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應該注重論證和論據的支持,以增加報告的說服力和可信度。在這份調研報告中,我們發現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發現和有趣的觀察。
第七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依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做好資產報告的編制、匯總、分析、報送等工作,按照各自職責對資產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八條財政部是負責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主要包括:
(一)制定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制定全國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格式、內容以及相關編報要求;
(三)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基礎數據庫,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
(六)組織開展中央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工作。
第九條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行政隸屬關系,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工作。其職責主要包括:
(四)組織開展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編報質量的.核查;
(五)負責指導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工作。
第十條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相關工作。其職責主要包括:
(二)建立本部門資產基礎數據庫,完善本部門資產管理信息系統;
(四)組織開展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編報質量的核查;
(五)負責指導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工作。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負責具體實施本單位資產報告工作。其職責主要包括:
(四)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向主管部門報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
第十二條年度終了,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工作部署,在規定時間內編制和報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報告,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各中央部門應于每年3月20日前將本部門資產報告相關材料報送財政部審核;各地區財政部門應于每年4月20日前完成資產報告審核匯總工作。
第四十四條中國人民解放軍以及經國家批準的某些特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的管理辦法,由解放軍總后勤部和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依照本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中央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由國家有資產管理局負責具體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單位履行職能,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各民主黨派機關(以下統稱行政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各級行政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即行政單位的國有(公共)財產。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包括行政單位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國家調撥給行政單位的資產、行政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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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從2004年開始,幾年來,緊緊圍繞提高資產管理效能,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這個中心,積極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在市場經濟新形勢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新體制、新機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隨著改革的深入,市場經濟環境的變化,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現有的體制和機制已不能很好的適應新形勢的需求,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調整思路,用更加開放的思維,更加有效的機制,更加有力的工作把國有資產經營好,把國有資產管理這篇文章做大。
(一)設立專司機構,明確職能定位。2004年市政府發文成立了**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產局),正縣級事業機構,掛靠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副局長兼任國產局局長。市國產局編制12人,內設綜合、產權管理、資產評價三個科室,從而明確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主體。市國產局作為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專司機構,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對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同時,在職能定位上,將其定位在延伸財政職能上,資產管理工作緊緊圍繞財政中心工作來進行。
(三)改革國有資產的配置模式。在全市初步建立了資產構建預算制度。資產購建預算是從源頭上管理資產“進口”的主要環節,是規范資產配置,實現資產配置科學性、均等性、計劃性的重要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是部門預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資產構建預算從制度層面可以有效解決在資產配置上的盲目性、隨意性和失衡性,減少了盲目配置、重復配置,節約了財政資金,是“**模式”一個重要亮點,在全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會議上交流推廣。
(四)實行產權集中管理。市政府授權市國產局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產權集中統一管理,將原來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中收繳到市國產局,由市國產局代表市政府擁有市級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全部國有資產的產權并對所管資產行使產權管理、收益管理和財務管理權,對單位辦公用房實行余缺調劑,徹底杜絕和防止因所有權不明而引發的各種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產權變更后各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只有資產使用權,沒有資產處置權,有效的解決了資產分散管理中存在的隨意處置國有資產的問題。
二、改革目前所面臨的困境。
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與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改革深化中遭遇瓶頸,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目標定位。我市的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當初是以資源整合為切入點的,是以保值提效為目標的,是在整合置換中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效益,增加財政收入。因此我們的工作重心在整合置換上,市政府還就此下發了三年整合規劃。盡管規劃中提出了宜租則租、宜處置則處置,宜開發則開發的運營思路,但作為運營主體的資產開發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從目前的情況看把目標僅僅定位在整合上是不能把資產這篇文章做大的,必須把目標定位在經營上,通過有效的經營,把文章做大。
(二)體制束縛。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政府,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是政府授權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一個行政機關,不具備投融資資格,也不具備經營開發資格。由于缺乏一個對資產有效經營的平臺,因此無法對資產開展有效的經營。因此要適應新形勢,把資產經營這篇文章做大,就必須搭建一個公司化的經營平臺,實現對資產的有效經營。
(三)思想解放不夠。這幾年改革過程中我們也一直思考如何有效的利用好國有資產,也考慮到開發經營,但由于擔心不符合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要求和規定,擔心過度商業化,會增大政府風險,因而,讓猶豫禁錮了我們的思路,捆住了我們的手腳,制約了我們的工作。
(一)、我市資產基本狀況。
資產經營的基本思路。
金融危機爆發后,擴大內需保增長的任務十分繁重,特別是我們**以投資帶動為主要特征的增長方式,在突破發展中保增長的任務更重、壓力更大,對資金的需求也更加迫切。因此,我們必須審時度勢,充分運用所擁有的資產優勢,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調整工作思路,轉變工作重心,把把工作重心由過去的以整合為重點,轉向以全面經營為重點;把運營方式由以置換為重點轉向開發、轉讓、出租并舉,有形資產、無形資產、資源性資產經營并重的軌道上來。對于目前具備通過轉讓、開發、出租進行直接經營的房地產可直接開展經營,對于目前不具備直接經營條件的房地產,可通過房地產抵押融資的方式,實行買地開發滾動經營,或者以直接投資的方式進行資產經營,使所有的房地產都能夠成為政府可經營的資本。實現真正盤活國有資產,實現資產資本化,實現資產效益最大化,實現資產經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經過有效運營,力爭五年內為市本級建設融資3--5億元,全市實現國有資產收益10億元以上,其中市本級5億元以上。
(三)加快體制轉變,構建經營平臺。
調整管理體制,構建經營平臺,是實現資產資本化,對資產進行有效經營的基礎。因此,我們建議成立**市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將市本級的`行政事業資產整體打包,以劃撥過戶、授權經營或參股等形式注入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同時將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更名為“**市公共資產管理局”,實行市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與市公共資產管理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由市公共資產管理局行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職能。由市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行使管資產的經營、開發、融資、投資職能。使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具有投融資、經營開發、物業管理三個資產經營平臺的功能,其運行目標為:
投融資平臺。
打造成我市繼城投公司之外的又一重要融資平臺,利用國有資產,以抵押擔保的形式,通過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方式,吸引各種社會資金進入重點建設領域。具體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抵押貸款。以國有資產整合為基礎,在充分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以資產作抵押,加強同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形成以銀行貸款為基礎,其他金融機構資金為補充的信貸融資格局,為政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提供融資服務。
三是開展股權合作。對于關乎全市經濟布局和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競爭性領域項目,資產投資運營公司代表市政府和市財政(國資)局作為出資人,用市場化方式對此類項目的市屬國有股權進行管理,依照《公司法》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
四是啟動民間借貸。對項目不大、有營利的項目可鼓勵干部職工入股,募集項目發展資金。但此方式籌集資金量少,風險大。
五是積極發展多元化融資體制。特許經營權是政府重要的無形資產,因此在項目建設上可運用“建設―經營―轉讓”的方式,即bot模式進行融資。它是指政府和項目發起人簽訂特許權轉讓的協議,由項目發起人組織成立的項目公司承擔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的融資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的任務,同時,在規定的特許期內,擁有該項目的所有權并收取費用,用來償還項目的債務,并獲得預期的投資回報。在特許期結束后,項目將無償移交給政府。利用這種形式,對于我市自有資金匱乏,但同時具有機遇優勢、項目優勢的實際情況,可以以此引進資金,擴展籌資渠道,增加籌資規模,切實解決建設資金供需之間的矛盾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可操作性。
經營開發平臺。
按照宜開發則開發、宜處置則處置、宜出租則出租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現有資產,繼續促進資源優化整合,加快開發經營,擴大投資范圍,實現資產增值。經營開發平臺主要職能為:
一是資產經營的載體和主體,負責資產開發、轉讓、出租等經營業務。
二是負責對原政府部門投資舉辦的經濟實體進行整合,并對其實行集約化、集團化、規?;洜I,充分發揮資產的規模效益。
三是進行自主開發。對增值潛力大,開發價值高的項目,實行自主開發,以實現國有資產收益最大化。對有的資產可按照開發--轉讓(出租)的方式進行經營,對有的資產可按照抵押--融資--收購(征地)--開發--轉讓(出租)的方式進行經營。
四是夯實公司職責。按年度簽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書,通過規范資產運營,建立國有資產補償機制,向財政上交國有資產收益、按期收繳國有資產占用費、土地出租收益金和利潤等手段,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的運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物業管理平臺。
一是為行政事業提供統一規范的物業服務,維持辦公資產的簡單再生產(資產維護),節約財政支出。
二是公平參與物業市場競爭和經營。
需要配套的政策。
一是成立**市公共資產運營投資公司,并將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更名為“**市公共資產管理局”,兩套機構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二是按照產權集中管理的要求將市級行政事業資產全部更名過戶在市公共資產管理局名下,免收更名過戶的相關費用。以劃撥過戶、授權經營等形式將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注入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
第一條為加強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以下簡稱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行政事業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行政事業資產的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規章制度。
;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使用;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第四條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產權的登記、界定、變動和糾紛的調處;資產的使用、處置、評估、統計報告和監督;向同級財政通報情況等。第五條國家對行政事業資產的管理,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是政府專司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機構。中央和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本級政府管轄的行政事業資產施行綜合管理。主要職責是:
(三)負責組織行政事業資產的產權登記,清查統計,資產評估,糾紛調處;并會同財政部門對產權變動、資產處置進行審批。
(四)會同財政部門對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審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監管工作;。
(五)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工作。
第七條各主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制定本部門的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本部門的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規定權限范圍內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的審批;。
(五)負責本部門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審核和實現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二)負責資產的帳、卡管理;。
(三)負責本單位的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辦理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報、批手續;。
(七)向主管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九條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對行政事業資產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和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法律行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是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占用國有資產享有所有權的法律憑證。
第十條凡占有、使用國家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不論其是否納入預算管理,以及實行何種預算管理形式,都必須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各級國家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必要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委托主管部門進行登記。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分為設立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撤銷產權登記。
新設立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委托的主管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行政事業單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銷,以及隸屬關系、單位名稱、地址、單位負責人發生變化,以及國有資產總額超過一定比例,應在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委托的主管部門申報,辦理變動產權登記或撤銷產權登記手續。
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每年進行一次。行政事業單位要在認真查清年末資產存量的基礎上填制年檢登記證。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的主要內容為:
(一)單位名稱;。
(二)住所;。
(三)單位負責人;。
(四)預算管理形式;。
(五)主管部門;。
(六)單位資產總額;。
(八)其他。
第十四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將本級的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情況定期報告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并抄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五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不按規定要求填報產權登記的行政事業單位,可建議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對其停撥或緩撥有關經費。
第十六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妥善保管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表,并建立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檔案,了解和掌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存量增減變動情況。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要認真做好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個人。
第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要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資產,主管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協商后有權調劑處置。拒絕調劑處置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建議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對其緩撥或停撥有關經費。
第二十條非經營性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國家行政任務和開展業務活動所占有、使用的資產。經營性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主要方式有:
(二)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投資、入股、合資、聯營;。
(四)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五)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經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條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要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進行評估,核定其價值量,作為國家投入的資本金,并以此作為占有、使用該部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礎。
第二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需要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查核實,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一次性轉作經營的資產,其價值量數額較大的,須報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用非經營性資產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須持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出資單位的財務報表、資產評估確認證書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資產證明,到同級國有資產部門輸產權登記手續。主客部門在出具資產證明時,不得出具偽證。凡出具偽證的,一經查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即收回產權登記表,取消其產權登記資格,并通知工商管理部門,證明其資信無效。
第二十四條對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應堅持有償使用原則,以其實際占用的國有資產總額為基數,征收一定比例的國有資產占用費。征收的占用費,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權對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經濟效益、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其資產的國家所有性質不變,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用國有資產開辦集體性質的企業。
第二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營性企業,按照《國有企業財產監管條例》實施監管。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應向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并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
(一)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的處置,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具體規定標準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會同財政部或授權的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會同財政部審批;規定標準以下的審批權限由主客部門決定。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友限。
第二十八條對在規定標準以上的資產轉讓必須進行評估。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資產的處置收屬國家所有,并按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管轄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所發生的產權糾紛的調處工作。調處工作按國家有資產管理局制定的有關產權糾紛調處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占用的資產要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報表格式及內容定期作出報告。實行國有資產直接管理的,直接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實行委托管理的,向主管部門報告,由主管部門匯總后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在報送報表時,應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同時國有資產變動、使用和結存情況作出文字分析說明。
第三十三條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編制匯總報表及分析說明,向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并同時抄報同級財政部門作為編制下年度財政預算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四條國家國有資管理局負責編制和匯總全國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并同時抄送財政部作為安排下年芳財政預處算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資產的統計報表格式和報告要求,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管理部門、資產使用單位及工作人員,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
第三十七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同級政府責令改正,并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主管機關或所在單位追究責任:
(二)在產權管理工作中,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辦事,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
有權責其改正,并建議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未按其職責要求,放松資產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不按規定權限,擅自批準產權變動的;。
(三)地所管轄的資產造成流失不反映、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行政事業資產的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由上級機關或所在單位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未按其職責要求,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
(二)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填報資產報表、隱瞞真實情況的;。
(三)擅自轉讓、處置資產和用于經營投資的;。
(四)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五)對用于經營投資的資產,不認真進行監督管理,不履行投資者權益、收繳資產收益的。
第四十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造成資產大量流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各類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黨派和社會團體。
第四十四條中國人民解放軍以及經國家批準的某些特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的管理辦法,由解放軍總后勤部和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依照本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中央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由國家有資產管理局負責具體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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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鎮財政分局按照縣財政局統一部署,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預算。下面是整理的關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
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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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財政部下發《財政部關于開展2019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以來,全國很多省市結合自身特點,扎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國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分別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所屬單位資產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開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動員會,積極部署資產清查核實工作,要求能夠從資產的數量、價值、結構、使用狀況等多層面,準確反映政府財務、資產情況,為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奠定基礎。
山西省早動手、早準備、早安排,清查工作認識到位、政策法規學習到位、監督責任落實到位和監管工作服務到位,“四到位”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實施。據介紹,陽泉市在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動員部署會議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將一直持續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
為建立一個全市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重慶市政府也將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重慶市財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實現資產動態管理,從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防止清查工作在執行中變形走樣,夯實整個財政管理基礎組織專項監督檢查,對違規違法行為按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周天勇對記者說,“在清查過程中,要注意將資產按照不同歸屬類別進行分門別類,而且可以把資產清查工作當作是國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將不必要的建筑、服務設施等出租或賣出,同時也是一種資產基礎的積累,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蓖瑫r,為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開展,財政部還同時印發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明確了資產清查核實的工作內容和各方管理職責,規范了資產清查核實的工作流程。
為了規范和加強我鎮國有資產管理,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相結合,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資產流失,根據霍政辦〔2019〕62號和霍邱縣人民政府財政局財資〔2019〕39號霍邱縣財政局(國資委)關于轉發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通知和縣政府及財政局有關要求,我鎮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
結合我鎮實際情況,我鎮財政分局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步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鎮直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健全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和完善全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真實的反映我鎮國有資產的占有和使用情況。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以2019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經縣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一)我鎮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和財政分局及鎮直單位負責人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統一要求上報。
(二)各部門、單位資產負責人將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鎮財政分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鎮直單位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四)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五)各部門、單位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鎮財政分局根據財政部印發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上報登記。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9年3月)。
2.組織鎮直各單位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9年4月-7月)。
1.鎮直各部門、單位自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要求,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應指導本單位制定資產清查實施方案,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業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鎮財政分局,各單位負責人進行審核匯總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報送鎮財政分局。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單位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單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2019年7月31日前,鎮財政分局對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并可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
3.2019年7月31日前鎮財政分局按照財政部和省、市縣的要求,編制全鎮資產清查匯總報表,連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報送上級財政部門。
(三)總結階段(2019年8月-9月)。
1.鎮財政分局對全鎮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縣政府報告全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
2.鎮財政分局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3.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資產管理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鎮財政分局按照縣財政局統一部署,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預算。
各單位負責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一)加強領導。鎮直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鎮直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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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頒發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本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以下簡稱行政單位)和各類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即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公共)財產。具體包括:
(三)行政事業單位占有和使用的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
(五)行政單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培訓中心、服務中心、賓館、酒店、招待所、飲食店鋪、經營性門面(與行政事業單位脫鉤、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資產除外)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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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規范全省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處置行為,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優化資產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國家所有者權益,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陜西省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120號)、和《陜西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陜財辦資〔〕4號)以及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和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處置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注銷產權的行為。包括各類國有資產的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損、報廢、捐贈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出售、出讓和置換的資產應當通過政府批準的產權交易機構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電子競價等市場競價方式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財政部門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及監督管理,并可授權同級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相應的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第六條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審核,并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履行報批手續。
第八條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批復的資產處置文件是辦理產權變動和安排有關單位資產配置預算項目的依據,也是調整有關資產、資金賬目的原始憑證。資產處置中涉及預算、財務與會計事項的,按照現行預算、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包括各類資產的出售收入、置換差價收入、報廢報損殘值變價收入等,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應按照非稅收入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上繳同級財政管理。
第二章資產處置的范圍和方式。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縣人大常委會:
2019年11月29日,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關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并提出審議意見,我們高度重視,及時研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整改落實,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方面。一是梳理***、省市有關法律法規,重點為縣級層面印發的《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辦法》、《縣縣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縣縣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明確從資產管理“入口”到“出口”各環節單位及監管部門職能職責和問責情形,逐步提升各級各部門的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二是強化國資監管部門職責。進一步明確縣級國資監管機構職責,全面授權委托縣財政局代縣人民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國有企業)監督管理職責,機構改革后,強化了國資監管職責,下一步,將比照省市做法,積極協調機構編制等部門,將國資監管機構從縣財政局獨立出來,調整充實力量,專職負責國資(國企)監督管理,不斷提升監管的專業化、精細化水平。三是強業培訓指導。前期受疫情影響,第二季度將開始,加強對各單位領導及其財務人員的培訓,從預算管理、帳務處理、資產管理、財務決算、問責追責等方面進行系統培訓,不斷提升各部門(單位)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二、關于“強化資產管理基礎性工作、切實摸清家底”。一是組建《縣盤活國有資產工作專班》,加快完善國有資產手續,盤活并利用好國有資產,有效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全面清理資產情況,分類協調解決國有資產手續等問題,并提出處置建議。目前共清理排查國有資產895處(個),落實產權298處(個),估值25億元,(其中鄉鎮清理資產311處,估值5億元)。后期將協調有關部門逐步落實解決產權,分批分期提出處置方案。二是組織填報2019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通過比對全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部門年度決算系統、帳務處理系統,全面清查盤點資產帳面數據,目前受疫情影響該項工作正在進行,3月底將完成上報。三是建立常態化清產核資機制。對全縣各級各部門債權債務、長期掛帳、資產處置、資產損失、工程項目竣工入帳等工作實行一年一核查,對核查出來的問題及時加以協調解決。
三、關于“切實加強監管,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方。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面。一是推動縣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有公司管理的通知》,從國有公司機構人員、資本運營、項目建設、融資行為、規范財務、績效目標、債務管理等方面進行明淅,做到依法依規管理企業國有資產;二是根據《關于印發貴州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主要職責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機構改革情況,目前由縣盤活國有資產工作專班統一進行清理,對清理出的經營性資產正在按程序公開處置,縣級集中進入處置程序資產6處,價值億元,涉及原安監局房產、馬場鎮異地扶貧搬遷鋪面、小青山農貿市場鋪面以及各房開企業配套建設的安置房;鄉(鎮、街道)清理閑置房產34萬平米,宅基地28個,將安屬地原則由鄉鎮集中負責提出處置計劃。三是出臺《國有企業資產賃操作細則》,進一步規范企業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行為。
四、關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規范國有資產管理”方面。一是嚴肅“入口”配置管理,嚴格執行《普定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辦法》,單位新增固定資產一律履行事前審批手續。二是加化監督檢查,實行資產清查常態化檢查機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每年定期抽查3-5家單位,遇特殊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強化檢查結果運用。三是督促部門(單位)健全資產管理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明確各崗位職責權限,申通監督舉報電話,強化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四是建立資源(資產)清理發現機制,清理盤活全縣行政事業單位閑置、低效資源資產,按規定交由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包裝盤活經營。
特此報告。
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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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頒發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本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以下簡稱行政單位)和各類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即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公共)財產。具體包括:
(三)行政事業單位占有和使用的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
(四)行政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的資產以及其他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五)行政單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培訓中心、服務中心、賓館、酒店、招待所、飲食店鋪、經營性門面(與行政事業單位脫鉤、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資產除外)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
第52號《甘肅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已經20xx年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甘肅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為了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促進各項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包括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國家調撥的資產、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其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三)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已規定配置標準的資產,應按照標準進行配置;對沒有規定配置標準的資產,應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置。
財政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配置的資產,能通過調劑解決的,原則上不重新配置。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應當遵循同一地區、同一級別、同一標準的原則,配置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需要以及地方財力狀況等共同制定。
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性資金購置資產,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按以下程序報批:
(五)未經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將資產購置項目列入部門預算和單位經費支出。
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由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召開的重大會議、舉辦的大型活動需要購置資產的,由會議或活動主辦單位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按照先調劑、后租賃、再購置的原則進行審批。購置的資產,財政部門應集中管理,實行領用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用上級補助收入購置的資產、上級部門直接配置、調撥、獎勵的資產和接受捐贈的資產以及其他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在取得資產的60日以內由單位登記入賬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事業單位用非財政性資金購置的資產,報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應將審批結果在15日以內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行政事業單位配置的資產應當進行產權登記,產權登記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組織實施,并由財政部門核發《產權登記證》。
產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單位名稱、住所、負責人及成立時間;。
(二)單位性質、主管部門;。
(三)單位資產總額、國有資產總額、主要實物資產額及其使用狀況;。
(四)行政事業單位對外出租、長期出借資產情況,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擔保情況;。
(五)其他需要登記的事項。
產權登記分為占有產權登記、變更產權登記、注銷產權登記。
(三)因依法撤銷或者整體改制等原因被清算、注銷的行政事業單位,應辦理注銷產權登記。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國有資產使用行為,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定期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行政單位不得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舉辦經濟實體,在本辦法頒布前已經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舉辦經濟實體的,應按照國家關于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脫鉤的規定進行脫鉤。脫鉤之前,行政單位應按照規定對其經濟實體的經濟效益、收入分配及使用情況等進行嚴格監管;財政部門應對其經濟效益、收入分配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單位擬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的,應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同級財政部門應對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事項嚴格控制,從嚴審批。
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應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門審批。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事業單位應對本單位用于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的資產實行專項管理,并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中對相關信息進行披露。
行政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所形成的收入,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收入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和擔保等取得的收入應納入單位綜合預算,統一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于行政事業單位中超標配置、低效運轉或者長期閑置的國有資產,行政單位的由同級財政部門調劑使用或者處置;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進行內部調劑,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的管理,對利用國有資產建設的賓館、酒店、培訓中心等經營場所、出租出借辦公場所以及其他利用國有資產投資進行經營的行為及經營收入實行逐步集中統一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對外捐贈、報廢、報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由行政事業單位提出意見,經有關技術部門鑒定后,按審批權限報送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批。
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車輛等資產的處置,貨幣性資產損失的核銷以及單位價值或者批量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上的資產的處置,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規定限額以下的資產的處置報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將審批結果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置限額由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資產的出售、出讓、轉讓、置換等應當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等方式,在政府批準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進行。
行政事業單位分立、撤銷、合并、改制及隸屬關系發生改變時,其資產應進行全面的清查和登記,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方可辦理移交、調撥、封存、拍賣等手續。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逐步實行國有資產集中統一處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相關資產進行評估:
(一)取得沒有原始價格憑證的資產;。
(二)出租、出借、擔保、對外投資的;。
(三)拍賣、有償轉讓、置換資產的;。
(四)涉訟的資產;。
(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清查:
(一)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本級政府組織資產清查的;。
(二)行政事業單位進行重大改革或者整體、部分改制為企業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資產嚴重損失的;。
(四)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或者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的;。
(五)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的;。
(七)同級財政部門認為應進行資產清查的其他情形。
行政單位之間的產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財政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調解、裁定。
行政單位與非行政單位、組織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產權糾紛,由行政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司法程序處理。
事業單位與其他國有單位之間發生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向財政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調解、裁定。
事業單位與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產權糾紛的,事業單位應提出處理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司法程序處理。
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占有、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產的,由同級財政部門責令改正,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國有資產;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由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產配置、使用、處置以及上繳、管理國有資產收入或者下撥財政資金時,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規章制度。
進行處理。
本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中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管理,按照本辦法執行。
對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由財政部門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
本辦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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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我國對自然資源的勘察、開發和利用一直十分重視,也分別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對自然資源的市場屬性和管理從觀念和管理上都有待加強,尤其體現在對資源性國有資產的管理方面,導致對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流失嚴重和過度開發利用等一系列問題?,F試作以下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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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頭管理或亂不作為、亂作為,容易造成國有資源的流失和浪費。而對資源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多以行政法為主,處罰措施多以罰款方式,收益成本大于違法成本,起不到法的規制作用。因此,應盡快完善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規,明確資源性國有資產的概念、范圍、種類、性質、權屬、評估體系、監管機構、權利義務和責任等。同時,要對現有單行的資源行業部門法進行修改,與憲法相宜,這樣有利于防止各類法律、法規之間產生矛盾和抵觸,也為解決糾紛提供便捷途徑。
者或經營者。
只有建立科學的監管體系,才能確保資源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要厘清部門職責,建立縱橫交錯、分工明確的資源性國有資產監管體系。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各主管部門要在法律規定的職責內,負責抓好本行業資源性國有資產監督和管理,對國有資源的轉讓、收益、環保、治理和公平公正性負直接責任。國土、水利、林業、市政、城建、交通、旅游、財政等部門要各司其職,把好準入關、程序關、收入關,確保資源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對資源性國有資產實行實物管理,建立資源性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實物登記制度是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建立完整、系統的資源性國有資產實物登記制度,才能以此為指導,了解當前轄區國有資源的存量分布情況及流量變化情況。實物登記制度有助于保證資源性國有資產的完整,有利于明確經濟責任,使企業在開采利用各種資源時根據數量、品質付費,可以杜絕一些小企業和低效率企業對資源的濫采行為,確保資源性國有資產實物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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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一方面來自社會公益捐款,另一方面來自財政預算撥款和經營型企業的環保稅。經營性企業的環保稅作為稅種之一,是專門由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或公司承擔的一種負擔,這種稅收可專項款用于環保事業的發展,有利于鼓勵人們對資源的愛護,解決國有資源取得、交易、保護過程中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沖突,體現出法的人文價值。
第二十二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應當對本地區、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報送的資產報告進行審核。
第二十三條資產報告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編制范圍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漏報和重復編報現象;
(五)資產報表填報說明和分析報告是否符合資產報告管理辦法規定。
(六)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第二十四條資產報告審核方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自行審核、集中會審、委托審核等多種形式。
(一)自行審核:主管部門在報送資產報告前自行將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紙質報表、電子介質數據以及相關資料,按規定的審核內容進行逐項審核。
(二)集中會審: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組織專門力量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資產報告紙質報表、電子介質數據以及相關資料,按照財政部門的標準及要求集中進行審核。
(三)委托審核: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資產報告紙質報表、電子介質數據以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
第二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做好資產報告審核工作。凡發現資產報告編制不符合規定,存在漏報、重報、虛報、瞞報、錯報以及相關數據不銜接等錯誤和問題,應當要求有關單位立即糾正,并限期重報。
第二十六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專業人員或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報告進行檢查或抽查。
第六章 數據使用與管理
第二十七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充分有效利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和資產報告數據資料,全面、動態地掌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變動等情況,形成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
第二十八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同時將資產報告數據作為建立和完善資產配置標準體系的重要基礎。
第二十九條各級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資產報告反映的情況,結合其依法履行職能和事業發展的需要,合理提出新增資產配置需求,嚴格控制資產增量。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將資產報告反映的情況作為預算安排和績效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將資產報告數據作為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以及處置國有資產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有效利用資產報告數據,加強大型儀器、設備等資產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臺的建設工作。
第三十二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資產數據資料進行歸類整理、建檔建庫、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對外提供資產報告數據資料。
第十三條資產報告由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填報說明和分析報告三部分構成。
(一)單戶報表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會計核算、資產盤點基礎上對賬簿記錄進行加工編制而成的資產報表,反映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占有、使用、變動等總體情況以及房屋、土地、車輛、大型設備等重要資產信息。
(二)匯總報表是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匯總本地區、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數據形成的資產報表,主要反映本地區、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量、分布、構成、變動等總體情況。
涉密單位按照國家保密管理有關規定開展資產報告工作,由主管部門報送匯總報表和匯總數據。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填報說明是對資產報表編報相關情況的說明,主要內容包括:
(一)對數據填報口徑等情況的說明;。
(二)對數據審核情況的說明;。
(三)對賬面數與實有數、賬面數與財務會計報表數據差異情況的說明;。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十六條分析報告應當以資產和財務狀況為主要依據,對資產占有、使用、變動情況,以及資產管理情況等進行分析說明,主要內容包括:
(一)部門(單位)的基本情況;。
(四)資產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第十七條財政部將根據相關制度辦法的規定,視情況對資產報告格式、內容及相關編報要求進行修訂。
第一條為建立科學、規范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年度報告體系,提高國有資產信息質量和應用水平,夯實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的數據基礎,為編制政府資產報告提供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執行行政或者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報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以下簡稱資產報告)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控制的,納入本單位核算,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資產報告,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年度終了,根據資產管理、預算管理等工作需要,在日常管理基礎上編制報送的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年度資產占有、使用、變動等情況的文件,包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填報說明和分析報告。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資產管理和有關財務、會計的相關制度規定,遵循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完善資產管理內部控制體系,做好各項資產的日常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做到賬表、賬賬、賬證、賬實相符,保證資產報告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工作應當按照“統一規范、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6〉2號)精神,為組織開展好我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確保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充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大干鎮政府成立“大干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一領導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建立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鎮的資產清查工作。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組織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一)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單位,允許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更新有關數據后,按要求上報。
(二)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行政事業單位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三)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數據進行核對。經過清查后的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財辦〔2013〕52號)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四)縣財政局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五)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縣財政局、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認定工作。
資產清查工作內容主要是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6年4月)
1.布置資產清查工作。
2.開展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4-5月)。
1.組織本鎮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自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財政部門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
2.本鎮行政事業單位應于5月31日前將本單位資產清查結果匯總報縣財政局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資產清查匯總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紙質材料的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和資產清查匯總表。
(三)總結階段(2016年6-7月)。
總結全鎮資產清查工作,分析資產清查結果,研究資產管理問題,提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有關資產管理制度,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除財政部統一配發的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
此次資產清查工作使用財政部統一開發的資產清查系統,縣財政部門應當為系統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網絡條件保障,利用系統及時完成資產清查及資產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報送工作。
(一)加強領導。鎮政府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抽調精干力量,組織開展好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二)精心組織。鎮政府要做好組織動員和布置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鎮實際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三)嚴肅紀律。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清查結果和管理情況及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和復核。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查處,追究責任。
(四)工作督導。鎮政府要加強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對全鎮資產清查工作情況進行及時通報,并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順昌縣大干鎮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為了進一步強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建立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有關要求,按照全省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統一部署,結合孝感市市直實際,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摸清資產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充實和完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政府資產管理提供全面準確的數據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通過資產清查,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一)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清查核實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門按照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二)市直各部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并按規定時間報送市財政局審核匯總。
(三)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市財政部局和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四)各部門(單位)應在這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信息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上報更新,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同時要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效結合的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五)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按權限予以核實批復。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扎實做好基本情況清查、賬務清查、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6年3月中旬)。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3、做好資產清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6年4月-6月)。
1、組織清查。這次資產清查工作,可采取自行清查方式或借助中介機構清查方式進行,不做硬性規定。市直各部門組織所屬單位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主管部門,各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于2016年6月25日前報送市財政局。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對需要報送市財政局審批的資產核實調整事項,各單位應當將申報文件、資產核實申請表、資產清查報表、相關證據和經濟鑒證證明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財政局審批。
3、重點抽查審核。2016年6月31日前,市財政局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市直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抽查審核。重點對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資產信息組織核查。
4、各縣(市區)財政局于2016年6月25日前將本地資產清查報表匯總報送市財政局匯總。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資產清查匯總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紙質材料的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和資產清查匯總表。
(三)總結階段(2016年7月)。
1、市財政局對市級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市政府報告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情況,為改進資產管理措施奠定基礎。
2、市財政局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
3、市直各部門(單位)和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資產管理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各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和單要建立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工作專班,負責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資產清查工作主體責任,認真執行財政部關于資產產清查核實政策和財務制度規定,如實填報報表,不得弄虛作假。對于行政事業單位對資產清查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資產清查的專項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市財政局根據資產清查工作情況,適當給予獎補。
省財政廳在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開發了資產清查子系統。各部門(單位)利用該信息系統完成資產清查及資產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報送工作,確保資產清查電子數據信息順利傳送,為實現資產數據信息順利對接和動態管理奠定基礎。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加強對本系統、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行。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市財政局資產清查工作專班聯系電話:2831776
聯系人:胡福田 胡磊
xxxx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自2005年成立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肇慶市國資委的指導下,以中心為依托,強化管理,規范運作,不斷研究、探索公共資產管理的新思路、新舉措,使之產生新的經濟效益,實現公共事業建設的良性循環。到目前為止,全市實施國有資產統管的單位共有136個,賬面資產總量達15.84億元,其中固定資產賬面存值12.24億元。幾年來,全市實現國有資營運收益達10.24億元。
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規范非稅收入,整合政府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城市經營發展,這是xxxx市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推進依法行政、廉潔行政的一項重要新舉措。由于歷史、制度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過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管理不規范、經營性資產收益出現坐收坐支等問題。由于管理不嚴,部分單位造成國有資產的閑置、浪費和低效使用,甚至形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滋生腐朽的隱患。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成立之后,特別是2006年以來在新一屆市委領導下,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市政府賦予的職責,實施了對全市國有資產統一監督管理,結合實際,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并對如何深化我市國有資產管理進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主要是堅持“改革、規范、盤活”,注重“建機制、強管理、打基礎”,做到“一個堅持、兩個目標”。即:堅持“資產所有權國家所有,單位占有、使用”的原則,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監督管理權的管理模式。以實現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安全使用,防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科學、合理、節約、高效配置使用,加快城市建設步伐,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雙重目標。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共資產管理工作,印發了《關于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職能的通知》,市編委會印發了《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機構編制方案》,賦予了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一是貫徹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管理、運營、調配全市國有資產、資源。二是制定全市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明晰產權并組織實施產權管理和監督檢查。三是負責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資產的產權變動和資產處置的審批和監督,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節約和有效使用;四是收繳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和經營性資產收益,對經營性資產收益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市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財政、國土、工商、市政、計劃、建設、房管、監察、審計、規劃、人行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印發了《關于城市經營和公共資產管理工作意見》,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及各部門所履行的職責,確保城市經營、規劃、建設的目標、方案、項目及可行性經營方式、方法、辦法等得以研究論證、貫徹落實,使城市經營工作積極、穩妥、有序進行。
組長由主管城市經營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單位由紀委、監察、財政、審計等組成,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根據財政部〔2006〕35、36號令,結合xxxx市實際,研究制訂了《xxxx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試行辦法》、《xxxx市行政事業單位“非轉經”資產管理的若干規定》和《xxxx市國有資產處置委托拍賣的若干規定》,市政府還批轉了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的意見》等,進一步規范了國有資產管理和資產收益管理工作,明確了國有資產管理目標、任務和要求,將國有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對國有資產的處置、產權交易的原則、內容、方式、程序等都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初步搭建起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一系列制度框架。
凡未經批準的,任何單位都不得隨意處置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同時規定了國有資產處置的審批權限,由分管的市領導簽署意見后,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批。
要遵循自愿、誠信、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嚴格按照申請登記、掛牌公示、咨詢洽談、公開競價、簽約成交、結算交割、交易鑒證和變更登記等程序進行,確保交易行為依法規范運作,防止國有、集體產權權益受到侵害。
首先是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城市經營的副市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紀委、監察、財政、審計等組成,積極穩妥推動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其次是制定《xxxx市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方案》,印發《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全市政府性資源經營權、使用權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開展資產清查。按照“單位自查、主管部門核實、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接收或登記”三個步驟,對全市國有資產實施全面的清查,通過清查核定資產,明晰產權,與資產評估工作結合起來,對沒有入賬的或賬面不能反映其實際價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重新評估,核實價值。并要求資產使用單位將全部土地證、房產證移交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統一接收管理。真正摸清了國有資產“家底”,為科學、規范管理國有資產打下堅實基礎。
近年來,xxxx市“三個五”城市建設品位顯著提升,工業園區建設日趨完善,2006年至xxxx年,xxxx市連續5年被評為“全國最具投資潛力中小城市百強”縣市,xxxx年被評為“全國最具投資吸引力城市”。xxxx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達到11.38億元,財政綜合增長率居全省第六;在全省67個縣(市)縣域經濟綜合發展力排名中躍居第三名,實現了歷史新突破。
第三十八條占有、使用國有資產,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九條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不執行本辦法,其資產報告工作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2017年1月12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加強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以下簡稱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行政事業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行政事業資產的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條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使用;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第四條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產權的登記、界定、變動和糾紛的調處;資產的使用、處置、評估、統計報告和監督;向同級財政通報情況等。第五條國家對行政事業資產的管理,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是政府專司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機構。中央和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本級政府管轄的行政事業資產施行綜合管理。主要職責是:
(二)合同財政部門制定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行政事業資產的產權登記,清查統計,資產評估,糾紛調處;并會同財政部門對產權變動、資產處置進行審批。
(四)會同財政部門對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審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監管工作;。
第七條各主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三)負責組織本部門的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規定權限范圍內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的審批;。
(五)負責本部門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審核和實現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二)負責資產的帳、卡管理;。
(三)負責本單位的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辦理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報、批手續;。
(七)向主管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三章產權登記。
第九條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對行政事業資產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和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法律行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是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占用國有資產享有所有權的法律憑證。
第十條凡占有、使用國家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不論其是否納入預算管理,以及實行何種預算管理形式,都必須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各級國家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必要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委托主管部門進行登記。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分為設立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撤銷產權登記。
新設立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委托的主管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行政事業單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銷,以及隸屬關系、單位名稱、地址、單位負責人發生變化,以及國有資產總額超過一定比例,應在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委托的主管部門申報,辦理變動產權登記或撤銷產權登記手續。
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每年進行一次。行政事業單位要在認真查清年末資產存量的基礎上填制年檢登記證。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的主要內容為:
(一)單位名稱;。
(二)住所;。
(三)單位負責人;。
(四)預算管理形式;。
(五)主管部門;。
(六)單位資產總額;。
(八)其他。
第十四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將本級的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情況定期報告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并抄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五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不按規定要求填報產權登記的行政事業單位,可建議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對其停撥或緩撥有關經費。
第十六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妥善保管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表,并建立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檔案,了解和掌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存量增減變動情況。
第四章資產使用。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要認真做好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個人。
第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要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資產,主管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協商后有權調劑處置。拒絕調劑處置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建議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對其緩撥或停撥有關經費。
第五章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
第二十條非經營性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國家行政任務和開展業務活動所占有、使用的資產。經營性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主要方式有:
(二)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投資、入股、合資、聯營;。
(四)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五)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經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條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要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進行評估,核定其價值量,作為國家投入的資本金,并以此作為占有、使用該部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礎。
第二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需要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查核實,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一次性轉作經營的資產,其價值量數額較大的,須報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用非經營性資產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須持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出資單位的財務報表、資產評估確認證書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資產證明,到同級國有資產部門輸產權登記手續。主客部門在出具資產證明時,不得出具偽證。凡出具偽證的,一經查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即收回產權登記表,取消其產權登記資格,并通知工商管理部門,證明其資信無效。
第二十四條對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應堅持有償使用原則,以其實際占用的國有資產總額為基數,征收一定比例的國有資產占用費。征收的占用費,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權對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經濟效益、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其資產的.國家所有性質不變,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用國有資產開辦集體性質的企業。
第二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營性企業,按照《國有企業財產監管條例》實施監管。
第六章資產處置和產權糾紛的調處。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應向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并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
(一)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的處置,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具體規定標準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會同財政部或授權的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會同財政部審批;規定標準以下的審批權限由主客部門決定。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友限。
第二十八條對在規定標準以上的資產轉讓必須進行評估。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資產的處置收屬國家所有,并按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管轄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所發生的產權糾紛的調處工作。調處工作按國家有資產管理局制定的有關產權糾紛調處辦法執行。
第七章資產的報告制度。
第三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占用的資產要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報表格式及內容定期作出報告。實行國有資產直接管理的,直接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實行委托管理的,向主管部門報告,由主管部門匯總后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在報送報表時,應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同時國有資產變動、使用和結存情況作出文字分析說明。
第三十三條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編制匯總報表及分析說明,向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并同時抄報同級財政部門作為編制下年度財政預算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四條國家國有資管理局負責編制和匯總全國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并同時抄送財政部作為安排下年芳財政預處算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資產的統計報表格式和報告要求,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八章責任。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管理部門、資產使用單位及工作人員,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
第三十七條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同級政府責令改正,并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主管機關或所在單位追究責任:
(二)在產權管理工作中,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辦事,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條主管部門在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有權責其改正,并建議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未按其職責要求,放松資產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不按規定權限,擅自批準產權變動的;。
(三)地所管轄的資產造成流失不反映、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行政事業資產的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由上級機關或所在單位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未按其職責要求,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
(二)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填報資產報表、隱瞞真實情況的;。
(三)擅自轉讓、處置資產和用于經營投資的;。
(四)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五)對用于經營投資的資產,不認真進行監督管理,不履行投資者權益、收繳資產收益的。
第四十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造成資產大量流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各類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黨派和社會團體。
為落實xxxx振興發展戰略,適應金融市場對融資主體的要求,適應xxxx振興發展對政府投融資主體的需求,強化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作為縣政府投融資主體的融資功能,切實解決我縣當前建設資金需求緊缺的問題,參照先進地區投融資平臺建設的成功經驗,近期,我就國有資產經營工作進行全面調研,深入思考,現對我縣國有資產經營工作調研情況,形成報告如下:
近年來,我公司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下,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對全縣國有資產管理進行了新的有益探索,結合實際,大膽突破,取得了不少可喜成績:初步建立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和運營新型的機制,引入資產運營系統,有力盤活長期沉淀的資產,促進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1.國有資產清理登記情況:為加快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對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經營管理,2009年8月,縣政府下發了《關于批轉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國有資產集中管理經營方案的通知》(x府發【2009】36號)文件,決定將縣直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學校、醫院用于。
教學。
醫療的非經營性資產除外)占有使用控制的縣級國有資產(含房屋土地使用權股權等),公檢法和其他執法部門罰沒及國有企業閑散資產等全部劃轉授予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統一管理,集中運營。自2009年啟動了國有資產摸底調查清理登記工作以來,全縣共有x個單位進行了國有資產清理登記工作。從國資辦提供《定南縣行政事業企業國有資產清理登記表》中分析可知:全縣國有資產總額約x億元,其中房產及土地類資產總額約x億元??紤]到國有資產在統計方面存在的價值反映偏低因素,國有資產實際價值約為x億元。從總體上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大部分比重。國有資產凈值主要集中在行政事業單位。
2.國有資產劃轉情況:到2012年6月底,共有x個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共計x宗房產、土地等國有資產移交給了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房屋資產有x平方米,土地面積,x平方米,經營性資產x宗,非經營性資產x宗,累計已劃轉集中管理的國有資產總額達x億元,比2009年(x億元)增長了x倍。
3.國有資產集中經營情況:2012年6月,縣政府辦下發了《關于印發x縣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通知》(x府辦【2012】46號)文件,我公司按照文件有關規定,通過加強經營管理,不斷增加效益,實現了資產保值增值?,F有經營性資產總面積達x平方米,其中房屋x平方米,土地x平方米,辦公樓x平方米,商鋪x平方米。經營性資產主要以房屋、辦公樓、商鋪出租為主,已出租資產x平方米。2011年度,我公司實行了國有資產經營總收入為x元;到今年年底,我公司在國有資產經營總收入預計可達到x多萬元。
4.國有資產公司融資情況:近年來,我公司通過不斷壯大國有資產規模,為投融資搭建了良好的平臺。截止目前為止,我公司累計融資x萬元,有力的支持了物流園區高速路口項目、城區應急水源項目以及城區防洪堤項目等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持和動力保障。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全國設區市以上城市基本成立了政府融資平臺平臺公司,其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籌集資金,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隨著監管部門對政府融資平臺監管力度的加大,全國先進地區、特別是省會城市、直轄市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早已跳出原始的僅憑拼資產、劃土地的融資模式,發展趨勢正朝著資源集中化、業務市場化、資產證券化方向邁進。資源集中化是指將國內外企業雄厚的資金和優秀的管理經驗等優質外部資源與本土優質國有資產、重點項目、政府資源等內部優質資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的把各種優質資源集中化,從而壯大融資平臺的綜合實力。如天津泰達控股,不僅獲得天津開發區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政府資源,通過改革、調整、重組、兼并、投資、融資等手段,將區域內金融、區域開發與房地產、公用事業、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產業進行收納整合,還吸納了國內外優質的外部資本在有關產業經營領域內進行科學、高效地資源配置,將各種有利資源集中化,打造了一個強大的綜合性平臺。業務市場化是指政府性融資平臺受到的行政瓶頸,以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將自身完全納入市場體系,在市場中的競爭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實力,獲取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做強融資平臺。如湖北聯投集團,以先行先試、開拓創新為手段,以“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為模式,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對外合作,涉足金融與資本市場,通過借殼上市,并嘗試整合本土金融機構,運作上市,向市場借力,形成涵蓋生態新城建設、公路交通、城際鐵路、新型城鎮化、園區建設、土地與房地產等多方面的產業格局,實現了融資能力的全新突破和資產的不斷充實壯大。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未來具有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匯集起來構成一個資產池,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變成可以在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的方式將未來現金流收益權轉讓給投資者以獲取融資的一種技術,包括實體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證券資產證券化和現金資產證券化??恐Y產證券化工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可以憑借已經投入使用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未來可能產生的現金收入為基礎,通過發行以這些現金流為支持的證券,面向資本市場融資,將流動性不佳的中長期貸款變成有較高流動性的現金資產,從而較好地克服融資平臺當前主要依賴銀行貸款的融資模式。今年5月中旬,央行、銀監會、財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重啟了信貸資產證券化;并將經清理合規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納入可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之列,從而為商業銀行打開了一條分散、緩釋平臺貸款風險的新路徑。6月28日,交易商協會已經接受蘇州工業園區國有資產控股發展有限公司發行x億元資產支持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注冊,這很可能成為我國第一只資產支持票據,并且是城投類資產證券化首單。
雖然我縣在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管理和運營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資產規模不斷壯大,資產經營效益不斷增加,使用效率不斷提高,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較好的投融資平臺,面對先進地區平臺公司的蓬勃發展,我們的發展現狀停滯不前,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對國有資產統一劃轉、集中管理的認識還有差距。部分部門和單位對國有資產集中劃轉、移交的目的意義認識不足,對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文件精神還不夠到位,個別單位的資產移交工作積極主動性不夠,資產移交工作存在推諉扯皮、打折扣、搞變通等現象。目前,資產集中劃轉工作難以推進,進展相當緩慢。
2.資產無法進行合理調整配置,流動性差、大部分資產無法轉化為資本、效益低下。目前,我縣已積累了大量的經營性國有資產,資產數量已達到了一定規模。但由于體制原因,全縣資產散而小、總體質量不高,資本放大功能欠缺,整體效益低下。特別是資產分散管理,造成“重管理、輕經營”現象,產權約束弱化,資本運作淡化,難以形成全縣資源“一盤棋”的局面,造成國有資產使用的低效率,又不利于政府的宏觀調控。
3.資產規模運營效應難以體現,難以發揮資產的最大融資效應。從行政事業單位角度分析,國有資產配置效率不高,各單位存在著明顯苦樂不均的現象,有些單位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租房辦公,而部分單位卻依靠房屋租金補充辦公經費等;從企業的角度分析,全縣經營性國有資產運營效率低下;全縣國有資產總量偏小,融資難度仍然很大。目前,我縣已歸集統一管理和運營的國有資產只有x億元,相對來說總量偏小,資產不大,抵押不足。而需要融資的重點項目較多,導致融資壓力很大。而且尚有相當部分國有資產沒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不能作為融資貸款的抵押物,這給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融資帶來很大難度。
4.現有的國有資產經營機制相對滯后,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資本運營職能無法發揮。由于我公司職能還不夠明確,資產運作受到制約。資本金注入制度沒有建立,公司中有大量的虛增資產,資本運營量度不夠。國有資產經營的激勵監督機制還沒有建立,影響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1.進一步加大資產清查、核查與接收力度。抓好國有資產清查管理,是實現資產保值增值,促進發展的需要,也是國有資產運營管理的基礎性工作。首先,要強化全縣資源“一盤棋”的觀念,原則上凡產權歸我縣所有的國有資產都必須劃歸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統一管理;其次,明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發展方向,對現有縣屬國有資產重新進行盤整,形成專業優勢和行業優勢;再次,要建立以縣財政(國資辦)為牽頭單位,縣審計局、縣國土局、縣建設局、縣國資經營公司為成員的國有資產清查接收工作組。資產劃轉要本著穩妥、務實的原則,采取“先易后難、先規范后深化、先集中后見效、先局部突破后全面推進”的方式,分期分批實施。
2.盡快研究出臺《定南縣國有資產集中經營管理的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國有資產集中運營管理新思路和新方法。為實現國有資產戰略結構調整,提高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強化我縣國有資產集中運營管理工作。要樹立全縣國有資產“一盤棋”的運營觀念,今后國有資產運營需要通過統一平臺進行,由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實現市場化運作。對已經集中管理的國有資產,要分類明確國有資產運營思路和經營模式,對于經營性國有資產,按照有進有退的原則,利用政策性優勢,大力發展盈利性基礎設施建設;對于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強調資源盤整工作,提高利用效率,特別要做好“非轉經”管理工作;對于資源類國有資產,要統一規劃,協調開發,充分發揮其招商引資、發展區域經濟的潛在效應。
3.盡快研究出臺《定南縣國有資產公開招租管理辦法》。目前,已集中劃轉x宗資產中,其中有x宗是店面和閑置辦公樓的出租。而且在已出租的店鋪中,租期在2012年12月底到期有14家。為進一步規范資產管理和運營。要加強經營性資產的經營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掛牌競價,提高資產經營效率。我公司建議盡快研究出臺《定南縣國有資產公開招租管理辦法》,在全面進行市場評估的基礎上,通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這個平臺,所有到期店面或需出租的資產均通過公開招租、競價招租的辦法進行實施。通過此辦法招租,將大大提高我們國有資產出租的租金收入,我們預計明年資產運營總收入將達到x萬元以上。
4.積極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非轉經”工作。為充分調動各部門各單位將閑置的房產用于經營的積極性,要通過“收益合理分配,經營收益共享”的原則,積極鼓勵國有資產參與市場經營,使國有資產使用率和收益效益連年提升,有效確保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目前,我縣仍有部分單位搬遷后,原辦公樓以其他協會或老年體協(工會)等名義長期占用,實際使用率非常低。
5.授權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進行土地一級開發,收益由政府授權作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收益,用于城市投資開發。我公司作為政府的市場化投融資平臺,參照先進地區做法,應在政府的授權下,將土地一級開發作為公司未來發展的核心產業,對縣城范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鄉村集體土地進行統一的、有計劃、有步驟地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并進行適當的市政配套設施建設,使土地達到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從而主導縣城土地一級開發市場,獲得較好的穩定的長期收益,所產生的收益既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提供了可靠地保證,又用于城市投資開發。同時,作為政府融資平臺,金融機構一般會要求平臺主體具備政府授權的一級土地開發資質,以確保融資主體有足夠的收益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
參照漳州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鋼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甲供的做法。甲供的范圍主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路交通項目。具體操作過程首先是由發改委、財政局會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發布甲供材料清單。其次是由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選定一家物資代理公司,物資代理公司為甲供材料采購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第三由建設單位委托物資代理公司采購鋼材和水泥等主要建材,并簽訂服務合同,物資代理采購的服務費原則上鋼材不超過采購價的x%,水泥不超過采購價的1%,并作為采保費納入建設成本。第四是縣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物資代理公司依據甲供材料的需求狀況,對每種材料擇優選擇3家以上的協議供貨生產商,并簽訂供貨協議,協議有效期一般為1年??煽紤]先在城投或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開展試點甲供。通過主要建材的甲供,既可更好地保證工程材料質量,降低項目建設成本,減少政府在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中的投資,又可增加我公司的現金流和利潤,提高公司在資本市場中的信用等級。
第三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未按時報送資產報告或報告質量不合格的單位,責令其限期完成或糾正重報;對拒不完成資產報告工作的單位,除按統一要求推進的改革外,不予辦理當年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事項。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負責二級及以下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應當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中的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加強監管,對資產報告數據與單位年度部門預、決算批復數據不能銜接一致的,應當督促行政事業單位查明原因,及時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糾正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應當認真組織、落實本地區、本部門資產報告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工作的考核,對因工作組織不力或不當,造成拖延報送或嚴重數據差錯的單位進行通報。
第三十七條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產報告編報審核過程中因工作組織不力或不當,造成資產報告差錯嚴重的,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影響了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經營,制約著國有資產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削弱了國有資產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
截止底,全州共有28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涉及鹽湖化工、煤礦開采、民爆生產、水利發電、糧油購銷等行業,分布在全州8個行政區域和州級各部門。28戶企業注冊資本29267萬元、實收資本93953萬元、資產總額274951萬元、資產負債151739萬元、利潤總額4505萬元。
全州28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總額為274951萬元,大部分企業屬于小型企業,企業產品單一,有些企業已名存實亡,且分布在全州8個行政區域和州級各部門。
因州國資委成立不久,各縣、市、行委(格爾木市除外)都沒有設立專門的國資監管機構,出資主體缺位,管理松散,規模小,效益差,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難以落實。同時,由于歷史等各種原因,國有資產清查、產權登記等基礎工作剛剛起步,目前州國資委正在開展此項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國有資產家底還待進一步清查。
由于產權市場極不活躍,產權信息極不均衡,管理體制極為呆板,思想觀念普遍保守,因而造成縣級國有資產大片閑置,并且難以盤活。致使閑置資產承受著功能性陳舊、實體性陳舊、經濟性陳舊的貶值外,還花費著一大筆的保管、維修、管理等費用,不僅得不償失,而且妨礙著國資管理與經營工作的開展。
在我州三縣三行委基本上沒有產權交易中心,公開進場交易無從談起,因而在處置國有資產時,存在的問題很多:一是沒有任何處置程序,處置極不規范,缺乏制約機制。二是確立了拍賣程序與方式,但執行得不理想,欠規范。
由于歷史原因,我州國有企業沒有形成給國有資本分紅的習慣及制度,國有資本分紅只是一句空話,根本得不到落實,各占有單位和使用單位總是強調種種主客觀原因,拒交、少繳、拖欠國有資產收益,使國有出資人權益得不到保障,國有資產收益收繳困難。
通過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完成對全州企業國有資產進行調查摸底,準確掌握國有資產分布狀況,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為今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供可靠的數字依據。
目前州資產運營公司控股的民爆物資公司和巴音河水電有限責任公司,經過幾年的發展,企業已基本走向成熟,如何利用現有存量資產做強做大企業。一是民爆物資公司,將目前的流通模式轉變為產、供、銷一體的集約化模式。二是巴音河水電有限責任公司,利用州內的存量資產,以收購和兼并的方式擴大資本存量,擴大生產規模。
一是對經營管理水平差,設備落后,產品單一,沒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及國有資本影響力、控制力、帶動力不強的領域,國有資本要堅決退出。對管理水平先進,符合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發展,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和行業,在繼續保留國有資本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二是用有序退出的股本及收益,引導社會資本向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集中,進一步加快國有資本布局轉換。以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建設為契機,開拓思路,充分發揮園區內的聚集、輻射、帶動作用,依托資源優勢,提高國有資本在園區內的集中度,引導國有資本在園區內合理流動,促進國有資本運作方式的多樣化,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按照《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州國資委要加強對各地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一是對經營效益好,產品市場穩定的企業,在保持原有企業狀況不變的情況下,可以采取加大投資,逐步擴大企業規模,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二是對經營困難,規模小的企業,可采取改制、出售、轉讓等形式,將國有資產逐步退出。三是用退出的國有股本進行再投資,可選擇一個或幾個市場穩定,經濟效益好的產品進行再投資,也可在條件允許時,可投資證券或基金,使國有資本有效的流動起來,達到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
產運營主體,完善國有資產基礎性管理制度,加強國有資產的統計和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積極探索適合我州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相關辦法,規范和完善國有資產收益收繳體系建設。
為,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國有權益,防止國資流失,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等均具有積極作用。
積極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州市聯辦、政企聯辦等形式,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特別是貸款難的問題,盡快建立泛柴達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平臺,積極爭取省、州兩級政府的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鸷蛽C構。
嚴格措施,強化制度,依法管理國資。在國有資產管理與經營中,清產核資、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產權交易、資產轉移、收益計提等等,都是規范性很強的工作,如果沒有完善的制度,嚴格的措施并依法遵循,是很難管理的。因此,要盡快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履行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各項職責,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各級國資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履行好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認真分析研究運營及監管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用發展的思路和辦法解決國資運營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研究國有資本調整的新思路,通過發揮國有資本的引導力、帶動力和影響力,大力推進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建設,促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運用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實現對國有資產更有效的監管,以有效的制度和法律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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