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寫實踐報告的過程中,我們還可以發現并解決問題,提高我們的問題解決能力和創新思維。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競聘報告范文,供大家參考,讓我們一同來看看吧。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將位于村十五組xxx(身體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由丈夫xx代理)、xxx的責任田土地共計5、5畝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用于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
二、土地的性質及現狀
該土地為甲方的.個人責任田地,無抵押、無債權債務關系。
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十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四至界限:東至十七組土地,西至截崗溝,南至溝,北至xxx土地。
五、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支付小麥2000斤,大寫貳仟斤;玉米500斤,大寫伍佰斤。乙方以糧食支付給甲方,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給糧時間為協議訂立之日,以后每年在協議日到期前十天支付本年度一年糧食。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協議約定收取糧食;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糧食)。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產業開發、宣傳、應用。
5.在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變土地性質,只能用于農業種植和養殖,不能用于非農生產。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協議約定興建、購臵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視為違約。
2.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糧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人(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漢臺區鋪鎮安然寺村四組(由村委會代管)乙方:
根據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及遵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并征得涉及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戶簽字同意后,現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范圍及座落:甲方自愿將位于鋪武路東側安然寺村四組3.5畝耕地(詳見四至邊界圖)。
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為30年,即從11月15日起至2041年11月14日止(按公歷年份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土地承包費每畝每年為600元,按年支付費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第一年(月15日蛭11月14日)土地承包費共計人民幣2100元(大寫貳仟壹佰元整),以后每年乙方應在6月10日前交清當年土地承包費,不得無故拖欠。土地承包費參照本合同初次承包價格,每滿5年上浮10%,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合同期內,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各植物和附著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實際因事協商確定。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6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本合同終止,土地承包費據實結算。土地上的建筑、附著物及資產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總租賃期間總租金的10%。
4、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并按時足額交清土地租用款額,如若違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包期內,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須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申請,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接茬耕種。
3、乙方創辦企業工商注冊于甲方所在行政機構,并離有政策規定招商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等行為,甲方不得干預,但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筑,臨時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門要求辦理。
5、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并失去租賃權利。
6、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租賃權。
7、合同期滿后,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則乙方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費作為土地復耕補償。土地上的建筑,附著物及所有財產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員會一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邊界圖。
甲方簽章:
安然村村民委員會公章、領導:
乙方代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看過土地流轉經營合同的人還看了:
1.土地流轉租賃合同范本
5.承包土地合同模板
6.土地經營權轉讓合同書
8.安徽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范本
9.成都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為了卓有成效地提高土地產業化結構整體推進,促進土地合理流轉,擴大規模經營,帶動周邊群眾致富,增加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該塊土地位于北塄村,南北長米,東西寬米,折合地畝數為畝,北至,南至,東至,西至。
二、甲方流轉給乙方土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流轉費支付方式:
該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為每年每畝元,合同簽定后,第一次付兩年流轉費,后邊乙方于每年月日前向原承包經營戶付清當年流轉費。
四、乙方在流轉土地上自主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各種手續。
五、乙方承包土地期間,若遇國家或重大項目征用,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地面附著物的賠付)由征用方直接賠付給乙方,與甲方無關。征用土地費歸甲方,相應乙方再不付流轉費。國家對土地政策性補貼部分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爭取到的項目資金與甲方無關。
六、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權,若乙方不再承包,乙方的地面附著物歸乙方所有,甲方若需要,折價留給甲方;甲方若不需要,由乙方清除地面附著物,恢復土地面貌。
七、合同簽定后,乙方在施工經營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原承包戶務工,但不能無理要求務工,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管、網、線、道路、綠化林進行保護,不得隨意破壞。
九、此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漠西社區、公證處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土地承包流轉合同
(三)土地經營中的問題
1.土地經營缺乏新穎性,傳統農業觀念仍然普遍。
2.土地經營缺乏科技手段和未向種田能手集中。
(四)承包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2.縣里沒有建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機構,對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解決手段缺乏。
三、 建議
(一)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宣傳貫徹。
(二)建立健全各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土地流轉管理指導機構。
(三)盡快完善土地二輪承包工作。
(四)土地使用權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申報、登記、鑒證制度。
(六)建立土地流轉風險金制度。
(七)建立縣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機構。
(八)積極鼓勵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流轉,推進農村產業化發展。
各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應積極鼓勵多樣化的流轉形式,積極引導多元化的流轉主體參與,努力探索縣、鄉、村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介機構及土地信托服務中心(服務站),加速土地流轉,推進農村產業化發展,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提高農民收入。
共4頁,當前第4頁1234甲方(轉出方):
乙方(轉入方):
丙方(監管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有關政策、法規的相關規定,堅持自愿、有償、依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
一、經營形式及結算方式
甲方自愿將本村土地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土地_______畝交給乙方用于農業規?;洜I,每畝每年價格為______元,共計_______元。自簽訂合同起的每年的___月___日前乙方付給甲方。
二、經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國家及有關部門發放的糧食綜合補貼和直補等惠農政策。
2、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向乙方告知前茬作物品種、施用農藥的種類,避免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4、乙方須對入社土地依法有效保護、不得掠奪式經營、荒蕪。
5、丙方對甲乙方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乙方按時兌現土地流轉費。對雙方的違約行為及時進行糾正。丙方有權利代表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和其他
1、有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2)乙方不按時繳納土地流轉價款的。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無法防止的外部因素,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
2、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時,首先提請丙方進行協調解決,協調不了的,須報請合同仲裁委員會作出最終裁決。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違約方按照對方實際經濟損失賠付,望雙方認真信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看過土地流轉經營合同的人還看了:
1.土地流轉租賃合同范本
2.土地經營權轉讓合同書
4.最新土地承包合同書
6.安徽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范本
7.土地轉包合同與土地轉讓合同如何區別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甲方將本村有關農戶委托流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地塊)
甲方將位于的土地畝,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水稻、小麥、蔬菜種植生產經營。
二、流轉年限
流轉年限自年10月30日至10月29日止。
三、有償使用費標準
承包土地流轉有償使用費標準為每畝每年380元,乙方每年應交甲方流轉總額為元(人民幣,下同)。(如鎮有指導性意見參考指導性意見,無指導性意見按市場行情每年調價一次)
四、相關補償金
甲方在相關地塊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零元(沒有補償時可填寫為零元)。
五、支付方式和時間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償使用費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每年于九月三十日前付清。
2、市以上農業綜合補貼(含良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歸流出方農戶享受。
3、土地規模經營補貼歸流出方農戶享受。
4、上級部門獎金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乙方。
5、秸稈全量還田的(未露天焚燒秸稈)得上級補貼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
6、農業保險個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
六、相關事宜
1、如遇國家征用及政府整體規劃,甲方應辦理相關終止協議手續,并與乙方協商補償事宜。
2、乙方在獲得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臵權,如變更經營(主營)項目時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經鎮農經站審核備案。
3、乙方必須按農業用地的有關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地的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4、承包種植稻麥、蔬菜、果品等農作物的,要服從農技部門的技術指導,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種植稻、麥、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在楊舍鎮全鎮范圍內的土地承包資格:
a、有露天焚燒秸稈現象的。
b、秸稈未能達到全量還田的。
c、水稻機插秧比例低于90%的。
七、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鎮農經站調解。
2、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鑒證單位存查。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日
鑒證單位:鎮農經站
鑒證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在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
第三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系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規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系應當受到保護。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合同管理的指導。
第二章流轉當事人
第六條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
第七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繳。
第八條承包方自愿委托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
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土地。
第九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承包農戶,也可以是其他按有關法律及有關規定允許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受讓方應當具有農業經營能力。
第十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期限和具體條件,由流轉雙方平等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第十二條受讓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土地,禁止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
十三條受讓方將承包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條受讓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辦法可以在土地流轉合同中約定或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三章流轉方式
第十五條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第十六條承包方依法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者全部流轉的,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變。
第十七條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方之間自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承包方采取轉讓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經發包方同意后,當事人可以要求及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注銷或重發手續。
第十九條承包方之間可以自愿將承包土地入股發展農業合作生產,但股份合作解散時入股土地應當退回原承包農戶。
第二十條通過轉讓、互換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經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第四章流轉合同
第二十一條承包方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與受讓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流轉合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委托發包方或者中介服務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流轉合同應當由承包方或其書面委托的代理人簽訂。
第二十三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方式;
(五)流轉土地的用途;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九)違約責任。
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十四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不得強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接受鑒證。
第五章流轉管理
第二十五條發包方對承包方提出的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要求,應當及時辦理備案,并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
承包方轉讓承包土地,發包方同意轉讓的,應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報告,并配合辦理有關變更手續;發包方不同意轉讓的,應當于七日內向承包方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達成流轉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統一文本格式的流轉合同,并指導簽訂。
第二十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準確記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以轉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及時辦理相關登記;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等手續。
第二十八條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及有關文件、文本、資料等進行歸檔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條采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當事人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或農村經營管理)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的中介組織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或農村經營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并接受其指導,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提供流轉中介服務。
第三十一條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在指導流轉合同簽訂或流轉合同鑒證中,發現流轉雙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約定,要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或農村經營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工作的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正確履行職責。
第三十三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當事人應當依法協商解決。
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通過招標、拍賣和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可以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其流轉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愿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本辦法所稱受讓方包括接包方、承租方等。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版權聲明:此文自動收集于網絡,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
本文地址:http://www.springy.cn/fanwendaquan/gongzuobaogao/222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