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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和省領導同志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切實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綜治辦、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市范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行動。為確保全市“護校安園”行動的扎實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務目標。
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通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隱患整改、化解糾紛、重點防控、打擊犯罪、責任追究”等工作措施,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做到人員不減、力度不減、聲勢不減,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確保全市校園安全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安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一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要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和《福建省學校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落實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來人員、車輛入校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流入校園。二要落實校園安全保衛力量。校園要按規定成立安全保衛機構,確定安全保衛機構負責人和專職或兼職安保人員,要按《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規定,根據學校師生數和寄宿生數配足保安員,按《規范》規定配全安全叉、長短橡膠棒、催淚噴霧器等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生活管理教師,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落實安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要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落實圍墻等物防設施修建,實行封閉管理。四要落實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識。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開展對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指導應急演練。
(二)強化排查穩控,清除校園安全隱患。一要深入排查隱患。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匯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今年重大活動舉辦前,各地務必組織開展滾動式、拉網式的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所有中小學、幼兒園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將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二要提前預警風險。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搜集、分析機制,及時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三要穩控重點人員。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巡邏防控,構筑校園安全屏障。一要落實巡防守護。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于在控狀態。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復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峰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定期排查學校門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護措施、警示標志標識,有效提高設置率和規范率。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形跡可疑的人員、車輛的檢查盤查,對攜帶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違法嫌疑人員,及時帶離現場進行查處。二要加強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三要開展周邊整治。教育部門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并通報當地黨委、政府,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江志勇任組長,市綜治辦副主任吳忠、市教育局副局長吳禮清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掛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部署推動,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扎實推進專項行動有序開展,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公安機關和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聯合督導,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共同研商落實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著眼長遠,完善機制。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落實責任。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并通過考評通報等措施,倒逼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報批評,落實責任到人,限期扭轉局面。市“護校安園”專項行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專項辦”)將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成效明顯、成功防范和有效處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區、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發生惡性涉校涉生案件不報、瞞報、遲報和處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報。
行動期間,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匯總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及工作情況統計表(附后)上報市專項辦,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行動階段性總結和工作總結分別于2017年6月25日和2018年1月25日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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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20xx各項重點工作扎實進行,切實做好20xx秋季開學工作,強化學校的安全工作,增強師安全意識,確學生人身安全,保證學生快樂健康成長,根據上級“護校安園”活動的指示精神,我校針對自身情況進行詳細周密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總如下:
成立以校長為首的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各項具體工作開展排查活動。學習教育局頒發的文件,要求教師提高責任意識,增強安全常識,切實認識到校園安全、學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證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護好,讓家長放心地將學生交到我們的手中。
1、教材符合規定要求,不存在存在侵權盜版問題,并且開學及時發放到學生手中。
2、教職員工能及時到崗,大部分學生能按時返校,有小部分學生調到其他學校學習。
3、水電及各項生活設備檢驗安全、運行良好,能保證開學后的正常使用。
4、順利開展了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教育活動和節約糧食、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三節”主題教育。
1、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情況,經查,我校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1)、學校圍墻低,不符合標準。
(2)、校門前公路無減速牌、斑馬線。
2、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校園重點部位已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學校有專門的保安人員,校外人員進入校園要進行登記,學生特殊情況出入校園需班主任簽字,并確保通知到家長。
4、結合校園治安特點,保安做好定時對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高地點的排查、管控工作。
5、開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宣講,并制定了定期以班級為單位向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制定了定期檢查學校用電情況,確保用電安全,避免因用電而引起的火災等情況,對學校及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整理,避免火災爆炸的發生。
2、對學校教學樓、辦公樓、操場、籃球場、廁所等建筑及場地開學前進行了排查,并制定了定期檢查是否存在隱患的安全工作方案。
3、學校辦學規范,不存在超大班額,課程安排符合國家和省級規定,能夠落實每天鍛煉一小時的體育鍛煉要求。作息時間安排科學合理,不存在組織學生補課情況。
1、教師配備情況,學校教師基本能滿足基本的教學工作,有專門的音樂、英語教師,但是仍然急需專門的體育、美術教師。
2、教師隊伍穩定,教師的合法權益及新工資調整方案能夠落實到位、
3、教師能夠做到愛崗敬業、關心熱愛學生、以身試教,不存在有償家教情況。
1、深入推進信息化進程,校園已基本實現互聯網全覆蓋。
2、本學期學校將安裝一個多媒體教師,根據每個班級的具體實際情況使用,及教師的教學教研活動。
1、學校牢固樹立以“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學規律,辦學辦學思路清晰。
2、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情況,建立以服務教學服、務學生為導向的崗位責任制度,全員參與、全面考查的學校自評制度。
3、制定了有遞進層次、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德育目標、德育計劃,德育滲透于教育全過程。
4、學校注重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學生家長和社會對學校的滿意度不斷提高,各年級學生全科合格率、畢業年級學生畢業率和按時畢業率能夠達到規定要求。
1、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引導能夠圍繞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系列主題教育活動。
2、校園文化活動的設計情況能夠結合實際,并設計組織形式多樣的校園文化活動,制定了在重大節慶日,設計、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預案,注重教育教學活動和團隊活動的有機結合,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3、整個教育教學過程始終重視校園綠化美化和人文環境建設情況,努力創設良好的育人氛圍和環境。
根據市教委、督導室通知(滬教委〔20**〕18號),徐匯區教育局、徐匯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非常重視20**年秋季開學暨“護校安園”的行動落實,在共同商議的前提下,分兩路開展工作。教育局通過辦公室在轉發市教委《通知》的同時,要求全體校園長在開學前召開的教職工大會上進行傳達布置。督導室則在原有常規檢查特別提醒校園安全的基礎上,再一次通過政務網和手機短信把《通知》、精神與要求告知每位責任督學,要求按照上級要求完成秋季開學暨“護校安園”行動落實情況的督查。落實情況如下:
教育局要求各學校對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年秋季開學工作暨“護校安園”行動落實情況督查重點內容》(見附件1),根據十二個方面的檢查內容,全面梳理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列出問題清單,針對自查梳理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1、我區檢查發現,各學校領導高度重視,落實有效。各學校充分認識到做好“護校安園”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協調和監管,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各學校自查和責任區督學檢查結果為,重大問題“0”。
2、檢查發現,各學校根據通知精神,結合新學期開學工作檢查,制定了具體的檢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全面徹底大檢查,不走過場。有學校發現門衛“雙崗”不到位,及時進行了整改。
3、有少數學校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已及時、準確地上報到教育局相關部門,相關部門已做了妥善處置。
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各項工作,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全力維護校園穩定和諧,根據國教督辦函(20xx)28號】關于開展20xx年秋季開學工作暨“護校安園”行動落實情況督導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強化校園安全工作,為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營造安全的校園環境,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我校在學校中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總結如下:
我校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教材也均符合規定要求,在開課前及時發放到學生手中。學校用水問題也及時處理,及時組織維修改造水房。部分辦公室用電問題正在積極處理。進一步推進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校園安全常態化警務運行機制建設。
要按要求,配備門衛人員,加強門崗值班,做好外來人員登記,控制學生在上課期間隨意外出,杜絕可疑人員進入學校。加強學生接送車管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檢審,加大對校舍隱患的排查力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及時修繕和改造危舊校舍,穩步實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齊配足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重點部位安裝技防設施,在關鍵部位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不斷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努力實現專、兼職保衛人員配備到位。杜絕意外事故發生。堅持“一月一排查”的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建立臺帳,做到誰檢查誰負責。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災事故、防飲食中毒、防人為破壞、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傷亡事故作為排查的重點,對學校的教學用房、廁所、圍墻及活動設施、用電設施、防火器材等逐一進行認真、全面、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定人員、定責任、定時限,明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及時協調解決。
學校實驗室已派專人管理,各種危險化學品是否專柜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是否及時登記,建立檔案;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藥品的存放是否貼好標簽,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實驗設施、設備、重點部位監控正在解決。為完善學校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我校各班班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定期研究分析學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時加以解決,從而確保學生的安全。學校還準備開展“安全教育日”、“小學生安全月”、“平安校園創建”、“文明交通行動”、“119消防日”等活動;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
今后,我們將進一步重視安全保衛工作,及時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不斷提高我校安全保衛工作水平。
認真貫徹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穩定求發展,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群防群治,標本兼治,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切實做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務求實效,切實維護學校師生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護校安園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標。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組織網絡,做到機構、人員、責任、經費“四落實”。實現“三無”目標,即全年無責任事故,無重特大事故,無死亡人數。
2、健全學校護校安園工作領導責任制、獎懲制、例會制、宣傳教育制,檢查制、報告和安全工作值班制度等各項制度。
3、學校安全工作是學校常規管理的重點,堅持做到每月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每月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認真排查安全隱患,一旦查出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4、抓好學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教學、校舍、生活設施以及實驗室?;返陌踩O督檢查與管理。
5、抓實校內安全管理工作,重點落實門衛工作職責,加強樓道安全管理,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強校園安全巡邏,加強消防和用電安全管理。杜絕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較大以上事故為零。
6、組織修訂完善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充實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演練。
7、加強疾病疫情和食品衛生的防控和監管工作。確保學校內食堂運行規范,進貨索票、索證率達100%;確保學校內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健康知識培訓持證率達100%。
8、加強安全信息管理,按時報送各種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學校安全信息情報的收集、處置工作,防范各種安全事故發生。
9、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臺帳,規范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
10、開展校園安全大排查,徹底清除學校校舍一切安全隱患,確保師生安全。
四、主要工作:
1、校舍安全管理。
做好校舍的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和完善校舍檔案,二是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堅決杜絕校舍倒塌等惡性事故。
2、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
進一步加大對食堂的管理力度和對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強化對食堂監督管理,規范進貨、加工、銷售的各個環節,杜絕“三無”產品、變質食品、有毒有害食品進校園,有效防止食品中毒事件。保證學生開水供應,讓學生飲用衛生、安全的開水。
3、道路交通安全。
堅持每月對學生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教育,禁止學生乘坐“三無”車、超載車、摩的等,提倡學生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下步行往返學校,每期至少請交警對全校師生舉行一次交通知識講座,力保學生搭乘安全車放心車。
4、加強學生宿舍管理。
繼續實行宿舍管理責任制,把每間學生寢室落實到人,責任人必須對自己管理的學生宿舍的安全隱患排查、清潔衛生打掃、內務的整理負全責;安排專職宿管員,加強夜間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騷擾和侵害;進一步強化學生宿舍班級管理制度,值班人員在學生就寢前必須到場清點人數,管理學生紀律。
5、做好樓道安全管理。
堅持每天對樓道的照明和應急燈進行一次檢查,確保樓道照明;強化樓道值班制度,保證每節課間和其他學生通行高峰時段每層樓樓道有老師值班疏散學生;規范學生樓道行為,杜絕樓道事故。
6、做好傳染病、季節病防治工作。
堅持定期對學生宿舍和校園環境進行一次消殺,保持教室、寢室的通風;教育學生愛清潔,講衛生,做到臉盆、面巾個人專用并每周帶回家去消毒殺菌;抓好季節病的預防,適時開展防病教育;堅持學生健康體檢,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堅持晨檢制度,及時有效預防傳染病暴發流行。
7、抓好防汛工作,防止學生溺水事故。
夏天要加強對學生私自下河游泳的教育管理,聘請學生校外安全義務監督員,請其發現有學生游泳立即報告學校;與家長勾通,督促其對學生下河洗澡的管理,構筑起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防護屏障,杜絕學生溺水死亡事故。
8、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禁止學生玩火和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對學校電路進行檢查,杜絕師生私拉亂接電線;開展消防演練,提高火災自救能力;定期對學校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保證其能正常使用;。
9、禁止學生使用和攜帶管制刀具。
禁止學生攜帶和使用管制刀具,及時對學生攜帶的刀槍棍棒進行收繳,調動和發揮家長的教育管理作用,家校攜手凈化校園環境。
10、加強?;锲泛徒虒W設備設施的管理。
嚴格按照?;锲返墓芾碇贫燃訌妼ξ;锲返墓芾?,嚴禁其脫離監管,流入校園和社會;教學設備設施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劃片管理,經常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制度,明確責任,深入落實護校安園管理責任制。
1、校長與各室、各班主任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各個崗位的安全管理職責。把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人頭、每一個時段。
2、建立安全工作責任人制度,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為第二責任人,政教主任、總務主任是具體責任人,各班班主任為該班第一責任人。
3、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提升校園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精細化水平。強化對安全工作的過程和終結管理,把安全隱患當問題查處,實行安全責任一票否決,切實做到人人有責任,責任有人負。
4、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全面形成校園安全管理合力。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推動建立專兼職護校隊伍,組織發動退休職工、學生家長、治安志愿者建立護校工作機制,以治保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為主體,建立健全村校聯防制度,實現校園及周邊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積極協調財政等部門加大校園的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加強與工商、城管、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二)、進一步強化“三防”建設,著力筑牢校園安全屏障。1、全面加強人防建設。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防控網建設的意見》的要求,指導本校門衛及保安員,配齊安全叉(鋼叉)、橡膠棍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校園保安員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配備專門的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推動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督促指導校園配備重點部位視頻監控,并落實專人值守。3、全面加固物防設施。進一步加強物防設施建設,確保校門、圍墻及重點部位物防設施符合安全要求,確保校園各項封閉管理措施到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領導和市領導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縣教育局決定,即日起至1月底,在全縣范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務目標。
結合重大活動安保工作總體部署,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安全防范、隱患整改、巡控防護、打擊查處、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保障全縣校園及周邊持續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安防建設,提升校園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學校要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福建省學校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等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落實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責任,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流入校園。
二要配強保衛力量。要按相關規定配足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保安員,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配全安全叉、長短橡膠棒、催淚噴霧器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的宿舍管理人員,女生宿舍區要由女性教職工擔任,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設施。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等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區校園達標率達到80%以上。
四要強化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要加強校園實驗室管理,?;锲芬扇‰p人雙鎖、專柜管理,嚴格領用登記、定期核對存量等工作制度,確保安全。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墻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排查穩控,清除校園安全隱患。
一要深入排查隱患。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匯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今年重大活動舉辦前,各校務必組織開展滾動式、拉網式的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所有中小學、幼兒園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h教育局將組織相關人員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二要提前預警風險。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搜集、分析機制,及時為校長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
三要穩控重點人員。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周邊整治,構筑校園安全屏障。
一要加強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聯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二要開展周邊整治。各校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四)強化協作配合,完善聯勤聯動機制。
一要加強情況信息溝通。各校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傳達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范、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等制度,定期通報涉校涉生安全形勢,共商對策。
二要提升聯動應急水平。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完善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導做好防范應對工作。要密切與公安、派出所的聯勤聯動,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警校雙方快速反應,密切協同,妥善處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園欺凌。各校要在校內設置防治“校園欺凌”舉報箱、舉報電話,定期收集匯總舉報投訴和學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單臺賬,并會同公安部門共同研究落實有效的預防措施,及時消除“校園欺凌”苗頭。會同社會、家長共同落實好幫教措施。
四要聯手強化宣傳教育。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范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群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防踩踏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應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將提高學生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著力提高學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扎實推進。各校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定期溝通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推進的工作合力,確保專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二)結合實際,分類解決。要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地方、區域以及不同學校、幼兒園的特點、需求等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構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特別是對影響校園安全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逐一落實解決。
(三)立足長效,完善機制。要突出制度建設,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落實責任??h教育教育局將根據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并通過考評通報等措施,促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對工作成效明顯、成功防范和有效處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學校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發生惡性涉校涉生案件不報、瞞報、遲報或處置不力的,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各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匯總收集情況,于每月1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及統計表(附后)上報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分別于6月15日和201月15日前一并上報。
大鋼中學護校安園自查報告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各項工作,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全力維護校園穩定和諧,根據國教督辦函(20xx)28號】關于開展20xx年秋季開學工作暨“護校安園”行動落實情況督導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強化校園安全工作,為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營造安全的校園環境,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我校在學校中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總結如下:
一、開學條件保障情況。
我校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教材也均符合規定要求,在開課前及時發放到學生手中。學校用水問題也及時處理,及時組織維修改造水房。部分辦公室用電問題正在積極處理。進一步推進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校園安全常態化警務運行機制建設。
設,努力實現專、兼職保衛人員配備到位。杜絕意外事故發生。堅持“一月一排查”的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建立臺帳,做到誰檢查誰負責。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災事故、防飲食中毒、防人為破壞、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傷亡事故作為排查的重點,對學校的教學用房、廁所、圍墻及活動設施、用電設施、防火器材等逐一進行認真、全面、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定人員、定責任、定時限,明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及時協調解決。
三、學校安全管理情況。
學校實驗室已派專人管理,各種危險化學品是否專柜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是否及時登記,建立檔案;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藥品的存放是否貼好標簽,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實驗設施、設備、重點部位監控正在解決。為完善學校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我校各班班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定期研究分析學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時加以解決,從而確保學生的安全。學校還準備開展“安全教育日”、“小學生安全月”、“平安校園創建”、“文明交通行動”、“119消防日”等活動;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
今后,我們將進一步重視安全保衛工作,及時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不斷提高我校安全保衛工作水平。
認真貫徹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穩定求發展,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群防群治,標本兼治,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切實做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務求實效,切實維護學校師生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護校安園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習慶華。
副組長:李二娃習建兵吳軍剛王海明。
成員: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標。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組織網絡,做到機構、人員、責任、經費“四落實”。實現“三無”目標,即全年無責任事故,無重特大事故,無死亡人數。
2、健全學校護校安園工作領導責任制、獎懲制、例會制、宣傳教育制,檢查制、報告和安全工作值班制度等各項制度。
3、學校安全工作是學校常規管理的重點,堅持做到每月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每月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認真排查安全隱患,一旦查出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4、抓好學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教學、校舍、生活設施以及實驗室?;返陌踩O督檢查與管理。
5、抓實校內安全管理工作,重點落實門衛工作職責,加強樓道安全管理,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強校園安全巡邏,加強消防和用電安全管理。杜絕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較大以上事故為零。
6、組織修訂完善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充實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演練。
7、加強疾病疫情和食品衛生的防控和監管工作。確保學校內食堂運行規范,進貨索票、索證率達100%;確保學校內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健康知識培訓持證率達100%。
8、加強安全信息管理,按時報送各種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學校安全信息情報的收集、處置工作,防范各種安全事故發生。
9、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臺帳,規范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
10、開展校園安全大排查,徹底清除學校校舍一切安全隱患,確保師生安全。
四、主要工作:
1、校舍安全管理。
做好校舍的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和完善校舍檔案,二是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堅決杜絕校舍倒塌等惡性事故。
2、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
有毒有害食品進校園,有效防止食品中毒事件。保證學生開水供應,讓學生飲用衛生、安全的開水。
3、道路交通安全。
堅持每月對學生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教育,禁止學生乘坐“三無”車、超載車、摩的等,提倡學生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下步行往返學校,每期至少請交警對全校師生舉行一次交通知識講座,力保學生搭乘安全車放心車。
4、加強學生宿舍管理。
繼續實行宿舍管理責任制,把每間學生寢室落實到人,責任人必須對自己管理的學生宿舍的安全隱患排查、清潔衛生打掃、內務的整理負全責;安排專職宿管員,加強夜間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騷擾和侵害;進一步強化學生宿舍班級管理制度,值班人員在學生就寢前必須到場清點人數,管理學生紀律。
5、做好樓道安全管理。
為加強對全市“護校安園”行動的組織領導,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聯合成立市“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市公安局副局長毛衛東任組長,市教育局副調研員趙合清、市綜治辦秘書科科長郭萬景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李樹春任辦公室主任,市綜治辦秘書科副科長李明安、市教育局安全信訪科科長李松為副主任。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內部保衛和保安管理大隊大隊長李學平、民警寧少華為聯絡員。
全面貫徹落實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偏遠地區和農村校園為重點,通過組織開展20xx年“護校安園”行動,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著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全面強化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實現“四個提升”的目標,即“進一步提升校園自身安全防范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周邊治安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農村校園安全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各部門工作協作水平”,嚴防涉校涉園惡性案事件的發生,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維護校園長期安全穩定。
各縣(市、區)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緊緊圍繞“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進一步強化校園‘三防’建設、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控”等“五個強化”重點措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全力推動做好校園安全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全面形成校園安全合力。
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全面部署鄉鎮、街道基層政權組織和村(居)委員會,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校園安全工作。要在每所校園周邊的鄰近單位、住戶、商業攤點、店鋪物建護校安全員,并在校園周邊有條件的商戶、營業網點、居民戶安裝一鍵報警裝置,遇有突發情況立即報警,齊心協力迅速處置。要推動建立專兼職護校隊伍,城市地區要組織發動黨員干部、退休職工、學生家長、治安志愿者建立護校工作機制,偏遠地區和農村要以民兵、治保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為主體,建立健全村校聯防制度,實現每所校園及周邊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要積極協調財政等部門加大校園特別是偏遠地區和農村校園的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強與工商、城管、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二)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及時堵塞校園安全漏洞。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以“查問題、找隱患、促整改”為重點,建立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小學、幼兒園內部保衛力量、守衛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對校園周邊的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點及時進行清查,對涉校涉園的矛盾糾紛以及校園周邊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員管控逐一進行動態核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對周邊存在的治安亂點,要限期進行整治解決;對矛盾糾紛化解、重點人員管控要確保落實到位,不留死角盲區。對存在的重大隱患、突出治安問題以及長期未能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實行掛牌督辦,并報告地方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三防”建設,著力筑牢校園安全屏障。
一要全面加強人防建設。要指導中小學、幼兒園配備門衛和年富力強的治安保衛人員及保安員,配全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配備專門的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二要推動技防設施建設。要督促指導校園配備重點部位視頻監控和一鍵式報警設施,并落實專人值守。要積極推動校園視頻監控接入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視頻監控平臺,不斷提高接入率。市、縣各級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要逐步建立完善校園視頻巡查工作機制,及時調度、動態掌握校園安全防范工作情況。
三要以偏遠地區和農村為重點,進一步加強物防設施建設,確保校門、圍墻符合安全要求,確保校園各項封閉管理措施到位。對尚未實現封閉式管理的校園,要積極協調基層政府盡快提出解決方案,并采取臨時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四)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切實降低校園安全風險。
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全面加強各類涉校涉園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對涉及校園內師生的,要逐一耐心細致做好疏導、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升級;對屬于校園資產、勞資糾紛等方面的,要督促學校、幼兒園及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因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揚言進行報復的人員,要進行談話教育,落實必要的穩控措施,嚴防其鋌而走險。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地區因生活無著、債務纏身等可能實施個人極端行為人員,以及長期在社會上游蕩的閑散人員的摸排工作,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要針對季節變化特點,不斷強化校園周邊地區肇事肇禍及潛在暴力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實掌握其現實狀況,會同衛生、民政等部門及村(居)委員會、社區、家庭等做好治療、管控工作,嚴防其滋事肇禍。
(五)進一步強化周邊巡控,不斷織密校園安全網絡。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持續推進校園“護學崗”建設,組織警力進一步加大對校園周邊特別是上放學等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力度,對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要進行嚴格盤查;對正在實施危害師生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果斷控制處置。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指導護校志愿人員開展校園門口值守及周邊巡查,注意發現學生上下學期間出現的可疑情況、人員,并及時報告、報警,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園突發事件。偏遠地區和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1、宣傳發動(即日—4月30日)。
各縣(市、區)要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20xx年“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工作。通過學校、社區、村民委員會等組織向廣大群眾宣傳中央、省、市、縣(市、區)“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工作部署,調動廣大人民群眾踴躍參與“護校安園”的積極性和熱情。
2、物建力量(即日—5月31日)。
各縣(市、區)要根據校園分布密度、距離遠近、校園自身安保力量、校園周邊環境等情況物建安全員、組建巡防隊伍、確定一鍵報警設備安裝地點并建檔備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員、巡防隊伍工作,定期不定期召開情況通報會或座談會,以使工作有的放矢。加強與工商、城管、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制定針對安全員、巡防員、一鍵報警設備安裝商戶的優惠政策,以資鼓勵。
3、監督整改(即日—20xx年1月31日)。
對發現的治安隱患,公安機關要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第八、十一、十二、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4、保安培訓(7月1日—8月25日)。
按照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公安部2010年8月23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及本次《方案》的要求,各縣(市、區)要利用7、8月二個月的暑假期間,組織在學校、幼兒園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進行保安業務知識培訓,經培訓合格取得《保安員證》后方準上崗。具體培訓辦法另行制定。
5、檢查驗收(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將列入中央至縣(市、區)公安、綜治、教育部門20xx年重點工作和績效考評。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也將分階段檢查驗收各縣(市、區)“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對工作卓有成效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在全市通報批評,對出現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加強組織部署。
為全面統籌推進“護校安園”行動開展,各縣(市、區)要按照中央、省、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聯合成立領導小組的工作模式,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全力推動抓好“護校安園”行動組織、協調、督辦、落實等工作。要以縣(市、區)為單位,結合本地實際,逐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職責任務。
各級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護校安園”工作。教育部門要報告黨委、政府,積極協調地方財政等部門,加大對校園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強校園內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公安機關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及時排查涉校涉園矛盾糾紛,協調做好化解、穩控等工作;加大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強對校園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嚴密校園周邊地區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員管控,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園違法犯罪活動。綜治部門要協調組織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巡邏和村校聯防等工作,組織實施校園安全工作綜合治理考核。對尚未批準登記注冊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各類課外班、托管班,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由綜治部門會同教育、公安部門協調當地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擔負起安全管理責任,督促主辦方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強化檢查考核。
全市各級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不間斷地組織開展市、縣二級校園安全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公安機關要按照《全國公安機關治安系統“護校安園”專項行動檢查考核標準》的.要求,定期組織開展集中檢查考核,并將結果納入年終考核;教育部門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并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和綜治考核評價體系;綜治部門要根據中央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考核及“平安校園”創建考核等有關要求,統籌各部門考核項目,做好相關考核工作。
(四)落實工作責任。
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細化處罰措施,促進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對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實或者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涉園重大惡性案件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教育部門領導及校長、園長責任;對因校園周邊地區治安秩序長期混亂、案件頻發、重點人漏管失控,導致發生涉校涉園重大惡性案件事故的,要嚴肅追究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民警責任;對因地方黨委政府特別是基層鄉鎮黨委政府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涉園惡性案件事故的,綜治部門要依法實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行動情況收集和信息報送,確保信息渠道暢通。行動期間,每月15日、30日要按時認真填報《20xx年全國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統計表》每月30日要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為全面貫徹落實“護校安園”暨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維護校園安全長效機制,我校高度重視“護校安園”工作的深入開展,現將此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護校安園”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各級關于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實履行維護校園安全的政治責任。尉犁縣第六小學領導班子高度重視“護校安園”工作,要求全校上下立即行動,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的方針,嚴密排查整治各類校園安全隱患,建立健全警校聯動工作機制。
為切實將此項工作落到實處,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熱依木〃依沙克;組員:張明、吐爾遜〃阿不都外力、吾買爾〃艾買提、焦朝國、劉昌、各班班主任。)為工作的開展提供組織保障。根據鎮綜治辦、派出所、中心學校等單位組成的聯席會議,對“護校安園”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全面開展“護校安園”工作。
二、明確任務,廣泛參與。
全體教職工明確各自的職責任務,責任到人,認真落實了對校園的安全檢查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聯合派出所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了摸排并做好管控工作;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排查于整治,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同時,積極整合基層社會管理力量,廣泛發動家長、治安積極分子等多種力量共同參與了校園安全防范工作。
三、強化措施、注重實效。
為了將“護校安園”工作抓緊抓實,我們重點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校園硬件設施建設。根據要求,我校落實了“八有”,即:有警務室,有辦公設施,有牌子,有警方提示,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記錄,有監控設備。相關制度、提示牌等都已上墻或安置在校園門口。
二是建立健全“護校安園”工作職責制度。落實了工作方案;校護校隊嚴格實行了定崗定責制度;制定了巡邏值班制度;出入人員、護校巡邏登記制度;矛盾排查制度等。從根本上保證了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是嚴格規范工作內容,確保工作連續性。重點是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督查,對值班人員在崗在位及工作開展情況的進行檢查,尤其是在上學放學時值班人員工作是否到位,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夠及時予以及時處理等。
四是注重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及化解工作。以校園內部安全排查為重點,實行周排查制度。以班主任、任課老師、學生班干部為主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四、注重宣傳、形成合力。
我校在開展“護校安園”工作的同時,注重輿論宣傳。通過班會、教代會會、校委會及校會等形式加強對此項工作的宣傳,通過學生讓更多的'家長了解護校安園工作的內容和重要性,使得學生家長能夠重視、支持、參與到護校安園工作中去。
為了強化本校的安全工作,增強師安全意識,確保學生人身、飲食安全,更好地落實貴教督辦《秋季開學工作暨護校安園行動落實情況督查通知》精神,我校針對自身情況進行詳細周密的自查?,F將自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開學條件保障情況。
本校所有教師及時到崗到位,并組織教師清理學校衛生,營造良好的開學氛圍;同時對校園內、外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上報維修處理。檢查教學設施,保證后面教學的正常進行學生也在9月1日按時報名。及時公布收費文件,與學生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教材自愿征訂卡。少先隊工作開展起來,日常常規檢查,升旗儀式,“三愛”、“三愛”等主題教育都有條不紊開展中。
校園配齊全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進行封閉管理,安排好教師值班巡視工作。針對隱患排查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整改。校園安裝視頻監控,為本校安全工作提高了很好的保障。及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開學初發放“致家長一封信”、制定每月的安全演練主題,有效、針對性宣傳安全教育。
三、學校安全管理情況。
學校實驗室實行專人管理,危險物品雙人雙鎖。有健全的實驗用品購買、領用、登記制度以及實驗用廢棄?;诽幹脗浒钢贫?,配備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少先隊負責應急疏散預案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保證有方案、有活動、有總結。無學生食堂,教師食堂有消毒柜,保證衛生。
四、校車安全管理情況。
無校車,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杜絕電動三輪車的乘坐。
五、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情況。
由教導處牽頭,每月對校舍隱患排查情況,排查情況及時上報,建立完善校舍安全檔案。
六、規范辦學行為情況。
嚴格執行校務公開,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無亂收費、補課亂收費、幼兒園亂收費行為。無超大班額,課程安排符合國家和省級規定,落實每天鍛煉一小時要求,不存在對學生考試成績進行排名并張榜公布情況,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是否落實。
七、教師隊伍建設情況。
本校教師9人,嚴格執行《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文件落實情況,不存在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
八、營養改善計劃落實情況。
九、教育信息化開展情況。
學?;緦崿F互聯網全覆蓋;擁有多媒體教室。正在不斷加快教育信息化建成。
十、校園文化建設情況。
為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引導,學校圍繞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系列主題教育。利用重大的節日對學生進行鮮明的主題教育,具有顯著成效。重視校園綠化、美化和人文環境建設情況,努力創設良好的'育人氛圍和環境。
十一、中小學校素質教育開展情況。
牢固樹立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學規律辦學,辦學思路清晰。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情況,建立以服務教學、服務學生為導向的崗位責任制度,全員參與、全面考查的學校自評制度。制定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德育目標、德育計劃,科學安排學生學習、生活時間,保證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不少于一小時。
十二、地方政府履職情況。
地方政府堅持優先發展教育,不斷加大教育投入,指導學校規范辦學,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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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20**年全國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號、《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gb/t293**-2012以及《湘潭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潭政辦函〔20**〕6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嚴防發生重大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確保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綜治辦、湘潭市教育局決定,自即日至20**年1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護校安園”行動。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進一步固化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機制,著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警校聯動及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六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嚴防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全市校園安全穩定。
(一)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切實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等相關規定,完善各項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園“三防”建設水平。一要強化校園內部保衛力量規范化建設。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從正規保安公司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保安員,配全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進技防物防設施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加大對校園重點部位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投入和保障,推進達標工作,積極推進校園技防系統與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視頻監控系統的聯網工作,與湘潭市城市治安視頻監控系統聯網,實現資源共享,互聯互控,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城市校園的達標率、聯網率要達到80%以上,鄉鎮農村校園要在現有基礎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侯區域,設置隔離欄、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特別是鄉鎮農村校園要加強圍墻等物防設施修建,力爭在20**年底前實行封閉式管理。三要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健全完善校園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二)進一步強化校園內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小學、幼兒園內部保衛力量、守衛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特別是對安防基礎設施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農村校園,要積極協調地方財政等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強與工商、城管、衛生計生等部門的協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園周邊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源,有效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并報告本地區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和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于在控狀態。要將城市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并嚴格盤查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對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復雜地區的校園,在高峰勤務時段要派出攜帶武器的警力加強重點守護。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園突發事件。鄉鎮和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四)進一步強化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要結合各地校園治安特點,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生活無著、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針對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及早發現、有效防范、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摸清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要通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并引發示范效應。
(五)進一步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建設。各縣市區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安全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及時溝通涉校園安全情況信息,增強預警能力。學校、幼兒園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動向性情況信息和線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時通報轄區公安機關,提前預警,及早防范,避免釀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強安全防范教育培訓。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要指導學校定期開展對師生和在校執勤保安員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突發事件演練,學校、幼兒園要邀請轄區消防官兵定期開展對師生和在校執勤保安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參加學校召開的家長會,聽取意見建議,督促家長做好學生、兒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要嚴格教師隊伍管理,落實《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識。三要充分發揮校園周邊警務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園周邊警務室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聯系,警務室民警每周到校園工作不少于2次,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對各類違法犯罪線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防范應對工作。四要加強應急聯動。屬地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校園圖像監控系統的“視頻巡邏”功能,密切與校園安保人員的實時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涉校涉園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夠快速反應,整體聯動,高效開展案事件處置、傷員救治、秩序維護和現場控制等工作。
(六)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建設。要進一步規范并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并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教育局每學期將聯合組織開展全市校園安全督導檢查;縣市區公安、綜治、教育部門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校園安全督導檢查,采取明察暗訪、抽查等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檢查指導,及時通報檢查情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積極推動開展校園安全網上巡查試點建設,將視頻巡查與現場督導檢查相結合,進一步提升校園督導檢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后的,上級部門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提請綜治部門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教育局成立“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體泉任組長,市綜治辦副主任成萬里、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吳三成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易正良任辦公室主任,副支隊長劉勇任副主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縣市區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縣市區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本地、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獎優罰劣。各縣市區綜治、公安、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扭轉局面。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和省領導同志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切實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綜治辦、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行動。為確保全市“護校安園”行動的扎實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通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隱患整改、化解糾紛、重點防控、打擊犯罪、責任追究”等工作措施,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做到人員不減、力度不減、聲勢不減,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確保全市校園安全穩定。
(一)強化安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一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要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和《福建省學校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落實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來人員、車輛入校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流入校園。二要落實校園安全保衛力量。校園要按規定成立安全保衛機構,確定安全保衛機構負責人和專職或兼職安保人員,要按《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規定,根據學校師生數和寄宿生數配足保安員,按《規范》規定配全安全叉、長短橡膠棒、催淚噴霧器等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生活管理教師,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落實安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要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落實圍墻等物防設施修建,實行封閉管理。四要落實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識。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開展對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指導應急演練。
(二)強化排查穩控,清除校園安全隱患。一要深入排查隱患。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匯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今年重大活動舉辦前,各地務必組織開展滾動式、拉網式的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所有中小學、幼兒園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將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二要提前預警風險。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搜集、分析機制,及時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三要穩控重點人員。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巡邏防控,構筑校園安全屏障。一要落實巡防守護。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于在控狀態。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復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峰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定期排查學校門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護措施、警示標志標識,有效提高設置率和規范率。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形跡可疑的人員、車輛的檢查盤查,對攜帶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違法嫌疑人員,及時帶離現場進行查處。二要加強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三要開展周邊整治。教育部門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并通報當地黨委、政府,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江志勇任組長,市綜治辦副主任吳忠、市教育局副局長吳禮清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掛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部署推動,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扎實推進專項行動有序開展,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公安機關和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聯合督導,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共同研商落實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著眼長遠,完善機制。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落實責任。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并通過考評通報等措施,倒逼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報批評,落實責任到人,限期扭轉局面。市“護校安園”專項行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專項辦”)將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成效明顯、成功防范和有效處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區、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發生惡性涉校涉生案件不報、瞞報、遲報和處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報。
行動期間,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匯總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及工作情況統計表(附后)上報市專項辦,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行動階段性總結和工作總結分別于20xx年6月25日和20xx年1月25日前上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領導同志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簡稱中小學)安全防范工作,嚴厲打擊涉中小學違法犯罪活動,嚴防發生重大涉中小學安全的案件,全力維護校園安全持續穩定,按照中央綜治辦、公安部、教育部的統一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區組織開展中小學“護校安園”行動?,F制定方案如下: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基礎工作,全面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涉校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涉校園違法犯罪打擊、警校聯動及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九項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控風險、破解難題、補齊短板的長效工作機制,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確保全區校園持續安全穩定。
綜治、公安、教育部門及各鎮街要嚴格依法履職,建立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護校安園”工作。綜治部門協調推動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園護校志愿者隊伍和鄉鎮農村校園聯防護校隊伍開展安全巡防;督促尚未批準登記注冊的中小學及各類課外班、托管班等的主辦方,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各鎮街擔負起本轄區中小學安全管理責任,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確保校園安全;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加大校園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校園安全防范基礎設施建設;督導校長、幼兒園園長要嚴格落實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加強校園內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確保內部防范各項指標保質保量完成;完善防火、防踩踏、防恐等工作預案。公安部門要督促派出所依法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校園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涉校園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重點人員穩控等工作;將校園周邊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周邊社會巡邏防控;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園違法犯罪活動,協助處理涉校園突發事件。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校園內部安全防范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內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措施。一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將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二要加強校園內部保衛力量建設。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衛和保安員,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生活管理教師,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四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減速帶、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農村校園要加強圍墻等物防設施修建,實行封閉管理。五要加強消防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配備相關消防器材、火災自動報警等設施。六要指導、監督學校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小學、幼兒園內部保衛力量、安全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對安防基礎設施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農村校園,要協調財政等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保障。要加強與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
(三)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識。班級管理人員要深入了解掌握學生情況,及時發現學生之間矛盾糾紛及苗頭性問題,及時進行教育引導,幫助學生理性平和地處理矛盾沖突,防止“校園暴力”發生。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范進校園”活動,分專題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范能力。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要指導學校定期開展對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
(四)進一步強化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各鎮(街)和派出所要結合各地校園治安特點,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以及因涉校園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生活無著、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對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要加強管控,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要通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并引發示范效應。要利用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等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盡早發現、有效防范、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各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于在控狀態。要將城區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并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復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峰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力量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六)強化涉校違法犯罪打擊。對涉校侵害師生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類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專案專人,一包到底,快速偵辦。對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全部上網追逃,盡快緝拿歸案。要通過網絡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并引發示范效應。
(七)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單位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和線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提前預警,盡早防范。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三要依托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聯系,責任區民警每周到校園工作不少于2次,加強對各類涉校、涉師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導做好防范應對工作。要密切與校園保衛人員的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警校雙方快速反應,整體聯動,妥善處置。
(八)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要進一步規范并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并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區綜治辦、各鎮街、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每學期要聯合或單獨開展不少于3次的校園安全督導檢查,采取明察暗訪、抽查等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檢查指導,及時通報檢查情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后的,相關部門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30日前)。結合實際,制定下發實施方案和有關工作預案,細化目標和任務,確定重點和責任,明確措施和要求,并層層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攻堅階段(20xx年6月至12月)。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強化各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驗收評估階段(20xx年1月)。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本區專項行動的總結評估,對各項指標進行驗收。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區里成立全區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各鎮街及公安分局、教體局各安排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好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信息匯總等工作。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鎮街、各相關部門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請各單位分別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將階段性工作總結上報區教體局督導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國范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F制定方案如下: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范、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等6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要指導、監督學校、幼兒園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規定,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實行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負責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帶入校園。二要加強校園內部保衛力量建設。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衛和保安員,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墻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定期匯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搜集、分析機制,及時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公安機關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
(三)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于在控狀態。要將城市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并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復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峰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四)強化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公安機關要深入摸排各類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依法嚴厲打擊非法侵入校園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對重大線索,省市公安機關要掛牌督辦或成立專案組直接偵辦。對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關規定上網追逃,盡快緝拿歸案。對可能是系列或流竄犯罪的案件,要報請上級公安機關并案偵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園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一段時間集中出現的涉及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團伙,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防止發展蔓延。
(五)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范、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三要依托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學校的溝通聯系,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為、欺凌、暴力行為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六)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教育部門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著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為、防范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范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群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范能力。
(一)統一領導,綜合施策。各級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成立“護校安園”聯席會議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推進的工作合力。
(二)針對問題,分類解決。要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地方、區域以及不同層次類型學校、幼兒園的特點、需求,有針對性地構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特別是對影響校園安全的重難點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逐一落實解決。
(三)立足長效,完善機制。要突出制度建設,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加強督導,落實責任。各級公安機關和綜治、教育部門要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加強對各項安全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和人員進行聯合通報表彰;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安全事件頻發的地方,要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實行一票否決權制,并追究有關領導干部的責任。
各地要于每月5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要分別于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結束前上報。
1.我校56名教職工按時返校并全部到崗,735名學生按時返校,192名新生按時報到。
2.我校對教育民生工程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到位,教育民生工程的宣傳單以及教育明白卡及時發放到家長手中。學校沒有出現因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困難或學習困難而失學的情況。
3.9月1號按時把課本發放到學生手中。
4.用水、用電等各項后勤保障均配有專人負責,定時檢修,出現問題能夠在第一時間內解決。
5.我校積極開展開學教育,其中包括開學典禮,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教育活動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主題教育。
二、“護校安園”行動落實情況。
1.對于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有定期排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全面排查,有專人負責安全、門衛有保安;校園暴力、校園欺凌等情況基本不存在。
2.我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校外人員進入校園要進行登記,校外車輛無正當理由一律不準入內;門衛和保安員配齊配全安全叉、橡膠棒、辣椒水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有視頻監控設備。
3.我校對于學生的安全極為重視,今年暑期對所有的樓道進行了封閉,并對報告廳外裸露的水泥臺階鋪設了地膠。學校開設有安全教育課、定期舉行消防安全演練、并通過家長會、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方式宣講安全知識,我校制定有校舍倒塌、擁擠踩踏等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定期到校對師生開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訓。
4.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及時到位,學校開學當天及上下學等時段有警車巡邏也有民警執勤;警校聯動機制健全,**山派出所經常到校溝通聯系、指導工作;并結合校園治安特點,對于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高危人員的排查管控到位,不定期對于他們進行巡防。
三、學校安全管理情況。
1.我校建立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檔案;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完好有效,制定了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舉行組織消防演練、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
2.按照上級要求制定了學校傳染病疫情預防、監控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并全部落到實處。
3.我校有配電房,配有專業專職電工負責,做到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并制定了應急救援制度。
四、校車安全管理情況。
1.我校沒有校車。
五、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情況。
我校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達到三嚴防、兩提升、兩推進,即嚴防發生涉校侵害學生、兒童人身安全的惡性案件,嚴防發生涉校重大治安災害和交通事故,嚴防因校園安全問題引發敏感事件;進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擊預防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內部安全防范水平;進一步推進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校園安全常態化警務運行機制建設。
(一)健全安全教育機制。
學校要堅持對廣大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學中,任課教師都要擔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利用升國旗儀式、晨會、班隊課、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全面開展安全教育活動;還邀請法制副校長到校為師生作法制教育報告,提高師生的法制意識。
我校還加強與社會、家庭、監護人的聯系,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網絡,學校安保人員安全管理培訓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增強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都已制定和完善,還給班主任、門衛開會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學生放學管理、特異體質學生管理及住校學生管理。完善學校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我校各班班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定期研究分析學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時加以解決,從而確保學生的安全。
(三)開展安全專項活動。
學校還開展好安全教育日、小學生安全月、平安校園創建、文明交通行動、119消防日等活動;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
(四)強化內部安全管理。
學校要按要求,配備門衛人員,加強門崗值班,做好外來人員登記,控制學生在上課期間隨意外出,杜絕可疑人員進入學校。加強學生接送車管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檢審,加大對校舍隱患的排查力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及時修繕和改造危舊校舍,穩步實施校安工程。
加大安全投入,配齊配足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鋼叉、橡膠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發揮安保隊伍和設施的作用。在重點部位安裝技防設施,在關鍵部位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不斷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努力實現專、兼職保衛人員配備到位。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五)狠抓安全隱患整治。
我校政教處堅持一月一排查的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建立臺帳,做到誰檢查誰負責。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災事故、防飲食中毒、防人為破壞、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傷亡事故作為排查的重點,對學校的教學用房、廁所、圍墻及活動設施、用電設施、防火器材等逐一進行認真、全面、徹底排查。
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定人員、定責任、定時限,明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及時協調解決。
學校要建立并落實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機制,做到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經?;?、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將進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不定時深入班級檢查安全工作,對檢查出問題的單位將責令其及時整改,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將通報全校。
(六)積極整治周邊環境。
我校還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積極協調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衛生等職能部門,對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力度,認真研究對策,采取應對措施,消除學校周邊有損學生健康的因素和隱患,優化校園周邊環境,維護師生和學校安全。
今后,我們將進一步重視安全保衛工作,及時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不斷提高我校安全保衛工作水平。
根據嘉綜委校園治安組〔20xx〕2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深化“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集中開展“回頭看”活動的通知》要求,我校認真組織開展了“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回頭看”活動,結合新學期安全工作部署,對校園安全進行了全面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學校安全自查情況:
開學初,學校組織安全隱患排小組成員進行了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對教學樓、學生宿舍、實驗室、食堂、超市、校園安全及周邊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等進行了全面檢查,對原體育館拆除工地進行了清理和圍欄。在檢查過程中除發現有個別滅火器失效,并立即進行了更換以外,未發現其他安全隱患。學校值班領導、安防小組、值周教師等已開始按值班安全要求正常值班。
二、校車及交通安全:
我校沒有接送學生的校車。除定期開展交通安全講座和交通安全教育以外,針對學生周未和節假日離校、返校,學校都提前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以家校聯系短信平臺、《給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長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門口沒有發現非法營運的“黑車”接送學生現象。
三、校園“人防、物防、技防”落實情況:
1、學校足額配備具備資質的保安,門衛室配備7件套防范器械(橡膠警棍、鋼盔、催淚噴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約束繩、防護鋼叉)。保安人員能熟練使用防范器械。
2、學校裝有視頻監控、報警器、有專人進行管理,能正常使用。
3、學校有嚴格的門衛制度。外來人員和貴重物品出入校園必須辦理登記手續,沒有無關人員隨意出入校園的情況。
4、校園110緊急求助報警按鈕已多次上報南湖街道派出所要求安裝,但目前還沒聯網。
我校將進一步深化“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開展“回頭看”活動,定期對重點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并保持與南湖街道、南湖派出所等綜治部門的聯系,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梳理完善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不斷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識,確保校園平安、穩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和創新我鎮校園安全管理,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的統一部署,我校決定,即日起,組織開展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通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全面強化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著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實現“四個提升”,即“進一步提升校園自身安全防范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周邊治安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安全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各部門工作協作水平”,嚴防涉校涉生惡性案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安全。
各小學、幼兒園要結合本地實際,緊緊圍繞“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進一步強化校園‘三防’建設、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控”等“五個強化”重點措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園安全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全面形成校園安全管理合力。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堅持干群結合、依靠群眾,全面部署村(居)委員會,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各校要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通過與派出所協調指導和督促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園周邊的鄰近單位、住戶、商業攤點、店鋪物建護校安全員,并在校園周邊有條件的商戶、營業網點、居民戶安裝一鍵報警裝置,遇有突發情況立即報警,齊心協力迅速做好應對處置。各校要注意巡視檢查報警點報警裝置,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予以維護。要推動建立專兼職護校隊伍,要組織發動黨員干部、退休職工、學生家長、治安志愿者建立護校工作機制,與村委達成共識以民兵、治保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為主體,建立健全村校聯防制度,學校要加強內保干部隊伍建設,充實專兼保衛人員、門衛及生管人員,要加強安全工作隊伍的培訓,落實保安員崗前培訓,要組建校園及周邊治安巡邏隊,并邀請公安干警、鎮村干部、治保人員及社會熱心人士參與,定期在校園內外進行安全巡查。要通過組織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實現每所校園及周邊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大校園的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二)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及時堵塞校園安全漏洞。要以“查問題、找隱患、促整改”為重點,與當地派出所建立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機制。派出所協助對小學內部保衛力量、守衛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要強化門衛、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邏、隱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設,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應急預案并經常性開展演練。要對校園周邊的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點及時進行清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立即落實整改責任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對周邊存在的治安亂點,要限期進行整治解決;對存在的重大隱患、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并報告地方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三防”建設,著力筑牢校園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強人防建設。要按照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的要求,鎮派出所指導小學、幼兒園配備門衛和年富力強的治安保衛人員及保安員,配齊安全叉(鋼叉)、橡膠棍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配備專門的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二要推動技防設施建設。要按照要求,校園配備重點部位視頻監控和一鍵式報警設施,并落實專人值守。要積極推動校園視頻監控接入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視頻監控平臺,不斷提高聯網率。各校要注意巡視檢查校園視頻監控裝置,發現損壞要及時維護,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園視頻巡查工作機制,及時調度、動態掌握校園安全防范工作情況。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設施。進一步加強物防設施建設,確保校門、圍墻及重點部位物防設施符合安全要求,確保校園各項封閉管理措施到位。對尚未實現封閉式管理的校園,要積極協調當地村盡快提出整改方案解決,同時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切實降低校園安全風險。各校全面加強各類涉校涉生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園內師生的,要指定專人會同學校等有關部門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屬于校園資產、勞資糾紛等方面的,各校與上級有關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因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的人員,要進行談話教育,并落實必要的穩控措施,嚴防其鋌而走險。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地區因生活無著、債務纏身等可能實施個人極端行為人員,以及長期在社會上游蕩的閑散人員的摸排工作,納入工作視線,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要針對季節變化特點,不斷強化校園周邊地區肇事肇禍及潛在暴力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實掌握其現實狀況,會同衛生部門及村(居)委員會、社區、家庭等做好治療、管控工作,嚴防其滋事肇禍。
(五)進一步強化周邊巡控,不斷織密校園安全網絡。要加大巡邏防控力度,在上放學等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組織維持交通秩序。對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要進行嚴格盤查;要杜絕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對正在實施危害師生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果斷處置,把危險、損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學生在危險面前學會自我保護、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指導護校志愿人員開展校園門口值守及周邊巡查,注意發現學生上放學期間出現的可疑情況、人員,并及時報告、報警,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生突發事件。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各小學要成立教師護導隊,上放學重點時段在校門口對學生進行引導幫助。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20xx年全國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xx〕**1號、《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gb/t293-20xx以及《湘潭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潭政辦函〔20xx〕6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嚴防發生重大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確保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綜治辦、湘潭市教育局決定,自即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護校安園”行動。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進一步固化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機制,著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警校聯動及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六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嚴防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全市校園安全穩定。
(一)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切實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等相關規定,完善各項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園“三防”建設水平。一要強化校園內部保衛力量規范化建設。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從正規保安公司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保安員,配全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進技防物防設施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加大對校園重點部位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投入和保障,推進達標工作,積極推進校園技防系統與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視頻監控系統的聯網工作,與湘潭市城市治安視頻監控系統聯網,實現資源共享,互聯互控,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城市校園的達標率、聯網率要達到80%以上,鄉鎮農村校園要在現有基礎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侯區域,設置隔離欄、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特別是鄉鎮農村校園要加強圍墻等物防設施修建,力爭在20xx年底前實行封閉式管理。三要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健全完善校園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二)進一步強化校園內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小學、幼兒園內部保衛力量、守衛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特別是對安防基礎設施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農村校園,要積極協調地方財政等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強與工商、城管、衛生計生等部門的協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園周邊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源,有效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并報告本地區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和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于在控狀態。要將城市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并嚴格盤查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對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復雜地區的校園,在高峰勤務時段要派出攜帶武器的警力加強重點守護。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園突發事件。鄉鎮和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四)進一步強化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要結合各地校園治安特點,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生活無著、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針對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及早發現、有效防范、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摸清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要通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并引發示范效應。
(五)進一步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建設。各縣市區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安全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及時溝通涉校園安全情況信息,增強預警能力。學校、幼兒園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動向性情況信息和線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時通報轄區公安機關,提前預警,及早防范,避免釀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強安全防范教育培訓。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要指導學校定期開展對師生和在校執勤保安員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突發事件演練,學校、幼兒園要邀請轄區消防官兵定期開展對師生和在校執勤保安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參加學校召開的家長會,聽取意見建議,督促家長做好學生、兒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要嚴格教師隊伍管理,落實《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識。三要充分發揮校園周邊警務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園周邊警務室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聯系,警務室民警每周到校園工作不少于2次,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對各類違法犯罪線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防范應對工作。四要加強應急聯動。屬地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校園圖像監控系統的“視頻巡邏”功能,密切與校園安保人員的實時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涉校涉園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夠快速反應,整體聯動,高效開展案事件處置、傷員救治、秩序維護和現場控制等工作。
(六)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建設。要進一步規范并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并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教育局每學期將聯合組織開展全市校園安全督導檢查;縣市區公安、綜治、教育部門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校園安全督導檢查,采取明察暗訪、抽查等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檢查指導,及時通報檢查情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積極推動開展校園安全網上巡查試點建設,將視頻巡查與現場督導檢查相結合,進一步提升校園督導檢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后的,上級部門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提請綜治部門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教育局成立“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體泉任組長,市綜治辦副主任成萬里、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吳三成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易正良任辦公室主任,副支隊長劉勇任副主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縣市區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縣市區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本地、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獎優罰劣。各縣市區綜治、公安、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扭轉局面。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領導和市領導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縣教育局決定,即日起至年1月底,在全縣范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務目標。
結合重大活動安保工作總體部署,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安全防范、隱患整改、巡控防護、打擊查處、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保障全縣校園及周邊持續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安防建設,提升校園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學校要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福建省學校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等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落實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責任,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流入校園。
二要配強保衛力量。要按相關規定配足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保安員,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配全安全叉、長短橡膠棒、催淚噴霧器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的宿舍管理人員,女生宿舍區要由女性教職工擔任,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設施。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等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區校園達標率達到80%以上。
四要強化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要加強校園實驗室管理,?;锲芬扇‰p人雙鎖、專柜管理,嚴格領用登記、定期核對存量等工作制度,確保安全。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墻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排查穩控,清除校園安全隱患。
一要深入排查隱患。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匯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今年重大活動舉辦前,各校務必組織開展滾動式、拉網式的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所有中小學、幼兒園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h教育局將組織相關人員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二要提前預警風險。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搜集、分析機制,及時為校長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
三要穩控重點人員。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周邊整治,構筑校園安全屏障。
一要加強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聯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二要開展周邊整治。各校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四)強化協作配合,完善聯勤聯動機制。
一要加強情況信息溝通。各校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傳達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范、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等制度,定期通報涉校涉生安全形勢,共商對策。
二要提升聯動應急水平。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完善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導做好防范應對工作。要密切與公安、派出所的聯勤聯動,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警校雙方快速反應,密切協同,妥善處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園欺凌。各校要在校內設置防治“校園欺凌”舉報箱、舉報電話,定期收集匯總舉報投訴和學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單臺賬,并會同公安部門共同研究落實有效的預防措施,及時消除“校園欺凌”苗頭。會同社會、家長共同落實好幫教措施。
四要聯手強化宣傳教育。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范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群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防踩踏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應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將提高學生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著力提高學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扎實推進。各校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定期溝通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推進的工作合力,確保專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二)結合實際,分類解決。要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地方、區域以及不同學校、幼兒園的特點、需求等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構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特別是對影響校園安全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逐一落實解決。
(三)立足長效,完善機制。要突出制度建設,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落實責任??h教育教育局將根據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并通過考評通報等措施,促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對工作成效明顯、成功防范和有效處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學校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發生惡性涉校涉生案件不報、瞞報、遲報或處置不力的,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各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匯總收集情況,于每月1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及統計表(附后)上報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分別于6月15日和2018年1月15日前一并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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