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漢字字體的一種,就是現(xiàn)在通行的漢字手寫正體字,是由隸書演變而來的。
英regular script;
⒈ 漢 字書體之一種。又稱正書、真書、正楷。由隸書演變而成。以形體方正,筆畫平直,可作楷模,故名楷書。始于 東漢,通行至今。 唐 以前,楷書亦兼指八分書與隸書。
引《法書要錄》卷七引 唐 張懷瓘 《書斷·八分》:“﹝八分﹞本謂之楷書???,法也,式也,模也?!?br />唐 白居易 《游悟真寺》詩:“素屏有楷書,墨色如新乾?!?br />明 瞿佑 《歸田詩話·虞伯生草詔》:“﹝ 虞伯生 ﹞兩目由是喪明,不復(fù)能楷書?!?br />章炳麟 《新方言·釋言》:“今人言楷書,皆知其義為楷法?!?/span>
⒉ 指楷書吏。
引宋 沉括 《夢溪筆談·故事二》:“中書檢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給楷書一人録凈而已?!?br />宋 馬永卿 《嬾真子》卷一:“唐 秘書省吏凡六十七人,典書四人、楷書十人、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span>
⒈ 一種漢字書體。初指筆畫平直,端正工整的字體,唐宋以后專指由隸書演變而來的正體書法。與隸書的主要區(qū)別為省略尾部的挑筆。約起源于后漢,至魏完備成體,通行至今。
⒉ 以楷隸謄抄文字的官吏。起自晉代。
引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二·故事二》:「中書檢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給楷書一人,錄凈而已?!?/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