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的民族概念,可以是以國度為區分的人群,也可以是單指有共同的文化概念,而沒有共同的語言、歷史來源的人群。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民族變更申請書范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民族變更申請書范文
__市__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申請人:___,女,_族,____年__月__日生,現住址 :__市__區__路28號__住宅區_號樓____室,我女兒(兒子)___,女,____年__月__日生,現在的民族成份是隨父親為_族,由于我的民族是_族,我們夫妻二人經過慎重考慮,現請求將女兒(兒子)___的.民族成份隨母親更改為_族,望民族宗教事務局給予辦理為謝!!
敬請審批!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如何改民族
民族在滿18周歲以前由父母或養父母商定,滿18周歲者由本人決定,年滿20周歲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公民變更民族成份的,有關部門已多次明文規定不得隨意予以更改,如確實屬于某種原因造成錯誤需要糾正的,應提供原始的權威戶籍資料或有關證明文件方可予以更改。
身份證上的民族能改嗎
身份證上的民族可以更改一次。
《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如下:
公民民族成份經確認登記后,一般不得變更。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直接撫養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繼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與養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在其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的兩年內,可以依據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一次。
擴展資料:
《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相關條例:
第九條 未滿十八周歲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書面申請書;
根據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變更申請的,書面申請書應當由直接撫養的一方簽署;根據養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變更申請的,書面申請書應當由公民養父母共同簽署。
根據繼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變更申請的,書面申請書應當由與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與繼母(父)共同簽署。申請之日公民已年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見。
(二)公民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公民的養(繼)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依據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需提供離婚證明;依據繼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需提供生父(母)與繼母(父)的婚姻關系證明;依據養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需提供收養證明;
(四)如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父母子女關系的,需提供公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由本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書;
(二)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如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公民與父母子女關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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