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時一種服喪禮制。杖,是居喪時拿的棒;期,是一年之喪。期服用杖的稱“杖期”;不用杖的則稱“不杖期”。如:嫡子、眾子為庶母喪,服杖期。夫?yàn)槠迒剩绺改覆辉?,服杖期;若父母在,則服不杖期。參閱《儀禮·喪服》。
⒈ 舊時一種服喪禮制。杖,是居喪時拿的棒;期,是一年之喪。期服用杖的稱“杖期”;不用杖的則稱“不杖期”。夫?yàn)槠迒?,如父母不在,服杖期;若父母在,則服不杖期。參閱《儀禮·喪服》。
例如:嫡子、眾子為庶母喪,服杖期。
⒈ 杖,指喪禮中所執(zhí)的喪棒。期,指一年的服喪期。杖期指執(zhí)喪棒服一年之喪。丈夫?yàn)槠拮?,嫡孫為祖母,皆應(yīng)服杖期。但妻死時父母尚在,或娶妻時父母已歿,妻子不曾為翁姑服過喪者,則丈夫不為妻子服杖期。
引《幼學(xué)瓊林·卷三·疾病死喪類》:「孫承祖服,嫡孫杖期?!?/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