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按順序連續(xù)獲得。
引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三試分占三名》:“弘治 庚戌科、 直隸 丹徒 人 靳文康貴,以解之舉會試第二、廷試第三,分次第占三名……至 正德 三年辛未科, 四川 新都 人 楊慎,以鄉(xiāng)試第三,會試第二,廷試為狀元,較 靳 又以次順占為尤奇?!?/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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