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未交的賦稅。
⒉ 指逃避賦稅。
⒈ 未交的賦稅。
引《漢書·武帝紀(jì)》:“行所巡至, 博、奉高、蛇丘、歷城、梁父,民田租、逋賦貸,已除?!?br />顏師古 注:“逋賦,未出賦者也?!?br />宋 曾鞏 《本朝政要策·賦稅》:“周世宗 嘗患賦稅之不均,詔長吏重定。 潁州 刺史 王祚 躬行部縣,均其輕重,補(bǔ)流民逋賦以萬數(shù),增其舊籍。”
《清史稿·宣宗紀(jì)二》:“八月甲子,以皇太后六旬萬壽,普免各省逋賦?!?/span>
⒉ 指逃避賦稅。
引《明史·張居正傳》:“居正 以 江 南貴豪怙勢(shì)及諸奸猾吏民善逋賦,選大吏精悍者嚴(yán)行督責(zé)?!?br />章炳麟 《訄書·定版籍》:“農(nóng)夫占田寡,而為傭耕。其收租稅,畝錢三千以上。有闕乏,即束縛詣吏,榜笞與逋賦等。”