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是余華于1995年創作的一部長篇小說,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達了人在面對厄運時求生的欲望。下面是小編整合的《許三觀賣血記》小說讀后感心得,一起來看看吧。
《許三觀賣血記》小說讀后感心得1
許三觀,一個平凡之極的絲廠送繭工人,在那個_的歲月里,為了一個個理由,而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為了他的家庭能夠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計。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里賣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個50多歲的老頭用碗舀著河里冰涼的水一口氣喝了八碗,賣了血后在避風的墻角曬太陽依舊瑟瑟發抖的鏡頭讓我心酸不已。
在這一場場賣血場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個凡人作為父親的義無反顧而承擔的巨大責任。他用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賣血,在苦難中頑強地生存。他用賣血來抵抗生命中的苦難,丈量苦難的長度和強度,我從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淚,溫情,堅強和不服輸的精神。面對苦難和悲劇性的命運,活著比死去更需要勇氣。在這里余華提出了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苦難和不幸無處不在,直面苦難才是最合適的解決方式,要敢于面對慘淡的人生。
如果說滾雪球層層積累的主題仿佛命運由緩至疾的敲門聲,預示著某種出人意料的重大問題的逼近,那么,鐘擺式的往復則意味著一種寧靜、祥和、忍耐和達觀的人生態度,這就是活著。在眾多苦難面前,許三觀始終有一種幸福感。在勝利飯店“一盤炒豬肝,二瓶黃酒,酒要溫一溫”成為了他賣血人的滿足與幸福。
感嘆自己這輩子還是生活在好時代,沒有經歷糧食極其缺乏的荒年,沒有餓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無論是環境還是條件都大大的進步,但也阻止不了對他的精神的欣賞,欣賞那直面苦難的擔當,欣賞那種親人間團康的氛圍,欣賞那簡單的快樂,是實實在在。一頓豬肝配黃酒的飽足感,幾張幾十塊錢的富裕感,那就是滿足與快樂,可以追逐的充實的滿足、快樂。而現在,我們這代人的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一種是毫無念想的虛廢,一種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們已經沒有人在意奮斗,當擔,跨越苦難的意義,而是金錢的萬能性,在金錢中生長,在金錢中滅亡。
《許三觀賣血記》小說讀后感心得2
夜深,我翻開了《許三觀賣血記》,想到了《活著》。
《許三觀賣血記》這本書多大段對話,或者稱之為大段落式的對話式的敘述獨白。其中的字話乍看平淡,有的還夾雜著方言。但多品幾段,字里行間縈繞的卻是一種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書紙一般,把我抓進了作者刻畫的那個生命一生都在掙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愚昧,野鄙,無知,三人成虎,但是,還在努力都活著。不幸,心酸,狼狽,桃色,癲狂,看似無意義又死守的堅持,不知會不會成為一個啼笑皆非的鬧劇。經歷這樣茍且的人生,你會不會問“活著到底算什么?”如果說,這些便是生活呢?
對于書中角色而言,讀者甚至作者都始終是旁觀者。在閱讀過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帶入某個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書中的角色牽動著,時而嘆惋,時而憤怒,或許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而合上書,我想到了蕭紅在《生死場》中借那個漂亮卻不幸地成了蛆蟲溫床的女人之口說下的“我要死了”的話中的咆哮之語,悲泣之語。
讀罷,心中竟多是無語凝噎之感。
比起《活著》,這本書的語言多了種魔幻與霧里看花般的迷亂,卻相似的都讓我有種快餐似的不真實感。對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虛假的感覺。而所謂生活,竟是作者對筆下人物惡意的堆砌苦難嗎?在我看來《活著》中過多的苦難反而將福貴的形象塑造得過于空洞。
或許是我作為一個讀者太強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歷史和個人所吸引,不自覺地想對許三觀,對福貴再多了解一點,總希望能從書中發現再多一點細節來豐滿他們,卻在一口氣深夜讀完后悵然若失地發現,太平淡太平靜的話語之下或許盡是心酸。
或許,許三觀和福貴從來不是某個具體的個人,而是歷史與時代這些抽象觀點在個體上的共性與典型的具現。換言之,窺一人而見時代,讀時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實意圖,從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華的文字的美麗與價值所在,也覺得具體而充實的人物固然好,卻不足的承載人生這個主題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對于某些文學載體和形式上少見多怪式的偏見,是當下我從這部文學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實的思維上的進步。
好書是有著讓人廢寢忘食的魅力的,翻開他們,除非翻到尾頁,哪能輕易放下。又好像誤入仙境,在其中暢游自在,這便是閱讀的魅力吧。
《許三觀賣血記》小說讀后感心得3
對于余華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說。他的小說,真實而又平淡。卻讓人很震撼。小說沒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節,但讓你不得不一口氣讀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簡單,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節可以說是很可笑,但是又覺得也許那是屬于那個時代的人性。
許三觀共有十二次賣血經歷,除了開始和結尾的兩次外,在剩余的十次賣血過程中,有七次是為了一樂,一次是為了二樂,一次是為了私情,一次是為了全家,其賣血的結果,也都基本上達到了許三觀的預期效果。他的血越賣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卻越來越強盛,他的血是為家庭、為子女、為妻子而賣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們身上得到了延續。小說的關鍵在于,許三觀先后用七次賣血來拯救一樂,但一樂并不是自己的兒子,而是妻子與別人的私生子。許三觀發現許一樂不是自已的親生骨肉,由疼愛變極恨,由極恨變最愛,當中有一個醒悟的過程。
許三觀最終還是摒棄所謂的人言,愛一樂如自己所出。盡管一開始不舍得用自己的賣血錢給一樂買一碗面,但結果找到一樂以后,罵罵咧咧一通,最后還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樂帶到勝利飯店,并溫和的說要帶他去吃面。后來,為了治好一樂的肝炎,需要大量資金,于是許三觀付出一切代價——甚至不惜生命,一路賣血賣到上海?!耙粋€戴口罩的護士,在許三觀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許三觀搖晃著站起來,他剛剛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這樣一個平凡的人,一個平凡的故事,向我們展現了當時社會底層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們堅忍不拔與生活作斗爭的精神。不管我們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棄,要繼續生存下去。
《許三觀賣血記》小說讀后感心得4
有些時日沒有靜下心來讀書,也有些時日沒有靜下來記錄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東野圭吾的《誰殺了她》、路遙的《人生》和這本《許三觀賣血記》。原諒我為負數的智商,看完了《誰殺了她》之后,居然還是不知道到底是誰殺了她?!度松愤@本書,難道是因為我看完了矛盾文學獎的《平凡的世界》便顯得它并沒有令我驚喜萬分嗎?里面每個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潤葉一樣的巧珍,像田曉霞一般的黃亞萍,像少平一樣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預測到巧珍和潤葉相似的命運。反倒是余華的這本書給我更多內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舊事》一般覺得眼睛澀澀的,心里酸酸的……
馬提亞爾說:回憶過去的生活,無異于再活一次。寫作和閱讀其實都是在敲響回憶之門,或者說都是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時候讀過《活著》,相較于《活著》中,富貴悲慘的一生,許三觀是幸運的。同樣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與賣血有關。
賣血前抓一把鹽,瘋狂喝八碗水,說這樣人身上的血就會變多了;賣血后,去店里,點上“一盤炒豬肝,二瓶黃酒,黃酒要溫一溫?!边@是許三觀和阿龍他們學來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黃酒要溫一溫”,這樣顯得自己是個???。這也是后來許三觀在賣血路上教給別人的。
書中最讓我動容的是一樂,算起來他也是個可憐人。自己的母親和別的男人生下來了他,一直自以為的親生父親不認他,血緣上的親生父親也不認他。但是縱使許三觀認定了一樂不是自己的兒子,嘴上不饒人,但不管是一樂闖禍打傷鐵匠的兒子,鬧饑荒,還是一樂患肝炎,許三觀都是盡心盡力地對待一樂。于情,他給予了一樂養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總歸是善良的,盡到了為人父的義務。一開始,我并不喜歡許三觀這樣的男人,有些愚鈍,有些大男子主義,還有些沒有擔當。但是越往后,越發現,他是個名副其實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著我們祖輩的隱忍和無奈。當被迫在家開展對許玉蘭的時候,許三觀承認了自己出軌的錯誤,這需要多大的勇氣,來面對三個年幼的孩子,來面對嚴峻的外部環境,來面對本已經不堪的生活。
觀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叭诵碾y測”“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讀懂的是人心。在與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認一樂的是何小勇一家,到頭來求著一樂救何小勇的也是他們一家,最后許玉蘭被貼“破鞋”_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樣,許三觀最初在面對一樂的身世和一樂對自己的情感時,他的心是搖擺不定的,時而覺得自己理虧,幫別人養了兒子;時而被感動,一樂對自己的忠心。明明三個兒子中最愛的是一樂,卻偏偏不是自己的兒子。鬧饑荒的時候,他不愿意用自己賣血的錢給一樂吃面條,只讓他吃一個紅薯??善詈?,又是這個古怪多變的人瘋狂地尋找一樂,背一樂回家,給一樂買面條吃。親生不親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嗎?我們沒有親身經歷過,誰都無法篤定。
許三觀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是一個不愿意面對自己內心的人。明明最愛一樂,卻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內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著,就像現在的我們一樣,面對自己最愛的最親的人反而很難表達出自己的愛。
《許三觀賣血記》小說讀后感心得5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實在喝不進為止,“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會跟著多起來,水會浸到血里去的……”,然后去醫院賣兩碗血,賣完后去飯店叫上“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給我溫一溫”……這樣的畫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樣在許三觀的一生里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賣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后一次為自己賣血卻沒賣成也算上的話。在鄉下受風俗的影響,為證明自己“身體好”,跟著根龍和阿方賣了第一次血。隔了將近10年,許三觀為了替打架的并非親生的大兒子一樂還債賣了第二次血。重逢根龍、阿方之后覺得“血癢”,為了“報答”林芬芳”,賣了第三次血。這個時候賣血似乎正面的輕松的,可以得寶貴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豬肝,喝黃酒,偶爾賣血對身體也無大礙,這樣看來似乎并沒有什么壞處。大躍進背景下的荒年,許三觀為了讓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頓好的,賣了第四次血。_,許三觀為了下鄉接受貧下中農“教育”的大兒子,去醫院賣了第五次血,塞給一樂,讓他拿著錢在鄉下“補補身體”。不到一個月,二樂的生產隊隊長進城了,為了討好隊長讓二樂盡早抽調回城,許三觀形勢壓迫之下又去賣了第六次血,只為了能請隊長吃上一頓好飯,保二兒子一個前程。又隔了一個月,大兒子一樂肺炎,必須到上海醫治,為了籌錢,他又去了醫院賣血。卻狠狠被李血頭拒絕:“三個月才能獻一次血,上次已經例外了,你不要命了!”于是許三觀決定換到別的醫院去試試,他決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個縣上分別賣血,一路賣到上?!搅制?,第七次賣血。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賣血。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賣血,但這次沒賣完就暈倒在了醫院,醫生說了四個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黃店,第十次賣血。這是一條透支生命的路。這一段賣血到了全篇的潮,哀歌凄凄,震撼和沖擊著人心,一曲悲天動地的命運交響曲。第十一次賣血已是11年之后,生活回歸平靜,他想為自己去賣一次血,他想再嘗嘗炒豬肝和黃酒。世事變遷卻又終回了原點,是的,這次的賣血又回到他最初賣血的意愿和狀態。然而醫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賣了……
時代的縮影,歷史的印記。心痛之余也該反思,許三觀也許是當時一代人的影射。那個時代離我們很遠,遠到沒有記憶摸不到痕跡,卻能在文字里變成力量,向我們述說著那個時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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