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語(yǔ)出《史記·商君列傳》:“﹝秦惠王﹞發(fā)吏捕商君。亦作:作法自斃。
⒈ 謂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語(yǔ)出《史記·商君列傳》:“﹝ 秦惠王 ﹞發(fā)吏捕 商君。
引商君 亡至關(guān)下,欲舍客舍??腿瞬恢涫?商君 也,曰:‘ 商君 之法,舍人無驗(yàn)者坐之。’ 商君 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宋 莊季裕 《雞肋編》卷中:“章誼 宜叟 侍郎有田在 明州 ……嘆其賦重。從兄 彥武 在傍曰:‘此作法自弊之過也?!?br />亦作“作法自斃”。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余德》:“余 笑起,飛一巨??;酒方引滿,蝶亦颺去。頃之,鼓又作,兩蝶飛集 余 冠。 余 笑云:‘作法自斃矣?!?br />歐陽(yáng)山 《柳暗花明》一〇五:“想不到這回到底是作法自斃了?!?/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