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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兩級: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分級標準和評估方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別重大事故隱患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評估。
重大事故隱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評估。
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初步評估結果報送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并申請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
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評估,并確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編寫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
(三)影響范圍;。
(四)影響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標。
(二)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監督和檢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應負責處理、協商重大事故隱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問題,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簽發《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
通知書。
》。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單位,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
對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可按有關法律規定查處;也可以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準,指令單位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單位籌集,必要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接到《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而未立即停產、停業進行整改的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可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處分。
對重大事故隱瞞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礦山事故隱患的查處按《礦山安全法》第七章有關規定辦理。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根據安監總局令第1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一章第三條的規定: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長效機制。
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強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堅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方位排查,確保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保證覆蓋面達到100%。對排查出來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列出清單,及時報安全部。按照事故隱患分類登記并制定切實治理措施。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突出重點,實行重大事故隱患半月排查報告制,狠抓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的落實。
各部門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科室、每個職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等級建立信息檔案,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重大事故隱患實行半月零報告制。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自即日起,每月10日、25日將排查出來的重大事故隱患報安全部。
三、堅持跟蹤督辦,狠抓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落實。建立重大事故隱患通報制。對排查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逐一明確責任、掛牌監督、明確治理期限和治理進度,安全部進行跟蹤問效。
重大事故隱患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制定并實施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
應急預案。
各部門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
各部門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后,組織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并安全部備案。
抓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起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長效機制,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內在要求,是保持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平穩發展態勢的重要舉措,是遏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根本性保障措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當前安全工作的一項重點任務,組織得力力量開展工作,全面排查,深入治理。
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獎懲機制。對于工作認真負責,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避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或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攻克技術難題和解決關鍵性問題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將在年終考核中適當加分,并在評先中予以表彰。對于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未及時排查和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發生的,將依據公司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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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的加強事故隱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健康衛生水平,增強抵御重大惡性事故和自然災害的能力。
3管理要求3.1事故隱患管理范圍:
a)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b)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c)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
d)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e)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f)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g)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停用報廢設備的拆除;——廢棄化學危險品的處理。
h)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i)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3.2事故隱患的劃分及管理事故隱患按危險及危害程度,分為四類:
a)一類:特別重大隱患,可能導致經濟損失重大,人員傷亡慘重。
b)二類:重大隱患,可能導致經濟損失較大,可能造成人員傷、殘。
c)三類:事故隱患可能導致部分單元停工,人員傷害。
d)四類:一般事故隱患,可能導致個別崗位設備停工。
建檔、四定、兩不推,即:
a)建立檔案b)四定:定整改方案、定項目負責人、定整改期限、定資金來源。
c)兩不推:班組能解決的不推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公司。
3.4事故隱患的管理a)四類隱患由基層單位組織整改,安全科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整改情況。
b)三類隱患項目由有關職能部門組織整改,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整改情況。
c)二類及以上隱患項目由安全科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整改,并報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d)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納入責任制考核,明確責任,兌現獎懲。
e)難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隱患,按照省有關事故隱患評估的規定及時組織評估,并編制事故隱患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應當包括事故隱患的類別、等級、影響范圍和程度以及對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議等內容。
經評估屬于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技術科根據評估報告書制定重特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自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之日起15日內,將評估報告書和治理方案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難度大、涉及范圍廣、危險程度高的,其評估報告書和治理方案,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治理期限和目標;(二)治理措施;(三)責任機構和人員、經費和物質保障;3.5事故隱患整改治理資金用于隱患整改治理的資金主要有四項,應予以優先安排和保證。
a)技術措施改造費;b)安?;鹧a助費;c)大修更新改造費;d)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專項資金。
3.6隱患項目的考核驗收a)已竣工并投入正常運行的隱患治理項目,由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設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和生產、維護、施工、安裝單位進行考核驗收。
b)項目驗收時,施工、安裝單位應同時將有關證件和技術管理資料移交生產、維護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
c)項目驗收后,項目主管部門應將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表、補助項目財務決算一并報安全科。
d)對于驗收合格的隱患項目,由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規程,組織人員學習,并轉入正常的維護管理。
3.7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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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兩級:
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分級標準和評估方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別重大事故隱患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評估。
重大事故隱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評估。
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初步評估結果報送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并申請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
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評估,并確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編寫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
(三)影響范圍;。
(四)影響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標。
(二)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監督和檢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應負責處理、協商重大事故隱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問題,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簽發《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單位,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
對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可按有關法律規定查處;也可以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準,指令單位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單位籌集,必要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接到《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而未立即停產、停業進行整改的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可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處分。
對重大事故隱瞞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礦山事故隱患的查處按《礦山安全法》第七章有關規定辦理。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根據安監總局令第1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一章第三條的規定: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長效機制。
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強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堅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方位排查,確保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保證覆蓋面達到100%。對排查出來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列出清單,及時報安全部。按照事故隱患分類登記并制定切實治理措施。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突出重點,實行重大事故隱患半月排查報告制,狠抓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的落實。
各部門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科室、每個職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等級建立信息檔案,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重大事故隱患實行半月零報告制。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自即日起,每月10日、25日將排查出來的重大事故隱患報安全部。
三、堅持跟蹤督辦,狠抓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措施落實。建立重大事故隱患通報制。對排查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逐一明確責任、掛牌監督、明確治理期限和治理進度,安全部進行跟蹤問效。
重大事故隱患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制定并實施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各部門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
各部門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后,組織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并安全部備案。
抓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起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長效機制,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內在要求,是保持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平穩發展態勢的重要舉措,是遏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根本性保障措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當前安全工作的一項重點任務,組織得力力量開展工作,全面排查,深入治理。
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獎懲機制。對于工作認真負責,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避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或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攻克技術難題和解決關鍵性問題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將在年終考核中適當加分,并在評先中予以表彰。對于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未及時排查和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發生的,將依據公司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哪家公司都不想發生事故,但事故來臨了該怎么處理?也要做好未雨綢繆的準備工作。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事故管理規定。
一、事故分類
生產操作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或指揮有誤、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或造成生產波動、減產、停產的事故。
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減產、停產或修復費用達到規定數額的事故。
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達不到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的事故。
交通事故:指由于違反道路交通運輸規則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車、船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
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事故。
破壞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急性中毒。
環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產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種有害物質泄漏,或“三廢”(廢水、廢氣、廢渣)嚴重超標排放,污染大氣、水源環境的事故。
二、事故管理分工
公司各部門按照事故的分級分類管理要求,做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建檔工作。
事故管理分工:根據部門職能劃分,安全環保部負責生產作業人員傷亡及環境污染事故、生產管理部負責生產操作事故、機械動力部負責設備(含特種設備)事故、公安分局負責火災事故和破壞事故、總經理辦負責交通事故、職工醫院負責醫療事故、基建部負責基建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管理部負責產品質量事故。
若為綜合事故,凡生產事故涉及人員傷亡的以安全環保部為主,由設備引起的生產事故以機械動力部為主,由操作引起的設備事故以生產管理部為主。
安全環保部負責各類事故的綜合統計,各部門在每月底將有關事故報安全環保部匯總。
三、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
設備事故按《化學工業企業設備動力管理制度》執行;火災事故按《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執行;交通事故按公安部《關于做好交通管理統計工作的通知》執行;傷亡事故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執行;其他各類事故的等級劃分和損失計算方法,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四、搶險與救護
事故的搶險與救護可參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1、發生事故時,事故現場人員必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妥善處理,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事故搶救。
一般事故的搶險救護由單位負責直接指揮,重大事故的搶險救護由公司領導直接指揮。
2、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應支持、配合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3、事故搶救時,要注意保護現場,若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做好標志(拍照、繪制事故現場圖并作詳細記錄)。
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重大事故現場須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能清理。
對有毒有害物料外泄或火災的事故現場,必須設置警戒線。
所有參加搶險人員要聽從指揮,不許擅自行動。
對中毒、燒傷、燙傷等人員應及時進行急救處理。
五、事故報告程序
1、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事故均有責任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并立即報告。
2、事故最先發現者,除立即處理外,還應以最快捷的方法向單位領導及公司生產調度室報告,以便及時組織搶救。
對各類重大事故,要立即將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初步原因、傷亡、經濟損失等)向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
事態仍在繼續,要隨時報告。
3、事故發生后,應按規定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弄虛作假或者拖延報告。
各類事故按管理分工報歸口管理部門。
工傷事故要立即報告公司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重傷事故在報告公司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同時,要向公司分管領導及總經理報告。
4、事故單位要按規定寫出事故詳細經過報告,填寫事故登記表(負傷人員要及時到醫院檢查,經醫生診斷,持公司職工醫院開具或經其認可的工傷醫療期證明方可),并提供目擊人證明材料,送事故主管部門。
微小事故(輕傷事故或其他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的事故)二天內報出,一般事故(重傷事故或其他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三天內報出,重大事故7天內報出,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后二十天內報上級有關部門。
對于重大責任事故,除按有關規定上報外,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5、凡外單位人員在公司務工、培訓時發生傷亡事故,由公司按表外進行統計上報。
六、事故調查和處理
1、事故不論大小,都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2、微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事故單位負責調查處理,有關職能部門派員參加,處理結案時間不超過3天;一般事故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負責處理,處理結案時間不超過5天;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進行,公司組織有關人員配合上級部門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支持、配合事故調查,并無條件提供一切相關資料。
4、各類事故調查要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并達到正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責任者須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總結事故教訓。
微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事故單位負責組織召開,有關職能部門派員參加;一般事故由公司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相關單位參加。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可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影響程度以及責任者的.態度等情況,令其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相應的處分,觸犯刑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微小事故的責任處理要落實到班組長及有關技術和管理人員,一般事故的責任處理要落實到車間或主管部門的中層領導,重大以上事故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7、對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虛報、弄虛作假或有意拖延報告者,要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8、微小事故由事故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執行;一般事故由公司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主管領導審批,并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事故處理結案后,微小事故要在本單位通報;一般事故要在全公司進行通報。
9、查清事故情況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時,應當征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意見,并交由企業主管部門辦理。
10、凡是由于違規違紀(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而發生重大事故,觸犯刑法,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和玩忽職守罪的人員,由司法部門依法調查處理。
七、事故責任劃分
1、公司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2、安全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和分管領導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正職分配的工作,副職不執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責任。
副職向正職反映、建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決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職負主要責任。
3、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學由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負責。
管理部門已制訂或已建議制訂規章制度,領導不頒發或不組織實施而導致事故的,由領導負責。
4、設計有缺陷或不符合標準規范的,由設計者和審批者負責。
在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發現設計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彌補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產部門領導負主要責任。
已制定措施,卻不執行,而釀成事故的,由違反者負責。
5、凡轉讓、應用、推廣的科技成果,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塵、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廢”處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要追究科研設計單位和公司技術主管部門的責任。
6、 制造、施工部門未嚴格按圖制造、施工,未經設計或修改設計未經批準而施工者,要對由此發生的事故負責。
7、持安全作業證者違章發生事故,由違章者負責;無安全作業證者,擅自作業發生事故,由本人負責;被委派作業發生事故,由委派者負主要責任。
8、學徒工在學習期間,必須在師傅帶領下進行工作,不聽師傅指導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負主要責任;在師傅指導下操作發生事故,由師傅負主要責任。
9、凡因忽視安全工作、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紀律教育、設施不按時檢修、隱患不及時消除、勞動環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的,應當追究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10、凡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違反勞動紀律或發現危急情況而又不采取由于應有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或擴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責任者的責任,并要給予加重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11、因企業管理不善,職工紀律渙散、違章違紀嚴重而發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八、事故檔案管理
各類事故均應分類建立檔案。
不論哪類事故,各職能部門均應按分工,整理登記和保管好事故資料。
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原始材料,如現場檢查記錄、旁證材料、技術鑒定、會議記錄、操作記錄、照片、圖表、作業(施工)方案、作業票證、事故結案處理意見、醫學證明材料等,均應妥善保管。
各區、縣建委、各集團、總公司,各監理公司,各有關單位:
20xx 年9 月5 日22 時10 分左右,位 于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大街西側,由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施工的西西工程 4# 地項目,在進行高大廳堂頂蓋模板支 架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現場澆筑施工時, 發生模板支撐體系坍塌事故,造成8 人死亡、21人受傷的重大傷亡事故。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在模板施工中不按有關模板施工的法規和規范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不按有關法規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就違章指揮施工,其更為嚴重的是在全市進展為期一個月的安全大檢查中,不按大檢查要求檢查模板施工的方案編制和方案的審批及專項施工的檢查驗收要 求,最終導致這起重大事故的發生。北京希地環球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在對該工程實施監理時,不按法規規定認真對模板專項施工方案審核查驗。對在模板方案未 審批就開始施工的行為不予制止,其最為嚴重的是在澆筑混凝土前本應有監理簽字方可澆筑,但這一重要環節該監理公司也 沒有按規定實施。鑒于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和北京希地環球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上述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為,現決定對其處理如下:
1、建議建設部給予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降低一級施工企業資質。
2、建議建設部對北京希地環球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降低一級建設監理資質。
3、提請河北省建設廳對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處理。
4、取消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場招投標資格十二個月。
5、責成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立即對其在北京市所屬的施工項目全面停工整頓。
6、取消北京希地環球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場招投標資格十二個月。
同時,經研究決定,對該起事故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 西西工程4# 地工程土建總工程師 李樂俊作為方案審核人,在方案未經有關專家論證且未上報審批的情 況下,要求勞務隊按方案搭設模板支架;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技術責任。李樂俊的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西西工程4# 地工程項目部總工程師楊國俊,在對模板支架施工設計方案未組織專家論證、審查的情況下,對方案審查草率,未發現方案中的錯誤,且未將方案上報審批;對于模板支架設計存在嚴重安全問題仍在進行搭建的情況未采取措施,從而使模板支撐體系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技術管理責任。楊國俊的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北京希地環球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駐西西工程4# 地工程項目部監理員吳亞君,未認真履行職責,在明知施工設計方案未經審批、 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嚴重安全隱 患的情況下,未制止項目部進行混凝土澆筑,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吳亞君的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北京希地環球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駐西西工程4# 地工程項 目部總監呂大衛,未按《建設工程安 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履行職責,在明知施工設計方案未經審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默許項目部進行混凝土澆筑,對事故發生負有重 要責任。呂大衛的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建議建設部吊銷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5、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西西工程4# 地工程項目經理胡鋼成,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設計方案未上報審批且未經監理部門批準,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情況下,組織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胡鋼成的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建議建設部吊銷其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6、責成中國xx建設集團公司和中國第xxxx建設公司對事故涉及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望各有關單位認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徹底消除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堅決遏制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為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30mm的小孔可作為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
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為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現場指揮)、馬、王(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孟(現場檢修輔助人員)。下午14:15,王、馬振海、王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并開始起吊。王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穩著物件。
隨著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端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后,王(站在王右手邊)在高端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
王將高端往下壓,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后,王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匯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并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后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后,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趕往北京,李華云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云總經理又及時聯系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同馬振海協助王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后,王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后趙、于x、郝x坤到現場了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所寫經過一樣,王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這端低,王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于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么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況判斷不準,沒有充分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于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生產部經理尚、技術部經理于、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
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后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后,方可上崗?,F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于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準后,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后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采購必須有安檢標志、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桿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礦業有限公司。
設備安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首要任務,而設備事故的發生往往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和隱患。為了有效地防范和處理設備事故,我們公司制定了一套科學的設備事故管理規定。在這一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這些規定的重要性和實施的必要性。以下將分為五個段落,分別講述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設備事故管理規定為我們提供了明確的安全責任,使我們明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過去的工作中,我們往往會因為責任不清、流程不暢等問題,導致事故發生后處理困難重重。但是,自從企業制定了設備事故管理規定后,我們每個員工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安全責任和任務。我們明白,只有通過層層傳導的責任體系,才能使安全管理無縫對接,最大程度地減少設備事故的發生。因此,我們在日常工作中,都會嚴格按照規定去履行自己的安全責任,從而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其次,設備事故管理規定為我們提供了一套完善的應急預案,增強了我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在實踐中,我們不可避免地會遇到一些設備事故,它們可能來得突然,給人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的威脅。而有了事故管理規定,我們不再盲目地應對事故,而是能夠根據既定的預案進行有序地應急處置。每一個員工都明確了自己在事故發生后的應對責任,能夠快速反應和行動,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傷害。
再次,設備事故管理規定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安全意識和文化的潛移默化的培養方式。通過對規定的學習和執行,我們的安全意識逐漸提高,安全行為也成為我們工作中的一種習慣。我們從意識上將安全管理納入到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無論是在設備操作還是設備維護中,我們都會提高警惕,嚴格遵守規章制度。這種安全意識和安全文化的培養,將持續地推動著我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減少了設備事故的發生。
此外,設備事故管理規定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反思和改進的機會。通過定期對設備事故的分析和總結,我們可以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規律,進一步完善我們的管理措施。我們可以根據事故中的經驗和教訓,不斷地對規定進行優化和改進,使其更加符合實際情況和需求。這種持續的反思和改進,使我們的設備事故管理規定不斷地適應新的環境和需求,提高了我們的管理水平和事故應對能力。
最后,通過設備事故管理規定的實施,我進一步認識到設備事故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設備事故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更會破壞企業的聲譽和市場形象。只有通過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和做好事故應急預案,才能有效地提高設備事故管理的能力。而這正是設備事故管理規定帶給我們的價值所在。因此,我深刻地認識到了關于設備事故管理的規定,不僅是企業安全的需要,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
總而言之,設備事故管理規定的實施給我們帶來了許多的收獲和啟示。通過明確安全責任、完善應急預案、培養安全意識、持續改進等措施,我們的設備事故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更加嚴格地按照規定履行自己的安全責任,為企業的發展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駕護航。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管理總則》的有關規定。
2、在院感科的指導下配合做好各項監測,按要求報告醫院感染發病情況,對監測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則應為: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同類感染病人相對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
4、病室內應定時通風換氣,每周空氣消毒一次,地面應濕式清掃,遇污染時即刻消毒,每月大掃除一次。
6、病床應濕式清掃,一床一套(巾),床頭柜應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轉科或死亡后,床單位須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7、彎盤、體溫計等用后立即消毒處理。
8、加強各類監護儀器設備,衛生材料等清潔與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潔。
10、對傳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傳染病管理的有關規定,采取相應的消毒隔離和處理措施。
11、傳染性引流液、體液等標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療室、配餐室、病室、廁所等應分別設置專用拖把,標記明確,分開清洗,懸掛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內,送定點站處理。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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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消防科:
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學校茶爐房發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學校位于**區**鎮**村,學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F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于校園內小學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為同一建筑體(食堂于20xx年已停業),磚混結構,平房、預制樓板,茶爐房建筑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臺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衛管理員兼職。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時左右,作業人員將茶爐引燃,準備下午供住校學生用水,由于其本職工作主要是門衛管理,星期天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于是引燃茶爐后,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衛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發現茶爐房窗戶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衛管理員李,李聞訊后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和保潔員余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于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臺救火車于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茶爐房著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衛管理員李、文**老師和保潔員余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為磚混結構、預制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毀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職司爐工李安全意識不夠,于9月2日上午將假暑期間學校維修課桌、凳子的一些費舊木材,做為生爐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爐房內引發的。9月12日上午,兼職司爐工李為了保證下午能按時供應熱水,上午10點左右用引火木材點燃茶爐,由于燒水工作是李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衛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后,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衛室,茶爐房內無人監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生現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衛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志郵件收發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于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后,他為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管。
3、學校對后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后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現里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時,李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才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盡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措施、規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后勤作業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學校。
第一條 為了規范火災事故調查,保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履行職責,保護火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事故,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火災事故調查的任務是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對火災事故作出處理,總結火災教訓。
第四條 火災事故調查應當堅持及時、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和非法干預火災事故調查。
管轄
第五條 火災事故調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主管,并由本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尚未設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實施。
公安派出所應當協助公安機關火災事故調查部門維護火災現場秩序,保護現場,控制火災肇事嫌疑人。
鐵路、港航、民航公安機關和國有林區的森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調查其消防監督范圍內發生的火災。
第六條 火災事故調查由火災發生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下列分工進行:
(一)一次火災死亡十人以上的
(二)一次火災死亡一人以上的
(三)一次火災重傷十人以下或者受災三十戶以下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調查。
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組織調查一次火災死亡三人以上的
僅有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調查
第七條 跨行政區域的火災,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本規定第六條的分工負責調查,相關行政區域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予以協助。
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h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實施的火災事故調查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主管公安機關指定。
第八條 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火災事故調查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下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管轄的火災。
第九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火災報警,應當及時派員趕赴現場,并指派火災事故調查人員開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立即報告主管公安機關通知具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到通知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參加調查;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應當依法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予以協助:
(一)有人員死亡的火災;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災。
第十一條 軍事設施發生火災需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協助調查的,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調派火災事故調查專家協助。
簡易程序
第十二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災,可以適用簡易調查程序:
(一)沒有人員傷亡的;
(二)直接財產損失輕微的;
(三)當事人對火災事故事實沒有異議的;
(四)沒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項的具體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確定,報公安部備案。
第十三條 適用簡易調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災事故調查人員調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表明執法身份,說明調查依據;
(三)查看火災現場并進行照相或者錄像;
(五)當場制作火災事故簡易調查認定書,由火災事故調查人員、當事人簽字或者捺指印后交付當事人。
火災事故調查人員應當在二日內將火災事故簡易調查認定書報所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一般程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四條 除依照本規定適用簡易調查程序的外,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火災進行調查時,火災事故調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必要時,可以聘請專家或者專業人員協助調查。
第十五條 公安部和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成立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協助調查復雜、疑難的火災。專家組的專家協助調查火災的,應當出具專家意見。
第十六條 火災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火災現場情況,排除現場險情,保障現場調查人員的安全,并初步劃定現場封閉范圍,設置警戒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火災肇事嫌疑人。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火災事故調查需要,及時調整現場封閉范圍,并在現場勘驗結束后及時解除現場封閉。
第十七條 封閉火災現場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火災現場對封閉的范圍、時間和要求等予以公告。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接到火災報警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火災事故認定;情況復雜、疑難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火災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檢驗、鑒定時間不計入調查期限。
第二節 現場調查
第十九條 火災事故調查人員應當根據調查需要,對發現、撲救火災人員,熟悉起火場所、部位和生產工藝人員,火災肇事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等知情人員進行詢問。對火災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傳喚。必要時,可以要求被詢問人到火災現場進行指認。
詢問應當制作筆錄,由火災事故調查人員和被詢問人簽名或者捺指印。被詢問人拒絕簽名和捺指印的,應當在筆錄中注明。
第二十條 勘驗火災現場應當遵循火災現場勘驗規則,采取現場照相或者錄像、錄音,制作現場勘驗筆錄和繪制現場圖等方法記錄現場情況。
對有人員死亡的火災現場進行勘驗的,火災事故調查人員應當對尸體表面進行觀察并記錄,對尸體在火災現場的位置進行調查。
現場勘驗筆錄應當由火災事故調查人員、證人或者當事人簽名。證人、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的,應當在現場勘驗筆錄上注明?,F場圖應當由制圖人、審核人簽字。
第二十一條 現場提取痕跡、物品,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量取痕跡、物品的位置、尺寸,并進行照相或者錄像;
(三)封裝痕跡、物品,粘貼標簽,標明火災名稱和封裝痕跡、物品的名稱、編號及其提取時間,由封裝人、證人或者當事人簽名;證人、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的,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提取的痕跡、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條 根據調查需要,經負責火災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現場實驗?,F場實驗應當照相或者錄像,制作現場實驗報告,并由實驗人員簽字?,F場實驗報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實驗的目的.;
(二)實驗時間、環境和地點;
(三)實驗使用的儀器或者物品;
(四)實驗過程;
(五)實驗結果;
(六)其他與現場實驗有關的事項。
第三節 檢驗、鑒定
第二十三條 現場提取的痕跡、物品需要進行專門性技術鑒定的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委托依法設立的價格鑒證機構對火災直接財產損失進行鑒定。
第二十四條 有人員死亡的火災,為了確定死因,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立即通知本級公安機關刑事科學技術部門進行尸體檢驗。公安機關刑事科學技術部門應當出具尸體檢驗鑒定文書,確定死亡原因。
第二十五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機構具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
(一)受傷程度較重,可能構成重傷的;
(二)火災受傷人員要求作鑒定的;
(三)當事人對傷害程度有爭議的;
(四)其他應當進行鑒定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 對受損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由價格鑒證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審查下列事項:
(一)鑒證機構、鑒證人是否具有資質、資格;
(二)鑒證機構、鑒證人是否蓋章簽名;
(三)鑒定意見依據是否充分;
(四)鑒定是否存在其他影響鑒定意見正確性的情形。
對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采信。
第四節 火災損失統計
第二十七條 受損單位和個人應當于火災撲滅之日起七日內向火災發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如實申報火災直接財產損失,并附有效證明材料。
第二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受損單位和個人的申報、依法設立的價格鑒證機構出具的火災直接財產損失鑒定意見以及調查核實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對火災直接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進行如實統計。
第五節 火災事故認定
第二十九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現場勘驗、調查詢問和有關檢驗、鑒定意見等調查情況,及時作出起火原因的認定。
第三十條 對起火原因已經查清的,應當認定起火時間、起火部位、起火點和起火原因;對起火原因無法查清的,應當認定起火時間、起火點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證據能夠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前,應當召集當事人到場,說明擬認定的起火原因,聽取當事人意見;當事人不到場的,應當記錄在案。
第三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制作火災事故認定書,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內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復核的權利。無法送達的,可以在作出火災事故認定之日起七日內公告送達。公告期為二十日,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
第三十三條 對較大以上的火災事故或者特殊的火災事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開展消防技術調查,形成消防技術調查報告,逐級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大以上的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起火場所概況;
(二)起火經過和火災撲救情況;
(三)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統計情況;
(四)起火原因和災害成因分析;
(五)防范措施。
火災事故等級的確定標準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后,當事人可以申請查閱、復制、摘錄火災事故認定書、現場勘驗筆錄和檢驗、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提供,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者移交公安機關其他部門處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說明理由。
第六節 復 核
第三十五條當事人對火災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火災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對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被申請人的名稱,復核請求,申請復核的主要事實、理由和證據,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復核的日期。
第三十六條 復核機構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非火災當事人提出復核申請的;
(二)超過復核申請期限的;
(三)復核機構維持原火災事故認定或者直接作出火災事故復核認定的;
(四)適用簡易調查程序作出火災事故認定的。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同時通知原認定機構。
第三十七條 原認定機構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向復核機構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交火災事故調查案卷。
第三十八條復核機構應當對復核申請和原火災事故認定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可以向有關人員進行調查;火災現場尚存且未被破壞的,可以進行復核勘驗。
復核審查期間,復核申請人撤回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終止復核。
第三十九條復核機構應當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核決定,并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時限送達申請人、其他當事人和原認定機構。對需要向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或者火災現場復核勘驗的,經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復核期限可以延長三十日。
原火災事故認定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合法,起火原因認定正確的,復核機構應當維持原火災事故認定。
原火災事故認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機構應當直接作出火災事故復核認定或者責令原認定機構重新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并撤銷原認定機構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
(一)主要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確實充分的;
(二)違反法定程序,影響結果公正的;
(三)認定行為存在明顯不當,或者起火原因認定錯誤的;
(四)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第四十條 原認定機構接到重新作出火災事故認定的復核決定后,應當重新調查,在十五日內重新作出火災事故認定。
復核機構直接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和原認定機構重新作出火災事故認定前,應當向申請人、其他當事人說明重新認定情況;原認定機構重新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書,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時限送達當事人,并報復核機構備案。
復核以一次為限。當事人對原認定機構重新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可以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申請復核。
事故處理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火災事故調查過程中,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三)依照有關規定應當給予處分的,移交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對經過調查不屬于火災事故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并記錄在案。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向有關主管部門移送案件的,應當在本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批準后的二十四小時內移送,并根據案件需要附下列材料:
(一)案件移送通知書;
(二)案件調查情況;
(三)涉案物品清單;
(四)詢問筆錄,現場勘驗筆錄,檢驗、鑒定意見以及照相、錄像、錄音等資料;
(五)其他相關材料。
構成放火罪需要移送公安機關刑偵部門處理的,火災現場應當一并移交。
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應當自接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依法決定立案的,應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不予立案的,應當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退回案卷材料。
第四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員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指使他人錯誤認定或者故意錯誤認定起火原因的;
(二)瞞報火災、火災直接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情況的;
(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當事人”,是指與火災發生、蔓延和損失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
(二)“戶”, 用于統計居民、村民住宅火災,按照公安機關登記的家庭戶統計。
(三)本規定中十五日以內(含本數)期限的規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
(四)本規定所稱的“以上”含本數、本級,“以下”不含本數。
第四十六條 火災事故調查中有關回避、證據、調查取證、鑒定等要求,本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執行本規定所需要的法律文書式樣,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15日發布施行的《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令第37號)和2008年3月18日發布施行的《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100號)同時廢止。
一、當前火災調查與滅火救援工作脫節導致的問題
(一)滅火救援過程中對火災現場完整性保護意識不夠,火災現場勘驗時難度增大。中隊在火災撲滅后,有的往往不分析情況,現場清理時還作較大程度的翻動,尤其對起火部位的大量翻動,使得火災現場物品發生變動、火災現場燃燒痕跡被清除,火災現場勘驗時較難發現和固定燃燒痕跡和物證,增加了起火部位、起火點和起火原因調查認定的難度。
(二)滅火救援過程中獲取的火災現場資料質量不高,火災調查時利用價值不高。有的火災現場撲救結束后,中隊未進行拍攝、未留下任何影像資料;有的中隊建立了火場攝像或拍照機制,但拍攝設備時間未校準、未充電和不會用現象突出,在拍攝撲救過程中,有的抓不住重點,拍攝資料既不能反映隊員們英勇善戰的場面,也不能反映火場概貌以及火災發生、蔓延發展的趨勢,對火災調查利用價值不高。
(三)火災調查情況很少向轄區中隊反饋,中隊開展戰評總結全面性不足?;馂恼{查結束后,防火部門一般著重對當事人告知處理,對防火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卻很火災調查情況反饋至中隊,中隊也因不了解火災全面情況,對滅火救援工作總結不夠全面到位。
(四)火災接處警、滅火救援與火災調查脫節,導致一些火災未及時調查或未調查而形成信訪增多。發生火災時110或119指揮中心首先接到報警,隨后立即調派中隊趕赴現場開展滅火戰斗。通過中隊現場撲救情況的反饋,消防指揮中心會將一些較大火災或影響大的火災情況反饋給防火部門領導或值班人員,防火部門才會通知火調人員到場調查。一般的小火,中隊現場處置完就返回,往往也不向當事人告知情況,也不與火災調查人員進行現場移交和銜接。由于警力有限,火災調查人員并不是每起火災都到現場,火調人員當時并不知道火災信息。
二、火災事故調查應用的重要意義
滅火救援和火災調查都是火災事故處置的組成部分,直接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實行“防消結合”勤務模式,進一步規范火災處置工作,對內實現了警力互補、責任落實、效能互增的目的,對外對及時查清處理火災事故、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規范制度、落實責任,明確了火災調查的任務來源。建立火災調查“防消結合”工作機制和移交程序,用制度來規范行為,明確各環節的責任,減少了工作推諉。轄區中隊到場撲救的火災,中隊指揮員就是確認火災和現場處理移交的第一責任人,接受現場移交的派出所民警或消防監督員是火災調查受理的責任人,從程序上堵塞了遺漏火災調查的漏洞,明確了火災調查任務的來源,時效性高,信息資源整合快,有利于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實現了滅火和火災調查的無縫對接,減少了因不調查或遲調查導致火調信訪事項的發生。
(二)警力互補、資源共用,提高了火災調查率。在現行人員編制情況下,火災調查人員不可能每起火災都立即到場展開調查工作,火災調查“防消結合”工作機制可以有效推動火災調查“關口前移”。轄區中隊根據實際情況,可分類處理各類火災,一是對于一些未造成傷亡、損失十分輕微,且無責任糾紛,情況十分簡單的火災,轄區中隊可現場直接處理,記錄了解到的火災原因并告知當事人,既創新了工作方式,又節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中隊撲救完畢時火災原因還不清楚的,將現場移交給到場的派出所民警,可提高公安派出所的火災調查率;三是將現場移交給消防監督員,可增強消防監督員及時到場調查的意識,也將消防火調警力集中應用到較難火災的調查處理中。因此加強消防大隊、中隊和派出所之間的協調配合,既能科學利用警力,又能做好火災接處警、滅火救援和火災調查的銜接工作,防止工作脫節,第一時間利用各種警力介入火災調查,大大提高了火災調查率。
(三)信息共享、有效銜接,提高了防、滅火工作效能。中隊第一時間到場,對火災初期的燃燒部位、特征和蔓延方向等現場情況要比后來的火調人員更為了解,有的小火中隊在火情偵察、詢問了解和撲滅火災過程中第一時間就已掌握火災過程和原因,為中隊直接現場處理火災奠定了基礎;中隊到場后對火災現場的拍攝記錄,為后期的火災調查提供了詳實的第一手資料;中隊在滅火行動和災后現場清理過程中注意保護火災現場,又為火災調查現場勘驗、還原現場情況提供了較好條件。在火災調查中,火調人員應向滅火戰斗人員了解火災情況,共享火場信息,收集相關資料,對確定起火部位、起火點,分析起火原因將有很大幫助,火災調查質量將大步提高。
三、火災事故調查的主要工作措施
針對火災調查與滅火救援之間存在的問題,根據防滅火雙方工作需求,有必要強化火災調查環節的“防消結合”。
(一)建立接處警反饋機制。消防指揮中心接警時,除問清基本情況外,還應當盡量問清起火的具體位置、燃燒物質的種類。接警后,除立即調派中隊趕赴現場滅火,還應將火災信息發送當日防火值班人員和火調人員,以便防火人員掌握情況。到場中隊根據現場火勢控制情況應隨時報告指揮中心,若達到全勤指揮部遂行作戰情況的,指揮中心除通知全勤指揮部到場外,還應當通知當日防火值班人員到現場開展前期火災調查。
(二)建立執勤中隊火場攝像隨警出動機制。執勤中隊應當時刻保持照相機、攝像機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并應明確火場文書等專人負責火場拍攝工作。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及時了解火場情況,第一時間利用照相機、攝像機拍攝到場后的火災現場情況,尤其是到場后的火勢發生、蔓延發展情況和火場整體概貌。執勤中隊完成滅火救援任務后,應及時整理火災現場圖片、視頻等資料,妥善保存并移交大隊供火災調查參考。
(三)樹立保證火災現場完整性的意識。中隊在火災撲救過程中,要將保護現場的完整性作為一項作戰要求,不影響火災撲救的物品或部位盡量不要翻動,盡可能保護現場,保持火災現場原貌。
長期以來,我們一直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社會面的消防工作如此,消防部門內部的防、滅火工作更應如此。建立火災調查“防消結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有助于防、滅火崗位在各自獨立履行職責的過程中,通過相互聯勤、相互借力,實現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和工作有效銜接,有助于提升中隊綜合業務知識水平,有助于火災調查和滅火救援快速反應的有機結合。
xxxx火災是20__年來發生的最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xx火災已經過去,可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之后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職責重于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互聯網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xx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給大家,并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于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煉我們小組成員搜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本事,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并且經過互聯網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了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二、火災原因。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
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構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職責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很多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營救過程。
1、午時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此刻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之后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槍救火,并沖入大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壓水槍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大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掉電源和煤氣,用濕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后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災后安置和賠償工作。
傷員救治:
xx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余個房間,將發生火災大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大樓的居民800余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于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xx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xx區安排尋親者到殯儀館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xx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區募捐首批240余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xx區“11·15”善后工作小組公布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職責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xx分公司成立了重大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并及時供給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信息,可供給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xx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核實客戶信息并負責理賠。
五、損失和影響。
1、xx火災帶給了社會巨大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xx”1115”異常重大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為58名。其中男性為22人,女性為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數據,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十分巨大。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大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來自xx區交警監控中心消息,目前膠州路余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采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終再到安源路。
2、xx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的權威。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職責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很多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權威,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xx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事故調查證明這起事故的職責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幾位無證電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機關拘留了??墒蔷褪且驗檫@樣有著更多的人越來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網友的一段話:這就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工程層層分包,賺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項目經理,再次是包工頭,包工頭也分幾層,工資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們的農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最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為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國此刻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才有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勝利,社會就是這么現實,包工頭項目經理以最貪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
文檔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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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過程:
20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毀。
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提起安全,人們都知道它的重要性,但近三個月來身邊發生的三例人身傷亡事故卻令人痛心,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剎那間化為烏有,給個人、家庭、企業帶來巨大損失。但靜下心來想一想,任何事故無外乎以下幾種原因。
一是責任心不強:有的人由于養成不好的行為習慣,做事馬虎大意,安排一項任務給他,沒能盡職盡責,敷衍了事、隨隨便便,能應付交差了事,難免埋下安全隱患,危害不小。輕者質量下降,重者人命關天。
二是存有僥幸心理:有的人出于圖省事,怕麻煩,心想,這么簡單的工作,干活時小心一點不就行了,不會出事的。然而,他們卻忽略了一個重要方面:不按安全操作規程來,事故瞬間就會發生。
三是員工認識有限:企業發展幾年來,我們所使用的設備、設施都是新設備新技術,個人的知識、技術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由于種種局限性,導致了認識的差異,給安全生產埋下了許多隱患。
四是員工的惰性:誰都怕麻煩,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工作不到位,簡單地工作、不動腦筋的工作,忽略了許多環節,埋下了諸多安全隱患。
五是管理上的缺陷:安全檢查落實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及時,“三違”現象考核、教育工作不扎實,崗位危險源認識不清楚等都是事故頻頻發生的根源。
所以,如何搞好安全工作,才能杜絕可能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是我們現在刻不容緩的任務。
首先要將“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讓大家共知、共享,要喚起我們每名員工“違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識,做到干一輩子化工工作、謹慎一輩子。還要真正將我們的安全文化理念滲透到每一名員工的思想、意識、操控、行為;真正做到本質安全,不能麻痹大意憑僥幸;總之,我們不讓工人兄弟們的血白流,我們焦化廠不能再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們要改變傳統思維,做到安全工作精細求細,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而且事故殘酷,一旦發生不可原諒、不可挽回,我們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證程度的基礎上做到“預測、預知、預警、預報、預防”。
二是要提高我們每名從業人員的安全認知能力。要真正認識到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嚴厲性,認識到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否決一切的極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會真正重視起來,才會將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實,去全面履職履責。要想不被安全否定,我們的管理就要有高度,要嚴格落實“安全發展”的要求,抓好“人、機、物、環”四種隱患的排查,打擊不安全的行為。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種隱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無事當有事,無中找有,小題大做。排查隱患很重要的是要細致,一定要有細之又細、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細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對問題視而不見,就可能對發現的問題解決不了。我們安全生產是動態的,是24小時不停運轉的,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可能又會出現,一定要建立全面細致排查隱患的長效機制,解決“不得病”的問題。
四是一定要抓好本質安全和本質質量要求的落實。本質安全講究內在的本質安全,首要的是人的本質安全,這就要求對員工要一手抓教育,實行正面引導,樹立正確的防范意識,一手抓制度約束,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規定,目的是解決保護自我的問題;本質質量就是要干標準活,高標準干活,規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別人。要抓好各項工作的規范,設計標準、操作過程、人的行為都要依照標準去規范。要對照檢查一下自己的工作,哪些還沒有標準,先把標準明確了,再按照標注去做,就是規范。我們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標準,凡事按標準去做,這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習慣糾正的過程。
五是要加強崗位危險源辨識力度。各崗位都處在不同的作業環境中,就相應的存在不同的危險源,要從業人員清楚的認識到自己所處在的環境中有哪些危險因素,可能導致哪些傷害、職業病等。做到人人知道危險所在地,事事明確可能發生的傷害,自覺地、主動的防止受到傷害。
六是要關鍵人物關鍵抓。哪些是關鍵人物,首先是我們的班組長。為此我們一定要認識到班組、班組長這個層面工作的重要性,班組長與現場工作結合最緊密,班組長履職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一個單位履職程度的體現,抓好了班組長這一層面就抓住了現場、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規范。對班組長要加強培養,要有工作標準、要有培養標準,要使班組長層面與我們的管理順勢并道,形成認同,并通過班組長將我們的管理有效的輻射放大。再就是我們的新工人、老工人和骨干員工。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存在冒險主義;老工人憑著老經驗、老習慣違章作業根深蒂固;而有些骨干既起到了積極作用,同進也經常性的違章,破壞安全環境。
七是要職能部門職能抓。技術業務保安很重要,職能部門是做標準、出規程、定規矩的,每個部門都有各自的職能重點,各個部門的職能首先要放在業務保安上,安監處就是要查隱患、抓規范、不斷揭示問題;調度室要調度指揮生產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事故的應急防范、應急處置;工會就是要圍繞民主管理、班組建設來進一步發揮安全保障作用,其他部門同樣要結合各自的職能特點把業務保安放在第一位置,動態地保證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總之,我們要用血的教訓喚起每名員工保護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識,教育每名員工不能違章,不能圖僥幸、怕麻煩,要按照標準、按照規范,實實在在地抓好自己的安全。安全就是命,我們要將安全文化理念滲透作用于每一名員工,形成大家的廣泛認同,做到全員共知共享。我們要通過培育、引領、滲透使大家切實認識到,抓安全是為了自己,是為了自己家庭幸福,促使員工發自內心地提升自我保護意識。我們要學習事故,也要把兄弟單位的事故當作自己的教訓,變成我們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鐘常鳴,警示高懸,圍繞本質安全的管理做到認知高、工作細、落實嚴,不斷推進焦化廠的安全發展。
讓我們牢牢記?。簳r刻緊繃安全的弦,安全才將永遠伴您同行,永遠保您平安,財富才會永遠追隨您。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關于化工安全事故心得
關于鐵路行車安全事故及對策的分析論文
安全事故通告范文
2016安全事故處理決定
生產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范本
公司安全事故檢討書
預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2016年安全事故處理決定
(二)事故發生單位地點:廈門市某機械公司廠區內。
(三)事故類別:坍塌。
(四)死亡人數:7人。
(五)受傷人數:38人。
(六)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
(一)施工單位基本情況:公司成立于1959年3月,在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法定代表人魏文雄,注冊資本1028萬元,經營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該公司于____年7月通過邀標的方式與該機械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并成立“廈門市建筑工程總公司某機械公司工程項目部”,同時聘任劉遠征為該項目部經理,鄧力山為該項目部負責人。項目于____年9月開工。
(二)建設單位(項目)基本情況:某機械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成立于1995年11月,法定代表人莊青黎,注冊資本6000萬元,其中廈門市雙健空調有限責任公司出資2400萬元,香港廈門市某機械有限公司出資3600萬元。項目建設地點廈門軍地坪街道高云村,占地面積83畝,建筑面積68000平方米,總投資46700萬元(其中土建15800萬元)。項目設計單位為福建省建筑科學研究院。
(三)監理單位(監理)基本情況:監理公司成立于____年6月,在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法定代表人彭萬遠,注冊資本100萬元,監理工程范圍及資質為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偨浝韽堈嫖?,負責公司全面工作,____年8月因病住院,由副總經理張文虎主持全面工作。____年7月,公司成立某機械公司監理處,采用內部承包形式由公司副董事長朱良平承包經營(每年上交管理費10萬元),其業務范圍轄區內的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于____年6月與福機械公司正式簽訂工程監理合同,監理費為一年42萬元,超過一年按每月2.5萬元支付監理費。監理公司于____年7月組織監理人員進場,9月正式組建福苑酒店項目監理組:總監田剛,監理員丁成剛,專監楊登臺。監理組在實施監理過程中,建立了監理日志,就包括支模方案未通過專家論證等問題下達過停工通知,并組織召開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方參加的專門會議,研究解決支模方案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5m;混凝土獨立基礎,中柱基礎基坑為2×2(m),邊柱基礎基坑尺寸1.8×。
1.8(m)。
倉庫用地是當地村民小組的土地。6月,村民林某等人以廈門市某實業公司的名義,向村民小組租用土地約0.72hm2(10.8畝),租期。林某將其中該倉庫所占土地約0.27hm2(4畝)出租給某實業公司使用。____年4月,該實業公司停業后,林某又將土地轉租給廈門某機械公司,租期3年。____年5月,某機械公司要在此地建倉庫,由林某出資建設,建成后租給該公司使用。____年6月,林某在未辦理任何土地、規劃、建設手續,且未經勘察、設計的情況下,僅憑一張由某機械公司科長李某所畫的倉庫平面示意圖,就雇用民工動工興建。施工現場由林某負責,其他分項工程由譚某等7人承包。7月22日澆筑二層樓板,7天后就拆除一層模板用于二層模板施工。8月9日,作業人員開始澆筑屋面板混凝土。當日下午6時5分,大約完成屋面板20%的混凝土澆筑時,模扳支撐系統失穩,引起屋面板突然發生坍塌,致使整個建筑整體坍塌,當時在現場共有80名作業人員,其中一樓有12名作業人員在粉刷墻面,屋面有68名作業人員進行混凝土澆筑,發生事故時有45名作業人員被埋在坍塌的建筑物下面。
事故發生后,當地市委、市政府立即組織公安、武警、醫務人員、施工人員500多人投入搶救工作。經過緊張的搶救工作,8月10日凌晨4時,被埋的45名人員全部找到,其中5人已死亡;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38人受傷,其中4人傷勢嚴重。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術方面。
該工程結構體系選擇不合理,澆筑屋面混凝土時,在施工荷載的作用下,模板支撐系統局部失穩,引起屋面坍塌,繼而對二層樓面造成嚴重的沖擊和震動,加上磚柱施工質量低劣,抗剪和抗彎能力差,磚柱嚴重錯位斷裂,導致承載體系全面破壞,引發整體坍塌。
2).管理方面。
該工程沒有按照規定辦理土地、規劃審批手續,無施工許可、無勘察、無設計(即沒有設計依據、設計計算書、施工圖紙等設計文件),嚴重違反現行建筑設計規范要求,屬明顯的非法占地、違法搶建項目。
1).施工方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項目部對施工班組管理不力,安全教育培訓不落實,管理失控,致使施工班組違規違章施工行為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執行建設方春節放假通知沒有真正到位(建設方于____年1月26日召開會議,決定1月28日春節正式放假,要求施工方做好放假前相關防火、防盜及清場工作)。
2).建設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的規定,在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于____年9月開工(____年12月23日取得施工許可證);沒有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管理,____年1月26日會議已宣布28日放假,未對施工現場進行清場;在監理單位已經告知支模方案沒有通過專家論證的情況下,對施工單位違規違章施工行為制止不力。
3).監理方在明知支模方案沒有通過專家論證、施工單位仍在施工的情況下,雖采取了口頭和書面通知停工、告知建設單位兩個措施,但沒有及時報告建設主管部門,以采取進一步措施進行有效制止。
4).武陵源區建設主管部門在知曉建設單位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組織施工的情況下,任其無證組織施工達近三個月(____年9月開工,____年12月23日取得施工許可證);由區建設主管部門委派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組在實施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了支模架存在上述問題,并因此下發了停工通知書,但跟蹤監管不到位,沒有采取進一步有效措施制止施工單位違規違章施工行為的繼續發生。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該工程由沒有任何專業知識的個人承建,直接雇用民工按照一張平面示意圖盲目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無任何施工技術資料和實質性的安全保障措施,嚴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施工原材料不符合要求,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未進行檢驗。施工中偷工減料,野蠻施工,施工質量極其低劣,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城鄉結合部非法占地、違法建房監督查處不力,沒有履行監督、檢查、制止、上報的職責。
四、事故的結論與教訓。
這是一起集中違反多項法律法規的責任事故。
廈門市湖里區某村鎮行政管理機構,對在管轄地區范圍內進行如此規模的建筑施工,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非法占地和違法建房活動,屬于嚴重失職和玩忽職守,應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的管理責任。同時,當地有關黨政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給予黨紀和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有關責任者,應追究刑事責任。
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于在其管轄區域內違法占地,違法從事建筑施工的活動未能及時發現和查處,足以說明該部門對管轄區域沒有嚴格履行行政職能,缺少必要的監督檢查,屬于嚴重失職和玩忽職守,應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的管理責任。應對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給予黨紀和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有關責任者,應追究刑事責任。
廈門市湖里區某村鎮村民林某等人,在土地開發利用和建筑施工過程中,嚴重違反《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土地管理的有關法規,違法占地,違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對此次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事故預防對策。
當地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應該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全面深入開展土地管理、建設工程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嚴肅查處有關部門的玩忽職守行為,以及在土地開發和建設工程方面的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治非解?!?治理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解除建筑安全隱患)。本著“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的原則,對非法占地、違法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計劃,分步推進,妥善解決,特別要及時修訂、完善土地征用及房屋拆遷補償管理的有關法規、政策、規定,以堵塞現行土地征用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有關政策、規定在執行中存在的“漏洞”,切斷對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給予不合理補償的渠道。加強城鄉結合部、村鎮的規劃管理,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集中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切實搞好土地管理的動態巡查,嚴厲打擊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
要繼續推進建筑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范工作,切實加強建筑勞務市場和建材市場的管理,從源頭上消除建設工程事故隱患。加大對建設工程違法發包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無施工許可進行施工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要嚴格落實好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兩級在“治非解?!惫ぷ髦械呢熑?,特別要督促村、居委會切實履行對本轄區內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檢查、制止和報告職責,對已知、應知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而不制止、不報告,或鎮、村兩委成員參與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的要嚴肅查處,依法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要切實加強區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和鎮(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監管力量配備。目前當地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嚴重不足,無法開展正常的行政執法工作,無法適應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的需要。特別是鎮(街道辦事處)缺乏必要的安全監管力量,安全生產“無人管、不會管”的問題相當突出,應該引起高度重視,認真解決好區、鎮(街道辦事處)兩級安全監管力量薄弱的問題。
要妥善處理好本起事故的善后事宜,做好安撫工作,確保社會安定和穩定。
六、專家點評。
為什么在某一地區的非法占地和違法建設得以順利進行,我們認為:
第一原因是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缺少必要的監督檢查機制,從而間接的放縱了違法行為的實施。管理力量薄弱和管理水平偏低只是事物的一個方面,關鍵的是應該明確我們的管理干部是為人民服務的,因此要放下架子,走向鄉鎮和農村,在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進行嚴格的執法檢查。
第二原因是少數基層的黨政干部對于在自己眼皮底下的違法行為熟視無睹,一方面是這些黨政干部法制觀念薄弱,缺少法規知識,因此不能及時察覺違法行為的實施。另一方面是經濟利益的驅使,使一些黨政干部參與到違法活動之中。
第三個原因是由于忽視或缺少對土地管理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得群眾不知法、不守法,加上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糾正和制止,使之發展成為惡性事故。
實現安全生產是一個系統工程,因此,各級各部門要從各個環節人手,盡職盡責,注重抓好落實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公安分局消防科:
xx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學校茶爐房發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學校位于**區**鎮**村,學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F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于校園內小學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為同一建筑體(食堂于2009年已停業),磚混結構,平房、預制樓板,茶爐房建筑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臺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衛管理員***兼職。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時左右,作業人員***將茶爐引燃,準備下午供住校學生用水,由于其本職工作主要是門衛管理,星期天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于是***引燃茶爐后,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衛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發現茶爐房窗戶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衛管理員李**,李聞訊后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和保潔員余**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于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臺救火車于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茶爐房著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衛管理員李**、文**老師和保潔員余**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為磚混結構、預制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毀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職司爐工李**安全意識不夠,于9月2日上午將假暑期間學校維修課桌、凳子的一些費舊木材,做為生爐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爐房內引發的。9月12日上午,兼職司爐工李**為了保證下午能按時供應熱水,上午10點左右用引火木材點燃茶爐,由于燒水工作是李**的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衛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后,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衛室,茶爐房內無人監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生現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衛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志郵件收發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于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后,他為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管。
3、學校對后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后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現里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時,李**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才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的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盡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措施、規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后勤作業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學校。
xxxx-9-14。
。
一、用人單位名稱:
二、用人單位性質:
三、用人單位地址:
四、發生事故時間:年月日時分。
五、發生事故地點:
七、傷(亡)人員情況。
八、事故經過:__年__月__日__點__分工作時間內,在__公司__車間__地點__工作時發生__事故(要詳細敘述發生事故的過程),致使申請人__部位受傷。申請人受傷后,于__年__月__日_時_分(與初診病歷時間相同),到__醫院治療,診斷為:__(與醫院診斷證明書完全一樣)。
十、整改措施:
十一、調查人員簽字:
公章。
(一)滅火救援過程中對火災現場完整性保護意識不夠,火災現場勘驗時難度增大。中隊在火災撲滅后,有的往往不分析情況,現場清理時還作較大程度的翻動,尤其對起火部位的大量翻動,使得火災現場物品發生變動、火災現場燃燒痕跡被清除,火災現場勘驗時較難發現和固定燃燒痕跡和物證,增加了起火部位、起火點和起火原因調查認定的難度。
(二)滅火救援過程中獲取的火災現場資料質量不高,火災調查時利用價值不高。有的火災現場撲救結束后,中隊未進行拍攝、未留下任何影像資料;有的中隊建立了火場攝像或拍照機制,但拍攝設備時間未校準、未充電和不會用現象突出,在拍攝撲救過程中,有的抓不住重點,拍攝資料既不能反映隊員們英勇善戰的場面,也不能反映火場概貌以及火災發生、蔓延發展的趨勢,對火災調查利用價值不高。
(三)火災調查情況很少向轄區中隊反饋,中隊開展戰評總結全面性不足?;馂恼{查結束后,防火部門一般著重對當事人告知處理,對防火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卻很火災調查情況反饋至中隊,中隊也因不了解火災全面情況,對滅火救援工作總結不夠全面到位。
(四)火災接處警、滅火救援與火災調查脫節,導致一些火災未及時調查或未調查而形成信訪增多。發生火災時110或119指揮中心首先接到報警,隨后立即調派中隊趕赴現場開展滅火戰斗。通過中隊現場撲救情況的反饋,消防指揮中心會將一些較大火災或影響大的火災情況反饋給防火部門領導或值班人員,防火部門才會通知火調人員到場調查。一般的小火,中隊現場處置完就返回,往往也不向當事人告知情況,也不與火災調查人員進行現場移交和銜接。由于警力有限,火災調查人員并不是每起火災都到現場,火調人員當時并不知道火災信息。
滅火救援和火災調查都是火災事故處置的組成部分,直接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實行“防消結合”勤務模式,進一步規范火災處置工作,對內實現了警力互補、責任落實、效能互增的目的,對外對及時查清處理火災事故、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規范制度、落實責任,明確了火災調查的任務來源。建立火災調查“防消結合”工作機制和移交程序,用制度來規范行為,明確各環節的責任,減少了工作推諉。轄區中隊到場撲救的火災,中隊指揮員就是確認火災和現場處理移交的第一責任人,接受現場移交的派出所民警或消防監督員是火災調查受理的責任人,從程序上堵塞了遺漏火災調查的漏洞,明確了火災調查任務的來源,時效性高,信息資源整合快,有利于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實現了滅火和火災調查的無縫對接,減少了因不調查或遲調查導致火調信訪事項的發生。
(二)警力互補、資源共用,提高了火災調查率。在現行人員編制情況下,火災調查人員不可能每起火災都立即到場展開調查工作,火災調查“防消結合”工作機制可以有效推動火災調查“關口前移”。轄區中隊根據實際情況,可分類處理各類火災,一是對于一些未造成傷亡、損失十分輕微,且無責任糾紛,情況十分簡單的火災,轄區中隊可現場直接處理,記錄了解到的火災原因并告知當事人,既創新了工作方式,又節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中隊撲救完畢時火災原因還不清楚的,將現場移交給到場的派出所民警,可提高公安派出所的火災調查率;三是將現場移交給消防監督員,可增強消防監督員及時到場調查的意識,也將消防火調警力集中應用到較難火災的調查處理中。因此加強消防大隊、中隊和派出所之間的協調配合,既能科學利用警力,又能做好火災接處警、滅火救援和火災調查的銜接工作,防止工作脫節,第一時間利用各種警力介入火災調查,大大提高了火災調查率。
(三)信息共享、有效銜接,提高了防、滅火工作效能。中隊第一時間到場,對火災初期的燃燒部位、特征和蔓延方向等現場情況要比后來的火調人員更為了解,有的小火中隊在火情偵察、詢問了解和撲滅火災過程中第一時間就已掌握火災過程和原因,為中隊直接現場處理火災奠定了基礎;中隊到場后對火災現場的拍攝記錄,為后期的火災調查提供了詳實的第一手資料;中隊在滅火行動和災后現場清理過程中注意保護火災現場,又為火災調查現場勘驗、還原現場情況提供了較好條件。在火災調查中,火調人員應向滅火戰斗人員了解火災情況,共享火場信息,收集相關資料,對確定起火部位、起火點,分析起火原因將有很大幫助,火災調查質量將大步提高。
針對火災調查與滅火救援之間存在的問題,根據防滅火雙方工作需求,有必要強化火災調查環節的“防消結合”。
(一)建立接處警反饋機制。消防指揮中心接警時,除問清基本情況外,還應當盡量問清起火的具體位置、燃燒物質的種類。接警后,除立即調派中隊趕赴現場滅火,還應將火災信息發送當日防火值班人員和火調人員,以便防火人員掌握情況。到場中隊根據現場火勢控制情況應隨時報告指揮中心,若達到全勤指揮部遂行作戰情況的,指揮中心除通知全勤指揮部到場外,還應當通知當日防火值班人員到現場開展前期火災調查。
(二)建立執勤中隊火場攝像隨警出動機制。執勤中隊應當時刻保持照相機、攝像機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并應明確火場文書等專人負責火場拍攝工作。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及時了解火場情況,第一時間利用照相機、攝像機拍攝到場后的火災現場情況,尤其是到場后的火勢發生、蔓延發展情況和火場整體概貌。執勤中隊完成滅火救援任務后,應及時整理火災現場圖片、視頻等資料,妥善保存并移交大隊供火災調查參考。
(三)樹立保證火災現場完整性的意識。中隊在火災撲救過程中,要將保護現場的完整性作為一項作戰要求,不影響火災撲救的物品或部位盡量不要翻動,盡可能保護現場,保持火災現場原貌。
長期以來,我們一直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社會面的消防工作如此,消防部門內部的防、滅火工作更應如此。建立火災調查“防消結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有助于防、滅火崗位在各自獨立履行職責的過程中,通過相互聯勤、相互借力,實現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和工作有效銜接,有助于提升中隊綜合業務知識水平,有助于火災調查和滅火救援快速反應的有機結合。
20__年9月6日上午7時29分,甘肅省慶陽市環縣環城鎮城東塬通村公路0公里+450米處發生一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
事故發生后,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省長劉偉平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認真做好節日期間交通安全工作,強化縣鄉道路交通管理,總結事故教訓,依法依規查處事故,舉一反三,堅決防止違規超載問題,杜絕類似事故發生,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的規定,20__年9月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監局牽頭、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慶陽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下設綜合組、管理組、技術組三個小組),邀請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和環縣人民檢察院參加,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經過調查取證、現場勘察、技術鑒定、查閱資料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景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景,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職責,提出了對有關職責人的處理提議及防范整改措施?,F將有關情景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景。
(一)駕駛人情景。
肇事駕駛人李__,男,漢族,生于__年2月20日,家住甘肅省合水縣太白鎮苗村,身份證號,無機動車駕駛證,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后因搶救無效于當日12時40分死亡。
(二)車輛情景。
肇事車輛甘m25656號“時風”牌自卸三輪汽車,20__年6月24日初次登記,檢驗有效期至20__6月23日,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為甘肅省慶陽市環縣虎洞鄉高廟灣村藥王洞隊張鑫峰。車輛駕駛室核載2人,核定載質量0.5噸,發生事故時駕駛室乘坐2人,貨廂內乘坐12人。
(三)事故發生單位情景。
慶陽市福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20__年9月20日經慶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峰分局批準注冊成立,注冊地址慶陽市西峰區北城巷205號,法人為祁福明,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持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城市園林綠化三級企業資質,能夠開展造林、城鎮綠化、經濟林和花卉等苗木生產經營活動。
(四)事發路段情景。
事發路段屬于環縣通村公路c011線(環縣環城至城東塬村),路線全長6.292公里。設計時速2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6.5米,行車道寬4.0米,路面結構為瀝青碎石面層。最小半徑為15.1米,縱坡值12.9%。彎道外側路肩設有凸面鏡一面,現場來車方向50米、前方100米處各有彎道警告標志牌一塊。經核查,事故路段的技術指標、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情景均貼合《甘肅省農村公路村道工程技術標準》。事故發生時天氣陰天。
(五)檢驗鑒定情景。
1.尸體檢驗情景。經環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11名死者尸體進行檢驗,8名死者系顱腦損傷合并胸腹腔多臟器損傷死亡,3名死者系顱腦損傷死亡。
2.車輛技術檢驗鑒定。經甘肅隴通司法鑒定所鑒定,甘m25656號“時風”牌自卸三輪汽車轉向系統貼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制動系統左后制動分泵陳舊性漏油(皮碗脹開,局部脫出泵體),左后制動鼓局部發藍有過熱現象,分析認為,該車制動系統事發前不貼合gb7258-20__《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基本要求,當時制動系統安全技術狀況不正常;事故發生時三輪汽車瞬時車速為37—39公里小時(路段設計時速20公里小時);車輛在事故發生時的變速箱完好,工作正常;事發時該車檔位為空擋。
3.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檢驗情景。經委托慶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司法鑒定所鑒定,駕駛人李世存血樣血液酒精含量為0。
二、事故經過及救援情景。
(一)事故經過。
20__年9月6日,慶陽福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下屬施工隊負責人段振孝帶領12名工人乘坐李世存(施工隊工人,無駕駛證)駕駛的甘m25656號自卸三輪汽車從環縣環城鎮城東塬村住地向七里溝方向沿通村油路行駛,其中部分人員去七里溝小流域水土堅持綜合治理工程補種樹苗,一部分去環縣縣城。7時29分,車輛由北向南經過環縣環城鎮環城至城東塬通村公路0公里+450米處下坡向右急彎路段處,車輛失控向左側翻,與道路外側防撞墻相撞,造成2人當場死亡,9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20__年9月6日7時32分,環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附近群眾報警后,立即安排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趕赴現場,按要求逐級上報了事故情景,慶陽市交警部門迅速啟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夏紅民副省長(慶陽市委書記)和慶陽市領導接到報告后,迅速啟動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全力以赴開展傷員救治工作。省政府公安、安監、衛生、農牧等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導事故救援工作。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
截止9月8日,11名死者均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得到了相應賠償,3名傷者已轉入慶陽市人民醫院治療,傷勢平穩,受害者家屬情緒穩定。
(一)直接原因。
李世存無證、非法駕駛制動系統安全技術狀況不貼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基本要求的自卸三輪汽車,違法載人,在急彎下坡路段空擋行駛,超過道路設計速度,造成車輛失控側翻,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下屬的施工隊安全管理混亂,長期放任施工人員無證駕駛農用三輪汽車和施工人員違規乘坐農用三輪車,對于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職責。
2.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不到位,對下屬施工隊安全管理不到位,對所屬人員安全培訓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施工隊人員無證駕駛農用三輪汽車和施工人員違規乘坐農用三輪車的行為,對于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職責。
3.慶陽市環縣環城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作為環城鎮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專職機構,對外來施工隊的駕駛人、農村機動車情景摸排不到位,未及時將駕駛人李世存,甘m25656號自卸三輪汽車納入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范圍,對于事故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職責。
4.慶陽市環縣環城鎮黨委、政府對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督導不到位,對農村道路安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失察,對于事故發生負有直接領導職責。
5.慶陽市環縣交警大隊加掛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隊牌子,作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執法機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指導督促不力,未及時發現慶陽福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的施工隊在轄區路段無證駕駛,貨車違規載人的違法行為,對于事故發生負有重要監管職責。
6.慶陽市環縣縣委、縣政府對縣交警大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督導不到位,對相關部門農村道路安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失察,對于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職責。
經調查認定,慶陽市環縣“9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齊生產安全職責事故。
四、職責認定及處理提議。
(一)免于追究刑事職責人員。
1.____,甘m25656號自卸三輪汽車駕駛員,無證駕駛且違規使用貨車載人,在通村道路下坡急彎路段行駛時臨危處理不當,導致車輛側翻造成事故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職責,因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職責。
2.____,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下屬施工隊負責人,對施工隊務工人員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時制止工人李世存長期無證駕駛農用汽車及違規載人違法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職責,因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職責。
(二)追究刑事職責人員。
____,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生產經營行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職責,未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未對務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以涉嫌重大職責事故罪,提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提議給予政紀處分的人員。
1.____,中共黨員,環縣環城鎮農村道路交通管理站干部,負責農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對外來駕駛人、農用車輛的摸排不到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和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職責,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提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2.____,中共黨員,環縣環城鎮副鎮長,兼任環城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站長。對轄區農村道路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外來駕駛人、農用車輛的摸排不到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和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職責,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提議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3.____,中共黨員,環縣環城鎮鎮長。對轄區農村道路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未能督促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落實對外來駕駛人、農用車輛的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職責,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提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4.____,中共黨員,環縣環城鎮黨委書記。對轄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未及時發現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履職不到位的情景,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職責,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提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____,中共黨員,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分管秩序巡查工作。對轄區農村道路安全管理職責不落實,采取管控措施不力,未及時發現和糾正事故車輛無證駕駛和違規載人的問題,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監管職責,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提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6.____,中共黨員,環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縣公安局局長。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職責,提議進行行政記過處分。
7.____,中共黨員,環縣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對政府相關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職責,提議進行行政記過處分。
(四)相關問責提議。
1.提議慶陽市安監局對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給予50萬元經濟處罰。
2.提議慶陽市人民政府向甘肅省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提議責成環縣人民政府向慶陽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五、整改措施提議。
慶陽市環縣“9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果十分慘痛,影響十分廣泛。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落實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推進安全生產“六打六治”打非治違活動和,有效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提出以下措施提議:
(一)強化基層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領導。
慶陽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將其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地方行政首長要對道路交通安全負總責,并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部署重點工作。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規劃,將政策適當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傾斜,強化對鄉(鎮)交通安全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完善管理人員配置,進一步落實監管職責。
(二)加強農村道路安全管理。
環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鄉(鎮)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的監管力度,不斷強化對轄區各類車輛、駕駛人和的管理,及時發現鄉村道路上各類行車行為,力爭將安全隱患消除在源頭和萌芽狀態。加大對農村道路安全管理機構的人員編制、經費方面的支持,不斷完善農村道路安全設施,改善農村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引導農村客運交通健康發展,建立農村道路客運網絡,提高農村道路客運覆蓋率。
(三)強化重點車輛的全過程監管。
慶陽市公安交警部門要強化駕駛人培訓和考核管理,異常要嚴格客貨運駕駛人、低速載貨汽車駕駛人從業資格審核與培訓考試,嚴把駕駛人聘用管理關。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長期在本地經營的異地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力爭實現客貨運駕駛人從業情景、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等信息共享。不斷加強長途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農用低速載貨汽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的日常安全管理。嚴格機動車登記檢驗、使用維修和報廢等管理,加強重點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對安全狀況不貼合標準的,一律不予注冊登記和經過檢驗。
(四)嚴厲打擊各類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相關管理部門要在吸取事故教訓的基礎上,加強公路巡邏管控,下大力氣整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營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吸毒后駕駛、貨車違法占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查處超限、違規運輸危險品、無從業資格駕駛營運車輛、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農機部門負責整治變型拖拉機超速超載、違規載人、無牌無證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的各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大力開展交通安全進單位、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等“五進”宣傳工作,借助多種宣傳載體和媒介,教育群眾乘有證車、安全車,自覺抵制貨運車輛非法載客、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強化對駕駛人、農村群眾、學生等重點群體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舉報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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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并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后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后,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海林趕往北京,李華云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云總經理又及時聯系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見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海林同馬振海協助王見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海林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后,王見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后趙錫波、尚燁、于勇、郝義坤到現場了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見所寫經過一樣,王見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海林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振海這端低,王海林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于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么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況判斷不準,沒有充分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于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海林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錫波、生產部經理尚燁、技術部經理于勇、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后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后,方可上崗?,F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于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準后,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后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采購必須有安檢標志、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桿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我們常說“人多是非就多”,現在是車多車禍就多,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總是抱著僥幸的心理。在發生車禍的時候,為了弄清楚車禍的前因后果,我們都是要進行調查的。本文將分享一篇車輛事故分析調查報告,供大家學習,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啟發!
20xx年8月29日,對xxx與xxx摩托車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調查,具體包括現場勘察、人員走訪等方式對相關事宜進行調查了解,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1、事故發生地點:生產6廠鏟叉車班前十字路口。
2、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損失:經醫院檢查證明,造成一名員工xxx左肩骨錯位;左小腿大骨骨斷。
4、事故雙方;xxx,男,1983年出生,上溪發寧人,職工;xxx,男,送水員,外公司員工。
二、事故發生經過簡述。
據事故雙方講述,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xxx正在去舊爐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駛),當時車速大約30公里/小時(數據由當事人提供)。外單位送水員xxx(由西向東)行駛,車速大約40公里/小時(數據由當事人提供)。兩者在環保分廠與6廠鏟、叉車班旁之間的十字路口處發生碰撞。
事故發生后,(約14點56分),能源分廠生產管理員xxx上班經過看見到xxx坐在路邊,了解情況后,經雙方同意用摩托車送到農場醫院就醫。本人xxx收到通知后,立刻趕到醫院,同時電話報告企管與品控中心xxx經理。在醫院時,與雙方了解事故發生情況。之后,由于發生事故現場已移動,只能采取各證人講述。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xx年8月29日,根據雙方當事人描述:
xxx口述:當時車速30公里,突然有一輛摩托車撞到左邊,立刻翻車,當時出現頭暈頭痛,清醒時坐在路邊,由xxx送去醫院。
xxx筆錄:14:53分,由萬噸酒精開往飯堂門衛,當時車速大概30~40公里/小時,在路口被來車轉彎撞到前輪部分,當時已剎車,但立刻摔倒,對方大概30到40時速/小時。
以下為20xx年8月29日現場調查取證情況:
1、由于雙方車輛已搬移,路上車胎痕較多,事故現場已無法判斷相撞情況。
2、對兩輛車輛傷損做出描述:
xxx車輛為踏板燃油助力車,該車左面傷痕較多,左后鏡脫落,左轉向燈損毀,踏板、車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輪與前輪沙蓋完整,整車右邊無明顯傷痕。
xxx為男裝摩托車,該車前輪輪轂支撐柱與輪轂鋼圈不同程度爆裂,右邊有擦傷痕跡,其余無明顯傷痕,后視鏡完整。
3、由于事發突然,各證人并不注意到發生事故具體細節。附各證人現場事故經過。
以上是20xx年8月29日,xxx與xxx摩托車相撞事故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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