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敬辭。謂告知,示知。
⒉ 書信用語,敬稱對方的來信。
⒈ 敬辭。謂告知,示知。
引南朝 梁 任昉 《奉答敕示七夕詩啟》:“臣 昉 啟,奉勑并賜示《七夕》五韻。”
隋煬帝 《入朝遣使參書》三:“奉旨於 荊州 當陽縣 境 玉泉山 陲,為建造伽藍招提行道,圖寫地形,具以賜示?!?/span>
⒉ 書信用語,敬稱對方的來信。
引《藝風堂友朋書札·王懿榮二五》:“賜示領(lǐng)悉,稍遲當向索取來呈閲?!?br />魯迅 《書信集·致姚克》:“所以此后賜示,可寄‘ 北四川路 底、內(nèi)山書店轉(zhuǎn)、 周豫才 收’,較妥?!?/span>
⒈ 書信中敬稱別人的來信。
⒉ 請給予明示。
引隋·煬帝〈入朝遣使參書〉:「行道圖寫地形,具以賜示?!?/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