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得失。指名利的得到與失去。
⒉ 偏指失。指喪失名利。
⒈ 猶得失。指名利的得到與失去。參見“得失”。
引《莊子·田子方》:“而況得喪禍福之所介乎!”《韓詩外傳》卷四:“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士不言通財貨,不賈於道?!?br />宋 梅堯臣 《村墅閑居》詩:“古來得喪何須問,世上榮枯只等閒?!?br />清 劉大櫆 《難言三》:“人之有窮通得喪,天也。”
⒉ 偏指失。指喪失名利。參見“得失”。
引宋 蘇舜欽 《答馬永書》:“謂予不以得喪累其所守,不為怨憤不懌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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