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省作“所由”。
⒉ 猶言有關官吏。因事必經(jīng)由其手,故稱。南朝至唐宋常用此語。
⒈ 亦省作“所由”。猶言有關官吏。因事必經(jīng)由其手,故稱。 南朝 至 唐 宋 常用此語。、“虞候所由”、“軍停所由”、“干事所由”、“鄉(xiāng)所由”等等,皆為親事之官,而以指吏人者為多。參閱 蔣禮鴻 《敦煌變文字義通釋·釋稱謂·所由》。
引《梁書·皇后傳·高祖丁貴嬪》:“婦人無閫外之事,賀及問訊牋什,所由官報聞而已?!?br />《南史·沉炯傳》:“表求歸養(yǎng),詔不許。 文帝 嗣位,又表求去。詔答曰:‘當敕所由,相迎尊累,使卿公私無廢也?!?br />《資治通鑒·唐敬宗寶歷二年》:“丞相不應許所由官呫囁耳語?!?br />胡三省 注:“京尹任煩劇,故 唐 人謂府縣官為‘所由官’。 項安世 《家説》曰:‘今坊市公人謂之所由?!?br />“所由”一詞,《資治通鑒》屢見,所指各異, 胡三省 皆隨文作注。 唐 人筆記、小說中亦常用此詞,有:“度支所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