車,公車釣魚、公車送學、公車購物、公車旅游、公車掃墓等時有發生。二是購車標準相互攀比。少數領導干部視小車為權力、財富、身份、地位的象征,車子越買越高檔,裝飾越來越豪華。并且嚴重脫離群眾,下基層車來車往,搞調研隔窗觀花,群眾對此意見很大。三是以車謀私十分嚴重。少數駕駛員利用車輛維修、加油、保險等拿取回扣,甚至把一些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或不合理支出的費用,改頭換面,納入車輛費用支出。公車不合理消費正成為滋生腐敗的一個“黑洞”,實行公車改革已是當務之急。
二、加強領導,抓緊落實鎮級車改工作的各項任務。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在我區還是一項創新工程,雖然周邊地區的成功做法和湖塘等三個鎮的試點經驗可作借鑒,但由于涉及干部的切身利益,工作又面廣量大,因此各鎮、開發區要把車改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擺上重要位置,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抓緊抓早,精心實施,做到“三個到位”:
1、工作部署要確保到位。區公車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要進一步總結試點經驗、分析問題,對各鎮、開發區在實施車改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加強指導、幫助協調。各鎮、開發區要按照區公車改革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迅速成立車改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掛帥,明確一名領導具體分管,并調配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干部參與車改工作。各鎮、開發區在車改過程中,要科學部署、明確分工,各職能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力度到位。
2、領導干部的示范帶頭作用要確保到位。各鎮主要領導是車改工作的總負責人,不僅要經常過問車改進展情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帶頭檢查,更要帶頭支持車改工作,落實車改政策,嚴格遵守車改紀律,真正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分管領導要切實組織好車改的各項工作,按照有關部署加強協調,及時解決車改中遇到的問題,推進車改工作順利開展。
3、車改政策的宣傳和貫徹要確保到位。車改工作是一個敏感的話題,各鎮和開發區要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廣泛宣傳車改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部署。在宣傳過程中,有兩點必須高度明確。一是關于補貼的標準問題。實施意見出臺后,可能還會有個別干部對補貼標準有些意見和想法,如認為補貼分檔還不夠合理,標準偏低等。這里我要強調的是,我們的補貼標準是區車改領導小組根據我區當前總體消費水平和實際工作量,經過反復測算后確定的,應該說是比較科學、比較合理的。同時,我們發放的補貼性質是工作交通補貼,是以現職務、現崗位和實際工作量為主要依據的,因此不能把享受標準與職務、職級簡單地劃等號。今后隨著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工作交通補貼費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由區統一作適當調整,這點×發[××]68號文件中已寫得很清楚。二是關于在鎮級機關率先推開公車改革的問題。有些鄉鎮的同志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什么是在鎮級機關而不是區級機關先行車改?我想其中的主要原因不難解釋,就是區級機關情況比較復雜,特別是補貼標準的確定、駕駛員的安置分流等難度很大,而鄉鎮在這些問題的處置上相對來說要容易一點。這也是周邊地區車改為什么在鄉鎮推開的多、縣區級機關僅限于小范圍內探索的根本原因。當然,區委、區政府也正在加緊調查研究,同時密切關注上級和周邊的動態,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逐步展開區級機關的公車改革。
此外,還要認真做好廣大群眾的思想工作。人民群眾對這次改革也十分關注,有些群眾可能會認為我們發放補貼是變相地增加干部工資,提高干部待遇。其實,實行車改后,我們鎮級機關的公務用車就全部取消了,但隨著經濟的發展,日常事務的增多,鎮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需要用車的地方也越來越多,發放必要的交通補貼是為了保證鄉鎮干部更好地開展工作。希望各鎮、開發區對群眾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努力為鎮級車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嚴明紀律,確保鎮級車改工作順利進行。
車改工作能否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能否按照要求如期圓滿完成,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和聲譽,關系到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的信心。因此,各鎮、開發區必須嚴格遵守車改的各項紀律,確保車改工作健康有序地推進。
1、堅持規范操作。各鎮、開發區必須嚴格按照×發[××]68號文件及有關實施細則的要求,統一步調,規范操作。如在操作過程中確實遇到比較特殊的問題和困難,可以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區公車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反映,未經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方案內容,影響面上進展,阻礙改革進程。
2、堅決杜絕新的不正之風。改革就是利益格局的調整,每一次改革必然涉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這次鎮級機關車改同樣如此。因此,這次車改同時也是對各鎮、開發區每位干部人品、人格的一次考驗。車改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杜絕公車使用中的腐敗問題,我們不能在解決了公車使用中的弊端后,又在車改中及車改后出現新的不正之風。從周邊地區的實踐來看,車改過程中也確實產生了一些新的不正之風,如以自己的名義代他人購買自備車,或以掛靠單位等形式套取購車補貼;超標準發放交通補貼,或者一次性發放全年補貼;亂報、亂支差旅費;利用職權到下屬或相關企事業單位無償借用車輛或報銷、索要應由個人負擔的交通費用等等。針對周邊地區出現的這些情況,區紀委專門制訂了《關于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紀律規定》(×紀發[××]17號),希望各鎮、開發區從大局出發,嚴肅紀律,確保改革的精神得到充分的貫徹和落實。同時,區公車改革領導小組要進行全過程的指導、協調和把關,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和檢查,督促各鎮、開發區嚴格落實車改的各項紀律規定,對在車改過程中違反規定,故意隱瞞甚至弄虛作假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一經查實,要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3、妥善處理車改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系。公車改革是涉及各鎮、開發區干部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時間緊,任務重,廣大干部也比較關心,我們必須集中精力抓好這項改革。但在抓好車改的同時,我們的中心工作決不能放松。雖然全區目前經濟社會發展的勢頭較好,但在中央加強宏觀調控的新形勢下,各種新問題、新矛盾正在凸現,我們要繼續保持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全面完成年初確定的各項奮斗目標,任務十分艱巨。各鎮、開發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研究,冷靜應對,并以公車改革作為調動廣大干部群眾積極性的有效手段,組織廣大干部群眾聚精會神謀發展,確保全年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同志們,公車改革是建立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貨幣化、社會化、市場化新機制的有效措施,是一件得民心、正黨風的好事情。各鎮、開發區黨政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把這項事關我區改革、發展、穩定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以實際成效推進我區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9月6日下午,湖南省新邵縣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傳達貫徹省市公務用車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新邵縣公務用車改革工作。
據新邵縣車改辦負責人介紹,納入此次公車改革的機構范圍為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即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關政策出臺后另行實施。全縣涉改的獨立核算單位87家,其中行政機構56家,參公群團機關7家,參公事業單位24家。會議要求新邵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力爭在底前完成,適時啟動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會議還就參改人員范圍、車輛保留范圍、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取消公務用車處置、司勤人員安置、公務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會議強調,各參改單位要認真做好統計上報工作,所有參改人員、參改車輛、相關費用等數據要完整、準確、真實、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方式上報至新邵縣車改辦,9月30日前要把車改方案報邵陽市審批。
公務用車,一般是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組織和個人用于工作、業務、接待等公務活動的各類汽車。作為職務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車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行為和腐敗現象時有發生,領導挪用公款甚至扶貧款購置車輛、公車私用等現象和案件在媒體上經常遭到曝光,人民稱這是“車輪上的腐敗”,而且反映強烈,“公車不公”引發的呼聲已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焦點,并且已經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議案資料表明:“八五”期間,全國購買公車耗資720億元,年遞增27%,大大超過同期gdp的增長速度。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約有350萬輛公車,包括司勤人員在內,耗用約3000億元人民幣,已經成為財政不堪重負的大包袱。正如全國政協委員們的大聲呼吁,公車改革勢在必行。
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愈來愈明顯。全國各級各地方對改革公務用車制度,也進行了有益的嘗試,但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加快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步伐,我們對全市近年來公車購買、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認真借鑒國內城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具體辦法和政策建議,供領導完善決策和部門實施公車改革時參考。
我市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給制,它以行政配置為手段,靠計劃批示來控制,從買車、管車、養車到用車各個環節,一切費用都由國家或集體用公款來支付。據市紀委統計,我市目前公務用車共有870輛:其中,市級機關部門455輛,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輛,鄉鎮一級政府150輛;按市編委統計,我市現有在編司機142名,臨時司機255名;市財政局總的財政支出為10億元,公務用車消費為6960萬元,占總財政支出的6.9%。
近幾年來,我市對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加強了管理:制訂了一些政策,對黨政機關的公務用車的編制、標準配備、購置更新等進行規范化管理、陽光操作;同時也加大了對違紀使用公車案件的處置力度;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規范公車使用、降低財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現有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車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依然存在,特別是我市近期發生的幾件公車私用的案件,群眾反響很大,人民群眾對于公車改革的呼聲日益強烈。
由于制度的不規范,所造成目前公務用車問題,全國各地區各部門也大同小異,就我們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問題:
1、公務用車的費用過高,財政負擔沉重。公車理應用于執行公務,但在使用過程中往往不計成本,不管辦事的距離遠近,能用公車的一律用公車。再加上用公車辦私事個人不必付任何費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樂而不用?同時監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車消費中存在腐敗行為。公車維修的“貓膩”最多,吃回扣已是公開的秘密。有的汽車修理廠為了留住客戶,以不正當手段吸引公車司機經常上門修車,按修理費用的一定比例返還司機,有的司機需要什么就給什么,有的則按司機的要求開發票,單位能報多少,發票就開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負擔,其結果是公車修理費用大大增加。公車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爾會出現,多開、虛開發票現象。這樣一來,公車的運行成本遠遠高于其他車輛也就不足為怪了。據不完全統計,每年一輛公務車的運行成本(含司機工資、福利)至少在6萬元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再加上車輛的價錢,一輛公車一年的費用大概在20萬元以上,人民群眾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層樓”。地方公車消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間,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車私用現象嚴重,公車成為權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約束力,導致公車私用現象屢禁不止。公務車早已成為主人身份、地位、權力的象征,不少領導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輛車,到了無車不出門的地步,嚴重脫離了群眾。單位或部門的公車使用雖有相應的制度,但是這些制度形同虛設,因為公車費用不僅全部由財政采承擔,而且個人(駕駛員)有時還享受出車費、加班費等。正因為如此,政府雖然三令五申,公車不公、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愈演愈烈,公車迎親、公車旅游、公車掃墓、公車釣魚、公車接送子女上學等現象早已是司空見慣。市紀委糾風辦每年在節假日進行的突擊檢查中,查證違規使用的公車達30輛。少數人更是憑借手中的權利或職務上的便利,使得公務車幾乎成了他們的“私家車”,上下班哪怕幾分鐘的路要坐車、下班后赴宴要車、節假日走親訪友要車,甚至家屬子女、七姑八姨辦私事也要車。據調查,在某些地方公務車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機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車不“公”日益嚴重。有的領導干部上班時間由司機駕車,下班后和節假日自己開車,更有部分領導干部干脆自己駕車,讓在編司機“休息”。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
二、公務車及費用基本情況。
輕型普通貨車、輕型專項作業車,改革前費用xxxx元。
三、公務車交通出行及交通費用報銷標準。
根據《xxxxx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按照單位具體性質,結合日常業務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業務用務用車基礎上,制定符合單位出行方式和交通費用報銷標準。年總費用控制在xxx元,不得超支。個人公務用車交通費用報銷額度,在單位公務交通費用報銷總額度約束的前提下,據實報銷交通補貼標準為xxx元/人/月。已享受交通補貼的崗位,不再執行公務交通費用報銷政策,xx區范圍以外的公務交通出行,按照差旅費相關規定執行,xx系統各事業單位除局財務集中核算中心參照區直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月發放交通補貼外,其余單位副科級及以上崗位發放交通補貼(正科級650元/月/人,副科級630元/月/人)其他崗位按規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xxx以外按80元/趟次,xxx境內40元/趟次。
四、司勤人員崗位安置。
司勤人員內部轉崗。
五、加強監督。
單位應嚴肅公務車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車輛,不得以各種名義占用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定向化保障的車輛或長期租用車輛變相作為個人固定用車,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不得虛假捏造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12月19日下午,我縣召開全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大會,就公車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h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莫雄強調,要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吃透精神,落實要求,精心組織,嚴明紀律,確保公車改革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h領導朱銳、劉忠、龔茂才參加會議。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我國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其目的在于控制公務交通成本,保障公務活動開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杜絕公車私用現象,促進黨風廉潔建設。
我縣車改的范圍包括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車改的對象為在編在崗的正處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機關工勤人員)。參改的車輛范圍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公車改革將從12月19日開始,到12月底前基本完成縣直黨政機關和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車改工作。
就如何做好公車改革工作,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莫雄強調,要統一思想,深化認識,積極擁護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各單位、鄉鎮要切實增強改革的責任感、使命感,確保改成、改好、改出實效;要明確參改單位、人員和車輛范圍,堅持應改盡改,合理妥善安置司勤人員、陽光處置參改車輛;要加強宣傳,凝聚各方共識,形成正確對待、全力支持車改的良好氛圍。
動員大會后,各鄉鎮(街道)和涉改部門分管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參加了車改工作培訓。
《方案》重點圍繞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補貼發放、車輛留用、司勤人員安置、擬取消車輛處置和改革后公務出行保障等幾大關鍵問題,提出了具體政策和措施。
改革的8項主要任務是: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建立公務交通補貼制度、一般公務用車改革、執法執勤車輛改革、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改革、節支情況、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范車輛處置。
我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遵循“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出行;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堅持統一部署,整體協調推進;堅持應改盡改,降低行政成本”的基本原則,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
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對能以市場化保障的公務出行全部實行市場化保障,最大限度減少公務車輛,減少車輛相關費用,降低行政成本。
參加本次公車改革的機構為:全省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級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各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
非參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另行部署。參改機關(單位)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使用行政編制的工勤人員)參加改革。
參改的車輛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據《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轉變傳統的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為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出行。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
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正確處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系,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確保新舊機制有效轉換。
3.堅持統一部署、分類分步推進。
率先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照屬地化原則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參照本方案制定相關改革政策,堅持先易后難,分類分步穩妥推進改革。
二、主要任務
(一)參改范圍
1.機構范圍:中央紀委機關和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全國政協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參公事業單位。
2.人員范圍: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3.車輛范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二)改革方式
1.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2.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于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合理確定各職級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具體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
統籌資金使用要公開透明,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3.公務交通補貼屬于改革性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按月發放,用于保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
適時適度調整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4.執法執勤部門統一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規定保留的執法執勤用車要嚴格配備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執法執勤部門的其他一般公務用車一律納入改革范圍。
5.對未參改單位和人員,不得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改革公務用車制度,規范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現就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務用車一直實行實物供給制度,對保障公務出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傳統公務用車制度越來越難以適應形勢發展需要,車輛配備范圍過大、運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車私用等問題日益突出,社會對此反映強烈。
為解決公務用車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黨中央、國務院專門作出部署,強調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進行了積極改革探索,為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積累了有益經驗。
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順應民意、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改革步伐。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加快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積極推進廉潔型機關和節約型社會建設。
(二)基本原則
1.創新制度、分類保障。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統籌協調、政策配套。
妥善處理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種利益關系,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過渡、有機銜接。
3.統一部署、分步實施。
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制定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先行示范,地方黨政機關加快實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有序推進。
(三)總體目標
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通過改革,切實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三、主要任務
(一)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下同)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改革后,行政區域(城區或規定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要與差旅費保障范圍搞好銜接,對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要做好遠距離公務出行的差旅費保障。
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改革,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具體范圍由各地根據本意見研究確定。
規范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職務待遇和業務消費,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備車輛;對保留的必要的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經營用車和事業單位業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取消與經營和業務保障無關的車輛。
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要與年薪制、崗位津貼及國家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等統籌考慮、相互銜接。
(二)合理確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各級黨政機關要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轄區面積、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次數和距離、行政級別和實際承擔的工作職責等因素,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于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確定本地區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根據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適時適度進行調整。
允許參改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統籌資金使用須公開透明,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制定。
對特別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事項,各地可從實際出發在應急預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況下公務用車保障辦法。
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補貼標準差距不宜過大,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不同地區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同一市(地、州、盟)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地方補貼標準層級劃分可不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層級完全對應。
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補貼標準按屬地化原則參照所在地區標準執行,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員
各級黨政機關根據改革后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確定留用人員;未聘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辟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措施妥善安置。
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員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相關必要支出由各級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保障。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負責指導參改單位做好司勤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改革平穩推進。
參改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要依法做好司勤人員安置工作。
(四)公開規范處置公務用車
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各級相關職能部門統一規范處置。
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要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取消車輛處置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國庫。
參改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車輛處置收入,按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未能及時處置的'車輛,采取設立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的方式,進行市場化運營,減少車輛閑置浪費,過渡期由各地確定,政府不得變相為其提供財政性補貼。
四、健全公務用車管理和保障制度
(一)加強定向化保障車輛管理
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的編制和標準,車輛配備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涂明顯的統一標識。
機要通信、應急等車輛要充分考慮不同部門的工作差異,根據實際需要合理配備,保障到位。
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會化監督的有效形式和具體辦法。
在從嚴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和優化配置相關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鼓勵各地建立跨部門綜合性執法用車平臺。
進一步精簡地方公務用車管理機構。
(二)完善財務管理
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屬于改革性補貼,統一納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按月發放,用于保障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
各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按照在編在崗公務員數量和職級核定補貼數額,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擅自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
(三)加強公務用車監督檢查
把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及政務公開范圍。
黨政機關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檢查,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依法依紀嚴肅查處違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管理的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切實保障公務出行
鼓勵公務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務。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探索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
及時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改革后公務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策性強、任務艱巨,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工作紀律,明確工作責任。
中央和地方分別建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明確工作機制,負責落實各項改革任務,確保改革扎實穩步推進,既要改成,更要改好。
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牽頭,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指導、協調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二)精心組織,扎實推進
各地區各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深入調查研究,細致統計測算,周密制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時限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有效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盡快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改革任務。
已先行開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地區和部門要按本意見進行規范。
(三)加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切實加強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輿論宣傳工作,做好政策解讀,闡釋改革的目的和意義,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使廣大公務人員和人民群眾了解、支持改革,努力為改革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10月31日,江西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大會后,全省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的公車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昨日(11月10日)下午,江西省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政策新聞通氣會,解讀公車改革政策的重點內容。
一般公務用車一律取消,只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
這次公車改革的覆蓋面有多大?記者了解到,江西省公車改革將在改革范圍上做到應改盡改。
參改機構范圍包括全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以下簡稱“黨政機關”)。其他事業單位、地方國有企業、地方國有金融企業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待中央有關政策出臺后另行部署。
在參改人員范圍上,此次參改人員嚴格限定為在編在崗的黨政機關中公務員編制和參公事業單位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其他事業編制人員不屬于此次改革的范圍。鼓勵省直廳(局)黨政主要負責人,設區市、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在參改車輛范圍上,一般公務用車按照規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務出行能通過社會化、市場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給社會和市場。各級機關只保留一定的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在數量上嚴格核定,省直機關按照人員編制數保留5輛以內;各設區市、縣(市、區)保留車輛,數量上實行總量控制,集中管理,分別按不超過本級現有一般公務用車總數10%的比例保留,保留車輛不落到具體部門和單位,設立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同時,對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嚴格按照“有編制、有預算、有固定設備、不新增車輛”的原則,逐車審定。
公車改革的目的之一是減少財政支出。方案提出,改革后全省和各設區市的公務交通總支出都必須低于改革前支出總額,且節支率不得低于7%。
結合江西省經濟發展狀況、財政承受能力、自然地理環境和交通便利情況等多種因素,經過精心測算,在補貼層級劃分上,省直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公務交通補貼層級劃分為四檔,分別為:廳(局)級、處級、科級、科員及以下(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共四個層級。在補貼標準上,不突破國家規定上限標準(詳見圖表)。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合理確定,但層級原則上不少于廳(局)級、處級、正科級、副科級、科員及以下五檔,每一檔次補貼標準不能高于國家規定的同級標準的上限。
公務交通補貼屬于改革性補貼,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隨工資按月發放給個人。依據經濟發展和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適時進行調整。
經過測算,改革后按標準發放的公務交通補貼總額,加上保留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必要運行維護費用,總的公務交通支出,全省和省級節支率分別為7.1%和7.5%,符合中央對改革節支率的要求。
同時,改革方案也明確提出,實行車改不是發福利、漲工資,必須以承擔工作職能為目標,絕不允許出現“拿錢不干事、沒車不辦公、錢少不出門”等懶政、怠政現象。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能否保障正常公務出行是檢驗改革成敗的重要標準。方案明確,改革后各類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與社會化保障相結合的模式,除定向化保障外,其他普遍公務出行全部實行社會化公共交通保障。
對執法執勤用車,具有配備資格的部門,省、市、縣三級,原則上分別按現有車輛編制數的40%、60%、70%的比例保留,保留的車輛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確因工作需要超過上述比例保留執法執勤用車的部門,每多保留1輛車,每年按6萬元扣減部門公務交通補貼。原則上保留車輛比例超過90%的部門,不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保留執法執勤用車的部門僅限于11個部門(系統),即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含監獄、戒毒)、農業、林業、食品藥品監督、交通(海事)、工商、地稅。
其他行政執法用車,將組建跨部門綜合執法用車平臺,實行統一管理、集中使用,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執法用車成本。車輛編制數量省級、市級、縣(市、區)級及以下,分別按不超過現有行政執法用車數量30%、50%、60%的比例保留。
在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方面,方案也給出了“硬杠杠”。在合理確定保留的一般公務用車方面,省直機關各部門按照核定的人員編制數,可保留5輛以內的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但不得超過現有車輛數(2019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單位除外)。
各市、縣(市、區)按不超過本級現有一般公務用車總數10%的比例,保留本地區機要通信、應急用車,保留車輛不落到具體部門和單位,設立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各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套班子機關可各保留1-2輛機要通信、應急用車。
同時,各市、縣(市、區)可保留一定的調研、接待用車,保留比例不超過現有同類車輛數的35%,總數不超過20輛,保留的車輛通過設立應急調研接待用車平臺集中管理、統一調度。
中央車改領導小組10月11日正式批復了江西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和省直實施方案,10月31日,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組織召開了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大會,對公車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動員大會的召開意味著全省公車改革的正式啟動。
方案提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適時啟動全省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通過改革,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據介紹,各地各部門按照全省總體方案的要求,都已制定了本地區、本部門改革進程表,細化了工作線路,明確了各個階段的工作任務。省直部門和設區市11月底前將形成具體落實方案報省車改領導小組審批,在今年年底前,全省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基本完成。
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傳統的公務用車保障方式,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傳統的公務用車實物供給制,對保障公務出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成本高、浪費大、不公平的弊端也日益顯現,群眾有意見,社會不滿意。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政府的必然要求。長期以來“三公”經費占行政經費總支出的比例偏高,其中公車支出又是“三公”經費的大頭。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機關運行成本,把節約的資金花到“刀刃上”,用在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上,經過測算,改革后,全省公務用車數量縮減比例將達到65.7%,公車相關支出壓縮比例將達到45.9%;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以節儉的政風,帶動社風民風,促進全社會形成勤儉節約的良好風尚。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的重要內容。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改革,是這次公車改革的方向。改革后,將改變機關自辦交通的傳統模式,轉為向社會購買服務,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普通公務出行由社會化提供,這一變化不僅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改變過去政府辦社會的局面,也有利于激活社會力量,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推進公共資源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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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摸清底子,確保參改車輛認定精準,不錯不漏,應改盡改。各參改單位嚴格按照市縣有關車輛改革文件精神,堅持標準,準確把握,詳實的摸清統計了參改車輛底子,結合各單位的工作實際,從嚴從緊核定保留車輛。二是結合實際,反復論證,制定實施方案。制定好實施方案是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關鍵,為使方案切實可行,各參改單位均成立了車改領導小組,采取調查摸底、召開職工大會、征求各方意見和建議的方式,在充分調研、多次論證的基礎上,形成了各單位《公車改革實施方案》。三是妥善安置司勤人員。駕駛員屬外聘人員的,車輛封存后按照相關規定已解聘,其他在編在崗駕駛員,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均已安置了崗位。四是嚴格核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范圍和人員。按照縣車改方案有關規定,在保證節支和本單位穩定的前提下,經多次會議研究確定,所有在職人員參加車改,領導班子成員帶頭維持現有方式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公務出行。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推動節能減排,降低行政成本,推進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制度改革,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務用車配備使用遵循經濟適用、節能環保、保障公務、節約使用的原則。
第三條。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公務用車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辦法實施工作。
第四條。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車輛編制根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確定。
所有車輛,包括上級下撥實物車輛和專項資金所購車輛,以及社會贈送車輛,都要納入單位車輛編制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
第五條。
縣財政部門根據年度使用公務車配備更新計劃,統籌安排購置經費,并實行嚴格管理??h財政部門會同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定額標準,據以核定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列入部門預算。
第六條。
公務用車必須選擇《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中的車型,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公開采購。
第七條。
配備公務用車應當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不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配備使用自主創新的新能源汽車。
第八條。
一般不配備越野車和高于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確因防災抗災需要配備的,必須按照規定報公務車主管部門審批,并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第九條。
嚴格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公務用車,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條。
建立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維修保養成本。
第十一條。
加強公務用車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嚴禁分散管理使用,減少駕駛,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費。
第十二條。
嚴格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制度和公示制度,嚴格登記和公示用車時間、事由、地點、費用等信息。
第十三條。
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同級黨政機關通報或者公示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況,接受監督。
第十四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到外地辦理公務,除特殊情況外,應當盡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公務用車長途行使。外事接待、會議和集體活動用車應當主要通過社會租賃方式解決。
第十五條。
黨政機關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不得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嚴禁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不得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虛列名目或者夾帶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黨政機關應當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各項規定,把公務用車的配備管理工作納入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節能減排檢查考核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以下行為依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處理:
(一)違規核定公務用車編制、審批超標準配備更新車輛;。
(二)違規安排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運行經費預算;。
(三)未經批準擅自配備更新公務用車;。
(四)違規使用公務用車。
第十八條。
不準公車私用。
(一)嚴禁將公務用車用于婚喪喜慶、探親訪友、度假休閑、接送親友、接送子女上下學等非公務活動。
(二)嚴格實行公務用車回單位停放制度。除了公務外出和加油、維修、保養等情況,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嚴格執行節假日封存制度,除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統一封存,存放在單位指定位置。
第十九條。
嚴禁公務人員擅自駕駛使用公務用車。凡違反規定駕駛使用公務用車,造成肇事、損壞、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由該駕駛使用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章加油、維修、保養、保險、
第二十條。
公務用車實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定點保養、定點投保,定點單位由縣有關部門采取公開招投標確定。
(一)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降低運行成本。
(二)嚴禁超原配置標準裝修以及增添與車輛行駛性能無關的設備。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適用本辦法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為深入貫徹中央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專項任務精神和有關會議要求,為了全面推進機關公務用車制度化改革,積極穩妥地做好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各項工作,現結合我鎮工作任務和公務車輛資源配置及保障途徑范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專項任務精神,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政型機關要求,即以降低行政運行成本,降低公車私用情況的發生,降低單位財務支出負擔,提升工作效率、推進廉政建設為目的,建立高效廉潔的公務車輛管理體制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二、基本原則。
1、積極穩妥.按照中央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專項任務規定的要求,積極穩妥的實施我鎮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并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和深化公車制度改革.確保完成我鎮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統籌兼顧.正確處理公車改革涉及各方工作利益關系,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提高行政效能,保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務運行。
3、厲行節約.堅持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原則,有效解決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資源配置不均、財務負擔過重等問題,確保車改后單位財務經費支出明顯降低.
4、公正透明.機關公車改革實施方案將在充分征求領導干部和各科室意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操作和實施.鎮紀檢監察全程將參與,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有效監督。
三、主要任務。
1、對單位在編的11輛公務車輛,嚴格按規定按照規進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2、在轄區范圍內的需要處理的日常機要通訊和突發應急事件,嚴格執行單位車輛管理有關制度規定后,方可予以派遣.
3、對跨區域執行公務活動,本著厲行節約、合理安排、統籌協調的公務車輛管理原則.確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務車輛不能完全保障的條件下,將由部門負責人聯系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實行租賃保障.
四、總體目標。
加快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通過改革,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基本形成符合本鎮實際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要加強監督檢查.鎮紀檢監察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車改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公車是否違犯用途使用等現象進行著重監督,建立完善的監督檢查機制.對發現的問題加強執紀問責追究,堅決糾正和查處違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違規違紀行為,確保車改工作的平穩實施。
平安鎮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成交!”隨著拍賣師的手起槌落,編號為1號的豐田霸道越野車被28號競買人以14.2萬元的起拍價成功競得。
隨后出場的斯巴魯森林人因車況較好而受到多位競買人追捧,而13.3萬元的底價也被眾人交口稱贊“物美價廉”,經過多輪舉牌,最終同樣以14.2萬元的價格成交。
編號為10號的本田雅閣轎車因其1.3萬元的全場最低價而同樣成為熱點,經過5輪舉牌,8號競買人笑到了最后,以1.8萬元的價格將其“收入囊中”。
“雖然行駛里程數多了點,但是政府用車一般都保養得比較好,車況我比較放心?!痹诤炞执_認時,8號競買人告訴記者。
最終11輛公車成功拍賣5輛,總價47.2萬元。其余6輛流拍。
28號競買人無疑為本場公車拍賣會的.最大贏家,這位楊姓市民一人購得3輛車,他表示購車用于公司日常經營,購買新車不但價格貴而且手續繁瑣,而拍賣的公車不僅手續齊全,價格也合適。
“拍出的車輛大都被個人買走,前來‘淘車’的二手車市場也屢有斬獲?!逼饺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人金純雙表示,自20xx年6月26日以來,平泉縣已陸續舉辦了4場公車拍賣會,共計拍賣公車16輛,總價137.25萬元。本次公車拍賣會是平泉縣今年舉辦的規模最大的一次,預計今后再次舉辦類似公車拍賣會。
xxx。
20xx年xx月xx日。
杜絕“車輪下的浪費”近來成了網上熱議的焦點。一些地區和單位的公車改革已進入實質性階段。相繼推出的公車拍賣活動,在吸引不少賣家參與的.同時,也引起了更多的關注和期待。拍賣的價格算不算合適?被拍賣的公車都“花落誰家”?公車拍賣會不會帶來新的“車輪貪腐”,在這些質疑背后,其實是老百姓對公車拍賣的“隱憂”。
“拍賣屬于‘窄眾’行業,但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背械裸y源拍賣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卿告訴記者:“尤其是公車拍賣,作為拍賣行業里的新興業務,剛一露面就吸引了十足的目光?!?/p>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條規定: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從拍賣的定義就不難看出,拍賣的最大特點就是公開競價及價高者得?!标惽浔硎?,以拍賣的方式進行公車處置,可以保證公開、公平、公正的陽光原則,最大限度地防治暗箱操作等行為的發生。
拍賣行作為中介機構,接受賣方的委托,與多個買方(競買人)進行現場交易,使不同的買方圍繞同一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競相出高價,從而在拍賣競價中發現其真實價格和稀缺程度,避免交易的主觀性,更直接地反映市場需求,最終實現商品的最大價值。
“鎮江進行公車拍賣,170輛公車在競價后溢價達到48%,可謂價值最大化的典型?!标惽湔f:“也只有通過拍賣,才能讓公務車徹底進入市場,同時最大限度地保護國有資產不受損失?!?/p>
xxx。
20xx年xx月xx日。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到,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年翻一番。這是中共首次明確提出居民收入倍增目標。前不久國務院會議提出,本季度擬定收入分配制度總體改革方案。社會各界對收入分配改革給予厚望。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適應,中央企業工資改革勢大勢所趨,然而,中央企業工資制度改革對全社會的影響很大,必須進行充分論證。
一、充分考慮法律和政策剛性規定協調統一。
改革開放以來,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日臻完善,有關工資方面的規定是企業設計薪資制度必須遵行的準則。
1.工資民主原則: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薪資制度必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征求意見稿且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
2.最低工資原則:勞動法律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各地方人民政府定期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工資不得低于這個標準。
3.特殊人員和特殊情況工資支付原則:工會法規定,企業工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由企業負擔;職工延長工時工資支付標準,勞動法及工資支付辦法對此有剛性規定。
4.工資增長原則: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企業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不高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高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上述所有原則都是法律法規和政策明確作出的剛性規定,中央企業設計薪資制度都必須涵蓋這些內容,否則,便是違法而無效的,職工提起訴訟企業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黨的十八大報告對上述法律規定所以亦有了創新和發展。比如分原來主張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現在則主張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既往的“兩低原則”亦改為“同步原則”,十八大報告指出:必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些原則性對中央企業職工薪資制度改革有著重大的意義,必須要充分考慮,實現法律和政策的統一,完善現代企業薪資制度。
二、確立符合中國特色中央企業實際情況的薪資理念。
目前而言,中央企業多數都是聘請國內外專家比照外國先進企業的薪資模式設計的薪資制度。然而,這些薪資制度多數沒有考慮到中央企業的國有性質,甚至沒有充分考慮到本企業的實際情況,于是出現了水土不服的現象?,F行的薪資制度沒有很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確立符合本企業實際的薪資理念。如果企業沒有確立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薪資理念,在其它企業實踐再好的薪資制度都將不可能在本企業有效發揮作用。
黨中央和國務院明確指出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莫名其妙地被篡改為了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了;而嚴格“控制人工成本”則又被篡改為了“降低人工成本”;薪資制度與市場經濟接軌是符合發展方向的,而這樣的指導思想在一些企業中則被簡單化為“拉大差距”,結果采用了更為簡單的辦法即領導干部與一般員工“拉大了差距”,管理人員與生產一線的員工“拉大了差距”等等。正是這樣一些理念使得職工的積極性受到了挫傷。這就是中央企業雖然強調和強化所謂績效考核,實行績效工資等等本來是科學薪資制度卻不能發揮其激勵作用的原因之所在。還有些照搬外國企業薪資模式水土不服的問題,比如有些企業學習日本的“密薪制”,試圖以此實現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實踐證明負面作用很大。
輿論所詬病的企業內部收入差距過大問題,在中央企業內部表現為高管“年薪”與職工“工資”之間差距過大的問題,從理論上講,“年薪”與“工資”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兩者實際上是不存在可比性的。中央企業薪資設計必須充分考慮中國企業的文化,必須厘清:工資、報酬、獎勵、所得和收入等基本概念。設計薪資制度還必須弄清楚我國企業職工工資的意義:工資對于職工而言,是生活的來源,更是價值的肯定;工資對于企業而言,是人工成本,也是人力資源優化配置的手段,更是社會責任問題。在我們國家,工資并非勞動力市場等價交換即勞動者并非簡單的雇工,職工除了獲得一定的生活收入,同時也對企業和社會的發展做出了一些無償的奉獻。
中央企業只有摒棄對所謂外國企業工資經驗的迷信,摒棄菁英治企的觀念,樹立職工為本的思想,確立符合中國特色和本企業實際情況的薪資理念,才能設計出行之有效的現代薪資制度。
三、中央企業薪資制度設計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具有中國特色的大型中央企業必須探索符合自身特點的現代薪資制度。
1.薪資制度為企業發展戰略服務。
這就要求企業必須把握自身的定位,包括在國家產業結構中的定位、承擔的社會責任等等。比如電力企業是國民經濟的保障,基本屬于服務類型的,其所承擔的社會責任較重,經濟效益增長受到諸多強制因素的限制。這樣的定位決定其不可能通過大幅度提高薪資物質刺激提升職工的工作熱情,薪資公平則顯得更為重要。
2.民主是現代工資制度的重要特征。
我國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工資民主原則作出了剛性的規定?,F代企業薪資制度必須貫徹民主精神,薪資制度的確定和實施都應當自始至終尊重職工廣泛參與的權利。制定薪資制度要群策群力:薪資草案提交職代會討論并聽取職工代表的意見,吸納各方面意見形成基本方案,還須與工會協商確定。薪資制度實施的過程中,職工有參加決定分配結果的權利;分配結果必須是公開透明的,中央企業絕對不應當實行秘密工資。
3.工資制度的.共享原則。
中央企業薪資制度體現共建共享原則,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有企業發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從企業管理的角度而言,共建共享是從根本上對職工工作熱情的激勵。共建共享的薪資制度首先包括建立薪資與企業效益同步的增長機制,還應當包括職工對企業利潤的分享即所謂勞動分紅。勞動分紅則需要建立相應的制度做出明確的規定。
4.合理設計薪資制度中的科層。
根據所在崗位把企業員工分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生產一線人員和其他勤雜人員四個大類。一些企業是把管理人員的科層作為標桿,技術人員和生產人員比照管理人員科層薪資標準依次降低一個檔次。這顯然是不合理的,沒有理由能夠證明管理者的勞動比其他勞動更具有含金量。從理論上而言,在因為現代化生產的企業中技術要求比較高,研發人員的薪資標準應當比管理人員的勞動含金量更高些。所以,薪資制度的科層合理原則要求各群體人員都應當有相對獨立的劃分,其最高工資標準的等級應當是一致的。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由企業監管部門負責考核決定,所以,不宜納入企業內部薪資即工資制度。
5.薪資制度輔助措施。
薪資制度是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關鍵在于是不是符合本企業員工情況和生產性質以及發展戰略。企業薪資結構應當在職工中得到該廣泛地理解和認同,如哪些是工資,哪些獎勵,哪些是報酬,哪些是分紅,那些是計入工資總額的,哪些是企業利潤支出等等。()按照科層邏輯建立的薪資制度,就必須建立和完善科層通道即科層之間的轉換程序。使職工了解晉升的原則和程序以及方法。企業文化對于發揮薪資制度的作用有著不可替代的意義。秘密工資在我國中央企業中之所以有負面作用,就是因為其不符合我國社會和企業的文化。國有企業強調的職工“主人”共決理念,那些治企的“菁英”官僚是不能得到職工認同的。一些企業所謂“扁平化”管理模式,一般都是強化了管理者的“官僚”意識和作風,嚴重地束縛了職工的自主性和創造性。探索和完善中央企業薪資制度必須高度重視企業文化建設。
結束語。
中央企業高管收入和職工工資多為輿論詬病,有我國薪資理論概念混亂的原因,也有對中央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作用等不了解和不理解的原因,更有中央企業自身存在的經營管理與人們期待之差距的原因。黨中央國務院明確了新時期收入分配的新原則,中央企業必須從國家和社會發展的大局著眼明確自身的責任,在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增長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符合國家、社會和企業實際情況的薪資制度,充分發揮薪資對調動職工積極性、創造性的作用,促進中央企業健康發展,對實現國家發展戰略目標作出更大貢獻!
為保障正常公務開展,改革后仍有必要保留部分機要通信、應急車輛及其他車輛。參照中央規定和中央、省的做法,經市車改領導小組明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根據改革方案,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保留用車數量,根據工作性質和任務,經各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清遠高新區保留公務用車數量,根據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市直和縣(市、區)所屬每個單位不超過1輛。
鄉鎮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地理環境以及人口規模等因素,分類確定保留車輛,其中一般鄉鎮不超過3輛,較大鄉鎮不超過4輛,特大鄉鎮不超過5輛。
改革后保留的公務用車,除必須配備到部門的車輛外,要建立跨部門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實行統一管理、集中使用。
在原核定執法執勤車輛編制數并扣除特種專業技術車輛編制數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執法執勤車輛規模,市直機關保留比例不超過60%,縣(市、區,清遠高新區)及以下保留比例不超過70%。
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清理現有行政執法用車,與國家核定執法執勤用車口徑不一致的原則上不再配備;確屬地方行政執法需要的一線執法執勤車輛,在從嚴控制總量的前提下,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后可予以保留。
推動建立跨部門綜合執法執勤用車平臺,確保兩年內建成。
公務交通補貼保障的區域范圍由各地根據當地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距離等條件合理確定,并要與補貼標準相匹配,要避免出現公務出行保障范圍小,補貼標準高的不合理現象。
經市車改領導小組核定,市直機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為:清城區東城、鳳城、洲心、橫荷街道,清新區太和鎮。在該保障區域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區域由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結合實際適時進行調整。
清遠車改方案中提出: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各級財政部門統一規范處置,制定處置辦法,委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公開招標評估,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正處置。
取消車輛處置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國庫。對高污染排放車輛一律予以淘汰,對達到報廢條件的車輛按規定處置。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未能公開拍賣處置的車輛,采取設立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的方式,實行市場化運營,減少車輛閑置浪費,不得變相為其提供財政性補貼,過渡期由各級政府確定。
本次改革,司勤人員原則上以內部消化為主。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改革后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確定留用人員。
對未上崗司勤人員,堅持人性化原則,分類采取不同的安置及補償措施。其中:編制內的司勤人員以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辟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編制外的聘用司勤人員,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終止、解聘。
合同。
給予相應的補償維護其合法權益。
改革方案提出,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探索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
及時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改革后公務出行得到有效保障。財政部門要完善出差管理辦法,做好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與差旅費保障范圍的銜接,要避免出現公務出行保障范圍小、補貼標準高的不合理現象。
改革后,公務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按照現行有關出差管理規定執行;選擇租賃車輛方式出行的,在保證節約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批準,由機關后勤管理部門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提供出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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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今日在此間通報,截至目前,在53家中央企業中,已有12家實行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另有6家在二級骨干企業設立了總法律顧問),占23%;有7家已經制訂了相關方案,即將實行,占尚未實行企業的17%。
另外,在190家中央企業中,已有101家企業設置了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占53%,其中39家設置了中層獨立的法律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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