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散發(fā)金錢。
⒉ 指掰食黃柑。
⒈ 散發(fā)金錢。
引唐 駱賓王 《上吏部侍郎帝京篇》詩:“陸賈 分金將燕喜, 陳遵 投轄正留賓?!?/span>
⒉ 指掰食黃柑。
引宋 蘇舜欽 《望太湖》詩:“笠澤鱸肥人膾玉, 洞庭 柑熟客分金?!?/span>
⒊ 共同送禮時各人分?jǐn)偟腻X。
引明 李贄 《豫約·感慨平生》:“來而迎,去而送;出分金,擺酒席;出軸金,賀壽旦。”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詞林·交際》:“詞林交際最簡,其始入者,合衙門自政府以下至史官,各送賀儀分金七分。”
⒈ 堪輿家以六十甲子分配五行,再各分其半,成一百二十方位,如甲子以一金分為二,丙子以一水分為二之類;因金為五行之首,故稱為「分金」。
⒉ 散發(fā)金錢。
引唐·駱賓王〈帝京篇〉:「陸賈分金將?喜,陳遵投轄正留賓?!?/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