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兼職。
⒈ 兼職。
引唐 劉禹錫 《復(fù)荊門縣記》:“初,公以縣之便聞於上也, 禹錫 方在郎位,帖職為計曹?!?br />唐 皇甫曾 《國子柳博士兼領(lǐng)太常博士輒申賀贈》詩:“博士本 秦 官,求才帖職難?!?br />《舊唐書·食貨志下》:“今度友鹽鐵,泉貨是司,各有分巡,置於都會。爰命帖職,周視四方,簡而易從,庶葉權(quán)便。”
宋 時也稱以他官兼館職的為“帖職”。 宋 歐陽修 《論舉館閣之職札子》:“臣欲乞今后任發(fā)運、轉(zhuǎn)運、知州等,更不依例帖職?!?br />宋 葉紹翁 《四朝聞見錄·呂成公編文鑒》:“孝宗 賜名‘文鑑’,除公直秘閣,暨賜御府金帛…… 成公 遂力辭帖職,上不從?!?/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