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廢格”。
⒉ 擱置而不實(shí)施。
⒈ 亦作“廢格”。擱置而不實(shí)施。
引《史記·平準(zhǔn)書》:“於是見知之法生,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
司馬貞 索隱:“格音閣,亦如字?!?br />《后漢書·五行志一》:“由是傳考黃門北寺,始見廢閣?!?br />宋 蘇軾 《乞不給散青苗錢斛狀》:“自后因提舉官速要見功,務(wù)求多散,諷脅州縣,廢格詔書,名為情愿,其實(shí)抑配。”
明 唐順之 《與顧箬溪書》:“近年稍從事於槁形灰心,究意道家之説,是以文墨之事久成廢閣?!?br />清 惲敬 《與宋於廷書》:“觀刺史所舉, 九江 尚敢廢閣,殆倚聲望傲然為之,致積愆過而已?!?/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