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要求置辦。辨,通“辦”。
引漢 桓寬 《鹽鐵論·散不足》:“今俗因人之喪以求酒肉,幸與小坐而責(zé)辨,歌舞俳優(yōu),連笑伎戲。”馬非百 注:“辨同‘辦’,置備。責(zé)辨,要人家置備酒菜?!?/span>
學(xué)組詞,漲知識!愛詞典,傳文化!
Copyright ? 2022 闊闊詞典 | 晉ICP備20220074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