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政績,施政的事跡。
⒈ 政績,施政的事跡。
引《漢書·韓延壽傳》:“丞掾數(shù)白:‘宜循行郡中覽觀民俗,考長吏治跡?!?br />《后漢書·欒巴傳》:“荊州 刺史 李固 薦 巴 治跡,徵拜議郎,守光祿大夫。”
《三國志·魏志·賈逵傳》“允,咸熙 中為中護軍”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楊沛?zhèn)鳌罚骸癌z 沛 ﹞累遷 九江、東平、樂安 太守,并有治跡?!?br />王闿運 《<桂陽州志>序》:“劉祀 名宦,治跡已泯?!?/span>
⒈ 有跡可循的施政步驟和成績。
引《漢書·卷七六·韓延壽傳》:「宜循行郡中,覽觀民俗,考長吏治跡?!?/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