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對書籍或文章中的觀點、思想和情感的回應和領悟。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找到各式各樣的讀后感樣式和表達方式,希望能給你帶來一些靈感。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國著名法學家富勒所提出的一個著名的虛擬案例,在當時引起了法學界的極大爭議,而洞穴奇案這本書是1998年由薩伯再次提出并補充新的觀點后所撰寫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個假設:在公元4300年,發生了一起案件。這起案件講述了五名探險隊員因為山體崩塌被困在了一個洞穴之中。因為與組織者失去了聯系,組織者立刻請求救援,但因為探險隊員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設備無法進入,救援的進度十分緩慢。探險隊員僅僅帶了勉強維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險隊員與營救人員取得聯系,并從救援人員處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們才有可能獲救。但是當時探險隊員們所帶的食物已經消耗殆盡,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維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詢醫療專家后得知,他們不可能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堅持到營救隊的到來。又過了八小時后,其中一名探險隊員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員詢問營救隊員,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營救隊長雖然不愿回答,但最后還是給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爾的隊員提議抓鬮決定吃誰,但在臨抽簽時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繼續抽簽,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簽,而威特莫爾也未對此舉表示反對。
最后在事發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頭被營救隊員鑿開,映入營救隊員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體無完膚的尸體,而這具尸體正是威特莫爾,他不幸被抽中,成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審法院以謀殺罪判處四人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而這本書就是在寫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決意見。
這些法官所提出意見每一個都蘊含著十分濃厚的法理氣息以及實證主義的理論。十四位大法官代表著十四種對于案件的情況以及不同法學思維的認知。其中富勒筆下的五名大法官,兩名認為應當維持原判支持有罪判決,兩名反對,一名法官選擇棄權;薩伯筆下的九名大法官,四名支持有罪判決,四名支持無罪判決,而另一人請求回避。
每一種想法細讀下來都可以說是一環扣一環,十分流暢且有理有據,他們的觀點之間有些卻是互相對立的,而這本書最有意思的也就是這種思維之間的相互碰撞,細細品讀其中觀點,可以很好的增強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拓展自己對其他事情的認識方面,可以說是一本值得一讀的佳作。
這是一本意外的書,最初在開卷八分鐘聽到,后來是要送給某人呢,沒來的及送就送不出去了,在出差的時候看了一半,后來另一半看完之后,深深的發現,只要你思考,人就是不同的動物,你我都不一樣,因為觀點也因為觀念,或者本身我們就不一樣。
要理解也要開解,最好站在別人的角度替別人想想,或許長久些。前提是:做自己。
英文名叫thecaseofthespelunceanexplorers,可以直譯為洞穴探險者案例,講的是作者虛擬的一個案例的分析。
“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簽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簽,并恰好選中了威特摩爾做犧牲者。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并被初審法庭判處絞刑。這是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的假想公案。富勒還進一步虛構了最高法院上訴法庭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學院學生必讀的文本,并在此基礎上演繹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游戲,假設五十年后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案子各自發表了判決意見。他們真的有罪嗎?請看十四位法官的判決書?!?/p>
第一位:認為法律有條文:“任何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都必須被判死刑”,認為被告有罪,但應獲得行政赦免。
第二位:認為被告完全無罪。理由有二:
第一,案發時被告們處在“自然狀態”而非“社會文明狀態”,現行法律對他們不起作用。
第二,正如假定自我防衛而致施暴者于死地則自我防衛者犯了謀殺罪并不會威懾自我防衛者那樣(因為人被置于生死的險境,根本不會考慮這么多),本案的被告也處于那樣的境地,所以實定法的效力是退隱的。
第三位:棄權,在法律與道德的兩難中選擇回避。
第四位:維持原告有罪,認為法律不能參考個人意愿與個人的正義觀念。對于第二位法官認為法律的目的是威懾,表達了不同觀點,認為法律的目的誰也說不清,而我們只能履行法律。而所謂“正當防衛”也不成立,因為死者并沒有威脅到被告們的生命。
第五位:認為被告無罪。認為法律必須為人服務,而根據民意調查,有九成的人認為應該寬恕被告或給予象征性的處罰后釋放,而法律不能成為少數派,這樣與暴政無異。人們應該根據人的常識來判斷,它涉及到實踐,而不是抽象的理論。
最終判決:被告有罪,處于絞刑。
洞穴第六人出現,與他四個朋友一樣吃了威特摩爾,但至今才被發現。
第六位:認為被告有罪。認為立法機關必須考慮道德,正因為考慮了道德,所以才認為謀殺是有罪的。而司法機關無關乎同情,司法機關與道德是獨立的。
對于所謂“緊急避難”即被告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去殺人的,同樣認為不成立:
第一,假若緊急避難成立,那么所有罪犯都會辯稱自己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犯罪的,會造成對法治的破壞。
第二,人因為饑餓去偷竊并不能赦免偷竊罪,同樣因為饑餓去殺人也不能赦免殺人罪。
第三,有其他方法減輕饑餓,比如等待最虛弱者先行死亡,或者吃掉自己身上不重要的末端,或者多等幾天都可以。
第四,對造成危害者不能受惠于緊急避難。
第五,被告對危機準備不足。
第六,抽簽的選擇并不公平。
總而言之,法律并不能因為個人道德喜好而有所改變,法官的職責就是維護法律,不能徇私。
第七位:認為被告無罪。因為被告雖然故意殺人,但是卻沒有犯罪意圖。被告是處于緊急避難的條件下,因為自我保存的意識而去故意殺人,并沒有任何邪惡的動機,也即沒有犯罪意圖的自我防衛罷了。被告已經處在“死亡的必然性”之下,而殺人是當時想要生存的唯一選擇,而被害人的同意無關緊要,因為我們考慮的是被告有無故意犯罪的企圖。所以懲罰這名被告是取抽象的形式而舍棄實質的正義。
第八位:認為被告無罪。預防性殺人與自我防御殺人成立的理由就是讓對方死去比讓被害者或者更多被害者死去更合理一些。也就是這種方式可以讓對社會和他人的危害降到最低。洞穴中的被告們如果不進行殺人,則他們就都要死去,這是一項劃算的交易,并且通過抽簽平攤死亡的可能對每個人來說是公平的,而從緊急避難上來說,被告也完全符合。
第九位:認為被告無罪。雖然被告進行緊急避難或者自我防衛是在有完全自我意識的情況下的故意行為,但是這種故意行為卻是當時唯一的出路,面對當時的行為,他只能順從于這一種選擇,所以盡管是自發的有意識的殺人,仍應當認為是緊急避難行為。對于一個沒有邪惡殺人意圖的殺人犯,對其的邪惡殺人行為處于極刑,無疑是沒有意義的懲罰。法律不能脫離現實抽象的存在。
第十位:認為被告有罪。每一個生命都是極其崇高和無限珍貴的,生命有平等的價值。沒有哪一個生命可以超越另一個生命。所有任何犧牲都必須是自愿的,不然就是侵犯了法律所確認的生命平等和神圣尊嚴。被害者不僅沒有對其他人的生命構成威脅,并且并未同意以自我犧牲來拯救大家,所以其他人對他生命的剝奪必須得到懲罰。
第十一位:認為被告有罪。被害者并未同意犧牲自己以救大家,也即被害者的`生存權利被惡意剝奪了。緊急避難或者自我防衛可以成為殺人的理由,但不是免責事由,被告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一旦背叛無罪,則悲劇可能會重復發生。
第十二位:認為被告無罪。如果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即使是法官本人在洞穴中,也一定會贊成這樣的做法。而如果所有法官都在宣判一個不比自己壞得人,那無疑是法律的恥辱。
第十三位:認為被告有罪。因為刑法的首要作用就是保護公民免受犯罪所帶來的傷害,如果對心理免責事由繼續承認會加劇問題,只有嚴格懲罰犯罪才是預防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被告所謂的緊急避難只不過建立在“心理抗辯”之上,而心理是個人的、主觀的,我們不應該承認心理或者意志力方面的任何理由。再者,被害人曾請求過再等幾天,但是被漠視了。意識形態不應該左右法律,而法官的職責就是勇敢的依法判案。
第十四位:回避判決。每個法官都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權,這個案件涉及“故意”一詞的使用范圍的開放性。而甚至是立法者都會受到自身使用的語言的局限。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是無可避免的,我們不應該回避,而應該負責地適用。而在洞穴中的人們是否已經締結新的“社會契約”,這一點我們只能做出推測,因為當時我們與他們聯系不上。所以我們只能做出回避的選擇。
最終判決:被告有罪,處于絞刑。
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同理,對同一種現象,不同的人因為自身不同的人生經歷、不同的三觀、不同的思維模式或者其他各方面林林總總的的差異,從而形成不同的觀點看法。
面對不同的觀點和看法,首先我們要有一種包容的心態去看待它,我們應該允許并且歡迎不同觀點的存在,其理由在于:第一,通過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觀點,對一個論題不斷的填充豐富,才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充分地對論題進行深入透徹的分析,開拓出一條走向真理的道路。打個比方,一條小河很難順順利利匯入大海,因為可能在半道她就干涸了,但是無數條河流匯聚在一起,才有可能真正通往寬闊的大海;第二,我一直認為,人類最偉大的一項技能就是創造,從無到有,從有到新。而這種突破很大程度上是不同想法碰撞的結果。我以前經常會聽到很多企業打廣告說“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不評價企業本身,就這句話而言,吾深以為然;第三,每個人應該都是自由的,無論你是否同意他的觀點,別人都有權利提出自己的觀點的權利。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允許不同聲音的存在,是對自由精神的認可。
其次,有選擇的吸收借鑒不同的觀點,為己所用。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發現很多東西,尤其是對事物的觀點評價都沒有辦法單純用對或者錯來評價它,因為它本身其實沒有對錯之分,可能只是說這種觀點在某種特定的設置條件下更加匹配適合的問題。我們可以對這些觀點進行消化吸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與自己相同立場的觀點可以不斷豐富踏實自己的論據,不同立場的觀點可以開拓新的思路,或者從對立面上為自己的想法尋找新的論據。當然,對于一些錯的一目了然完全沒有參考價值的觀點,可以直接pass掉。
最后,通過不斷思考梳理,整理出自己的個人觀點,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篩選出自己認為最合適的一種下定結論。不能一味聽取別人的意見,你自己總是有自己思考的方式。你自己思考以及總結的過程才是你真正的財富。
一個法律、道德兩難的思想實驗。像在看一場辯論,充滿激烈的思辨碰撞。
最終兩位作者都給出了平局(逃避了責任),開放地留空間給讀者。對我而言,和書中大多法官一樣,清楚自己的偏向,但無法認定說這就是對或錯。另外受益的是從前只看到聽到道德上的討論。這里可以多看到法律相關的邏輯。
讀到故事背景就想到扳道工,一個自己已經有了偏好的題目:為救萬人殺害一人,如果本人不同意,仍是犯罪。生命被量化會衍生出諸多問題:如書中提到的器官捐獻(搶奪),暴君主義,各種形式的社會歧視等。但1)生命神圣更像道德認知。而沒有美德未必是犯罪。如果有一半的法官或一半的人群認為此案無罪,那就更不敢說自己的道德優于別人。2)本案比扳道工更難的是,扳道工是旁觀者,而探險者是在切實求生。
求生欲強過道德,是否也是人之常情。用設身處地的方式去想,我會迂腐地選擇餓死不會參與抽簽,可也不想指責探險者或法官12參與抽簽。更進一步,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我會選擇主動犧牲。但如果只是和陌生人呢?我不希望犧牲的人是我,甚至會暗自希望有其他人樂于犧牲。所以“道德高尚”可能只是程度的區別。無法自負地去隨意指摘。
另外也想到“救畫還是救貓”那個辯題。我是個認為貓的生命比文物重要,近處的哭聲比遠方哭聲重要的人。但確實也沒法說愛文化的人有何過錯。這個辯題很狡猾,如果把貓換成人,或換成蚊子,恐怕都沒什么好辯了。但對貓,每人的好惡不一投入情感不同,就很難界定。像法律一樣,固然可以畫一條線定下規矩,但這條線能多精準,真不好說。
同時有赦免、陪審團、聽證等方式保留特事特辦的可能,避免一刀切帶來的困境。不過再好的政策也會有漏洞。法官自身的道德和學識,合適的監督體系,也都是關鍵。
最后,我自己對本案的裁決,應該會是“定罪不處刑”吧。像“鄧玉嬌案”和“辱母案”一樣,都認定了防衛過當造成了故意傷害。但從其他角度做了從輕處理。這有法律的進步,更有輿論監督的貢獻。(不過鮑毓明案覺得還是輕了。)書中基本只提到一次輿論力量(民調)。但今天輿論監督可能地位更重要。當前社會發展更快,新生事物涌現更多,立法有著明顯的滯后性,不少情況無法可依。對民眾教育提高,給民眾信息透明,對民眾言論開放,能促進人權的保障和社會的進步。
“五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決定抽簽吃掉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簽,恰好選中了威特莫爾做犧牲者。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并被判處絞刑?!边@就是我所讀的,北京三聯書店出版社2012年4月版《洞穴奇案》,書封上寫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簡要案情。
四名被告有罪或無罪的結論雖然簡單,但細讀書中虛構的十四位法官各自就罪與非罪闡述的理由,顯示了法律本身的引人入勝。
首先總結四個爭議的焦點。
一是一命換多命劃算,還是生命具有絕對價值;
二是按照法律條文斷案,還是探究法律的目的;
三是本案四名被告是否構成緊急避險;
四是五名探險者重回自然狀態,達成新的契約,還是仍然屬于紐卡斯國法律管轄。
接著逐一解析以上四個爭議焦點。
第一點:我大學時初次接觸這個故事,認為四名被告無罪,理由就是犧牲一個人的命救活四個人的命,這不是很劃得來嗎?直到看到生命的價值都是平等的,我們能夠為一百人的生命而殺掉一個人嗎?一百萬人呢?什么時候殺人的“收益”會超過“損失”,以至于我們可以開始談論“劃算的交易”?有這樣的一個點嗎?在預防性殺人中永遠都沒有劃算的交易,有的只是手上帶著鮮血的幸存者。由此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在絕境之下人心中的道德律令應該戰勝求生的本能,寧愿自己餓死也絕不做殺死他人的事。這種觀點當時對我的沖擊甚大,顯然前一種觀點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盛行的功利主義,一切都可以計算和交易,以至于某些道德準則早就被我們拋到九霄云外,熟不知有些價值可以計算,但生命卻不一樣。正是這種對生命價值的漠視,導致撞傷不如撞死這種可怕的觀點盛行,看懂這點也就能明白為什么墮胎在美國是一個重要的公共議題,而在我國墮胎自由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共識。
第二點:本案中紐卡斯國的法典規定:“任何人故意剝奪他人的生命都必須被判處死刑?!庇蟹ü倬驼J為要嚴格按照法律條文的字面意思來適用法律,反對法官按照個人理解的公平正義來解釋法律。有法官則認為一個人可以違反法律的表面規定而不違反法律本身,刑法的目的是威懾,而這種極端情況下的威懾卻沒有意義。那有法官就提出,刑法的目的可不止一種,除了威懾還有報復和改造,假定我們必須根據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當法律有許多目的或這些目的有爭議時,我們該如何處理?這牽涉到價值位階發生沖突時,如何取舍的問題。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時代主導的價值觀不一樣,所做的選擇就會不同。
第三點:關于四名被告的殺人行為是否構成違法阻卻事由,本書用了“自我防衛”和“緊急避難”兩個概念,我讀完后發現以中國刑法的概念應該理解為“緊急避險”。緊急避險之所以不認為是犯罪,就是因為行為人不具備犯罪故意。那么本案中四名被告是否具有殺人故意就成了爭議的焦點。有罪一派認為,通過抽簽這種有計劃的方式選擇一個受害人,就證明了四被告人的故意,但另一派則認為,在四被告人陷入絕境的情況下,被害人雖然不是侵犯者,但除了殺死一個人沒有其他自救的辦法,所以絕境構成了緊急避險的事由,在抽簽這種公平公正的方式下,四名被告不具有殺人的故意。
第四點:我覺得這個觀點最別出心裁。福斯特法官舉出一句法諺,“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時,法律也隨之停止?!被谏鐣跫s論的基本假設,他認為在本案的絕境之下,五名探險者已經脫離文明狀態,重回自然狀態。這時,他們五個形成自治的共同體,文明社會的法律對他們已經沒有管轄權,該五人基于一致同意達成新的契約才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那按照福斯特的觀點推演,既然案發時他們處于自然狀態,獲救后,紐卡斯國的法官也沒有理由對他們做出審判,因為法官們是文明社會的法官,而案發時他們處于自然狀態。但福斯特法官的契約論觀點就沒法解釋被害人撤回同意后,四名被告殺害威特莫爾的正當性何在。倒是塔利法官從另一個角度的論證頗具說服力。他說五人平等地承擔死亡是公平的,因為如果威特莫爾退出抽簽,且假設他撤回同意得到尊重,那么剩下的每個人被抽中的概率就從原來的五分之一變成了四分之一,這樣就會增加另一個人退出抽簽的可能性,如果再退出一個人,剩下的人被抽中的概率又會上升變成三分之一,最終的結果就是導致抽簽計劃擱淺,等待五人的就是被餓死的結局。這就表明威特莫爾撤回同意不是他退出抽簽的正當理由,如果公正要求平均分配風險,就需要他們對威特莫爾撤回同意置之不理,因為選擇抽簽而不是等待最弱的伙伴死亡是正當的。
法律文書缺乏說理性一直是我國司法工作人員受人詬病之處,這體現了我們法律思維能力的匱乏。上半年網上瘋傳的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的一份所謂翻版“許霆案”的最偉大判決書,確實不失為近年來我看到最具說理性的一份法律文書。既有各種理論的分析,又不失法官的溫情。精讀《洞穴奇案》,同樣是享受不同法哲學思想交鋒的一場精神之旅,如何充分有效說理,是需要長久思考和訓練的技藝。
我讀了一本書,叫作《神秘洞穴大冒險》,這本書很幽默也很驚險,還告訴了我一些知識和道理。
故事的主要內容是這樣的:毛毛一行人去洞穴探險,可是在觀賞時地面突然塌陷,毛毛他們進入了一個未知的洞穴。他們一直都在找出口,就是要回去吃飯??墒撬麄冋伊撕芏喽际撬缆?,而且食物也沒有多少了。在一次尋找中,毛毛和他的`哥哥進入了一個支洞穴,但出口突然被落下來的石頭堵住了,毛毛和他的哥哥已經和外界隔離了,幸好毛毛發現了一個狗洞,他們爬了一個多小時才出來。最后,毛毛在一個瀑布里發現了一個洞,他們進去后發現水很渾濁,不能出去。這時水急速增加,他們差點就要淹死了,但是水又下降了。過了一天,毛毛的哥哥在洞里面找了兩遍,發現了太陽光。他們都高興極了,馬上就游泳過去。最終他們從可怕的洞穴里出來了。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遇到任何困難也不能害怕,放棄,只有用智慧,用勇敢解決才能走向成功。
作文里的奇案是一本好書,小編推薦以下看了這本書而寫的讀后感給大家,歡迎閱讀。
在這個暑假,老師給我們介紹了幾本書,其中令我影響最深的就是這本《作文里的奇案》了。
故事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生埃爾萬的老師給埃爾萬班級的25個人布置了一項特別的作業:讓大家在上午的9點到10點半之間的一個半小時當中,到這個小鎮的各個地方觀察,然后寫下自己看到的東西??墒蔷驮谶@個時間段中,這個只有三萬人的和平的小鎮中發生了一件離奇的謀殺案:一位公證員離奇的死在了自己車里!不過男孩埃爾萬號召他的24個同學們在他們寫的25篇作文里找到了關鍵的線索,從而破解了這一樁公證員謀殺案!
這本書讓我知道了如果在生活中留心觀察任何一件事,就沒有什么可以難倒我們!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峻爾是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這本書給我留下了一個很好很直觀的答案,那就是:認真觀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隱藏的聯系。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寫好作文的秘密。
《作文里的奇案》一書由法國作家伊夫。格勒韋著,在我看來,這是一部很不錯的適合中小學生的讀物,在陪孩子讀這部小說時,他很專心且熱情高漲,我們一起讀得很輕松。
這是一部視角獨特的推理偵探小說,事情起于一堂中學生法語課,法語老師布置采風作文,范圍在一個小鎮上,時間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內容是通過各自的觀察寫一篇文章。主人公埃爾萬和同班25位同學根據老師要求依時分布在小鎮的每個角落,把自已的所見所思所感記錄下來,沒想到與此同時,往常平靜的小鎮正上演著一場離奇的謀殺案,小作者們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線索。主人公埃爾萬組織幾個同學圍繞作文展開對本案的調查,最后為警方順利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
孩子喜歡本書最大的原因是他熱衷于偵探小說,以前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就曾愛不釋手,我喜歡本書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節緊湊,推理縝密,環環相扣,能激發讀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現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學生,天性爛漫天真,充滿了對社會的好奇,調皮又不失社會責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學生作文,角度不同,體裁不一,有散文、詩歌、小說、科幻,文筆流暢又不失天真,對學生作文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老師的精彩點評也為故事增色不少。
談到讀完小說的啟發,我認為有以下幾點:一是要進一步培養小孩的觀察能力,有
良好的觀察力和觀察習慣,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長;二是作文要思路開闊,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對生活的理解,要天馬行空,發揮想像力,思想有多豐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會有多精彩,國內的學生作文指導,傳統呆板,很難激發學生的想像力,這種走出課堂,走向生活,從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鑒意義。
《作文里的奇案》這本書有兩個主角——埃爾萬和卡桑德拉。在同學們寫街頭觀察日記時,有一個公務員被殺了,埃爾萬和卡桑德拉想協助警察,他倆竟從同學們的日記里找到了那個'兇手'.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我買了那幾本書時,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開了這本書,我看第一頁時,我就想一直看這本書。而且這本書非常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去學習,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今年暑假,我讀了一本法國作家伊夫.格勒韋的《作文里的奇案》。它是一本偵探與作文合二為一的好書,看時里面的故事情節讓你驚心動魄;看完之后讓你牽腸掛肚,回味無窮。
故事主要講述了在一節作文課上,法語老師達萊納讓全班同學去街頭仔細觀察,寫一篇作文??烧l也沒想到他們寫的作文卻和一起謀殺案有著莫大的關系,這讓喜歡偵探的埃爾萬對此事非常感興趣,于是他和好友卡桑德拉不顧家人與老師的阻擋,繼續前進偵探的步伐??墒?,真相的背后卻隱藏著一些不為人知的密秘。死者不是公證員馬里多先生,這只是他精心設計的一場騙局。
書中我最喜歡的人是聰明的埃爾萬,他能夠不顧家人、老師的阻攔堅持完成自己偵探,雖然我不知道是什么在鼓勵他,讓他這么執著、有恒心,但我明白這是一種難能可貴的精神,值得我們去學習。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學習的時候遇到一點困難就不敢面對。我想告訴大家:無論前方的路有多么坎坷,我們都要咬緊牙關堅持住,你一定會成功,我想你的家人朋友也一定會為你而驕傲。千萬別輕言放棄。
而馬里多先生卻使我感到心痛,你以為和你合伙人的密秘是天衣無縫的嗎?你逃的了嗎?紙包不住火,馬里多先生。我要說:“你別再欺騙、傷害別人了,回來自首吧!警察已經來追捕你了!回來和他們道個歉,好嗎?”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許多做人的道理,同學們,這是一本好書,你們也快來讀吧!
暑假里,我看了很多書,其中令我記憶最深刻的是《作文里的奇案》,它的作者是法國的伊夫?格勒韋,是由晨光出版社出版的。
《作文里的奇案》這本書的主要人物是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埃爾萬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25個同學在早上9點至10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段,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一個公務員被“殺”了,埃爾萬和卡桑德拉想協助警察破案,他們竟從同學的作文里尋找線索。最后,他們居然真的找到了“兇手”。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卻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我喜歡這本書,它的故事情節非常吸引人,我看完第一頁就想看第二頁,看完第二頁還想看第三頁……而且,這本書的意思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強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學習。我希望大家都喜歡這本書,并且像書中的主人翁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一樣細心觀察、思考,擁有一顆好奇心。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達萊納女士給大家布置啦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啦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啦二十五個小偵探。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我買啦那幾本書時,我就想一直看這本書。這本書非常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去學習,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戴上墨鏡,世界在你眼前就立即失去了光彩,個人的不幸往往是脆弱者觀察生活的墨鏡?!?/p>
在這本書中,那位有趣的法語老師達萊納女士的想法——讓班里的25位學生,散布在城鎮的各個角落,觀察街上的行人,展開想象,來寫一篇作文??烧l都沒有想到,這卻與一個謀殺案有關,主人公矣爾萬,展開行動,搜集到了全班同學的作文,做了一次奇異的“游歷”。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外面天暗的仿佛吞噬了星空,外面有事狂風暴雨,讓我們每一個人都打個寒顫。我打開陽臺門,好冷啊,手凍得跟冰似的,忽然,我看到放在陽臺上的幾株多肉被風吹得東倒西歪。唯獨梅花卻傲然挺立。我把它們都抱回屋,盯著梅花出了神,腦子里思索著什么,于是我翻了翻資料:這種植物的春花溫度點比普通的植物要低,所以在寒冷的季節開放。后來古人也用梅花這種精神來贊頌有著一樣品德的人。
我恍然大悟,又把她重新送回"暴風雨之中”,看著他傲然挺立,我的心也不再害怕這暴風雨的夜晚了。
洞穴奇案是一件令人震驚的事件,這個事件曾經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事情一開始被人們忽視,但在探險隊員發現了異常和非常規的記錄后,人們開始對這個事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大量的新聞報道、討論和調查隨之而來,關于這個事件的真相更是引起了激烈的爭執。洞穴奇案對于我們來說,不僅是一件驚險刺激的事件,更是一個值得長久思考的話題。
洞穴奇案發生在一個荒僻的山區,一些尋寶探險者決定前往洞穴探查并獲得寶藏。然而,探險一開始就面臨著很多困難,洞穴口狹小而危險,洞內充滿險惡,迷宮般的道路令人迷失方向,危險和考驗在洞內隨處可見。幸存下來的探險者后來發現在洞內有些不尋常的記錄,這些記錄使得整個事件變得更加神秘和嚴峻。
由于洞穴奇案的不同尋常,許多研究和調查人員努力尋找事件的真相。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兩種版本的真相被提出來:一種是洞穴奇案是真實發生的,另外一種則是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局。在矛盾和爭執中,仍有許多人深信洞穴奇案的真實性,他們追尋著事件的所有證據,試圖揭示事件的真相。
無論真相如何,洞穴奇案都給我們帶來了極有價值的啟示。洞穴奇案教我們,冒險是有風險的,有時候我們會在嘗試的過程中承受了不可預知的損失。除此之外,洞穴奇案也讓我們意識到了真相是多樣的,各種版本的真相可能都有存在的價值。我們需要保持懷疑和開放的心態,學會探究和研究,以更好地理解和認識我們所生活的世界。
第五段:結論。
洞穴奇案是一次讓人難以忘記的事件,它不僅發生在某個特定的場合,而是影響到了我們對于人性、動機和真相的理解。良好的探究和研究是了解這場事件的關鍵,這也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我們的社會和歷史。我們只有保持持續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并把握真正的真相。
在這個暑假,老師給我們介紹了幾本書,其中令我影響最深的就是這本《作文里的奇案》了。
故事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生埃爾萬的老師給埃爾萬班級的25個人布置了一項特別的作業:讓大家在上午的9點到10點半之間的一個半小時當中,到這個小鎮的各個地方觀察,然后寫下自己看到的東西??墒蔷驮谶@個時間段中,這個只有三萬人的和平的小鎮中發生了一件離奇的謀殺案:一位公證員離奇的死在了自己車里!不過男孩埃爾萬號召他的24個同學們在他們寫的25篇作文里找到了關鍵的線索,從而破解了這一樁公證員謀殺案!
這本書讓我知道了如果在生活中留心觀察任何一件事,就沒有什么可以難倒我們!
在20**年的2月26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爸爸送了我一本書,這本書的名字叫"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峻爾是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這本書給我留下了一個很好很直觀的答案,那就是:認真觀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隱藏的聯系。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寫好作文的秘密。
《作文里的奇案》一書由法國作家伊夫。格勒韋著,在我看來,這是一部很不錯的.適合中小學生的讀物,在陪孩子讀這部小說時,他很專心且熱情高漲,我們一起讀得很輕松。
這是一部視角獨特的推理偵探小說,事情起于一堂中學生法語課,法語老師布置采風作文,范圍在一個小鎮上,時間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內容是通過各自的觀察寫一篇文章。主人公埃爾萬和同班25位同學根據老師要求依時分布在小鎮的每個角落,把自已的所見所思所感記錄下來,沒想到與此同時,往常平靜的小鎮正上演著一場離奇的謀殺案,小作者們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線索。主人公埃爾萬組織幾個同學圍繞作文展開對本案的調查,最后為警方順利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
孩子喜歡本書最大的原因是他熱衷于偵探小說,()以前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就曾愛不釋手,我喜歡本書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節緊湊,推理縝密,環環相扣,能激發讀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現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學生,天性爛漫天真,充滿了對社會的好奇,調皮又不失社會責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學生作文,角度不同,體裁不一,有散文、詩歌、小說、科幻,文筆流暢又不失天真,對學生作文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老師的精彩點評也為故事增色不少。
談到讀完小說的啟發,我認為有以下幾點:一是要進一步培養小孩的觀察能力,有良好的觀察力和觀察習慣,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長;二是作文要思路開闊,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對生活的理解,要天馬行空,發揮想像力,思想有多豐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會有多精彩,國內的學生作文指導,傳統呆板,很難激發學生的想像力,這種走出課堂,走向生活,從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鑒意義。
《作文里的奇案》這本書有兩個主角——埃爾萬和卡桑德拉。在同學們寫街頭觀察日記時,有一個公務員被殺了,埃爾萬和卡桑德拉想協助警察,他倆竟從同學們的日記里找到了那個"兇手".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我買了那幾本書時,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開了這本書,我看第一頁時,我就想一直看這本書。而且這本書非常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去學習,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當我看到這本書的時候,心想作文里會有奇案呢?我帶著好奇心讀完了這本書。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埃爾萬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25個同學在早上9點至10點之間,散布到小鎮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段,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25篇作文最終讓25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最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蛛絲馬跡。
在最初謝作文的時候,這25個學生誰會想到自己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對破案有幫助呢.達萊納老師也沒想到,她布置的一次觀察寫作任務,會對謀殺案提供破案的證據。讓25個學生變成了25個小偵探。
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啟發,讓我知道寫作文就是要,多觀察周圍發生的一系列事情,仔細觀察、多多思考是寫好作文的基礎,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書名《作文里的奇案》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心想,作文里怎么會有奇案呢?我帶著強烈的好奇心讀完了這本書。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25個同學在早上九點到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的各個角落,去觀察來往的行人,從而寫出一篇作文。誰知就在這個時間段,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25篇作文最終讓25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在一篇篇普通的作文里竟暗藏著蛛絲馬跡,秘密協助警察破獲謀殺案。
這本書的內容太吸引人了,處處留下懸念,我一口氣讀完。這本書也很容易讀懂,書中的埃爾萬有著很大的好奇心,他觀察事物十分仔細,每一點小細節也不會放過,雖然他們也遇到了許多挫折,但是他們沒有放棄,最后成功了。
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啟發,也讓我受益匪淺,例如,這學期,我感覺英語單詞難度加大,詞匯量也多,我感覺總是記不住、背不過,這件事讓我很苦惱,我每天都在想怎么解決這件事。
有一天,我忽然發現汽車站牌上有我學過的英語單詞,我就細心觀察,發現很多地方都有我熟悉的英語單詞,通過我的仔細觀察,認真留意,我發現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記單詞,我又去買了“單詞本”放在口袋里,一有碎片時間就拿出來讀幾遍,記單詞這個難題就迎刃而解了。以后無論在學習還是生活中,我都要養成細心觀察的良好習慣。
細心觀察和認真積累是學好知識的前提,我要努力改掉自己身上的缺點,繼續向書中的主人公和24名學生學習,做一個做事認真,遇事冷靜的好學生。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國著名法學家富勒所提出的一個著名的虛擬案例,在當時引起了法學界的極大爭議,而洞穴奇案這本書是19由薩伯再次提出并補充新的觀點后所撰寫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個假設:在公元43,發生了一起案件。這起案件講述了五名探險隊員因為山體崩塌被困在了一個洞穴之中。因為與組織者失去了聯系,組織者立刻請求救援,但因為探險隊員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設備無法進入,救援的進度十分緩慢。探險隊員僅僅帶了勉強維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險隊員與營救人員取得聯系,并從救援人員處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們才有可能獲救。但是當時探險隊員們所帶的食物已經消耗殆盡,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維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詢醫療專家后得知,他們不可能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堅持到營救隊的到來。又過了八小時后,其中一名探險隊員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員詢問營救隊員,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營救隊長雖然不愿回答,但最后還是給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爾的隊員提議抓鬮決定吃誰,但在臨抽簽時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繼續抽簽,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簽,而威特莫爾也未對此舉表示反對。
最后在事發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頭被營救隊員鑿開,映入營救隊員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體無完膚的尸體,而這具尸體正是威特莫爾,他不幸被抽中,成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審法院以謀殺罪判處四人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而這本書就是在寫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決意見。
每一種想法細讀下來都可以說是一環扣一環,十分流暢且有理有據,他們的觀點之間有些卻是互相對立的,而這本書最有意思的也就是這種思維之間的相互碰撞,細細品讀其中觀點,可以很好的增強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拓展自己對其他事情的認識方面,可以說是一本值得一讀的佳作。
《作文里的奇案》一書由法國作家伊夫.格勒韋寫的推理小說。這本書的主要人物是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達萊納女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往常平靜的小鎮正上演著一場離奇的謀殺案,小作者們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線索。主人公埃爾萬組織幾個同學圍繞作文展開對本案的調查,最后為警方順利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書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他們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去學習,讓我認識到寫作文要學會觀察,注重細節。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隱藏的聯系。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將埃爾萬和卡桑德拉那種堅持、勇敢的精神發揚起來。當你無助、彷徨時,堅持和勇敢是你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燈,照亮你前行的道路;當你失落、沮喪時,堅持和勇敢就會像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溫暖你呵護你,帶給你力量和希望!當遇到困難和挫折時,不要退縮,而是應該迎頭趕上,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到達勝利的頂峰!我們在學習中也應該保持著這份堅持和勇敢。當遇到難題時,不要想著我不會做,而是應該多讀讀題目、多翻翻書本、多查查資料。山窮水復疑無路之后,必定會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蹲魑睦锏钠姘浮肥且徊开毺氐耐评硇≌f,故事情節緊湊,推理慎密,環環相扣,能激發讀者的思考。而且作者在描寫25篇學生作文時,角度不同,體裁不一,有散文、詩歌、小說、科幻,文筆流暢又不失天真,對學生作文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老師的精彩點評也為故事增色不少。
這么精彩的一本書,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作文里的奇案》一書由法國作家伊夫。格勒韋著,在我看來,這是一部很不錯的適合中小學生的讀物,在陪孩子讀這部小說時,他很專心且熱情高漲,我們一起讀得很輕松。
這是一部視角獨特的推理偵探小說,事情起于一堂中學生法語課,法語老師布置采風作文,范圍在一個小鎮上,時間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內容是通過各自的觀察寫一篇文章。主人公埃爾萬和同班25位同學根據老師要求依時分布在小鎮的每個角落,把自已的所見所思所感記錄下來,沒想到與此同時,往常平靜的小鎮正上演著一場離奇的謀殺案,小作者們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線索。主人公埃爾萬組織幾個同學圍繞作文展開對本案的調查,最后為警方順利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
孩子喜歡本書最大的原因是他熱衷于偵探小說,()以前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就曾愛不釋手,我喜歡本書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節緊湊,推理縝密,環環相扣,能激發讀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現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學生,天性爛漫天真,充滿了對社會的好奇,調皮又不失社會責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學生作文,角度不同,體裁不一,有散文、詩歌、小說、科幻,文筆流暢又不失天真,對學生作文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老師的精彩點評也為故事增色不少。
談到讀完小說的啟發,我認為有以下幾點:一是要進一步培養小孩的觀察能力,有良好的觀察力和觀察習慣,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長;二是作文要思路開闊,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對生活的理解,要天馬行空,發揮想像力,思想有多豐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會有多精彩,國內的學生作文指導,傳統呆板,很難激發學生的想像力,這種走出課堂,走向生活,從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鑒意義。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達萊納女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我買了那幾本書時,我就想一直看這本書。這本書非常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去學習,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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