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清時管理鑄造錢幣的官署。元末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于應天府設寶源局,掌管鑄錢之事。至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在各行省設寶泉局,與寶源局同鑄“洪武通寶”錢,并禁止私人鑄錢。清承其制,以寶泉局屬戶部,寶源局屬工部。參閱《續(xù)文獻通考·錢幣五》。
⒈ 明 清 時管理鑄造錢幣的官署。 元 末 至正 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 朱元璋 于 應天府 設寶源局,掌管鑄錢之事。至 明 洪武 元年(公元1368年),在各行省設寶泉局,與寶源局同鑄“洪武 通寶”錢,并禁止私人鑄錢。 清 承其制,以寶泉局屬戶部,寶源局屬工部。參閱《續(xù)文獻通考·錢幣五》。
⒈ 明、清時掌管鑄錢的機構。朱元璋于元末至正二十一年(西元1361)?,首設于應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