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宋科舉制度中,因應試者與考官有親故關系或其他原因,為避嫌疑而另設的考試。
⒈ 唐 宋 科舉制度中,因應試者與考官有親故關系或其他原因,為避嫌疑而另設的考試。參閱《文獻通考·選舉四》。
引《新唐書·選舉志上》:“初,禮部侍郎親故移試考功,謂之別頭……﹝ 元和 ﹞十三年,權知禮部侍郎 庾承宣 奏復考功別頭試?!?br />《宋史·選舉志一》:“士有親戚仕本州,或為發(fā)解官,及侍親遠宦,距本州二千里,令轉運司類試,以十率之,取三人。於是諸路始有別頭試?!?br />清 葉名灃 《橋西雜記·回避》:“趙氏翼 《陔餘叢考》引《通考》:唐 開元 二十四年,設別頭試,為后世科場回避親族之始?!?br />亦省稱“別頭”、“別試”。。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別頭及第》:“別頭及第,始于 上元 二年 錢令緒、鄭人政、崔志恂 等四人?!?br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學校貢舉·別試》:“開元 二十四年,以禮部侍郎主選其親故移考功謂之別頭…… 宋 朝謂之別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