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歸還。
⒉ 指送給,送與。
⒈ 歸還。
引《后漢書·黨錮傳·李膺》:“自 膺 到邊,皆望風(fēng)懼服,先所掠男女,悉送還塞下?!?br />《三國演義》第十六回:“玄德 隨令人出城,至 呂布 營中,説情愿送還馬匹,兩下罷兵?!?br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第七回:“等到將近上燈的時(shí)候,方才送還人家?!?/span>
⒉ 指送給,送與。
引《水滸傳》第九回:“柴進(jìn) 擕住 林沖 的手,再入后堂飲酒,叫將利物來,送還教師。”
⒈ 遣送、歸還。
引《后漢書·卷六七·黨錮傳·李膺傳》:「自膺到邊,皆望風(fēng)懼服,先所掠男女,悉送還塞下?!?br />《三國演義·第一五回》:「布恐玄德疑惑,先令人送還家眷?!?/span>
例如:「送還失主」。
近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