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不用點明,就已領會理到了。
例聞語法要,輒心領神會。——明·趙弼《覺壽居士傳》
英understand tacitly; I appreciate your kindness;
⒈ 內(nèi)心深刻地領會。
引元 吳海 《送傅德謙還臨川序》:“讀書有得,冥然感於中,心領神會,端坐若失?!?br />明 宋濂 《故三槐隱士王府君墓志銘》:“君從傍聽之,心領神會,至忘寢食,其學遂大進?!?br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資政新篇》:“至立法一則,閲下自可心領神會,而法在其中矣?!?br />劉心武 《班主任》四:“謝惠敏 對他們的‘教誨’并不能心領神會,因為她沒有絲毫的政治投機心理,她單純而真誠?!?br />亦作“心領神悟”、“心領意會”。 朱自清 《經(jīng)典常談·四書》:“會讀書的,細加玩賞,自然能心領神悟,終身受用不盡。”
鄒韜奮 《經(jīng)歷》五六:“他們不許用‘帝國主義’,所以各報遇著這個名詞,總寫作‘××主義’,讀者看得慣了,也就心領意會。”
⒈ 不必經(jīng)由言行的表達,心里便已明白。也作「心領神悟」。
引《紅樓夢·第六四回》:「只有二姐兒也十分有意,但只是眼目眾多,無從下手。賈璉又怕賈珍吃醋,不敢輕動,只好二人心領神會而已?!?/span>
近心心相印 心照不宣
反一知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