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商賈居奇牟利。語本《漢書·食貨志上》:“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鳖亷煿抛ⅲ骸捌孚A,謂有余財而蓄聚奇異之物也。”
⒈ 亦省作“操贏”、“操奇”。
引語本《漢書·食貨志上》:“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br />顏師古 注:“奇贏,謂有餘財而蓄聚奇異之物也?!?br />鄭觀應 《盛世危言·商務三》:“使豁然于操奇逐贏之故,而后分者可合,散者可聚。”
清 王韜 《平賊議》:“商人既能操贏致奇,轉輸乎遠方,以供 中國,則市無不足矣。”
章炳麟 《讀<管子>書后》:“黃金棄於礦,珠玉棄於淵,虎豹之皮、鼲貂之裘棄於山林,是真所謂 俈 堯 之時,昆吾之美在下,雖閉關絶市,裹商人之足焉可也,又安得夫操奇計贏,以成輕重之勢者哉!”
《子華子·晏子問黨》:“操贏而制餘,商賈之所為也。”
清 無名氏 《維新夢》:“商人百計牟利,三倍操奇?!?/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