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力役與賦稅。
⒈ 力役與賦稅。
引《韓非子·詭使》:“習(xí)悉租稅,專民力所以備難充倉(cāng)府也,而士卒之逃事狀匿附託有威之門以避傜賦,而上不得者萬(wàn)數(shù)?!?br />《宋書·孝武帝紀(jì)》:“百姓勞弊,傜賦尚繁,言念未乂,宜崇約損?!?br />《新唐書·李方玄傳》:“鉤檢戶籍,所以差量傜賦者,皆有科品程章,吏不得私。”
⒈ 力役與賦稅。也作「徭賦」。
引《漢書·卷四一·第五倫傳》:「?jìng)惡鬄猷l(xiāng)嗇夫,平傜賦,理怨結(jié),得人歡心。」
《新唐書·卷一六二·李遜傳》:「子方玄,……累為池州刺史。鉤檢戶籍,所以差量傜賦者,皆有科品程章,吏不得私?!?/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