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放牓”。
⒈ 亦作“放牓”。考試后公布被錄取者名單。
引唐 李淖 《秦中歲時記》:“太和 八年放牓,有無名子作詩曰:‘乞兒還有大適年,二十三人椀杖全?!?br />唐 杜牧 《及第后寄長安故人》詩:“東都 放榜未花開,三十三人走馬迴?!?br />宋 錢易 《南部新書》丙:“新進士放榜后,翌日排 光范門,候過宰相?!?br />清 嚴有禧 《漱華隨筆·榜后復(fù)試》:“請各省放榜后,中式之人赴省填寫親供?!?/span>
⒈ 考試經(jīng)評定成績后,公布錄取名單。也作「發(fā)榜」。
引《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六》:「暗思一夢之奇,二十七日放榜,王氏卻于二十六日間亡故?!?br />《儒林外史·第三六回》:「放榜那日,報錄人到了鎮(zhèn)上,祁太公便同了來?!?/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