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報告能夠幫助團隊成員、管理者或決策者全面了解情況,以便制定出有針對性的行動計劃。接下來是一些經典的情況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的情況報告寫作有所啟發。
根據市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關于調研工作的安排,我采取個別走訪、座談交流、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就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作了深入細致的調研,摸清了大氣環境質量的現狀,找出了大氣污染的成因,明確了大氣污染治理的措施,提出大氣污染治理的對策建議。
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現狀。
焦作市是一個以煤炭開采發展起來的資源型城市,由于產業結構和布局不合理、能源消費結構不合理、供氣供熱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以及北部山區阻擋不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等原因,我市大氣污染問題一直比較突出。以20__年和進入十大污染城市行列的20__年相比,環境空氣優良天數由236天增加到290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年均值分別為0.118mg/m3、0.055mg/m3、0.046mg/m3,與20__年相比分別下降10%、56%、18%。盡管我市空氣質量縱向比改善明顯,但橫向比仍不樂觀。近幾年,我市空氣優良天數在全省18個省轄市中基本排在后三名,20__年1~7月,我市城區空氣優良天數為133天,達標率為62.7%,同比減少23天,達標率下降10.9個百分點。據省環保廳通報,今年1~7月,我市空氣污染程度由輕到重列全省第十三位。
污染物排放總量超出環境容量承載能力。我市位于太行山南麓,常年主導風向為東北風和西南風,次主導風向為西北風,大氣穩定度高又造成靜風頻率高,地形地貌和氣象條件均不利于城區大氣污染物的稀釋和擴散,容易形成重污染天氣。20__年,市區二氧化硫排放量為4.85萬噸,環境容量允許排放量為1.14萬噸,排放量超環境容量325%;氮氧化物排放量為9.88萬噸,環境容量允許排放量為1.13萬噸,排放量超環境容量743%。
產業結構和企業布局不合理。我市是一個因煤而興的資源型城市,一方面,歷史形成的高能耗、高排放的電力、冶金、建材、化工等傳統產業比重目前仍比較大;另一方面,受地理位置限制等影響,企業布局十分不合理。華潤熱電、千業水泥等數十家火電、建材企業均位于城市主導風向以及中心城區附近,對市區大氣環境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能源結構不合理和環境基礎設施滯后。我市能源結構以煤為主,從源頭上增加了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的壓力。據統計,20__年,市區原煤消費量為731.6萬噸,占全市原煤消費總量1203.6萬噸的60%。我市集中供熱、集中供氣與大氣質量改善的急迫需求相比,仍有很大不足,致使冬、春季節采暖期燃煤量大幅增加,大氣污染尤為突出。十二五期間,已建成和將建成的電力機組有萬方電力公司230萬千瓦機組、龍源電廠260萬千瓦機組、焦作電廠搬遷改造項目266萬千瓦機組,總裝機容量達到312萬千瓦,增加128萬千瓦的裝機容量,屆時燃煤量將大幅增加,也將大大增加我市的大氣污染負荷。
面源污染點多面廣,大氣污染的復合型特征加重。近年來,我市城市建設進程逐漸加快,建筑拆遷工地隨處可見,有的沒有采取有效的抑塵措施,揚塵污染嚴重。特別是南水北調城區段總干渠沿線仍有約210萬立方米的棄土渣無序堆放,清理外運過程中的拋撒遺漏都會對空氣質量有較大影響。20__年,我市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約為3.56萬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機動車尾氣污染日益突出。
強化工作統籌,為大氣污染防治提供堅實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每年市政府常務會議都要聽取環保專項匯報。市委書記孫立坤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嚴把項目環保準入關,大力整治污染企業,尤其要堅決制止水污染、灰塵污染,決不能為了眼前利益而犧牲環境,危害人民群眾的健康。市委副書記、市長張文深多次聽取環保工作情況匯報,提出了高度重視、認清形勢、科學規劃、服務到位、增加投入、協調配合的明確要求。主管副市長定期召開環保目標督導會,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
解決突出問題,強力開展大氣污染整治攻堅。市政府堅持每年明確一個載體開展整治攻堅,先后實施了四個一批5312等污染整治工程,特別是今年開展了5413環境綜合整治和藍天雷霆大氣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重點對餐飲服務業油煙、機動車尾氣和施工揚塵開展專項治理,取得了較好效果。一是開展了電力、水泥等行業脫硫脫硝治理。完成了金冠嘉華電力等電力企業的脫硫設施改造和千業水泥、金隅水泥的脫硝工程建設。二是開展餐飲服務業和露天燒烤油煙整治。完成了1284家餐飲門店的清潔能源改造和727家門店的油煙凈化器安裝,排查整治了露天燒烤攤位431處。三是開展綠色施工。完成了市區74處建筑工地的揚塵治理工作。四是加強燃煤企業的煤質管制。對23家年用煤量3000噸以上的企業,每月2次抽樣化驗煤質,將連續嚴重超標的單位列入黑名單,要求限期整改。五是加快淘汰老舊汽車和黃標車,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截至7月底,淘汰老舊汽車和黃標車507輛。六是加大燃煤鍋爐整治。城區共關閉燃煤鍋爐34臺204.7蒸噸。
4月16日,區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在人大三樓會議室召開第二次工作會議。會議由城建環保工委主任鐘斌主持,城建環保工委成員出席了會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東、市人大代表李建昌、宋寶全參加了會議。
會上,向市代表介紹了20xx年城建環保工委工作;工委委員對重點督辦的代表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了說明。市代表及工委委員就如何進一步做好人大城建環保工委工作、進一步加強重點代表建議督辦工作,積極發表意見、建議。
王東副主任作了重要講話。對各位委員的前期督辦工作給予肯定。他要求,繼續發揮工委委員作用,針對沒有真正落實到位的重點督辦代表建議,要持續跟蹤督辦、抓住不放、加強調研、充分聽取代表意見,與承辦部門領導見面、座談,促使相關部門把代表建議落到實處,真正解決到位。
2月6日,區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在人大三樓會議室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議由城建環保工委主任鐘斌主持,城建環保工委成員出席了會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白實、副主任王東參加了會議。
會議總結了城建環保工委20xx年工作,部署了20xx年工委工作;通報了20xx年城建環保工委重點督辦的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并對經主任會議研究確定的20xx年城建環保工委重點督辦的代表建議進行了責任分工;宣讀了調整后城建環保工委成員名單。會上,委員們結合20xx年工委工作,就如何開展好人大及城建環保工委工作,積極發表了意見、建議。
王東副主任作了重要講話。他希望各工委委員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一要進一步提高自身依法履職的能力,加強學習、調研,突破自我,從宏觀角度深入思考工作任務、職責,體現效能。二要充分發揮工委委員“渠道”的作用、導向的作用及依法監督的作用。三要加強團隊自身建設,群策群力,進一步做好工委工作。
最后,白實主任作了重要指示。白實主任對過去一年城建環保工委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城建環保工委工作涉及民生,百姓關注度高,代表建議數量多,解決起來難度大,但城建環保工委過去一年的工作效果非常好。她希望工委委員在今后工作中,處理好四方面的關系:一是處理好職務與職責的關系;二是處理好專職與兼職的關系;三是處理好重點與深度的關系;四是處理好匯集與凝聚的關系。
近段時間,市政協針對教育實踐活動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治理問題,立足本職,積極作為,開展專題調研,撰寫了《關于全市大氣污染治理情況的調研報告》,形成了建議案,市委書記、市人大會主任張安民同志閱后,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協關于治理城區大氣污染的建議案,從全市大局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出發,召開不同方面的座談會,并進行了實地調查,對我市治理大氣污染的措施和成效給予了充分肯定,并分析出了五個方面的污染源,對存在的問題和建議有見解、有深度、切實可行。希望市級分管負責同志和有關部門認真對待,嚴格落實,強化監管,真正還禹城人民藍天繁星?,F將調研文章及建議綜合整理刊發。
為進一步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切實解決城區大氣污染問題,8月初,市政協組織專題調研組,對我市大氣污染狀況進行了全面調查。調研組先后到市城管局、市環保局,聽取相關工作情況匯報,召開專題座談會,充分征求政協委員和群眾意見建議,形成如下調研報告。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以海河迎查為契機,大力實施千畝濕地、污泥處理中心和天網工程智慧環保平臺等項目,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走出了一條發展經濟、保護生態、改善民生相協調的新路子。特別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市委、市政府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空氣質量逐步改善。
工業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有力。一是嚴格環境準入。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和排放強度作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從源頭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二是淘汰落后產能。積極推廣成熟節能技術,狠抓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大幅度提高能源效率。三是治理工業污染。對全市33家涉氣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任務,其中,已完成22家,正在改造中7家,無進展的4家。4家德州市控重點限期治理企業中,賀友已改造完成,新園熱電、光大電力、禹王蛋白正在改造中。
城市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成效明顯。一是全面整治城市揚塵污染。住建部門加強施工現場、攪拌站管理,強化各項防塵措施,硬化施工現場,遮蓋建筑材料,積極推進整治工作。二是積極防治機動車尾氣污染。環保部門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建立環保定期檢測與安全檢測同步制度,積極謀劃開展淘汰黃標車工作。三是及時清掃道路揚塵。城管部門購置3輛濕掃車、1輛吸掃車,城區12條主干道每天3次清掃。強化渣土運輸車輛管理,查處違規車輛,保證城區道路清潔。
監督監管體系日趨完善。圍繞監測預警、執法監管、社會監督三個層面,完善聯防聯控監管體系。一是監測預警體系。在3家重點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和dcs系統,在市區設立3處空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點,實時監控檢測。二是執法監管體系。采取上級巡查與下級檢查相結合、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始終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三是監督體系。及時宣傳我市大氣污染治理情況,暢通社會各界與環保工作溝通渠道,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工業廢氣污染物排放量大。我市工業廢氣污染主要包括燃煤鍋爐產生的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木板生產加工企業和鋼鐵企業產生的粉塵,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異味,生物制品加工行業生產過程中和污水治理設施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惡臭。我市每年排入大氣二氧化硫3900噸、氮氧化物840噸,是大氣污染的罪魁禍首。
城區小型燃煤鍋爐問題突出。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已改用天然氣或電廠蒸汽進行生產經營,但城區仍有10噸以下燃煤工業鍋爐20臺套,部分飯店、浴池、饅頭房等小型加工作坊仍在使用燃煤器具。由于多數小型燃煤鍋爐未安裝或僅安裝了簡單低效的除塵設施,煙塵的排放沒有有效遏制,市區冒黑煙的現象屢有發生,直接影響了大氣質量。
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未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市區建筑施工工地14處,水泥攪拌站7家。由于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部分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施工,由此產生的揚塵嚴重污染了城市空氣。運輸渣土的車輛大多超載,密閉遮擋效果欠佳,沿途拋灑滴漏,道路上的垃圾、灰塵等被往來的車流碾壓后反復揚起沉降,造成重復污染。我市灑水車輛少,即使滿負荷運轉,揚塵往往從主干道清掃到人行道,不能徹底清除。市區部分區域土地裸露,綠化覆蓋率低,也是揚塵重要來源。
露天燒烤對城區空氣影響較重。近兩年,我市露天燒烤有增長泛濫趨勢,目前共有燒烤攤點100多家,部分燒烤攤點占人行道經營,有的甚至占據慢車道,堵塞交通、烏煙瘴氣,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燒烤產生的油煙,對居民產生嚴重影響,以文化街和瑜琳街最為突出。
汽車尾氣污染日益凸顯。我市汽車保有量目前已達4.3萬輛,其中黃標車1065輛,尾氣排放量明顯增長,給空氣治理帶來很大壓力,這也是城市霧霾天氣增多的重要原因。
原因分析。
大氣污染防治意識有待提高。多數企業雖然能配合環保部門開展治理工作,但普遍對減排治污主體責任的認識不到位,參與治理的主動性不高。個別企業以各種借口逃避新上治理設施、有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dcs系統造假逃避監管。部分建筑施工單位、攪拌場等對揚塵的危害性認識不夠,缺乏落實治理措施的主動性。
3月17日,區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在人大三樓會議室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議由城建環保工委主任鐘斌主持,城建環保工委成員出席了會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哈林參加了會議。
會議部署了20工委工作;對經主任會議研究確定的年城建環保工委重點督辦的代表建議進行了責任分工。會上,委員們結合2016年工委工作,就如何開展好人大及城建環保工委工作,積極發表意見、建議。
哈林副主任作了重要講話。他希望各工委委員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一要增強學習意識,突破自我。進一步提高自身依法履職的能力,加強學習、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從宏觀角度深入思考工作任務、職責,體現效能。二要增強責任意識,依法履職。要切實增強做好人大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圍繞常委會的中心工作和工委的全年工作安排開展好執法檢查、視察等工作,堅持事前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并認真做好重點建議的督辦工作。三要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做好工委工作。堅持執法檢查和視察前,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學習培訓,進一步增強工委成員的履職能力,提高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城建環保范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工委委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與把握,提高工委委員依法履職能力,城建環保工委于3月17日,舉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專題講座,為工委成員“充電”,城建環保工委委員參加了培訓。
城建環保工委還邀請了人大副主任哈林、兩位提出關于環保方面建議的區人大代表及三位社區書記列席了會議。提高了公眾參與度,加強了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也為人大代表進一步提升履職能力、更好的服務百姓奠定了基礎。
沈陽市環保局大東分局副局長王小軍就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通過新舊對比,結合實際案例,對大家進行了輔導講解。講座深入淺出,全面透徹,既有理論上的歸納概括,又有具體的實踐指導,使參加培訓的委員學有所獲,受益匪淺。
培訓會后,進行了座談交流。委員們就此法中理解不透徹的地方進行了咨詢,人大代表及社區書記也針對小區周圍鍋爐房污染嚴重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沈陽市環保局大東分局副局長王小軍、魏晶田一一進行了解答,現場氣氛熱烈。委員們紛紛表示,在下步執法檢查工作中,要進一步推動大氣污染防治法在我區的貫徹實施,保護和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生態環境,促進我區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城建環保范文】三。
3月29日,區人大常委會組成檢查組,對我區貫徹實施《沈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
檢查組先后到沈陽天江老龍口釀造有限公司、沈陽市德濟醫院、長安街道東盛社區、沈陽華潤熱電有限公司實地察看了煤改清潔能源情況,配套除塵、脫硫、脫硝的環保技術改造工作及立體綠化工作,隨后聽取了沈陽市環保局大東分局關于我區貫徹實施《沈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情況的匯報,并進行了座談。
檢查組對區政府關于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通過藍天行動、大氣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及加大對大氣環境污染的執法力度等措施,有力的遏制了大氣環境污染發展趨勢,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取得了一定的改善。但通過檢查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和不足,并提出了意見、建議。
區人大副主任哈林強調,一是要在解決難點問題、突破瓶頸上下功夫。對于能源結構單一、“一煤獨大”,燃煤鍋爐老、舊、小,油煙排放污染環境等困擾多年的問題要尋找突破口,加大解決力度。二是強化執法監管,確保法律制度有效實施。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依法嚴懲超標排污、偷排偷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嚴肅追究相關企業責任人的責任。三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環境意識,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觀念,營造“同呼吸、共奮斗”的社會氛圍。
最后,哈林副主任指出此次執法檢查活動特別邀請了市人大代表及三位社區書記參加。一是密切了與人大代表、人民群眾的聯系,擴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為更好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提供了條件;二是對于執法檢查、視察中發現的一些區里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由市代表將相關意見、建議帶到市里,以便更好地促進問題的解決。他要求,今后由城建環保工委承擔的區人大常委會的各項執法檢查、視察工作,要將邀請市代表及公民參與做為一項制度堅持下去,不斷擴大市代表和公民對區人大常委會各項工作的參與度。
【城建環保范文】四。
4月16日,區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在人大三樓會議室召開第二次工作會議。會議由城建環保工委主任鐘斌主持,城建環保工委成員出席了會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東、市人大代表李建昌、宋寶全參加了會議。
會上,向市代表介紹了20城建環保工委工作;工委委員對重點督辦的代表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了說明。市代表及工委委員就如何進一步做好人大城建環保工委工作、進一步加強重點代表建議督辦工作,積極發表意見、建議。
王東副主任作了重要講話。對各位委員的前期督辦工作給予肯定。他要求,繼續發揮工委委員作用,針對沒有真正落實到位的重點督辦代表建議,要持續跟蹤督辦、抓住不放、加強調研、充分聽取代表意見,與承辦部門領導見面、座談,促使相關部門把代表建議落到實處,真正解決到位。
【城建環保范文】五。
2月6日,區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在人大三樓會議室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議由城建環保工委主任鐘斌主持,城建環保工委成員出席了會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白實、副主任王東參加了會議。
會議總結了城建環保工委工作,部署了年工委工作;通報了20城建環保工委重點督辦的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并對經主任會議研究確定的2015年城建環保工委重點督辦的代表建議進行了責任分工;宣讀了調整后城建環保工委成員名單。會上,委員們結合2015年工委工作,就如何開展好人大及城建環保工委工作,積極發表了意見、建議。
王東副主任作了重要講話。他希望各工委委員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一要進一步提高自身依法履職的能力,加強學習、調研,突破自我,從宏觀角度深入思考工作任務、職責,體現效能。二要充分發揮工委委員“渠道”的作用、導向的作用及依法監督的作用。三要加強團隊自身建設,群策群力,進一步做好工委工作。
最后,白實主任作了重要指示。白實主任對過去一年城建環保工委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城建環保工委工作涉及民生,百姓關注度高,代表建議數量多,解決起來難度大,但城建環保工委過去一年的工作效果非常好。她希望工委委員在今后工作中,處理好四方面的關系:一是處理好職務與職責的關系;二是處理好專職與兼職的關系;三是處理好重點與深度的關系;四是處理好匯集與凝聚的關系。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計劃,常委會組織部分人大常委會委員、部分人大代表組成調研組,在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成武帶領下,于6月17日,深入到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巨成化工及宏源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聽取匯報、現場察看、查閱資料、座談討論等形式,詳細了解我縣水污染防治工作情況?,F將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綜合治理”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針,貫徹執行《水污染防治法》,堅持把水污染防治作為促進生態環保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加大宣傳力度,明確責任,著力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污染源、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全縣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水污染治理仍然滯后于經濟發展,防治工作任務艱巨。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人口聚集效應逐漸顯現,污染物排放量不斷增多,生態環境保護壓力不斷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艱巨。
(二)農業農村面源污染問題較為突出。由于農村居住、生產經營分散,基礎設施薄弱滯后,生活污染治理投入相對不足,生活污水處理率、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偏低,存在二次污染現象。
(三)水污染防治基礎設施不夠完善。部分工業園區、重點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進展緩慢。
(一)認真做好城鎮污水處理規劃工作。根據經濟發展、城鎮發展規模和人口增長速度以及日產污水總量,進行超前規劃和科學規劃。在總體規劃框架下,再拿出生活污水、工業污水、醫療廢水等專項規劃,使城鎮污水處理工作按部就班,穩步推進。
(二)控制面源污染。農林委和環保部門要加大環保宣傳力度,引導廣大農民科學施肥、施藥,科學進行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從源頭上減少農業面源污染。要結合小城鎮規劃和村莊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建設,逐步采取集中供水,爭取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引導農民改變過去不良生活習慣,不潔生活方式,逐步減少農村生活源污染,走上生產、生活、生態良好的小康發展之路。
(三)加快水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建設。要將水污染防治資金作為各級財政支出的重要內容。同時,建立健全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和社會參與的投入機制,運用市場化的手段,為水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保障。要抓好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
(四)提升水污染防治的執法水平。要依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排污行為和案件,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污染嚴重的企業要實行掛牌督辦。要提升水質監測能力,加強對各類污水和生活飲用水水質的監測,為依法監管提供依據;要加強環境監管隊伍建設,確保人員到位、裝備到位、經費到位,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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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組實地查看了公會人民法庭、“民融法官工作室”×鎮“×村”黨建聯盟掛牌點、×人民法庭、區人民法院訴服中心、審判庭等單位和場所,聽取公會法庭、×法庭訴源治理工作情況、“民融法官工作室”工作情況介紹。并組織法院和其它相關單位和部門召開座談會,聽取區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工作情況匯報,進行座談交流,收集意見建議,達到了預期的調研目的?,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2019年以來,特別是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意見》,就加強訴源治理工作進行頂層設計,作出專題部署之后,區人民法院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矛盾糾紛治理體系。以做好創建“無訟村(社區)”、訴前聯調等工作為抓手,強化對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支持、指導和規范。積極推進基層解紛網絡建設,完善訴訟與非訴銜接機制,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糾紛多元化解。
為深入推進×區的訴源治理工作,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區人大常委會把開展區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工作情況專題調研列入了《×市×區人大常委會2022年工作要點》。根據工作要點計劃安排,5月31日,×區人大法制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組織本委委員、部分區人大代表,通過實地查看、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區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調研。調研組實地查看了公會人民法庭、“民融法官工作室”×鎮“×村”黨建聯盟掛牌點、×人民法庭、區人民法院訴服中心、審判庭等單位和場所,聽取公會法庭、×法庭訴源治理工作情況、“民融法官工作室”工作情況介紹。并組織法院和其它相關單位和部門召開座談會,聽取區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工作情況匯報,進行座談交流,收集意見建議,達到了預期的調研目的?,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設施,建章立制,強化基礎保障。
制定《×市×區人民法院訴前聯調工作規則(試行)》《×市×區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調解工作規定(試行)》等十多項制度、規定,為訴源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多措并舉,強化源頭預防。
對普遍性、趨勢性問題活用善用司法建議,提前防控和化解矛盾風險。在訴訟審判過程中善于總結和發現矛盾糾紛根源,及時反饋,積極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有用參考,助力黨委政府決策科學化。
(三)加強聯動協調,推動構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四)拓寬多元解紛渠道,深化非訴化解。
同時不斷完善訴訟與非訴工作銜接,釋明解紛方式優勢特點,強化非訴方式運用;
深化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完善訴前輔助分流機制,實現案件快速流轉;
加強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完善司法確認程序,實現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快立快辦;
僅今年4月中旬,區人民法院就訴前調結企業合同糾紛案件15件。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訴源治理大格局遠未形成。
訴源治理是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法院主推、綜治單位主責、基層組織主抓的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全區上下共同參與完成。就當前訴源治理工作而言,主要還是依靠區人民法院開展和落實有關工作,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未能有效整合形成合力,而且不同的管理序列也導致人民法院對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很難落到實處,與實現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目標愿景仍有較遠距離。
(二)工作機制有待完善。
訴源治理未納入綜治和平安建設考核內容,現有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社會調解組織之間溝通協調機制不健全,聯合調解機制不完善,網絡系統對接不順暢,不能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相關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信息化平臺建設、調解員人才培養和職業評價體系、基層糾紛化解保障機制等有待完善。
(三)調解隊伍建設仍顯薄弱。
經費保障不足。人民調解財政補貼不足,特邀調解工作經費沒有納入區財政預算,相應的調解員補貼和調解委員會補助落實不夠到位,調解工作激勵作用發揮不好。
(四)宣傳引導還不夠深入。
一些職能部門對訴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優勢認識不足,宣傳不夠,“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覆蓋面不廣。部分群眾對非訴訟糾紛化解方式不夠了解,化解矛盾糾紛過度倚重訴訟途徑,使一些矛盾糾紛上升為訴訟案件。
三、意見建議。
訴源治理工作是實現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化解的重要實踐,對于深入推動平安×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為此,調研組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法院作為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深刻領會推進訴源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做好訴源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扎實推進工作開展,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在區委、區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依托各類多元解紛平臺,推動建立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聯動機制、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與黨政機關、各基層組織、各類調解主體的溝通、協調、聯系,積極調動全社會力量,建設覆蓋城鄉的糾紛調解網絡,形成多部門、多行業、多渠道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相互協作的強大合力。
(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升工作實效。
發揮法官工作室等機構作用,推動專業力量下沉網格,暢通訴前調解協作渠道,確保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訴外調解有序高效,讓人民群眾感覺到法律就在身邊、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區人民法院要與各鄉鎮、司法局等部門深入交流協作,按照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深入推進法律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等活動,充分利用傳統媒介和新興媒體,多角度、深層次大力宣傳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特別是非訴解決糾紛方式的優勢以及典型案例,讓社會各界,尤其是基層群眾了解、支持、參與調解工作,提升群眾對多元化解糾紛工作的知曉度和信任度,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強化訴前調解隊伍建設,助力提升基層訴源治理工作水平。
加大法官對基層調解員的指導力度,幫助基層調解組織提升定紛止爭、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
3月29日,區人大常委會組成檢查組,對我區貫徹實施《沈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
檢查組先后到沈陽天江老龍口釀造有限公司、沈陽市德濟醫院、長安街道東盛社區、沈陽華潤熱電有限公司實地察看了煤改清潔能源情況,配套除塵、脫硫、脫硝的環保技術改造工作及立體綠化工作,隨后聽取了沈陽市環保局大東分局關于我區貫徹實施《沈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情況的匯報,并進行了座談。
檢查組對區政府關于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通過藍天行動、大氣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及加大對大氣環境污染的執法力度等措施,有力的遏制了大氣環境污染發展趨勢,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取得了一定的改善。但通過檢查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和不足,并提出了意見、建議。
區人大副主任哈林強調,一是要在解決難點問題、突破瓶頸上下功夫。對于能源結構單一、“一煤獨大”,燃煤鍋爐老、舊、小,油煙排放污染環境等困擾多年的問題要尋找突破口,加大解決力度。二是強化執法監管,確保法律制度有效實施。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依法嚴懲超標排污、偷排偷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嚴肅追究相關企業責任人的責任。三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環境意識,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觀念,營造“同呼吸、共奮斗”的社會氛圍。
最后,哈林副主任指出此次執法檢查活動特別邀請了市人大代表及三位社區書記參加。一是密切了與人大代表、人民群眾的聯系,擴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為更好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提供了條件;二是對于執法檢查、視察中發現的一些區里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由市代表將相關意見、建議帶到市里,以便更好地促進問題的解決。他要求,今后由城建環保工委承擔的區人大常委會的各項執法檢查、視察工作,要將邀請市代表及公民參與做為一項制度堅持下去,不斷擴大市代表和公民對區人大常委會各項工作的參與度。
經過前一階段對我縣畜禽養殖場(戶)及獸藥市場的走訪調查,對我縣目前的畜禽用藥狀況匯報如下:
一、雞的用藥現狀。
1、育雛期:我縣大多數規模養殖場,目前對環境設置比。
較重視,因此相對來說,一般不會出現大批雞得病的情況,主要還是以預防為主。有部分雞得了大腸桿菌病后,也用一些維生素、黃芪多糖等提高免疫力的中藥,偶有用抗生素藥的,比如:西林類的、喹諾酮類的、頭孢類的,主要針對出現呼吸道病及腸道感染一類病癥。也有用針對球蟲病的磺胺類藥物的現狀。
2、育成期:雞的育成期得病比較普遍的也是腸道疾病,呼吸道疾病一般春、秋季節容易發作。和育雛期相似,大多也是提前做預防,用一些維生素以及提高免疫力的中藥制劑。
3、產蛋期:在這個期間,發病比較多的是腸道疾病以及輸卵管疾病,一般是用一些消炎用的抗生素,比如阿莫西林、頭孢西林、培氟沙星及左氧氟沙星等抗菌藥。規模養殖場一般都是提前預防,用一些中藥制劑,如:黃芪多糖、禽菌靈等。
相對來說規模養殖場的雞發病率不是太高,因為規模養殖場(戶)很重視養殖場的環境和雞在每個時期的預防,并且經常性的在飼料里邊添加一些維生素及提高免疫力的中藥制劑像黃芪等。不過在每個生長階段都會有不同程度的球蟲病發作,因而也要用一些殺球蟲的磺胺類藥物。反而倒是一家一戶為數不多的'散養雞用藥比較多而雜,而且多是用的抗生素、磺胺類的藥物。
二、豬的用藥現狀。
1、保育期:保育期的仔豬出現腹瀉的較多,養殖戶一般都是用一些土霉素制劑飲水或摻到飼料里邊做一些預防。規模養殖場一般都采用能提高免疫力的黃芪多糖和飼料摻在一起飼喂仔豬。
2、青年豬、育肥豬:青年豬、育肥豬的嗜血桿菌病和血蟲病以及鏈球菌感染一類的病較多,一般多是用磺胺類的藥物和頭孢類的藥物進行治療,比如頭孢氨芐、頭孢噻呋鈉等等。
三、奶牛和羊的用藥現狀。
1、奶牛和羊小的時候腹瀉偏多,一般是用一些帶有益菌的制劑進行預防。
2、產奶牛得乳房炎的幾率較高,一般也是用一些蒲公英類的中藥制劑提早預防。
3、育肥羊因季節的變化,病情也有所不同,一般春季。
普遍容易得肝片吸蟲病,多是用氯氰碘柳胺鈉等治療。伏天容易得血蟲病,多是用鹽酸吖啶黃等抗原蟲藥治療。
4、羊、牛的每個生長階段都容易有體內外寄生蟲,一般都用伊維菌素藥物治療。
四、對獸藥市場的調查發現。
目前獸藥市場上的抗生素、磺胺類的藥物的使用率仍然偏高,不過一些中藥成分的制劑現在也普遍被養殖戶所接受,一般進行預防用的多是一些中藥成分的制劑。
通過對養殖場(戶)以及獸藥銷售市場的走訪調查,我們對我縣目前的畜禽用藥情況做了上述的總結。通過分析研判,覺得我縣目前畜禽抗生素殘留的檢測任務仍然是檢測當中的重中之重,抗生素殘留仍然是目前存在的非常大的隱患。
近年來,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圍繞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按照“四個一”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有序推進,修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十三五”期間已修復治理46萬平方米,新增用地528畝,其中新增建設用地381畝,產出廢棄石料資源約1200萬噸,非法開采案件逐年下降,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各方職責。制定了《紹興市上虞區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并經區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成立了以副區長為組長,發改、公安、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部門為成員的項目推進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落實部門工作職責,細化工作內容。去年以來,又下發了《關于做好20xx年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推進礦地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xx年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專項行動的通知》等文件,分解任務,壓實鄉鎮、街道的屬地責任。
2.圍繞目標任務,制定行動計劃。一是確定治理對象。根據《浙江省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三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下達的目標任務,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根據我區廢棄礦山的類型和治理難易程度,在省定任務21個項目的基礎上,增加13個區定治理項目,預測總治理面積105萬平方米,新增可利用土地1500畝左右。二是制定修復方案。區政府堅持生態優先、保護為先的原則,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和屬地鄉鎮的意見建議,制定了“一礦一策”的治理方案,為治理工作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三是細化實施步驟。按照統一的四個環節細化實施步驟,倒排工作計劃,確保20xx年開工項目在20xx年底完成驗收,20xx年實施項目順利開工。
3.集聚多方力量,開展綜合整治。成立礦山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合力推進綜合整治。遵循“誰用地、誰治理”的原則,落實廢棄礦山修復資金,將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和石料資源費優先用于本項目治理,積極拓寬籌資渠道,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礦山治理。將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與土地綜合整治、“四邊三化”、“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整合政策與項目資金,統籌推進礦山治理。
4.實施清單管理,加強督查考核。及時把治理任務列入鄉鎮街道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任務,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等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聯合對工程實施過程進行監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建立“清單管理和銷號制度”,做到修復一處、驗收一處、銷號一處。
我區的礦山資源開發曾經為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提供了有力的資源保障,但伴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別是城市化快速推進,礦山開采造成的植被破壞、山體裸露、土地毀損等問題日益顯現,已成為影響城市形象的“傷疤”。近年來,我區的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項目推進速度與上級要求還有差距。三年行動計劃時間已經過半,但由于廢棄礦山修復政策處理難度較大,牽涉的情況比較復雜,21處省定任務只完成4處,開工10處,待招投標7處,13處區定任務只完工1處,準備開工7處,待招投標5處,且剩余的都是情況較復雜、處理難度較大的項目,因此,整治任務還十分艱巨。
2.現有治理水平與治理現狀還有差距。歷史上,由于開采水平較低以及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普遍存在重開發、輕治理,注重經濟效益、忽視生態效益的現象,遺留了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要生態修復需先消除安全隱患,遵循動態施工原則,按實合理地進行設計、施工變更。由于工藝比較復雜,現有治理技術水平難以完全滿足治理需求,一定程度上延緩了項目的進展速度。
3.治理資金籌取和需求還有差距。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資金需求量大,對無法落實修復責任主體的廢棄礦山,治理資金給財政帶來了較大壓力,責任主體無法確定的65家廢棄礦山,需治理坡面面積為122.45公頃,大約需治理資金1.2億元,而已收取的治理備用金只有779.14萬元,缺口較大,一定程度影響了治理進程。
4.部門管理和現實情況還有差距。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涉及安全生產、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多個領域,牽涉到多個部門的職能,由于職能邊界不清晰,往往難以形成統一意見,給合力推進治理帶來了難度。
人口、環境、資源是可持續發展的三大主要問題,就我區而言,礦山生態修復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一方面可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另一方面可綜合利用,為發展提供建設用地和建筑材料。隨著“兩山”理論的不斷深入踐行,給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和生態修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進一步提升我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和礦地綜合利用水平,提出如下建議:1.加大力度,加快治理速度。一要緊盯目標任務倒排工期。要緊盯省定三年目標任務,倒排治理對象施工計劃,對于已開工還未驗收的要抓緊驗收,盡早銷號,對未開工的項目要加大工作力度,掃清工作障礙,及早開工。二要加大考核力度促進治理。要加大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的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權重,引導屬地鄉鎮街道積極擔負起實施主體責任,對治理工作相對滯緩的鄉鎮街道,要采取必要措施督促治理。三要抓住問題關鍵加強監管。對現有礦山開采要加強監管,杜絕重開采輕治理現象,要提高礦山企業準入門檻,從源頭上防治各類問題的發生。
2.精準施策,統籌推進治理。積極引導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鄉村振興戰略相結合,因地制宜,統籌推進礦山地質災害治理、水資源保護、土壤治理修復、植被恢復等工作,積極探索礦山生態修復模式,利用種子噴播法、客土噴播法、纖維綠化法等多種手段,使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從單純的植被恢復向新興替代產業轉變。依據總體規劃,選取合適的廢棄礦山建設景觀綠地、遺址公園,賦予廢棄礦山新的活力和文化內涵,增加對城市景觀綠地體系的有益補充。對無法落實修復責任主體的廢棄礦山,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治理相關土地開發,采取多種合作方式,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適度發展產業,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大力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新機制,努力實現礦山生態環境安全、和諧、美麗的目標,為我區“創新之區、品質之城”建設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支撐。
3.積極引導,加強輿論宣傳。大力普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防治知識,增強干部、群眾、企業主礦山環境保護的責任意識,調動鄉鎮、村級組織的積極性,把治理與環境改善、發展美麗鄉村建設結合起來,要調動礦山業主的積極性,正確處理好保護環境和發展經濟的關系,提高他們保護地質環境的自覺性、主動性;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和渠道,廣泛宣傳推進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案例,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根據區人大常委會關于《紹興市上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落實情況跟蹤監督暫行辦法》要求,建議以下兩方面工作進行跟蹤督查:
2.進一步加強源頭管控,加強非法采礦打擊力度(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和國土分局、公安分局,屬地鄉鎮街道)。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為深入推進*區的訴源治理工作,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區人大常委會把開展區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工作情況專題調研列入了《*市*區人大常委會2022年工作要點》。根據工作要點計劃安排,5月31日,*區人大法制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組織本委委員、部分區人大代表,通過實地查看、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區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調研。調研組實地查看了公會人民法庭、“民融法官工作室”*鎮“*村”黨建聯盟掛牌點、*人民法庭、區人民法院訴服中心、審判庭等單位和場所,聽取公會法庭、*法庭訴源治理工作情況、“民融法官工作室”工作情況介紹。并組織法院和其它相關單位和部門召開座談會,聽取區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工作情況匯報,進行座談交流,收集意見建議,達到了預期的調研目的?,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2019年以來,特別是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意見》,就加強訴源治理工作進行頂層設計,作出專題部署之后,區人民法院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矛盾糾紛治理體系。以做好創建“無訟村(社區)”、訴前聯調等工作為抓手,強化對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支持、指導和規范。積極推進基層解紛網絡建設,完善訴訟與非訴銜接機制,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糾紛多元化解。
(一)完善設施,建章立制,強化基礎保障。
制定《*市*區人民法院訴前聯調工作規則(試行)》《*市*區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調解工作規定(試行)》等十多項制度、規定,為訴源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多措并舉,強化源頭預防。
對普遍性、趨勢性問題活用善用司法建議,提前防控和化解矛盾風險。在訴訟審判過程中善于總結和發現矛盾糾紛根源,及時反饋,積極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有用參考,助力黨委政府決策科學化。
(三)加強聯動協調,推動構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四)拓寬多元解紛渠道,深化非訴化解。
同時不斷完善訴訟與非訴工作銜接,釋明解紛方式優勢特點,強化非訴方式運用;
深化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完善訴前輔助分流機制,實現案件快速流轉;
加強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完善司法確認程序,實現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快立快辦;
僅今年4月中旬,區人民法院就訴前調結企業合同糾紛案件15件。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訴源治理大格局遠未形成。
訴源治理是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法院主推、綜治單位主責、基層組織主抓的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全區上下共同參與完成。就當前訴源治理工作而言,主要還是依靠區人民法院開展和落實有關工作,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未能有效整合形成合力,而且不同的管理序列也導致人民法院對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很難落到實處,與實現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目標愿景仍有較遠距離。
(二)工作機制有待完善。
訴源治理未納入綜治和平安建設考核內容,現有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社會調解組織之間溝通協調機制不健全,聯合調解機制不完善,網絡系統對接不順暢,不能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相關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信息化平臺建設、調解員人才培養和職業評價體系、基層糾紛化解保障機制等有待完善。
(三)調解隊伍建設仍顯薄弱。
經費保障不足。人民調解財政補貼不足,特邀調解工作經費沒有納入區財政預算,相應的調解員補貼和調解委員會補助落實不夠到位,調解工作激勵作用發揮不好。
(四)宣傳引導還不夠深入。
一些職能部門對訴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優勢認識不足,宣傳不夠,“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覆蓋面不廣。部分群眾對非訴訟糾紛化解方式不夠了解,化解矛盾糾紛過度倚重訴訟途徑,使一些矛盾糾紛上升為訴訟案件。
三、意見建議。
訴源治理工作是實現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化解的重要實踐,對于深入推動平安*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為此,調研組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法院作為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深刻領會推進訴源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做好訴源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扎實推進工作開展,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在區委、區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依托各類多元解紛平臺,推動建立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聯動機制、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與黨政機關、各基層組織、各類調解主體的溝通、協調、聯系,積極調動全社會力量,建設覆蓋城鄉的糾紛調解網絡,形成多部門、多行業、多渠道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相互協作的強大合力。
(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升工作實效。
發揮法官工作室等機構作用,推動專業力量下沉網格,暢通訴前調解協作渠道,確保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訴外調解有序高效,讓人民群眾感覺到法律就在身邊、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區人民法院要與各鄉鎮、司法局等部門深入交流協作,按照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深入推進法律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等活動,充分利用傳統媒介和新興媒體,多角度、深層次大力宣傳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特別是非訴解決糾紛方式的優勢以及典型案例,讓社會各界,尤其是基層群眾了解、支持、參與調解工作,提升群眾對多元化解糾紛工作的知曉度和信任度,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強化訴前調解隊伍建設,助力提升基層訴源治理工作水平。
加大法官對基層調解員的指導力度,幫助基層調解組織提升定紛止爭、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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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要喜愛你自己的價值,你就得給世界創造價值。下面是眾鑫文檔網小編為您推薦關于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10月份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將聽取和審議《市檢察院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對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法律監督職責,對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調研過程中,先后在市人大機關召開了有市人大代表、執業律師和法學專家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市檢察院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匯報,實地查看了信息指揮中心和遠程視頻訊問犯罪嫌疑人;對市南區檢察院、膠州市檢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工作進行了實地調查;在市公安局召開座談會,聽取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這次調研活動采取座談交流和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全面調研我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和各單位相關工作情況,對全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提高認識,忠實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采取多項措施,共同推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發展,起到了有力地促進作用。
一、全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基本情況。
20xx年以來,全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和上級檢察機關關于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抓住司法為民這條主線,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實現了創新發展,為維護全市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構建監督制約與協作配合的“大偵監”工作格局。檢察機關認真履行與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工作職責,嚴格履行審查逮捕職能,嚴把法定逮捕條件,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共批準、決定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0410人,不逮捕4151人;通過建立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對重大疑難案件提出檢察建議,發揮刑事偵查監督前置把關和引導取證作用,不斷強化立案監督和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及時糾正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6件,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85件,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427件次,對應捕未捕、應訴未訴案件追加逮捕328人、追加起訴910人;推動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通過聯席會議、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備案審查等制度,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的發生;全面建成以行政執法檢察監督信息平臺為骨干的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實現了對全市44個行政執法機關、近8000項行政處罰權的網上動態監督和網上移送、網上立案。
二是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專項活動。密切關注社會公共安全,聚焦經濟社會熱點,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統一部署,先后圍繞涉黑涉毒、嚴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破壞環境資源、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法律監督,集中開展打黑除惡、百城禁毒會戰、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犯罪、打擊農產品走私等專項行動,辦理了一批社會影響大的重點案件,堅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以刑事立案插手經濟糾紛、涉及尋釁滋事、職務侵占等人民群眾反應強烈和容易發生問題的案件進行專項重點督查,充分體現對偵查機關的監督制約作用。
三是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強化客觀性證據審查,依法排除非法證據,牢固樹立冤假錯案第一道防線,對偵查機關提請逮捕的,因事實不清或查明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2303人;正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輕微刑事案件堅持和解優先,依法從寬處理,慎用逮捕措施,20xx年以來,對1326名構成犯罪但無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依法保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加大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670人。
四是不斷強化機制創新和隊伍建設。健全和完善監督線索受理、案件質量保障、內部監督制約等工作機制,切實增強監督實效;嚴格落實員額制檢察官配比要求,配足配強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堅持不懈加強作風建設,健全刑事偵查監督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確保檢察隊伍風清氣正;開展崗位練兵、專題培訓等活動,著力提升刑事偵查監督檢察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二、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我市刑事偵查監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及原因:
一是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理念還有偏差。部分檢察機關沒有將偵查監督工作與反貪反瀆、公訴等檢察工作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偵查人員配備、辦案保障上沒有完全到位;有的檢察人員對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缺乏全面正確的認識,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有的檢察人員未能正確辨證地把握監督和支持的關系,存在“規避考核、謀求雙贏”和“分工負責、互相妥協、互相照顧”的現象,在執法辦案觀念上,仍然存在重配合輕監督的傾向。有的公安機關對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或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有的公安機關在案件批捕后,收集證據質量不高,補充偵查不到位,影響辦案質量。有的群眾對“少捕慎捕”的司法原則不能正確理解,個別人存在對有些未批捕的案件,通過社會輿論、鬧訪纏訪等方式向檢察機關施壓的現象。
二是刑事偵查監督工作實效有待進一步提高。從執法實踐看,檢察機關在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時,存在“信息知情難、調查核實難、糾正處理難”等現象,監督的力度和效果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開展立案監督時往往偏重于公安機關移送案件,而對公安機關尚未納入視線的案件較少進行監督,拓展案件線索來源的主動性不夠,自偵案件數量較少。對公安機關立案、撤案情況的了解渠道不暢,公安機關捕后變更強制措施、久偵不結、退回補充偵查案件情況難以及時有效進行監督糾正。刑事偵查監督措施缺乏剛性,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或檢察建議后,公安機關是否及時回復、回復是否有實質內容,缺少進一步的監督措施。對于刑訴法新增的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非法證據排除、提請審查逮捕案件移交社會危險性證據等要求尚未完全落實,內部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三是刑事偵查監督協作配合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建立以后存在線索少、使用率低等問題,案件錄入過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及時、不全面、不規范的問題,案件信息沒有完全實現互聯互通共享,影響了偵查監督工作的開展和成效。在取證、證據固定、罪與非罪的把握、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等方面,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還存在認識不統一、標準不一致、執行不規范等問題。對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往往以下級檢察機關向上級檢察機關匯報的“縱向”方式解決,缺少公、檢、法三方“橫向”溝通協調平臺,導致三方認識存在差異,不利于案件辦理。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基層辦案人員業務指導不夠,偵查工作水平參差不齊,執法不規范的現象還時有發生。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作用發揮不充分,有的檢察人員兼職派駐公安派出所,不能保證出勤率,無法確保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長期監督指導。
四是刑事偵查監督隊伍建設不適應工作需要。檢察機關對刑事偵查監督隊伍建設的重視程度不夠,檢察官配備數量不足,還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鶎訖z察院刑事偵查監督力量薄弱的問題尤其突出,部分基層檢察院員額制改革后僅有3至4名入額檢察官,年均辦案數達200件260人,辦案人員負擔重、壓力大,案件辦理質量受到影響。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有待提高,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類新型案件、疑難案件不斷發生,檢察人員專業領域知識欠缺、知識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日益突出,缺乏高層次的專業人才,不能滿足日益繁重的刑事偵查監督工作需要。
三、加強和改進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
刑事立案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權,是糾正司法實踐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執法不嚴問題的有力措施。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正確司法理念。牢固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是做好新形勢下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全市檢察機關都要牢固樹立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民并重的理念,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努力做到“不枉不縱”,既要確保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更要注重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注意避免重配合輕監督、重打擊輕保護、重有罪證據輕無罪證據等現象,使刑事偵查監督實現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監督制約與協調配合、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二、強化責任擔當,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刑事偵查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處于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的前沿,對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全市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做好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強化監督意識和責任擔當,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監督手段,充分發揮好法律監督的職能作用。努力形成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三項基本職能齊頭并進、協同發展工作格局。對當立不立、漏偵漏捕、以刑事立案插手經濟糾紛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涉及尋釁滋事、職務侵占、合同詐騙等容易發生問題的領域和案件,要注重聽取有關意見和申訴,全面準確地把握好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確保司法公正。
三、深化溝通協作,切實增強監督實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在刑事偵查監督工作中,檢察機關既要嚴格依法進行監督,落實好“互相制約”的要求,也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作,落實好“互相配合”的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暢通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系的渠道,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業務交流和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的作用,健全完善聯席會議、提前介入重大疑難案件、及時會簽文件等工作機制,切實增強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實效。
四、加強自身建設,大力夯實監督基礎。全市檢察機關要堅持正規化、專業化建設的方向,配足配強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全面提升業務能力和監督水平。探索改變傳統的封閉式辦案、書面式審查模式,重視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以及被害人或近親屬等各方面意見。強化案件管理,建立從監督線索受理、立案、調查核實、實施監督、跟蹤反饋、復議復核到結案的完整流程。規范監督行為,健全考核評價體系,扎實提升刑事偵查監督工作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輿論工具進行宣傳,讓社會各界都了解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的職責,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拓寬案件來源,暢通人民群眾申訴、控告、檢舉的渠道,努力提升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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