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釋放。
⒉ 廢棄。
⒈ 釋放。
引《史記·高祖本紀(jì)》:“高祖 以亭長為縣送徒 酈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 豐 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br />宋 陸游 《老學(xué)庵筆記》卷四:“﹝ 顏巽 ﹞他不法尤眾。有司稍按治,輒劫持之曰:‘某官乃 元祐 奸黨, 蘇 某親舊,故觀望害我?!螤铍?。時(shí)治黨籍方苛峻,雖監(jiān)司郡守,得其牒,輒畏縮,解縱乃已?!?/span>
⒉ 廢棄。
引宋 曾鞏 《請以近更官制如周官六典為書》:“至於從宜應(yīng)變,則解縱拘攣,獨(dú)出圣謀,不牽常筭,此謂斟酌損益,有不可易者也。”
宋 蘇轍 《制置三司條例司論事狀》:“而朝廷破壞規(guī)矩,解縱繩墨,使得馳騁自由,唯利是嗜?!?/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