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2023燃氣安全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歡!
2023燃氣安全工作方案篇1
為貫徹落實縣安委辦《關于強化春季安全生產大檢查,做好“五一”期間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局燃氣管理職責,對照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鎮燃氣事故發生,現制定本年度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宣傳教育、監管執法為載體,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排查治理燃氣行業安全隱患,嚴厲打擊燃氣行業非法違法行為,壓實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整治范圍
全縣燃氣經營企業(包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和汽車加氣站)及燃氣用戶等。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燃氣行業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使全縣城鎮燃氣市場進一步規范有序,重點消除瓶裝液化石油氣在經營、充裝、儲存、運輸等環節安全隱患。全面推進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建立健全燃氣行業監管長效機制,逐步推進燃氣企業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有效遏制燃氣行業經營不安全行為。
四、工作內容
(一)開展燃氣經營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全面壓實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檢查各燃氣企業安全管理制度與規程執行情況、場站的運行管理、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和燃氣重大危險源管理等情況。
(二)開展燃氣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重點查處無證經營,違反燃氣經營許可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或違規建設燃氣設施等行為,充分運用《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的查處手段,依法嚴厲打擊燃氣行業違法行為。
(三)開展燃氣用戶安檢。燃氣企業定期對用戶開展安檢,宣傳安全用氣知識,督促用戶規范使用燃氣;嚴格執行充裝規定,嚴禁充裝過期瓶、報廢瓶;重點規范餐飲場所安全用氣行為,健全供氣餐飲用戶檔案,做到“一戶一檔”,消除餐飲場所燃氣設施隱患。
(四)開展第三方破壞燃氣管道專項整治。督促管道燃氣企業加強管線巡查,及時發現燃氣管道周邊施工行為,及時告知和指導施工方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加大庭院低壓管道警示標識設置,協調物業加強庭院小區地面施工管理,杜絕庭院小區地面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行為。嚴厲查處破壞燃氣管道設施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每一起破壞燃氣管道行為必追究相關方責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氣行業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20__年6月底,分三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和執法檢查階段(即日起——5月20)
組織開展全縣燃氣經營企業(包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和汽車加氣站)要場站自查、用戶安檢,及時整改發現隱患,每月報送隱患排查臺賬至縣城管局。
組織執法和管理人員對燃氣行業安全生產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打擊城鎮燃氣市場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燃氣違法行為,指導檢查燃氣企業按照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定,全面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實。
(二)深化落實階段(5月21——6月10日)
我局將結合城鎮燃氣執法檢查工作,對全縣燃氣經營企業(包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和汽車加氣站)、餐飲場所等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查看燃氣經營單位自查自糾情況整改落實情況,檢查燃氣行業安全隱患,適時組織專項執法檢查“回頭看”,徹底整改安全隱患。
(三)總結提升階段(6月11日――6月30日)
認真梳理企業自查和監管監察發現的問題隱患,督促企業徹底從源頭上進行治理消除,對查處的隱患問題和非法違法行為,及時登記建檔,限期整改,防止問題出現反彈。積極探索燃氣安全風險預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氣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023燃氣安全工作方案篇2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燃氣安全管理,規范燃氣經營和使用行為,預防燃氣事故的發生,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燃氣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20__年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力杜絕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強化對燃氣安全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無證照銷售液化氣等非法行為。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燃氣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行動。督促管道燃氣企業加強管線巡查和設施維護,強化安全使用知識入戶宣傳。做好燃氣企業危險源監控工作,加強對燃氣從業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實行持證上崗,確保持證上崗率達100%。
(二)堅決取締無證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開展打擊“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儲存液化氣專項行動。整頓燃氣市場以次充好的不良行為,嚴厲查處小瓶倒罐、倒殘和非法大量儲存液化氣的行為,嚴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檢、檢測不合格的鋼瓶。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氣企業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氣企業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對一時無法整改到位的隱患,要及時書面上報。對無證照銷售液化氣的非法經營戶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況書面報市住建局燃氣管理辦公室。
(三)集中檢查階段(9月20日-10月10日)。組織相關職能單位,按照《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對燃氣管道經營企業進行安全檢查(查資料,現場檢查),全面查處、取締無證照非法經營戶。
(四)總結驗收階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單位對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查找問題,并制定、落實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11月底前報市住建局燃氣管理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市燃氣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全縣燃氣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建局紀檢組書記擔任,副組長由住建局安全科負責人擔任,成員安全科科員,具體負責燃氣安全日常管理及專項整治工作。
(二)營造宣傳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等各類媒體,對抓得好的企業及時進行正面宣傳表揚,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對自查自改不落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向社會公開曝光。
(三)從嚴監督檢查。嚴格開展檢查,廣泛開展明查暗訪,深查安全隱患和整改情況,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政府掛牌督辦,并逐級上報。對沒有開展專項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依法從嚴處理;對無證照銷售液化氣的非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取締。
2023燃氣安全工作方案篇3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特殊時期燃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落實好燃氣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真正把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切實做到超前預防有力、嚴密防控到位,防范和杜絕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突出重點環節,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1、燃氣公司在建工程要認真落實防滑坡、防水淹、防塌方、防觸電等各種安全防護措施,精心組織,科學施工,防止燃氣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要認真落實職工高溫勞動保護措施,防止中暑事件的發生。
2、各燃氣經營企業應加強所屬門站、調壓站、儲罐站、加氣站等燃氣場站的管理,認真做好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設備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設施、消防(噴淋)設施、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設施等處于完好狀況,要特別留意防雷防靜電設施檢測情況和安全放散閥根部閥門的開啟狀態;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水淹措施,確保場站排水通暢。
3、各瓶裝燃氣企業要加強對所屬供氣門點的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加強對所屬送氣服務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要嚴格遵守氣瓶充裝管理規定,不得使用不合格和過期氣瓶充裝燃氣,從源頭嚴把氣瓶充裝安全關,徹底杜絕不安全氣瓶流入社會。不得給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瓶裝燃氣經營門點提供氣源,要做好夏季氣瓶防曬措施,不得將氣瓶置于烈日下暴曬,防止氣瓶安全事故的發生。
4、各燃氣經營企業要結合夏季燃氣安全使用特點,加強居民、商業用戶的安全用氣管理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燃氣安全使用宣傳和入戶檢查,幫助用戶消除安全隱患,提高用戶安全用氣意識。對存在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的,應按照合同約定停止供氣,避免用氣事故發生。
三、深入開展檢查,有效消除燃氣安全事故隱患
燃氣公司應根據汛期、夏季燃氣安全工作特點,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開展自查活動。對燃氣管道(特別是過橋、穿河、沿河管道)、設備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消防(噴淋)、可燃氣體濃度報警等設施的完好狀況和防暑降溫、排水措施,以及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開展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防止隱患演變為事故。
四、嚴格制度落實,全面做好應急防范工作
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做好汛前準備工作,提前組織防汛物資儲備,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提早落實防汛措施。要及時了解掌握氣象信息,汛期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遇有突發事件,燃氣企業必須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險搶修,并及時報告屬地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不得瞞報和延報。各燃氣企業務必在6月15日前,將自查情況書面上報縣燃氣辦備查。
2023燃氣安全工作方案篇4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區燃氣市場的管理,維護燃氣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對全區燃氣市場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為做好這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為指導,以《__省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保障燃氣安全、維護燃氣市場經營秩序為目的,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經營者守法經營的自覺性,推動我區燃氣市場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規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發展。
二、清理整頓范圍
城區內所有從事燃氣經營(包括生產、運輸、儲存、輸配、供應等)及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的單位、個人及燃氣用戶。
三、清理對象及內容
(一)單位或個人未經批準建設燃氣工程項目或未取得燃氣企業資質(許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二)單位或個人未取得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氣瓶充裝注冊登記證從事民用或車用液化石油氣充裝業務;
(三)單位或個人無危險品準運手續和相關證照運輸液化石油氣(包括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
(四)單位或個人無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從事燃氣器具安裝維修業務;
(五)非法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線。
四、整頓對象及內容
(一)液化石油氣貯罐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及燃氣汽車加氣站等存在不安全隱患或設備和設施狀況達不到相關規范要求;
(二)燃氣企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搶險預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設施不完備。
(三)燃氣企業經銷的燃氣質量不符合標準或計量誤差大于規定標準;
(四)液化石油氣貯罐站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或未接規定粘貼氣瓶警示標簽和氣瓶充裝標簽;
(五)液化石油氣貯罐站儲罐等壓力容器未定期檢驗和注冊登記;
(六)氣源廠及各液化石油氣貯罐站不得向無證經營企業和個人提供經營性氣源,持有《燃氣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或《液化石油氣供應許可證》的方可給予充裝;
(七)液化石油氣貯罐站及供應站,必須分別持有《燃氣企業資質證書》和《液化石油氣供應許可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和工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八)堅持打擊不合格或超期未檢驗鋼瓶的充裝行為,各液化石油氣貯罐站一律不得充裝不合格或超期鋼瓶;
(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超過檢驗期限或無安全檢驗標志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重瓶);
(十)燃氣燃燒器具經營單位銷售不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或充有燃氣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十一)液化石油氣槽車和液化石油氣運輸車證照(危險品運輸營運證、押運證、從業資格證等)不全運輸液化石油氣和液化石油氣鋼瓶;
(十二)液化石油氣鋼瓶運輸車違章運輸;
(十三)液化石油氣貯罐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燃氣汽車加氣站等超越規定項目經營;
(十四)燃氣企業專業管理、安全、技術和操作等從業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和未取得崗位證書;
(十五)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未按規范和標準安裝燃氣器具或安裝未經檢測的燃氣燃燒器具。
五、清理整頓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9月5日至9月15日
(二)清理整頓階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
(三)驗收總結階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組織領導
為保證清理整頓燃氣市場工作的順利實施,區政府決定,成立全區清理整頓燃氣市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__區政府副區長
副 組長:__區政府辦主任
__區建設局局長
成員:__區建設局黨委副書記
__區安全辦主任
__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__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__區交通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建設行業管理站,主任由__兼任,副主任由__成員單位有區建設局、區安全辦、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區公安局治安科、區交通局運管處。聯系電話:__,聯系人:__。
為便于社會群眾監督,區清理整頓燃氣市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投訴電話,號碼為:__。
2023燃氣安全工作方案篇5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燃氣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進一步認識當前建筑施工、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全覆蓋、零容忍、真落實、見實效”的要求,全面落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制,迅速組織深化“打非治違”自查自糾,狠抓重點環節安全隱患排查,確保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我縣建筑施工、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我局統籌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氣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監站,負責協調推進專項行動。
(二)建筑市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建管股牽頭組織;燃氣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燃氣辦牽頭組織;建筑施工現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質(安)監站牽頭組織。
(三)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燃氣企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本單位的建筑施工、燃氣管道設施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點內容
(一)建筑施工
嚴格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查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無資質生產經營、違法轉包分包、不執行標準規范等非法違法行為,確保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城鎮燃氣
按照國務院安委辦《關于深刻吸取江蘇省昆山市“8.2”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及《關于加強全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贛市規建字〔20__〕62號)要求,認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訓,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設施第三方破壞、圈圍占壓等隱患。
四、時間步驟
專項行動從20__年8月開始,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檢查階段(8月31日前)
根據我局《關于開展建筑施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市局《關于加強全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氣行業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全面檢查,檢查各企業對存在問題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擊整治階段(9月1日-11月底)
依據《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管理混亂、安全隱患較多的單位、企業及個人將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的“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嚴厲打擊整治,以迎接省、市聯合執法檢查組“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暗訪暗查。
(三)總結鞏固階段(12月)
對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建立常態化“打非治違”工作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實行重大非法違法行為備案督辦制度。我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實施責令停工、停產整頓并按國家規定上限罰款等行政處罰以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備案,一案一檔,跟蹤督辦。
(二)實行“黑名單”制度。對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違法行為導致事故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告并通報相關部門,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用地審批、市場準入、招投標、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嚴格限制,并在各類考核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三)實行警示約談制度。要對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不力單位、企業或行動期間發生事故的單位、企業開展約談警示。
(四)實行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組織召開工作例會,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階段性小結,分析、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五)實行信息交流和統計上報制度。我局明確專人負責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掌握專項行動工作動態,每周二向市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并附周報表,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六)實行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制度。以暗查暗訪的方式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題行活動,適時通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選擇典型案例公開曝光;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線索,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對企業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或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強化教育和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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