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漢王尊任京兆尹,凡三歲,除惡安良,治績顯著,后為御史大夫所誣,免官。湖縣三老上書為之辯白:“一尊之身,三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見《漢書·王尊傳》。后以“三期賢佞”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實(shí)。
⒈ 漢 王尊 任京兆尹,凡三歲,除惡安良,治績顯著,后為御史大夫所誣,免官。
引湖縣 三老上書為之辯白:“一 尊 之身,三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
見《漢書·王尊傳》。后以“三期賢佞”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實(shí)。 清 錢謙益 《十一月初六日召對文華殿,旋奉嚴(yán)旨革職待罪》詩之十一:“五鼎食烹皆 主父,三期賢佞總 王尊?!?/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