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戰(zhàn)國策·秦策二》:“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墻而走。”后以“三告投杼”比喻流言數傳能使人信而轉疑。
⒈ 后以“三告投杼”比喻流言數傳能使人信而轉疑。
引《戰(zhàn)國策·秦策二》:“昔者 曾子 處 費,費 人有與 曾子 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 曾子 母曰:‘ 曾參 殺人?!?曾子 之母曰:‘吾子不殺人?!椬匀?。有頃焉,人又曰:‘ 曾參 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 曾參 殺人。’其母懼,投杼踰墻而走?!?br />魯迅 《書信集·致荊有麟》:“然而三告投杼,賢母生疑。千夫所指,無疾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