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指向上級機關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工作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問題的報告,報告幫助人們了解特定問題或情況,并提供解決方案或建議。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兩院報告討論發言盧志強:201x年,“兩院”堅持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理念,依法履行審判、檢察職能,全力服務保障世博,有力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為區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環境。201x年,面對新情況、新問題,希望“兩院”繼續保持成績,不辱使命,為人民群眾和區域發展提供更為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為政協履行職能提供更為便利條件。
馮斌元:一年來,“兩院”克服案多人少、信訪維穩壓力大等困難,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少年法庭特色工作亮點突出;探索實踐了遠程審判方式,方便了當事人訴訟,社會效果良好;訴調對接中心功能卓越,訴前調解成效明顯,有力地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在中央政法委百萬案件大核查中合格率100%,成績來之不易。
吳 群:聽了“兩院”工作報告,感到振奮,很多工作實現了突破性進展,其中也融入了政協委員的積極參與和民-主監督。建議:動遷司法裁決如成為現實,將大大加大基層法院的工作量,帶來巨大的工作壓力,法院應提前做好有針對性的準備。
朱祖光:“兩院”報告有3個亮點:一是圍繞區委中心工作,發揮了司法打擊、調節、監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二是深化內部管理,規范辦案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加強了干部隊伍建設,體現了公正司法。建議:
1、新拆遷條例頒布后,“兩院”將承擔更大的壓力,“兩院”要繼續圍繞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發揮作用。
2、要更加注重發揮律師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方面的作用。 王 鋼:區法院的網上立案受理、設立未成年人法庭、化解勞資糾紛等工作很有特色,走在全市法院系統的前列。行政訴訟做到“案結事了”,刑事案件明顯下降,說明區法院工作富有成效。建議:
1、更加注重立案前案由的實質審查,尤其是涉及債權債務轉移等法律糾紛時要謹慎對待,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法官在審理案件中要更加注重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尤其是證據材料要嚴格審查,避免虛假證據材料。
高紅秀:法院報告中數據很多,但改判率和發回重審率沒有體現出來,建議:
1、在報告中體現上述統計數據,以此推動隊伍建設和審判質量的提高;
2、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和職業道德培訓,更好地化解矛盾。 王全昌:建議:“兩院”要根據經濟建設的發展形勢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加強研究應對經濟發展帶來的矛盾,服務區域經濟,提前介入、事先防范。尤其是為民營經濟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4、一審法院抗訴權沒有了,但抗訴建議報告的工作還有空間。 呂 敏:就法院訴調對接工作建議:
2、圍繞各類指標考核法院工作本身沒錯,但不能有為指標而指標的傾向。
呂國強:201x年“兩院”積極履行職能,為維護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工作。建議:
1、201x年在維穩工作方面繼續下功夫抓好; 2、加強預防職務犯罪的力度; 3、進一步抓好隊伍建設。
孔 舸: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判決的案件在執行上總是遲緩,受到信訪的影響很大,一旦有當事人上訪,執行就被-迫停止。建議要正確處理好司法執行與信訪的關系,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李連榮:“兩院”報告表明,201x年“兩院”充分履行檢察、審判職能,工作成效顯著,尤其是結案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建議:“兩院”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加強司法制度建設,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真正做到司法為民。
張秋波:就“執行難”問題建議:
1、創新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執行難,特別是對逃避法律責任的人,要采取強硬措施,嚴厲打擊。
2、向上級法院呼吁出臺有關法規,從制度層面解決“執行難”問題。
堵琳琳:“兩院”工作報告內容詳實,感受很深,充分體現了司法為民的工作理念,在推進區域經濟建設、服務保障世博、推動舊區改造、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錢麗華:“兩院”工作報告重點突出,特別是構建“訴調對接中心”,開展巡回審判,開展未成年人案件特色審判等做法,體現了司法惠民。建議:結合社會老齡化發展趨勢,參照我區未成年人法庭的做法,借鑒靜安區經驗,設立專門的老年人法庭。
吳叔君:法院工作取得很大成績,在案件多、人手少、執行難的情況下,結案率連續多年超100%,很不容易。同時,接受政協民-主監督意識很強,經常開展院長接待日,聆聽監督員的意見。建議:
1、開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教育。
2、進一步提高法官素質,尤其是工作要有耐心,態度要和善。 3、加強庭審程序等法律知識的普及。4、提升社區司法調解員的工作水平。趙志遠、郭其一:建議:
1、在法律宣傳方面,確立正確價值取向,大力弘揚正面守法典型。新聞熱點不宜偏離主流價值觀,不宜對“一夜暴富”等事宜作過多宣傳。
2、設立“見義勇為”基金,弘揚正氣,褒獎見義勇為者。 金四麗:目前,盜刷醫???、非法收購倒賣藥品情況比較嚴重,導致醫保費用大量流失。建議:
1、公、檢、法等部門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取締非法收購倒買賣點;
2、通過立法,完善對倒賣行為的處罰機制; 3、設立舉報基金,依靠群眾舉報,使打擊取得實效。
附送:
兩項教育心得體會
兩項教育心得體會
性進步;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深入學習黨史軍史,學習黨的三代領導核心和胡主席關于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重要論述,學習我軍聽黨指揮、服務人民、英勇善戰的優良傳統;積極投身貫徹國防和軍隊建設主題主線實踐,提高履行我軍歷史使命能力,深入學習領會胡主席關于國防和軍隊建設主題主線重大戰略思想,學習了解國際安全形勢和我國安全環境的新特點新變化,學習領會胡主席和軍委關于推進軍隊建設、改革和軍事斗爭準備的決策部署。再次深入學習、悉心體會,圍繞如何更好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深入思考,結合實際,談談個人對此次教育的幾點體會和認識。
一、充分認識和體會到開展此次教育活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今年是黨、國家和軍隊發展進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的一年,我們黨將召開 我們單位的辦公樓和宿舍樓上面有十六個大字,“團結求實,創新發展,愛站建站,站興我榮”。每一年我對這十六個字都有更深入的理解,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是對這十六個字最樸實的詮釋。因為工作賜予了我神圣天職,因為崗位構筑了我踐行軍人核心價值觀的最佳平臺,我更應該求發展、勇創先、忠使命,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愛崗敬業、爭先創優的真諦。
愛崗敬業,就是要滿懷激-情地投身工作,就是要充滿熱情地貢獻自己的力量,就是要兢兢業業地做好本職,就是要情真意切地奉獻我們單位。有人或許會說,作為一個小小*****能起多大的作用,可是我想說:朋友,正是有了一個個像我們這些平凡的*****,才構筑起今天我們單位的脫穎而出!如果人人都能把工作當成一種享受,把工作當成一種使命,那我們單位的未來一定會獨占鰲頭,充滿輝煌!無需太多豪言壯語,扎扎實實地做好本職工作,這是一個人在世界觀上的認識。當接到領導交辦工作的時候,是討價還價能推就推,還是盡職盡責努力完成不講任何理由?當在工作中遇到困難和挫折的時候,是等待觀望半途而廢,還是自我激勵攻堅克難無往而不勝?我周圍很多的同事都遇到上述的情形,他們大都都會勇于接受,埋頭干業務,完善自己,打敗前進路上的迷茫。比比他們,想想自己,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所從事的崗位、有什么借口不努力地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呢?總而言之,無論任務訓練,亦或科研立項,是喜歡拿著放大鏡百般挑剔找外因,還是常常拿著顯微鏡自我剖析找內因?這個問題說小點是處事觀,說大了就是一個人的世界觀。
三、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凝心聚力,為我站科學發展獻智出力。
4月12日,出席市政協七屆二次會議的政協委員、列席人員分組討論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委員們踴躍發言,各抒己見,會場氣氛熱烈活潑。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委員們針對當前法檢“兩院”工作中存在的個別案件辦事效率不高、個別辦案人員素質和業務能力不強,以及司法活動中監督不到位等問題,提出了中肯的意見和建議。委員們希望,市法院和市檢察院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隊伍人員素質,加強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大打擊刑事犯罪力度,嚴查職務犯罪,強化法律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對法院、檢察院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縮短辦案時間,提高工作效率;正確處理信訪案件,建立健全信訪體制,在打擊非法集資方面加大力度,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聽了兩院的報告很受鼓舞,過去的一年,法檢兩院認真履行職責,為維護社會穩定,推動全市經濟發展,實現xx崛起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說是功不可沒。通過學習兩院的報告,我個人有三個方面的體會:
一是打擊犯罪有力。在打擊犯罪、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上,兩院能夠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堅持懲防結合,嚴格依法辦案,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有效遏制了犯罪率的上升,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是保駕護航有功。在服務大局,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上,兩院始終把維護穩定擺在突出的位置,積極參與“平安xx”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深入社區綜治聯系點指導工作。同時,通過開展活動、創新機制化解和緩解了“信訪難,執行難”“兩難”問題,為促進xx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是自身建設有效。在加強隊伍建設上,兩院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戰略任務常抓不懈,通過認真開展文明執法學習,紀律作風教育及提高執行力建設等主題活動,敢于正視問題,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切實加強查改,隊伍建設取得新進展。
總的來講,我們認為整個報告通篇貫穿了服務發展、保障發展的工作理念,簡潔全面,客觀公正,目標明確,措施具體,非常好。
作為一名來自基層的代表,我對“兩院”工作談兩點建議:
一、拿實招解決群眾“信訪不信法”的問題。
近年來,各級法院的審判質量、執行工作及隊伍建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司法部門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力量,應該思考一直以來嚴重困擾各級政府一個社會問題,即目前愈演愈烈的群眾上訪問題,大多都是涉法涉訴案件,為什么有那么多群眾“信訪不信法”,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三不”:一是群眾不懂打官司。由于法律知識貧乏,法制意識淡薄,出現糾紛后不知道尋找司法援助;二是群眾打不起官司,部分弱勢群體,因經濟困難打不起官司;三是群眾不愿打官司。因為普遍存在執行難問題。部分群眾即使打贏官司,其合法權益仍得不到保障,促使更多群眾放棄司法途徑而走上訪之路。如我鎮的沈傳武民事糾紛案、吳萬香醫患糾紛案、劉興梅刑事案件他們雖然都通過了法律判決,但一直不服判決或判決后未執行到位,多年上訪,最終還是通過行政手段才得到解決。
解決群眾“信訪不信法”問題,建議從三個方面著手: 一是要加大司法宣傳力度,解決群眾不懂打官司現象通過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培養群眾通過司法程序維權的意識。二是加大司法援助力度,解決打不起官司的現象。降低訴訟門檻,簡化訴訟程序,讓一些基層經濟困難的弱勢群眾打得起官司。三是加大案件的執行力度,解決群眾怕打官司的現象。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使一批執行難案和積案迅速得到執行,對拒絕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要加大打擊力度,盡力化解因“執行難”問題引發矛盾,確保打贏的官司能夠執行到位,提高司法的社會效益,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穩定。
二、出重拳整治社會經濟環境。
重點抓好“三手”:一是堅持“嚴打”不軟手。近幾年來,社會治安形勢有所好轉,但在農村,地痞流氓、惡實力在有的地方依然猖獗。如盜竊摩托車、電力設施、農副產品等,強買強賣、強行接攬工程以及利用農村信息閉塞落后,進行詐騙犯罪的現象還大量存在,因此,必須堅持“嚴打”不軟手,對上述犯罪,要快捕、快判,露頭就打。二是堅持重點整治不放手。重點整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環境,如金融詐騙、商業賄賂、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尤其是坑農害農騙農的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這些和農業生產息息相關的產品要重點進行整治,從而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高壓反腐不松手。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對職務犯罪查辦力度,重點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絕不松手,特別是要加強對國家惠農資金的使用、土地拍賣及大型工程建設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領域監督。切實扭轉社會風氣、維護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
近日,中共遼寧葫蘆島市委作出決定,為維護司法權威,葫蘆島市法檢兩院將不再參加行風評議活動,取而代之的是,通過符合法律規定的渠道對法檢兩院進行有效監督。(據《遼寧法制報》)
首先,把法院、檢察院置于黨委、政府組成的行風評議領導小組下,與公安、工商、城建等政府行政職能部門一起接受群眾的民主評議,實際上就是將法檢兩家等同于政府的職能部門,接受政府的領導。這與憲法規定的“一府兩院”的政權組織形式相悖,有違憲之嫌疑。
其次,將法院、檢察院與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放在一在起,接受相同標準的評議,也是不尊重司法規律的表現。行政講究的是高效,需要的是統一、集中的領導,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要求是獨立,行政執法與司法的'內容是截然不同,兩者放在一起,實際就是將司法機關等同于行政機關,司法職能混同于行政職能。
最后,我們還要說的是所謂行風評議也好,行風評議領導小組也罷,都是一種臨時的活動與機構。評議時也許改進了一點,評議完了,又恢復原樣,這種運動式的治國方法與法治精神并不符,有多大成效,令人深思。
法院、檢察院不再接受行風評議,并不等于這兩家司法機關可以為所欲為,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敗,這是永恒的真理。在現行的政治體制下,司法機關要接受黨的政治領導,要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要接受群眾的輿論監督等等。但是對法檢的領導和監督、制約都要依法進行,要正?;?、有序化地開展,避免以運動式地、無序地、隨心所欲地進行。
刑事訴訟作為國家實現刑罰權的專門性活動,國家權力在刑事訴訟中的運用廣泛而深刻,刑事偵查權、控訴權和審判權在本質上都是國家權力的表現形式。然而權力的本性在于擴張,而且權力的擴張總是通過侵蝕個人權利來實現的;刑事司法權也不例外,強大的國家刑事司法權如果不加限制,必將嚴重侵蝕涉訟公民的基本人權,因此,如何科學、合理地配置國家刑事司法權便成為構建公正的刑事訴訟程序的核心問題。
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第7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睋?,配合制約原則是調整我國公、檢、法三機關關系的指導性準則,也是我國配置偵、控、審三項刑事司法權力的基本方案。作為我國特有的一項訴訟原則,配合制約原則是我國建國以來刑事司法經驗的總結,也是對我國社會現實狀況和當前刑事司法政策的反映。然而,作為一項政策性原則,配合制約原則并不一定完全反映了刑事訴訟發展的客觀規律,這就使得配合制約原則雖然具備某種現實合理性,但卻可能缺乏法理合理性??疾飚斍拔覈?、檢、法三機關的關系,不難發現,在配合制約原則的指導下,我國警、檢、法關系出現了錯位、扭曲、缺位等不良現象,現象說明本質,我們因此而有理由質疑配合制約原則的法理合理性。
一、錯位:配合制約原則下的檢、警關系
根據配合制約原則,我國的檢警關系是一種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系,它具有兩個特點:一是檢警分立。即公安機關與檢察院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是偵查權的主體,兩者在偵查刑事犯罪行為的權限上,是分工負責、互相配合的關系,而不存在誰服從誰、誰領導誰的主從關系;二是檢警制約。即在檢警分立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公安機關與檢察院的雙向制約,不僅檢察院有權制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也可以反向制約檢察院。這突出表現在公安機關享有對檢察院決定的提請復議、復核權。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要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如不批準,公安機關認為應當逮捕時,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檢察院不接受,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應當起訴的,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這種提請復議、復核權的配置說明我國公安機關并不僅限于消極接受檢察院的監督,而且可以積極反向制約檢察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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