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徽宗政和三年,因蔡京建議,仿周代王姬稱例,改稱公主為帝姬,長公主為長帝姬,大長公主為大長帝姬。宋高宗建炎元年恢復(fù)舊制。
⒈ 宋徽宗 政和 三年,因 蔡京 建議,仿 周 代王姬稱例,改稱公主為帝姬,長公主為長帝姬,大長公主為大長帝姬。 宋高宗 建炎 元年恢復(fù)舊制。
引宋 徐度 《卻掃編》卷上:“政和 間,始采 周 之王姬之稱,而改公主曰帝姬,郡主曰宗姬,縣主曰族姬?!?br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一》:“本朝制度,多循用前代故事?;逝Q公主,姊妹稱長公主,諸姑稱大長公主。至 徽宗 末年,一例改作帝姬。 建炎 元年六月八日,臣寮建言不便,以為古者婦人稱姓,故 周 曰王姬,猶 宋 子、 齊 姜之類是也。本朝為 商 后,非 姬 姓,不可以稱。用是改正?!?/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