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另外進行某項活動。用于動詞前。
引《儒林外史》第四三回:“捉回 馮君瑞,交與地方官,究出起釁情由,再行治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第八五回:“他從此能守身如玉起來,好好的調(diào)理兩個月后,再行決定。”
學組詞,漲知識!愛詞典,傳文化!
Copyright ? 2022 闊闊詞典 | 晉ICP備20220074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