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喻夫妻離異。亦作:分釵劈鳳。
⒈ 喻夫妻離異。
引晉 袁宏 《后漢紀·靈帝紀上》:“夏侯氏 父母曰:‘婦人見去,當(dāng)分釵斷帶?!?br />《藝文類聚》卷三二引 南朝 梁 陸罩 《閨怨》詩:“自憐斷帶日,偏恨分釵時?!?br />亦作“分釵劈鳳”。 清 錢泳 《履園叢話·雜記下·劉王氏》:“﹝縣令﹞乃賦一詩刻諸墓上云:‘分釵劈鳳已聯(lián)年,就義何妨晚概愆。’”
亦省作“分釵”。 元 龍輔 《龍輔女紅馀志·蓮枝帶》:“荀奉倩 將別其妻, 曹洪 女割蓮枝帶以相贈,后人‘分釵’即此意。”
⒈ 金釵分成兩段,衣帶斷為兩截。比喻夫妻離異。也作「分釵破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