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符節(jié)。
⒉ 符券契約一類文書的統(tǒng)稱。
⒊ 符合。
⒈ 猶符節(jié)。參見“符節(jié)”。
引《韓非子·主道》:“符契之所合,賞罰之所生也。”
晉 袁宏 《三國名臣序贊》:“君臣相體,若合符契?!?br />宋 司馬光 《謝始平公以近詩一卷賜示》詩:“圣賢會合若符契,坐致四海登熙隆?!?/span>
⒉ 符券契約一類文書的統(tǒng)稱。
引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書記》:“市朝徵信,則有符契券疏?!?br />唐 白行簡 《李娃傳》:“其二肆長相謂曰:‘我欲各閲所傭之器於 天門街,以較優(yōu)劣,不勝者罰直五萬,以備酒饌之用,可乎?’二肆許諾,乃邀立符契,署以保證,然后閲之?!?br />章炳麟 《駁中國用萬國新語說》:“漢 世制詔三王,其冊書猶真草兼具,豈況符契箋奏之書日不暇給,則何取端書分隸?”
⒊ 符合。
引宋 洪邁 《夷堅丙志·生肉勸酒》:“千里影嚮,符契若是,異哉!異哉!”
明 謝肇淛 《五雜俎·地部一》:“太祖 之封 燕王,與 文皇 之定都於 燕,其遠見皆相符契矣。”
湯用彤 《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一分第四章:“其所言歷歷與正史相符契?!?/span>
⒈ 契約、合同。
引唐·白行簡《李娃傳》:「二肆許諾,乃邀立符契,署以保證,然后閱之。」
⒉ 相同、一致。
引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征圣》:「夫鑒周日月,妙極機神,文成規(guī)矩,思合符契?!?/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